惠州市江北白沙堆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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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江北白沙堆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市江北白沙堆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法定文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划目的
为了控制好江北白沙堆地区土地,在满足生态平安的前提下,促进地区的开发建立,并使规划区内外及与周边地区协调和谐开展,根据?
中华人民**国城市规划法?
和?
**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
的规定编制本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定本文本。
第二条规划依据
1.?
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
〔2007〕
2.?
城市规划编制方法?
〔2006〕
3.?
**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
及配套指引
4.?
**市城市总体规划?
〔2006-2020〕
5.?
**市江北西区分区规划?
6.?
**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
7.?
**市区综合交通规划〔2005-2020〕?
8.?
**市惠博快速路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三条规划*围
规划区位于**市江北西区西部,规划面积176.60公顷。
。
第四条适用*围
本规划是**市江北白沙堆地区建立和开发的法定指导性文件,自本规划批准公布之日起,规划区*围内的一切建立和土地利用活动,均应符合文本和图则的规定,并应符合国家、**省和**市有关法规、标准的规定。
下一层次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等〕也应遵循本规划的原则和具体要求进展编制。
第五条使用原则
文本与**市江北白沙堆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分图图则同时使用,二者不可分割。
第二章开展目标与规模
第六条开展目标
白沙堆地区——**中心城区交通边捷、影响力广泛的滨江优质生态居住社区。
第七条用地规模
本次规划区总规划用地为176.60公顷,建立用地156.33公顷,用地性质以居住、公共设施、绿地用地为主,居住用地53.02公顷,占总用地33.92%,公共设施用地6.98公顷,占总用地4.46%,绿地60.39公顷,占总用地38.63%。
各类城镇建立用地的规模与比例详见附表3。
第三章地块划分与编码
第八条管理单元的划分与编码
结合用地布局,根据规划区主干道和中心水道,将本规划区划分成四个管理单元,代码分别为A、B、C、D表示。
第九条地块划分与编码
规划区内地块结合道路、自然界限和土地使用性质进展划分,并确定地块编号。
每个街坊内的地块按照从左至右、从上至下的顺序编号,整个规划区共划分成30个地块。
地块编号采用三级编号方式,由管理单元代码-街坊代码-地块代码组成。
如A-01-01中,A代表管理单元代码,中间01代表街坊代码,后面01代表细划地块代码。
第四章土地使用性质控制
第十条土地使用性质控制
土地使用性质按?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立用地标准?
〔GBJ137-90〕分至小类。
第十一条土地使用兼容性
各类建立用地兼容*围见附表2。
土地使用性质的变更须符合土地使用兼容性质的规定,并通过相关程序审批。
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性质的执行规定
本规划所确定的土地用途是对未来土地使用的控制与引导,现状合法的土地用途与本规划规定用途不符的,原则上可继续保持原有的使用功能;一旦这类土地要求进展改造与重建时,必须与本规划规定的用途相符。
在执行本规划中所规定的用途时,必须同时遵守其他有关法则以及有关政府契约条款规定。
第五章土地使用强度控制
第十三条土地使用强度控制总原则
土地使用强度指标由地面以上总建筑面积、容积率、绿地率等指标组成,以上指标原则上不予调整。
第十四条建筑面积补偿奖励
建筑基地为公共空间提供开敞空间的,在符合消防、卫生、交通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可按建筑面积补偿规定要求增加建筑面积,但累计增加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原规定建筑面积的20%。
第十五条土地使用强度控制的执行规定
在本规划执行过程中,遇到以下局部特殊情况时,土地开发强度应经规划主管部门重新确定:
对本规划确定的地块进展合并开发;对本规划确定的地块进展细分开发;对土地使用性质改变,且符合兼容性规定的。
第六章道路交通规划
第十六条道路系统控制
片区规划道路分四个等级:
城市快速路、规划区主干道、规划区次干道和规划区支路,形成“两横两环三纵,以环路网为根底〞的道路网络构造。
城市快速路红线控制50米;主干道红线控制36米,次干道红线控制24米;支路红线控制15米。
规划区内及周边各等级道路红线宽度及断面组成详见“道路系统规划图〞。
第十七条道路穿插口控制
区内主干道路与快速路穿插采用互通式立交形式,第二条支路和快速路穿插采用别离式立交形式,其余均采用平面穿插形式。
区内主次干道平面穿插口采用信号灯管理和渠化交通管理两种方式,在道路穿插口宜增加右转弯车道;区内支路与片区主干道穿插口宜采用制止左转弯通行方式。
规划区内部各地块的交通出入口必须遵守?
规划图则?
规定。
第十八条交通设施控制
在本规划区内规划1块具有独立地块的社会停车场,用地面积合计0.17公顷。
居住区内地块按国家规*配建指标配置停车位,满足?
规划图则?
对停车位的要求。
同时,本区规划两个公交站。
第十九条道路竖向规划
道路竖向设计应综合考虑地形、道路纵坡、污水、雨水排放以及工程管网布线等要求,统一采用黄海高程。
道路竖向设计最小坡度是0.1%,最大设计坡度是0.5%。
第七章绿地系统规划
第二十条规划构造
规划以大面积滨江绿地、公园绿地及道路防护绿地构筑的环绕规划地区的生态绿环,以道路防护绿地和**绿地等绿廊织就维护社区平安、传递生态营养信息的生态绿网,形成环网相扣的绿地系统格局。
第二十一条绿地系统控制
规划区内绿地面积60.39公顷,绿地率达38.63%。
其中公园绿地面积为39.76公顷,占总建立用地的25.43%;防护绿地总面积为20.63公顷,占总建立用地的13.20%。
第二十二条防护绿地
惠博沿江公路控制约50米道路防护绿带,规划区主干道以及34米宽的次干道规划15米的防护绿地,其他次干道规划10米的防护绿地,支路规划5米的防护绿地。
第八章公共效劳设施规划
第二十三条配置要求
规划区内的配套设施详见附表4“公共效劳设施规划一览表〞。
局部商业、效劳业设施和文化娱乐设施可附设在其它建筑内。
经营性商业与效劳业设施、娱乐设施的具体工程不作硬性规定,可由市场自行调节,但其建筑面积应符合分图图则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调整规定
在进展较大*围的成片开发时,地块内的配套公共设施的位置经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后,可根据修建性详细规划适当调整,但其工程、数量、用地或建筑面积均不得少于规划分图图则中的规定。
第九章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第二十五条给水工程规划
1.规划区平均日用水量为5688.75m3/d,最高日用水量为7395.37m3/d。
2.规划由江北水厂供水.在接自江北水厂市政供水干管建成之前,临时从规划区外西北处博罗县沿惠博沿江公路敷设的接自博罗水厂DN400现状供水管引水。
3.供水干管接自江北水厂供水管网,输水干管沿惠博公路敷设,管径为DN400。
规划区给水管管径为DN400~DN150。
4.规划区按同一时间火灾次数为1次,消防供水强度为每次15l/s。
室外消火栓的间距不应超过120m,保护半径不应超过150m。
第二十六条污水工程规划
1.规划区平均日污水量约为5624.26m3/d,最大日污水量约为7311.54m3/d。
2.规划区的排水系统严格采用雨、污分流排放体制。
3.规划区设置了一座白沙堆污水提升泵站。
其设计规模为:
167.8L/S。
占地约为:
840m2。
4.污水总体排向为由南至北排向白沙堆污水提升泵站,统一经污水泵站提升后,往东接入规划区外市政污水管,最终排往江北污水处理厂。
第二十七条雨水工程规划
1.雨水管充分利用地形,采用多排出口。
2.规划对现状地形标高都不满足100年一遇的防洪〔潮〕标高。
通过竖向设计,结合用地规划,对建筑、市政用地*围进展填土,加高地台标高,到达10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
3.优化森林生态功能,采取综合措施防治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
增加雨水调蓄面积,减低排涝压力。
第二十八条电力工程规划
1.规划区地块总计算功率为15848kW,安装功率为21130kV。
2.本规划区的电源将同时取自位于西南面的220kV湖滨站和位于西面的剑潭电厂。
3.规划区东南角有一路现状110kV湖光线穿越,应根据地块开发的时序进展迁移或结合城市道路进展改造,防止对地块使用造成影响。
第二十九条电信工程规划
1.规划区最大需求量为8434线。
2.按照每个电信光节点容量不超过2000线的原则规划电信光节点。
3.结合公建配套设施在南部D-03-01设置一座邮政代办所。
第三十条燃气工程规划
1.规划近期气源主要以液化石油气为主,通过瓶装和管道供应。
规划远期改造区域液化气气化站,开展天然气供应系统,实现城市燃气由液化石油气逐步过渡到以天然气为主的气源转换。
2.远期规划区气化率为100%,管道气气化率为75%,瓶装液化气气化率为25%。
3.管道天然气全年平均日供气为3393.75Nm3//d,全年供气为123.87万Nm3/年。
瓶装液化石油气全年平均日供气为310.61Nm3/d,全年供气为10.58万Nm3/年。
第三十一条环境卫生工程规划
1.根据公共厕所设置标准规定,居住区按4座/km2标准,规划公厕2座,设置间距500~800m;公建配套中心区按10座/km2标准,规划公厕4座,设置间距300~500m;居住区与公建配套中心内结合公共建筑设计,居住区内建筑面积50m2/座;中心区内建筑面积100m2/座。
居住区内按一类标准建立,中心区内的建立标准不低于一类,可以超过一类。
2.在大角山附近规划1座小型垃圾转运站,用地面积不小于200m²,与相邻建筑物间隔不小于10米,采用封闭式运作。
3.建筑垃圾可循环利用局部处理后进展循环利用,其余局部适宜作低洼地或作填埋覆土堆填用;生活垃圾经环卫部门收集后送垃圾处理厂处理。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调整原则
本规划的解释权属**市城市规划局,如需调整,必须符合?
中华人民**国城市规划法?
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三条生效日期
本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自公布之日起开场实施。
附表
附表1:
土地利用现状一览表
序号
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
用地面积(公顷)
占总用地(%)
1
S
道路广场用地
1.21
0.69
其中
S1
道路用地
1.21
0.69
2
M
工业用地
7.55
4.28
其中
M2
二类工业用地
7.55
4.28
3
E
水域和其它用地
167.84
95.04
其中
E1
水域
21.69
12.28
E2
耕地
78.86
44.65
E3
园地
12.14
6.87
E4
林地
41.98
23.77
E5
牧草地
7.56
4.28
E6
村镇建立用地
5.61
3.18
合计
规划总用地
176.60
100.00
附表2:
建立用地兼容性表
可相容用地类型
用地类型
一类居住用地
二类居住用地
四类居住用地
批发
零售业用地
休闲
游乐设施用地
效劳业用地
旅馆业用地
文化设施用地
体育用地
教育用地
道路用地
广场用地
社会停车场库用地
市政公共设施用地
公共绿地
生产防护绿地
R1
R2
R4
C21
C23
C24
C25
C3
C4
C6
S1
S2
S3
U
G1
G2
一类居住用地
R1
●
△
△
△
△
△
△
△
△
△
╳
△
△
△
╳
二类居住用地
R2
△
●
△
△
△
△
△
△
△
△
╳
╳
△
△
△
╳
四类居住用地
R4
△
△
●
△
△
△
△
△
△
△
╳
△
△
△
╳
批发、零售业用地
C21
△
△
△
●
△
△
△
△
╳
△
╳
△
△
△
△
╳
休闲、游乐设施用地
C23
△
△
△
△
●
△
△
△
╳
△
╳
△
△
△
△
╳
效劳业用地
C24
△
△
△
△
△
●
△
△
╳
△
╳
△
△
△
△
╳
旅馆业用地
C25
△
△
△
△
△
△
●
△
╳
△
╳
△
△
△
△
╳
文化设施用地
C3
△
△
△
△
△
△
△
●
△
△
╳
△
△
△
△
╳
体育用地
C4
△
△
△
╳
╳
╳
╳
△
●
╳
╳
╳
△
△
△
△
教育用地
C6
△
△
△
△
△
△
△
△
╳
●
╳
╳
△
╳
△
╳
道路用地
S1
╳
╳
╳
╳
╳
╳
╳
╳
╳
╳
●
△
△
╳
╳
╳
广场用地
S2
╳
╳
╳
△
△
△
△
△
╳
╳
△
●
△
╳
△
╳
社会停车场库用地
S3
△
△
△
△
△
△
△
△
△
△
△
△
●
△
╳
△
市政公共设施用地
U
△
△
△
△
△
△
△
△
△
╳
╳
╳
△
●
△
△
公共绿地
G1
△
△
△
△
△
△
△
△
△
△
╳
△
╳
△
●
╳
生产防护绿地
G2
╳
╳
╳
╳
╳
╳
╳
╳
╳
╳
╳
╳
△
△
╳
●
注:
●为允许兼容,╳为不允许兼容,△为当地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具体条件和规划要求确定允许或不允许兼容,未列入“建立用地兼容性表〞的,由当地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对周围环境影响和根底设施条件,具体核定兼容*围。
附表3:
规划用地平衡表
用地代码
用地性质
面积〔ha〕
比例〔%〕
R
居住用地
53.02
33.92
R1
一类居住用地
26.08
16.68
R2
二类居住用地
26.94
17.23
R4
四类居住用地
2.47
1.58
C
公共效劳设施用地
6.98
4.46
C21
批发、零售业用地
2.11
1.35
C23
休闲、游乐设施用地
0.29
0.19
C24
效劳业用地
0.59
0.38
C25
旅馆业用地
1.06
0.68
C3
文化设施用地
0.82
0.52
C4
体育用地
0.84
0.54
C6
教育科研用地
1.27
0.81
S
道路广场用地
35.55
22.74
S1
道路用地
35.11
22.46
S2
广场用地
0.44
0.28
S3
社会停车场库用地
0.15
0.10
U
U1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0.24
0.15
G
绿地
60.39
38.63
G1
公共绿地
39.76
25.43
G2
防护绿地
20.63
13.20
小计
城镇建立用地
156.33
100.00
E
E1
水域
9.36
东江生态休闲公园
10.91
合计
规划总用地
176.60
附表4:
公共效劳设施规划一览表
类别
工程名称
一般规模(m2/处)
设置数量(处)
所在地块编号
备注
建筑面积
用地面积
教育设施
幼儿园
6班
1600~2000
1800~2400
3
B-03-02、D-01-03、D-05-02〕
独立占地
9班
2400~3000
2700~3600
1
C-01-02
独立占地
小学
24班
7560~8640
12000~14400
1
B-05
独立占地,用地面积为1.56公顷
初中
18班
8100~9000
12600~16200
1
C-03-01
独立占地,用地面积为1.47公顷
医疗卫生设施
社区**效劳中心
400~1000
-
2
D-01-02、C-03-03
附设其它建筑物内
文化娱乐设施
社区文化活动室
1500~2000
-
2
C-03-02、D-01-02
附设于其它建筑物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5m2
体育设施
体育场
-
-
1
D-06
用地面积为1.04公顷
社区体育活动场所
-
200~1500
4
D-02、D-04
结合居住小区同时建立,人均用地面积不低于0.3m2
1500~3000
B-04、C-02
行政管理与社区效劳设施
社区效劳站
300~400
-
2
C-03-03和D-01-02
与其他效劳设施组合设置
商业设施
酒店
-
-
1
D-03-04
用地面积为2.89公顷
批发零售
-
-
2
B-02、D-03-01
用地面积为1.34公顷
餐饮
-
-
2
B-07
用地面积为1.33公顷
附表5:
法定文件地块控制内容
用地编号
类别代码
用地名称
毛用地面积〔M2〕
用地面积〔M2〕
建筑面积〔M2〕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高度〔m〕
绿地率〔%〕
居住人口〔人〕
配套车位〔个〕
配套设施名称
备注
A-01
R4
四类居住用地
29446
29446
44169
1.5
32
20
30
1413
442
B-01
R21
二类居住用地
23325
22765
45530
2
30
38
35
1457
455
B-02
C21
批发零售业用地
12734
12173
18260
1.5
45
20
20
-
365
商业配套、公交站
B-03-01
R21
二类居住用地
25470
23866
35799
1.5
30
20
35
1146
358
B-03-02
R22
二类居住效劳设施用地
2333
2000
1600
0.8
25
10
35
-
2
6班幼儿园
B-04
R21
二类居住用地
63075
59165
88748
1.5
30
20
35
2840
887
社区体育活动场所
B-05
R22
小学用地
17186
15591
12473
0.8
20
20
35
-
12
24班小学
B-06
R21
二类居住用地
32765
29620
44430
1.5
30
20
35
1422
444
B-07
C24
效劳业用地
8940
7453
11180
1.5
45
20
20
-
224
餐饮
C-01-01
R21
二类居住用地
29732
28390
56780
2
30
38
35
1817
568
C-01-02
R22
二类居住效劳设施用地
3489
3057
2446
0.8
25
10
35
-
3
9班幼儿园
C-02
R21
二类居住用地
74706
72853
145706
2
30
38
35
4663
1457
社区体育活动场所
C-03-01
C6
教育科研用地
15815
14744
11795
0.8
20
20
35
-
9
18班初中
C-03-02
R22
二类居住效劳设施用地
6082
5513
8270
1.5
50
10
20
-
248
社区文化活动室
C-03-03
R22
二类居住效劳设施用地
4143
3442
5163
1.5
40
20
30
-
52
社区**效劳中心、社区效劳站
C-04-01
R21
二类居住用地
55728
52016
78024
1.5
30
20
35
2497
780
C-04-02
U1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3468
3468
-
-
-
-
-
-
-
变电站
D-01-01
R11
一类居住用地
66065
64605
51684
0.8
40
10
35
551
172
D-01-02
R12
一类居住效劳设施用地
4683
4142
6213
1.5
40
10
30
-
62
社区**效劳中心、社区文化活动室、社区效劳站
D-01-03
R12
一类居住效劳设施用地
2566
2243
3365
1.5
40
10
20
-
2
6班幼儿园
D-02
R11
一类居住用地
102076
97192
77754
0.8
40
10
35
829
259
社区体育活动场所
D-03-01
C21
批发零售业用地
18102
16314
24471
1.5
45
20
20
-
82
商业配套
D-03-02
S3
停车场用地
1970
1677
-
-
-
-
-
-
112
停车场
D-03-03
C3
文化设施用地
9471
8680
13020
1.5
50
20
20
-
130
文化设施
D-03-04
C25
旅馆业用地
13302
11896
14275
1.2
30
20
35
-
71
酒店
D-03-05
C23
休闲游乐设施用地
4540
3757
3006
0.8
25
10
60
-
30
休闲游乐设施
D-03-06
S2
广场用地
5116
5116
-
-
-
-
-
-
-
广场
D-04
R11
一类居住用地
77388
73042
58434
0.8
40
10
35
623
195
社区体育活动场所
D-05-01
R11
一类居住用地
56174
54820
43856
0.8
40
10
35
468
146
D-05-02
R12
一类居住效劳设施用地
3620
3061
4592
1.5
40
15
20
-
2
6班幼儿园
D-06
C4
体育活动用地
11118
10425
-
-
-
-
-
-
-
体育场
742532
911039
1.23
19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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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惠州市 江北 沙堆 地区 控制性 详细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