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杂俎上.docx
- 文档编号:3863323
- 上传时间:2022-11-26
- 格式:DOCX
- 页数:15
- 大小:37.46KB
五杂俎上.docx
《五杂俎上.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五杂俎上.docx(1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五杂俎上
五杂俎上
龙的传人五杂俎上(2012-05-2417:
43:
29)
转载▼标签:
五杂俎十六卷
明代笔记
明谢肇淛撰
文化
分类:
图书收藏、藏书楼(家)、书院
五杂俎上
【明】谢肇淛撰
●书目提要
五杂俎(五杂俎)
亦作“五杂组”。
古乐府名。
三言六句,以首句名篇。
其词曰:
“五杂俎,冈头草。
往复还,车马道。
不获已,人将老。
”后人仿其作,成为诗体的一种。
见明冯惟讷《古诗纪·统论》。
唐颜真卿有《三言拟五杂组》诗。
宋严羽《沧浪诗话·诗体》:
“论杂体,则有风人、藁砧、五杂俎。
”明徐师曾《文体明辨序说·杂体诗》:
“按诗有杂体:
一曰抝体,二曰蜂腰体,三曰断弦体……十五曰五杂俎体。
”
《五杂组》是明代的一部著名的笔记著作,明谢肇淛撰。
全书十六卷,说古道今,分类记事,计有天部二卷,地部二卷,人部四卷,物部四卷,事部四卷。
本书是作者的随笔札记,包括读书心得和事理的分析,也记载政局时事和风土人情,涉及社会和人的各个方面,是一部名作。
天部记述天文、气候、节气和四时的人事活动。
地部记述理理、疆界、山川、河流、名胜,包括当时的海外地区,是研究历代地理的重要资料。
人部记述人的形体、心性、境遇,包括技艺、医药、术数、书画、宗教等各种活动。
物部记述动物、植物和各种物品,鸟兽虫鱼花卉草木、饮食服饰、文玩乐器等都有论述。
事部记述贫富、收藏、文字、职官、行政、姓氏、婚嫁等社会活动。
书中提供的大量资料有助于研究明代社会状况,作者过记事,分析是非正误有评述,有论断,对读者很有启发。
如据《西京杂记》中的“正月以上辰,三月以上巳”,驳送周密《癸辛杂识》所提出的“‘上巳’当为‘上己’,因为上旬无巳日”之说。
又谓“蜻蜓点水”非爱水,而是产卵,以备一说。
《五杂俎》不仅在考辨方面有一定的价值,所记明代史事,足供参考者尤多,如叙皇帝、太子、藩王婚礼的浪费,税使的扰民,宦官的骄横等等。
如记京都乞丐:
“京师谓乞儿为花子,不知何取义。
严寒之夜,五坊有铺居之,内积草桔及禽兽茸毛,然每夜须纳一钱于守岁者,不则冻死矣。
其饥寒至极者,至窖干粪土而处其中,或吞砒一铢。
然至春月,粪砒毒发必死。
许一年冻死毒死者不下数千,而丐多如故也。
”但《五杂俎》同样有明人笔记以多为胜,忽略专精的通病,书中谈历代掌故部分,大抄前人笔记,又不注明出处;记录笑话,亦皆采旧文,甚为无聊,记鸟兽虫鱼,又多涉神怪。
《五杂俎》最早为明万历四十四年(1616)如韦馆刻本。
今有《五杂俎》中华书局1959年版;《五杂俎》上海书店出版社2001年版;《五杂俎》台北:
伟文出版社1977年版。
●序
●卷一·天部一
●卷二·天部二
●卷三·地部一
●卷四·地部二
●卷五·人部一
●卷六·人部二
●卷七·人部三
●卷八·人部四
●卷九·物部一
●卷十·物部二
●卷十一·物部三
●卷十二·物部四
●卷十三·事部一
●卷十四·事部二
●卷十五·事部三
●卷十六·事部四
●序
五杂俎诗三言,盖诗之一体耳,而水部谢在杭著书取名之。
何以称五?
其说分五部:
曰天、曰地、曰人、曰物、曰事,则说之类也。
何以称杂?
《易》有杂卦,物相杂故曰文。
杂物撰德,辨是与非,则说之旨也。
天数五,地数五,河图、洛书,五为中数宇宙至大,阴阳相摩,品物流形,变化无方,要不出五者。
五行杂而成时,五色杂而成章,五声杂而成乐,五味杂而成食。
《礼》曰:
“人者,天地之心,五行之端,食味别声被包而生。
”具斯五者。
故杂而系之五也。
《尔雅》组似组产东海,织者效之,间次五采。
或绾玺印,或为冕缨,或象执辔,或咏千旄,或垂连网,或偕玄入贡,或玄朱纯綦,辨等威,或丈二抚镇方外,经纬错综,物色鲜明,达于上下,以为荣饰。
在杭产东海多文为富,故杂而系之组也。
昔刘向《七略》,叙诸子凡十家,班固《艺文志》因之。
儒、道、阴阳、法、名、墨、纵横、小说、农之外有杂家。
云其书盖出于议官,兼阴阳墨合名法,知国体之有此,见王治之无不贯,小说家出于稗官,街谈巷语,道听途说者之所造。
两家不同如此,班言可观者九家。
意在黜小说。
后代小说极盛,其中无所不有,则小说与杂相似。
在杭此编,总九流而出之,言天下之至赜而不可恶也!
即目之杂家可矣。
龙门六家,儒次阴阳,殊失本末,兰台首儒,议者犹以并列艺文为非。
语曰:
通天地人曰儒。
在杭此编,兼三才而用之,即目之儒家可矣。
余尝见书有名五色线者,小言詹詹耳,世且传诵。
孰与在杭广大悉备发人蒙覆,益人意智哉。
友人潘方凯见而好之,不敢秘诸帐中,亟授剞劂,与天下共宝焉。
大泌山人李维桢本宁父
●卷一·天部一
老子谓: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
”不知天地未生时,此物寄在什么处?
噫!
盖难言之矣。
天,气也;地,质也。
以质视气,则质为粗;以气视太极,则气又为粗。
未有天地之时,混沌如鸡子。
然鸡子虽混沌,其中一团生意,包藏其中,故虽历岁时而字之。
便能变化成形。
使天地混沌时无这个道理包管其中,譬如浊泥臭水,万年不改,又安能变化许多物事出来?
故老氏谓之“玄牝”,夫子谓之“太极”,虽谓之有,其实无也。
周子谓“太极本无极”,似于画蛇添足矣。
天地未生之初,本无也。
无之中能生有,而无不可以训,故曰易有太极,盖已包管于无之先矣。
即不言无极可也;若要言之,则无极之前又须有物,始得几于白马之辩矣。
天之苍苍,其正色耶?
其远而无所至极耶?
然日月五星,可以躔度。
周步推测,则天之为天,断有形体。
既有形体,必有穷极。
释氏以为有三十三天,幻说也。
假使信然,三十三天之外,又复何物?
语曰:
“六合之外,圣人存而不论。
”噫!
非不论也,所谓极其至,虽圣人亦有所不知也。
朱晦翁曰:
“天者,理而已矣。
”夫理者,天之主宰也,而谓理即天,终恐未是。
理者虚位,天者定体。
天有毁坏,理无生灭。
如目之主视,耳之主听,世有无耳无目之人,视听之理。
将何所属?
况圣人举天以敌奥灶,此即苍苍之天,不专言理也。
天,积气尔,此亘古不易之论也。
夫果积气,则当茫然无知,混然无能,而四时百物,孰司其柄?
生死治乱,孰尸其权?
如以为偶然,则孛蚀变故,谁非偶然者?
而“天变不足畏”之说,诚是也。
然而惠迪从逆,捷如影响,治乱得失,信于金石,雷击霜飞,人妖物眚,皆非偶然者也。
故积气之说,虽足解杞人之忧,而误天下后世不浅也。
象纬、术数之学,圣人所不废也。
舜以耕稼陶渔之夫,一旦践帝位,便作璇玑玉衡,以齐七政,则造化之理固尽在圣人橐龠中矣。
后世如洛下闳、僧一行、王朴之辈,冥思精数,亦能范围天地,浑仪倚盖,旋转不差,黍管葭灰,晷刻靡爽,亦奇矣。
至宋儒议论,动欲以理该之,噫,天下事理之所不能尽者多矣。
况于天乎!
天之不足西北也,何以知之?
日月行斗之南,而不行斗之北故也。
汉明帝嘲张重曰:
“日南郡人应北向看日。
”然北方瀚海,有熟羊胛,而天明之国,出塞七千里,便可南视北斗矣,安知无北向看日之地乎?
天去地九万里,天体径三十五万七千里,此亦臆度之词耳。
天之体,日月星辰所不能周也,而况于人乎!
七政之行,自消自息,何与人事?
而圣人必以璇玑玉衡测之也,遂使后世私智之士,转相摹效互出己见,如周髀宣夜浑仪之属,议论纷拿,各有刺缪;及测之而不得,求之而不应,遂以为幽远难明之事,而“天变不足畏”之说,于此矣。
然则舜非与?
曰:
舜之齐七政,所以协岁时,戒农事也,非后世无用之空谈也。
天地有大阳九,大百六;有小阳九,小百六。
又云:
“天厄于阳九,地亏于百六。
大期九千九百年,小期三千三十年。
故当阳九之会,天旱海啸而陆ㄡ;当百六之会,海水竭而陵自填。
”按《汉书》曰:
“四千五百岁为一元。
一元之中有九厄:
阳厄五,阴厄四。
阳为旱,阴为水。
”又云:
“初入元百六会有厄,故曰百六之会。
”二说互异。
前说期似太远,荒唐无稽;后说四千五百岁之中九厄,则五百岁当一厄,而自古及今,未有三百年不乱者。
至于水旱频仍,恐无十年无灾之国耳,又何阳九、百六之多也耶?
《异闻录》所载,又有阴七阳七,阴五阳五,阴三阳三,皆谓之灾岁。
大率经岁四千五百六十,而灾岁五十七,以数计,则每八十岁而值其一。
此说又不知何所据也。
按《汉书》又有“元二”之厄。
或云即元元之误,未知是否。
又《吹剑录》载,丙午、丁未年,中国遇之必有灾,然亦有不尽然者。
即百六、阳九亦如是耳。
日,阳精也,而雷、电、虹、霓皆阳属也;月,阴精也,而雨、露、霜、雪皆阴属也。
星宿风云,行乎阴阳之间者也。
日月,恒有者也;雷、电、雨、露之属,不恒有者也。
星宿体生于地,而精成于天,风云皆从地起而行天者也,故兼阴阳之气也。
日出而葵藿倾,月虚而鱼脑减,下之应上也;虎交而月晕,麟斗而日蚀,上之应下也;潮之逐月,桐之合闰,上下交为应也。
秦始皇登君山,遇大风雨,遂赭其山。
隋炀帝泛舟遇风,怒曰:
“此风可谓跋扈将军!
”二君之与风雨为仇,不若鲁阳挥戈以止日,宋景发善言而荧惑退舍也。
《礼统》曰:
“雨者辅时,生长均遍。
”又曰:
“雨者,辅也。
”今闽人方音尚以雨为辅。
云根,石也,然张协诗曰:
“云根临八极,雨足洒四溟。
”曹毗请雨文曰:
“云根山积而中披,雨足垂零而复散。
”则专指云言也。
《四时纂要》曰:
“梅熟而雨曰梅雨。
”《琐碎录》云:
“闽人以立夏后逢庚日为入梅,芒种后逢壬为出梅。
”按梅雨诗,人多用之,而闽人所谓入梅、出梅者,乃霉湿之霉,非梅也。
客星犯帝座,此史官文饰之词耳,未必实也。
古今帝王求贤下士者多矣,未闻天象之遽应也。
即汉文帝之于邓通,哀帝之于董贤,同卧起者数矣,未闻帝座之有犯也。
而子陵贤者,一夕之寝,遽云犯帝座耶?
武帝微行,宿主人婢,婢婿拔刀袭之,同宿书生见客星掩帝座,此贼也。
而子陵同之乎?
史官于是为失词矣。
苻坚之母以送少子至灞上,而太史奏后妃星失明,羯胡腥膻乃上干天象若是耶?
矫诬甚矣。
至于海内分裂之时,史官各私其主,人君各帝其国,不知上天将何适从也。
宋仁宗嘉中,有道人游卜京师,上闻召见,赐酒。
次日,司天台奏寿星临帝座,恐亦妄耳。
客星有五:
周伯、老子、王蓬絮、国星、温星。
所临之国,周伯主丧,老子主饥,王蓬絮主兵,国星主疾,温星主暴骸。
然则五者俱非吉星也,而史以子陵当之,不亦冤乎?
星宿,宿字俗音秀,然辰之所舍有止宿之义,则音夙亦可也。
《阴符经》云:
“天发杀机,移星易宿;地发杀机,龙蛇走陆;人发杀机,天地反覆。
”则从夙音久矣。
天体东南下而西北高,日月之行,皆自南至中天而止,故南方暖而北方寒。
然日月之大有限,方夏至时,虽距数万里,更无北向看日者,此又不可晓之理也。
日一岁而一周天,月二十九日有奇而一周天,非谓月行速于日也。
周天度数,每日日行一度,月行十三度有奇。
凡月初生明时,行南陆如冬至时之日;及生魄时,行中天,如夏至时之日。
故月行一月,抵日行一岁也。
中宫天极星,帝星也。
三台三公星也。
文昌六星在北斗魁前,天之六府,故世以文昌为魁星也。
太微东西藩各四星,将相星也。
东壁,文章星也。
南极,寿星也。
贯索,狱星也。
昴,胡星也。
箕,风星也。
毕,雨星也。
彗、孛、搀抢、荧惑、妖星也。
太白,兵星也。
考之历代天文,太白竟天,兵戈大起;彗星竟天,则有禅代之事。
正德初,彗星扫文昌。
文昌者,馆阁之应也。
未几,逆瑾出首,逐内阁刘健、谢迁,而后九卿台谏无不被祸。
万历丁丑十月,异星见西南方,光芒亘天,时余十余岁,在长沙官邸,亦竟见之。
无何,而张居正以夺情事杖,赵用贤、吴中行、艾穆、邹元标等,编管远方;逐王锡爵、张位等。
朝中正人为之一空。
变不虚生,自由然矣。
俗言南斗注生,北斗注死,故以北斗为司命。
而文昌者,斗魁戴匡六星之一也。
俗以魁故,祠文星以祈科第,因其近斗也,故亦称文昌司命云,傅会甚矣。
至以蜀梓ㄅ神为文昌化身者,又可笑也。
数起于一,而成于九。
九,阳数也。
故曰九天、九霄、九垠、九垓、九闳、九有、九野、九关、九气、九位、九域之类,非必实有九也,犹号物之数,谓之万耳。
圣人则之,分地为九州,别人为九族,序官为九流、九卿、九府。
天子门曰九重,亦取九垓之义也。
道书云:
“九霄谓神霄、青霄、碧霄、丹霄、景霄、玉霄、琅霄、紫霄、太霄。
”恐亦附会之词。
如天门九重,又安能一一强为之名耶?
《蠡海录》云:
“天之色苍苍然也,而人称曰丹霄绛霄,河汉曰绛河,盖观天以北极为标准,仰而见者,皆在北极之南,故借南之色以为喻。
”此言亦恐未然。
天无色,借日以为色,故称丹与绛者,从日言耳;不然,彼称青天、银汉者,又岂指北斗之北哉?
《酉阳杂组》载:
“人不欲看天狱星,有流星入,当披发坐哭之,候星出,灾方弭。
”金楼子言:
“予以仰占辛苦,侵犯霜露,又恐流星入天牢,方知俗忌巳久。
”今闽中新妇不戴星行,云:
“恐犯天狗星,则损子嗣。
”闺女间亦忌之。
而见流星以为不吉,亦古之遗禁也。
灾祥之降也,谓天无意乎?
吾未见圣世之多灾,乱世之多瑞也。
谓天有意乎?
亦有遇灾而反福,遇瑞而遘凶者。
又有灾祥同,而事应然不同者,必求其故,则牵合傅会。
不求其故,而尽委之偶然,将启昏君乱主,谓“天变不足畏”之端,则如何而可也?
《春秋》著灾异而不著事应。
子产曰:
“天道远,人道迩。
”瑞不足言也。
遇灾而惧,人理之常,何必问其应乎?
自《汉书·五行志》以某事属某占,至今仍之,然史氏既事而言,言之何益?
司天氏未事而言,言多不验。
于是人主每遇灾变,恬然无复畏惧之心矣。
今于历代五行。
摘其尤异者录之。
汉惠帝二年,天裂东北,广十余丈,长二十余丈。
文帝五年,齐雍城门外有狗生角。
成帝永始元年,河南樗树生支。
如人头,眉、目、须皆具。
又建始元年八月漏未尽三刻,有两月重见。
哀帝建平四年,山阳湖陵雨血,广三尺,长五尺,大者如钱,小者如麻子。
灵帝中平元年,东郡界生草,备鸠雀、龙蛇、鸟兽之形,毛羽、头目、足翅皆具。
又树中有人面生须,伐之出血。
桓帝建和三年,北地雨肉,似羊肋,又大如手。
元和元年,司徒长史冯巡马生人。
晋怀帝永嘉元年,洛阳地陷,有二鹅飞出,苍者冲天,白者堕地。
公孙渊时,襄平北市生肉,长围各数尺,有头目口喙,无手足而动摇。
愍帝时,平阳雨肉,长三十步,广二十七步,旁有哭声,昼夜不绝,臭闻百里。
数日,刘聪后产一蛇、一虎,各害人而走,寻之不得,顷之,见于陨肉之傍。
俄而后死,诸妖俱不见。
太康九年,幽州有死牛头,能作人言。
永嘉中,吴郡万详婢生子,鸟头,两足,马蹄,一手,尾黄色,大如枕。
又抱罕令严根妓,产一龙、一女、一鹅。
义熙七年,无锡人赵未,年八岁,一旦暴长八尺,髭须蔚然。
唐开元二年五月,晦天星尽摇,曙乃止。
元和二年十月,日旁有物如人,形跪,手捧盘,向日,盘中有物如人头。
又四年闰三月,日旁又有一日。
乾符六年十一月朔,有两日并出而斗。
元和六年三月日晡,天阴寒,有流星,大如一斛器,坠兖、郓间,声震数百里。
所坠之上有赤气,如巨蛇,长丈余,至夕乃灭,野雉皆ず。
又十二年九月甲辰,有流星起中天,首如瓮,尾如二百斛船,长十余丈,声如群鸭飞,明若火炬,须臾,坠地有大声如坏屋者三。
咸通十四年,宋州猎者,得雉,五足,其三出背上。
弘道初,梁州仓有大鼠,长二尺余,为猫所啮,数百鼠反啮猫,少选,聚万余鼠。
州遣人捕大鼠,击杀之,余皆去。
大中十年三月,舒州吴塘堰有众禽成巢,阔七尺,高一尺。
水禽山鸟无不驯狎。
中有如人面、绿毛、绀爪觜者,其声曰甘人,谓之甘虫。
中宗时,中郎将毛婆罗炊饭,一夕化为血。
天宝十三年,汝州叶县南有土块相斗,血出数日不止。
咸通八年七月,下邳雨沸汤,杀鸟雀。
周显德七年正月,日下复有一日。
宋景德元年十二月,日下复有二日。
天禧四年四月,有两月同出西南方。
淳熙十四年五月,有星旦出,大如日,与日相摩荡而入。
咸淳十年九月,有星见西方,曲如蚓。
又有二星,斗于中天,良久,一星坠。
元丰末,尝有物如席,见寝殿上,而神宗崩。
元符末,又数见,而哲宗崩。
至大观间,渐昼见。
政和以后大作,每得人语则出。
先若列屋推倒之声,其形丈余;仿佛如龟,金眼,行动有声,黑气蒙之。
气之所及,腥血四洒,兵刃皆不能施。
又或变人形,或为驴,多在掖庭间。
自后人亦不大怖。
宣和末,眚息而北狩矣。
庆历三年十二月,天雄军降红雪,既化,尽血也。
端平三年七月,亦雨血。
绍兴二年,宣州有铁佛坐,高丈余,自动,迭前迭却者数日。
淳熙九年,德兴县民家,镜自飞舞,与日相射。
雨毛雨土,史不绝书,而元至元二十四年,雨土至七昼夜,深七八尺,牛畜尽没死,则亦亘古未有之变也。
百草不畏雪而畏霜,盖雪生于云,阳位也;霜生于露,阴位也。
不畏北风而畏西风,盖西转而北,阴未艾也,北转而东,阳已生也。
夏霜,冬雷,风霾,星孛,谓之天变可也。
至于日月交蚀,既有躔度分数,可预测于十数年之前,逃之而不得,禳之而不能,而且无害于事,无损于岁也,指以为天之变,不亦矫诬乎?
蚀而必复天体之常,管窥蠡测,莫知其故,而奔走驰骛,伐鼓陈兵,若仓卒疾病而亟救之者,不亦儿戏乎?
传称鲁哀之时,刑政弥乱,而绝不日食,以为天谴之无益,告之不悟也。
然司马之时,羊车宴安,羯胡启衅,日食三朝,不一而足,天何尝谴而有益也?
文景之世,日月薄蚀,相望于册,而海内富庶,粟朽贯红,以为天谴之厚于鲁哀乎?
是为父者,日朴责贤子,而姑息不肖子也,天不亦舛耶?
然则何说之从?
曰:
日食变也,而非其变者也。
譬之人之有疾病也,固有兢业保守而抱こ不绝者矣,亦有放纵酒色而恬无疾疚者矣,乃其寿命修短之源,则固不系是也。
圣人之事天也,无时不敬,而遇其灾变则尤加惶惧焉。
曰:
“吾知敬天而已,初不为祸福计也。
”盖自俗儒占候之说兴,必以某变属之某事,求之不得,则多方傅会,不觉其自相矛盾,而启人主不信之端,故金陵有“天变不足畏”之说,虽千古之罪言,而亦自有一段之见解也。
三代之时,日食皆不预占,孔子答曾子:
“诸侯见天子入门,不得终礼者,太庙火,日食是也。
”不知古人不能知耶?
抑知之而不以告耶?
而预占日食,又不知起于何时也?
但不预占,则必有阴云不见者,故《春秋》于日食,不恒书,非不食也。
使日食不预占,令人主卒然遇之,犹有戒惧之心,今则时刻杪分,已预定之矣。
不独人主玩之,即天下亦共玩之矣。
予观官府之救护者,既蚀而后往,一拜而退,杯酌相命,俟其复也,复一拜而讫事。
夫百官若此,何以责人主之畏天哉?
谷永有云:
“日食,四方不见。
而京师见者,沈湎于酒,祸在内也。
京师不见,而四方见者,百姓屈竭,祸在外也。
”司马温公又言:
“四方不见,而京师见者,祸尚浅也;四方见,而京师不见者,祸浸深也。
”其言虽各有理,终亦穿凿傅会,浮云蔽塞,一时偶然。
即百里之中,阴晴互异,又安能必四方之皆见否乎?
假令中国不见而夷狄见,南夷不见而北狄见,又将何词以解耶?
至于当食不食,与食而不及分数者,则历官推步之失,尤不当举贺也。
世间第一诞妄可笑者,莫如日中之乌,月中之兔,而古今诗文沿袭相用,若以为实然者,其说盖出于《春秋》、《元命苞》、《淮南鸿烈解》及张衡灵宪语耳。
然屈原《天问》已有毕羽之说,而《史记·龟策传》载孔子言日为德而辱于三足之乌。
夫《史记》所载,不见经书,而《天问》所疑,皆儿童里俗之谈,近于游戏,至汉以后,遂通用之,而不疑矣。
州载宋庆元中,一岁五次月食,而皆非望。
其后有一岁八次,而亦不拘望者。
今考《宋史·天文志》并无之,不知何所出也。
日中既有乌,又有义和驭车;月中既有兔,又有蟾蜍,有桂,有吴刚、嫦娥、吉,又有广寒宫殿、琼楼金阙,及八万三千修月户。
何月中之淆杂,而人又何能一一见之也?
此本不必辩。
宋儒辩之,已自腐烂。
而以为大地山河影者,又以“五十步笑百步”也。
东坡鉴空阁诗云:
“悬空如水镜,泻此山河影。
妄称蟾兔蟆,俗说皆可屏。
”然坡知蟾、兔、蟆之为俗说,而不知山河影亦俗说也。
段成式《酉阳杂组》云:
“月中蟾、桂,地影也;空处,水影也。
”宋人之论本此。
周昭王时,九月并出,贯紫微之座,无何,而王济江溺死。
今人知尧时之有十日,而不知周时之九月也。
相传永乐中,上方燕坐楼上,见云际一羽士,驾鹤而下,问之,对曰:
“上帝建白玉殿,遣臣于陛下索紫金梁一枝,长二丈,某月日来取。
”言毕,腾空而去。
上惊异,欲从之。
独夏原吉曰:
“此幻术也,天积气耳。
安有玉殿,金梁之理?
即有之,亦不当索之人间也。
”狐疑不决。
数日,道士复至,曰:
“陛下以臣为诳乎?
上帝震怒,将遣雷神示警。
”上谢之。
又去。
翊日,雷震谨身殿。
上大惧,括内外金如式制之。
至期,道士复至,稽首称谢。
梁逾千斤,而二鹤衔之以去。
上语廷臣,原吉终不以为然,乃密遣人,访天下金贱去处,则踪迹之至西华山下,果有人鬻金者甚贱,乃随之至山顶,见六七道士,方共斫梁,见人即飞身而去。
使者持半梁,复命。
上始悔悟。
又传弘治中有徽王亦被道士以此术诈得一银镂纹门槛,后事发被擒。
此与小说载弹子和尚诈王太尉钱十万贯事极相类。
想罗公远、叶法善辈皆用此术,而世相传,真以明皇为游月宫。
夫月岂诚有宫哉!
燕、齐之地,无日不风;尘埃涨天,不辨咫尺。
江南人初至者,甚以为苦,土人殊不屑意也。
楚、蜀之地,则十日九雨;江干岭侧,行甚艰难。
其风日晴朗者,一岁中不能三十日也。
岂天地之气。
固有所偏耶?
江南每岁三四月,苦霪雨不止,百物霉腐,俗谓之梅雨,盖当梅子青黄时也。
自徐、淮而北,则春夏常旱,至六七月之交,愁霖不止,物始霉焉,俗亦谓之梅雨,盖霉与梅同音也。
又江南多霹雳,北方差少。
魏时河间王子元家,雨中有小儿八九枚堕于庭前,长六七寸,自言“家在河东南,为风所飘至此”。
与之言,甚有所知。
国初山东历城王氏方鳏居,一日,天大风,晦冥良久,既霁,于尘坌中得一好女子,年十八九,云“外国人也。
乘车遇风,然飘坠。
”遂为夫妇。
今王氏百年科名,贵盛无比,皆天女之后也。
月犯少微,戴逵以为忧。
而谢敷死人,为之语曰:
“吴中高士,求死不得。
”荧惑入南斗,梁武帝徒跣下殿以禳之,既而闻魏主西奔,大惭,曰:
“虏亦应天象耶?
”二人之心一也,一负时名,一负正朔,而卒不应也。
然不以为幸,而反以为惭,固知好名之心,有甚于好生者矣。
习凿齿谓星人曰:
“君尝闻知星宿有不覆之义乎?
”大凡占星者皆于中天野次窥之,故云不覆。
晋郭翰少有清标,乘月卧庭中,织女降之,与谐伉俪,后以七宝枕留赠,诀别而去。
吾友孙子长少年美皙,七夕之夜,感牛女之事,为文以祝之,词甚婉丽,忽如梦中,为女仙召至琼楼玉阙,殊极人间之乐,七日始苏。
时皆笑以为妄。
余谓非妄也,魅也。
人有邪念,祟得干之,就其所想。
以相戏耳。
北斗相传知豕状。
唐一行于浑天寺中掩获群豕,而北斗不见。
国朝徐武功奉斗斋甚虔,阖门不食豕肉,及论决之日,大风霾雷电,有物若豕,蹲锦衣堂上者七焉,遂得赦,戌金齿,是其验也。
一云:
“北斗九星,七见二隐。
”
《晋·天文志》:
“凡五星降于地为人。
岁星为贵臣,荧惑为儿童,歌谣嬉戏;镇星为老人妇女;太白为壮夫,辰为妇人。
”其言甚怪诞。
然东方朔为岁星,萧何为昴星,李白为太白星。
唐太宗时,北斗化为七僧,西市饮酒。
一行时,北斗化为豕,入浑天寺中。
西川章仇兼琼时,太白酒星变为纱帽藜杖,四人饮酒。
宋嘉中,寿星变为道士,饮酒不醉。
夫星之精为人所感而生,理或有之,岂有在天之宿,变为人物,下游人间者哉?
野史之诞甚矣。
至谓狼星直日,遗有残羊,益妄矣。
古今名世公卿,皆上应列宿,如诸葛武侯、祖逖、马燧、武元衡之属,皆将卒而星殒。
然自古及今,星殒不知其几,而悬象在天者,不觉其稀少也,岂既陨之后,还复生长如人耶?
夫天之星应地之石也,山海之中,石累取而不竭,斫尽而复出,则星可知矣。
徐整长历云:
“大星径百里,中星五十里,小星三十里。
”然星之坠地,化为石,不过尺寸计耳,岂应遽缩至是?
万历壬子十二月廿五日申时,四川顺庆府广安州,无风无云,雷忽震动,坠石六块,其一重八斤,一重十五斤,一重十七斤,小者重一斤,或十余两,岂有三十里之径而仅一拳石之多哉?
大率以里数言天者,皆杜撰之词,圣人不道也。
流星,色青,赤地,名地雁,有光者名天雁,其坠之地,主兵。
今历家禄命,金、木、水、火、土五星之外,又有四余星:
一曰紫气,二曰月孛,三曰罗喉,四曰计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五杂俎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