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第二章井田开拓099.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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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第二章井田开拓099
第二章井田开拓
2.1井田境界及储量
2.1.1井田境界
2.1.1.1国家主管部门对张家峁井田范围的批复
关于张家峁井田境界,国家发改委和国土资源部的批复文件有:
2006年8月15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陕西省神府矿区南区总体规划》批复的境界;2006年12月11日,国土资源部经商国家发改委,对《关于陕西省神府新民、榆神、榆横、渭北煤炭国家规划矿区矿业权设置方案的批复》的境界。
具体如下:
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的矿区总体规划中的张家峁井田境界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发改能源[2006]1621号)所批复的《陕西省神府矿区南区总体规划》,张家峁井田北以137、134号钻孔连线与孙家岔井田相邻,东以乌兰木伦河、5-2号煤层火烧边界为界,南以坐标点(x=4314673,y=37437000)与坐标点(x=4314870,y=37446030)连线与红柳林井田相邻,西以144、198号钻孔连线与柠条塔井田为界。
井田南北长约17.2km,东西宽约10.4km,面积145.6km2。
井田境界拐点坐标见表2.1-1。
矿区总体规划张家峁井田境界拐点坐标表
表2.1-1
拐点编号
坐标(m)
拐点编号
坐标(m)
纬距(X)
经距(Y)
纬距(X)
经距(Y)
1
4314870
37446030
8
4324800
37447320
2
4316900
37444120
9
4326690
37448220
3
4319300
37447350
10
4332083
37445477
4
4321780
37445200
11
4327484
37435949
5
4323210
37445800
12
4325300
37437080
6
4324110
37444880
13
4314673
37437000
7
4323780
37447700
2.国土资源部关于矿业权设置方案批复的张家峁井田境界
根据国土资函[2006]659号文《关于陕西省神府新民、榆神、榆横、渭北煤炭国家规划矿区矿业权设置方案的批复》,以考考乌素沟为界,将考考乌素沟以北区域(包括海湾井田和张家沟区)合并为张家峁北区整合区设置采矿权,将考考乌素沟以南区域(包括14个小煤矿)并入张家峁井田设置采矿权。
即张家峁井田地理坐标位于东经110°16'21″~110°23'32″,北纬38°57'45″~39°03'26″之间。
东与新民区隔窟野河相望;南与红柳林井田、西与柠条塔井田、北与张家峁北区相邻。
井田东西最大宽度11.00km,南北最大长度9.50km,矿权面积83.96km2,由10个拐点坐标相连而成。
井田境界拐点坐标见表2.1-2。
矿业权设置方案批复的张家峁井田境界拐点坐标表
表2.1-2
拐点编号
坐标(m)
纬距(X)
经距(Y)
经度
纬度
1
4323173
37437057
110°16′23″
39°02′21″
2
4324696
37440348
110°18′39″
39°03′11″
3
4325130
37442705
110°20′19″
39°03′26″
4
4323698
37446192
110°22′43″
39°02′40″
5
4321780
37445200
110°22′02″
39°:
01′38″
6
4319300
37447350
110°23′32″
39°00′18″
7
4316900
37444120
110°21′18″
38°58′59″
8
4314870
37446030
110°22′38″
38°57′54″
9
4314673
37437000
110°16′23″
38°57′45″
10
4320480
37437000
110°16′21″
39°00′53″
上述两个批复文件的张家峁井田范围虽然不同,但国土资源部[2006]659号文是经与国家发改委协商后的意见,应为国家主管部门对张家峁井田范围批复的最终意见。
2.1.1.2张家峁井田范围内地方、乡镇煤矿分布情况
在国土资函[2006]659号文所批复的张家峁井田范围内,根据陕西省煤田地质局一三一队提供的《陕西省陕北侏罗纪煤田神府矿区(南区)张家峁井田地质报告》资料,已取得生产许可证的现合法生产小煤矿共有14个(详见图2.1-1)。
其中西部有4个煤矿批准开采2-2、3-1及4-2号煤层,面积约6km2。
东部区域(约24km2)有10个煤矿,新窑上、张家峁、訾家庄、盖沟联营等4个煤矿已经批准开采最下一层5-2号煤层,目前已经进入5-2号煤层中开采,其余6个煤矿虽然未批复开采5-2煤层,但批复的开采标高已经进入5-2煤层中。
小煤矿开采方式多为平硐房柱式开采,预留煤柱支护,生产设备简陋,采用人工打眼放炮,小型拖拉机运输,电灯照明,无通风设备或有通风设备而从不启用,生产规模多为年产3~15万吨。
各煤矿采矿权范围及开采煤层详见表2.1-3。
小煤矿采矿权设置及开采煤层一览表
表2.1-3
顺序号
采矿许可证号
小煤矿名称
年 产 量
拐点坐标
开采煤层
开采标高
X
Y
1
6100000220453
母河沟组办煤矿
(6万吨/年)
4322380.00
37437920.00
3-1、4-2煤层
1135~1126m
4322000.00
37437600.00
4321651.00
37437614.00
4321651.00
37437213.00
4322657.00
37437213.00
4323000.00
37437960.00
4322771.00
37438038.00
2
6100000530299
贺地山红岩煤矿
(9万吨/年)
4322190.00
37442010.00
3-1煤层
1130~1112m
4321260.00
37442010.00
4321260.00
37443070.00
4322190.00
37443070.00
3
6100000220353
海湾村办煤矿
(9万吨/年)
4324045.00
37440105.00
4-2、4-3煤层
1105~1080m
4323430.00
37440105.00
4323220.00
37440460.00
4322315.00
37440460.00
4322382.00
37441094.00
4323885.00
37441160.00
4324130.00
37440480.00
4
6100000420259
四门沟乡办煤矿
9万吨/年
4322806.00
37438034.00
3-1、2-2煤层
1150~1130m
4321738.00
37438309.00
4320480.00
37437592.00
4320490.00
37439150.00
4320650.00
37439125.00
4320650.00
37439000.00
4320750.00
37438650.00
4321020.00
37438650.00
4321020.00
37439150.00
4321839.00
37439131.00
4323140.00
37438830.00
5
6100000530199
张家峁煤矿
15万吨/年
4324600.00
37442580.00
5-2煤层
1100~995m
4324490.00
37443270.00
4323680.00
37445340.00
4323165.00
37444800.00
4323215.00
37443240.00
4323400.00
37443240.00
4323400.00
37442540.00
6
6100000220406
赵仓峁煤矿
15万吨/年
4323215.00
37443240.00
4-2、4-3煤层
1140~1020m
4323115.00
37444806.00
4321873.00
37445300.00
4321450.00
37444340.00
4323525.00
37443550.00
4323210.00
37442917.00
7
6100000630132
海湾村河畔煤矿
15万吨/年
4324340.00
37441180.00
3-1煤层
1143~998m
4322382.00
37441094.00
4322190.00
37442010.00
4322190.00
37443300.00
4323210.00
37442910.00
4323400.00
37442540.00
4324600.00
37442580.00
4324450.00
37441880.00
8
6100000630063
新窑上煤矿
15万吨/年
4322271.00
37440120.00
3-1、4-2、4-3、4-4、5-2煤层
1160~1008m
4322382.00
37441094.00
4322190.00
37442010.00
4322260.00
37442010.00
4320560.00
37439900.00
4321889.00
37439549.00
4321978.00
37440265.00
9
6100000530343
瓷窑沟村办煤矿
3万吨/年
4322381.00
37439010.00
3-1煤层
1143~1136m
4321839.00
37439131.00
4321889.00
37439549.00
4322302.00
37439458.00
4322328.00
37439535.00
4322545.00
37439542.00
10
6100000630054
雷家沟村办煤矿
3万吨/年
4322545.00
37439542.00
3-1煤层
1185~1140m
4322328.00
37439535.00
4322302.00
37439458.00
4321889.00
37439549.00
4321978.00
37440265.00
4322270.00
37440120.00
4322364.00
37440086.00
11
6100000220357
四门沟村办煤矿
3万吨/年
4322771.00
37438038.00
3-1煤层
1142~1125m
4321738.00
37438309.00
4321651.00
37437614.00
4322000.00
37437600.00
4322380.00
37437920.00
12
大河湾煤矿
15万吨/年
4323530.00
37439140.00
5-2煤层
1100~1013m
4323218.00
37439234.00
4322495.00
37439386.00
4322545.00
37439542.00
4322364.00
37440086.00
4323050.00
37439760.00
4323660.00
37439440.00
13
6100000220419
訾家庄煤矿
6万吨/年
4324040.00
37439475.00
4-2、4-3、4-4、5-2煤层
1100~1076m
4323660.00
37439440.00
4323050.00
37439760.00
4323220.00
37440460.00
4323430.00
37440105.00
4324045.00
37440105.00
14
6100000530289
阴湾煤矿
9万吨/年
4322810.00
37436370.00
3-1、4-2煤层
1128~1060m
4321651.00
37436370.00
4321651.00
37437213.00
4322840.00
37437213.00
2.1.1.3张家峁井田范围调整建议
根据张家峁井田内各小煤矿的采矿权范围设置及开采现状分析,并从地方矿产管理局获得的各煤矿采掘监测资料证实,小煤矿开采区域各煤层资源已经千疮百孔,开采深度有深有浅。
如果按照国土资函[2006]659号文所批复,将考考乌素沟以南区域并入张家峁井田设置采矿权,如此将带来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即:
张家峁矿井需要对井田14个小煤矿的煤炭资源进行整合,由张家峁矿井统一规划开采。
如果将14个小煤矿整合到张家峁井田存在以下问题:
1.这些小煤矿均为合法生产矿井,“三证”齐全,并已有多年开采历史,整合这些合法小煤矿难度非常大。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矿产资源整合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06〕39号文,张家峁井田内小煤矿整合应由地方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2.从投资方面来说,如果并购如此多的小煤矿,以目前的市场行情,企业将无力承受。
3.从技术方面来说,根据地质报告资料,位于井田东部的张家峁煤矿、赵仓峁煤矿、海湾村河畔煤矿、海湾村办煤矿、訾家庄煤矿、大河湾煤矿、新窑上煤矿的开采深度均进入下部的5-2号煤层,仅西部的阴湾煤矿、母河沟组办煤矿、四门沟乡办煤矿、四门沟村办煤矿、瓷窑沟村办煤矿开采深度尚未进入5-2号煤层。
小煤矿开采区的煤炭资源几乎全部破坏,巷道难以进入该区域,不能布置完整的块段,无法进行正规机械化开采。
4.从安全管理看,井田内如此多的小煤矿,由于各小煤矿所开采的煤层不同,小煤矿井下采空区的大量积水及有害气体将给大井安全生产带来隐患。
5.从国家目前资源整合政策,优化资源配置来看,是主要针对现生产小煤矿的采矿权主体、资源总量、生产能力进行整合。
因此,由地方政府统一规划,组织实施易于实现。
6.从构建和谐社会,环境友好型社会,有利于项目实施,便于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建设安全可靠、高效环保的现代化矿井出发,井田内的小煤矿开采区域应单独划区进行整合。
鉴于以上原因,设计建议在国土资函[2006]659号文所批复的张家峁井田范围基础上,将井田内14个小煤矿开采区域做为地方小煤矿资源整合区,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矿产资源整合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06〕39号)组织实施。
并结合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陕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张家峁煤矿采矿权申请范围内矿权调查情况补充说明的函》(陕国土资矿采便字[2009]第32号),将井田南部的吃开沟煤矿与本井田重叠部分划出。
调整后的张家峁的井田范围:
北以小煤矿开采边界为界,南与红柳林矿相邻,东为煤层露头,西与柠条塔接壤。
井田东西长约10.0km,南北宽约5.7km,井田面积为52.1532km2。
调整后的张家峁井田范围由11个拐点坐标圈定,见表2.1-4。
调整后的张家峁井田范围拐点坐标表
表2.1-4
拐点编号
坐标(m)
纬距(X)
经距(Y)
1
4320480.000
37437000.000
2
4320480.000
37442010.000
3
4321780.000
37445200.000
4
4319300.000
37447350.000
5
4316900.000
37444120.000
6
4314870.000
37446030.000
7
4314748.000
37440412.000
8
4315380.000
37440410.000
9
4314995.000
37439283.000
10
4314870.000
37439275.000
11
4314673.000
37437000.000
井田境界示意图见图2.1-1。
2.1.2矿井资源/储量估算
本次设计矿井资源/储量估算依据为陕西省煤田地质局一三一队编制了《陕西省陕北侏罗纪煤田神府矿区南区张家峁井田补充勘探地质报告》(52.66km2)。
2.1.2.1矿井地质资源量
1.估算煤层及其范围
参与矿井资源量估算的煤层共计7层。
其中:
估算煤层6层,分别为2-2、3-1、4-2、4-3、4-4、5-2号煤层;概算煤层1层,为局部分布的5-3号煤层。
估算范围根据陕国土资矿采划[2004]31号及陕国土资矿采便字[2009]第32号文划定的张家峁井田范围(52.1532km2)或勘探工程控制下的煤层可采边界、剥蚀边界、煤层自燃为界。
图2.1-1
2.工业指标
本井田煤炭资源丰富,地层倾角小于3°,一般倾角1~2°,煤类以不粘煤和长焰煤为主,主要作动力用煤和化工用煤,地处非缺煤地区。
根据我国的能源政策和煤炭资源状况,按目前煤矿开采的技术经济条件,结合《煤、泥炭地质勘探规范》的要求,井田内各煤层的一般性工业指标如下:
①最低可采厚度为0.80m;
②各煤层最高灰分<40%;
③最高硫分≤3%;
④最低发热量(Qnet.d)>17.0MJ/kg。
3.资源量估算方法
本井田各煤层为近水平煤层,构造简单,各煤层厚度变化小,规律性明显,以稳定煤层型为主。
故本次采用水平投影面积、煤层视厚度、地质块段法进行资源量估算。
4.煤层视密度
2-2号、3-1号煤层视密度值为1.29;4-2号、4-3号、5-2号和5-3号煤层视密度值为1.32;4-4号煤层视密度值为1.33。
5.资源/储量估算结果
张家峁井田(52.1532km2)7层煤层总资源量估算为870.12Mt。
其中:
探明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1)315.17Mt,控制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2)177.17Mt,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377.78Mt。
本井田先期开采地段资源总量估算为227.10Mt。
其中:
探明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1)142.48Mt,控制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2)33.69Mt,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50.93Mt。
根据现行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矿井地质资源量为勘探地质报告提供的查明煤炭资源的全部,包括探明的内蕴经济的资源量331、控制的内蕴经济的资源量332、推断的内蕴经济的资源量333。
则全井田地质资源量为870.12Mt,详见表2.1-5。
2.1.2.2矿井资源/储量评价和分类
张家峁井田可采和局部可采煤层共有7层,分别为2-2、3-1、4-2、4-3、4-4、5-2、5-3号煤层。
其中:
2-2号煤层在本井田内大面积自燃,局部有保留,属局部可采煤层,煤层厚度5.26~9.85m,平均厚度6.49m;3-1号煤层属大部可采煤层,煤层厚度为2.34~3.10m,平均厚度2.82m;4-2号煤基本全区可采,厚度为1.70~4.05m,平均3.34m;4-3、4-4号煤层属大部可采的薄煤层,其中4-3号煤厚度为0.10~1.90m,平均厚度1.28m,4-4号煤厚度为0.10~1.20m,平均厚度0.79m;5-2号煤层全区可采,厚度为2.47~7.35m,平均厚度5.66m;5-3号煤层是5-2煤层的下分层,与5-2煤层间距较近,厚度0.45~1.10m,平均厚度0.88m。
属沉积较稳定的局部可采薄煤层,可采范围不连续。
矿井地质资源量汇总表
表2.1-5单位:
Mt
范围
煤层
资源量
331
332
333
合计
全井田
(52.1532km2)
2-2
60.22
7.31
11.14
78.67
3-1
35.95
16.48
29.50
81.93
4-2
56.78
43.00
80.87
180.65
4-3
16.18
17.33
18.67
52.18
4-4
13.52
34.85
48.37
5-2
146.04
79.53
181.53
407.10
5-3
21.22
21.22
合计
315.17
177.17
377.78
870.12
先期开采地段
(331+332)/(331+332+333)=80.20%
331/(331+332+333)=64.90%
3-1
7.45
2.36
2.39
12.20
4-2
29.64
6.72
10.92
47.28
4-3
4.34
2.09
2.42
8.85
4-4
10.10
3.61
13.71
5-2
101.05
12.42
24.16
137.63
5-3
7.43
7.43
合计
142.48
33.69
50.93
227.10
本设计根据各煤层的工业指标及其工业利用价值,按照《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1999)标准的要求,从技术、经济效益等方面进行了综合分析研究与评价。
此外,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陕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韩城矿务局张家峁矿井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06]106号),“2-2煤层和一些沟谷切割较深地带,如乌兰不拉沟3-1煤层采取‘保水弃煤’措施,不予开采”。
因此本次设计矿井工业资源/储量暂不考虑2-2煤层,其经济意义不做评价;乌兰不拉沟3-1煤层按留设煤柱考虑。
分析结果见2.1-6。
表2.1-6
2.1.2.3矿井工业资源/储量
地质资源量中探明的资源量331和控制的资源量332,经分类得出的经济的基础储量111b和122b、边际经济的基础储量2M11和2M22,连同地质资源量中推断的资源量333的大部分,归类为矿井工业资源/储量。
即扣除了331、332储量中的次边际经济的资源量2S11、2S22。
矿井工业资源/储量按下式计算:
矿井工业资源/储量=111b+122b+2M11+2M22+333k
式中k为推断的资源量333的可信度系数,根据本井田地质构造及各可采煤层赋存情况,设计取0.9。
经计算,矿井工业资源/储量为754.79Mt。
2.1.2.4矿井设计资源/储量
矿井工业资源/储量减去设计计算的断层煤柱、河流煤柱、井田境界煤柱和地面建筑物、构筑物等永久保护煤柱损失量后的资源/储量为矿井设计资源/储量。
经计算,本井田去除井田境界、常家沟水库、乌兰不拉沟(3-1煤)、煤层露头等永久保护煤柱后,矿井设计资源/储量为713.12Mt。
2.1.2.5矿井设计可采储量
矿井设计可采储量为矿井设计资源/储量减去工业场地和主要井巷煤柱的煤量后乘以采区回采率。
即:
矿井设计可采储量=矿井设计资源/储量-工业场地和主要井巷煤柱煤量-开采损失。
采区回采率:
根据设计布置,3-1、4-2、5-2号号煤层采区回采率为80%,4-3、4-4、5-3号煤层采区回采率为85%。
经计算,矿井设计可采储量为542.66Mt。
详见表2.1-7。
表2.1-7
2.1.3安全煤柱
张家峁全井田内受开采沉陷影响的一盘区内有10个自然村。
为方便回采工作面布置、提高资源回收率,设计对比较分散的村庄均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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