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济法胡家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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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法胡家祥
第一章
1
具有代表性的国际经济组织有哪些?
回答:
国际法协会、国际商会、国际统一私法协会、世界贸易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
2
国际经济法与国际私法的关系和区别是什么?
回答:
联系
都是国际关系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调整对象都具有涉外因素,最终都会涉及到不同国家之间的利益
都适用国家主权原则,互利互惠原则及平等原则
解决争议都需要借助诉讼或者仲裁。
区别
调整对象的范围及性质不同。
国私,平等主体间的财产、人身关系;国经,纵向的国家管制经济关系。
调整方法不同,国私的调整方法为直接调整和间接调整(教材的观点),而国经只包括直接调整方法。
3
如何理解个人作为国际经济法的主体?
回答:
比方说,我们购买了一家世界级的企业上市公司的股票,我们也在以某种方式参与了国际经济交往的一种法律事务,在这个意义上来说,个人也可以作为国际经济交往的主体
4
司法或仲裁判例可以作为国际经济法的渊源吗?
回答:
可以,判例作为国际经济法的渊源主要是指一些国际争端解决机构,对于发生在国与国之间的贸易纠纷以及企业与企业之间的贸易纠纷所做出的这种裁决,这些判例虽然对于以后的这些判例没有约束力,但是它对于我们解读国际经济法的规范,以及理解这些国际经济组织和国际经济争端是有很大的帮助的
5
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回答:
第一,条约合同必须遵守原则
第二,对于自然资源永久主权原则
第三,适当赔偿原则
第四,平等原则
还有一些适用于经济交往的原则
6
“经济新秩序”这个提法的意义和面临的问题何在?
回答:
国际经济新秩序,是指发展中国家对国际经济关系的一种主张。
目的是改革旧的国际经济体系,建立新的国际经济体系,促进和加快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经过努力,建立经济新秩序取得了较大进展,但世界经济命脉仍被发达国家控制着。
20世纪80年代以后,西方国家经济也出现了问题,连美国也不例外,他们对南北对话态度消极,经济新秩序陷入僵持局面。
第二章
1
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不适用于哪些买卖?
回答:
私人买卖、通过拍卖形式销售的商品、经过法院裁定公开拍卖销售的商品、有价证券、特殊商品(飞机、船舶、钻井平台)、电力销售
2
一般违约、根本违约和预期违约各有哪些特点?
回答:
一般违约:
违约的行为没有导致合同的失效
根本违约:
违约的行为导致合同的失效
预期违约:
没有马上导致合同无效,但是根据当事人判断可能导致合同无效
3
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调整的服务贸易形式有哪些?
回答:
跨境交易、境外消费、商业出现、自然人流动
4
国际技术贸易有哪些特点?
回答:
1、交易内容的特殊性
2、交易双方的同质性
3、交货过程与其他形式的贸易不同
4、涉及的法律较多
5、政府干预程度与其他形式的贸易不同
5
国际许可贸易有哪些特点?
回答:
1、标的具有无形性
2、涉及的法律较多
3、合同期限较长
4、有很多法定的规定
6
国际技术贸易中常见的限制性商业行为有哪些?
回答:
国际许可贸易、国际特许经营
第三章
1
案例题:
抽纱公司可以通过什么途径获得补救?
案情简介:
某抽纱公司为一批海运货物投保了一切险和战争险,险别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上货物保险条款及海上货物运输战争险条款。
货物运抵目的地后,抽纱公司却提货不着。
思考提示:
根据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上货物保险条款及海上货物运输战争险条款的具体规定来确定保险公司在本案中应该承担的责任。
回答:
一切险除包括平安险和水渍险的各项责任外,本保险还负责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本保险负“仓至仓”责任,自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地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始运输时生效,包括正常运输过程在内,直至该项货物到达保险单所载明目的地收货人的最后仓库为止。
当被保险货物运抵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港(地)以后被保险人应及时提货,当发现被保险货物遭受任何损失,应即向保险单上所载明的检验、理赔代理人申请检验。
因此抽纱公司应该在保险许可时间之内向向保险单上所载明的检验、理赔代理人申请检验,以获得一切险保险金。
2
《海牙-维斯比规则》与《汉堡规则》有何异同?
回答:
《海牙维斯比规则》这些规则主要是在一些承运大国的推动下制定的,因此在一些货运方国家,特别是在一些内陆国家看来,这些规则仍然是偏袒于承运人利益的。
1978年,在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的帮助和推动下,有若干个内陆托运大国共同发起,制定了《汉堡规则》,相对的比较照顾了托运人的利益,但是这个规则影响有限,因为世界上目前几乎所有的承运大国都没有加入这个规则,因此《汉堡规则》的影响远远不如《海牙维斯比规则》
3
中国《海商法》第四章与相关国际公约有何相同之处和不同之处?
回答:
1、承运人的责任基础不同
2、承运人的最高责任赔偿限额不同
3、公约适用范围不同
4、承运人的责任期间不同
5、诉讼时效不同
6、承运人免责事项不同
7、单间货物赔偿限制不同
8、索赔通知时间不同
9、承运人的基本义务不同
4
试讨论无单放货所引起的问题及在中国法院可能得到的判决结果是什么?
回答:
《海商法》第71条明确规定,提单是"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凭单放货是一项法定义务,也是各国接受和公认的国际贸易惯例,第71条并未赋予当事人选择的权利,因此,即使承运人与托运人在租约中约定可不凭正本提单交货,也会因违反第四章的强制性规定而被确认无效。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中国法院的判决结果应该是:
无单放货属于违法行为。
5
试将中国法与英国法下的最大诚信原则作一比较。
回答:
最大诚信原则,在英国要求签订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均必须最大限度地按照城实与信用精神协商签约。
“诚信”就是各方当事人都必须把各自知道的有关事实告知对方,如实陈述,不得隐瞒,误报或欺骗,即在英国海上保险中,最大诚信原则就是要求尽最大告知义务。
在我国海商法学的研究中,主流观点认为最大诚信原则体现为,订立合同时的告知义务和履行合同时的保证义务。
第四章
1
试述信用证的独立性原则和抽象性原则。
回答:
独立性原则:
如果合同当事人破产,银行仍然要承担支付贷款的义务,因为信用证独立于合同
抽象性原则:
只要是合法拥有的信用证,不管谁拥有,银行都应该按照载明货款支付
2
试述信用证的特点。
回答:
1、开证银行负首要付款责任
2、信用证具有独立性,不受买卖合同约束
3、信用证是纯单据业务,只审查单据是否与信用证内容相符。
3
议付与出口押汇的主要区别有哪些?
回答:
议付是一种票据买卖关系,拥有了票据项下的一切权利,受国际惯例,信用证有关法律,票据法的约束。
押汇是一种权利质押关系,银行不拥有质物所有权,它拥有的是开证行在单证一致的情况下取得付款的权利。
受国内合同法,担保法的有关规定约束。
4
信用证交单规则应遵循哪些规则?
回答:
1、认真审核开证银行
2、慎重选择贸易伙伴
3、认真审核信用证
4、保护自身和国家利益
5
我国有关信用证欺诈救济的法律适用包括哪些内容?
回答:
1、假冒或伪造印鉴诈骗
2、盗用或借用它行密押诈骗
3、软条款、陷阱条款诈骗
4、伪造信用证修改书诈骗
5、假检验证书诈骗
6、涂改信用证诈骗
7、伪造保兑信用证诈骗
6
我国司法实践对信用证欺诈例外的态度如何?
回答:
我国关于信用证向下欺诈问题的司法实践中,存在对国际惯例的理解水平参差不齐,对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适用不恰当现象,需要加以改正。
主要存在的问题有
1、对善意第三方合法权益保护不够
2、缺乏界定信用证欺诈的统一标准
3、忽视开证银行的抗辩权
第五章
1
1.世界贸易组织与关贸总协定有哪些区别?
回答:
关贸总协定是建立在一个临时议定书之上的临时组织,不具有法律人格,从国际法的角度,关贸总协定所制定的规则不具有强制约束力
世贸组织是具有法律人格的国际组织,加入世贸组织的成员有履行的义务,不履行会受到制裁
参考答案:
(1)GATT是临时性的。
GATT从未得到成员国立法机构的批准,其中也没有建立组织的条款。
WTO及其协议是永久性的。
作为一个国际组织,WTO具有良好的法律基础,因其成员已经批准WTO协议,而且协议本身规定了WTO如何运作。
(2)WTO拥有“成员”,GATT拥有“缔约国”,这就说明了这样一个事实,即从正式角度讲GATT只是一个法律文本。
(3)GATT处理货物贸易,WTO还涉及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
(4)WTO争端解决机制与原GATT体制相比,速度更快、更主动,做出的裁决不会受到阻挠。
题目解析:
答出3~4点即可
2
2.世界贸易组织法律制度对国际法的发展有哪些影响?
回答:
世贸组织对主权国家的国内法规影响。
世贸组织对于主要出口国家进行国内法规审核,使各国国内立法与世界接轨。
增强了组织成员国国际政治协商的透明度,针对国际贸易摩擦提供了沟通的平台。
世贸组织的多边贸易协定大大强化了国际法律的法律约束力,使国际法具有更好的稳定性和可预见性,对全球经济的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
参考答案:
提示:
推动发展和完善具体法律制度参见:
教材第五章
题目解析:
答出推动发展和完善的意思即可,最好能列举一些法律制度推动国际法完善的例子
3
3.反倾销法律制度与反补贴法律制度有哪些相同点与不同点?
回答:
反倾销法和反补贴法律都是进口国为了保护本国经济和本国生产厂家的利益,维护正常的国际贸易秩序而对不公平贸易行为进行限制和调整的法律。
反倾销只要发生倾销行为就可以实施,反倾销的价格承诺由出口经营者承担,反倾销可以适用于任何经济形态的国家。
反补贴措施要求补贴具有专项性,反补贴的价格承诺出口国政府承担,反补贴只适用于非市场经济国家。
参考答案:
反补贴措施与反倾销措施虽然关系密切,但是两者之间还是有以下几点区别:
(1)行为主体不同。
补贴行为的主体是出口国政府,而倾销行为的主体则是出口企业本身。
(2)行为方式不同。
补贴是出口国政府对出口企业给予特殊的经济上或财政上的支持或补贴,而倾销是出口企业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进行销售。
(3)使用范围有所不同。
反倾销措施适用于来自所有国家的倾销商品,而反补贴措施只适用于来自市场经济国家的补贴产品,因为发达国家认为非市场经济国家不存在“市场”,无法划清企业财产与政府补贴的界限。
题目解析:
首先简要解释两个概念,其次答出2~3点不同即可。
主要分析区别。
4
4.与货物贸易相比,世贸组织成员在服务领域市场准入方面所作的承诺有哪些特点?
回答:
服务贸易不存在海关手续,不太关注最惠国原则,关注在服务领域是否遵守国民待遇原则,能否给外国的服务提供者给予和本国的服务提供者相同的待遇
参考答案:
略
5
5.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保护的知识产权有哪几种?
回答:
版权和相关权利
商标
地理标志
工业品外观设计
专利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对未披露信息的保护
参考答案:
版权及相关权、商标、地域标识、工业品外观设计、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未公开的信息包括商业秘密
题目解析:
答案明确,需全面,不用展开解释
6
6、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其适用与例外?
回答:
1、非歧视原则,针对某些组织成员,例外是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
2、互惠原则,体现在成员和成员之间
3、最惠国原则,涉及到全体成员
4、国民待遇原则,侧重外国的产品和服务待遇平等
5、透明性原则,针对政府的信息公开透明
参考答案:
1、非歧视原则2、互惠原则3、最惠国待遇原则4、国民待遇原则5、透明度原则详见:
教材第五章
题目解析:
注意每个原则要具体阐述如何适用及例外,详见教材
第六章
1
1.国际投资的概念、分类以及互相的区别是什么?
回答:
国际投资又称为对外投资或海外投资,是指跨国公司等国际投资主体,将其拥有的货币资本或产业资本,通过跨国界流动和营运,以实现价值增值的经济行为。
1、以时间长短为依据,国际投资可以分为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
2、以是否拥有经营权为依据,国际投资可分为国际直接投资和国际间接投资
3、以资本来源及用途为依据,国际投资可分为公共投资和私人投资
参考答案:
国际投资是指一定时期内,期望在未来能产生资本增值收益而将生产资本或证券资本依其职能在不同国家之间进行流动的资本的形成过程。
国际投资有直接投资与间接投资之分。
2
2.国际投资的法律属性及其特征是什么?
回答:
国际投资又称为对外投资或海外投资,是指跨国公司等国际投资主体,将其拥有的货币资本或产业资本,通过跨国界流动和营运,以实现价值增值的经济行为。
参与国际投资活动的资本形式具有多样性,它既有以实物资本形式表现的资本,如机械设备、商品等,也有以无形资产形式表现的资本,如商标、专利、管理技术、生产诀窍等,还有以金融资产形式表现的资本,如债券、股票、衍生证券等。
参与国际投资活动的主体多元化,包括官方和非官方机构、跨国公司、跨国金融机构以及居民个人投资者。
国际投资活动是资本的开国经营运营活动,它不同与国际贸易,也与单纯的国际信贷活动相区别
参考答案:
略
3
3.国际投资的主体有哪些?
他们的主要内涵是什么?
回答:
自然人,需要首先确定自然人的国籍和行为能力。
法人,需要首先确定自然人的国籍和行为能力。
跨国公司,又称国际公司或多国公司,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经济实体组成,并从事生产、销售和其他经营活动的国际性大型企业。
国家,与一般投资主体的区别是具有决定投资的优先级、具有投资审查权、具有经营活动的管理权、具有企业征用权、具有征税权。
国际组织,许多特点与国家投资相似,包括投资活动的方式和投资领域的选择。
参考答案:
自然人、法人、跨国公司、国家、国际经济组织详见教材第六章
4
4.国际直接投资的理论有哪些?
它们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回答:
1、垄断优势理论,对外直接投资和垄断的工业部门结构有关,垄断优势是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决定要素。
在市场完全竞争的情况下,国际贸易是企业参与和进入国际市场的唯一扩张方式,企业将根据比较利益原则从事进出口活动。
现实中的市场是不完全竞争的。
2、内部化理论,内部化指企业内部建立市场的过程中,以企业内部市场代替外部市场,从而解决市场不完整带来的不能保证供需交换正常进行的问题,弥补市场机制不完整造成的风险和损失。
3、产品生产周期理论,产品的生命周期划分为创新、成熟和标准化三个阶段的不同阶段决定不同的生产成本和生产区位的选择,决定了公司有不同的贸易和投资战略。
4、比较优势理论。
对外直接投资用该从本国已经或即将处于比较劣势的产业依次进行,凡是在本国已经趋于比较劣势的活动都应该通过直接投资依次向国外转移。
5、国际生产折衷理论。
该理论认为企业海外直接投资的三个必须同时具备的优势:
1、所有权优势,指企业拥有的大于国外企业的优势必须是企业特有独占的。
2、内部化优势,指企业将拥有的资产通过内部化转移可以比通过交易转移获得更大利益。
3、区位优势,包括劳动力成本、市场需求等。
参考答案:
(一)海默的“厂商垄断优势理论”
(二)巴克利和卡森的“跨国公司内部化理论”(三)小岛清的“边际产业扩张理论”(四)邓宁的“国际生产折衷理论”(五)费农的“产品寿命周期理论”
5
5.国际间接投资的理论有哪些?
它们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回答:
国际证券组合理论,证券组合投资是指投资者对各种证券产品进行选择和科学搭配,既能体现投资者的意愿和所受的约束,又能实现收益最大化的基本目标,以期达到投资本金安全、投资收入相对稳定并逐步实现足本增值的综合目标。
资本资产定价理论,该模型是证券组合新方法。
模型以资本市场均衡为条件,能够预测资产风险与预期收益之间的关系,并提出了投资项目收益率的计算方法,大大简化了马科维茨证券组合理论的求解。
套利定价理论,套价是指某种资产在不同的市场上有这两种及两种以上的价格,这种情况下投资者进行的低价买进高价卖出,获利无风险收益的活动。
期权定价理论,期权是指购买者支付一定数量的权利金后,获得可以在预定时间按照预定价格买入或者卖出某种资产的权利。
参考答案:
(一)夏普等的“证券投资理论”
(二)托宾的“资产组合理论”(三)马柯维茨的“证券组合理论”
6
6.国际直接投资的方式及其内容有哪些?
回答:
1、合资经营企业,合资经营企业是指外国投资人与东道国投资者为实现特定的商业目的,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一种企业经营方式。
1、合资双方或者各方共同出资。
2、合资双方或各方共同经营。
3、合资双方或各方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合作经营企业,投资各方不受投资比例的限制,对企业的投资额度、经营形式、利润分配以及风险承担都有比较灵活规定的一种经营企业形式。
1、契约式的合作形式。
2、法人或非法人企业。
3、经营管理方式的多样化。
3、外商独资企业,企业的投资全部来自东道国境外,投资者对企业单独经营,并享有企业的全部利润和承担企业所有风险。
1、投资来源单一。
2、独立的法律实体。
4、跨国并购,指一国企业为了达到某种目标,通过一定的渠道和支付手段,对另一国的企业的所有资产或足以行使运营活动的股份进行收购,从而对另一国企业的经营管理实施实际的或完全的控制行为。
1、时间短,见效快。
2、促进了企业资产的优化组合,提高了管理水平和技术等级。
3、许多国家对并购本国某些行业都有限制。
参考答案:
兴办三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跨国兼并,直接收购
7
7.国际间接投资的方式及其内容有哪些?
回答:
国际信贷投资,一国银行、金融机构、政府、企业以及国际金融机构,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向另一国银行、金融机构、政府、企业以及国际机构提供的商业贷款。
1、国际商业信用。
2、国际银行信用。
3、国际债务信用。
4、政府信用
国际证券投资,一国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或国际组织为筹措和融通资金,在国外金融市场上发行的,以外国货币为面值的债券。
1、外国债券和欧洲债券。
2、公募债券和私募债券。
3、一般债券、可兑换债券和附认股权债券。
4、固定利率债券、浮动利率债券和无息债券。
5、双重货币债券和欧洲货币单位债券。
国际股票。
股票的发行和交易过程不是只发生在一国内,而通常是跨国进行的,即股票的发行者和交易者、发行地和交易地、发行币种和发行者所属本币等对应关系者分属于两个不同国家。
1、在境外发行的直接以当地货币为面值并在当地上市交易的股票。
2、以外国货币面值发行的,在国内上市流通的,供境外投资者以外币交易买卖的股票。
3、存托凭证,在一个国家证券市场流通的代表外国公司有价证券的可转让的凭证。
4、欧洲股票,在股票面值货币所在国以外的国家发行上市交易的股票。
参考答案:
国际信贷投资(银行金融投资)、国际证券投资(如购买股票、发行债券,也称证券金融投资)、国际衍生金融投资(如期货、期权、掉期交易行为)等
8
8.国际投资法与国际金融法和国际贸易法的区别有哪些?
回答:
与国际贸易法的区别:
国际贸易法是调整国际市场商品和劳务交换的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国际投资法与国际贸易法的联系在于它们都调整商品在各国间运动的法律关系,但两者又有明显的区别:
(1)行为的主体不同。
(2)商品的法律背景不同。
(3)所规范利益的含义不同。
(4)调整对象不同。
与国际金融法的区别:
国际金融法是关于国际金融交易的法律规范总称,它涉及金融资产跨国流动、国际交易过程中产生的有关法律问题。
国际金融法与国际投资法都要涉及国际资本运动中的法律问题,但两者又有明显的区别:
(1)行为的主体不同。
(2)法律问题的形式不同(3)互动影响的角度不同(4)调整对象不同
参考答案:
略(详见教材第六章第七节)
第七章
窗体顶端
1
国际投资法体系如何划分,具体内容有哪些?
回答:
国际投资法体系,是指国际投资法应包括的法律规范的范围和结构。
由于国际私人直接投资进行跨国境资本流动,调整这一国际投资关系的法律则不仅包括国内法规范,还包括国际法规范。
目前这一体系由资本输入国外资法、外汇管理法、涉外税法,资本输出国的海外投资鼓励与保险法等国内法规范和双边投资鼓励与保证协定,多国间投资保护法典,解决投资争议公约及国际投资惯例等国际法规范构成。
参考答案:
国际投资法的体系是由调整国际直接投资、间接投资以及与服务贸易有关的投资关系的相关国内法规范和国际法规范综合形成的一个独立的法律体系。
2
《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有哪些主要内容?
回答:
《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共11章67条,主要内容有七个方面:
(1)宗旨:
公约第3条明确规定促进资本流向发展中国家,对投资的非商业性风险予以担保;
(2)机构地位:
享有国际法主体资格,同时具备私法意义上的法人资格;
(3)机构的担保业务:
只限于非商业性政治风险,具体分为货币汇兑险、征收险、违约险、战争和内乱险;
(4)规定合格的投资、合格的投资者和东道国条件;
(5)东道国主权控制的范围;
(6)争端的解决:
公约将争端分为三类:
有关公约的解释和施行而发生的争端,机构与会员国之间的争端,有关被保险人或再保险人的争端,对于不同的争端应适用不同的程序解决;
(7)法律适用。
参考答案:
内容:
1、MIGA的地位和宗旨;2、MIGA的组织机构;3、MIGA的担保业务;4、合格的投资;5、合格的投资者;6、MIGA的代位权;7、MIGA的非担保业务
3
《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间投资争议公约》适用于哪些情况?
其主要内容有哪些?
回答:
解决发生在东道国政府和外国投资者之间的局限于政治风险所引起的投资争议。
第一章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
建立和组织
行政理事会
秘书处
小组
中心的经费
地位、豁免和特权
第二章中心的管辖
第三章调解
请求调解
调解委员会的组成
调解程序
第四章仲裁
请求仲裁
仲裁庭的组成
仲裁庭的权力和职能
裁决
裁决的解释、修改和撤销
裁决的承认和执行
第六章诉讼费用
第七章诉讼地
第八章缔约国之间的争端
第九章修改
第十章最后条款
参考答案:
略
4
欧盟、北美以及东盟在投资方面有哪些共同的措施?
回答:
签订双边投资条约、区域性多边条约和世界性多边条约。
例如欧盟有关协议、北美自由贸易协议、东盟促进和保护协议、华盛顿公约、汉城公约、TRIMS、GATS、TRIPS、双边投资保护协议、双边税收协议等。
参考答案:
略
5
资本输入国对投资的鼓励、保护的政策与法律有哪些?
其内容是什么?
回答:
保护:
1、宪法的保护,宪法原则规定保护外国投资2、外国投资法的保护,关于外国投资者待遇的规定、关于国有化、征收及其补偿的规定,关于投资本金和利润汇出的规定。
3、专项保护,特许协议、核准文件、保证合同。
鼓励:
1、所得税的减免2、关税减免3、折旧优惠4、再投资优惠5、信贷融资优惠6、其他优惠
限制:
1、对于投资构成的规定,外国投资在本国规定一定的构成2、投资范围,明确限制企业投资的范围3、出资比例,对投资人的出资比例有一定限定。
4、外国投资的审查和批准5、对外国投资的监管6、对劳动雇佣的限制
参考答案:
保护:
1、宪法的保护;2、外国投资法的保护;3、专项保护。
鼓励:
1、所得税减免;2、关税减免;3、折旧优惠;4、再投资优惠;5、信贷融资优惠;6、其他优惠措施。
管制:
投资构成;投资范围;出资比例;外国投资的审查和批准;对外国投资的监管;对劳动雇佣的限制
6
双边投资保护协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你对此有什么评论?
回答:
有关国际投资保护的双边条约,有三种模式:
1、友好通商航海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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