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高技能人才师资培训示范项目申报书空白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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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高技能人才师资培训示范项目申报书空白表
第一章
高技能人才师资培训示范项目
申报书
申报单位(章):
____________________
培训专业:
____________________
填表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高技能人才师资培训示范项目办公室印制
一、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全称
主管部门
组织机构代码
教职工人数
机构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传真
联系人
手机
固定电话
电子邮箱
单位基本情况简述:
包括办学情况、优势专业建设及社会培训情况。
二、承办培训专业建设情况
专业
名称
开办
时间
培养等级
在校
生人数
占在校生总数%
对口就业率
本专业实验/实训室(工位数)
在区域内或同行业中的地位、优势、特色及师资配备、实训设施设备、一体化教材(含校本教材)开发等情况。
三、培训班师资安排
单位
姓名
年龄
性别
职称
职业资格等级
学历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从事本专业教学年限
教(科)研成果
拟授
课时
拟授课程
项目名称
四、课程安排表
项目名称
第X天
课时
教师姓名
教学场所
教学设备
教学方式
(说明:
“项目名称”“第X天”“课时”应与培训方案中“教学进度表”一致)
五、实施性培训方案
(说明:
制定符合下面要求的实施性培训方案:
1.承办单位应按照项目办下发的培训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一套完整的实施性培训方案。
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项目办下发的培训方案,进行适当调整,调整幅度不超过总学时的10%,但技术要求和格式必须与项目办下发的培训方案一致。
2.完全执行项目办下发的培训方案的部分,可以直接复制;有所调整的,用红色字体(指电子版),并在培训方案后附调整说明。
3.实施性培训方案作为独立文件随本申报书上报,纸制文档2份,电子文档发到指定邮箱。
)
六、给学员提供的讲义
(说明:
按照培训方案组织任课教师提前编写讲义,并随申报书一并上报)
七、培训班的组织管按理机构、规章制度
八、培训班的食宿安排、食宿费标准及服务承诺
(说明:
1、住宿确保2人标准间;2、住宿宾馆距离培训地点4公里以上,应承诺安排车辆接送3、安排车辆接送学员报到和返程
学员住宿宾馆名称
星级水平
食宿标准
(元/人、天)
距离培训地点路程
九、培训质量保证书
(说明:
应包括承办方全力支持,管理服务到位和确保培训质量等方面的内容。
)
十、申报方近2年承办类似项目的案例
要求至少提供3个同类案例情况说明,包括项目名称、培训内容、培训人数、培训等级、项目执行时间及验收报告等。
十一、申报方资格证明文件
1、申报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份);
2、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说明:
指由承办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给本单位本次培训具体负责人的委托书。
)
3、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2份,加盖公章)
4、提供依据国家财政、税务部门规定开据的培训费发票复印件及收费许可文件资料。
十二、报价(按一个标准班填报)
支出项目
报价(单位:
人民币元)
1.教师讲课费
2.实训耗材费
3.教材资料费
4.培训管理费
5.企业考察交通费
6.场地费
7.税费
合计
十三、本文件中要求提交的和申报方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
申报说明
第一部分申报方须知
第二章说明
1.1.1实施性培训计划
序号
专业
班期数
人数
1
2
3
4
5
6
7
8
9
10
…
1.1.2培训对象
参训学员为技工院校教学一线骨干教师,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具体条件根据实际情况会有所调整)
1.1.3培训目标
(根据部里工作部署和技工院校教师需求确定)
1.1.4培训时间
培训安排在月日至月日期间进行,每期培训时间为15天、112课时。
1.1.5培训方式
1.1.5.1每30人一个标准班;
1.1.5.2采用一体化课程教学模式进行。
1.1.6培训费用
本次师资培训费用由中央财政支付。
培训费支出项目如下:
1、教师讲课费:
2、实训耗材费:
3、教材资料费:
4、培训管理费:
5、企业考察交通费:
6、场地费:
7、税费。
参训人员的往返交通费和食宿费由派出单位承担。
1.1.7考核和发证
承担培训任务的单位要认真按照培训内容和要求组织培训和考核。
对经考核成绩合格者,颁发由我部高技能人才师资培训示范项目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办)统一印制的《高技能人才师资培训证书》。
1.1.8适用范围与支付资金
本申报书适用于承担部高技能人才师资培训示范项目工作的技工院校。
所述培训补贴经费由我部分两次以人民币支付。
其中:
第一次在签订协议后,于培训开班前拨付培训补贴经费的50%;第二次在培训结束并收到承担培训任务单位上报的培训总结报告及有关材料后两周内拨付剩余的50%经费。
1.1.9申报资格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技工院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符合下述条件并接受邀请的均可申报。
1.1.9.1申报方具有独立法人资质;
1.1.9.2申报方近2年内具有多个同类项目的业绩;
1.1.9.3申报方必须满足本项目所规定的师资、教学设备、教学设施、场地、教材等基本要求;
1.1.6.4申报方必须按照经项目办审核批准的培训内容和考核要求组织培训和考核;
1.1.9.5申报方必须接受项目办的指导,并按照项目办制定的管理规范进行管理。
1.1.9.6申报方收到我部拨付的培训补贴经费后应当根据国家财政和税务规定,提供相应的发票。
1.1.10申报费用
凡与本项目申报有关的一切费用均由申报方自负。
第二章申报文件
1.2.1申报文件要求
1.2.1.1申报方必须保证所提供全部材料的真实性;
1.2.1.2申报文件须以中文书写,计量单位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另有规定的除外);
1.2.1.3我部有义务对申报方所提交的文档和方案进行保密;
1.2.1.4申报方有义务对我部项目所涉及的相关内容进行保密。
1.2.2申报文件的组成
见申报书内容。
1.2.3申报文件的签署及提交
所有申报文件必须用A4纸打印,上报2套正本和一份电子文档,上报的纸制文档须清楚标明:
申报方的名称、地址、办公室电话号码。
电子文档发至指定邮箱。
申报文件必须按我部规定的时间送达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逾期无效。
第二部分项目办下发的2010年高技能人才师资培训示范项目培训方案
见附件(电子版)。
重要信息
一、申报材料送达时间和地点
申报材料送达时间(逾期无效):
年月日17:
00
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培训处
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育慧路3号
邮政编码:
100101
电 话:
(010)8466105784661052
传 真:
(010)8466105084661059
电子邮箱:
pxcbj@
网址:
联系人:
刘素华蒋燕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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