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度述职述廉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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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度述职述廉报告
阜宁县民政局
2011年度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
201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局上下团结一心,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通过狠抓重点、解决难点、培植亮点,落实措施,扎实推进,出色的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使我县民政工作上了新的台阶。
第一,关于2011年的民政工作
一、健全社会救助体系,较好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1.进一步规范了城乡低保。
今年来,我们严格执行城乡低保政策,切实做好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和应退尽退,通过狠抓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侧重对不符合低保的对象进行核查清退,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镇准确界定低保对象,严格执行政策,强化动态管理,严格工作纪律,确保应退尽退。
局与各镇区签订了1%动态进出平衡管理责任状,组织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核查,从2月中旬开始,实行村村到户户查。
截止今年9月底,全县共清退城市低保对象1335户1976人,审批进入城市低保604户953人;清退农村低保对象4972户8686人,新批准农村低保3227户5765人,基本消除了“关系保、人情保”等不良现象。
完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从今年7月1日起,对全县的城乡低保保障标准进行了提标,城镇低保标准每人每月从280元提高到330元,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月从155元提高到210元。
实现了低收入家庭应保尽保,截止本月底共计发放低保金4559.99万元。
2.进一步提高了五保供养水平。
一是加大敬老院的建设力度。
根据敬老院现有状况,一方面向省厅争取“关爱工程”床位数和附属项目,今年来,累计争取床位3113张,争取省补资金1681万元。
另一方面立足自身力量,筹集资金1121万元,不断提高农村敬老院硬件设施。
二是创新“五保”供养对象的管理模式。
今年明确了全县21家敬老院为事业法人机构,明确了镇区21家敬老院院长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其余工作人员按1:
10的比例实行合同聘任制管理,其工资待遇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三是落实“五保”供养自然增长机制。
从今年7月1日开始,五保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3800元和3200元。
经费一律列入县财政预算。
3.加大了社会救助力度。
一是加大医疗救助。
出台了《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办法》等文件,扩大了救助规模,将广大低收入群体纳入保障范围,降低救助门槛,取消主要救助对象起付线和病种限制,截止本月底,累计救助城乡贫困对象34610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943.83万元。
同时,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切实有效的解决我县困难群众医疗费问题,今年来,我局多次派人去省民政厅争取城乡医疗救助省级补助资金,通过我局相关同志们的努力,共争取城乡医疗救助省级补助资金1781万元,现已进账,分别列入我县城乡医疗救助政府收支科目。
二是加大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通过采取主动救助、护送返家、收治救助的形式,对流浪乞讨人员、流浪未成年人和流浪精神病人实施了及时有效的救助,今年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93人次。
三是加大慈善救助。
今年以来救助五保老人58.4万元,救助白血病44人7.2万元,尿毒症134人16.13万元,癌症患者及其他特殊困难300人57.225万元,“爱心超市”救助841户50.46万元。
二、服务军队和国防建设,切实保障优抚对象的基本权益
⒈在乡残疾军人医疗百分之百参加职工医疗保险。
今年对1-6级在乡残疾军人医疗百分之百参加职工医疗保险。
我县共有282名1-6级在乡残疾军人,按离休干部标准13000元/人/年,共需366.6万元,目前已全部落实到位。
⒉认真做好不享受公费医疗优抚对象大病救助向大病保险工作。
财政局及时划拨及优抚对象36万元投保资金,今年来共接收保险261人。
⒊大幅提高我县退役士兵(士官)自谋职业金补助标准。
从2011年起,我县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助金标准调整为:
2年义务兵补偿标准以当地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5%×2(年)来计发,对转任士官的从服役第3年起每多服役1年发放补助金2000元;对服役满10年转业士官按5万元标准计发自谋职业补助金,每多服役1年发放2000元。
⒋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安置。
从2011年起,农村退役士兵按当地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助金标准的30%发放生活补助金。
三、规范社会组织管理,全面开创社会事务管理新局面。
1.规范社会组织的管理和监管。
针对新形势下对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的新要求,我们坚持培育与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创新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做好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依法开展民间组织和福利企业年度检查。
对2010年度的民间组织年检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
全县159家社会团体组织能够认真填写年检报告书,按时报送年检材料。
通过优化服务,创造有利于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发展的社会环境,促进了我县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快速发展,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正在有效发挥。
针对福利企业年检时间紧,任务重的特点,我们成立专门的年审工作机构,建立起科学、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会同县国税局、县地税局认真落实各项要求,对全县17个福利企业逐一进行了实地年度检查,参检率100%,落实了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及各项扶持办法,促进了福利企业健康发展,维护了残疾职工合法权益。
2.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取得新成效。
近两年来,我县婚姻登记处在机关双评中位次居后。
我局组织了整改,规范了行政收费、服务性收费行为,建立事先告知制度,填写服务受理单,工作人员站立服务,全年无假日,开通了24小时人工咨询热线,开展了边缘婚姻挽救。
今年以来结婚登记11217对,离婚登记1323对,补领结(离)婚1022对,当事人填写《满意度调查表》,显示满意率达100%。
3.殡葬改革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殡葬管理在我县仍然是一个难度较大的工作。
今年4月份,我们开展了以“树立科学文明殡葬新风,革除封建愚昧丧葬陋习”为主题的“殡葬改革突击月”活动,按照“平迁结合、以平为主、迁有去处”的要求,重点清理了国、省道、铁路及等级公路两侧500米范围内和县城规划区内的坟、廓、碑。
活动月期间共发放宣传资料2000多份,出动宣传车30多台次,张贴宣传标语1200多张,共平(迁)坟14000多座、拆廓260多座;采取强硬措施,今年来起尸火化17具尸体;抓好殡葬车辆的秩序整顿,清理了丧葬用品市场,捣毁了30多个棺木制作点,有效地制止了骨灰装棺木葬。
落实了惠民殡葬政策。
根据县民政局、财政局《关于免除城乡困难群众重点优抚对象基本丧葬费的通知》阜民发[2011]76号,从1月1日起,免除了包括城乡居民低保对象等9类人员5项基本丧葬费用,今年共有464人享受惠民殡葬政策,免除基本丧葬费74.24万元。
四、深化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扎实推进了和谐社区建设。
一是扎实抓好村民自治工作。
切实加强宣传,积极开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及时组织召开了全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动员大会,按照《关于在全省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结合农村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全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动员会的要求,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继续实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制度,建立健全了督查通报制度。
通过开展村民自治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我县已连续四届被省命名为省级村民自治模范县。
二是着力改造“薄弱村”。
建立健全领导机制、督查督办机制、激励惩处机制三项机制,夯实“薄弱村”改造基础。
突出强化“薄弱村”组织建设、“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建设、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狠抓“薄弱村”改造关键。
坚持着力发展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提升群众生活质量,增强“薄弱村”改造动力。
通过对“薄弱村”改造,我县益林镇西南村和东沟镇硕集居委会基层民主建设得到省民政厅肯定。
三是强化社区服务管理。
建立以社区党组织领导、社区居委会自治、社区服务站承接公共服务的“一委一居一站一办”式新型社区管理模式和服务体系。
在全县342个城镇社区居委会和农村村委会中,城镇按照“一委一居一站一办”的要求,农村按照“一村一社区”的要求,建设社区综合性服务设施,将社区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设置社区党组织、村(居)民自治组织和其他各类社区组织,开展社区服务和社区建设。
大力开展以社区服务“440”热线为载体,立足创树品牌,全力打造服务型社区;以社区建设联席会为平台,创新共建特色,全力打造和谐型社区;以实施慈善救助为重点,积极开展社会化救助工作;以社区居民素质提升为重点,弘扬社区文化,全力打造文明型社区;以开展农村新型社区建设为重点,不断提高社区服务水平。
五、加强民政自身建设,不断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今年来,我们狠抓学习型机关建设、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主动服务民生,提升为民服务新形象。
一是抓学习型机关建设。
坚持周六学习制度、法制教育制度、推荐阅读制度、心得体会交流制度,请纪检干部上党风廉政教育课,请检察院领导上预防渎职犯罪教育课,请法律顾问上预防职务犯罪教育课,印发了30期《推荐阅读》,每月开展一次学习心得体会交流。
二是坚持首遇引领制。
在办公楼道口设立了引领台,每周安排一个科室值班,每天安排两个人,登记来访人镇区、村居、姓名、事由,引领到相应科室接待处理。
今年来共引领1000多人次,答复来访诉求570件,落实解决信访问题130件,信访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
三是开展“三推进一了解”活动。
从3月份开始,每周星期四为“下村工作日”,全体工作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推进低保规范化管理、推进基层民主、推进殡葬政革,了解基层群众对民政工作的需求”,完成对全县340个村的推进和了解,收集入户调查问卷一万多份。
四是开展“党心暖民心,满意在民政”活动。
5月15日,在铁军广场开展了“党心暖民心、满意在民政”大型广场咨询活动,制作展板13块,设立咨询点16个,接待咨询5000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近万份。
利用乡镇赶集时间,举行“党心暖民心,满意在民政”赶集活动,先后到益林、沟墩、板湖、羊寨、新沟等镇赶集,开展咨询宣传,散发宣传资料13600多份。
五是强化民政行风建设。
成立了监督组织,聘请了16名民政行风监督员,明确低保办、婚姻登记处、福彩中心、烈士陵园等为重点窗口单位,列出城乡低保、婚姻登记、抚恤优待、退伍安置、五保供养、慈善救助、殡仪服务、流浪乞讨救助等36个行风监督重点内容。
第二,关于201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一、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夯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基础。
⒈成立了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
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纪检组长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民政工作重中之重予以贯彻落实,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民政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一同布置,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⒉明确责任。
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层层抓落实。
局党委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2011年民政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党委书记、局长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各部门(单位)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对责任内容、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作出明确规定,使党风廉政建设的任务和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和各个环节。
⒊召开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等相关会议,学习宣传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要求,部署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落实相关工作措施,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廉洁从政、反腐倡廉的责任意识。
二、抓队伍建设,干部队伍常抓常紧,打造过硬的民政管理团队
⒈从局领导班子自身抓起,坚持以身作则。
加强正确的人生观、权力观和政绩观教育,认真贯彻实施《廉政准则》,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8个禁止52个不准和“四个坚决反对”“六个严格禁止”的情况,“五个严禁、十七个不准、五个一律”将班子成员和中层以上人员的心思和精力集中到推进科学发展上、用在真心实意为民服务上,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民主决策、科学决策,集聚智慧,凝聚人心,增进团结,做到思想上始终清醒、政治上始终坚定、作风上始终务实。
⒉加强对机关科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的思想教育。
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的要求,局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科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切实担负起职责,对勤政廉政情况定期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提醒、谈话、整改。
截止8月底,处理网上玩游戏1人,调离原岗位;处理中午饮酒1人,全局大会做书面检查;处理本职工作失察失职1人,调离原岗位。
⒊把干部培训教育和安全成长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
通过请专家学者、行业人员和老干部讲法律讲党课讲党史等活动引导和教育党员干部坚定信念,廉洁奉公,提升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业务技能和艰苦奋斗意识,锻炼和造就过硬的干部队伍。
三、抓工作平台,活动载体常抓常新,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项活动。
⒈扎实开展廉政风险点防腐专项治理工作。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组织、逐级排查各项审批制度执行情况,对清理出的问题,分门别类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纠正审批把关不严、违规审批行为。
⒉做好反腐败从源头抓起工作和推进腐败风险预警防控体系建设。
通过开展风险点查找,预警防控体系建设取得了成效,三月份与检察院联合会签了阜检院〔2011〕18号阜民发〔2011〕28号《关于共同开展预防民政系统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实施办法》,建立警行共防运作机制,着力开展各项预防工作。
四月份班子成员、局属各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及镇区民政助理签订了《风险防范承诺书》和《廉洁自律承诺书》,并针对赌博,酒后驾车,工作日中餐饮酒,收受“三礼”,上网炒股、玩游戏等5个热点问题,我局制定了“四个严禁”,进一步提高了风险防范的意识,增强了自觉自律的行为,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
⒊扎实组织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
以队伍建设为重点、以人民满意为目标,全面宣传动员、广泛征求意见、认真自查自纠、狠抓整改落实,实现了"力戒形式主义、深化行风整顿、巩固完善提高"的目标,赢得了领导和群众的赞誉,在第二季度全县行风评议中名列前茅。
四、抓制度创新,制度防范常抓常严,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的长效机制。
⒈建立督办监察制度。
在有效运用组织监督、群众监督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局监察室和办公室专门负责对政务公开、制度落实、工作作风、工作完成情况、重点领域重点环节操作情况、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干部职工的学习情况进行督办,局财审科对全县各类民政专项资金进行内审,实现了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专项监督与一般监督相结合的良好态势。
⒉进一步完善各项行政审批制度。
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内部会审制、政务公开制、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现场办公制、责任追究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与措施。
实现行政审批窗口受理、首办负责、一次告知、限时办结。
⒊进一步修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通过对《机关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的修订完善,真正做到了用制度管事管人,将制度建设贯穿于机关管理的每一个部位和环节,实现了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管物,照章办事的良好局面。
⒋完善信访工作制度。
制订了《阜宁县民政局下访和补充下访实施方案》,调整和充实了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落实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做好领导批件和群众来信来访的回复和答复,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今年来未出现一起越级和群体上访事件,同时还化解了积压多年的几件信访重点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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