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项目监理大纲精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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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项目监理大纲精品
十、监理大纲
1.1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编号:
3、建设单位:
4、监理工期:
同施工工期
1.2监理工作依据和目标
1.2.1监理工作依据:
1)国家、建设部、省市等有关政策、法令、法规等有关工程建设的有关规定。
2)施工招投标文件、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和补充条款等。
3)工程项目施工图纸、会审记录和设计变更。
4)监理投标文件、监理合同和补充条款等。
1.1.3施工工期:
同施工工期
1.2监理工作依据和目标
1.2.1监理工作依据:
1)国家、建设部、省市等有关政策、法令、法规等有关工程建设的有关规定。
2)施工招投标文件、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和补充条款等。
3)工程项目施工图纸、会审记录和设计变更。
4)监理投标文件、监理合同和补充条款等。
1.2.2监理工作目标
1)质量控制目标:
合格工程。
项目监理部将根据合同文件、技术规范、规程、标准、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和图纸文件,以严格的监理方法,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业主要求的等级。
2)进度控制目标:
确保按合同工期完成。
在进度控制方面,项目监理部要求承包商根据施工承包合同提出工程总进度计划、年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和周进度计划;并在实施过程中建立数据采集制度,利用计算机跟踪分析施工中产生的进度偏差;提出进度调整计划及采取措施的建议。
保证工程在合同工期内竣工。
3)投资控制目标:
按照合同文件进行投资目标控制。
通过认真核实工程数量,把好工程变更关,控制索赔事件的发生,控制合同外费用的发生,协助业主把好费用关。
4)合同和信息管理目标:
管理有序。
项目监理部将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合同关系进行协调、监督;维护业主和承包商的合法权益,正确处理合同执行中的纠纷,减少项目运行的风险。
5)安全文明施工控制目标:
到位,不留隐患。
针对工程建设中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承包商安全意识淡薄等因素,项目监理部将通过对工程建设中的人、机、环境及施工全过程进行评价、监督和督查,制止建设行为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有效地控制工程安全,以确保安全性。
6)保修阶段工作目标:
提供完善的保修期服务。
在工程竣工后若干年内定时回访建设单位,征询工程使用情况意见,参加检查工程状况,建筑物沉降观测、鉴定质量责任、督促保修。
二监理工作内容及监理服务范围
2.1.监理工作内容:
施工阶段的工程质量、建设工期和投资控制等监理工作。
2.2监理服务范围:
2.2.1施工阶段
1)编制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建立监理各项工作制度报业主批准,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控制执行,在必要时报业主同意后可进行调整。
2)划分项目单位工程编号。
3)审核材料、物资供应计划和相应资金需求计划。
4)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每月进行投资计划值和实际值的比较,并编制每月、季、年各项投资控制报表。
5)协助业主对承包商的中间支付进行审查,并及时、准确计算、审查各类索赔金。
6)审核工程项目总进度计划和各个阶段进度计划,设立进度控制点控制执行,必要时报业主同意后可进行调整。
7)收集和编制工程进度报表。
8)协助业主审批施工单位编写的开工报告。
9)负责制订工程质量创优计划报业主批准后组织实施。
10)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进度计划,提出改进意见后监督其实施。
11)定期组织施工协调和生产碰头会,建立监理例会和请求汇报制度。
12)审查总承包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资质并报业主批准。
13)负责“三单”审查,并监督实施,负责工程材料、构件和设备质量检查。
“三单”及设计变更单、工程联络单和材料代用单。
14)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规范、标准和管理程序施工,实施“工期、质量、投资”三要素控制。
确保省优良工程,确保总投资不超过概算。
15)跟班检查工程质量办理工程洽商、配合比试验及隐蔽工程验收等手续。
组织工程质量评定及事故的分析和处理,争得业主同意后,有权要求承包单位返工或停工。
16)负责监督、检查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和环保、消防措施。
负责施工现场管理,搞好文明施工。
17)对重大设计修改和技术洽商,提出监理意见。
18)参与工程施工任务断面的划分。
19)负责对承包商的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与运行监督审查,并对各单位的质量体系进行审核后报业主。
20)做好业主要求的其他管理性工作。
21)制定重点部位的旁站点,并在监理过程中实施连续旁站。
2.2.2竣工验收及保修阶段
1)根据施工单位个阶段、各分部及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负责组织初验,并参与整个工程的各阶段、各分部和单位工程的正式验收。
2)负责组织、收集、整理施工过程资料、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组卷交业主存档。
3)负责检查全部工程状况督促保修,确保本工程项目达到优良工程。
4)协助业主处理与工程项目有关的索赔事宜及合同纠纷事宜。
三监理工作方法
3.1监理工作方法简要:
3.1.1旁站监理:
现场监理人员在工程施工期间,对工程的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及需要旁站监理的部位实施全过程24连续监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承包商整改,并认真做好旁站、见证取样监理记录。
3.1.2测量复验:
1)在开工前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承包单位联合对工程的定位放线进行现场交底;
2)在施工过程中控制工程的定位轴线和高程;
3)在工程完工验收时测量各部位的几何尺寸、高度;
3.1.3严格执行监理程序
1)严格执行监理报建程序,未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开工申请的项目不能开工。
2)上道工序未经监理检查验收不准施工下道工序。
3)未经监理验收的工程材料、构件、设备,不得在工程现场使用。
3.1.4监理通知:
监理工程师利用口头或书面通知,对任何事项发出指示,并督促承包商严格遵守和执行监理工程师的指示。
1)监理通知单:
一般情况下监理工程师在巡视、旁站等各种检查时发现的问题,都用监理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包商,并要求承包商整改后再报监理工程师复查。
2)口头通知:
因情况紧急或其他条件下监理工程师可以就工程质量问题或工程事项,以口头通知形式要求承包商整改或执行监理指令,事后监理工程师再补发书面通知。
3)监理备忘录:
有经验的监理工程师可以以监理备忘录的形式提醒承包商应注意的事项。
4)停工通知单:
对承包商违规施工,监理工程师预见到会发生重大隐患及国家规定的停工规定,应及时下达全部或局部停工通知单。
3.1.5工地例会制
工地例会制是监理工程师组织协调的重要手段,通过工地例会监理工程师落实内部工作或与建设单位、承包商讨论施工中的各种问题,在会上监理工程师的决定具有书面函件同等作用;工地会议包括:
1)第一次工地会议:
明确各方关系及工作程序,检查施工准备情况。
2)监理内部会议:
理顺监理内部的工作关系,组织监理学习。
3)工程月/周例会:
施工阶段每月/周召开一次,检查工地计划、进度、质量、安全、等问题。
4)专题工程会议:
由业主或承包商提出建议,解决某项技术问题。
5)现场协调会:
视工段进展情况临时召开。
四监理控制措施
4.1工程质量控制
4.1.1工程质量控制原则
1)质量控制应以事前控制为主。
2)应按监理细则的要求对施工过程进行检查,及时纠正违规操作,消除质量隐患,跟踪质量问题,验证纠正效果。
3)应采用必要的检查、测量和试验手段,以验证施工质量。
4)应对工程的关键工序和重点部位施工过程进行旁站监理。
5)严格执行现场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6)应建议撤换承包单位不称职的人员及不合格分包单位。
4.1.2原材料的措施:
4.1.2.1材料控制的事前控制:
工程所需原材料、半成品及构配件和设备应采用质量保证措施可靠、有较高信誉度的产品。
首先满足工程设计需要,材料进场前应由产品的采购单位将产品合格证及有关质量标准送监理工程师检查,并按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进行材料检验,未经检验合格的材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进场后必须报验,未经监理人员签字认可不得使用或安装、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不得进行工程质量验收的原则,凡经验收不合格的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及设备,在《监理通知》要求的期限内运出施工现场。
1)审查承包单位自购材料、物资的进场计划,督促其按工程进度计划及时将所需材料、物资进场,以免影响工程进度。
2)负责制定建设单位采购材料、设备的购置计划,负责或参与拟定材料、设备订货合同的商谈和签定,监督合同的实施,确保材料及时供应。
3)建立材料物资进场报验制度,并现场见证承包单位及时按规定数量取样试验,以杜绝不合格材料物资的使用,未经试验的材料不得与已试验合格的材料混放。
4)加强材料管理
a)对采用的新材料、新型制品,应检查技术鉴定文件;
b)对重要原材料、设备的生产工艺、质量控制、检测手段应协助建设单位进行实地考察,督促生产厂家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保证措施;
c)核查结构构件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考察其生产工艺;
d)设备订货前,核查其技术说明书中的质量标准是否符合质量要求。
e进口材料及设备必须具有海关商检书。
f)加工或定货的主要材料、设备及配件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必须经现场监理工程师和设计代表联合签证后方可使用;
5)监督承包单位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堆放材料,需要防雨、防潮物资必须入库并有可靠防潮措施,否则不准材料进场。
6)对于失效变质材料及时通知承包单位限期运出施工现场。
严禁使用。
7)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应及时下达《监理通知》,限期在现场监理的监视下运出施工现场,并记录,注明运出日期、时间、数量。
8)承包单位运出施工现场的材料、机械设备必须报经现场驻地监理同意,否则不得擅自运出,以免影响施工进度。
对采用的新材料、新型制品,应检查技术鉴定文件;对重要原材料、制品、设备的生产工艺、质量控制、检测手段应协助建设单位进行实地考察,督促生产厂家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保证措施;核查结构构件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设备订货前,核查其技术说明书中的质量标准是否符合质量要求。
4.1.2.2原材料事中控制措施:
1)监理工程师可以根据国家规定在施工过程中对原材料、设备、拌和物以及在工地进行加工的加工点进行随机抽检,并由监理员会同承包单位一起进行试验。
如果试验结果为合格,则工程正常进行;如果试验结果有问题,则要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
2)监理工程师对经验收合格的原材料要经常检查。
注意原材料质量是否会因保存的原因降低或不可靠;应分批保存的原材料是否混放;原材料的标示牌是否符合它所标示的材料等。
3)本工程监理工程师对原材料或混合材料要在现场进行试验;
4)检查工程使用中陆续进场的原材料、半成品;审查工程所用材料、半成品的出厂证明、技术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抽检材料、半制品质量。
用的新材料、新型制品时,应检查技术鉴定文件;对重要原材料、制品、设备的生产工艺、质量控制、检测手段应协助建设单位进行实地考察,督促生产厂家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保证措施;考察构件生产厂家的生产工艺和质量保证体系。
4.1.2.3原材料事后控制措施:
对发现已经用于工程的有瑕疵或缺陷的材料,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对实体进行鉴定;针对不同的结论共同研究出使用或不使用的方案;
4.1.3工程质量的事前控制
1)核查承包单位的质量保证和质量管理体系
a)核查承包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职责及相应的落实措施;
b)督促承包商各级专职质量检查人员的配备;
c)查验各类人员及专业操作人员、特殊工种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d)检查承包单位质量管理制度、奖惩制度是否健全。
2)审查分包单位的资格
a)总承包单位填写《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报项目监理部审查;
b)审查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c)审查分包单位的业绩及相关证明;
d)经审查合格,签发《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3)查验承包单位的测量放线
a)检验项目施工控制网;
b)检验施工轴线控制桩位置;
c)查验轴线位置,高程控制标志;
d)签认承包单位的《施工测量放线报验单》。
4)签认材料的报验
a)承包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对主要原材料进行进场前的检验复试,并将出厂质量证明、复试结果等资料报项目监理部审核;
b)对新材料、新产品要核查鉴定证明和确认文件;
c)对进场材料进行抽样复试,必要时可到材料厂家进行实地考察;
5)建筑构配件、设备报验
a)承包单位应要求供货单位提供构配件和设备厂家的资质证明及产品合格证明,进口材料和设备的商检证明,并按规定进行复试;
b)监理工程师应参与对加工定货厂家的考察、评审,根据合同的约定参与定货合同的拟定和签约工作;
c)进场的构配件和设备,承包单位应进行检验、测试,判断合格后,填写《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报项目监理部;
d)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检验,签认审查结论。
6)检查进场的主要施工设备
a)承包单位主要施工设备进场并调试合格后,报项目监理部;
b)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现场主要设备的规格、型号是否符合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
c)对需要定期标定的设备承包单位应有标定证明。
7)审查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
a)项目监理部可规定某些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承包单位应将施工工艺、原材料使用、劳动力配置、质量保证措施等情况编写专项施工方案,填《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报项目监理部;
b)承包单位应将季节性的施工方案,提前填《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报项目监理部;
c)上述方案未经批准,该分部(分项)工程不得施工。
4.1.4工程质量的事中控制
1)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工序和关键部位进行巡回检查和旁站。
a)应在巡视过程中发现和及时纠正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b)应对施工过程的重点部位和关键工序进行24小时旁站监理;
c)对所发现的问题应立即以《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或口头通知承包单位改正;
d)承包单位应将整改结果书面回复,监理工程师要进行复查。
2)验收隐蔽工程
a)承包单位按有关规定对隐蔽工程先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
自检合格后,将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报送项目监理部;
b)监理工程师对《隐蔽工程检查记录》的内容现场进行检测、核查;
c)对隐检不合格的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由承包单位整改,合格后由监理工程师复查;
d)对隐检合格的工程应签认《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并准予进行下一道工序。
3)分项(检验批)工程验收
a)承包单位在一个分项工程完成并自检合格后,填写工程质量报验单报项目监理部。
b)监理工程师对报验的资料进行审查,并到施工现场进行抽检、核查。
c)对符合要求的分项工程由监理工程师签认;
d)对不符合要求的分项工程,由承包单位整改合格后填写工程质量报验单报项目监理部。
e)经返工或返修的分项工程应按质量评定标准进行再评定和签认;
4)分部工程验收
a)承包单位在分部(检验批)工程完成后,应根据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分项(检验批)工程质量评定结果进行分部工程质量检验;
4.1.5工程质量的事后控制
1)当工程达到交验条件时,项目监理部应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各专业工程的质量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影响竣工验收的问题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承包单位进行整改。
2)对需要进行功能试验的项目,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单位及时进行试验:
监理工程师应审阅试验报告单,并对重要项目亲临现场监督必要时应请业主及设计单位派代表参加。
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参与竣工验收的初验
a)在工程项目自检合格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时,将全部竣工资料报项目监理部申请竣工验收;
b)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监理部监理人员对质量保证资料进行核查,并督促承包单位完善;
c)总监理工程师参与业主、设计单位和承包单位共同对工程进行检查;
d)检查结果需要对局部进行修改的,应在修改符合要求后再验;直至符合合同要求;
e)检查结果符合合同要求后,由业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四方签字,并报送当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备案。
4)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处理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中的质量问题除去在日常巡视、重点旁站过程中解决外,对在施工中发现的质量事故,承包单位应按有关规定上报处理,总监理工程师应书面报告监理单位。
针对不同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可按下列原则处理:
a)对一般质量问题且可通过返修弥补的质量缺陷,应责成承包单位先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方案;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批复承包单位处理;处理结果应重新进行验收。
b)对一般质量事故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除应责成承包单位先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总监理工程师应审核方案,再与业主和设计单位研究,经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方案,批复承包单位处理;处理完毕后重新进行验收。
c)对重大质量事故应立即保护现场,立即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d)监理工程师应将完整的质量问题处理记录归档。
3)监理工程师应对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进行复查。
4.2工程进度控制:
4.2.1进度的事前控制:
进度的事前控制即为工期预控,主要工作内容有:
1)制定项目实施总进度计划:
项目实施总进度计划为对项目实施起控制作用的工期是确定和审核工程进度承包合同工期条款的依据,是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计划的依据,也是确定和审核施工进度计划与设计进度、材料设备供应进度、资金资源计划内是否协调的依据。
2)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
主要审核是否符合总工期控制目标的要求;审核施工进度计划与施工方案的协调性和合理性等。
审核保证工期,充分利用时间的技术组织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
a)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总平面图:
主要审核施工总平面图与施工方案及进度计划的协调性和合理性。
b)制定由业主供应材料、设备的需用量及供应时间参数,编制有关材料、设备部分的采供计划。
4.2.2进度的事中控制:
进度的事中控制,一方面是进行进度检查、动态控制和调整;另一方面,及时进行工程计量,为向施工单位支付进度款提供进度方面的依据。
其工作内容有:
1)建立反映工程进度的监理日志:
逐日如实记载每日形象部位及完成的实物工程量。
同时如实记载影响工程进度的内、外、人为和自然的各种因素。
暴雨、大风、现场停水、现场停电等应注明起止时间。
2)工程进度的检查:
审核施工单位每月提交的工程进度报告。
要点是:
a)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的差异;
b)形象进度、实物工程量与工作量指标完成情况的一致性。
3)合同要求及时进行工程计量验收
4)有关进度、计量方面的签证,进度、计量方面的签证是支付进度款、计算索赔、延长工期的重要依据。
5)工程进度的动态管理;
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发生差异时,应分析产生的原因,并提出调整进度的措施和方案,并相应调整施工进度计划及设计、材料设备、资金等进度计划;必要时调整工时目标。
6)为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签署进度、计量方面的认证意见。
7)组织现场协调会,组织现场协调会职能;
a)协调施工单位不能解决的内、外关系问题;
b)上次协调会执行结果的检查;
c)总图管理上的问题;
d)现场有关重大事宜。
8)定期向总监、业主报告工程进度情况。
4.2.3进度的事后控制
当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发生差异时,在分析原因的基础上采取以下措施:
1)制定保证总工期不突破的对策措施:
a)技术措施:
如缩短工艺时间、减少技术间隙期、实行平行流水立体交叉作业等;
b)组织措施:
如增加作业对数、增加工作人数、增加工作班次等;
c)经济措施:
如实行包干奖金、提高计件单价、提高奖金水平等;
d)其他配套措施:
如改善外部配合条件、改善劳动条件、实施强有力调度等。
2)制定总工期突破的补救措施。
3)调整相应的施工计划、材料设备、资金供应计划等,在新的条件下组织新的协调和平衡。
4.3工程投资控制
4.3.1投资控制的措施
1)组织措施
a)在监理班子中落实投资控制的人员,任务分工和职能分工。
b)编制投资控制工作计划和详细的工作流程图。
2)经济措施
a)确定、分解投资控制目标。
b)进行工程计量。
c)复核工程付款帐单,签发付款证书。
d)在施工过程中进行投资跟踪控制,定期进行投资实际支出值与计划目标值的比较;发现偏差,分析产生偏差的原因,采取纠偏措施。
e)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投资支出做好分析与预测,经常或定期向业主提交项目投资控制及其存在问题的报告。
3)技术措施
a)对设计变更进行技术经济比较,严格控制设计变更。
b)继续寻找通过设计挖潜节约投资的可能性。
c)审核承包商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对施工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分析。
4)合同措施
a)做好工程施工记录,保存各种文件图纸,注意积累素材,为正确处理可能发生的索赔提供依据。
参与处理索赔事宜。
b)参与合同修改、补充工作,着重考虑它对设资控制的影响。
5)工程量复核
工程量测量和复核的基础工作为根据工程量表中详细列出的需要完成的项目以及各项目的工程量,对照承包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了解合同文件中的项目划分的区别与承包人项目划分的区别,了解承包人由于施工方法、施工过程、施工进度的需要而对工程量安排的特点,了解工程量的形成和累计过程。
监理工程师对处理此类问题的方法和措施为:
a)熟悉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及有关说明,结合施工招标条件、合同条款、图纸和技术规范以及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掌握具体工程项目的工作范围、工作方式和计量方法;
b)根据工程进度和质量执行情况,采用相应的过程计量方法复核已完成的实物工程量,并提供给业主;
c)根据合同要求以及工程具体情况进行额外的工程量计量和复核;
d)提供该工程所涉及的建筑材料和设备的价格信息资料和意见,并协助业主最终确认该部分的支付价格。
e)如发现任何费用超支的可能性时,为业主准备提醒报告。
4.4合同和信息管理方法
合同管理主要是指管理工程师对工程项目建设中业主与设计、材料设备、施工承包商签定的合同的管理工作,从合同条件的拟订、协商、签署、执行情况的检查和分析等环节进行的组织管理工作,以期通过合同体现“三大控制”的任务要求,维护合同订立双方的正当权益。
在业主签定上述合同时,项目总监应注意在这些合同中由明确的监理工程师地位、管理权限及协调关系的内容,以便监理工程师地位、管理权限及协调关系的内容,以便监理工程师按合同条件对合同的执行进行监督管理。
合同管理的主要任务是要求监理工程师从监理目标控制角度出发,依据有关政策、法律、规章、技术标准和合同条款处理合同问题。
4.4.1合同管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1)协助业主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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