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理实训成果资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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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理实训成果资料
目录
一、工程概况1
(一)、工程项目背景1
(二)工程概况1
二、安全监理的依据1
三:
安全监理工作范围及工作目标4
(一).安全监理工作范围4
(二).安全监理工作目标5
四:
安全监理组织机构、人员职责和工作内容(准备阶段、施工阶段)6
(一)人员职责6
(二)监理组织机构9
五、本工程特点12
六、安全监理工作流程15
七、安全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17
八、安全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17
九、安全隐患及事故的处理19
(一)安全隐患19
(二)事故应急预案19
十、安全监理工作制度25
十一、安全监理资料管理28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项目背景
1、工程名称:
××办公室大楼
2、建设单位:
浙江××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
××市××开发区
4、设计单位:
浙江××建筑设计院
5、施工单位:
浙江××建筑有限公司
6、监理单位:
浙江××监理有限公司
7、质监单位:
浙江省××市质监站
8、安监单位:
浙江省××市安监站
(二)工程概况
1.本工程总建筑面积为13946.6m2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2285.0m2,地下室为1661.6m2。
2.本工程使用期限为50年。
3.本工程抗震等级为三级,抗震设防烈度为七度;屋面防水为一级,使用年限为十五年。
4.本工程各单体耐火等级为二级。
5.有关建筑设计规范及规定。
二、安全监理的依据
(一)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二)法规: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279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591号
《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监察条例》 国务院令549号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393号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国务院令397号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务院令493号
《国务院管理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发[2010]23号
(三)部门规章: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 建设部令第81号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修正版)》 建设部令第91号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 建市[2002]189号
《建设部关于加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 建质[2003]107号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建设部令第124号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 建质[2004]59号
《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建质[2004]75号
《关于加强大型工程建筑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 建办质[2004]35号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审查许可证管理规定》 建设部令第128号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 建办[2005]89号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 建质[2005]184号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 建设部令第147号
《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 建市[2006]248号
《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材企[2006]478号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建设部令第158号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建设部令第159号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建质[2008]91号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建质[2008]75号
《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 建质[2008]76号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建设部令第166号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 建质[2008]121号
《关于大型工程监理单位创建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 建市[2008]226号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建质[2009]87号
《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24号令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 住建部令第2号
《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 建质[2009]54
《关于加强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保障措施的通知》 发改投资[2009]3183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工作的通知》 建质[2009]296号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建质[2010] 164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建质电[2010]53号
《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查处暂行办法》 建质[2011]66号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 建质[2011]111号
《关于切实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建质电[2011]16号
(四)浙江省建筑工程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
《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条例(修订)》省九届人大29次会议
《浙江省建筑业管理条例(修改)》省九届人大30次会议
《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01年修正)》 省九届人大30次61号
《浙江省企业职工安全生产教育管理规定》 浙经贸安全[2002]575号
《关于加强工程建设安全质量技术责任制的暂行规定》 浙建建[2003]35号
《关于加强承重支撑架施工管理的暂行规定》 浙建建[2003]37号
《关于加强施工现场钢管、扣件使用管理的暂行规定》 浙建建[2003]38号
《关于加强施工现场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暂行规定》 浙建建[2003]73号
《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 浙建建[2005]35号
《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 浙建建[2005]41号
《浙江省监理工程师职业能力管理办法》 浙建管[2006]36号
《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 省十届人大26次会议
《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价管理的通知》 浙建发[2009]91号
《浙江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浙建建[2009]25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浙委[2009]88号
《浙江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 浙安委[2009]12号
《浙江省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实施条例》 浙安监管培[2010]151号
(五):
常用标准规范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6-2008
《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10
《建筑施工木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4-2008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模板支架技术规范》DB33/1035-2006
《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2010
《液压升降整体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83-2009
《建筑脚手架用焊接钢管》YB/T4202-2009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评估技术规程》JGJ/T189-2009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2008
《塔式起重机混凝土基础工程技术规程》JGJ/T187-2009
《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
三:
安全监理工作范围及工作目标
(一).安全监理工作范围
1、报价单位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充分发挥自身技术优势和管理能力,认真勤奋地工作,帮助招标方实现总包及各分包合同预定的目标,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2、报价单位应深入地研究并分析工程的实际情况,并根据工程特点编写监理大纲及各阶段监理实施细则等文件,报业主审核确认。
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应结合工程施工内容,根据各部(分项)工程的性质和特点、各道工序的性质和特点、不同施工阶段的性质和特点等进行监理工作策划,编制监理规划和专项监理细则,确定相应的监理要点(包括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明确监控目标。
并应针对每一监控目标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和质量控制流程、安全控制流程、技术联系及确认流程等,报招标单位备案。
3、对工程质量进行全过程跟踪检查和监控。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协助业主与施工单位编写开工报告,协助业主办理开工手续,审查施工单位的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在总承包工程、各专业分包工程及设备材料采购的招投标阶段,协助业主对各报价单位的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评审并根据最终中标单位的方案提供更合理化的建议。
审核并批准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证体系等,并提供合理建议及在实施过程中进行跟踪检查。
督促、检查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和现行国家及地方的规范、标准。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跟踪检查并分析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建构筑物及管线、设计、施工、监测等的技术资料,及时发现工程的质量隐患,并督促施工单位加以整改。
对监测单位的监测数据进行及时分析总结,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汇报。
对施工单位全部的工程测量工作进行检查和复核。
对各施工工序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按建设部等有关部门要求进行旁站监理。
控制及审核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和设备的质量,监督施工单位按国家规范要求进行检验和试验,按建设部有关规定进行抽查和复验,并独立、平行地对用于永久性工程的原材料、半成品或设备进行检验,检验和试验的频率不得低于15%,如需聘用专业检验、试验和检测机构的,需提供该机构的等级证书及委托协议书,且该等聘用必须经招标单位同意,所有检验、试验和检测的费用已包括在监理费中。
审核施工单位或业主提供的材料、构配件和其深化设计的质量。
(二).安全监理工作目标
1.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零。
2.现场监理人员无死亡、重伤事故。
3.提高业主满意度。
4.督促落实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及创优达标。
5.通过监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在深基坑施工过程中使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有效运行,从而避免深基坑工程安全事故发生。
四:
安全监理组织机构、人员职责和工作内容(准备阶段、施工阶段)
(一)人员职责
总监理工程师
1.明确公司实施项目的总体目标,并依据项目情况提出组织实施方
案。
2.接受公司关于项目情况的各项检查。
并定期汇报工程实施情况。
3.全面掌握项目的实施情况,代表公司对所监理工地履行监理职责。
4.协调与甲方及其他各方面的关系。
5.协同公司工程部组建监理组机构,配备各专业人员。
提出所需配备资源清单。
6.明确各专业监理目标及专业人员职责分工。
7.负责监理组所有人员的管理与考核工作,督促检查监理工程师履行其职责。
并有计划地实施这些检查。
8.制订工地监理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
9.主持制定项目“监理规划”,根据工程情况要求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监理实施细则。
10.参加设计交底、图纸会审;负责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施工总进度计划。
11.审定施工分包单位。
12.签发工程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13.主持监理例会,协调各单位、各方面的关系。
14.负责工程总进度控制。
15.负责合同管理主持处理工程索赔和合同履行中的重大争议和纠纷,并及时上报。
16.组织分部工程、分期中间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审签验收报告及相关文件。
17.主持编制监理月报并定期向业主和公司进行汇报。
18.负责项目监理部内部工作协调;
19.经常巡视现场,关键部位亲自督促查验。
20.主持处理工程中发生的重大质量事故。
并及时上报。
21.工程竣工后负责编写监理总结督促信息员将工程监理资料整理并归档。
22.负责监理费的回款工作。
专业监理工程师
1.制定本专业在监理实施中的目标,并努力实现。
2.掌握本专业的实施情况,了解项目整体实施情况,制定本专业的工程监理规划或实施细则,并认真贯彻实施。
3.进行图纸自审,填写图纸自审记录。
4.参加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负责提出专业图纸审查意见。
5.审查本专业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并负责本专业的施工质量及进度控制。
6.按工程进度计划检查本专业工程进展情况提出分析建议。
7.审核检验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质量,并按要求进行抽查复验、复试和见证取样。
8.审查本专业工程的质保体系和分包单位的资质。
9.进行分项和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验收签认工作。
10.坚持现场质量跟踪检查,实施工序预控检查、负责工程质量签证,审核施工试验报告;
对关键部位进行旁站监督。
11.负责组织本专业的监理协调会。
12.参加质量事故处理、督促实施处理方案。
13.负责本专业设计变更洽商签认。
14.负责本专业工程完成实物量的测量、核定月度完成工程量的认可工作。
15.检查现场安全;场容卫生、消防保卫,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发现异常督促施工单位改进。
16.按《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及监理规程的规定,提出专业资料归档清单,督促施工单位及时上报本专业资料,协助做好档案工作。
17.作好监理日记及监理台帐,为监理月报提供基础资料;认真填写有关报表,及时归档。
18.编写专业监理总结,向总监汇报。
安全监理工程师
1、审核查验方面
(1)核查建设工程有无施工许可证;
(2)审查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的资质是否符合规定,有无安全生产许可证;
(3)审查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有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各级管理人员上岗资格和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是否符合要求;
(4)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以及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强制性标准。
2、安全检查方面
(1)检查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情况;
(2)检查施工单位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情况;
(3)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施工单位进行的安全自查工作情况;
(4)检查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监理意见。
施工机械、安全设施未经监理人员签署意见的不得投入使用。
3、督促整改方面
项目监理部安全监理人员将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监督施工单位立即整改或暂时停工整改。
重大隐患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向施工单位下达暂时停工整改通知的同时应报告建设单位。
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暂时停工整改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监理员
1.了解本专业施工情况。
2.完成总监和专业监理工程师交办的任务。
3.认真学习图纸、施工规范。
4.负责材料、设备、构配件等进场检查。
5.旁站监理,跟踪检查。
6.工序间交接检查。
7.负责工程计量、验收及签署原始凭证。
8.负责施工安全,场容卫生、消防、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的检查。
9.及时报告现场发生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异常情况。
(二)监理组织机构
(三)工作内容
3.1准备阶段监理工作
根据现场地质勘探报告了解和掌握工程地质、土层分布和地下水位情况。
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
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基坑支护方案,查验专家论证意见。
在实施过程中,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完善后的施工方案和专家论证意见进行施工,如施工单位擅自改变专家意见或拒不整改,项目监理组应立即阻止,并签发监理通知单,情况严重的签发工程暂停令,直至报告安全监督部门。
参与和复核施工单位进行的施工放线,定出桩基线,桩位、高程控制点,并督促设置和保护高程和水平控制点。
并要定期进行复测和校验控制桩的位置和水准点标高,以利施工中不出差错。
工程轴线控制桩设置离建筑物的距离一般应大于2S(S:
指挖土深度)。
水准点标高可引放在已有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上(已稳定无变化),也可在离建筑物稍远的地方设置水准点,并设有明显的围护信号。
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土方开挖方案。
审查施工单位委托监测的单位资质及监测方案。
密切注视施工动态,防患于未然。
督促施工单位按批准的方案做好开挖前的准备工作。
3.2施工阶段监理工作
(1)地下水控制:
①地下水控制的设计和施工应满足支护结构设计要求,应根据场地及周边工程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和环境条件并结合基坑支护和基础方案综合分析确定。
②抽水设备可根据排水量大小及基坑确定。
③降水井宜在基坑外缘采用封闭式布置,井间距应大于15倍井管直径,在地下水补给方向适当加密,当基坑面积较大时,开挖较深,在基坑内设置降水井。
④降水井的深度应根据设计降水深度,含水层的埋点分布和降水井的出水能力确定,设计降水深度在基坑范围内不宜小于基坑底面以下0.5m。
⑤施工现场四周及围墙四周设置排水沟,每隔50m设置集水井,基坑周边卸载放坡之后砌筑排水沟。
⑥中心开挖,在中心开设排水沟、设置集水井,再有强排水进入临时道路的排水沟内,沉淀后进入排水管道。
⑦逆做区开挖,在每一块逆做基坑内设置排水盲沟,再用强排水到-7.0m平台的排水沟内,沉淀后进入排水管道。
⑧在底板挖土时,挖土过程的排水沟、集水井的水,深井降水抽出的水集中用抽水泵抽排至地面排水系统。
⑨为防止底板隆起,抽水至底标高以下0.5m~1m左右,当底板浇砼完成后,主设计强度,抽水中改成泄水开,继续抽水,保持底板高以下0.5m~1m左右,直至结构结束,回填土结束后,方能停止。
⑩监测必须有全面记录,以利对比和控制。
(2)护坡和挖土
①基坑开挖应根据支护结构设计、降排水要求,确定开挖方案的执行。
②挖土施工的轴线定位点和水准基点,经复核后应妥善保护,并经常复测。
③基坑采用局部式全部放坡开挖,放坡坡度应满足其稳定性要求。
基坑开挖应根据支护结构设计,降排水要求。
确定开挖方案。
④基坑边界周围地面设排水沟,且应避免漏水、渗水进入坑内,放坡开挖时,应对坡顶、坡面、坡脚采取排水措施。
基坑周边严禁超堆卸装。
⑤挖土机必须经检测中心检测合格挂牌后方能使用,否则严禁使用。
挖土机司机必须持证上岗。
⑥挖土应严格遵守设计方案,满足设计工况要求。
软土基坑必须分层均衡开挖层高不宜超过1m。
挖土至支护构件附近0.5m,应由人工挖土,并设有专人指挥防止碰撞。
⑦基坑开挖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碰撞支护结构,工程桩或扰动基底原状土,挖土标高0.2m~0.3m时,用人工扦土。
⑧发生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挖土,立即查清原因和采取措施,方能挖土。
⑨开挖坑底标高后坑底应及时满足封闭并进行基础工程施工。
⑩基坑开挖后,四周应及时设置围护栏杆,高1.2m设置两道防护栏杆,并用密用网封闭。
基坑开挖后,应设置登高,坡度为1:
3,两侧设1.2m围护栏杆。
(3)基坑监测
①监测单位应事前按方案布置好监测点;
②土方开挖前监测单位应测取原始数据;
③土方开挖过程中应按方案要求进行定期监测;
④施工过程中应密切注视施工动态,防患于未然
五、本工程特点
1、本工程墙体类型
(1)钢筋混凝土剪力墙、柱位置及尺寸详结施。
(2)±0.000以下的填充墙均为M10级水泥砂浆、MU10混凝土砖砌筑。
墙厚除注明外均为120mm或240mm。
(3)±0.000以上的填充墙,外墙采用加气混凝土砌块、M5混合砂浆砌筑,内墙为轻质墙体有建设单位定。
2、门窗
(1)外窗为断热铝合金中空玻璃门窗。
(2)户门为节能外门,其他内门为胶合板门或木防火门。
(3)门窗立樘:
铝合金门窗居中。
(4)窗玻璃为浮法平板玻璃。
(5)门窗五金料为不锈钢或钢制杜克罗米,并按木门窗图集要求配齐,特殊要求详见门窗表说明。
所有外墙门窗及玻璃幕墙必须由有资质的生产厂家生产制作,并经质检部门对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和雨水渗透性能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外窗及阳台门的抗风压性能等级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外窗抗风压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GB/T7106规定,具体有生产厂家按当地情况经计算选用,气密性等级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外窗气密性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GB/T7107规定的4级,水密性等级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外窗水密性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GB/T7108规定的3级.
3、内粉刷
(1)凡墙体阳角均做隐护墙角。
(15mm厚1:
2.5水泥砂浆50mm宽,2100mm高。
)
(2)卫生间邻房间面粉防水砂浆。
(1:
3水泥砂浆渗5%的防水剂。
)
(3)凡公共走廊、门厅、局部穿越电缆桥架的底层商铺均做铝合金T型龙骨,吊顶板材。
吊顶见建筑材料说明,吊顶材料可不做平顶涂料。
4、外装修
外墙以涂料为主,另有不锈钢管,铝合金装饰件详见立面图说明。
5、内装饰
所有二次装修内容(吊顶、装饰门、轻质墙、卫生间内配置等)均另出图,有土建单位与建设单位明确施工内容。
6、散水
散水及勒脚脚交界处设10mm宽伸缩缝,散水横坡3%,纵向每6m左右设10mm宽伸缩缝。
伸缩缝内填1:
2沥青砂浆。
7、油漆
(1)木门-柚木色聚氨酯亚光漆。
(2)木扶手-柚木色聚酯漆。
(3)金属栏杆-彩色乳胶罩面,红丹防锈底漆。
5、外露金属构件,底漆均应涂刷防火材料。
8、雨水管
(1)室外雨水管采用∮100PVC落水管。
(2)凡露台女儿墙高度大于入户门门坎高度,均应在女儿墙上设置∮100泄流管间距5000mm,每层面处不少于两个。
管中心标高比入户门坎高度低80mm。
9、凡室内外露管(水管、电管、暖管)均外包钢板网板条纸筋灰粉刷,参见浙85J801T7.
10、凡木装修的木材均需经干燥及防水处理。
11、水平强身防潮20mm厚1:
2水泥砂浆防潮层(渗5%防水剂)设置在相对标高-0.050处。
如底层地坪为多孔板时防潮层设在多孔板底。
12、公共建筑节能设计
(1)设计依据: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20176以及浙江省建设厅有关文件。
(2)本工程建筑节能设计:
外墙和屋面均采用挤塑聚苯板保温材料作外保温。
外门窗采用铝合金普通中空玻璃。
保温层厚度详节能计算书。
凡变更设计中保温隔热热材料做法,须经本院认可,必要时报请审批部门核准。
13、工程结构概况
项目名称
地上层数
地下层数
高度(m)
结构形式
基础类型
人防
办公大楼
15
1
49.20
框架剪力墙
桩基础
核六级
14、主要结构材料
(1)钢筋
HPB300级钢HRB400级钢
(2)混凝土
项目
名称
构件部位
混凝土
强度等级
备注
办公大楼
基础垫层
C15
圈梁、构造柱、现浇过梁
C20
标准构件
按标准图要求
基础、标高10.170(含)以下
C35
地下室采用P8抗渗混凝土
标高10.170~26.420(含)
C30
标高26.420以上
C25
水采用P6抗渗混凝土箱
注:
(1)环境类别:
±0.000标高以下部分为三类;±0.000标高以上部分为一类;
(2)三类混凝土最大碱含量应小于3kg/m3,最大氯离子含量应小于0.1%,最小水泥量300kg/m3,最大水灰比0.50;一类混凝土最大氯离子含量应小于1.0%,最小水泥用量225kg/m3,最大水灰比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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