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部门预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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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部门预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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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部门预算
2017年东莞市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具体情况
六、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八、专业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业务管理工作;拟订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绩效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对社区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规范使用进行监管;负责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信息化系统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组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科研和对外学术交流活动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东莞市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设行政单位1个,其中,内设2个科室、0个派出机构;设事业单位0个。
本份部门预算仅包括东莞市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部门本级预算,本部门的下属单位单独编列预算。
三、人员情况
2017年,东莞市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共有行政/事业编制数8名,其中财政供养的编内实有在职人员5人。
另外,有离退休0人,聘用人员0人,后勤服务人员0人。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64.5万元。
收入方面: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4.5万元。
其中,本年收入158.7万元,年初结余结转5.8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0万元。
支出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4.5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58.7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6.94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加20.2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结构情况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158.7万元,其中: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0.1万元,占94.6%;住房保障支出8.6万元,占5.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具体情况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医疗卫生管理事务
①其他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科目编码:
2100199)2017年预算数为150.1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3.18万元,增长8.8%。
2.住房保障支出
(1)住房改革支出
①住房公积金(科目编码:
2210201)2017年预算数为8.6万元。
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3.76万元,增长43.7%。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0.4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6.1万元,主要包括:
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4.35万元,主要包括:
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四、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
本部门2017年计划出国组团数0个,0人次,本部门2017年计划出境组团数0个,0人次,计划购置公车0辆,公车保有数为0辆。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增加0.5万元。
其中公务接待费增加0.5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
1、外省市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来函前往东莞市进行社区卫生服务与管理的合作和交流。
在这过程中需要用到公务接待支出;2、我中心在全年中不定期邀请国内著名社卫专家、教授对全市社卫的医护人员进行经验交流与学术讲座,这过程中也需要使用公务接待支出。
五、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具体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六、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收入包括:
财政拨款收入和年初结转和结余。
支出包括: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
本部门2017年收支总预算164.5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7年收入预算164.5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8.7万元,占96.5%;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0%;年初结转和结余5.8万元,占3.5%。
(三)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7年支出预算164.5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36.25万元,占82.8%;项目支出28.25万元,占17.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仅行政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填写)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部门本级的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占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6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
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
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
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表
请参见附件。
表号
表名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六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
部门收支总表
八
部门收入总表
九
部门支出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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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 社区卫生 服务 管理中心 部门 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