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法治环境创建工作总结与司法局深化改革工作自查报告汇编.docx
- 文档编号:3827061
- 上传时间:2022-11-25
- 格式:DOCX
- 页数:6
- 大小:23.34KB
司法局法治环境创建工作总结与司法局深化改革工作自查报告汇编.docx
《司法局法治环境创建工作总结与司法局深化改革工作自查报告汇编.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司法局法治环境创建工作总结与司法局深化改革工作自查报告汇编.docx(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司法局法治环境创建工作总结与司法局深化改革工作自查报告汇编
司法局法治环境创建工作总结与司法局深化改革工作自查报告汇编
司法局法治环境创建工作总结
半年来,我们认真组织开展人民调解、法制宣传等基础性工作,坚持矛盾纠纷的调处与预防双管齐下,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发挥了人民调解的基础性作用。
人民调解网络不断健全。
在区交通事故调处中心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成立医患纠纷调解小组,进一步打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大调解组织网络,推动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
人民调解知晓率不断提高。
组织开展《人民调解法》宣传月系列活动,共举办大型广场活动4场,发放各类宣传材料近3000份;坚持将法制宣传教育与人民调解工作相结合,以普法促调解,在调解中普法,起到了调解纠纷一小件,普法教育一大片的良好效果。
调解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开展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十佳人民调解案例”、“十佳人民调解能手”评选活动等,不断提高基层调解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扎实有效。
上半年以来,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12件,调解成功210件,调解成功率99.1%,其中调处重大疑难纠纷有医患纠纷10件,征地拆迁纠纷7件,赔偿纠纷8件,防止群体性上访10件约273人次,防止群众性械斗1件40人次,全区没有发生因调解不及时而发生的民转刑案件。
(二)发挥了普法宣传的预防性作用。
上半年来,我们进一步完善了党委统一领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制。
突出重点,全力实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五项制度,建立并实行农村基层干部法制教育轮训制度,及时调整法制村长(主任)、法制副校长队伍,注重发挥了老干部普法宣传队的作用。
在乡镇、村(居)设立工作联系点,通过普法联络员了解情况,改进普法工作。
完善了面向社会、覆盖全区的法制讲师团、普法联络员、法制新闻工作者、法制文艺队伍、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和以法律服务人员为主的法律咨询队伍。
逐步建立了普法教育的“阵地化”和经费保障的“社会化”运作机制。
注重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努力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使普法教育形成整体推进的合力。
半年来,我们深入扎实开展“两节”农民工法制宣传、三八妇女维权周、学雷锋律师走基层、清明防火宣传、综治宣传月和“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等主题活动。
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的紧密结合,进一步推进了“法治”、“法治乡镇”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发挥了法律服务的引导作用。
为转变干部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今年以来,全局建立了“民情家访”制度,组织干警、法律服务人员深入乡村倾听群众诉求,摸清社情民意,宣传引导群众,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纠纷。
通过开展民情家访活动,全局司法行政干警共收集到群众反映的各种诉求和矛盾纠纷计332件,经过梳理,当时就予以调处了的有295件,带回分流办理的有37件,现已办理完结并予以答复的有28件,尚有9件正在办理之中,但一时难以办结,对这9件一时办结不了的,我们定期向群众通报办理进展情况。
对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的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
紧跟大局,积极拓展法律服务领域。
一是服务重点项目到一线。
区公证处密切配合三江开发征地拆迁工作,抽调精干人员,深入“京福高铁”、“龟峰大道”、“德上高速”等重点建设项目现场办公,依法维护拆迁双方的合法权益,为解决拆迁难点提供法律支持。
二是服务社区企业到一线。
区、赣胜两家法律服务所与灵溪村、鑫新有限公司开展结对服务,通过设立法律服务联系点、发放《法律服务联系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协助起草或审查各种规章制度和法律文书、以及为村(居)中年老体弱、残疾人等行动不便的特殊困难群体提供上门服务等活动,不断丰富法律服务所与社区企业对接的形式与途径,真正做到便民利民。
三是服务保障民生到一线。
区法律援助中心通过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拓宽法律援助申请和受理渠道、简化法律援助受理审查程序等措施不断扩大法律援助惠及面。
同时通过各种宣传活动,深入街道、社区中积极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法律援助在群众尤其是在困难群体中的知晓率。
自我加压,努力提升法律服务水平。
推行“一村(社区)一顾问”制度。
聘请政法干警法制村长(主任)担任法律服务顾问深入村委(社区),解答法律咨询,调解矛盾纠纷,为村民自治、依法管理提供便捷高效的便民法律服务。
建立此项制度以来,聘请顾问98人,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98件,成功390件,成功率达97.9%。
推行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制度。
及时调整47名法制副校长深入学校上法制课,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最大限度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共开展法制宣传教育117次,发放各种宣传材料465份,受教育人数达2359人次。
推行干部直接联系制度。
结合区委实施的基层党建网格化管理,把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划分为五大片区来管理。
实行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片区、一般干部包村联户制度,明确职责任务,细化联系措施,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
目前,全体司法行政干警联系群众66户,印制《民情联系卡》132张,建立《民情登记卡》198份。
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
坚持“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服务理念,以创建“便民服务示范窗口”为目标,组织引导广大法律援助工作者从自己做起、从岗位做起、从窗口做起,深入开展便民服务示范行动。
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质量监督机制,力争把每个案件办成“群众满意案”、“政府放心案”。
实行法律援助“点援制”,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根据援助案件的基本情况以及受援人的要求,积极引导受援人选择合适的援助律师。
采取受援人填写《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反馈表》、电话回访当事人、工作人员旁听庭审、重点案件专人追踪等方式,对援助人员办案情况进行监督,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及受援群众满意率。
开展多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活动:
印发活动宣传资料,编制法律援助联系卡,并充分利用节假日上街、下乡、进社区、进工地开展法律咨询,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媒介,进行法律援助知识的普及宣传和典型案例报道,增强困难群众自我维权,依法维权意识。
上半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128件。
三、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得到进一步拓展
上半年,我们在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区实际,创新各种有效管理方式,确保实现良好的工作成效。
努力提升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质量。
一是以安全为基础,加强排查与稳控。
对辖区内所有刑释解教人员开展全面排查,切实摸清重点必控人员、下落不明人员、人户分离人员的实际居住、就业等情况,并建立有效的联系反馈机制,在第一时间掌握他们的动态情况。
二是以管理为抓手,强化管控措施。
加强与刑释解教人员的接触和面谈,力争在刑释解教人员走出监所的第一时间建立帮教关系,从源头上减少下落不明。
对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刑释解教人员,帮教人员及时进行跟踪帮教管控,一经发现有重新违法犯罪苗头,及时制止。
三是以回归为目的,促进刑释解教人员融入社会。
积极协调劳动、民政等单位开辟就业、低保等绿色通道,跨前一步预防解决“后遗症”问题。
同时,指导各司法所推进过渡性安置基地的规范化建设,接纳安置刑释解教人员就业。
同时,积极开展“送法律”、“送技术”、“送项目”、“送温暖”、“送保障”“五送”活动,确保回归人员生活有保障,就业有门路,思想有转化,帮教有成果。
上半年接收刑释解教人员40名,无一例重新犯罪,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严格规范社区矫正工作。
一是建立会商机制,部署工作。
区社区矫正办公室每月组织召开一次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形势分析会,通报交流阶段性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部署安排下一阶段工作,着力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是实施训诫机制,明确规定。
每月在第一个工作日,联合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的职能科室对新纳入矫正对象和监管责任人开展有关矫正纪律、监管和训诫等方面的谈话,进一步使矫正对象明确权利义务和监管规定。
三是推行核查机制,落实措施。
各司法所与公安派出所每半月对辖区内矫正对象及法律文书衔接等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共同制定相应措施,确保各种法律文书不断档、不遗漏。
四是严格排查机制,消除隐患。
重点排查因情绪不稳、流动性大等原因,可能产生重新犯罪倾向的矫正对象,并对排查出的重点人员做到逐一走访和谈心谈话工作,制定预案,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及时处置,做到将各种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五是强化管控机制,掌握动态。
按照每名社区矫正人员监督考察小组成员不少于2人、监护人配置率达到100%的要求,强化对矫正人员的监管,确保“周闻其声月见其人”,全面掌握其动态。
上半年共接受矫正人员4名。
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今年以来,我们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打造和谐、创业、宜居新”的目标,提出了“当好政府助手,做好村委帮手,服务民生,满意群众”的目标要求。
一是主动作为,进一步发挥司法所长的工作积极性。
去年以来,在全区范围内公开招考了2名司法所长,又在乡镇(街道)换届中落实了7名具有丰富乡镇工作经验的司法所长,均明确为副科级领导,并积极与所在乡镇(街道)沟通衔接,所有司法所长均按乡镇(街道)党政班子领导的条件,参与党政分工,享受班子待遇,极大的调动和发挥了司法所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与乡镇(街道)工作有机衔接,良性互动。
二是服务群众,切实蹲守到村、触点到组、沟通到户。
各基层司法所工作联系前移,人员调配前靠,村委有调委会,村(居)小组有调解员,中心户有联络员,遇有纠纷,调解员入户,调委会上门,司法所指导参与,亲友协同劝解,形成强大的调解合力。
茅家岭棚户区改造中,遇有一加工厂占用村集体土地纠纷,茅家岭司法所和村调委会工作前移,告知利益、利害关系,化解矛盾,妥善拆迁,使项目建设和群众利益合法双赢;水南司法所引导一对有着25年婚姻生活的夫妻走进卫视《金牌调解》演播室,通过主持人章亭和金牌调解员胡剑云循序渐进的引导和问答,把隐藏在内心深处的委屈和想法全部和盘托出,赢得夫妻双双把家还。
三是创新机制,形成调解与预防的网络化格局。
在全区范围内,调整选调98名政法干警担任法制村长(主任),深入到村(社区)解答法律咨询,调解矛盾纠纷,为村(居)民自治、依法管理,提供便捷高效法律服务,上半年,法制村长(主任)调解各类矛盾纠纷98起,调成95起,成功率达97.9%。
结合中小学校园及周边整治,深入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加强与辖区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信访办等联调协防,形成网络化预防和调处矛盾机制,真正将矛盾和纠纷化解在萌芽,化解在基层一线,赢得了群众的信任。
五、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半年来,我们以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为中心,大力提升队伍思想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为做好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提升队伍思想政治素养。
召开动员大会,对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动员部署。
结合司法行政工作,有计划地学习《民法》、《民诉法》,促进司法行政干警理论和业务水平再上新台阶。
组织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结合法律“六进”、司法惠民工程等活动,开展“深入基层、大走访”等为民服务活动。
认真组织“大讨论、大实践”,查摆思想工作差距、深入剖析问题原因、切实抓好整改落实,确保人人参与进来、人人受到教育、人人得到提高。
加强工作督促检查,强化分类指导,统筹兼顾,把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结合起来,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组织集中整治活动,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
结合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局机关及其所属法律服务机构和全体工作人员是集中整治范围。
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上的“假、浮、蛮”问题;着力解决为政不廉的“私、奢、贪”问题;着力解决行政审批中的低效率问题;着力解决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的乱作为问题。
切实做到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与司法行政工作紧密结合,实现“两结合、两促进”的效果。
同时,加强了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工作、落实责任分工,确保集中整治活动的顺利进行。
树立队伍良好形象,不断提高群众满意率。
进一步深化“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着力加强执法队伍思想作风建设,牢固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检查机关对外服务窗口、司法所服务窗口、法律服务窗口,重点检查信息公开、依法办事、服务质量、廉洁自律、制度建设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努力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
对全区进行一次拉网式矛盾纠纷排查,发现矛盾,及时组织调处,把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在肯定上半年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了存在的困难与问题,主要有:
各项工作发展不够平衡,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够高等问题,司法所人员缺口较大;普法宣传经费不足;局党组班子工作视野不够开阔,思想解放的力度不够大,工作中仍存在求稳怕乱、墨守成规的思想,有待于通过进一步深化和提高。
司法局深化改革工作自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
按照州司法局梳理出的社会治理体制改革相关工作事项,结合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确定改革事项集中在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制宣传、律师工作、社区矫正等5项业务工作方面。
二、主要措施
(一)加大对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力度
坚持“应援尽援”要求,XX年度,县法律援助中心办理案件46件(其中刑事辩护1件、民事代理2件、民事非诉讼调解43件);为来访人员法律文书和提供咨询283人(次)。
XX年来县法律援助中心共提供法律援助375人(次),超过全年目标任务1.3%;截止目前,全县建成法律援助工作站3个,其中XX年新建2个。
(二)拓宽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
按照以牧民定居点及村级活动室建设为依托设立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要求,全县共建成牧民定居点调委会3个。
全县共有村级人民调委会63个,覆盖全县18个乡镇。
(三)进一步拓展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
坚持依法组件、党政主导、便民利民、循序渐进、开拓创新五大原则,从便民利民角度出发,因地制宜,创新工作理念及载体。
形成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综治委、“大调解”牵头协调,主管部门组织,司法行政部门指导,有关部门参与的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工作格局。
人民调解组织向医疗、重点项目、交通、旅游景区、小区等领域延伸。
成立了水电资源开发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环境保护纠纷、征地拆迁纠纷、教育纠纷、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物业管理纠纷、伍须海景区、三和小区等10个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
(四)健全完善普法工作制度机制
XX年,“六五”普法工作紧扣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法律七进”活动为依托,紧紧抓住重点普法对象,选准教育内容、突出普法实用,创新普法载体,掀起普法热潮。
全县各普法依法治理责任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原则,共计开展各类法制宣传教育活动358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5000余份、受教育人数达40000余人次,接受法律咨询达8000余人次。
(五)不断优化普法工作中长期规划
为进一步固化普法工作制度机制改革成果,促进普法工作机制更加健全,重点突出,更具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在日常普法工作中注重案例收集整理,系统分析法宣效果。
严格按照“六五”普法总体要求推进工作开展的同时,做好验收迎检各项工作,为下一步工作开展提供参考性依据。
(六)积极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专职机构和队伍建设
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积极推进社区工作专职机构和队伍建设。
截止目前,我县共接受社区矫正人员37名,均已落实社区矫正帮扶措施,无脱管、漏管现象。
三、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法律援助工作宣传力度亟待加强,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知晓度不够。
(二)人民调解组织机构有待健全,目前虽设立了覆盖乡镇村、行业性调解组织,但在机构运行方面缺乏系统指导,缺乏监督制约,在实际调处工作中,部分机构功能未得到发挥。
(三)法制宣传工作与法治建设还存在差距,因个别部门认识不到位,“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格局发展相对迟缓;同时,因经费等因素制约,在创新平台、创新手段开展法制宣传工作中缺乏主动性。
(四)社区矫正工作因起步晚,上层制度设计未完善,该项工作尚处于摸索阶段,加之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等方面缺乏保障性配套制度,在具体工作开展中人手紧、缺经费、无专业人员等现象导致该项工作推进迟缓。
(五)律师顾问制度的执行方面,根据省律师协会相关规定,为有效规范律师执业,律师异地执业时需在当地律师管理部门备案。
在实际操作中,因缺乏沟通衔接,个别企业及政府聘任的异地执业律师均未报备,存在律师执业监管盲区。
(六)律师执业权力保障方面,因律师作为法律工作者,并不像公检法等机关工作人员一样具有执法权,律师的权利来自于国家法律的规定和当事人的授权。
而受《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的效力冲突及传统的公权至上观念影响,造成律师执业过程中会见难、阅卷难、取证难的困境依然存在。
四、解决方案
(一)依托法律宣传等工作,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宣传力度。
不断拓展法律援助面,严格执行“应援尽援”方针。
(二)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力度,完善人民调解机构运行机制。
(三)完善法制宣传部门责任制度,加强督促指导。
积极配合上级完成“六五”普法验收,进一步推进“法律七进”工作。
积极创新法制宣传手段,拓展法制宣传渠道。
(四)加强社区矫正基础性工作,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
强化社区矫正调研工作,探索适合地区实际的社矫工作方法,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逐步完善。
(五)在律师顾问制度的宣传执行方面加大力度,严格执行异地律师执业报备制度,加强与用人单位沟通,及时掌握律师执业情况。
(六)加强《律师法》宣传力度,强化律师执业道德教育,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完善律师执业权力保障机制。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司法局 法治 环境 创建 工作总结 深化改革 工作 自查 报告 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