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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管理举措9
临沧新华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工程设计管理办法
(试行)
临沧新华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九月
工程设计管理办法
(试行)
1总则
为充分调动工程设计人员的积极性,发挥设计的技术保障作用,强化设计责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与临沧新华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签订的勘测设计合同,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勘察设计单位职责
2.1建立健全设计组织管理机构,健全设计质量保证体系,依据相关规定及勘察设计单位贯标要求执行设计程序,履行设计文件的审签制度,确保设计成果的正确性。
2.2项目设总(含副职)应常住工地;设代应积极配合现场工作。
2.3按已批准的审查意见,结合工程总体目标,制定招标合同文件(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以满足工程的技术质量要求。
2.4按照设计合同(或供图协议)和年度供图计划,结合工程具体实施情况,及时满足供图进度要求。
2.5现场地质设代人员应积极开展施工地质预报和地质资料编录工作,及时向临沧新华公司和监理单位提供地质信息,设计人员应根据现场开挖揭露的地质条件或现场施工试验成果,及时做好现场跟踪设计。
2.6勘察设计单位对提供的设计文件和图纸,应向承包商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
2.7积极接收施工反馈信息,检查现场地质、施工成果是否符合设计假定和设计要求,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临沧新华公司公司和监理单位反映意见并提供技术支持。
2.8应及时掌握工程进展情况,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优化设计方案,提出地质预报、设计通知、设计变更。
2.9应对参建各方发现并提出的设计问题及时进行检查和处理。
2.10应严格控制设计变更的项目,协助临沧新华公司做好控制投资、节省工期的工作。
2.11对涉及重要的工程技术方案应提前进行研究,对影响工程安全的相关问题应提前进行预报,并随时通报临沧新华公司和监理单位。
3、对勘察设计单位的工作要求
3.1一般要求
3.1.1施工图设计必须按已核准设计文件的原则进行,并应符合下述设计要求。
3.1.2工程施工图设计,应尽可能在具体结构型式及设备选型、施工的技术质量要求、施工难度、工程量等方面与招标文件相一致,不产生导致施工合同(或设备制造采购合同)可能发生较大变更(如合同项目的变动、导致合同调整的较大工程量的变动、施工方法的变动等)。
3.1.3设计图纸、文件的供应须满足设计合同和供图协议中规定的供图进度要求,满足工程进度要求。
3.2设计图纸、设计文件的审查及签发
3.2.1勘察设计单位提交的图纸、文件,必须经过内部审查和审签手续完备。
3.2.2施工设计图纸、文件按审签程序签发给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应在合同规定期限内进行核审,然后签发给施工单位。
未经监理单位审签并加盖公章的设计文件、图纸不得作为施工的依据。
3.2.3对于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现的施工设计文件、图纸中的问题,勘察设计单位应积极听取,及时进行检查和处理。
3.3设计的修改与变更
3.3.1设计变更分类
(1)重大设计变更:
涉及工程总体的工程规模、工程特性、工程标准、枢纽总体布置、主要设备选择、已经批准的总工期等项改变的设计变更。
(2)重要设计变更:
涉及单位工程的布置、调整、建筑物结构型式的改变等内容的设计变更。
(3)一般设计变更:
涉及分部工程细部结构及局部布置的改变、施工详图的局部修改以及施工中一般设计变更。
3.3.2设计变更的提出
(1)在工程建设中,参建各方均可以按相关程序提出书面的设计变更要求和建议书。
(2)设计变更应包括:
①变更的原因及依据;
②变更的内容及范围(项目);
③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加或减少(重大设计变更,则应列出对工程投资的增减额);
④变更引起的合同工期提前或延长时间;
⑤为审查所必须提交的附图及其计算资料等。
3.3.3重大设计变更应在变更审查的4个月前提出,重要设计变更应在2个月前提出,一般设计变更应在42天前提出。
特别紧急(涉及防洪渡汛、抢险、重大质量安全等问题处理)情况下的设计变更不在此时间限制之列。
3.3.4重大设计变更由临沧新华公司组织勘察设计单位编制相应的设计文件报新华水力发电公司审批后报原审查单位批准;一般设计变更由临沧新华公司批准后,由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
3.3.5工程设计变更一般都将对合同的履行及其管理产生影响。
为保证设计工作质量,勘察设计单位应切实保证可研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各阶段的设计工作质量和设计深度,并使各阶段的设计成果能够紧密衔接,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因设计工作而造成的设计修改和变更。
3.3.6非勘察设计单位及其设计文件图纸原因引起的设计修改与设计变更等,勘察设计单位应认真听取并加以论证,积极采纳合理化建议,并对采纳建议所作的设计负责。
3.4设计优化
3.4.1在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鼓励勘察设计单位及个人对设计方案进行优化,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并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充分考虑当前施工水平对工程安全的影响。
3.4.2对于各参建单位或个人提出的一般设计优化及其变更的建议,勘察设计单位应认真听取并加以论证,积极采纳合理化建议,并对采纳建议所做的设计成果负责。
对于勘察设计单位不同意采纳的设计优化方案及其变更建议,临沧新华公司有权做出一般设计变更的决策,并对决策方案的正确性负责,勘察设计单位仍应接受临沧新华公司委托进行设计优化和变更设计,并对自己所做的设计质量成果负责。
3.5现场设代工作
3.5.1勘察设计单位应派出现场设计代表机构做好现场设计服务。
现场设计代表机构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体系,落实技术岗位责任制和奖惩制。
设代机构专业应配套,人员应相对稳定,能适应现场施工对设计的需要。
3.5.2勘察设计单位至少应有一名可以协调各专业、并对重要设计问题可及时做出决策的项目设总(含副职)常住工地。
设计代表机构人员不得在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兼职。
3.5.3勘察设计单位应每月28日前向现场管理机构报送当月的现场设代机构资料,主要内容应包括:
配置的专业、姓名及其人数、处理的主要问题、提供的图纸、现场配合情况、能否满足现场施工进度等。
4对设计工作的考核
4.1考核内容:
(1)是否出现因设计原因导致影响施工和增加投资;
(2)是否按供图计划和现场实际施工情况,保证供图进度;
(3)是否根据工程施工需要及时进行设计技术交底;
(4)是否积极配合应参加的各项验收和质量监督、安全鉴定等工作;
(5)项目设总(负责人)是否常住工地;设代专业配置及设代人数是否满足现场需要;
(6)对施工过程中参建各方提出的设计问题是否及时研究处理;
(7)设计优化对缩短工期、节约投资的情况;
(8)现场设代人员的工作是否主动、负责、实事求是;
(9)设计对现场出现问题的处理速度是否满足施工需要;
(10)设计变更是否频繁。
4.2考核方式
考核采用打分制,总分100分,评定分为四个等级,>90分优秀、80分﹤良好≤90分、65分﹤合格≤80分、≤65分为不合格。
考核方法是,分别对上述内容的10个单项进行评定打分,再累计总分。
等级划分如下:
(1)综合考核评定为优秀:
评定总分>90分,同时第4.1.1、4.1.2条至少13分。
(2)综合考核评定为良好:
80分>总分≤90分,同时第4.1.1、4.1.2条至少12分。
(3)综合考核评定为合格:
65分﹤总分≤80分,综合评定达不到良好条件,但必须是第4.1.1、4.1.2条至少11分。
(4)综合考核评定为不合格:
凡达不到上述综合考核评定标准要求的为不合格。
4.3考核的组织
考核由临沧新华公司建设管理部组织实施。
5考核的程序
5.1临沧新华公司每季度对勘察设计单位工作进行一次考评。
考评的内容和评分方法见附表一,考核的结果将作为支付设计费用和年度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
5.1.1季考核:
每季度末勘察设计单位将“设计工作本月小结”报送临沧新华公司建设管理部,由建设管理部组织考核。
5.1.2年度考核:
每年12月10日前勘察设计单位将“设计年度工作报告”报送临沧新华公司建设管理部,由建设管理部组织进行综合考核和评定。
“设计年度工作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
(1)工程项目设计工作简况。
(2)现场设代机构配置情况。
(3)本年度设计工作完成情况及主要业绩。
(4)完成工程项目优化设计的情况。
(5)各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的情况及比例。
(6)影响各项目施工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7)其它报告事宜。
5.1.3每年12月31日前将设计年度工作考核结果通报勘察设计单位总部。
6奖罚措施
6.1奖励分为对勘察设计单位的综合奖和对优秀设计人员的奖励。
6.2对勘察设计单位的综合奖每年一次,依据对设计工作的综合考核结果实施。
综合考核结果优秀的勘察设计单位,临沧新华公司将予以奖励。
6.3每年末勘察设计单位结合综合考核评选出1~2人评为优秀设计人员予以奖励;临沧新华公司也可在平时对成绩突出的现场设计人员直接奖励,奖励金额另定。
6.4对季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的勘察设计单位,要求限期改进设计工作,并将考核的结果通报其总部。
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勘察设计单位,临沧新华公司有权依据合同中的有关规定要求其更换该项目主要负责人。
6.5设计人员违反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损害临沧新华公司利益;或现场设计配合不积极而影响工程施工,危及工程安全、造成工期延误、投资增加,临沧新华公司将要求勘察设计单位给予其处罚。
6.6设计年度考核的结果同时将作为临沧新华公司支付勘察设计单位设计费用的重要依据之一。
7附则
7.1本办法的解释权归临沧新华公司建设管理部。
7.2本办法颁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附表1:
《勘察设计单位季度考核表》
勘察设计单位季度考核表
单位名称:
考核时间:
序号
项目
单项总分
单位
扣分
单项得分
1
是否出现因设计原因导致影响施工和增加投资
15
1项
2
2
是否按供图计划和现场实际需要,保证供图进度
15
1项
2
3
是否根据工程施工需要及时进行设计技术交底
10
1项
1
4
是否积极配合应参加的各项验收和质量监督、安全鉴定等工作
8
1次
1
政府行为加倍扣分
5
设总(负责人)是否常驻现场,设代专业配置及设代人数是否满足现场需要
8
1项
1
6
对施工过程中参建各方提出的设计问题是否及时研究处理
8
1项
1
7
设计优化对缩短工期、节约投资的情况
10
项数<1项6分,项数=1项8分,≥2项10分
8
现场设代人员的工作是否主动、负责、实事求是
8
1项
1
9
设计对现场出现问题的处理速度是否满足施工需要
8
1项
1
10
设计变更是否频繁
10
本季
附表2:
《勘察设计单位年度考核表》
勘察设计单位年度度考核表
单位名称:
考核时间:
序号
项目
单项总分
单位
扣分
单项得分
1
是否出现因设计原因导致影响施工和增加投资
15
1项
2/8
2
是否按供图计划和现场实际需要,保证供图进度
15
1项
2/8
3
是否根据工程施工需要及时进行设计技术交底
10
1项
1/8
4
是否积极配合应参加的各项验收和质量监督、安全鉴定等工作
8
1次
1/8
政府行为加倍扣分
5
设总(负责人)是否常驻现场,设代专业配置及设代人数是否满足现场需要
8
1项
1/8
6
对施工过程中参建各方提出的设计问题是否及时研究处理
8
1项
1/8
7
设计优化对缩短工期、节约投资的情况
10
项数<3项6分,3项≤项数>6项8分,≥6项10分
8
现场设代人员的工作是否主动、负责、实事求是
8
1项
1/8
9
设计对现场出现问题的处理速度是否满足施工需要
8
1项
1/8
10
设计变更是否频繁
10
全年
备注:
1、对以上各单项进行打分,再累计总分,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2、本表先由勘察设计单位自评后交临沧新华公司考评。
3、表中第9项评定标准为:
由于设计原因造成单个合同工程项目设计变更增加的投资与合同价之比小于2%为优10分;2%~5%为良8分;5%~10%为合格7分;大于10%为不合格0分(临沧新华公司组织专题会论证通过的设计变更比例不受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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