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内容全面严谨性强某市健康旅游产业PPP项目PPP项目合同协议书.docx
- 文档编号:3818543
- 上传时间:2022-11-25
- 格式:DOCX
- 页数:57
- 大小:88.95KB
最新内容全面严谨性强某市健康旅游产业PPP项目PPP项目合同协议书.docx
《最新内容全面严谨性强某市健康旅游产业PPP项目PPP项目合同协议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最新内容全面严谨性强某市健康旅游产业PPP项目PPP项目合同协议书.docx(5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最新内容全面严谨性强某市健康旅游产业PPP项目PPP项目合同协议书
某市健康旅游产业PPP项目
协议书
(word版本,可编辑)
引言
人民政府经过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承受力论证,决定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方式(Public-Private-Partnership,以下简称“PPP”)建设健康旅游产业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并通过政府方授权xxx开发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甲方”)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
甲方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公司(以下简称“成交社会资本”)作为本项目社会资本方。
根据《健康旅游产业PPP项目公司股东协议》(详见附件)和《公司章程》(详见附件)的约定,成交社会资本与xxx开发有限公司合资设立项目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实施本项目,以及明确后续的运营管理相关事项,各方本着平等、自愿和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以及《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
于年月日共同签署《健康旅游产业PPP项目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以兹共同信守。
第一章总则
第1条.术语定义和解释
1.1定义下列词语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1本协议:
指由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健康旅游产业PPP项目协议》,以及日后可能签署的任何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和附件,上述每一文件均被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协议同具有同等效力。
1.1.2本项目:
健康旅游产业PPP项目,包含景区经营类项目和景区公共配套基础设施类项目,具体规划图见附件。
1.1.3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主体名称:
1.1.3.1政府方:
指人民政府及其与本项目相关的政府部门。
1.1.3.2人民政府(以下简称“xxx人民政府”):
指为本协议及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在其职能范围内提供履约支持的政府方机构,及其继承人或经许可的受让人,不作为本协议的履约主体。
1.1.3.3甲方:
指由xxx人民政府授权的项目实施机构,及其继承人或经许可的受让人。
就本协议而言,指阳光xxx开发建设指挥部。
1.1.3.4xxx开发有限公司:
指由xxx人民政府授权的,向为实施本项目而设立的项目公司进行出资的政府方出资代表。
1.1.3.5成交社会资本:
指甲方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的本项目PPP运作的社会资本方,就本协议而言,指。
1.1.3.6乙方:
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由海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与(成交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的项目公司,是为实施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管理、移交本项目而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
1.1.4特许经营权:
指政府授予乙方在合作期内对本项目进行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项目资产的权利以及获取由此产生的收益的权利。
1.1.5合作期限:
对于本项目而言,除非根据本协议延长或提前终止,其合作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日起至本项目运营期结束之日,本项目合作期限为20年。
1.1.6生效日:
指本协议甲乙双方盖章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之日。
1.1.7预计开工日:
对本项目各子项目而言,指根据其进度计划(包括根据本协议对其所做的调整)预计开工之日。
1.1.8预计完工日:
对本项目各子项目而言,指根据其进度计划(包括根据本协议对其所做的调整)预计通过竣工验收之日。
1.1.9建设期:
对于本项目而言,指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其实际竣工验收通过之日止的期间。
除非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允许延长,本项目建设期应不长于三(3)周年。
1.1.10运营日:
对本项目而言,指乙方就本项目取得甲方签发的竣工验收批复的次日。
1.1.11运营期:
除非根据本协议规定延长或提前终止,本项目运营期指自生效日起至合作期满二十(20)周年之日。
1.1.12特许经营期:
指具有本协议第9条规定的含义。
为本协议之目的,特许经营期包括建设期和运营期。
1.1.13建设期履约保函:
指乙方按照本协议第11条11.1款的规定提供的、为担保其履行在本协议项下的建设等义务的担保函。
1.1.14运营维护保函:
指乙方按照本协议第11条11.2款的规定提交的、为担保其履行在本协议项下的运营维护等义务的担保函。
1.1.15移交维修保函:
指乙方按照本协议第11条11.3款的规定提交的、为担保其履行在本协议项下的移交后质量保证等义务的担保函。
1.1.16使用者付费:
指由最终消费用户直接付费购买公共产品和服务,本项目包括景区门票收入、景区商户运营的消费扣点收入及景区自营收入。
1.1.17可行性缺口补助:
指使用者付费不足以满足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成本回收和合理回报,而由政府以财政补贴、股本投入、优惠贷款和其他优惠政策的形式,给予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的经济补助,本项目的可行性缺口补助指的是财政补贴。
1.1.18项目设施:
指乙方为本项目建成的达到本协议规定验收标准的设施。
1.1.19项目资产:
指与项目有关的所有资产,包括项目设施、本项目项下乙方拥有所有权的知识产权、项目文件项下的合同性权利;运营维护记录、质量保证等文件。
1.1.20介入权:
指发生短期严重问题(如紧急情况发生或者项目公司违约等)且该问题需要被快速解决、而政府方在解决该问题上更有优势和便利的情形,政府方直接介入项目实施的权利。
1.1.21非正常合同工期:
指开工后连续停工6个月及以上的月份(具体时间以甲方、乙方、监理的签证为准)。
1.1.22法律:
指所有适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等。
1.1.23法律变更:
指在生效日后颁布、修订、废止或重新解释的任何适用法律导致甲方或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发生实质性变化,而影响甲方或乙方预期利益的情况。
1.1.24政府行为:
指甲方的任何上级政府部门(包括省级及以上)的国有化、征收及征用等行为。
1.1.25批准:
指乙方为履行本协议需从政府部门依法获得的为项目公司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移交所需要的许可、执照、同意、授权、免除或批准。
1.1.26融资文件:
指与项目或其任何一部分的建设和运营维护相关的贷款协议、担保协议、保函及其附属文件,但不包括股东作出的出资承诺或出资、建设期履约保函、运营维护保函、移交维修保函。
1.1.27标准和规范:
指适用本项目建设、运营维护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等,国外标准、规范(如确需)。
1.1.28移交日:
对本项目而言,指合作期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或经双方书面同意的其他日期。
1.1.29终止日:
指本协议提前终止的日期。
1.1.30终止通知:
指双方按照本协议第64条向对方发出的书面通知。
1.2解释
1.2.1日、月和年:
均指公历的日、月和年。
在本协议中,“一周年”为365个连续日历日期间,即自某日起至下一年对应日期前一日结束的期间。
1.2.2元:
指人民币“元”。
1.2.3本协议中“以下”、“以内”均含本数,“以上”、“超过”、“以外”均不含本数。
1.2.4中文: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规范汉字。
1.2.5一方、各方:
指本协议的一方或双方或各方,并且包括经允许的替代该方的人或该方受让人。
第2条.合同背景和目的
为创新xxx投融资体制,有效减轻政府债务压力,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xxx人民政府积极响应国务院、财政部等国家部委以及XX市出台的有关鼓励和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法律政策精神,决定采用PPP模式实施该项目。
第3条.声明和保证
3.1甲方的声明和保证
3.1.1在本协议生效日前已获得了签订本协议所必需的授权,有权签署本协议。
3.1.2甲方作为协议签署主体具有相应法律资格及履约能力。
3.1.3甲方已充分理解协议背景和目的,并承诺按协议相关约定执行协议。
3.1.4甲方保证本协议签署前,任何与本项目相关的由甲方作为一方签署的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以及未决或将要进行的诉讼、仲裁等法律纠纷,均不会对本项目或乙方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2乙方的声明和保证
3.2.1乙方是依据中国法律正式成立的企业法人,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条款的法人资格、权利和能力。
3.2.2乙方已充分理解协议背景和目的,并承诺按本协议相关约定执行协议。
3.2.3乙方保证诚信履约、提供持续服务、维护公共利益。
3.2.4乙方保证在其成立后至本协议签署前,不存在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乙方作为一方签署、并可能对本项目或甲方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未决或将要进行的诉讼、仲裁等法律纠纷。
3.2.5乙方应确保本项目建设资金按照本项目建设进度要求,足额、及时到位。
如乙方未能投入完成本项目建设的足够资金,从而可能影响本项目进度的,则乙方应保证对项目追加投资。
3.2.6在合同期内,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乙方成立的项目公司的股权结构和注册资本不会变动。
3.2.7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的监督。
3.2.8乙方应保证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及无违法犯罪记录。
3.2.9在签署本协议时,乙方只是参考但并未依赖由甲方或其他任何政府部门作出或提供的任何材料、信息或数据。
甲方或其他任何政府部门对向乙方提供的材料、信息或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或适宜性,未作出任何承诺和保证,不对乙方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3.2.10在签署本协议之前,乙方已为自身的利益进行了必要的调查及检查,包括但不限于对项目场地、市场环境进行细致而全面的调查、评估,充分知悉了项目的现状和风险。
第4条.协议生效条件
4.1协议签订:
本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十(30)日内草签。
4.2协议生效:
本协议在双方签署本协议的当日生效。
4.3对本协议的修改、变更、补充,必须经甲乙双方在共同协商的基础上签署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4.4针对本协议的任何违约责任的追究及责任承担,均不影响本协议之继续履行,除非该违约责任的追究及承担将导致本协议终止。
第5条.合同构成及优先次序
5.1本协议每一份附件都应被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
本协议构成双方对项目的完全理解,取代双方以前所有的有关项目的书面和口头陈述、协议或安排。
5.2双方约定协议文件的地位和优先顺序如下:
5.2.1本协议文本及各项附件和补充(含成交社会资本方在公开招标期间递交和确认,并经甲方同意的对有关问题的补充资料和澄清文件等);
5.2.2中标通知书;
5.2.3采购文件(含采购文件补遗书);
5.2.4采购文件及其附件;
5.2.5双方达成一致并签署的其他有关文件;
5.2.6描述本项目的技术性文件;
5.2.7构成本协议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第二章协议主体
第6条.实施机构
6.1主体资格
6.1.1经xxx人民政府授权,xxx开发建设指挥部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其法定住所为:
法定代表人为:
。
6.1.2政府主体出现机构调整时的延续或承继方式以政府文件为准。
6.2权利
6.2.1甲方对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及维护、移交进行全程监督管理;政府方享有对项目的设计、建设、运营及维护的介入权。
6.2.2有权对乙方提交的融资方案进行审查,并调整融资时限。
6.2.3具有按本协议约定提取履约保函项下款项的权利。
6.2.4有权对项目范围内景点门票的收费标准制定政府指导价。
6.2.5按本协议约定,在项目合作期内,有权审批乙方提出的对景区基础设施类项目的大中修要求,有权制定景区基础设施类项目的大中修维护方案。
6.2.6在本协议期内,有权对本项目的运营维护情况定期开展绩效考核;有权每三年对乙方的运营维护情况做一次评估,若评估结果为不合格,允许乙方限期进行整改,若整改期结束后再评估结果仍为不合格,则政府方有权提出提前终止,并依据提前终止相关规定执行。
6.2.7在本协议期内,有权要求乙方提交成本核算及相关财务报告。
6.2.8有权审批乙方的经营分包行为。
6.2.9项目运营期内,有权根据超额利润分享机制享受超额利润分成。
6.2.10因乙方原因造成项目提前终止,按本协议的约定获得补偿或赔偿。
6.2.11在乙方违反本协议相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下,有权收回本项目合作权。
6.2.12本协议期满后,有权按本协议第50条约定无偿取得本项目的所有权利和相关资产。
6.2.13有权委托政府审计机构或中介机构对乙方的注册资本金到位情况和本项目建设费用进行审计,其中景区公共配套基础设施类项目建设费用的审计结果作为可行性缺口补助基数的依据。
6.2.14未来甲方利用本项目申请的国家专项资金,归甲方所有。
6.2.15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权利。
6.3义务
6.3.1按本协议约定,以竞争的方式出让项目土地租赁权,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促使乙方以租赁方式合法获得项目土地使用权。
6.3.2负责本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6.3.3负责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报批、立项及可研报批、PPP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等前期工作,所需费用可由政府方先行垫付,待项目公司成立后由乙方承担;协助乙方完成本项目的测勘、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工作。
6.3.4负责将本项目所需水、电、通讯线路接通至项目红线范围,费用由乙方承担;
6.3.5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协助乙方协调与项目场地周边所涉及的有关单位的关系。
6.3.6在项目合作期内,对非归责于乙方,且甲方更有能力解决的事项,由甲方或政府方指定的机构负责协调或监管。
6.3.7按本协议约定,在补贴期内,向乙方及时、足额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
6.3.8因政府方原因造成项目提前终止,由甲方按本协议的约定给予乙方合理的补偿或赔偿。
6.3.9在本协议期满日,配合乙方做好项目及相关资料的接收工作。
6.3.10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7条.项目公司
7.1主体资格
7.1.1项目公司名称:
;
住所:
;
法定代表人:
。
7.1.2未经甲方事先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7.1.3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其中xxx开发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
人民币(¥),持有项目公司10%的股权,成交社会资本以现金出资
人民币(¥),持有项目公司90%的股权。
注册资本应在项目公司成立之日到位30%,即人民币万人民币(¥0),其中xxx开发有限公司以现金出元人民币(¥),成交社会资本出资壹人民币(¥),在不影响项目进度的前提下确保一
(1)周年内将剩余注册资金到位。
项目实施过程中,若乙方需要调整注册资本,则须由甲方事先书面批准。
7.1.4除本协议其他条款另有约定外,各股东按同股同权原则分享收益。
7.2权利
7.2.1按本协议约定,享有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及维护本项目的排他权。
7.2.2在本协议特许经营期内,对项目资产享有占有权、使用权、经营和收益权。
7.2.3按照景区门票的政府指导价格进行门票销售经营,相关优惠政策、折扣方案、减免政策按照政府有关规定执行,门票收入所得归乙方所有。
7.2.4根据政府方三年一度的运营评估结果,且经政府方同意后,有权根据景区负荷等实际情况,申请景区门票提价,景区门票提价程序及提价策略依照本协议的约定。
7.2.5按本协议约定,对景区经营类子项目中的经营性物业及设施具有自行经营定价、商业出租的权利,经营、租金等所得的全部收益归乙方所有。
7.2.6项目运营满三(3)年后,乙方有权根据三年一次的经营评估结果提出资产证券化方案和提前终止要求,经政府方审核并书面同意后方可具体实施。
7.2.7按本协议约定,按期、足额获得可行性缺口补助。
7.2.8为项目融资需要,经甲方书面批准同意,有权通过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权益(如预期收益权等)之上设置抵押、质押或以其他方式设置担保收益的方式融资。
但是甲方不作为其融资活动的担保人,且不为其融资活动承担任何风险和责任。
7.2.9因政府方原因造成本项目提前终止,按本协议的约定获得补偿或赔偿。
7.2.10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权利。
7.3义务
7.3.1遵守法律、依法纳税。
7.3.2按照本协议约定,成交社会资本及政府方应按时足额缴纳注册资本。
7.3.3成交社会资本须及时筹措除项目资本金以外的资金,做好融资安排,并承担项目的全部融资责任。
7.3.4负责承担项目已经产生的前期费用,项目已经发生的前期费用包括勘察设计费万元,PPP项目咨询服务费万元,可行性研究费万元。
7.3.5负责本项目的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及维护、移交工作。
7.3.6按照本协议约定的进度、质量、安全要求完成相应的投资建设。
7.3.7承担景区经营类项目的大中修工作及相关费用。
7.3.8根据本协议约定,在项目合作期满后,将项目资产及设施无偿、完好、无债务、不设定任何抵押、质押、担保地移交给xxx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7.3.9按本协议的约定确保项目资产及设施处于良好的可使用状态。
7.3.10非经政府方书面同意,不得将项目资产(不包括事先取得政府方书面同意的,乙方对外合法出租的物业)和乙方权利转让给第三方。
7.3.1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得对外投资、担保或从事本项目经营范围以外的活动。
7.3.12乙方应在其公司章程中作出适当的规定,以确保乙方的所有股权证明上载有股权转让限制的文字说明,使潜在受让人了解该等权益的转让存在本协议规定的限制性条件,且使有关部门对不符合上述限制的股权转让不予受理和登记。
7.3.13乙方章程的确定和修改应报甲方事先书面认可,否则不得生效。
7.3.14乙方应确保其所签署的贷款协议中包含有贷款人承诺的下述内容:
(1)只要本协议有效,贷款人不得采取任何行动影响、干扰、损害或终止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
(2)若乙方违反贷款协议或乙方出现重大经营或财务风险,威胁或侵害债权人利益时,贷款人应以书面形式将乙方贷款协议下的违约情形通知甲方,并给予甲方在收到上述通知后九十(90)天(“纠正期”)内纠正乙方此类违约的权利。
纠正期满,若乙方违约事件仍然持续,在不妨碍和损害甲方在本协议下的权利和项目正常运营的前提下,贷款人可以引入由甲方认可的机构接管本项目。
7.3.15在运营期内严格按法律及本协议规定进行运营维护工作,确保持续、安全、稳定地提供服务,并确保达到本协议约定的标准。
7.3.16根据政府方的要求及时提交有关运营报告、数据及资料,配合政府方作好绩效考核及评价工作。
7.3.17接受甲方或政府指定的其他部门或机构在建设期及运营维护期进行监督管理,并有义务配合特许经营期内监管事宜,提供必要的完整的各种资料,并对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
7.3.18在本协议期满日,按本协议第50条约定执行相关移交工作。
7.3.19按本协议第11条的约定提交合作履约保函。
7.3.20如未来甲方或政府有关部门授权许可的有关单位,需对依附于本项目的各类管线、杆线等进行维修、维护或抢险需要等关乎公共利益或公共安全的事项时,乙方须予以配合。
如该种情形影响到乙方绩效考核的,甲方应酌情按照乙方已履行完毕对应的绩效指标来对待,不应视为乙方违约。
7.3.21按照法律或行政法规规定,向声誉良好且具备赔偿能力的一家或多家保险公司购买项目建设和运营维护期间的保险,并在项目建设和运营期内使相应保险始终有效并足以覆盖整个项目,保险合同复印件交甲方备案。
本项目在项目建设期及项目运营期需要投保的险种分别包括并不限于本协议第31条及第45条的约定。
如果乙方未购买或维持上述保险始终有效,则甲方有权代为投保,相关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但甲方的上述购买行为并不意味着免除乙方保险责任,如出现所购保险未能覆盖整个项目范围及生命周期的,和/或保险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和/或保险未能在有效期内的,和/或所购保险项目漏失的,和/或资料不全无法办理理赔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7.3.22乙方应遵守法律、标准和规范,按照国家安全法规和行业安全生产规范,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运行保障体系,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安全。
在特许经营期内,乙方应对其自身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并应当在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第一时间内按照有关规定向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政府方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7.3.23乙方在建设期和运营期内均需制定并提交风险预防及应急预案,并保障发生风险时可以启动应急机制,由甲方审核后统一备案。
若风险发生对项目产生重大影响,导致项目无法正常进行,给予风险承担方3个月修整时间;若3个月仍未纠正,则按第十一章、第十二章、第十三章有关规定执行。
7.3.24乙方应针对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等突发情况建立相应的应急预案和相应的组织、指挥、设备等保障体系,并保证在出现重大意外事件时其保障体系能够正常启动;且应急预案应同时考虑随附的地下地上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地下各类管线爆管等)发生重大或紧急事故时,能随时启动响应机制,配合相关责任部门或实施主体,完成相应抢修、抢险责任等。
7.3.25乙方在项目设施的建设、运营维护期间应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采取一切合理措施避免对项目周围设施、建筑物和居民区的环境污染。
7.3.26在甲方的协助下,负责依附于本项目的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的建设计划,匹配本项目建设进度及年度计划安排等。
7.3.27主动接受政府监管、社会监督、协助政府审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
7.3.28因乙方原因造成项目提前终止,按本协议的约定给予政府方合理的补偿或赔偿。
7.3.29如未来甲方利用本项目申请国家专项资金的,乙方应无条件提供协助。
7.3.30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
7.4责任界定
7.4.1安全保障乙方应遵守法律、本协议技术规范和要求及国家规定的所有健康和安全标准,确保项目健康、安全运作,防止责任事故发生。
在特许经营期内,乙方应对其自身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7.4.2环境保护
7.4.2.1乙方的责任乙方不得因本项目建设、运营及维护、移交而造成环境污染。
7.4.2.2避免对周围环境的干扰乙方在项目设施的建设、运营及维护期间内,应根据本协议技术要求及国家的有关规定,采取一切合理措施来避免或尽量减少对项目周围设施、建筑物和居住区的干扰。
第三章合作关系
第8条.合作内容
8.1项目范围项目范围包括本项目的投融资、设计、运营及维护、移交等相关事宜。
8.1.1项目概况
8.1.2运营及维护
8.1.2.1运营及维护的主要内容运营期内本项目的运营管理、业态构建、保洁、景观绿化管理及设施设备维护维修、养护工作。
8.2甲方提供的条件
8.2.1在乙方遵守双方约定的各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最新 内容 全面 严谨 某市 健康 旅游 产业 PPP 项目 合同 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