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会计政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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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会计政策
基本会计政策(试行)
第一节、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第一条、会计制度及准则
本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其补充规定。
第二条、会计年度
本公司的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三条、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四条、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
除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外,其他资产和负债按历史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除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包括衍生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外,其他资产及负债按历史成本或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按历史成本或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的资产如果期后发生减值,则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第五条、公允价值的确定
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
对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其公允价值。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时,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项金融资产或偿付该项金融负债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
第六条、摊余成本
摊余成本是指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并扣除金融资产已发生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第七条、实际利率
实际利率法,是指按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含一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和支出的方法。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在计算实际利率时,本公司将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的基础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考虑未来的信用损失),还将考虑交易成本、折溢价和合同各方之间收付的与实际利率相关的费用。
对于租赁业而言,实际利率也就是租赁内含利率,是指在租赁开始日,使最低租赁收款额的现值与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等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出租人的初始直接费用之和的折现率。
第八条、现金等价物
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本公司暂不定义和使用“现金等价物”。
第二节主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第九条、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按集团财务管理部公布的上期期末汇率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该日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因该日的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以及可供出售权益性工具和现金流量套期工具的汇兑差额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其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以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
第一十条、应收款项减值准备
本公司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季度末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相关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1)坏账确认的标准
因债务人破产,依照法律程序清偿后,确定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因债务人死亡,既无遗产可供清偿,又无义务承担人,确定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并且具有确凿证据表明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的应收款项。
(2)坏账损失的核算方法
采用备抵法,按年末应收融资租赁款余额(长期应收款-未确认融资收益+应收帐款)之可收回性计提。
应收融资租赁款:
参照银行对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标准,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风险分类后,按每笔应收融资租赁款损失的程度计提准备。
计提参考标准如下:
类别
类别定义
计提比例
正常类应收融资租赁款
指承租人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租金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
1%
关注类应收融资租赁款
尽管承租人目前有能力偿还应收融资租赁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本息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
2%
次级类应收融资租赁款
承租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的经营收入无法足额偿还其应收融资租赁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有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
25%
可疑类应收融资租赁款
承租人无法足额偿还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
50%
损失类应收融资租赁款
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100%
除应收融资租赁款外的其它应收款项参照车辆集团计提标准:
应收款项
账龄及其他应收款
1年以内5%
1至2年10%
2至3年30%
3年以上100%
(3)鉴于本集团内部往来资金的收回具有完全保障,对于集团内部各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如确有证据表明回收不确定,则采用个别认定法计提坏帐准备。
(4)应收融资租赁款转让及应收票据贴现
本公司向金融机构转让/贴现的应收融资租赁款及应收票据,如果与所转让/贴现应收债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则按收到的款项扣除该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和相关费用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与所转让/贴现应收债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并未转移,则按照以该应收债权为质押取得银行借款处理。
第一十一条、存货
存货包括准备出租的融资租赁资产、租赁中止取回的融资租赁资产、维修配件、低值易耗品等。
(1)准备出租的融资租赁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保险费、运输成本和其他使融资租赁资产达到可出租状态所发生的支出。
(2)租赁中止取回的融资租赁资产按融资租赁合同帐面应收净值及该项资产在保全过程中应由租赁公司承担的费用。
(3)维修配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保险费、运输成本和其他使融资租赁资产达到可出租状态所发生的支出。
(4)低值易耗品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本公司的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第一十二条、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
存货计提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正常经营过程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销售过程中估计将要发生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第一十三条、租赁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的,应当认定为融资租赁: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收入。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在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
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配。
本公司对融资租赁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
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第一十四条、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
(1)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或回购;
(2)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3)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同时符合下述条件的金融资产,将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
(2)本公司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对该金融资产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2)持有至到期投资
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3)贷款和应收款项
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本公司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外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
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直接在所有者权益内确认,并在该项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对持有至到期的投资及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的初始及终止确认
当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条款的其中一方时,确认相应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时,终止确认该项金融资产。
如果转移前后该金融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净现值及时间分布的波动使本公司面临的风险发生了实质性改变,则表明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入方。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时,如果本公司放弃了对该项金融资产的控制,则终止确认该项金融资产;如果本公司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确认相应的负债。
第一十五条、衍生金融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主要包括即期合约、远期合约、外汇掉期合约、利率掉期合约和期权等。
衍生金融工具于相关合同签署日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并同时调整“衍生金融资产”或“衍生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
对金融主合同内所包含的嵌入衍生工具,如嵌入衍生工具的风险及经济特征与主合同没有密切关系,与嵌入衍生工具相关的混合工具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且分拆后该工具符合衍生工具的定义,则将该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
第一十六条、套期
套期是本公司为规避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商品价格风险、股票价格风险、信用风险等,指定一项或一项以上的套期工具,使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或现金流量变动,预期抵销被套期项目的全部或部分公允价值变动或现金流量变动。
套期满足相关条件时,采用套期会计方法进行处理。
本公司的套期包括公允价值套期和现金流量套期。
(1)公允价值套期
套期工具为衍生金融工具的,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套期工具为非衍生金融工具的,套期工具账面价值因汇率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被套期项目因被套期风险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
如被套期项目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于公允价值调整后按照调整日重新计算的实际利率在调整日至到期日的期间内进行摊销,摊销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现金流量套期
若某项衍生金融工具被选定且能有效地与本公司的确定承诺及预期交易进行未来现金流量套期,则有关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所有者权益,无效套期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被现金流量套期的确定承诺或预期交易需要确认某项金融性资产或负债,则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在该项资产或债务影响企业损益的相同期间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被现金流量套期的确定承诺或预期交易需要确认某项非金融性资产或负债,则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转出,计入当期损益/该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不会产生资产或负债的套期,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将在被套期的承诺或预期交易影响净损益的当期计入损益。
套期会计将在套期工具到期或出售、终止、或行使或不再符合套期会计条件时终止。
对于预期交易,任何因为套期工具而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金额均会继续保留在所有者权益中,直至预计交易发生为止。
如果被套期的交易预计不会发生,在所有者权益中所确认的累计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第一十七条、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1)贷款及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
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按照该金融资产的原实际利率折现确定。
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但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当贷款及应收款项确实无法收回时,在完成所有必需的程序后,对该等贷款及应收款项进行核销。
期后收回已核销的贷款及应收款项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大幅下降(达到或超过20%);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通常是指该资产的公允价值持续低于其成本达到或超过6个月的情形),该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了减值。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原直接计入资本公积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权益工具投资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其转回金额不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债务工具的减值损失确认后,如果公允价值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第一十八条、固定资产及折旧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五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以及单位价值在2500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5年的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
固定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计算,并按原价减去预计净残值后从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平均计提。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本公司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估计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列示如下:
类别估计残值率折旧年限年折旧率
(%)(年)(%)
房屋及建筑物10303
机器设备10127.5
运输工具10518
电子设备、器具及家具10518
本公司定期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其作出适当调整。
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第一十九条、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工程成本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以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按估计价值或工程实际成本结转固定资产。
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三个月的在建工程,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正常中断期间的借款费用应当继续资本化。
正常中断通常仅限于因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程序,或者事先可预见的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中断。
第二十条、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专有技术、商标权、土地使用权等。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
除此以外的其他无形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按预计的使用寿命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
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进行摊销,但在每个会计期间对该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当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一般在10年以内)并在预计的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
本公司定期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其作出适当调整。
第二十一条、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主要包含预计受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水电增容费及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等项目。
长期待摊费用按照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
第二十二条、资产减值
本公司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检查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如果该等资产存在减值迹象,本公司按单项资产或资产组对其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如果估计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则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的净额与预期从该资产的持续使用和使用寿命结束时的处置中形成的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
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公允价值。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期间不予转回。
第二十三条、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主要包括应付款项、借款、应付债券以及衍生金融负债等,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应符合的条件与该项指定的金融资产应符合的条件相同。
(2)其他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按收到的款项净额与到期应偿还金额之间的差额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时的收入或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第二十四条、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依法有权抵销债权债务且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列示。
第二十五条、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包括对外提供担保(含车贷担保)、未决诉讼、产品保修准备金等项目。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如果确认的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在补偿金额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
第二十六条、职工社会保障及福利
本公司按规定参加由政府机构设立的职工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应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第二十七条、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和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
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在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按确定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相关原则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专门借款的利息资本化金额按照该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一般借款的利息资本化金额则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出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第二十八条、收入确认
商品销售收入
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提供劳务收入
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相关的劳务收入。
劳务交易的完工程度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占估计劳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如果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则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收入,并将已发生的劳务成本作为当期费用。
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如预计不能得到补偿的则不确认收入。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且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公司具体各项收入确认方法
(1)经营性租赁收入
按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承租方应付租金额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收入。
(2)融资租赁收入
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用实际利率法将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配计算,并确认当期应计融资收入。
(3)手续费及服务收入
手续费及服务收入在服务提供时按权责发生制确认。
(4)使用费收入
按有关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第二十九条、资金成本核算
当期资金成本核算:
当期融资租赁业务未收回的租赁本金大于本公司借款金额(含出票方承担利息的票据),则本期利息支出全部作为本公司资金成本;未收回的租赁本金小于借款金额,小于部分产生的利息支出作为本公司的财务费用核算。
单个融资租赁项目资金成本核算:
按平均法计算。
单个融资租赁项目本期资金成本为本期资金总成本除以本期未收回的总租赁本金乘以本项目未收回租赁本金,单个项目每期资金成本的累加即为本项目资金成本。
第三十条、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补助时确认。
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时则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如果存在相关递延收益,则冲减递延收益的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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