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试验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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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试验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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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试验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试验管理制度
一、检测工作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相关检测标准、规程规范及试验方法,遵守仪器设备操作规程。
2.认真填写试验原始记录,项目要填写齐全,检测有效数据的计算,应符合有关规定标准的精度要求,试验记录签字齐全。
3.检测工作开始前和结束后,应有专人对检测仪器性能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
4.试件成型后,应注明制作日期和编号,按规定时间要求拆模,送标准养护室养护或进行同条件养护。
5.检验合格的材料方可使用,并严格进行施工过程的质量检验。
6.对不合格的材料、检验项目及时反馈至相关部门和人员。
7.出具试验数据和结论,不受行政或经济利益的干预,保证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
二、质量保证制度
1.检测人员
(1)检测人员必须具备检测人员的素质能力要求,并持证上岗;无证人员只能进行辅助工作,并不得在原始记录及试验报告上签字。
(2)难度较大的检测项目,需由技术负责人和相关技术人员协助进行检测。
(3)检测人员要按照检验标准、操作规程进行检测工作,对检测数据负责。
(4)各试验室应设置试验员、样品管理员、设备管理员、安全员、资料员等岗位。
2.仪器设备
(1)仪器设备要按规定的周期进行检定、校验。
(2)对主要的仪器设备要有仪器设备使用维护记录、操作规程。
(3)仪器设备有故障或过期未检定校准不得投入检测工作。
(4)对大型精密设备要经培训合格后方可操作使用。
(5)对仪器设备要进行好维护保养,确保良好状态。
3.试验室环境要求
(1)检测室应保持清洁卫生、整齐规范、方便检测工作的进行。
(2)进入检测区域应遵守有关制度。
(3)对在检测过程中将产生油烟和有害气体的检测室,应安装通风排气仪器设备。
(4)有恒温恒湿要求的检测室安装空调和去湿机(加湿器)或恒温恒湿仪。
(5)相邻区域的工作不相容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
(6)室外进行的检测项目所需设施和环境条件,由检测人员按相关规定及本程序有关规定进行监控记录,对危及检测结果和安全的环境条件应停止检测。
(7)离开检测室应切断水、电源(不影响使用),关好门窗。
(8)消防、卫生设施配备齐全,放置于明显易取得的位置,并不得随意搬动。
(9)各检测室严格按要求进行设施和环境的监控记录,发现设施和环境条件不符合要求时,及时进行调整以满足要求。
4.数据处理
(1)数据读取与记录必须按有关标准规定方法与步骤进行。
(2)数据的填写与处理必须真实准确。
(3)对数据的记录、处理要有人认真校核;检测结果有问题时应立即报告有关人员,并及时分析其原因,采取相应措施。
(4)检测报告必须由检测报告授权签字人审批签字。
三、试验检测安全制度
1.安全管理职责
(1)试验室主任是检测工作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试验室的安全管理全面负责。
(2)各试验室设兼职安全管理员一人,负责本试验室设备、用电、消防等安全管理。
(3)试验人员遵守操作安全规程,确保人员与设备安全。
2.安全管理制度
(1)仪器、设备的安装、操作应符合有关安全操作规程,电动设备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并检查确认后方可使用。
(2)在进行各类试验时,应设置有效防护,防止试件飞溅伤害人员及设备。
(3)仪器设备使用中,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4)加强仪器设备检查维修,确保其性能稳定、示值准确,严禁“带病”使用。
(5)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及强酸、强碱等化学品的存放、使用处理应符合国家安全规程的规定。
(6)试验检测人员必须持有试验检测上岗证书,并参加安全技术培训。
(7)操作中若发现设备仪器运转异常,或有异味、或遇停电、停水、漏油、漏水时,应立即停机,切断电源、水源,属故障停机时应排除故障。
(8)现场取样及试验,必须采取符合要求的安全措施。
(9)杂物应专区分类堆放,不得随处乱放。
(10)下班时,应切断不用的仪器设备电源、水源,关好门窗。
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试验室应定期对设备、消防器材、电源线路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在检测过程中,如果采用酒精燃烧法检测材料含水量时,试验点应远离酒精桶及附近易燃物品,并处于下风口位置。
在试验过程中,严禁吸烟,防止因意外点燃酒精伤人或引起火灾。
(3)钢筋切割时,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防止因火花飞溅造成火灾。
试验委托管理制度
1.对照中心试验室与工区试验室检测任务的划分,以及检测频次的要求,为确保检测工作的有序进行,检测工作实行委托制,应先委托,后检测,委托时检测要求应明确。
2.原材料(钢筋、水泥、粉煤灰、外加剂、砂石骨料等)的检验由相应的工区物资装
备科负责委托;施工过程的成品、半成品(如混凝土、砂浆拌和物、土工等)的检测由相应的质量安全科委托,委托检测单见附件。
3.对于经常性的例行检测工作,
如砂石含水率、混凝土配合比调整及拌和站混凝土拌和物性能检测(温度、含气量、坍落度等)由各试验室自行安排。
4.可采用传真、邮件、直接送达等方式进行委托,紧急情况下,可先电话通知,取样时或稍后及时补上委托检测单。
五、抽样管理制度
1.按项目部下发的检验频次要求进行抽样。
2.由中心试验室根据验标及检测规程要求制定并下发抽样方案;抽样方案的内容包
括:
抽样依据、检测对象的特性、抽样时间、地点和人员、抽样比例、抽样方法、
抽样结果。
3.根据委托检测要求,抽样人员及时至现场按抽样方案进行检测抽样。
4.检测人员根据抽样结果,认真填写相关记录,并签名确认。
六、样品管理制度
1.由样品管理员负责样品的管理。
2.样品管理员接收样品时,应按照标准规定会同检测人员对样品封样状态、取样数量、规格型号等检查验收,并检查委托单的填写是否正确完整,内容是否与所选样品相符。
符合要求后,编号入库并填写入库登记;不符合要求的不准入库,同时要求送检人员补充或重新取样。
3.样品室的环境条件及设施应符合样品的存放条件,如温度、湿度、防水、防盗要求等。
4.样品室的样品应按送样先后顺序分类存放并标识,防止混淆,并按规范要求做好样品防护。
5.符合检测条件的样品,检测人员应及时从样品室领取检测,并在样品登记台帐上登记。
6.根据标准要求需留样品应留足够数量样品入库保存。
保存期为自报告发出之日起一个月(有规定要求的除外)。
7.留样样品的处理应经室主任同意,并填写样品处理登记。
七、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1.原始记录是指包括抽样与检测时填写的最初记录,它是反映被检产品质量的第一手资料,应该严肃认真对待。
2.原始记录应采用规定的格式纸或表格,用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原始记录不得随意涂改或删除,确需更改的地方采用“杠改”法。
3.填写原始记录应做到字迹工整,所列栏目填写齐整,检测中没有的项目在相应的空栏目内打一横线或加以说明。
4.原始记录上必须有检测、记录与校核人员的签字。
检验人员在提出检测报告的同时,应将原始记录一同上交审核,原始记录审核正确无误后,由资料员或相关负责人统一编号、集中保管。
5.原始记录原则上不允许复制,因工作需要查看原始记录时,须经室主任同意。
八、检测报告管理制度
1.检测报告是判定有关材料质量、工程质量的主要凭据,检测员必须遵照操作规程检验,并严格履行审核手续。
2.检测人员要按照规定格式、文字、认真填写,要做到字迹清晰、数据准确、内容真实。
不得擅自取舍,如有无需填写的栏目,应在空栏内打一横线或加以上说明。
3.检测人员在完成检测任务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给有关人员,确认无误后立即打印出检测报告交报告签字人审批。
如发现数据有问题必须立即分析原因,必要时应进行复检。
4.检测报告发出时,应登记并由对方签字。
九、事故分析报告制度
1.事故包括仪器设备事故,人身安全事故,试验样品丢失或损坏事故等。
2.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抢救伤亡人员。
3.所发生一切事故,都必须如实填写事故分析报告,报告事故发生原因、经过、损失的大小及提出补救措施和处理意见。
4.一切事故都由试验室负责人主持,召开事故分析会,对事故的直接负责人做出处理,对事故做善后处理并制定相应的办法,以防止类似的事故发生。
十、仪器设备检定校准制度
1.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均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定期检定,凡没有检定合格证或超过检定有效期的仪器设备、计量器具一律不准使用。
2.试验室对仪器设备、计量器具编制周期检定计划表,并负责组织定期检定工作。
对检定合格的仪器设备检定合格证应随同仪器设备、计量器具一起妥善保管。
3.新购置的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应先进行检定,并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4.检定周期有效期内的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失准时,经调整或修理后,应重新进行检定。
5.自制或非标准设备,没有国家或部门的检定标准、规定时,试验室必须按有关规定编制校准方法,报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管理部门备案,并按校准方法定期校准。
十一、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仪器设备由设备管理员管理,主要仪器设备要建立仪器设备档案。
2.仪器设备必须经检定或校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检验设备、计量仪表使用时要做到用前检查,用后清洁干净。
4.检测人员必须自觉爱护仪器设备,经常保持仪器设备整洁、润滑、安全正确使用。
5.检测人员要遵守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要做到管好、用好、会保养、会使用、会检查、会排除一般故障。
6.大型精密的仪器设备应专人管、专人用,非检测人员不得独立操作。
十二、档案管理制度
1.技术档案的管理由资料员负责。
2.试验室档案管理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1)相关国家与行业检测技术标准、有关的产品技术标准、操作规程、校准方法等,保存期限至文件作废。
(2)试验仪器设备档案,包括出厂使用说明书、出厂合格证、出厂检定证书,周期检定校准证书、校准记录,使用记录、维护保养记录、验收、维修、封存记录等。
保存期限至仪器设备报废。
(3)仪器设备登记表、检定校准计划及完成表、试验委托单、样品入库、发放、处理登
记,检测报告发放登记、试验台帐、试验报表及总结、用户反馈意见及处理结果的保存期限至竣工移交。
(4)试验原始记录、试验报告、产品出厂质量证明书、出厂合格证,材料报检单的保存期限至竣工移交。
(5)人员技术档案,包括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培训、考试、职务及专业技术职称等有关材料;随人员调动而移交。
(6)管理体系相关记录,包括内审、外审资料、管理评审报告等,保管到一个复评审周期(3年。
3.资料员必须有高度的责任心,注意各种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并遵
守保密规定。
4.为了确保档案的连续性和完整性,应严格档案借阅手续,试验室相关人员工作变动时,必须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十三、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1.资料员负责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保存。
2.各种技术资料应放在铁皮柜内,分类保管、标识,存取方便并应保持整洁卫生、防虫、防腐。
3.检测人员需借阅技术资料,应办理借阅手续。
经试验室主任同意方可查阅。
4.资料员应对检测原始记录,检测报告及用户提供的检测产品技术文件、图纸保密,未经试验室主任同意,与检测无关的人员不得查阅、查看实物。
5.资料员要掌握新标准、规范、规程的更新情况,适时收集补充新的规范及标准,保证使用有效版本。
6.过期作废的技术资料文件要加盖“作废文件”章或标注“作废”,避免使用作废的标准。
7.超过保存期限的资料应分开分类登记,经主任同意后销毁。
十四、卫生管理及“三废”处理制度
1.试验室是进行检测,检定工作的场所,必须保持清洁整齐、安静。
2.试验室内禁止随地吐痰,乱扔脏物,禁止将与检测无关的物品带入室内。
3.建立卫生值日制度,各房间清洁卫生落实到人,定期打扫室内、外环境卫生,疏通排水沟。
4.化学室废液按酸、碱液分别存放于废液桶中;砼试拌室的污水通过沉淀池,及时清理。
5.有毒液应单独存放,不得多种毒液混合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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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废渣应存放于指定地点,定期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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