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I计算过程和计算方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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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I计算过程和计算方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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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I计算过程和计算方法
CPI计算过程和计算方法
CPI计算过程和计算方法
新的CPI计算过程和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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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8-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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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级汇总要点
每年的1月份要进行特别处理
2021年1月
根据2021年的价格资料重算2021年2-12月基本分类环比指数,
然后推算2021年12月基本分类的相对数(2021年)。
用2021年设定的权数和消费额,计算各基本分类的消费额(全年消费额),再乘以12月份的相对数,得到12月份的消费额。
全年、12月各基本分类的消费额累加分别得到全年和12月各分类的消费额,两个消费额相比得到以全年为基期的12月份定基比价格指数。
12月各基本分类的消费额除以12月份的环比指数,得到11月基本分类的消费额,累加得到11月份基本分类以上的各分类消费额,以此类推得到1-10月各类消费额,各消费额除以“全年消费额”得到各类的定基比指数。
计算06年01月各基本分类的环比指数,乘以上月消费额,得到2021年01月各基本分类的消费额,累加得到各类的消费额。
两月各消费额相比得到各类的环比指数,环比指数乘以上月定基比指数得到本月定基比指数。
2021年1月
计算各基本分类环比指数(价格比)。
用2021年设定的权数,根据2021年的价格资料重算2021年12月(以2021年为基期)各基本分类的相对数,然后再根据消费总额,推算各基本分类2021年12月的消费额;
根据2021年12月各基本分类的消费额和07年01月的环比指数,得到07年01月各基本分类的消费额。
两月消费额累加得到各分类的消费额,各分类消费额相比得到环比指数。
环比指数乘以上月定基得到本月定基。
鲜菜鲜果允许缺价,但至少要有一个规格品有价格(采用准固定权数法)。
鲜菜鲜果也设置年度权数,各月根据采价情况提供内部调整的权数,用户可在此基础上进行修改,汇总时使用用户确认的权数。
调整后权数之和还应等于1000。
计算本月比上年年度平均价的相对数、上月比上年的相对数,这两个上年是同一年,两相对数再比得到鲜菜鲜果环比指数。
同比:
定基比相除。
累计(同)比:
本年相应月份定基比之和除以以上年相应月份定基比之和。
以上年12月为100的指数:
本月定基比除以上年12月定基比。
涨跌构成:
同比、累计同比、环比、定基比,相对父类(上类)、总指数的涨跌构成。
(指数-100)*权数。
每年年初设置权数,不存在鲜菜鲜果的权数,消费和零售权数分城市、农村,农资没有城市权数。
录入消售总额、零售总额、农资总额(分城市、农村)。
权数和总额相乘分别得到城市、农村各类的“省级全年消费额”(零售额、农资额方法均相同,此处仅以消费额为例);
根据下属所有城市上报的05年各月消费额(在计算05年12月比全年的相对数时使用的),计算2-12月各基本分类的环比指数。
根据基本分类的环比指数计算05年12月比全年的相对数(方法同市县级)。
根据省级全年消费额,计算12月份省级消费额。
各基本分类的省级消费额,累加得到类的省级消费额,各类12月的省级消费额和全年的省级消费额相比得到类的12月份定基比指数。
根据12月的定基比指数和各基本分类的环比指数得到11月的各基本分类消费额,然后推算基本分类以上类11月份的消费额。
各类的消费额除以全年相应类的消费额,得到11月各类的定基比指数。
各类的城市农村全年消费额相加得到全省各类全年消费额。
刚才计算得到各月城市农村的消费额相加得到全省各月各类的消费额。
不存在纵向累加。
各月的消费额除以全年的消费额得到定基比指数,从而计算2-12月各月的环比指数。
2月各市县消费额除以上月各市县消费额总和,得到环比,环比乘上月定基比得到定基比。
不存在纵向累加。
根据新权数新消费额通过06年12月比06年全年的相对数重新计算06年12月的消费额。
市县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计算方法
上述汇总完成后还需进行的其它计算、检查和提示:
一是根据上述计算出的有关定基指数,推算同比指数、累计指数和以上年12月份为对比基期的指数;二是计算各类环比、同比和累计比的涨跌率(对上一类和对总指数,具体方法见后);三是对主要类别环比、同比、累计指数及涨跌率进行逻辑检查,并将有关结果的警示信息写入检查文件中)。
B、在非正常月份一的情况下
汇总前需要完成的主要工作:
基期年份(如2021年)各月所有规格品(包括新增规格品)的价格数据已录入,消费总额、权数(包括鲜菜、鲜果的权数)、原始数据已录入。
汇总前需要进行的检查:
原始数据(包括新增规格品的价格数据)是否已录入或录入是否完整,若原始数据录入不完整,要提示但可以汇总,但在这种情况下不能生成上报文件;基期年份各月部分新增规格品的价格数据没有录入或录入不完整,则不能汇总;计算结果库中的权数是否完整,一是有关项目权数之和是否为1000,二是有权数的基本分类和鲜菜鲜果中的规格品是否有价格,或反之。
在计算基期更换首年1月份(如2021年1月份)指数之前,首先要计算基期年份(如2021年)各月的消费金额、环比指数和定基指数(相对于新的定基年份,如2021年,用于计算2021年各月的同比指数)。
2021年和2021年价格指数的计算,均以2021年的居民消费支出构成为权重。
1、按照上述方法重新计算基期年份各月及基期更换首年1月份各基本分类的环比指数,在计算2021年和2021年各月鲜菜、鲜果环比指数时所使用的上年平均价格均为2021年的全年平均价格。
2、推算计算基期年份各月(如2021年各月)非鲜菜、鲜果的权数金额、环比指数和定基指数。
由基期年份居民消费支出构成(下年权数)通过当年2月至12月的基本分类环比指数一次计算得出,用于推算下年1月和其它各月的权数金额。
其计算步骤如下:
AA:
计算报告月所在年度的上一年2月至12月的基本分类环比指数的倒数:
(为描述方便,这里仅以2021年为例。
05表示2021年;J、F、...、N、D分别表示年内1月、2月、...、11月和12月;P表示价格,下同)
1÷PF05/PJ05=PJ05/PF05,1÷PM05/PF05=PF05/PM05,
1÷PA05/PM05=PM05/PA05,„,1÷PD05/PN05=PN05/PD05。
AB:
对每一个基本分类,计算该年各月以当年12月为对比期的价格指数。
例如:
2021年1月:
PJ05/PF05*PF05/PM05*PM05/PA05*..*PN05/PD05=PJ05/PD05
2021年2月:
PF05/PM05*PM05/PA05*..*PN05/PD05=PF05/PD05
2021年3月:
PM05/PA05*..*PN05/PD05=PF05/PD05
2021年11月:
PN05/PD05=PN05/PD05
2021年12月:
1=PD05/PD05
AC:
对每一个基本分类,计算以该年12月为对比期的平均月度价格指数P05/PD05,具体方法是将AB所得12个指数相加,除以12。
AD:
计算AC所得的所有基本分类指数的倒数,并更新该年12月的权数金额。
1÷P05/PD05=PD05/P05;
PD05/P05*(P05*Q05)=PD05*Q05和∑PD05*Q05
AE:
将AD计算出来的12月份的权数金额除以12月份基本分类环比指数(相对数),计算得出11月份的权数金额。
依此类推,计算出2021年其它月份基本分类的权数金额。
AF:
由AE计算出的各月基本分类权数金额逐级相加,计算出各月基本分类以上的各类权数金额。
AG:
由AF计算出的各月基本分类及以上各类权数金额除以上月基本分类及以上各类权数金额,得到2月份以后各月基本分类及以上各类的环比指数。
AH:
由AF计算出的各月基本分类及以上各类权数金额除以推算出的2021年基本分类及以上各类的消费金额(即2021年市、县居民消费构成乘以2021年的消费总额,2021年市、县居民消费构成为2021年的计算权数构成),得到各月以2021年为基期的基本分类及以上各类的定基比指数。
3、推算计算基期年份各月(如
上述汇总完成后还需进行的其它计算、检查和提示:
一是根据上述计算出的有关定基指数,推算同比指数、累计指数和以上年12月份为对比基期的指数;二是计算各类环比、同比和累计比的涨跌率(对上一类和对总指数,具体方法见后);三是对主要类别环比、同比、累计指数及涨跌率进行逻辑检查,并将有关结果的警示信息写入检查文件中)。
B、在非正常月份一的情况下
汇总前需要完成的主要工作:
基期年份(如2021年)各月所有规格品(包括新增规格品)的价格数据已录入,消费总额、权数(包括鲜菜、鲜果的权数)、原始数据已录入。
汇总前需要进行的检查:
原始数据(包括新增规格品的价格数据)是否已录入或录入是否完整,若原始数据录入不完整,要提示但可以汇总,但在这种情况下不能生成上报文件;基期年份各月部分新增规格品的价格数据没有录入或录入不完整,则不能汇总;计算结果库中的权数是否完整,一是有关项目权数之和是否为1000,二是有权数的基本分类和鲜菜鲜果中的规格品是否有价格,或反之。
在计算基期更换首年1月份(如2021年1月份)指数之前,首先要计算基期年份(如2021年)各月的消费金额、环比指数和定基指数(相对于新的定基年份,如2021年,用于计算2021年各月的同比指数)。
2021年和2021年价格指数的计算,均以2021年的居民消费支出构成为权重。
1、按照上述方法重新计算基期年份各月及基期更换首年1月份各基本分类的环比指数,在计算2021年和2021年各月鲜菜、鲜果环比指数时所使用的上年平均价格均为2021年的全年平均价格。
2、推算计算基期年份各月(如2021年各月)非鲜菜、鲜果的权数金额、环比指数和定基指数。
由基期年份居民消费支出构成(下年权数)通过当年2月至12月的基本分类环比指数一次计算得出,用于推算下年1月和其它各月的权数金额。
其计算步骤如下:
AA:
计算报告月所在年度的上一年2月至12月的基本分类环比指数的倒数:
(为描述方便,这里仅以2021年为例。
05表示2021年;J、F、...、N、D分别表示年内1月、2月、...、
11月和12月;P表示价格,下同)
1÷PF05/PJ05=PJ05/PF05,1÷PM05/PF05=PF05/PM05,
1÷PA05/PM05=PM05/PA05,„,1÷PD05/PN05=PN05/PD05。
AB:
对每一个基本分类,计算该年各月以当年12月为对比期的价格指数。
例如:
2021年1月:
PJ05/PF05*PF05/PM05*PM05/PA05*..*PN05/PD05=PJ05/PD05
2021年2月:
PF05/PM05*PM05/PA05*..*PN05/PD05=PF05/PD05
2021年3月:
PM05/PA05*..*PN05/PD05=PF05/PD05
2021年11月:
PN05/PD05=PN05/PD05
2021年12月:
1=PD05/PD05
AC:
对每一个基本分类,计算以该年12月为对比期的平均月度价格指数P05/PD05,具体方法是将AB所得12个指数相加,除以12。
AD:
计算AC所得的所有基本分类指数的倒数,并更新该年12月的权数金额。
1÷P05/PD05=PD05/P05;
PD05/P05*(P05*Q05)=PD05*Q05和∑PD05*Q05
AE:
将AD计算出来的12月份的权数金额除以12月份基本分类环比指数(相对数),计算得出11月份的权数金额。
依此类推,计算出2021年其它月份基本分类的权数金额。
AF:
由AE计算出的各月基本分类权数金额逐级相加,计算出各月基本分类以上的各类权数金额。
AG:
由AF计算出的各月基本分类及以上各类权数金额除以上月基本分类及以上各类权数金额,得到2月份以后各月基本分类及以上各类的环比指数。
AH:
由AF计算出的各月基本分类及以上各类权数金额除以推算出的2021年基本分类及以上各类的消费金额(即2021年市、县居民消费构成乘以2021年的消费总额,2021年市、县居民消费构成为2021年的计算权数构成),得到各月以2021年为基期的基本分类及以上各类的定基比指数。
3、推算计算基期年份各月(如
2021年各月)鲜菜、鲜果的消费金额、环比指数和定基指数。
其计算步骤如下:
(1)重新计算基期年份各月(如2021年各月)和基期更换首月(如2021年1月)鲜菜、鲜果各规格品的平均价格,基期年份(如2021年)的全年平均价格。
(2)根据加权算术平均公式,运用确定的鲜菜或鲜果该月规格品权数资料,计算基期年份各月以本年年度为对比期的价格指数,即为该月定基指数:
DJBt=Pt/P0=∑(Vti*Wti)/∑Wti
其中Vt1、Vt2、„„、Vtn表示鲜菜或鲜果该报告月(t)的第一个至第n个规格品价格分别与基期年年度(0)价格对比的相对数;
(3)计算基期年份各月鲜菜或鲜果的环比指数和消费金额。
HBt=Pt/Pt-1=DJBt÷DJBt-1
PtQ0=DJBt*P0Q0
4、根据基期年份12月份消费金额和基期更换首月基本分类环比指数(相对数),计算基期更换首月基本分类的消费金额,进而相加计算基本分类以上各类的消费金额。
P12Q=DJB12*PQ
P1Q=HB1*P12Q
其中,P12Q、P1Q分别为基期年份12月份和基期更换首月的消费金额,P1/P12为基期更换首月基本分类环比指数。
5、根据基期年份12月份和基期更换首月的消费金额,计算基期更换首月基本分类以上各类的环比价格指数。
Pt/Pt-1=PtQ/Pt-1Q
6、计算基期更换首月的定基比及其它对比基期的价格指数
基本分类及以上各类别基期更换首月的定基指数=基本分类及以上各类别基期年份12月份的定基指数×基期更换首月相应类别的环比指数。
上述汇总完成后还需进行的其它计算、检查和提示:
一是根据上述计算出的有关定基指数,推算同比指数、累计指数和以上年12月份为对比基期的指数;二是计算各类环比、同比和累计比的涨跌率(对上一类和对总指数,具体方法见后);三是对主要类别环比、同比、累计指数及涨跌率进行逻辑检查,并将有关结果的警示信息写入检查文件中)。
C、在非正常月份二的情况下
汇总前需要完成的主要工作:
调整采价点和调整规格品目录,补录上年12月份部分新增规格品的价格数据,将上年结果库中的各月定基价格指数过录到本年结果库中。
同时,消费总额、权数(包括鲜菜、鲜果的权数)、原始数据已录入或修改。
汇总前需要进行的检查:
原始数据(包括上年12月部分新增规格品的价格数据)是否已录入或录入是否完整,若原始数据录入不完整,要提示但可以汇总,但在这种情况下不能生成上报文件;上年12月份部分新增规格品的价格数据没有录入或录入不完整,则不能汇总;计算结果库中的权数是否完整,一是有关项目权数之和是否为1000,二是有权数的基本分类是否有价格,或反之。
在计算新一年1月份(如2021年1月份)指数之前,首先要重新计算上年(如2021年)12月的消费金额。
1、计算新一年1月份各基本分类的环比指数。
2、通过上年居民消费支出构成(新一年的权数,即由年初录入的消费总额和权数推算出来的各基本分类的消费金额P06*Q06)和上年2月至12月的基本分类环比指数,推算上年12月(如2021年12月)非鲜菜、鲜果的消费金额。
其计算步骤如下:
AA:
计算报告月所在年度的上一年2月至12月的基本分类环比指数的倒数:
(为描述方便,这里仅以2021年为例。
06表示2021年;J、F、...、N、D分别表示年内1月、2月、...、11月和12月;P表示价格,下同)
1÷PF06/PJ06=PJ06/PF06,1÷PM06/PF06=PF06/PM06,
1÷PA06/PM06=PM06/PA06,..,1÷PD06/PN06=PN06/PD06。
AB:
对每一个基本分类,计算上年各月以上年12月为对比期的价格指数。
例如:
2021年1月:
PJ06/PF06*PF06/PM06*PM06/PA06*..*PN06/PD06=PJ06/PD06
2021年2月:
PF06/PM06*PM06/PA06*..*PN06/PD06=PF06/PD06
2021年3月:
PM06/PA06*..*PN06/PD06=PF06/PD06
2021年11
2021年12月:
1=PD06/PD06
AC:
对每一个基本分类,计算以上年12月为对比期的平均月度价格指数P06/PD06,具体方法是将AB所得12个指数相加,除以12。
AD:
计算AC所得的所有基本分类指数的倒数,并更新上年12月的权数金额。
1÷P06/PD06=PD06/P06;
PD06/P06*(P06*Q06)=PD06*Q06和∑PD06*Q06
AE:
由AD计算出的上年12月份基本分类权数金额逐级相加,计算出该月基本分类以上的各类权数金额。
3、推算上年12月(如2021年12月)鲜菜、鲜果的消费金额。
其计算步骤如下:
(1)根据加权算术平均公式,运用确定的鲜菜或鲜果该月规格品权数资料,计算上年12月以基期年年度为对比期的价格指数(相对数):
XDSS12=P12/P0=∑(V12i*Wti)/∑W12i
(2)计算上年12月鲜菜或鲜果的消费金额。
P12Q0=(P12/P0)*P0Q0
4、根据上年12月份消费金额和新一年1月份(如2021年1月份)的基本分类相对数,计算新一年1月份基本分类的消费金额,进而相加计算基本分类以上各类的消费金额。
P1Q=(XDS01/XDSS12)*P12Q
其中,P12Q、P1Q分别为上年12月份和新一年1月的消费金额,
5、根据上年12月份推算出的消费金额和新一年1月份的消费金额,计算新一年1月份基本分类以上各类的环比价格指数。
P1/P12=P1Q/P12Q
6、计算基期更换首月的定基比及其它对比基期的价格指数。
7、计算新一年1月份基本分类及以上各类别的定基指数。
新一年1月份基本分类及以上各类别的定基指数=基本分类及以上各类上年12月份的定基指数×新一年1月份的环比指数。
上述汇总完成后还需进行的其它计算、检查和提示:
一是根据上述计算出的有关定基指数,推算同比指数、累计指数和以上年12月份为对比基期的指数;二是计算各类环比、同比和累计比的涨跌率(对上一类和对总指数,具体方法见后);三是对主要类别环比、同比、累计指数及涨跌率进行逻辑检查,并将有关结果的警示信息写入检查文件中)。
其它指数和分析指标的计算公式
(一)月度同比价格指数=本年报告月定基指数÷上年同月定基指数*100
(二)月度环比价格指数=报告月定基指数÷上月定基指数*100
(三)累计同比价格指数=本年1月至报告月定基指数之和÷上年同期各月定基指数之和*100
(四)以上年12月为对比期的价格指数=报告月定基指数÷上年12月定基指数*100
(五)季度同比价格指数=本季各月定基指数之和÷上年同季各月定基指数之和*100
(六)涨跌率(对上一类)=(本类月环比、月同比、季度环比、季度同比、累计同比指数-100)*相应权数构成/1000*100%
涨跌率(对总指数)=(本类月环比、月同比、季度环比、季度同比、累计同比指数-100)*权数比重*100%
报告月份的几种情况及一些简称
正常月份:
报告期月份不为1月份;
非正常月份一:
报告期月份为基期更换首年的1月份,即为基期更换年的下一年的1月份,包括诸如2001、2021、2021等年份的1月份;
非正常月份二:
报告期月份为非基期更换首年的1月份,包括诸如2002-2021年、2021-2021年、2021-2021年等年份的1月份;
基期(更换)年份:
为定基年份,包括诸如:
2000,2021,2021年等;
A、正常月份情况下(报告期月份不为1月份)
汇总前需要完成的主要工作:
权数(包括鲜菜、鲜果的权数)、报告期月份原始数据已录入。
汇总前需要进行的检查:
原始数据是否已录入或录入是否完整,若录入不完整,要提示但可以汇总,但在这种情况下不能生成上报文件;计算结果库和鲜菜鲜果库中的权数是否完整,一是有关项目权数之和是否为1000,二是有权数的基本分类和鲜菜鲜果中的规格品是否有价格数据,或反之。
一、计算环比价格指数
(一)非鲜菜、鲜果商品(服务)基本分类月环比价格指数的计算
首先,根据报告月各调查时点、各调查商店(农贸市场、服务网点)采集的时点价格,计算各个规格品的月度简单算术平均价格;
其次,根据各个规格品的月度平均价格,计算与上月对比的价格相对数,分别用Gt1、Gt2、„„、Gtn表示每一基本分类的第一个至第n个规格品报告期(t)价格与上期(t-1)价格对比的相对数;
第三,根据所属代表规格品价格变动相对数,采用几何平均法计算报告月基本分类环比价格指数。
几何平均法的计算公式为:
Kt=(Gt1×Gt2ׄ„×Gtn)**1/n×100
其中:
Gt1、Gt2、„„、Gtn分别为第一个至第n个规格品报告期(t)价格与上期(t-1)价格对比的相对数;
**1/n表示开n次方根
(二)鲜菜、鲜果月环比指数的计算
鲜菜、鲜果是仅有的规格品具有权数的基本分类,其当年(非基期年份)月环比价格指数的计算,是从与上一年年度规格品平均价格对比的相对数开始的,继而通过加权平均计算以上年年度为对比期的价格指数,最后运用该指数推算鲜菜、鲜果的报告月环比指数(或更新报告月权数金额)。
计算权数为相对固定权数。
首先,根据报告月各调查时点、各调查商店(农贸市场)采集的时点价格,计算该月各个规格品的月度简单算术平均价格(年内各月规格品数量可能不尽相同);
其次,根据该报告月各个规格品的月度平均价格,计算与上年相对应规格品年度平均价格对比的相对数,分别用Vt1、Vt2、„„、Vtn表示鲜菜或鲜果该报告月(t)的第1个至第n个规格品价格分别与基期年年度(0)价格对比的相对数;
第三,根据加权算术平均公式,运用年初确定的鲜菜或鲜果规格品的权数资料(由上年鲜菜或鲜果全年消费支出金额推算,当某些月份某个鲜菜或鲜果规格品缺价时,该月该规格品就不参加计算,实际上是年初分摊给该规格品的权数在当月分摊给其它有价格的规格品),计算以上年年度为对比期的价格指数;
Pt/P0=∑(Vti*Wti)/∑Wti
第四,运用前三步的计算结果,计算该报告月鲜菜或鲜果的环比指数,然后更新报告月消费金额。
Pt/Pt-1=(Pt/P0)÷(Pt-1/P0)
PtQ=(Pt/Pt-1)*Pt-1Q
(三)根据报告月基本分类环比价格指数和上月的消费金额,更新报告月基本分类消费金额,进而相加计算基本分类以上各类的消费金额。
PtQ=Kt*Pt-1Q
(四)根据报告月和上月各类的消费金额,计算报告月基本分类以上各类的环比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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