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安全法执行情况汇报材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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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安全法执行情况汇报材料
20XX年食品药品安全法执行情况汇报材料
尊敬的各位代表:
根据XX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对我省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要求,我代表州人民政府将我州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宣传教育,健全责任体系,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一)广泛开展学习宣传培训,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自18年6月实施以来,XX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及时部署,全面实施。
一是发出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出发,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充分认识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把学习培训、宣传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是逐步建立起预防为主、科学管理、明确责任、综合治理的食品安全工作指导思想,确立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食品安全标准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的基本准则、索证索票制度、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明确了各食品安全监管行政部门分工与统一协调相结合的监管体制,为全面加强和改进食品安全工作,实现全程监管、科学监管,提高监管成效、提升食品安全水平提供了执法环境保障制度。
三是针对各食品安全责任主体的特殊性和多样性,举办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培训,以专题讲座、集中面授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培训。
共举办各类培训班340期,培训监管执法人员和从业人员22500人次。
培训以讲授法律条文为主,确保学透食品安全法,遵守食品安全法,使广大食品安全监管干部和食品生产经营者进一步提高法律意识,增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的自觉性,强化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全面落实各项食品安全措施,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四是抓好面向社会的法治宣传工作。
通过传统方式和现代媒体等多种平台,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向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广大消费者开展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广泛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
期间,全州共出动宣传人员3985人次,设立咨询台386个,展出宣传展板506块,广播宣传82期,发出宣传资料116万余份,开展知识讲座605场,接待咨询群众50万余人次。
五是服从大局,做好食品安全法施行的各项工作。
政府机构改革期间,为保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连续、有序开展,要求涉及改革的部门在职能交接完成前仍按照原有职能继续履行职责。
各职能部门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及时清理现有食品安全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加强食品安全执法及专业技术队伍、体系和能力建设,全面掌握食品安全法的主要内容,熟悉执法程序和执法操作技术,保障食品安全法的全面实施。
(二)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着力构建责任体系。
XX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自18年成立以来,认真组织协调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行政,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关注民生,积极创新监管机制,强化部门联动。
州、县市、乡镇、村均相继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和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构建起“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三级责任体系,层层签订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搭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综合监管、组织协调工作平台,食品安全纳入各级政府重要议事日程。
各级政府不断加大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投入,将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18年州级财政安排32.59万元,今年上半年投入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经费21万元,使“五到位”、“三纳入”得到全面落实。
各级监管部门按照“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原则,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防控。
逐步建立了一系列相关制度和地方标准,监管能力和监管手段进一步提高,实现了从政府保障、综合监督、初级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等6个监管环节的无缝对接。
通过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加大了对食品生产和市场的监管力度,全州的食品安全状况不断改善,食品安全状况一年比一年好,各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为食品安全法的全面实施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强化监管职责,落实监管措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成效明显
(一)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我州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有201家,244个产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1273户。
食品经营户13768户中,5951户获食品流通许可证。
有万村千乡农家店1119个。
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5596户。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30个,牛羊定点屠宰厂2个,全州所有乡镇均设立了生猪定点屠宰点。
104家企事业单位的189个农产品通过了国家质量认证,其中,获有机食品认证12个、绿色食品认证58个,无公害农产品119个,累计认定农产品原料种植基地面积61.48万亩,产品产量40.09万吨,产值10亿多元。
(二)部门齐抓共管成效显著。
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有关监管部门的职能依法有所调整,但由于我州机构改革尚未完成。
为保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连续、有序开展,州人民政府及时作出:
在政府机构改革、部门职能交接完成前,按照原有职能继续履行职责的指示,对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进行了明确指定。
各级各部门按照州政府的部署,切实履行职责,密切协作,扎实开展各项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
做到了思想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各项监管工作有序开展,今年全州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成效显著。
各部门依法履职,强化源头治理,切实加强食品“从田间到餐桌”各环节的质量监管。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查处的职能,充分发挥政府“抓手”作用。
在168家企业试点推行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和元谋省级、南华、XX州级食品安全示范县、26个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建设。
对3个农产品批发市场、184户获证生产企业、299个超市全面推行信用体系建设,并开展等级评定和授牌经营。
农村家宴申报登记率达到了60%。
实施食品放心工程,适时有效评价整治成果,及时发布安全信息,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公布我州食品质量安全状况,增强了消费者的消费信心。
农业部门强化食品源头监管。
加大投入品管理,建设监测、检验、技术推广三大体系、产前、产中、上市一体化科技推广服务,推进农业标准化进程。
制定发布农业地方标准19项。
8个县设有农产品速测站,9个县成立了执法大队。
今年1-6月抽检蔬菜样品7471个,超标53个,农残超标率0.7%,蔬菜合格率达99.3%,与去年同期相比接近。
畜牧兽医部门积极推进标准化养殖基地建设。
加强投入品检测检验检疫,畜禽传染病得到有效防控,积极组织开展畜牧生产投入品及动物产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动物产品质量得到保障。
质量监督部门严把食品生产加工源头质量关。
全面实施28大类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201家企业的244个产品获得了食品生产许可证,1273户食品加工小作坊100%签订了质量安全承诺书,全州2家食品生产企业2个产品获得XX省名牌产品称号,食品质量明显提高。
工商部门加强流通环节监管,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
加强“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构建消费者维权网络。
在5951户核发《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经营户中,分别建立了商品进货查验、索票索证、不合格食品退市、巡查监管等制度。
建立了重点商品入市网上备案服务系统,20XX户经营者备案信息食品类65129条,占到了总备案率的85.43%。
卫生部门严把食品安全入口关。
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全州共有各级各类餐饮单位5596户,监督检查覆盖率100%,实施量化分级管理的5316户,量化分级率95%。
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台账建立率100%、无证查处率100%。
确保餐饮消费环节饮食安全。
认真做好各种大型活动和节假日食品卫生保障工作。
共出动监督员700余人次,圆满完成30余次重要保障任务的食品卫生保障工作,确保了重要领导和来宾的食品卫生安全。
建立健全食物中毒应急处理机制,成立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应急队伍,实行24小时值班制。
粮食部门加大库存粮油监管力度,确保在库的58406吨原粮质量安全。
其它相关部门依照职责积极做好食品安全监管。
同时根据国家、省的相关部署,有效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食品安全两年整治行动等,食品安全得到保障。
(三)食品质量逐步提升,食品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各县市、各部门严格执行XX州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熟练掌握操作手册,积极处置食品安全事件。
全州6年来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在18年开展的食品放心工程重点品种蔬菜、小麦粉、猪肉、豆制品等食品安全性调查与评价显示:
共检测重点品种食品5559份,总体平均合格率为98.17%,各类食品综合合格率达到了98.17%,比18年(97.2%)有所上升。
全州食品质量安全状况总体形势良好,公众食品消费环境得到显著改善。
(四)各类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
一是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12315人次,检查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40195户次,受理举报投诉2起,查处涉及食品添加剂案件5件,涉案案值2.67万元;整治重点地区158个,重点单位1480个,整治重点产品58种,整治成效显著。
二是开展乳品和含乳食品集中清查专项行动工作,共出动人员2371人次,出动车辆209辆次;检查涉乳企业5734户次。
其中检查涉乳养殖户40户次,检查生产加工环节35户次,检查流通环节4855户次,检查餐饮服务环节827户次;检查食品批发市场、综合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105个;检查涉乳原料16批次,抽样1份;检查涉乳产品17个,抽样1份。
全州未发现生产、销售、藏匿问题乳品和含乳食品的行为。
三是开展严防“地沟油”、“不合格一次性筷子”流入餐饮服务环节专项检查工作。
共出动执法人员2102人次,出动执法车辆385台次,检查餐饮经营单位2705家、食用植物油取证生产企业2家、一次性筷子生产加工企业1家、传统食用植物油加工小作坊48家、使用一次性筷子的餐饮服务单位有1681户,集贸市场15个。
没收并销毁过期变质食用油93公斤,没收并销毁不合格一次性筷子3.54万双,限期整改91户。
全州未发现使用“地沟油”情况。
一次性筷子经营使用规范。
四是开展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在120个工地食堂,233人从业人员中开展宣传培训和自查自纠,共出动执法人员394人次,车辆126台次,检查工地食堂318户次,发出《卫生监督意见书》38份。
五是各类重大节假日期间,积极组织工商、卫生、质监、农业、商务、粮食、教育、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联合开展了节日食品市场专项整治。
今年1-8月全州共出动执法人员25815人次,检查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食品经营门店、餐饮业、市场摊点、农资经营户、学校及集体食堂75538户次,集贸市场1442个次,生猪定点屠宰场82个次,检疫屠宰猪、牛、羊肉、活禽20万余头(只)。
查处各类食品违法案件423件,罚没款合计64.54万元。
查处并销毁不合格食品3991.24公斤另7004瓶,取缔无证照食品经营户75户,警告、责令改正174户。
三、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是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亟待理顺。
由于我州机构改革尚未完成,食品安全监管的机构、职能、队伍等与《食品安全法》的实施不能同步进行,使监管工作和服务质量受到一定影响。
二是监管能力建设不足,技术监管手段乏力。
乡镇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不健全,有的监管环节尚未建立产品质量监测机构,执法人员编制少,特别是检测人员严重匮乏;资金投入不足,工作经费和技术装备短缺、落后,监督机制滞后,技术监管手段乏力,监管方式仍停留在感官分析和经验判断上,方法落后,鉴别力低,一些基地和企业也未按规定配备相应的自检设备,产品质量难以保证。
三是食品产业规模化、集约化程度不高,小、散、乱、差问题仍较突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任重道远。
四是食品安全意识淡薄,宣传教育培训有待加强。
一方面,部分群众缺乏食品安全常识,防范意识薄弱。
另一方面,少数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忽视食品质量安全,缺乏卫生知识培训,加之卫生意识和个人卫生习惯差,其生产经营场所和所生产食品均难以达到卫生标准,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四、加强和改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措施和今后的打算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严格实施食品安全法,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强化措施,切实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把食品安全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内容,确保工作责任到位、政策落实到位、保障措施到位、专项资金和工作经费投入到位、督促检查到位。
对因工作不力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二)加快机构改革步伐,理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积极推进机构改革,合理调整食品安全监管机构、职能和人员,按照食品安全“政府负总责”的原则,有效整合监管资源,促进监管工作高效有力地运行。
我州已按上级要求拟定了全州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正在落实各项机构改革准备工作。
我们将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积极加快机构改革,合理调整机构,整合食品安全监管资源,建立起科学、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三)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各级政府加大财政对食品安全工作经费的投入,加强食品检验机构建设,提高食品质量检测能力。
加大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力度,提高执法队伍整体水平。
(四)强化食品质量“企业是第一责任人”意识。
通过扎实开展宣传培训、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食品安全协会监督,质量安全承诺等形式,强制提高食品企业的诚信意识、公德意识、自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
(五)加快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标准制定。
《食品安全法》颁布后,我州各有关部门即在州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全面开展了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凡是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已经废止或停止执行,我们将积极配合省级相关部门,加快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标准制定,并做好相关工作。
(六)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和培训教育。
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宣传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
适时通过各类媒体向社会公告食品安全形势,提高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维权意识,增强防范能力。
尊重公众的举报权、知情权、建议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真正建立起食品质量监管“行政执法、企业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机制,切实保障公众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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