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建设项目安全设计导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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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建设项目安全设计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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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建设项目安全设计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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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Q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标准
AQ╳╳╳╳-200╳
化工建设项目安全设计导则
(B版二审稿)
200╳—╳╳—╳╳发布200╳—╳╳—╳╳实施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
目次
前言
1总则
1.1目的
1.2适用范围
1.3相关标准
2术语和定义
3化工安全设计的方针、目标和基本原则
3.1化工安全设计的方针
3.2化工安全设计的目标
3.3化工安全设计的基本原则
4化工安全设计要点
4.1化工安全设计的策划
4.2过程危险源分析
4.2.1化工过程的主要危险源
4.2.2过程危险源分析的基本程序
4.2.3过程危险源分析的时期
4.2.4第一级过程危险源分析
4.2.5第二级过程危险源分析
4.2.6第三级过程危险源分析
4.3安全对策措施
4.3.1安全对策措施的设计原则
4.3.2安全对策措施的设计
4.4安全设计审查
4.4.1安全设计审查与过程危险源分析
4.4.2内部安全设计审查
4.4.3外部安全设计审查
4.4.4预开车安全审查(PSSR)
4.5安全设计变更控制
4.5.1安全设计变更的主要内容
4.5.2安全设计变更管理程序
4.5.3安全设计变更的实施
附录A安全对策措施设计细则
A1厂址选择
A2厂区总平面布置
A3防火、防爆
A4防尘、防毒
A5防静电
A6防雷
A7防触电
A8危险化学品储运
A9防机械及坠落等意外伤害
A10防暑防寒
A11防噪声与振动
A12防辐射
A13采光照明
A14防化学灼伤
A15辅助用室
A16安全色
A17安全标志
A18事故预防及应急救援措施
A19安全卫生管理
附录B化工安全设计审查提纲
B1工艺过程安全设计审查提纲
B1.1物料
B1.2反应
B1.3操作
B1.4设备
B1.5配管和阀门
B1.6泄压和破真空
B1.7机械
B1.8仪表控制
B1.9误操作
B1.10布置和总图
B2作业场所、区域安全设计审查提纲
B2.1项目场址位置
B2.2建筑和结构
B2.3操作区域
B2.4装卸场地
B3防火安全设计审查提纲
B4公用工程系统安全设计审查提纲
附录C:
化工安全设计检查表举例
《光气及光气化产品生产装置安全检查表》
附录D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目录
附录E风险评价方法举例
附件F安全设计常用的标准规范目录
前言
化工行业的生产过程和装置,大多涉及到爆炸性、可燃性、毒性、腐蚀性物料的处理,一旦发生火灾、爆炸、泄漏等重大事故,将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破坏。
本导则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规标准的内容和要求,吸收国外相关标准的先进理念,参考近年来国内大型化工中外合资项目的工程实践,结合我国当前化工安全设计的惯例,规定了化工建设项目安全设计(以下简称化工安全设计)的方针、目标、基本原则和化工安全设计的若干要点。
本导则附录A《安全对策措施设计细则》综合采用了《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HG20571-95)、《石油化工企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SH3047-93)的部分内容。
本导则提供化工安全设计通用性指导原则,无意包含全部细节或一个合同中所有必要的条款。
使用者应对本导则的应用自负其责。
使用者符合本导则的规定并不免除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本导则的附录为资料性附录。
本导则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并归口。
本导则起草单位:
本导则主要起草人:
1总则
1.1目的
制定本导则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指导化工建设项目安全设计工作,从设计源头防止和减少化工企业安全事故,对化工建设项目安全设计提供指导性原则。
1.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以及建设项目设计的各个阶段。
本导则不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的勘探、开采及其辅助的储存,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及其辅助的储存,城镇燃气辅助的储存等建设项目。
1.3相关标准
(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28001-2001)
(2)《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HG20571-95)
(3)《石油化工企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SH3047-93)
2术语和定义
2.1危险化学品hazardouschemical
一种或若干种物质的混合物,由于其化学、物理或毒性,使其具有导致火灾、爆炸或中毒的危险物质(GB18218-2000)
注: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第三条规定的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同样适用本导则。
2.2危险化学品安全数据表(MSDS)
提供化工过程和作业环境中常见危险化学品关键信息和数据的表格形式。
2.3本质安全设计inherentlysaferdesign:
采用削减、缓解、替代、简化等手段,局部改用没有危险或危险性很小的物料和工艺条件(而不是通过遏制或其他附加控制手段),使工艺过程及其装备含有内在的能够从根本上防止事故发生的功能的设计。
2.4危险源hazard
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GB/T28001-2001)。
注1:
有些场合,危险源又称为危险、有害因素。
“危险因素”是指能对人造成伤亡或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害的因素;
“有害因素”是指能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导致疾病或对物造成慢性损害的因素。
注2:
当对过程设计进行危险源分析时,危险源又经常区分为物料危险源和活动危险源两大类:
“物料危险源”是指具有内在的易燃性、易爆性、毒性、腐蚀性等危险特性的物料。
“活动危险源”是指导致能量或危险物质约束或限制措施破坏或失效的各种因素---例如,操作不当、功能故障或意外事件等。
2.5重大危险源majorhazardinstallations
长期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GB18218-2000)。
注:
“2.4危险源hazard”特指危险有害因素;“2.5重大危险源majorhazardinstallations”特指具有GB18218-2000定义规定的重大危险的单元。
使用中应注意二者的区别。
2.6危险源辨识hazardidentification:
根据原材料、中间体、产品的理化性质,所评价的设备、设施、工艺流程、装置布置等情况,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
2.7风险评价riskassessment
评估风险大小以确定风险是否可容许的全过程。
(GB/T28001-2001)
2.8可容许风险tolerablerisk
根据当今社会的水准,在给定的范围内能够接受的风险(GB/T20438)。
2.9过程process
与危险化学品相关的使用、储存、加工、处理、或现场转移的任何活动、或这些活动的组合。
2.10过程安全ProcessSafety
在原料转化成最终产品的过程中,由于操作不当、功能故障或意外事件所导致的火灾、爆炸、毒害等事故发生的条件和因素。
2.11职业健康安全occupationalhealthandsafety(OHS)
影响工作场所内员工、临时工作人员、合同方人员、访问者和其他人员健康和安全的条件和因素(GB/T28001-2001)
2.12过程危险源分析processhazardanalysis(PHA):
采用适宜的方法对化工过程危险源进行全面、系统的辨识、风险评价,提出安全对策建议的过程。
过程危险源分析通常关注以下三个要点:
(1)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
(2)与过程相关的危险源;
(3)高风险危险源。
2.13危险与可操作性研究(Hazard&OperabilityStudies)
对化工过程设计、新的或正在运行中的化工装置进行规范的、系统的和创造性的审查,以辨识可能对设施或环境导致危险、操作困难、公害或环境损害的偏离或干扰。
2.14设计意向designintent
对工艺过程预期行为的描述。
注:
设计意向可以是定性行为(如物料输送、反应、沉降等),也可以是定量参数(如温度、流量、压力等);可以是描述性的(如“将物料A从供料罐输送至反应器”),也可以是图表性的(如流程图、PID图等)。
2.15偏离deviation
工艺状况对设计意向的偏离。
2.16原因causes
产生偏离的原因。
注:
原因可能是功能故障、操作不当或意外事件等。
2.17后果consequences
发生偏离时所产生的结果。
注:
后果既可能包括过程危害(如爆炸、火灾、毒气释放等),也可能包括操作问题(如装置停车、产品质量降低等)。
2.18后续行动(Follow-up)
危险源分析审查会议之后发生的、对已查出问题进行处理的一系列活动。
2.19安全仪表系统(safetyinstrumentedsystem(SIS)
用仪表实现安全功能的系统。
系统包括传感器,逻辑运算器、最终执行元件及相应软件等。
(SH/T3018-2003)
注:
安全仪表系统独立于过程控制系统,独立完成安全保护功能。
2.20完整性等级safetyintegritylevel(SIL)
一种离散的等级(四种可能等级之一),用于规定分配给安全相关系统安全功能的安全完整性要求。
安全完整性等级4是最高的,安全完整性等级1是最低的。
(IEC61508)
注:
我国《石油化工安全仪表系统设计规范》(SH/T3018-2003)将“安全完整性等级”称为“安全度等级”,并定义为:
“用于描述安全仪表系统安全综合评价的等级”。
3化工安全设计的方针、目标和基本原则
3.1化工安全设计的方针
(1)化工安全设计应严格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建设项目的源头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作业场所、环境人员的职业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2)化工安全设计应贯彻科学发展观的方针,坚持安全设计的科学性、系统性、全面性和可靠性。
3.2化工安全设计的目标
通过全面系统的过程危险源分析、科学缜密的安全设计、合理有效的对策措施,将化工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事故风险在法律和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减小到当今社会可接受的水平。
3.3化工安全设计的基本原则
(1)化工安全设计应贯彻安全设施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开车投产”的“三同时”原则,坚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2)化工安全设计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的安全法规、标准的规定,满足或严于现行法规、标准的要求。
(3)化工安全设计应遵循本质安全设计原则,首先采用削减、缓解、替代、简化等手段,通过局部改用没有危险或危险性很小的物料或过程,消除或削减危险。
(4)化工安全设计应遵循合理化降低风险原则,采用适宜的安全对策措施,在建设项目预期的寿命周期内将事故风险尽可能降到现阶段合理可行的最低程度。
(5)化工安全设计采用的安全对策措施应坚持针对性、可操作性、经济合理性和合规性原则,尽可能按照消除、预防、减弱、隔离、联锁、警告的顺序进行安排。
4化工安全设计要点
4.1化工安全设计的策划
设计单位应根据项目性质、规模、合同要求和设计阶段,对委托的化工建设项目将要开展的化工安全设计活动进行事先策划。
化工安全设计策划的主要内容包括:
(1)明确设计范围、确定设计依据和应采用的标准规范和有关规定;
(2)确定过程危险源分析和设计审查的时期、范围、要求和方法;
(3)确定安全设计有关人员的主要任务、职责和工作程序。
(4)将策划结果纳入项目开工报告/项目执行计划。
4.2过程危险源分析
化工过程危险源分析(简称危险源分析)是化工安全设计的基础。
设计单位应根据设计项目的范围、风险大小、设计阶段、安全信息收集的完备性以及合同要求,选择适宜的方法,对化工过程进行全面、系统的危险源分析。
4.2.1 化工过程的主要危险源
危险源分析应重点关注下列主要危险源:
(1)火灾与爆炸
火灾和爆炸是化工过程中发生较多且危害较大的主要事故,造成火灾爆炸事故的主要危险源包括:
具有易燃易爆性的各种物料
既包括各种原料、中间产品、成品等,又包括辅助物料、废料及其他化学品;
既包括场内物料,又包括场外物料。
高温操作
高温设备和管道表面易引起与之接触的可燃物质着火;
高温下的可燃气体混合物,一旦空气抽入系统与之混合并达到爆炸极限时,极易在设备和管道内爆炸;
温度达到或超过自燃点的可燃气体,一旦泄漏即引起燃烧爆炸;
c)高压操作
操作压力高使可燃气体爆炸极限加宽,尤其是对上限影响较大,使爆炸危险性增加;
高压操作对设备选材、制造都带来一定难度,也增加了平时维护的困难,同时易使设备发生疲劳腐蚀,造成泄漏;
d)其他因素:
操作失误
设备故障
控制失灵
意外事件等
(2)中毒及窒息
生产过程中,员工接触、使用化学有毒有害物质的机率高、种类多;
事故状态下有毒有害物质外泄,污染作业环境,导致人员中毒或窒息;
人员个体防护不当、工艺事故处理不及时导致中毒及窒息事故扩大;
(3)其他危险源
噪声、粉尘、高温中暑、低温冷冻、化学灼伤、电击、辐射、机械伤害等均是可能造成对人员伤害的危险源。
4.2.2危险源分析的基本程序
危险源分析的基本程序如下:
(1)划分分析范围;
(2)收集危险源分析所必须的数据;
(3)辨识危险源;
(4)确定风险并进行风险评价;
(5)提出风险控制措施建议;
(6)形成分析结果文件;
(7)风险控制的跟踪和再评价。
危险源分析基本程序如图2所示:
不满足安全设计要求
收集安全设计
相关信息
危险化学品相关信息(MSDS)
同类装置历史事故相关信息
定义过程安全条件
系统辨识危险源
风险分析与评价
确定风险规避和消减措施
评估风险
是否可以接受?
可能性
严重性
满足安全设计要求
技术措施
管理措施
人员措施
是
否
分析记录及报告
工艺技术
相关信息
工程设计
相关信息
划分分析范围
图2过程危险源分析程序框图
4.2.3危险源分析的时期
危险源分析原则上可根据不同的设计阶段分三级进行,一级比一级深化,使过程潜在的危险源在设计阶段尽可能充分的识别、评价并得到有效的控制。
(1)设计前期进行的危险源分析称第一级危险源分析;
(2)基础工程设计阶段进行的危险源分析称第二级危险源分析;
(3)详细设计阶段进行的危险源分析称第三级危险源分析。
4.2.4第一级危险源分析
4.2.4.1第一级危险源分析的目标
第一级危险源分析是在尽可能早的工艺设计、概念设计(方案设计)、特大型项目整体设计和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阶段用于提供建设项目初步的安全性分析,总的目标是辨识需要特别关注的潜在的化学物质和过程危险源以确保设计安全。
具体目标包括:
(1)为工艺过程作出基础性的更改以消除危险源和提高本质安全水平提供最合适的机会。
(2)对无可替代的化学物质和过程危险源,促进设计尽可能采用缓和的工艺条件以降低过程风险。
(3)根据业主的要求对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进行论证,评估项目厂址选择的可行性。
(4)确认缺失的重要信息,提示下一步危险源分析的关注点。
4.2.4.2第一级危险源分析的过程和主要内容
(1)由工艺负责人负责发布所有与过程相关的化学物质一览表(应确保化学品的全覆盖),包括:
原料
产品
中间产品和辅助产品(副产品)
催化剂
润滑剂
废水
清洗物料等
(2)由安全工程师负责获取所有物料的安全数据表(MSDS)
a)物料安全数据表(MSDS)应满足编写危险源分析规定的要求。
b)应注释不能收集到的MSDS,以便今后进行调查收集。
(3)由工艺负责人和安全工程师负责初步危险源辨识
a)辨识来自于化工过程(包括场内和场外)中使用的化学物质潜在的危险源。
涉及具有爆炸性、可燃性、毒性、腐蚀性危险化学品的品种、数量、浓度(含量)、状态和所在的作业场所(部位)及其状况(温度、压力);
危险化学品的主要理化性能指标、危险特性和危险程度;
危险化学品使用、加工、储存、转移过程的技术要求以及存在的危险性;
辨识来自于过程设备潜在的危险源。
高速运转的机械设备
易遭受腐蚀的容器、管道设备
高温高压条件下操作的工艺设备。
设备布置之间的相互影响
(4)由项目经理主持区域安全评审会,参加会议的人员应包括:
工艺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工程师、相关专业工程师以及业主指派的代表。
评审会应对下列事宜作出决定:
a)对已识别的危险源进行确认;
b)对装置运行生命周期内可能出现的危险源的类型、性质、严重性、和范围进行确认。
c)对剧毒、易燃、或易爆等高危化学物质的存在,设计应进行的特别考虑。
d)必要时可根据总平面布置方案图、周边设施区域图、建设项目内在危险源分析的结果以及建设项目的外部情况,对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进行分析和评审。
其中包括:
对建设项目周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居民生活的影响。
建设项目周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居民生活对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的影响。
建设项目所在地的自然条件对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的影响。
(5)评审结果应形成区域评审报告,由项目经理负责分送参与设计的各专业人员。
(6)由工艺负责人/安全工程师识别、确定、并编制适用于项目过程和环境影响范围内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一览表,(如果有变更)将其变更纳入表中。
(7)对已识别使用剧毒化学物质的场所,应考虑执行特别的设计程序,还应参考用于这种环境的相关操作规程和检查表(参见附录C:
《光气及光气化产品生产装置安全检查表》)。
(8)安全工程师应帮助项目经理编制项目安全实施计划和安全设计评审计划。
(9)在第一次发布PFDs(工艺流程图)或BFDs(方块流程图)时,项目经理应指定相关专业人员参加由过程危险源分析主持人(以下简称PHA主持人)主持的第一级危险源分析审查会,帮助确认下列问题:
a)项目设计对涉及区域安全评审中所识别的目标和安全的考虑;
b)潜在的火灾、爆炸、毒害及其防护;
c)对特殊安全研究的建议(包括定量风险研究)。
(10)安全工程师负责提交《第一级过程危险源分析报告》的审查和批准,并送项目经理核发。
(11)由安全工程师负责过程危险源分析审查会议的后续工作
在项目文件中保留《第一级过程危险源分析报告》原稿;
继续跟踪记录各项后续措施和对第一级危险源分析所提问题和建议的答复;
对已完成的后续措施列表存档。
(12)在第二级危险源分析前复查第一级的执行结果,将未关闭的项带入下级。
4.2.4.3第一级危险源分析的方法
设计单位可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和项目的具体情况,采用下列适宜的方法:
(1)危险源辨识检查表;
(2)预先危险性分析(“PHA”—PreliminaryHazardsAnalysis)方法(也称“重大危险源分析方法”);
(3)如果…怎么办(“What-If”—What…IfAnalysis)方法。
通常情况下,“What-If”可能是第一级危险源分析最好的方法。
4.2.4.5第一级危险源分析与“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的关系
(1)《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是国家安监总局,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在《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简称《8号令》)中要求建设单位在项目设立前组织实施的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是申请项目设立安全审查的必要条件。
(2)“第一级危险源分析”通常是建设单位在项目设立前委托设计单位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重要内容。
一般只有在设计单位完成工艺设计、概念(方案)设计、厂址条件论证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后,建设单位才具备条件委托安全评价机构进行项目设立安全评价。
(3)《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所形成的报告是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的重要依据。
建设单位应向设计单位提供经过审查批准的版本,经设计单位作为设计输入评审以后即可用于基础工程设计。
4.2.5第二级危险源分析
4.2.5.1第二级危险源分析的目标
第二级危险源分析是在建设项目基础工程设计阶段进行的危险源分析,分析的目标是:
(1)确定最终的风险矩阵和可容许风险的标准;
(2)审查第一级危险源分析的执行结果,确定第二级危险源分析的重点;
(3)在AFD版(ApproveForDesign批准用于设计)P&ID图发布以后,由PHA主持人主持危险源分析审查会,系统识别与设计意向和预期操作的偏离,发生偏离的原因以及安全和操作性问题。
然后,帮助决定采取什么措施来减少或减轻每一种事态的后果。
在可能的地方,识别解决问题的途径;对尚不能作出决定的地方,提出进一步收集信息或采取措施的要求。
(4)为《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行政监管审查提供依据。
(5)提出第三级过程危险源分析的建议。
4.2.5.2第二级危险源分析的过程
(1)当P&ID条件版发布以后,接受条件的专业应在第一级危险源分析的基础上,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本专业危险源的识别与评价,提出本专业安全设计方案并启动各专业的基础工程设计。
(2)各专业基础工程设计输出之前,应采取适宜的方法对本专业基础工程设计的结果进行危险源分析,并对设计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
(3)当内审版P&ID图发布以后,各专业应根据本专业安全设计的变化对P&ID图提出修改意见,由系统专业负责修改。
(4)项目经理应指定相关专业人员参加由PHA主持人主持、有业主和专业设计负责人共同参加的第二级危险源分析审查会。
(5)PHA主持人应通过会议审查确定设计不满足安全要求的地方并提出和记录应由设计人员答复和关闭的问题以及审查的建议措施。
(6)PHA主持人应提交第二级过程危险源分析报告的初版(包括责任界定的注释)供审查和批准。
(7)由项目安全工程师负责审查会议的后续工作:
在项目文件中保留《第二级过程危险源分析报告》原稿;
继续跟踪记录各项后续措施和对第二级危险源分析作出的响应;
对已完成的后续措施列表存档。
(8)在第三级危险源分析前复查第二级的执行结果,将未关闭的项带入下级。
4.2.5.3第二级危险源分析的主要内容
(1)总平面布置、设备布置和危险区域划分
a)火灾、爆炸、毒害、空气和水流污染对邻区或来自邻区的的相互影响以及工厂各单元之间的相互影响是否已经满足安全设计要求;
b)设备间距和布置是否满足操作和维修而不危及工艺过程;
c)喷雾、烟雾、雾沫、噪声等是否得到有效控制而不会导致不可接受的公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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