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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水土保持计划
阆中市南津关古迹恢复重建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一、综合说明
1.1项目的基本情况
1.1.1项目名称、项目法人、地理位置和项目所在地概况
项目名称:
阆中市南津关古迹恢复重建项目。
项目法人:
阆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理位置和项目所在地概况:
拟建拆迁安置还房工程位于阆中市江南镇,正面阆升路至升钟,侧翼张宪路,地形基本规则且地势平坦,工程占地面积14172平方米,环境优美,交通便捷。
1.1.2建设性质、项目建设内容
建设性质:
新建。
建设项目内容:
拟建拆迁安置住宅房7栋,规划用地面积14172平方米,其中建筑用地面积3219平方米;绿化用地面积3326平方米;市政道路用地2665平方米;其他用地面积4962平方米。
规划建筑面积19949平方米,其中设施住宅面积19243平方米,营业建筑面积706平方米。
以及历史街区(南津关)修复整治工程。
1.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南津关古迹恢复重建工程的建设,有利于丰富阆中古城的旅游产品;有利于丰富旅客的夜生活体验;有利于改善古镇环境,加强古镇保护力度;有利于增强景区的综合接待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为创造“AAAAA风景区”打下基础。
因此,本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1.3项目背景
2009年9月,受阆中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广安投资咨询中心编制了“阆中市南津关旅游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阆中市规划和建设局以地字第00067号颁发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该项目总投资5263万元,施工期为2009年10月至2010年9月,全部项目建设工期1年。
1.3.1项目区地形地貌、气象土壤及植被等基本情况
工程所在地为低山、浅丘地貌类型,本工程区域属嘉陵江水系,项目区属于中亚带湿润季风气侯区,年平均气温较高,无霜期长,温暖湿润降雨各月分布不均,夏秋多,冬春少,项目区地带性土壤为黄棕壤,非地带性土壤分布广泛项目建没;主要是紫色土和石灰土,在丘陵低山区内还广泛分布着经过耕作熟化而成的水稻土,项目区植被属于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带。
项目区林草覆盖率33%。
1.3.2项目区社会经济状况
阆中市是四川省辖市,由南充市代管,幅员面积1887平方公里,辖46个乡镇,3个街道办事处,总人口87.07万人,其中:
农业人口67.80万人,非农业人口19.27万人。
阆中处于川中丘陵区向川北区过渡地带。
全境东西北部高,中南部低,呈堰尾槽状地势和多层次梯级地形,海拔328-888.8M。
低山,高丘,中丘占幅员面积92%,低丘,平坝占6.31%,水域占1.69%。
阆中土地肥沃,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光照适度,动植物及各种自然资源丰富。
粮食作物生产水稻,小麦,玉米,苕类,豆类;经济作物生产棉花,油菜,花生,药材。
全市森林覆盖率达40.1%。
阆中先后被国家和四川省确定为商品粮,瘦肉型商品猪,茧桑,棉花,油桐和速生林生产基地。
石油储量约2000万吨,天然气储量约20亿立方米。
阆中水资源丰富。
有6400多处大小水利工程。
年经流量6亿多立方米,“一江四河”年总的过境水量达249亿立方米。
地下水蕴藏量达5833万立方米/年,水能理论蕴藏量23万千瓦。
嘉陵江支流已建成中小型水电站10处,年发电量5377万千瓦时。
阆中市1986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历史文化名城,2004年被国务院评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
阆中是至今保存较好的县级四大古城之一,素有“阆苑仙境,风水宝地”之美誉。
1.3.3项目区水土流失概况及防治等级
项目区以水力侵蚀为主,根据《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96),项目区平均侵蚀模数为1150T/km2·a,该项目地为阆中市人民政府划定的水土流失重点监督防治区,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2008)确定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适用二级防治标准。
1.3.4项目设计深度,设计水平年
设计深度:
目前主体工程设计深度为可研阶段,本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为可研深度。
设计水平年:
工程2009年10月开工,2010年9月完工,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规范》的要求,建设类项目为主体工程完工后的第一年,即2011年。
1.4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结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阆中市水土保持咨询服务站受阆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于2012年9月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在全面调查了解阆中江南白溪河流域水土流失现状的基础上,对该项目所在地进行现场踏勘,参考可研资料,根据工程区周边的自然环境、社会经济、水土流失等资料。
结合工程布置和施工布局,在详细调查工程区地形、地貌、土壤植被、水土保持设施及水土流失现状后,对工程布置及施工布局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进行了分析评价。
对临时堆渣场和排水系统进行选址。
按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SL204-98)的要求,我们于2012年9月完成了《阆中市南津关古迹恢复重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编制。
通过本方案的编制。
确定本项目水土保持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14172m2。
在建设期间及林草植被恢复预测期水土流失总量为279.23T,其中施工期273.76T,林草恢复期5.47T,施工期预测流失量占总预测期流失量的98%,从不同的预测分区来说,施工期间预测新增流失量为262.94T。
根据水土流失预测结果,结合项目建设特点,按照水土流失分区原则,将阆中市南津关古迹恢复重建项目划分为建筑用地区、绿化用地区、道路用地区和其它设施用地区。
采取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临时防护措施相结合的综合防治体系,预防和防治工程建设及运行过程中的水土流失。
本项目新增水土保持总投资23.44万元,其中:
工程措施3.64万元,植物措施0.41万元,临时防护措施0.95万元,基本预备费1.2万元,独立费15.1万元,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2.13万元。
本方案实施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后,在防治责任范围内项目扰动土地治理率达97%,造成水土流失面积的治理程度达95%,堆渣拦挡率95%,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9%,达到了本方案的治理目标。
二方案编制总则
2.1方案编制的目的和意义
2.1.1编制目的
阆中市南津关古迹恢复重建项目地址选择在阆中市江南古镇,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确定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公告》(1998年),项目区属于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将改变原有地貌,扰动地表,损坏植被,破坏了地表原有的水土保持功能。
若不采取有效的防治及管护措施,将会导致水土流失加剧及周围生态环境恶化。
本方案的目的是根据工程所在地的自然地理状况和工程性质、施工方式、运行方式,分析工程建设的水土流失特点,对项目防治责任范围内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及危害进行预测、分析,按照“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的水土保持方针,从水土保持的角度提出切实可行的防治措施,使工程开发建设所导致的新增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改善项目区及其周边的生态环境,达到主体工程的正常生产运行,并能使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
2.1.2编制意义
方案的编制和实施对于贯彻执行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明确项目建设单位的水土流失防治范围和责任,落实建设单位的法定义务具有重要作用。
同时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验收、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对整个项目建设区内的土地整治、环境改善、居民生活等诸多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2.2编写依据
2.2.1部委规章
(1)《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水利部1995第5号令)
(2)《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第16号令)
(3)《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水利部第12号令)
(4)《水利部关于修改部分水利行政许可规章的规定》(水利部第24号令)
(5)《水利部关于修改或废止部分水利行政许可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水利部第25号令)
(6)《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国地资源部第4号令)
2.2.2规范性文件
(1)《国务院关于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国发[1993]5号文)
(2)《国务院关于保护森林资源制止毁林开荒和乱占林地的通知》(国发[1998]111号)
(3)《全国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纲要》(国务院2000年11月26日颁布)
(4)《国务院知关于印发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的通知》(国发[1998]36号)
(5)《关于西部大开发中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若干意见》(环发[2001]4号)
(6)《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保[1994]513号文)
(7)《关于加强大中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的通知》(水保[2003]89号)
(8)《关于划分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分区的公告》(水利部2006年第2号)
(9)《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水土保持工作意见的通知》(川府发[1993]36号文)
(10)《关于印发“四川省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征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价字非[1995]118号)
(11)《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分区的公告》(1998年12月)
(12)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中有关技术问题暂行规定》的通知(川水发[2004]16号)
(13)《四川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川府函[2006]168号)
(14)《关于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意见》(水保[2009]187号)
2.2.3技术规范与标准
(1)《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
(2)《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2008);
(3)《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2007);
(4)《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SL277-2002);
(5)《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GB/T16453-2008);
(6)《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水土保持图》(SL73.6-2001);
(7)《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效益计算方法》(GB/T15774-2008);
(8)《防洪标准》(GB50201-94);
(9)《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定额》及《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水总[2003]67号);
(10)《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规划通则》(GB/T15772-2008);
(11)《水利水电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定》(DL/T612-1997);
(12)《主要造林树种苗木》(GB6000-1999);
(13)《工程勘测设计收费标准(2002修订本)》(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14)《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98;
(15)《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
2.2.4委托文件
《阆中市南津关古迹恢复重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委托书。
2.3水土流失防治标准
项目区位于阆中市江南古镇。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公告》(1998)的划分,阆中市属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可达到二级标准。
综上所述,依据《开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50434-2008)的规定,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的执行等级为二级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2007)内容,项目区属西南土石山区,土壤容许流失量500t/km2·a。
2.4指导思想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编制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指导,严格贯彻“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的水保工作方针,减轻项目区原有水土流失,防治新增水土流失,改善区域生态环境,为工程建设、当地经济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使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水土流失得到及时有效控制,注重景观建设、鼓励废弃土石综合利用,保证水土保持制度的有效落实。
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现有资料,在实地调查等工作的基础上,确定建设项目水土流失的责任防治范围,提出水土保持分区和防治措施总体布局;对各项水土保持措施进行规划,提出年度实施计划,使水土保持措施落到实处,从而达到有效控制水土流失,保障工程安全运行与周边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目的。
2.5编制原则
本工程水土保持方案,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出发点,以防治新增水土流失为目标,促进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在遵守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环境保护总体要求原则的同时,根据工程建设生产特点,须遵循以下原则:
(1)责任明确的原则
按“谁开发,谁保护”、“谁造成水土流失,谁负责治理”的原则,明确建设单位关于水土流失防治责任的时间和空间范围。
本方案在收集资料和现场踏勘的基础上,查清项目区水土流失现状及特征,根据工程特点,界定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2)预防为主的原则
针对主体工程和新增水土流失的特点,按照“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基本要求,选用先进的施工工艺,优化主体工程的设计及施工组织。
(3)生态与主体并重的原则
以控制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为主要目标,在服务主体工程的同时,对项目区环境和周边的生态系统负责。
(4)综合防治的原则
方案布设的各种防治措施要紧密结合,并与主体设计中已有措施相互衔接,提出切实可行的水土流失防治对策和具体措施,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发挥作用。
(5)因地制宜的原则
根据各项目区的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因害设防的原则,合理布局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注重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的合理搭配,做到“标本兼治”。
(6)永久临时结合的原则
根据主体工程设计数据,结合商业区及生活区的绿化要求,永久措施和临时措施结合布置,在节约资金的同时,减少了二次扰动。
(7)景观协调的原则
在工程措施的基础上,植物措施的配置应根据园林美学进行搭配:
依据植物的高矮、色彩、香味进行配置,同时合理配置落叶和常绿植物,远景和近景,个别突出和整体协调,给人们的感官以最佳的感受。
(8)经济合理的原则
水保措施应选择取料方便、易于建造的工程措施及乡土植物品种,在保障水土保持功能的同时减少建设期的投入和运营期间的养护工作量。
(9)综合利用的原则
工程产生的弃渣可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采取就地堆放的原则。
剥离的表层土,应单独堆放,留待后期植被恢复之用。
(10)“三同时”的原则
水土保持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原则,在方案编制中合理安排水土保持设施的实施进度,在保障主体工程建设进度的同时,适当超前布设水土保持设施,既注重了生态功能的及时发挥,又增加了主体工程的安全系数。
2.6设计深度
依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T50433-2008)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要点》(水保监[2008]8号)的有关要求,方案设计深度与主体工程设计深度相当。
主体完成可研设计,故本方案编制深度为可研设计研究深度。
2.7设计水平年
设计水平年指水土保持工程(按方案设计)全部到位,初具规模并开始发挥作用的时间。
主体工程计划于2009年10月动工,计划于2010年9月竣工,建设期为12个月。
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GB/T50433-2008)有关规定,建设类项目方案设计水平年为工程完工后的当年或第一年,确定本方案的设计水平年为工程完工后次年,即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设计水平年为2011年。
三项目概况
3.1项目基本情况
3.1.1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地理位置
项目名称:
阆中市南津关古迹恢复重建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
阆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建设地点:
阆中市江南镇南津关
3.1.2项目建设目的与性质
本工程为新建项目,是把阆中建设成中国风水文化观光旅游目的地,实现从旅游资源大市到旅游经济强市的跨越,使旅游业成为阆中市国民经济的支住产业的发展战略,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环境,促进阆中市经济快速发展,因此,本项目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3.1.3工程任务及项目规模
本项目总用地14172m2,总建筑面积19949m2,其中商业建筑面积706m2,住房建筑面积19243m2,建筑密度为28.5%,容积率为1.73,项目绿地率为29%。
3.1.4工程总投资及建设工期
阆中市南津关古迹恢复重建项目投资为5263万元。
项目建设计划于2009年10月动工,2010年9月竣工。
工程项目特性表详见表3-1。
表3-1工程项目特性表
一、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
阆中市南津关古迹恢复重建
2
工程性质
新建
3
建设地点
阆中市江南镇南津关古镇
4
建设单位
阆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
总工期
12个月(2010年10月—2011年9月)
6
建设规模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4172m2,总建筑面积19949m2,建筑密度为28.5%,容积率为1.73,项目绿地率为29%。
二、工程占地情况
序号
项目组成
单位
占地面积
永久占地
临时占地
合计
1
建筑用地
m2
3219
3219
2
绿化用地
m2
3326
3326
3
道路用地
m2
2665
2665
4
其他设施用地
m2
4962
4962
合计
m2
14172
14172
三、投资及经济指标
投资
工程总投资为5263万元。
国家专项补助400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1263万元。
3.2项目组成与布置
本项工程的基本建设内容包括住宅楼用地、绿化用地、道路用地、和其它设施用地四部分组成。
3.2.1建筑用地
项目住宅楼用地规划7栋199户约600人,住宅用地总占地面积3219m2。
根据还房小区整体规划,在场地设计中,尽量保持和利用现有地形。
3.2.2绿化用地
园内绿化面积3326m2(绿化面积集中于项目区道路旁、建筑物周边),绿地率29%。
绿化工程按点、线、面三个层次进行绿化,以中心绿地为主导景观,向两侧住宅组团发散,在组团公共绿地与住宅交接处自然的形成景观转换,以绿化衬托建筑,渲染气氛。
整个规划不仅创造了自身高尚的社区环境,也充分考虑了对周边环境的利用,城市绿化带都将作为了进出社区的第一景观。
结合绿化和景观,所有的建筑布置都有意做了角度的转变。
3.2.3道路用地
道路用地占地面积2665m2,在道路规划中采用人车分流的交通组织模式,在东西向的主要景观道路上,分出南北向的支路车行道通向各栋建筑。
3.2.4其他设施用地
占地4962m2。
主要用于前期临时堆土和材料堆放,后用平整后用于道路硬化和绿化。
3.3工程占地
南津关古迹恢复重建安置还房小区项目占地14172m2,原地貌为耕地。
工程按功能分区分别为建筑占地3219m2,园内绿化占地3326m2,道路用地面积2665m2,其它设施用地4962m2。
表3-2阆中市南津关古迹恢复重建安置还房小区项目占地表
单位:
m2
工程单元
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旱地
水田
河滩
林草地
小计
建筑用地区
3219
3219
绿化用地区
3326
3326
道路用地区
2665
2665
其他设施用地
4962
4962
合计
14172
14172
注:
为减少占地,施工期用地为工程永久占地范围内的绿地区,在建设期作为施工的临时场所,建设期末,进行场地全面平整,纳入绿地区域整体绿化。
3.4施工组织
3.4.1施工布置
根据项目区的地形条件,施工总布置本着“利于生产、方便生活、经济可靠、易于管理”的原则进行布设。
(1)建筑用地布置
由住宅楼和营业建筑房构成,均匀分布在院内四围。
整个院内设有多个出入口,其中主出入口位于小区正面阆升路。
(2)绿化用地布置
绿化面积3326m2(绿化面积分散于项目区道路旁、建筑物周边),平均绿地率29%。
绿化工程按点、线、面三个层次进行绿化,以中心绿地为主导景观,向两侧住宅扩散,在公共绿地与住宅交接处自然的形成景观转换,以绿化衬托建筑,渲染气氛。
(3)道路布置
项目区道路穿插在项目区内部,围绕建筑物周围,顺利到达停车位和各住宅楼。
3.4.2施工工艺
在施工过程中主要采用机械施工与人工施工相结合的方法。
在施工过程中控制施工场地占用,避开植被良好区,合理安排施工,减少开挖量和废弃量,防止重复开挖;雨季填筑应随挖、随运、随填、随压;土石方平衡、废弃土石利用应达到规范要求;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与时序,缩小祼露面积和祼露时间,减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水土流失。
3.4.2.1建筑物施工
建筑物的主要施工工艺见表3-5。
表3-5建筑物的主要施工工艺表
序号
主要施工项目及施工工艺
1
土方开挖
分层开挖,人工清理与修坡相结合的方式。
2
土方回填
分层夯填,小面积采用立式电动打夯机,边角处采用人工夯实,大面积用堆土机反复碾压;大型设备基础及沟道位置,采用压路机、混凝土碾子或重锤夯实。
3
基础混凝土施工
混凝土施工分二次,集中搅拌,利用混凝土搅拌车运输,泵车及履带吊料罐进行烧灌,实现混凝土施工流水作业。
4
主体建筑物建设
运用钢筋混凝土、水泥沙浆、建筑用砖和钢筋等材料,按照设计要求,进行主体建设。
5
外墙及室内装饰
对建筑物外墙及内墙进行抹面、砌制等。
3.4.2.2特殊季节施工
雨季到来之前事先疏通临时排水沟,根据项目区地势,雨水进入道路两侧排水沟后排放。
小区内全部排水经院内雨洪综合利用进入城市管网。
3.5工程投资
项目总体投资5263万元,其中,国家专项补助资金4000万元,地方财政1263万元。
3.6施工进度安排
项目建设于2009年10月动工,2010年9月竣工,建设期为12个月。
四项目区概况
4.1自然环境概况
4.1.1地形、地质、地貌
阆中市位于四川东部地区台区的北台陷现川中台拱之间,地质构造简单。
出露地层有侏罗系上统蓬莱镇组、白垩系下统以及第四纪河流沉积物。
侏罗系上统蓬莱镇组为灰色或浅黄色世在厚层状长右沙岩与砂质粘土岩互层,主要分布于天林-裕华-保宁镇-扶农-宝台一线以南各乡,是摩岩石刻造像的主要岩性。
白垩系苍溪组为浅灰、青灰此紫灰色巨厚粘状长右砂岩,主要出露于思依、文成、千佛乡镇。
白垩系白龙组为龙色中层状细粘长石砂岩,分布于老观、解元、鹤峰、峰占、思依、木兰等寺。
白垩系七曲寺组,以浅灰色块装细粘长砂岩为主。
夹紫红色泥质粉砂岩与钙质泥岩。
零星分布于老观、方山等地,构成低山高丘残盖。
第四系河流堆积物:
分布于嘉陵江沿江两岸的七里坝、彭城、金龟城、保宁镇、姚西坝、东滩坝等地的1~2级阶地和河漫滩,主要为砾石、沙;在石龙、洪山、朱镇等乡的嘉陵江沿岸浅丘顶部(海拔410m左右)广泛分布沿岸砾石层的粘土和砾石堆积。
阆中市地处川中陵向川北山地的过渡地带。
境内地势东北、西北高,中部和东南低,位于东北部的马鞍山海拔888.8m,为全市的最高点;嘉陵江出境下的猫儿井海拔328m,是全市最低点,相对高差560.8m。
市境的地貌格局主要为大巴山山脉、剑门山山脉和嘉陵江的控制。
嘉陵江自北而南流经市境中部,把市域分为东西两大部分,山脉走向绝然不同。
东部为大巴山南延支脉,西部为剑门山山脉。
嘉陵江在市域境内迂回曲折,河曲河坝发育,谷地内从上而下呈珠状分布有20个河滩边坝和两个沙洲,滩坝总面积达17.7km²。
两沙洲面积有3.7km²。
4.1.2气候、气象
阆中市属于亚热带季风气候,气候温和,光照适宜,雨水充沛,环境湿润。
年平均气温为17℃,1月平均气温6.1℃,7月平均气温26.9℃,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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