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石生产岗位安全操作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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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石生产岗位安全操作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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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石生产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电石生产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电石生产岗位安全通则
1.1、凡上岗人员必须通过三级安全教育,方可上岗。
1.2、进入岗位前,必须按规定佩戴齐全岗位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1.3、生产操作时,应精力集中,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串岗、睡岗。
1.4、岗位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工艺流程》进行操作,严禁违章操作和冒险蛮干。
1.5、岗位操作人员有权拒绝使用不安全的工具、设备;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遇有紧急或特殊情况,需经分厂领导批准,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之后,方可进行特殊作业。
1.6、各生产环节传动设备的启动按钮有本岗位巡检工操作,以防其他人员操作发生事故。
1.7各岗位应经常保持良好的通风条件,以防CO中毒或爆炸事故发生。
1.8、操作人员作业过程中如遇身体不舒服(如头痛、呼吸困难、呕吐等),应立即通知班组长或有关人员,到空气新鲜的地方休息或到医院进行治疗,禁止继续操作,以免发生事故。
1.9、凡进入设备或容器内,必须执行化工部“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即必须申请、办证,并得到批准;必须进行安全隔离;必须切断动力电,并使用安全灯具;必须进行置换、通风,达到进入条件;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必须佩带规定的防护用具;必须有人在容器外监护,并坚守岗位;必须有抢救后备措施),以确保人身安全。
1.10、分厂电石炉二层以上按国家火灾爆炸危险环境分类为乙类禁火区,应设置醒目危险警告标志牌,严格禁止吸烟。
检修需动火,必须按照禁火区动火管理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1.11、为防止气体泄漏等意外事故发生,应配置必要的防毒面具及救护器具,启用事故柜器具后,应及时通知分厂有关领导。
1.12、分厂各生产环节入口应设置警示标志,凡未经分厂领导或当班调度批准,拒绝一切外来人员进入岗位。
1.13、应经常保持各岗位环境整洁和工作通道的顺畅,不准在岗位通道上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与生产无关的物品。
1.14、各工序应按照设计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操作人员应熟悉掌握使用方法。
2、电石炉控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1、执行“安全通则”中各项有关规定。
2.2、电石炉控制室是整个电石炉各岗位之间的连接枢纽,是整个系统的的中心控制室,因此仪表操作人员必须精力集中,密切注视各控制盘仪表及声光指示系统的工作情况。
2.3、正常停电操作,必须严格按照《工艺规程》、《操作规程》要求操作各控制系统,不准超越规定值运行。
2.4、正常停炉时,必须将电压、电流降低至规定值方可停电,特殊情况(入漏水、漏电、断电极等)才允许满负荷急停电。
2.5、压放电极时,操作人员要精力集中,注意电流表、电压表和氢气表的波动,防止电极事故的发生。
2.6、送电前,检查表盘各操作开关、按钮及声光指示报警等装置是否灵敏可靠,检查各仪表显示是否在规定位置,检查现场是否还有他人在检修作业等。
2.7、非操作人员禁止进入操作室,操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
2.8、操作室内应注意保持清洁卫生,室内严禁烟火。
2.9、当故障报警系统中有装置报警时,应迅速做出准确判断,并采取果断措施并报告班组长进行处理。
2.10、电石炉停电后,应按照分厂工艺人员指令进行电极升降等项操作,并应锁定停送电按钮,防止误操作。
2.11、正常运转时,应密切注意炉压显示,炉内气体压力应控制在正压0-1毫米水柱之间。
3、电石炉巡检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3.1、执行“安全通则”中各项有关规定。
3.2、新开炉,应严格按照《电石炉开炉方案》进行操作。
3.3正常开、停炉:
3.3.1、应严格遵守《电石生产操作规程》、《电石工艺规程》所规定的程序进行开、停开炉操作。
3.3.2、送电前,应检查机械、电气、水路、配料系统及各项仪表指示、报警装置,确定无误后,方可联系供电。
3.3.3、送电前,应用氮气将电石炉内大量的空气置换处炉外,以防送电后引起爆炸事故。
3.3.4、停电检查炉内情况时,打开操作孔,必须佩戴防护面罩。
禁止身体正对操作孔,防止炉内火焰喷出灼伤。
3.4、电石炉运行状态:
3.4.1、巡检人员应密切监视电石炉运转情况,发现异常应及时联系或上报,情况紧急应立即停电。
3.4.2、电石炉正常运转时,炉内应保持微正压(5Pa)不宜过高,否则炉内CO外泄会引起中毒(但也不允许负压,以防空气进入使炉内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引起爆炸)。
3.4.3、炉面上应保持地面干燥,不准往地上浇水。
3.4.4、禁止操作人员用金属物触及导电部位,禁止操作人员同时触及任意二相电极,禁止裸手作业或使用潮湿工具进行操作,保持人身安全。
3.4.5、不准在操作孔或防爆孔正对面站人或逗留,防爆孔上不准压放重物。
3.5、巡视检查:
3.5.1、巡视检查人员应具有气体防护、救护知识。
3.5.2、巡视检查时,应携带CO检测仪,二人以上,一前一后进行,以防种种原因而造成CO中毒。
3.5.3、在炉面巡视检查时,应与炉盖保持2m左右距离,且不得在端网下停留。
3.5.4、应经常测定电石炉周围CO含量,当CO含量超过允许范围时,必须找出原因并处理后方可继续工作。
3.5.5、应经常巡视检查电石炉各系统运行状况,发现异常,应及时果断采取措施,并及时报告班组长或调度。
3.5.6、应经常巡视检查炉气报警装置是否正常工作,如发现有气体泄漏或报警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3.5.7、应经常检查观察电极把持器设备及端网的漏水、断水、烧损等不正常现象,发现问题及时联系处理。
3.5.8、应经常注意循环冷却水系统水温变化情况,应熟悉冷却系统所有进出水管通路,以便发生紧急情况能及时开启或关闭。
3.5.9、进入环形料仓,必须将上料停车紧急按钮关闭,并在操作台上放置“有人工作”的标志,在现场启动手动控制按钮。
3.5.10、发现控制台上料信号灯有缺料反应,应先到现场核实后再行上料,以避免料仓严重缺料,导致CO气体渗出,爆炸伤人。
3.6、配料站巡视检查:
3.6.1、每班必须巡视电振机、储料仓、称量斗、输送皮带机等设备。
3.6.2、每班必须对称量斗尽心校正,保证称量的准确无误。
3.6.3、其他设备巡视按本规程进行。
4、出炉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4.1、执行“安全通则”中各项有关安全规定。
4.2出炉前要仔细检查出炉小车、轨道、卷扬机、钢丝绳等出炉设备及工具,有故障时要及时排除。
4.3、认真检查炉嘴、炉门、防护屏等出炉冷却水系统是否有漏水现象,发现漏水要及时停水联系维修,严重时必须改变出炉口。
4.4、电石锅之间的钩、环要挂牢固,吊锅与吊电石坨前要检查单双臂抱钳有无损坏失灵。
吊运锅坨等物时,操作人员要离开锅坨5m以外。
4.5、出炉卷扬机要有专人看管定期加油,注意检查钢丝绳不要乱混,钢丝绳有无断股处。
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出炉组长及时联系处理,出炉时无拉锅信号不准开启卷扬机,开启卷扬机要稳。
4.6、出炉后液体电石运往冷却厂房或下空锅过程中,应有人实施监护。
监护人距热电石锅的距离应在5米以外,必须设专人开停卷扬机,严防电石锅冲击或撞损卷扬机的事故发生。
4.7、在出炉堵眼操作过程中,一定要穿戴齐全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防冲击面罩、口罩等;在吊锅和吊电石坨时,必须佩戴安全帽等,只能用铁钩而不能用手接触双抱钳的挂钩和横梁;卡锅时,必须操作双抱钳俩侧扶手,以保证人身安全。
4.8、出炉捅眼时,操作人员应站在炉眼两侧,避免身体正对出炉口,操作人员身后不得站人。
4.9、电石炉出炉口周围和出炉轨道附近地面必须保持干净、无杂物、无积水、严禁液态电石与水接触,以防爆炸伤人。
4.10、使用烧穿器时,要检查其是否牢固可靠,有问题及时联系维修,以自由脱落伤人;禁止使用绝缘不良的烧穿器,禁止带负荷合闸或断电。
4.11、烧炉眼时,禁止用潮湿的工具操作,禁止使用潮湿的劳动保护用品用具(如手套、工作鞋、工作服等)。
4.12、氧气吹眼:
4.12.1、正常生产禁止用氧气吹眼,必须吹氧时须经班组长同意。
吹氧应注意吹氧管不宜伸入炉内过长,防止压力过大,以防氧气接触熔池产生爆炸。
4.12.2、严禁用带油、带水的铁管和输氧管,使用前应先试通气,防止管内有水或不通气而产生事故,禁止用带油的手套操作。
4.12.3、输氧管与钢管连接处必须牢固,防护屏操作孔要加防护板后再进行吹氧以防液态电石或火焰喷出伤人。
4.12.4、氧气瓶要离操作台10米左右,吹氧后氧气瓶内剩余压力不得小于0.3-0.5Pa。
4.13、出炉时遇有硅铁大量流出,如确认有烧穿设备(炉嘴、炉门、冷却水管等)危险时,应迅速关闭冷却水阀,以防引起爆炸伤人,并采取相应措施。
4.14、遇有液态电石锅落道时,禁止勉强或冒险牵引,必须有可靠措施谨慎操作,周围禁止人员停留,防止液态电石落地爆炸伤人。
4.15、出炉液体电石流量较大,遇有大量液态电石流在地上时,严禁喷水降温,需待自然冷却后方可清理。
淌到地面卡住小车需用卷扬机牵引时,现场人员应离开,防止钢丝绳断裂或翻锅伤人。
4.16、保持所有出炉工具干燥,堵眼用泥球必须准备充分,泥球湿度要适中,严禁过湿或冻结的泥球堵眼。
4.17、出炉时,严禁各种原因进入防护屏内做任何工作。
4.18、液态电石在锅内冷却时间必须在4小时以上才准吊坨出锅,地面监护指挥人员应站在5米以外。
4.19、出炉时拉锅应设专人观察小车运行情况,防止脱轨;一旦小车脱轨,不能继续正常出炉时,应立即堵眼。
4.20、出炉操作要统一指挥,不准蛮干、乱干。
5、冷破天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5.1、严格执行“安全通则”中各项规定。
5.2、经常检查注意天车、电葫芦、钢丝绳、吊钩等部件有无损坏失灵情况,发现不安全及时向班组长反应联系维修。
5.3、严禁超负荷吊运物件,禁止任何人站在吊运物或下方行走。
5.4、吊运电石锅、电石或其他物件时,要听从地面吊锅者指挥,没有钩牢固不准起吊。
5.5、不准吊运氧气瓶、油、水桶等危险物品在冷却厂房内行走。
5.6、液体电石在锅内冷却时间保持在4小时以上,才能吊出锅外。
5.7、吊运物件运行过程中,要注意其他操作人员和下方设备,离人2米以外处鸣铃互相躲开,防止撞伤,确保人身安全。
5.8、非岗位操作人员,未经班组长同意严禁进岗位操作天车(电气、维修人员除外)。
5.9、要与出炉人员和电石破碎人员协调一致,紧密配合完成吊运任务,不得混级。
5.10、保持天车清洁卫生,交接班清楚。
6、电极筒焊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6.1、严格执行“安全通则”中各项有关规定。
6.2、电、气焊接要严格按照电、气焊安全规程进行。
6.3、焊接前必须开启轴流风机,保持作业场内空气流通、清新。
吊放电机壳应注意吊钩,吊链是否将电极筒吊挂牢固,防止脱钩。
6.4、炉上焊接不得少于两人操作,两人操作时要一人操作、一人在环形加料机。
随身携带CO气体检测报警仪检测电极筒内毒气,预防CO中毒,焊接过程中电石炉巡检工要积极配合。
6.5、不准在环形加料机中使用过长金属工具,严禁焊丝及其他金属物件乱扔,防止引起电极间联电刺火。
6.6、工作场地保持清洁,严防电极糊落入压放平台缝界处,或零部件上。
6.7、电极筒内严防落入杂物,落入杂物必须报告班组长,严禁进入电极筒内。
、
6.8、按照各类安全规程正确使用所属设备。
7、电石破碎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7.1、严格执行“安全通则”中各项有关规定。
7.2、破碎机开车前,首先检查破碎机口腔内有无电石块或其他杂物,如有电石块或杂物不准开动破碎机。
7.3、在破碎过程中严禁铁质物件进入破碎机口腔内。
7.4、、在进行吊运电石坨前要注意检查铁链、吊盘、钢丝绳的牢固性和损坏程度,发现问题及时联系修理或更换,杜绝带病的设备使用,注意人身设备安全。
7.5、用抱钳摔电石时,吊斗内不宜装得太满,以免吊起时斗内电石掉出伤人。
7.6、天车将电石坨或吊斗吊起后,电石坨或吊斗下严禁有人走动,特别是在破碎平台上,绝对不允许在电石坨或吊斗下穿行。
7.7、电石坨或吊装斗吊起到破碎平台就位过程中,破碎工要用铁钩或其他工具去操作,以免挤伤。
7.8、严禁有人进入破碎平台上的破碎槽内操作。
8、电极糊装填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8.1、严格执行“安全通则”中各项有关规定。
8.2、应及时检查电极糊质量,不使用不合格的电极糊,以确保电极烧结质量。
8.3、电极糊住应保持在3.5-4米之间。
8.4、应经常检查吊钩与料斗耳环是否挂钩牢固,防止吊运过程中料斗坠落伤人。
8.5、提升区应设置“防止坠落伤人”安全警示牌,吊运过程中,严禁一切人员任何原因进入提升区。
8.6、应经常检查电葫芦钢丝绳、吊钩、限位器以及行走轨道,发现有故障或失灵,必须及时联系维修或更换。
8.7、严禁在吊钩上站人。
8.8、电葫芦安全防护装置(如限位开关)损坏或不齐全时,应禁止使用。
9、炭材干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9.1执行“安全通则”中各项有关安全规定。
9.2、设备运转前检查各部位零部件的齐全紧固,不得有松动。
9.3、保证风机轴承冷却水通畅无阻,无水的情况下不得启动风机。
9.4、风机运转前必须关闭风门,启动后必须在运转正常的情况下才可打开风门。
9.5、经常检查润滑部位,按润滑要求定质、定量、定点。
定人润滑。
9.6、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依次开动引风机、斗式提升机、烘干筒的出料皮带、烘干转筒、烘干筒的进料皮带机,待润滑良好运转正常无异常音响后方可给原料贮运人员发出上料信号。
9.7、机器运转后巡检人工要巡视检查,监视机器的工作情况,如有异常情况要马上联系控制工,立即停机,待处理好后方可再次启动。
9.8、停机或检修时不得一人进入烘干筒、贮料仓及热风管道内。
必须进入时要报告班组长,然后打开烘干筒出料端的法兰盖,开启引风机待烘干筒、贮料仓及热风管道内CO气体排空停机后,一人在外监护,一人方可进入上述部位,以确保安全。
9.9、检修设备时,要执行工作票制,切断电源,挂上标记。
未经检修人员允许,任何人不得合闸启动设备。
9.10、各运转部位轴承和电机温度不得高于65℃。
10、石灰破碎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0.1、严格执行“安全通则”中各项有关规定。
10.2、经常检查皮带机、破碎机、振动筛和各零部件的齐整、松动情况。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0.3、振动筛轴每班开车前必须按规定要求加注润滑油。
10.4、按破碎流程后面设备先启动的原则依次开车。
10.5、严格执行一般漏火石灰与正常石灰混破,严重漏火石灰倒在坑外冷却后在破碎的原则,以防烧毁运料皮带。
10.6、发现问题及时通过班组长找电工或维修工处理,不等强行使用。
10.7、修理设备时未经人员允许,任何人不得合闸使用。
10.8、非岗位人员未经班长允许不得上岗操作,以免发生意外。
11、皮带运输机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1.1、执行“安全通则”中各项有关安全规定。
11.2、皮带的现场开启按钮只能有巡检工操作。
11.3、开车前检查各部位零部件的齐整及螺栓松动情况,各运转部位不得有障碍物,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1.4、皮带输送物料不得过多,料面不得超过皮带的3/5.
11.5、皮带输送机运转时禁止任何人横跨传送皮带,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11.6、巡检人员每班要进行巡视设备运转情况,检查各辊筒的运转并皮带损伤情况及时报告给班长。
11.7、皮带机不得带负荷启动,因负荷过大而停转时,必须使电机停转并挂牌后方可处理,以确保人身安全。
11.8、检修皮带设备时,必须实行工作票制。
12、振动筛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2.1、执行“安全通则”中各项有关安全规定。
12.2、认真检查各部位零部件的齐整及螺钉、螺母有无松动,运转部位有无障碍物,筛面网孔有无堵塞。
12.3、每班开车前应对筛网张紧的压木木楔进行一次预紧。
12.4、各班检查润滑情况,并按操作规程规定添加润滑油,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12.5、连续工作时轴承们度不超过65℃。
12.6、机器运转时巡检工要巡回检查,若有哟长现象或声响,立即关闭事故开关,处理好后再启动。
12.7、对设备进行检修时,必须实行工作票制,未经检修人员允许任何人不得合闸开车。
13、气烧窑操作工与主控室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
13.1、执行“安全通则”中各项有关安全规定。
13.2、操作人员必须熟知煤气基本常识、急救常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13.3、操作台上不允许放置水杯、杂物,防止损坏电气设备,要保持操作室内干净整洁。
13.4、密切注意竖窑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各岗位人员,并联系维修人员进行处理。
13.5、及时制止非岗位人员操作相关设备。
13.6、司窑工在煤气区域必须携带CO检测仪,每小时巡检一次煤气系统,巡检时必须两人或两人以上进行并且一前一后保持2-3米距离,发现异常及时向主控或班长报告并处理,作业规程中注意煤气回火爆炸。
13.7、当发现现场声光报警仪或便携式煤气报警仪浓度显示>600ppm时,司窑人员立即撤离现场,佩戴呼吸器的人员到现场排除故障。
13.8、在竖窑区域作业,严防高空坠落、落物打击、煤气中毒、火灾及导热油灼伤。
14、石灰石上料工安全操作规程
14.1、执行“安全通则”中各项有关安全规定。
14.2、检查外进石灰石或联系铲车上料时,注意车辆,防止车辆伤害或损坏现场设施,严禁设备运转时跨越、清扫、维护设备。
14.3、下地坑作业时必须事先与主控室联系,等小车放到底部,在控制室操作停止上料系统后,将现场开关全部打到零位后方可作业。
14.4、清扫振动筛时,必须将脚踏板放稳,手动启动料车将碎石卸到收集斗内,然后将料车下降到地坑。
14.5、雨雪天要随时清理筛子和楼梯防滑防冻。
14.6、严密注意,防止落物打击。
15、出灰输送和筛分储运工安全操作规程
15.4、执行“安全通则”中各项有关安全规定。
15.2、作业前认真检查设备,防止设备带病作业。
15.3、严禁在皮带运转时跨越和触动运转部件,防止皮带伤害和机械伤害,清理或检修设备时必须停止主控室停止系统运行,将现场开关打到零位。
15.4、发现设备超负荷运行时立即向班长汇报。
16、外运工安全操作规程
16.1、执行“安全通则”中各项有关安全规定。
16.2、在料仓下工作时要注意高空坠物伤人。
16.3、工作前检查设备安全装置是否完好可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6.4、放灰时与铲车司机联系好,防止事故发生。
16.5、保持工作场地清洁整齐,做好交接班记录,并对口交接。
17、颚式、辊式破碎机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7.1、执行“安全通则”中各项有关安全规定。
17.2、开车前检查设备的零部件齐全与否,有无松动,破碎腔(破碎空间)内有无障碍物,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破碎机空载下开机,发出信号后方可开车。
17.3、破碎机启动运转正常后,再开动给料设备投料,因聊过大和过多突然堵塞破碎腔(辊式机)时必须停机,在适当部位站稳后用铁锹或铁棍处理,严禁用手扒料,防止机械伤人。
17.4、检查润滑点,按操作规程要求,定时、定量、定点添加润滑剂。
17.5、正常运转后巡检工定时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停机修理。
17.6、投料必须均匀,严禁金属或大于规格要求的物料进入破碎腔内。
17.7、操作者头部不准对准进料口,以免物料受挤压后飞溅发生意外。
17.8、维修设备时必须实行工作票制,未经维修人员允许,任何人不得合闸启动设备。
18、机械维修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8.1、执行“安全通则”中各项有关安全规定。
18.2、设备的拆卸、装配必须按照机械设备拆卸、装配规定执行。
18.3、检修机械传动设备,必须办理工作票后,方可检修。
18.4、进行电、气焊操作时必须遵守电、气焊安全操作规程。
18.5、油压设备检修时,必须按油压系统安全规程执行。
18.6、进行起重、搬运时必须按起重搬运安全规程执行。
18.7、进入设备内部或容器内部检修,必须有人监护,必要时要戴防毒面具或口罩。
18.8、设备的开停,必须按设备的操作规程执行。
18.9、集体操作时,要紧密配合,互相关照,统一指挥。
19、电石炉维修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9.1、执行“安全通则”中各项有关安全规定。
19.2、进入电石炉前必须首先检查电石炉水路、油路阀门状态。
19.3、进入电石炉内检修时,必须放好隔热垫板,更换管件时必须有由熟知水路系统的电石炉巡检工适时开关阀门,防止水流入炉坑内发生爆炸及注意热蒸汽烫伤。
19.4、检修把持器设备时,严防水流入炉坑内发生爆炸。
19.5、检修烧穿母线时,须断电后操作。
19.6、变压器上有人工作时,严禁电焊作业。
19.7、任何金属物件,不准在炉内乱放,以免联电。
19.8、电石炉检修完毕后,必须经电石炉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检修工方可离开现场。
19.9、电极系统的绝缘不准减少绝缘材料或代用。
20、石灰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0.1、执行“安全通则”中各项有关安全规定。
20.2、严格执行上石灰量及与焦炭配比的调整。
20.3、经常注意检查本岗位所属设备仪表、仪器的正常运行情况及其使用、轮换、维护保养。
20.4、组织好上料、配料、下灰等岗位的正常运行。
20.5、每小时40分钟后开始记录各种压力,并分析窑气。
五十五分钟记录上、下温度并下灰,整点开始上料。
整齐。
清洁、如实的填写好日报表。
20.6、协助石灰生产各岗位的故障排除。
21、水泵房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1.1、水泵开启前要充水,打开排出阀后,排出口压力表达到正常压力后,投入正常运行。
21.2、停泵时首先要关闭排出阀然后停泵。
21.3、轴承温度不超过35℃,最高温度不超过75℃。
21.4、水泵房运行压力低于正常压力时,应及时向当班班长汇报。
21.5、水泵盘根泄漏严重,各连接部位松动时应及时更换或排除。
21.6、水泵润滑按规定加油。
21.7、泵房保持清洁,非工作人员出入要进行登记。
22、配电运行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22.1、执行“安全通则”中各项有关安全规定。
22.2、掌握必要的电气知识,熟悉配电设备线路和容量、电气设备的类别、特别和使用情况。
22.3、正确监视开关设备、保护装置、控制设置、信号装置的运行情况,发现故障或炉前设备发生事故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特殊情况下营立即断电。
22.4、按规定时间、规定线路和要求虚实配电运行设备,认真做好配电运行记录,要求完整准确。
22.5、严格执行《电气作业操作规程》,及时报告不安全隐患。
23、电气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23.1、认真执行《电业安全操作规程》,严格工作票制度,工作票制度,工作监护制度以及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23.2、具备电工知识及安全用电基本常识及上岗操作资格,熟知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能独立操作、维护。
检修设备。
23.3、在高压设备工作时。
必须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23.4、严禁带负荷拉闸,直接用绝缘棒或传动机构合闸均应佩戴绝缘手套。
雨天室外作业时,操作人员要穿绝缘鞋,雷电时禁止倒闸操作。
变压器停、送电必须两人执行,其中一人监护。
23.5、变压器室、电缆沟、液压站均设烟、火自动监控报警装置。
变压器油位、油色、油质、油温正常,油箱无泄漏,变压器内部无异常响声和放电电弧声。
23.6、瓷瓶、管套、绝缘子清洁无裂纹或放电痕迹,操作机构灵活可靠,电力电容外壳无膨胀、漏油现象,设备上的开关。
保护装置、控制装置、信号装置灵敏可靠。
23.7、所有带电的金属外壳都要根据其外形特点进行安全接地。
23.8、检修电气设备至少有两人现场作业,停电检修时必须悬挂“有人检修,禁止合闸”警示牌。
其他部位根据需要应有固定的安全警示标志及操作标志。
23.9、各种安全用具完好可靠,并有定期的检查记录。
23.10、检查、维修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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