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及消防安装工程施工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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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及消防安装工程施工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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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及消防安装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格式合同编号:
水电及消防安装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
镇远新城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
工程地点:
镇远芽溪新城
发包人:
承包人:
合同签订日期:
年月日
水电及消防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合同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协议书。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镇远新城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
工程地点:
镇远芽溪开发区
工程规模:
16809.60m²
工程内容:
包括强电、弱电、生活给排水、消防给水、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防火卷帘门系统和人防水电、消防安装工程施工、调试、有关验收及工程保修等全部内
容。
2.承包范围
2.1承包方式:
包工未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指消防单项工程验收合格)、包税金。
2.2承包范围按深圳建昌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水电、消防、暖通施工图纸及深圳建昌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人防施工图纸的水电、消防、通风施工图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2.1电气安装工程:
动力按图由低压配电房后的第一个配电箱出线端计起,包含第一个动力配电箱的安装,包含全部桥架与线槽(电房和发电房除外)。
不含高低压配电房及配电房后第一次进线电缆工程。
地下室照明按图计算到位。
楼梯公共区域照明配管、配线及灯具均按图计算到位。
不含电梯井道照明、插座的电源线、线管、接线盒、灯具、开关等【由电梯公司施工】。
户内照明由电表箱出线端计起至户内开关箱处含户内开关箱。
不含户内照明部分,不含高低压配电房及配电房后第一次进线电缆工程,不含电表箱的安装。
弱电线槽、线管预埋按图计算到位,户内计算至户内弱电箱处含弱电箱。
不含户内弱电部分,不含线缆、设备安装。
设备控制箱至设备的电缆、电线及配管已计算。
2.2.2给排水安装工程
室内加压供水生活给水管道从地下室泵房处接至各用户户内截止阀处【户内400mm】,不含水表组处的水表及水表前后阀门安装。
室内市政供水生活给水管道从室外住户水表后截止阀处计至各用户户内截止阀处【户内400mm】,不含水表组处的水表及水表前后阀门安装。
全部排水管安装至出户第一个检查井【不含室外检查井的安装】,室内排水立管全部安装到位,各卫生间预留接口,首层独立外排卫生间、厨房预留出结构板面300mm接驳支管;走道、露台、阳台、天面、公共部分的地漏以及公共卫生间二次排水地漏施工到位,所有雨水管和空调冷凝管(含空调冷凝管排水地漏)计算到位。
地下室给水管由地下室水泵房处计起。
不含水泵房进水管,不含车库冲洗管道。
2.2.3消防安装工程:
消防水、消防电、气体灭火、防火卷帘门、防排烟按图计算到位。
不包含商铺卫生间的排风室外消防循环管网由市政管网接驳口处的水表组后计起。
不含水表组【流量计、阀门】及水表井室的安装。
2.2.4人防部分
2.2.4.1电气
动力按图由低压配电房后第一个配电箱出线端计起,包含第一个动力配电箱的安装。
不含高低压配电房及配电房后第一次进线电缆工程。
图纸注明战时安装、临战安装不包含在此次项目中。
照明按图计算到位。
所有的套管计算到位。
2.2.4.2给排水
地下室给水管由地下室水泵房处计起,不含水泵房进水管。
排水管按图纸计算室外检查井处,不含井室的安装。
图纸注明战时安装、临战安装不包含在此次项目中。
所有的套管计算到位。
2.2.4.3消防
地下室消防水、消防电、气体灭火按图计算到位。
图纸注明战时安装、临战安装不包含在此次项目中。
平时安装的工程量计算到位。
所有的套管计算到位。
2.2.4.4防排烟系统
战时防排烟系统以及配套的预埋套管不在本次项目中。
平时防排烟系统以及配套的预埋套管按图计算。
3.承包方式
3.1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包括消防单项工程验收合格)、包税金。
3.2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以任何方式将本工程转包或分包给任何第三方,必须以直属施工队伍参加施工,不得分包,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4.工程工期
4.1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土建进度,至土建外架拆除后两个月内完成。
4.2如有以下因素造成工期延误的,由甲方及监理签字确认工期顺延。
4.2.1甲方对原设计有重大变更而增加工程量或施工难度的。
4.2.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累计超过8小时的
4.2.3不可抗力
5.工程质量
5.1本工程执行技术标准及规范: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92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版)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
说明:
以上规范、标准如有最新颁布版本,则以最新版本为准。
其他未在本合同中明确的国家现行规范、标准亦对本合同所涉及产品具有约束作用。
5.2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5.2.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水电、消防、暖通施工图纸及设计说明文件组织施工,施工步骤及施工方法按招投标标书内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工程质量须符合甲方、设计单位和相关建设主管部门要求。
5.2.2水电安装工程应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现行施工规范、规程及安全操作规程及按桥架标准及其施工规范施工,并确保能验收合格。
消防安装工程各系统设置应满足消防规范、消防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并确保能通过消防验收,取得消防工程验收合格证。
5.3如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上述质量要求,必须按要求进行整改或返工,若在甲方要求时间内不进行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质量要求的,甲方可对乙方处以500-2000元违约金,并按整改所需费用的双倍委托其它单位整改。
若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其它损失,由乙方承担经济赔偿。
6.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资料
6.1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整理完整的案资料(含工程竣工图纸)一式四套,提供给甲方,并发出竣工通知书。
乙方编制的竣工资料,应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和甲方有关整理工程档案的要求,并保证通过档案馆及相关部门的验收。
6.2乙方发出竣工通知书10天内,甲方需与乙方会同有关主管部门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甲方管理。
竣工日期以取得验收合格证书的日期为准。
6.3隐蔽工程验收: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
经甲方及监理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并取得《隐蔽工程验收确认书》后,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否则每次甲方向乙方处以1000-5000元罚款,且乙方需按本合同约定的要求整改,直至甲方确认该部分工程合格为止。
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
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7.合同价款
7.1本合同价为人民币元(大写)
¥元(小写)
7.2本合同价款已包含乙方自身完成本工程从施工准备到竣工验收及保修期间所
发生的一切费用。
7.3合同价款说明:
7.3.1总承包配合服务费不计取。
7.3.2乙方作出的报价是根据招标文件、工程施工设计图纸、现场实际条件、施工组织设计以及从相关政府部门获取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及数据等进行报价。
报价中已考虑材料、人工、机械、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费、利润、施工与生活水电费、各项措施费、税金、材料检验费、政府部门的政策收费,工程调试、验收等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全部费用。
合同签订后,施工期内综合单价不因工地周围环境、交通道路、现场条件、市场价格波动及政策性价格调整等因素而增减。
本工程综合单价在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
7.3.3乙方需对工程量清单中开列工程项目内容与工程量核对,对于已经复核,双方确认的工程量,在合同签订后,任何错误或遗漏皆被视作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由乙方负责。
乙方在工程量清单中未补充的项目又是实现承包范围内工程功能所必须的工作内容,甲方认为已经包含在列出的投标报价中,乙方未填报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视为完成该工程项目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其它项目的综合单价中,在实施后,甲方将不予另行支付。
7.3.4按国家及工程所在地政府规定由乙方缴纳的各项费用,以及执行和完成本工程需要的所有附带工作及费用均已包含在报价中,由乙方自行负责,不论其是否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有所说明。
8.工程变更(签证)
8.1所有变更(签证)项目,按如下方法计算综合单价:
8.1.1施工图预算中已有的项目,综合单价按原预算套取;
8.1.2施工图预算中有相近似的项目,按相近似项目的综合单价计取;
8.1.3施工图预算中没有的项目,按双方协商的综合单价计取。
8.2只有变更、签证才产生工程量的调整,增减量是在原清单工程量上全部扣除后
重新计算。
8.3签证必须按甲方提供表格要求填写完整,内容齐全、字迹清晰,不能有涂改现象,签证原件必须有四份,提供给甲方存档三份。
8.4现场签证:
变更内容完成后,乙方应在七日内上报签证单,签证单后必须要附甲方签发的《工程变更指令》或《工程管理指令》或乙方上报并经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工程联系单》,否则甲方不予确认该份签证。
8.5签证内容发生后七日内未上报审批的无效。
8.6乙方必须当月上报经甲方审批盖章后的有效签证。
8.7减量的签证未上报,可在节点或竣工结算时一并扣除,并对乙方处以审定金额
2%的罚款。
8.8凡未经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变更(签证),结算时甲方不予认可,经甲方法定代表人审批盖章的变更(签证)为结算依据。
9.合同价款支付
9.1预付款:
本工程无预付款;
9.2工程款支付:
9.2.1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支付额度=当月完成工程量相应造价×70%。
施工中发现不合格项目时,乙方应及时进行整改,同时把整改措施以书面形式报甲方存档备查。
不合格项目整改工作应在当月申请进度款之前完成,并请甲方复查通过,否则相应工程款顺延至下月拨付。
不合格项目不计入当月完成工作总量内,即不能申报支付进度款。
9.2.2乙方应于每月20日将工程进度报表报及监理代表,监理在3个工作日内批复,发包方于本月28日前完成工程费用审核,并根据合同的各项扣款确定应支付的工程进度款,保证在次月第一次集中付款日付款。
9.2.3工程进展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签证等增减调整费用,乙方按月编制,经甲方审核后的设计变更及签证费用累计超过10万元(包括10万元)时,在当月进度款中支付,每项技术变更或签证的付款数为审核价的70%,余下30%在工程结算款清算时支付。
9.2.4工程完工后,经甲方及监理确认后15天内,支付至已完工程价款的80%。
9.2.5工程通过消防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在二个月内办理结算,结算完成后15天内支付至结算总价款的95%。
9.2.6余下结算总价的5%在二年保修期满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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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水电 消防 安装 工程施工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