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贸系统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自查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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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贸系统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自查报告
经贸系统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自查报告
全面启动火电、水泥脱硫脱硝改造工程,开展造纸行业达标和工业企业污水深度处理、回用工程,加快推进城镇污水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推进畜禽养殖规模化发展,强化农业污染源减排。
下面是经贸系统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自查报告,欢迎阅读参考。
经贸系统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自查报告 根据《遵减排办﹝20PC﹞1号》和《余庆县“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要求,为确保全面完成“十二五”期间我县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通过采取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严格计划、综合治理等措施,减排工作稳步推进,成效明显。
现将我县“十二五”期间减排工作自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十二五”期间市环保局下达给我县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是:
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万吨,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控制在万吨。
“十二五”期间,我县按照“政府主导、企业肢体、全社会产于”的原则,通过目标分解。
考核自查、监督执法等措施,全县减排工作形成了横到边、纵到底的减排工作新格局。
二、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减排目标任务。
完善充实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新核定减排办编织3人。
根据市政府与县政府签订《余庆县“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县政府与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及时及时细化、分解,下达了减排任务,并把减排工作纳入了环保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严格执行环保工作“一票否决”制。
2、加强工程落实,扎实推进减排工作。
为完成COD减排任务,我县认真组织实施了龙溪、敖溪污水处理厂建设。
污水处理厂的投入运行将确保我县完成COD的削减任务。
为了降低SO2排放量,我县全面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加快产业将结构调整,积极开展淘汰落后产能,防止淘汰落后产能企业死灰复燃。
同时,加快农村沼气池建设,推广沼气使用。
3、建立减排台帐,强化跟踪管理。
结合实际,及时制订辖区总量减排项目监察制度,以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排污许可制度为主要内容,认真履行总量控制监督管理职能,建立新、扩、改建项目和污染源限期治理项目削减量台帐,依法查处违反总量控制的环境违法行为,确保总量控制计划、措施落到实处。
4、加强动态监测,严格控制总量排放。
与市环保局上下联动,加强监测监控,全面掌握污染源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及时调度调整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指标,建立污染源动态数据库,科学合理分配排污总量,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县城污水处理厂已经安装了在线监控装置,正在积极申请与管理部门联网。
5、强化排污费征收,认真落实各项减排的政策。
认真贯彻《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全面落实相关政策。
一是落实国家污水收费政策,逐步提高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已经全面开征了污水处理费。
二是进一步落实国家排污收费政策,逐步提高二氧化硫和污水排污费;加强排污费征收管理,杜绝“协议收费”和“定额收费”。
三是加强环保部门与金融部门的环境信息相互沟通,限制污染严重企业贷款。
三、工作完成情况
(一)着力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
余庆县城污水处理厂于20PC年12月份建成投入运行,处理工艺为A2O工艺。
20PC年1-4月份污水日均处理量吨,电耗平均47347度/月,污泥产量平均吨/月。
龙溪镇污水处理厂于20PC年6月份建成投入运行,处理工艺为倒置A2O工艺。
20PC年1-4月份污水日均处理量吨,电耗平均7197度/月,污泥产量0吨/月。
敖溪污水处理厂完成污水管道4000米、2个污水处理池基础、污水处理厂管理房、机房平场及进场道路灯建设,共计完成总投资1024万元。
(二)着力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我县80%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修建了沼气池,沼渣全部返田利用,配套建设固体废物和废水贮存处理设施,实施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
(三)着力推进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治理。
我县工业企业位置集中在龙溪工业园区和县城经济开发区两个工业园区,两个工业园区企业涉及行业主要是农产品加工,主要产污是废水排放处理,废水在工业企业初步处理一次后,通过城市污水网管输送到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四)着力推进清洁生产,淘汰落后产能,推进结构减排。
淘汰落后产能企业情况:
根据《贵州省20PC年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和遵义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有关要求以及十二五总量减排任务,于20PC年5月底对我县的落产能企业(余庆县东立水泥有限公司)关停,7月拆除一窑一磨,8月24日经省、市有关单位对企业淘汰落后能为验收。
我县餐饮行业燃煤全部改用电和天然气;部分工业企业锅炉燃煤替代为用电;十二五期间我县修建1850m3沼气池,修建沼气池11处,总投资361万元,其中省补258万元,业主自筹103万元。
(六)着力推进第三方运营模式。
我县重点在线监控企业只有一家余庆县污水处理厂,在线设施第三方运营正常运行,由武汉巨正公司运营,运行费用由县财政拨付。
四、存在的问题
(一)减排工作能力建设滞后。
减排机构自身能力建设相对滞后,监测监控技术、装备落后。
同时,减排制度、措施还不健全,减排指标和考核机制不尽完善,执法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
(二)辖区内污染物减排空间小。
我县主要通过工程减排及结构调整减排措施削减主要污染物。
目前在辖区内工业产业化未形成、企业数量比较少的情况下,已无结构调整空间,未来通过工业企业结构调整措施削减主要污染物减排量来支撑我县减排工作难度较大。
(二)污水处理厂建设需要解决的问题还比较多。
虽然污水处理厂削减工作已取得一定成效,但由于配套管网不完善,污水收集率低,进水浓度低,减排效益不能充分发挥。
(三)环保系统缺乏专业技术人才,能力建设,装备建设、队伍建设不能同频共振,致使环保工作难度很大,局面难以打开。
五、下步打算
(一)强化宣传。
进一步加大新闻媒体对节能减排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及时报道县委、县政府在节能减排工作上的新思路、新理念、新举措以及实施节能减排措施对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的积极影响,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覆盖面广,公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大的特点,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关心、关注节能减排,热心、积极参与节能减排,为节能减排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
(二)加强协调。
建立完善减排工作部门联席会议长效机制。
定期召开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部门联系会,总结污染减排阶段性工作,通报减排项目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三)强化监管。
进一步加强减排项目的监管力度,要求减排项目实施单位必须注重“三个到位”即减排措施到位、减排资金到位、减排管理到位,“三个确保”即确保减排项目按计划实施、确保建成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关闭企业不反弹。
(四)严把准入。
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
项目审批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根据我县环境总量指标,严格控制建设项目污染物新增排放量,改、扩建项目的污染物增量应在原有项目中消化。
对未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且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同意的规划和建设项目,或不符合产业政策、没有可靠污染治理设施和造成生态环境不可逆破坏以及布局不合理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
加强建设项目中后期的管理力度,强化验收环节管理,继续做好重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环境监管。
经贸系统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自查报告 按照贵厅《关于配合做好20PC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核算工作的函》要求,我们对全市总量减排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自查总结,报告如下。
一、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今年省政府下达我市的年度减排目标是:
COD净削减%,氨氮净削减%,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保持去年的排放量不增长(削减率0%)。
根据环保部《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核算办法》测算,今年我市COD削减%、氨氮削减%、二氧化物流和氮氧化物分别削减%和%,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市的年度减排目标任务。
纳入国家、省政府目标责任书的9个重点减排项目全面完成。
二、总量减排持续推进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一是健全机制,落实责任。
成立了市委常委王光彩任组长的总量减排工作领导小组,1月13日,市政府与各区县政府和市级8个部门签订《“十二五”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把减排目标完成情况作为考核区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重要内容,形成了各部门协调联动的减排工作机制,建立了“纵到底、横到边”的减排工作责任体系。
二是细化目标,明确任务。
市政府制发了《眉山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将四项污染物减排列为各区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层层分解落实。
三是强化监管督办,实施调控预警。
制发了《眉山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预警调控方案》,由市节能减排办公室牵头对全市重点减排项目进行现场督察,每半年对区县和市级相关部门年度目标任务完成进度予以通报,对存在问题的区县政府和相关部门下发限期整改通知,有效提升了重点减排项目运行管理水平,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了总量减排的高压态势和良好氛围。
四是严格考核,逗硬奖惩。
对未完成减排目标任务的区县,暂停审批新增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对区县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二)强力推进,措施得力。
1、强化源头管理,严格控制污染物新增量。
将污染减排作为改善民生和调整结构的重要抓手,坚持把污染排放总量作为建设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对不能提供可核查总量指标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准环评文件,着力遏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加快淘汰重点行业落后产能,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结构转变。
对造纸等重点行业实行严格的总量控制,“十二五”期间全市不再新建造纸企业。
2、狠抓工程治理,推进城镇、工业、农村污染治理。
一是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
将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及配套管网建设作为“民生工程”实施。
全市通过验收县城镇污水处理厂3个,削减COD770吨、氨氮72吨。
二是深化工业污染治理。
对制浆造纸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污染排放由“末端治理”向“全程控制”转变,严把时限关、资质关、质量关、验收关。
今年我市6户列入省政府挂牌限期治理的企业,全部提前完成治理任务。
大力推进烟气脱硝设施建设和水泥行业脱硝工程建设。
仁寿县建宝水泥厂尾气脱硝工程11月底全面完成。
全市工程治理共削减COD1453吨、氨氮79吨、二氧化硫195吨、氮氧化物1129吨。
三是拓展畜禽养殖和机动车污染减排。
今年全市开展了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以旧换新”淘汰“黄标车”试点工作。
共治理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47户,削减COD4700吨、氨氮420吨;淘汰机动车6803辆,转出5633辆,削减氮氧化物1063吨。
(三)强力推进结构减排,促进经济结构转变。
我市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对已经关闭的36户造纸、水泥、酿酒及鬃毛加工企业严格监管,确保不死灰复燃,削减COD5600吨、氨氮吨、二氧化硫1900吨、氮氧化物486吨。
。
(四)大力推进管理减排,不断提高监管水平。
开展“环境监察执法效能提升年”和“环境监测质量年”活动,升级改造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对国控、省控重点企业安装自动在线监测,对2万吨以上的污水处理厂完善中控系统,实现了重点减排项目的全天候监控,保障了污染治理设施的稳定运行,有效提升了减排设施运行效率,减少了污染排放。
(五)完善减排“三大”体系建设。
一是完善统计体系。
加强统计质量控制,推进统计能力建设,切实做到了环境统计数据与污染源普查数据以及总量核查核算数据一致性。
二是健全监测体系。
对全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进行定期巡检和维护保养,现场端自动监控设备安装率100%,验收率100%,比对考核率%。
三是强化考核体系。
对不能完成总量减排目标任务的区县和部门实行“一票否决”,对重点排污企业监督性监测向社会进行公示。
三、总量减排成效显著
一是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明显下降,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从流域水质看,岷江出境断面(青神罗波渡)COD和氨氮年均浓度比去年分别下降%和%;球溪河出境断面COD年均浓度比去年下降%,氨氮年均浓度与上年持平。
全市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其中,中心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黑龙潭龙庙监控断面COD年均浓度比上年下降17%,氨氮年均浓度与上年持平,四新村监控断面COD和氨氮年均浓度比上年分别下降%和%。
从大气质量看,全市今年环境大气质量达到和优于Ⅱ级的达标率达到%,比上年上升个百分点。
二是高污染高耗能行业产品产量有所下降,总量减排倒逼经济结构转型初见成效。
20PC年1—11月,我市水泥熟料产品产量较20PC年下降%,热电联产火电发电量较20PC年下降%,纺织印染产量与20PC年持平,造纸产量较20PC年增长%,增速明显回落。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20PC年,我市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刻把握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以污染物总量减排为抓手,强化三大减排措施,向结构减排要空间,向工程减排要潜力,向管理减排要效益,确保完成全市总量减排目标任务,腾出环境容量空间,为眉山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环保支撑。
(一)严格控制污染物新增排放量。
继续坚持把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作为新建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把好总量指标审批核准关口。
凡未完成年度减排目标任务的区县和行业,一律停止审批新增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
(二)进一步加大结构减排力度。
20PC年我市要进一步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
一是关停造纸行业只有简单化学沉淀处理设施或治理设施规模无法匹配生产能力的纸厂。
二是关停淘汰落后水泥熟料产能。
三是加快淘汰不达标机动车和XX年以前注册的运营黄标车。
四是加大督查力度,防止已淘汰的企业(生产线)死灰复燃。
(三)全面推进工程治理减排。
全面启动火电、水泥脱硫脱硝改造工程,开展造纸行业达标和工业企业污水深度处理、回用工程,加快推进城镇污水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推进畜禽养殖规模化发展,强化农业污染源减排。
(四)规范排污许可证发放。
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管理,建立排污总量核定制度,完善排污许可证颁发管理程序。
对排污企业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定量化管理,对区县核发排污许可证实施总量控制。
经贸系统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自查报告 20PC年是“十二五”总量减排工作的关键之年,按照“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的要求,20PC年上半年我市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为载体,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的,切实加强对总量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减排责任,不断强化减排措施,扎实有效开展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
现将我市20PC年上半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报告如下。
一、20PC年度总量减排目标任务
(一)20PC年目标任务
20PC年我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任务:
二氧化硫削减%,氮氧化物削减%(机动车氮氧化物削减%),化学需氧量削减%(农业化学需氧量削减%、工业+生活+集中式化学需氧量削减%)、氨氮削减%(农业氨氮削减%、工业+生活+集中式氨氮削减%)。
(二)上半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0PC年上半年我市共上报了气总量减排项目8个,上报二氧化硫削减量24965吨/年、氮氧化物削减量557吨/年,上报水总量减排项目3个,上报化学需氧量削减量558吨/年、氨氮削减量53吨/年。
列入目标责任书中要求20PC年完成的小沙坝污水处理厂、平地镇污水处理厂、红格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已建成投运;马坎污水处理厂、盐边县渔门镇污水处理厂、丙谷镇污水处理厂处于建设阶段;撒莲镇污水处理厂项目拟用湾丘彝族乡污水处理厂替代,替代项目已经建成,我市已向省政府提出项目替代请示。
(三)环境质量稳中趋好
通过深入推进总量减排和污染治理,促进了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截止20PC年6月30日,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中二氧化硫浓度年均值为/Nm3,较20PC年同期平均浓度/Nm3下降了%,较20PC年全年mg/Nm3下降了%,较20PC年全年mg/Nm3下降了%;1-6月5个国、省控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100%,3个饮用水源地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100%。
二、工作措施
(一)为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给我市的20PC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我市高度重视,制定并印发了《攀枝花市20PC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实施方案》,将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市级各有关部门,确定了20PC年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重点工程减排项目、机动车污染防治项目和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整治项目,落实了责任部门及完成时限,确保完成全年总量减排任务。
(二)为推动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加大督查和现场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一是对全市钢铁、球团、水泥生产企业运行管理和台账规范情况开展了检查,对脱硫脱硝设施中控系统建设不完善和运行管理台账不规范的企业下达了督办通知,并在整改时限到期后对整改情况再次进行检查;二是按照四川省“环保执法检查年”要求开展了我市“环保执法检查年活动”总量减排暨机动车污染防治专项检查;三是对省、市目标责任书项目完成情况和进展情况进行梳理,对需要调整的项目协调落实替代项目并向上级请示报告,对进度缓慢可能影响年度目标任务的项目下达了督办函。
(三)全面落实重点减排项目整改措施。
一是要求所有球团企业对脱硫系统进行整改完善、安装进口在线监测设施和中控系统,并将在线监测移交环保部门管理,确保脱硫设施规范、稳定运行,充分发挥脱硫效率。
二是加大攀钢烧结脱硫系统整改力度,6号、新1号烧结机脱硫装置改造均于20PC年8月20日开工建设,6号烧结机已于20PC年底完工,新1号烧结机已于20PC年3月完工,目前脱硫系统正常稳定运行。
三是加快马坎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步伐,确保20PC年10月建成投运。
四是加快清香坪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目前一期工程已完工,二期工程正在确定方案。
(四)积极推进机动车污染减排和农业源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市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意见》,市环保局发布了《关于对在用机动车实施首次核发环保标志的公告》。
二是进一步加强和公安交通部门沟通协调,加大环保标志发放力度,截止20PC年6月全市共核发环保标志6460张。
三是加快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建设,两条临时检测线已于6月15日建成,整体工程正按设计全面推进,计划11月底全面建成。
四是加大机动车淘汰力度,确保完成20PC年淘汰任务。
五是全面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业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对我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和养殖小区进行全面整治,20PC年对12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进行治理并作为减排项目上报。
(五)进一步加强总量减排“三大体系”建设。
一是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的通知》(攀环发〔20PC〕40号),明确了工作目标,落实了部门责任,建立健全监测、监察、信息、总量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和相关制度,强化污染源监控系统运行及数据有效性审核,加强工作信息交流,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
二是严格实行减排项目月报、季报制度,加强减排项目现场核查力度,强化督促整改落实,确保了减排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减排监察系数达到要求,促进企业环保设施稳定达标运行,确保已实施减排项目发挥效益。
三是按季开展减排项目监督性监测工作,对火电企业、烧结、城市污水处理厂自动在线监测系统定期进行比对监测,确保减排监测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
四是完善档案,规范减排支撑材料,建立层层审核、逐级上报制度,确保支撑材料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三、重点减排项目完成情况
(一)大气减排项目
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钒有限公司炼铁厂。
攀钢集团针对烧结脱硫系统存在的问题,分别对6号、新1号烧结脱硫设施进行了整改。
6号烧结机烧结烟气石灰石-石膏法脱硫系统20PC年12月投入正式运行,20PC年上半年综合脱硫效率为%,预计二氧化硫削减量3762吨;新1号烧结机烧结烟气石灰石-石膏法脱硫系统20PC年3月投入正式运行,20PC年上半年综合脱硫效率为%,预计二氧化硫削减量8619吨。
球团企业。
全市8家在运行球团企业都建设了烟气脱硫设施和出口在线监测系统,并按要求安装了脱硫进口在线监测系统。
按照总量核查和钢铁行业电子台账管理的要求,20PC年5月市环保局下达了全市球团行业完善脱硫设施中控系统、规范运行管理台账的督办通知,目前中控系统均已建成。
半年核查上报两家球团企业总量减排项目:
攀枝花钢企米易白马球团有限公司球团烟气脱硫项目20PC年8月通过验收,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20PC年上半年综合脱硫效率为87%,预计二氧化硫削减量3509吨;攀枝花市广川冶金有限公司竖炉烟气脱硫项目20PC年8月通过验收,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20PC年上半年综合脱硫效率为79%,预计二氧化硫削减量724吨。
燃煤电厂。
攀枝花三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锅炉烟气脱硫石灰石自动投加系统改造20PC年7月通过验收,20PC年作为电力工程减排项目上报,作为结转项目,20PC年上半年综合脱硫效率为80%,预计二氧化硫削减量3159吨。
四川川煤华荣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矸石发电厂锅炉烟气脱硫石灰石自动投加系统改造20PC年9月通过验收,20PC年上半年综合脱硫效率为90%,预计二氧化硫削减量5192吨。
水泥生产企业。
攀枝花钢城集团瑞丰水泥有限公司和攀枝花钢城集团瑞达水泥有限公司烟气脱硝设施和在线监测系统20PC年建成投运。
20PC年5月市环保局下达了全市水泥生产企业完善脱硝设施中控系统、规范运行管理台账的督办通知,目前2家水泥厂已完成中控系统建设。
2家水泥厂作为20PC年结转项目,20PC年上半年综合脱硝效率分别为70%、56%,预计氮氧化物削减量分别为267吨、290吨。
(二)水减排项目
小沙坝污水处理厂。
建设规模为日处理污水万吨,20PC年总量减排核定日处理水量万吨。
20PC年攀枝花市开展金沙江南岸渡口桥至密地桥之间排污口整治工程,滨江大道6号桥排污口-提升泵竣工投入使用,20PC年进入小沙坝污水处理厂的水量和水质浓度均有较大幅度的提升,处理水量达到万吨/日,预计新增化学需氧量削减量400吨、氨氮削减量36吨。
仁和污水处理厂。
建设规模为日处理污水万吨,20PC年年底至20PC年12月仁和区政府实施仁和污水处理厂截污管网配套工程,建成和改造截污管网7047米,对五十一片区、四十九片区和仁和镇片区部分生活污水进行了收集处理,工程完成后进入污水处理厂污水水质浓度有较大幅度的提高,20PC年上半年预计新增化学需氧量削减量150吨、氨氮削减量9吨。
仁和区平地镇污水厂。
位于仁和区平地镇,建设规模为日处理污水万吨,采用厌氧+好氧+人工生物湿地处理工艺,20PC年1月投入运行使用。
预计新增化学需氧量削减量8吨、氨氮削减量2吨。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加强管理,确保减排效益。
加强对已建污水处理设施和烟气脱硫脱硝设施的运行管理,加强对在线监测及中控系统的运行管理,确保已建成减排设施稳定运行率、处理效率达到要求,充分发挥减排效益。
(二)加强监督,提高预警能力。
定期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脱硫、脱硝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对其他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总量减排工程实施进度和治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督查。
按照“落实责任、明确时限、倒排工期、按期完成”的要求,对年度重点减排工程项目逐一跟踪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预警通报,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要求。
(三)加强考核,确保责任落实。
根据分解确定的各县(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任务,按《四川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严格考核,对不按要求治污减排和违法排污的企业依法处罚,并在安排环保补助资金、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方面实行“一票否决”。
(四)加强协调,合力推动减排。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是一项系统工程,为确保全市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加强沟通协调,建立联动机制,共同推动污水处理厂建设维护、配套管网建设完善,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机动车环保标识发放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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