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合同法律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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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新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第三节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
四、试用期(★★★)(不定项选择题)
1.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双方能够约定,也能够不约定。
2.试用期期限的强制性规定
(1)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2)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
(3)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
(4)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解释】1年以上包括1年,不满3年不包括3年,不得超过1个月是指小于等于1个月。
3.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判断题)
(1)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不论是用人单位解除还是劳动者解除,用人单位再次招用该劳动者时,不得再约定试用期。
(2)试用期结束后,不论是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还是劳动合同续订,用人单位不得再约定试用期。
(3)劳动合同续订或者劳动合同终止后一段时间又招用劳动者的,对该劳动者,用人单位不得再约定试用期。
【解释】将试用期的次数限制为一次,以防止部分用人单位利用劳动合同变更、续订或者再次招用的机会,多次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试用期的工资是能够打折的)。
4.试用期应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解释】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试用期同样属于劳动关系的存续期间,因此,用人单位应当为试用期内的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5.试用期工资的强制性规定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6.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7.试用期内劳动合同的解除
(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①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③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劳动者同时与其它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⑤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⑥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⑦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⑧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例题·多选题】1月1日,张某与甲公司签订了1年期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了试用期,并约定试用期满后工资为1200元;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1000元。
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
B.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960元
C.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1000元
D.试用期不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答案】AC
【解析】
(1)选项A:
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
(2)选项BC: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3)选项D: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五、服务期(★★★)
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能够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对已经履行部分服务期限的,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解释】
(1)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对劳动者培训出资,则无权要求劳动者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即使用人单位单方面声称已出资,但不能提供相应支付凭证的,因其缺乏证据,也不能要求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
【案例】甲公司为员工张某支付培训费10000元(甲公司能提供相关证据),约定服务期为5年。
3年后,张某违反服务期约定,应支付违约金4000元。
2.服务期一般长于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可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解释】服务归服务,工资应照涨不误。
4.服务期内劳动合同的解除
(1)劳动者的过错
如果劳动者因下列违纪等重大过错行为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仍有权要求其支付违约金:
①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②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③劳动者同时与其它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④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⑤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用人单位的过错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下述情形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②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③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④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⑤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⑥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⑦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能够解除劳动合同的其它情形。
【解释】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项。
六、保守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不定项选择题)
1.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能够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补偿金的数额由双方约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2.用人单位如果要求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条款,就必须给予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否则该条款无效(劳动者无需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3.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2年。
七、停工留薪期(★)
1.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
2.职工在停工留薪期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用人单位依法终止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除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外,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八、医疗期(★★★)(不定项选择题)
1.医疗期,是指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但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
2.医疗期期间
(1)实际工作年限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以下的为9个月;以上以下的为12个月;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解释】
(1)在确定年休假的天数时,依据的是劳动者自参加工作以来的累计工作年限,与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无关;
(2)在确定医疗期的期间时,先看劳动者的累计工作年限,再看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3.医疗期的计算方法
(1)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2)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3)9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4)12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5)18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6)24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解释1】
(1)病休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包括在内;
(2)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解释2】医疗期的计算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
例如,职工王某应享受3个月的医疗期,如果王某自4月1日起第一次病休,就要看4月1日至9月30日共6个月的期限内王某累计病休的时间是否达到了3个月:
(1)如果王某自4月1日起一直卧床不起,至6月30日,医疗期满;
(2)如果王某断断续续,至9月11日累计病休时间满3个月,则医疗期满。
表2-3医疗期期间
实际工作年限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
医疗期
医疗期的计算方法
(一定期限内累计病休时间)
以下
5年以下
3个月
6个月
5年以上
6个月
12个月
以上
5年以下
6个月
5年以上以下
9个月
15个月
以上以下
12个月
18个月
以上20年以下
18个月
24个月
20年以上
24个月
30个月
4.医疗期内的待遇
(1)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能够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最低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相关链接】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2)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如医疗期内遇合同期满,则合同必须续延至医疗期满,职工在此期间依然享受医疗期内待遇。
(3)对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者,或者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其支付经济补偿。
【相关链接1】自1月1日起,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除外。
【相关链接2】职工在停工留薪期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用人单位依法终止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除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外,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解释】
(1)劳动者因”工伤或者患职业病”,用人单位应该负责到底;
(2)劳动者”患非职业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用人单位只需做到仁至义尽,在法定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工资能够打折,甚至能够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医疗期满,如劳动者尚未痊愈,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时,用人单位能够依法解除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考生应清楚的是,该经济补偿并非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患病或者负伤”的补偿,而是劳动者辛辛苦苦在该单位奋斗了8年,但自己不幸”患病或者负伤”,被用人单位”抛弃”,用人单位应当对其前8年的汗水进行经济补偿。
【例题·多选题】张某自大学毕业后,实际工作年限为,在甲公司的工作年限为3年。
4月1日,张某因患病开始在家中休息。
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张某享有的医疗期期间为6个月
B.自4月1日至3月31日,如果张某累计病休6个月,则医疗期满
C.在计算张某的累计病休时间时,病休期间的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不包括在内
D.医疗期内遇合同期满,则合同必须续延至医疗期满,张某在此期间依然享受医疗期内待遇
【答案】ABD
【解析】
(1)选项A:
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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