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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库电气安全跟防毒
油库电气安全
第一章石油库供电
第一节石油库供配电系统
一、电力系统简介
电力系统组成:
1.发电厂2.变电所与配电所3.电力线路(也称输电线路)4.电能用户(又称电力负荷)
变电所:
接受电能、变换电压和分配电能的场所。
根据任务的不同,可以分为升压变电所和降压变电所两大类。
配电所:
单纯用来接受和分配电能而不改变电压的场。
电力线路:
输送电能的通道。
通常,把发电厂生产的电能直接分配给用户,或由降压变电所分配给用户的10kV及以下的电力线路称为配电线路;把电压在35kV及以上的高压电力线路称为送电线路(输电线路)。
综上所述,为了提高供电的安全连续性,保证用户供电不中断,经济合理使用电能,把各种类型发电厂的发电机、变电所的变压器以及输电线、配电设备和用电设备联系起来组成统一的整体,称为电力系统。
从发电厂到用户的送电过程示意图
(二)电力负荷的分类
根据用电设备在生产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的不同,以及供电中断对人身和设备安全的影响,电能用户分为三个等级:
一级负荷;二级负荷;三级负荷
一级负荷是指中断供电后将造成人身伤亡,或造成重大设备损坏,或破坏复杂工艺使生产长期不能恢复,或破坏重要交通、通讯枢纽,等,造成政治、经济重大损失的电能用户。
二级负荷是指中断供电后将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破坏生产设备,产量大幅下降,以及影响交通、通讯设施正常工作的电能用户。
不属于一级、二级负荷的一般电力负荷为三级负荷。
在民用建筑中,一般把重要的医院、大型商场、体育馆、影剧院、重要的宾馆、电视中心列为一级负荷,大多数民用建筑属于三级负荷。
石油库供电等级一般按下列原则进行分级:
1)油库输油作业的供电负荷等级应为三级,不能中断输油作业的油库供电负荷等级应为二级。
一、二、三级油库应设置供信息系统使用的应急电源。
2)小型石油库的供电负荷等级应为三级。
3)加油站的供电负荷等级应为三级。
石油库的供电宜采用外接电源。
当采用外接电源确有困难或不经济时,可采用自备电源。
一、二、三级石油库的消防泵站应设置事故照明电源,事故照明电源可采用蓄电池,其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
(三)中小型用户供电系统
小型民用建筑设施的供电,一般只需设立一个降压变压器,将6~10kV变为低压380/220V。
对于100kW以下的用电负荷,一般不必单独设变压器,通常采用380/220V低压供电即可,只需设立一个低压配电室。
小型民用建筑设施供电系统
中型民用建筑设施的供电,一般电源进线为6~10kV,经过高压配电所,再用几路高压配电线,将电能分别送到各建筑物变电所,降为380/220V低压,供给用电设备。
有高压配电所的中型民用建筑设施配电系统
(四)电力系统的额定电压和频率:
我国规定:
电力网的额定电压有220V、380V、3kV、6kV、10kV、35kV、110kV、220kV等。
习惯上把1kV以上的电压称为高压电,1kV以下的电压称为低压电。
但要注意,所谓低压是相对高压而言的,决不表明他对人身没有危险。
我国电力系统中,220kV以上电压等级都用于大电力系统的主干线,输送距离在几百公里;110kV电压用于中、小型电力系统的主干线,输送距离在100km左右;35kV则用于电力系统的二次网络或大型工厂的内部供电,输送距离在30km左右;6~10kV电压用于送电距离为10km左右的城镇和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供电;电动机等用电设备,一般采用三相电压380V和单项电压220V供电。
照明用电一般采用380/220V三相四线制供电。
二、变、配电所:
大、中型工业用电一般均设有35kV总降压变电所,向整个企业和周围其他用户供电;中、小型企业附近有6(10)kV电源时,一般可只设6(10)kV总配电所,然后再由总变(配)电所向企业各高压用电设备和各区域变电所供电。
(一)变、配电所的分类:
1.变电所的类型:
(1)户外变电所;
(2)附设变电所;(3)独立变电所;(4)变电台
2.配电所的类型:
(1)附设配电所;
(2)独立配电所;(3)配、变电所
(二)变、配电所的主要电器设备:
在6~10kV供电系统中,常用的高压一次电器设备有:
高压熔断器、高压隔离开关、高压负荷开关、高压断路器、高压开关柜,等。
常用的低压一次电器设备有:
低压闸刀开关、低压负荷开关、低压自动开关、低压熔断器、低压配电屏,等。
第二节油库变、配电所的设计与布置
油库供电系统的特点是:
一般情况下供电量不是很大,库内变、配电所的配电设备不是很多,其变、配电所的电源进线一般在10kV以下。
但是,油库供电可靠性一般要求较高,其安全性要求更为严格。
因此,油库变、配电所的建设,配电设备的安装和供电线路的敷设等,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程的规定和要求。
对油库供电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管理,也必须遵守有关规则和要求。
一、建筑位置:
(1)变、配电所尽量靠近负荷中心,使电能损耗、电压损耗和有色金属消耗量尽量减少。
但是,变、配电所与其他建(构)筑物之间的安全距离应符合《建筑防火设计规范》的要求。
(2)进出线方便(一般要求变、配电所的电源进线,应尽量选择在供电可靠,电压稳定的国家工业电网上。
(3)变、配电所和控制室应布置在爆炸危险区域以外。
当为正压室时,可布置在1区、2区内。
库内总变、配电所与爆炸危险环境水平距离应大于30m,在洞库爆炸危险环境内,不宜设置配电室。
(4)变电所的变压器与1级场所建筑物的门窗或孔洞之间的距离应大于10m;与2级场所应大于6m。
(5)油库泵房配电间一般和泵房建在一起(用实墙隔开),隔墙上装有便于联系的密封玻璃窗,同时配电间要尽量建在泵房的上风位置。
(6)变、配电所的位置还要考虑不影响油库今后的扩建。
二、建筑结构:
位于1区、2区附近的变、配电所和控制室的室内地面,应高出室外地面0.6m。
电压为10kV以上的变、配电所,应单独设置。
电压为10kV及以下的变、配电间与易燃油品泵房毗邻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隔墙应为非燃烧材料建造的实体墙。
与变、配电间无关的管线,不得穿过隔墙。
所有穿墙的孔洞,应采用非燃烧材料严密填实;
(2)变、配电间的门、窗应位于爆炸危险区外,且向外开,通向非爆炸危险环境;
(3)油气通风管道出口(包括真空泵气体排出口)和泵房的排气扇口与变、配电室门窗的水平距离应大于15m;
(4)变、配电所的门窗、电缆沟应有防止小动物进入的措施。
第二章防爆电气设备
第一节爆炸危险环境的区域划分
一、爆炸危险区域:
爆炸性混合物出现或预期可能出现的数量达到足以要求对电气设备的结构、安装和使用采取预防措施的区域,称为爆炸危险区域。
爆炸危险环境按爆炸性物质的物态分为气体爆炸危险环境和粉尘爆炸危险环境两大类。
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取决于下列各参数:
(1)易燃物质的泄出量;
(2)释放速度;(3)释放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浓度;(4)易燃液体的沸点(液体混合物的初沸点);(5)爆炸下限;(6)闪点;(7)相对密度;(8)通风量;(9)障碍。
二、爆炸性气体环境的分区:
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是指在大气条件下,气体、蒸汽、薄雾状的易燃物质与空气混合,点燃后,燃烧将在整个范围内传播的混合物。
(一)爆炸性气体环境的分区
爆炸性气体环境分为3个危险区:
(1)0区:
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2)1区:
在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3)2区:
在正常运行时不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上述“正常运行”是指正常的开车、运转、停车,易燃物质产品的装卸,密闭容器盖的开闭,安全阀、排放阀以及所有设备都在其设计参数范围内工作的状态。
(二)非气体爆炸危险区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划为非爆炸危险区域:
(1)没有释放源并不可能有易燃物质侵入的区域;
(2)易燃物质可能出现的最高浓度不超过爆炸下限值的10%;
(3)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明火的设备附近,或炽热部件的表面温度超过区域内易燃物质引燃温度的设备附近;
(4)在生产装置区外,露天或开敞设置的输送易燃物质的架空管道地带,但其阀门处按具体情况定。
(三)释放源的分级:
释放源按照易燃物质释放的频繁程度、持续时间长短进行分级。
1.连续级释放源
预计长期释放或短时频繁释放的释放源。
类似下列情况的,可划为连续级释放源。
(1)没有用惰性气体覆盖的固定顶储罐中的易燃液体的表面;
(2)油水分离器等直接与空间接触的易燃液体的表面;
(3)经常或长期向空间释放易燃气体或易燃液体的蒸汽的自由排气孔和其他孔口。
2.第一级释放源
预计在正常运行时周期或偶尔释放的释放源。
类似下列情况的,可划为第一级释放源:
(1)在正常运行时会释放易燃物质的泵、压缩机和阀门等的密封处;
(2)在正常运行时,会向空间释放易燃物质,安装在储有易燃液体的容器上的排水系统;
(3)正常运行时会向空间释放易燃物质的取样点。
3.第二级释放源:
预计在正常运行时不会释放,即使释放也仅是偶尔释放的释放源。
类似下列情况的,可划为第二级释放源:
(1)正常运行时不能出现释放易燃物质的泵、压缩机和阀门的密封处;
(2)正常运行时不能出现释放易燃物质的法兰、连接件和管道接头;
(3)正常运行时不能向空间释放易燃物质的安全阀、排气孔和其他孔口处;
(4)正常运行时不能向空间释放易燃物质的取样点。
4.多级释放源
有上述两种或三种级别释放源组成的释放源。
(四)爆炸危险区域划分的一般原则
主要依据:
释放源的级别、通风条件。
(1)按照释放源级别划分区域:
1)存在连续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0区;
2)存在第一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1区;
3)存在第二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2区。
(2)根据通风条件调整区域划分:
1)通风良好时,应降低危险区域等级;通风不良时,应提高等级。
(通风良好:
空气流量能使易燃物质很快稀释到爆炸下限值的25%以下。
)
2)局部机械通风在降低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浓度方面比自然通风更为有效时,可采用机械通风降低爆炸危险区域等级;
3)在障碍物、凹坑和死角处,应局部提高爆炸危险区域等级;
4)利用堤或墙等障碍物,限制比空气重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扩散,或缩小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
第二节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原理
一、可燃气体混合物的主要特性参数:
(1)爆炸极限
影响爆炸极限的主要因素:
初始温度、初始压力、惰性气体含量、点火源能量、容器形状与尺寸。
(2)最小点燃能量
(3)最小点燃电流(在规定的火花实验装置中能点燃混合物的最小电流。
其实质仍然是最小点燃能量。
)
(4)最大试验安全间隙
最大试验安全间隙反映了传爆能力的大小,间隙越小,说明该种可燃性物质的传爆能力越强,防爆要求就越高。
最大试验安全间隙是隔爆型电气设备分级的基础。
二、电气设备隔爆原理:
(1)用外壳限制爆炸和隔离引燃源
(2)用介质隔离引燃源
气体介质隔离(新鲜空气或惰性气体)(正压型电气设备。
以往称为通风充气型电气设备。
);
液体介质隔离(一般为变压器油)(充油型电气设备);
固体介质隔离
颗粒状固体(石英砂)(充砂型电气设备)
固化物填料(环氧树脂)(浇封型电气设备)
(3)控制引燃源
减少火花、电弧和高温;
对于正常运行时不产生火花、电弧、高温的设备,采取高质量绝缘材料、提高到线连接质量等,减少出现火花、电弧和高温现象的可能性,是电气设备可以用于危险场所。
(增安型电气设备)
限制火花能量
对于弱电设备,如仪表仪器、通信、报警设备,把它们处于爆炸危险环境中的那部分所释放的能量限制在一定数值内。
当电路故障时产生的火花不能引燃爆炸性混合物,达到防爆目的。
电器设备的防爆原理
第三节防爆电气设备的类型、标识及外壳防护等级
一、防爆电气设备的类型和标志
防爆电气设备的类型,应根据爆炸危险区域等级及爆炸危险物质的类别、级别和组别来确定。
防爆电气设备的类型、级别和组别除了在名牌商标之外,还应在设备的明显处有清晰的“Ex”标志。
(一)隔爆型
隔爆型设备:
将可能产生火花、电弧和危险温度的电器零部件置于隔爆外壳内,当隔爆外壳内部产生电火花或爆炸时,不会引燃存在于隔爆外壳外部的爆炸性混合物的设备。
隔爆外壳能够承受通过外壳任何接触面或结构间隙渗透到内部的可燃性混合物在内部的爆炸而不被破坏,并且不会引起外部爆炸性环境的点燃。
隔暴型电器设备接线内腔
1-接线盒,2-接线板,3-接线盒座
隔爆型设备对于隔爆结合面间隙和长度、外壳紧固件材料等都有相应的、具体的要求。
(二)增安型
增安型设备:
在正常生产条件下不会产生电弧、火花或可能点燃爆炸性混合物的高温设备结构上,采取措施提高安全程度,以避免在正常和认可的过载条件下出现电弧、火花或高温的电气设备。
增安型电气设备与隔爆型电气设备相比,其主要优点是成本低、重量轻、便于维护,因此比较经济。
但它的防爆安全性能比隔爆型电气设备差,它的安全程度不仅取决于本身的结构形式,而且和使用的环境、维护情况直接有关。
目前在石油石化企业应用较多,而煤矿井下爆炸危险性较大的场所不得使用增安型电气设备。
(三)本质安全型
全部电路均为本质安全电路的电气设备称为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所谓本质安全电路是指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在正常工作或规定的故障条件下,产生的电火花和热效应均不能爆炸性混合物的电路。
(四)正压型
向外壳内充入洁净空气、惰性气体等保护性气体,保持外壳内部保护气体的压力高于周围爆炸性环境的压力,阻止外部爆炸性混合物进入外壳而使电气设备的危险源与环境中爆炸性混合物隔离的电气设备。
正压通风结构有两种形式:
一种是连续正压通风结构;另一种是正压补偿结构。
(五)充油型
充油型电气设备是将设备中可能出现火花、电弧的部件或整个设备浸在油内,使设备不能点燃油面以上或外壳以外的爆炸性混合物,从而达到防爆的目的。
所充油品应当是符合《变压器油》(GB2536-81)的矿物油。
浸没深度是充油型防爆电气设备的关键参数之一。
(六)充砂型
充砂型电气设备是在外壳内充填砂粒材料,使设备在规定的使用条件下,壳内产生的电弧传播的火焰、外壳壁或砂粒材料表面的过热均不能点燃周围的爆炸性混合物的电气设备。
充砂型防爆结构对弧光短路事故能够起到一定的防爆作用。
(隔爆型、增安型、正压型等防爆电气设备对弧光短路几乎是起不到防爆作用。
)
(七)无火花型
电气设备在电气、机械上符合设计技术要求,并在制造厂规定的限度内使用不会点燃周围爆炸性混合物,且一般不会发生点燃故障的电气设备。
在防止产生危险温度、外壳防护、防冲击、防机械摩擦火花、防电缆头故障等方面采取措施,防止火花、电弧或危险温度的产生,以此来提高安全程度的电气设备。
(八)气密型
气密型电气设备是指外壳根本不会漏气的一种电器设备,就是说环境中的爆炸性混合物不能进入电器设备外壳内部,从而保证外壳内不带电部分不会接触到爆炸性混合物,故达到防止发生点燃爆炸的目的。
该外壳采用熔化、挤压或胶粘的方法进行密封。
(九)浇封型
整台电器设备或其中部分,即可能产生点燃爆炸性混合物的电弧、火花或高温部分浇封在浇封剂中,在正常运行和认可的过载或认可的故障下不能点燃周围的爆炸性混合物的电器设备。
浇封剂为合成树脂。
浇封型电气设备实质上是将固化后的浇封剂作为外壳或外壳的一部分。
(十)特殊型
凡在结构上不属于上述基本防爆类型,或上述基本防爆类型的组合,则采取其他特殊措施经充分试验又确实证明具有防止引燃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能力的电器设备称为特殊型电气设备。
二、低压电器外壳防护等级:
低压电器的外壳是指能提供一个规定的防护等级,来防止一定的外部影响和防止接近、触及带电部分及运动部件的部件。
对于为了防止外界固体异物进入壳内触及带电部分或运动部件而设置的栅栏、孔洞状物以及其它设施,不管是否附于外壳或是封闭设备的组成部分,都被认为是外壳的一部分。
对于仅为人身安全而设置在外壳周围的栅栏等防护设施应不算作外壳的一部分。
防护等级是指,按照规定的检验要求,对外壳能防止外界固体异物进入壳内触及带电部分或运动部件以及防止水进入壳内的防护程度。
防护等级的表示:
IP①②
IP:
表示防护等级符号的表征字母;
①:
第一位表征数字;0,1,2,…,6
②:
第二位表征数字。
0,1,2,…,8
油库低压电器壳体防护等级:
在非恶劣情况下,油库低压电器,特别是电动机中,IP44,IP45,IP54,IP55,IP65这几种型号应用的较为普遍。
第三章接地与接零
第一节电流对人体的伤害
触电:
当人体触及带电体承受过高的电压而导致死亡或局部受伤的现象。
触电依伤害程度不同可分为电击和电伤两种。
电击:
指电流触及人体而使内部器官受到损害,它是最危险的触电事故。
当电流通过人体时,轻者使人体肌肉痉挛,产生麻电感觉,重者会造成呼吸困难,心脏麻痹,甚至导致死亡。
电击多发生在对地电压为220V的低压线路或带电设备上,因为这些带电体是人们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易接触到的。
电伤:
由于电流的热效应、化学效应、机械效应以及在电流的作用下使熔化或蒸发的金属微粒等侵入人体皮肤,使皮肤局部发红、起泡、烧焦或组织破坏,严重时也可危及人命。
电伤多发生在1000V及1000V以上的高压带电体上。
我们把人体触电后最大的摆脱电流,称为安全电流。
我国规定安全电流为30mA·s,即触电时间在1s内,通过人体的最大允许电流为30mA。
人体触电时,如果接触电压在36V以下,通过人体的电流就不致超过30mA,故安全电压通常规定为36V,但在潮湿地面和能导电的厂房,安全电压则规定为24V或12V。
第二节可能的触电方式
1.单相触电
在人体与大地之间互不绝缘情况下,人体的某一部位触及到三相电源线中的任意一根导线,电流从带电导线经过人体流入大地而造成的触电伤害。
单相触电又可分为中性线接地和中性线不接地两种情况。
(a)中性点接地系统的单相触电;(b)中性点不接地系统的单相触电
2.两相触电
两相触电,也叫相间触电,这是指在人体与大地绝缘的情况下,同时接触到两根不同的相线,或者人体同时触及到电气设备的两个不同相的带电部位时,电流由一根相线经过人体到另一根相线,形成闭合回路,如图所示。
两相触电比单相触电更危险,因为此时加在人体上的是线电压
3.跨步电压触电
当电气设备的绝缘损坏或线路的一相断线落地时,落地点的电位就是导线的电位,电流就会从落地点(或绝缘损坏处)流入地中。
离落地点越远,电位越低。
根据实际测量,在离导线落地点20m以外的地方,由于入地电流非常小,地面的电位近似等于零。
如果有人走近导线落地点附近,由于人的两脚电位不同,则在两脚之间出现电位差,这个电位差叫做跨步电压。
离电流入地点越近,则跨步电压越大;离电流入地点越远,则跨步电压越小;在20m以外,跨步电压很小,可以看作为零。
跨步电压触电情况,如图所示。
当发现跨步电压威胁时应赶快把双脚并在一起,或赶快用一条腿跳着离开危险区,否则,因触电时间长,也会导致触电死亡。
跨步电压触电示意图
4.接触电压触电
导线接地后,不但会产生跨步电压触电,还会产生另一种形式的触电,即接触电压触电,如图所示。
接触电压触电示意图
由于接地装置布置不合理,接地设备发生碰壳时造成电位分布不均匀而形成一个电位分布区域。
在此区域内,人体与带电设备外壳相接触时,便会发生接触电压触电。
接触电压等于相电压减去人体站立地面点的电压。
人体站立离接地点越近,则接触电压越小,反之就越大。
当站立点距离接地点20m以外时,地面电压趋近于零,接触电压为最大,约为电气设备的对地电压,即220V。
第三节保护接地与保护接零
“地”:
电位等于零的地点称为电器上的地。
接地:
电气系统的任何部分与大地间作良好的电器连接,叫做接地。
接零:
电器设备的外壳与电源的中性线(俗称零线)相接,成为接零。
接地与接零按其目的和作用分为:
工作接地、保护接地、防雷接地、防静电接地、保护接零、重复接地,等等。
一、接地和接零概述
在低压380/220V的配电系统中,变压器的中性点有两种接法,一种是中性点接地,另一种是中性点不接地。
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配电系统中,所有电器设备都是用保护接零作为安全措施。
因而,这个系统称为接零系统。
为了保证中性点接地的牢固可靠,将零线上多点与大地连接,这种多处将零线接地的做法叫做重复接地。
三相四线制
在变压器中性点不接地的低压配电系统中,电气设备采用接地的方法作为安全措施,这种接地叫做保护接地。
三相三线制
第四节油库电气设备的接地和接零
在油库爆炸危险环境中大都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电气设备的外壳都通过接地干线与接地体相连。
此外,油库中油料在输转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静电荷,或者雷电时因电磁感应或静电感应也会在输油设备上聚集大量的静电荷,也需要有良好的接地装置将静电荷导入大地。
一、接地范围:
(1)所有电器设备中,正常不带电的金属部分均需可靠的接地。
1)电机、变压器、防爆灯具、插销、开关、接线盒、携带式及移动使用电器具的底座和外壳;
2)电器设备的传动装置;
3)配电、控制、保护用的屏(盘、台、箱)及操作台等的金属框架和底座。
各种安装电器设备的金属支架;
4)是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架构和钢筋混凝土的架构,以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遮挡、金属门;
5)交、直流电力电缆的接线盒的外壳,以及电缆的金属外皮、穿线的钢管;
6)工作电压超过安全电压而未采用隔离变压器的手持电动工具或移动式电器设备的外壳等;
7)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的二次绕组。
(2)虽不属于电器设备,但由于杂散电流、中性线电流等影响,可能发生跳火危险的设备,也应可靠接地。
主要有:
1)泵房管组、工艺设备;2)铁轨、鹤管、钢栈桥;3)输油管、金属油罐。
二、接地的通用要求:
(1)在中性点接地的低压系统中,爆炸危险环境必须建立保护接地干县(网),且与变压器的中性点连接成一体。
接地干线(网)应在不同方向与接地体相连,连接处不得少于两处。
(2)从变压器中性点接地体引出来的工作中性线,每隔1km应重复接地一次,进入到泵房、洞库等爆炸危险环境之前,必须重复接地一次。
(3)1级场所的电器设备、仪表、灯具等的电气线路及2区内除照明灯具以外的其他电器设备,必须设有专用的接地线,与保护接地干线(网)相连。
此时爆炸性气体环境的金属管线,电缆的金属外皮等,只能作为辅助接地线。
(4)2级场所内的照明灯具可不设专用接地线,可利用穿线钢管做接地线用,与保护接地干线(网)相连,但不得利用油品的工艺管道、通风管道、金属容器壁等作为保护接地线用。
(5)铠装电缆引入电器设备时,其内部接地线与设备的内接地螺栓相连,与设备的外接地螺栓相连,且钢带的另一端也必须可靠接地。
(6)爆炸危险环境电器设备接地系统中,接地体不得与防直击雷接地体共同设置,且两者之间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3m。
(7)在对设备、管道等进行局部检修时,如会造成有关物体电气接地断路或破坏等事故时,应事先做好临时性接地,检修完毕后及时恢复。
(8)当采用漏电开关作相线漏电接地保护时,被保护的电气设备外壳应作单独接地,不得与其他电气接地干线相连。
漏电开关必须选用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生产许可证的厂家的产品。
(9)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与防止直击雷的独立避雷针的接地装置应分开设置;与装设在建筑物上防止直接雷击的避雷接地装置可合并设置;与防止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亦可合并设置。
接地电阻应取其中最低值。
(10)保护接地线或接零线用螺栓,应由方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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