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篇保安部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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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篇保安部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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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篇保安部管理制度
第九篇保安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保安部岗位职责
第一条保安部管理职责范围
1、认真执行部门经理的指示,努力完成总经理、副经理、主管、布置的各项任务。
2、制定健全的各项安全保卫制度措施,积极推行安全保卫岗位责任制,并督促执行、检查落实。
3、开展安全和法制教育,不断提高员工对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的认识。
4、加强公司内部的治安管理和防火管理,维护公司的治安秩序,确保宾客的人身与财物安全。
5、协助公安机关查处治安案件和侦破一般刑事案件,协助国家安全部门侦查涉及国家安全的案件。
6、协助公安机关查处破坏事故和治安案件。
7、确保宾馆的重点和要害部位的安全。
第二条保安部经理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保安部工作,负责对消防中心、电视治安监控、背景音乐、录像放影的领导、指挥、检查、督导和考核。
带领本部门员工按时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2、负责制定酒店各项安全保卫的措施和制度,并督促执行、检查落实。
3、制订保安部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4、认真贯彻安全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协助公
司各部门,把消防、治安、安全工作的要求列入各项工作的岗位责任制之中,并与各部门签订消防、治安、安全责任书。
5、负责组织调查酒店内发生的治安案件和客人投诉案件,作出
妥善处理,并向总经理汇报查处结果。
6、勤检查,督导下属认真落实各岗位职责,确保公司范围公共场所保持良好的治安秩序。
7、根据“预防为主”原则,开展以“七防”(防火、防盗、防抢、防骗、防破坏、防泄密、防治安灾害事故)为中心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安全大检查。
8、加强对贵重商品、物资、现金、票证“三管”要害部位的安全管理,加强保卫值班和门卫工作,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堵塞漏洞,防止事故的发生。
9、经常检查公司设置的防火系统,组织和领导义务消防队,做好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10、组织本部保安分工协作,搞好岗位业务专业培训,提高保
安业务素质。
11、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酒店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和治安防范管理知识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防范知识。
12、配合公安机关、国家安全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对违法犯罪行为的调查取证,并经常保持密切合作关系,以确保需要时得到全面配合。
13、负责对部门员工的选拔、教育、培训、奖惩、计划生育和全面质量管理等管理工作。
负责对本部门主管及以下人员的业绩考核、职务聘任及解聘。
第三条保安主管岗位职责
1、及时、准确传达贯彻公司的决议,认真完成部门经理布置的各项任务,直接对部门经理负责。
2、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工作计划,及时总结工作并向上级汇报。
3、负责对保安人员的工作考核,做好对保安人员各项工作的督导、检查、管理。
4、统筹安排好各班的岗位,协助领班处理疑难问题,并主持处理酒店发生的一般纠纷案件,受理来访来客一般投诉。
5、督导本部领班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负责对领班、保安劳动纪律、岗位职责、工作规范的考核,按规定行使对保安员的处罚权。
6、勤巡视、常检查,督导保安员认真落实保安岗位职责。
积极开展保安业务培训和考评工作,提高队员业务素质。
7、掌握保安员的工作表现、业务水平和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教育工作,研究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第四条保安员岗位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保安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保安工作业务水平。
2、服从命令,听指挥,自觉遵纪守法,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及保安人员的各项工作守则。
3、勇于和各种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主动纠正各种违法违章行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工作。
4、配合做好“七防”工作,认真做好对火灾及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和扑救工作,积极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5、认真维持酒店内秩序,把好酒店的各个出入口,及时清赶“四种人”及各类闲杂人员,排解各类纠纷,合理安排车辆停放,保证酒店良好的治安和交通秩序,经营正常运作。
6、文明执勤,积极为客人排忧解难,主动热情解答各种询问,坚持使用敬语服务。
7、执勤中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控制并立即向领导汇报。
遇有突发事件要迅速赶到现场,听从指挥,协助工作。
第五条消防中心职责范围
1、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广泛开展防火宣传教育,并负责对全公司员工进行消防业务知识培训。
2、制订各种防火安全制度,督促各部门贯彻落实防火安全措施,负责调查了解违反消防规定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向保安部经理和主管副总经理报告。
3、负责检查公司各部位的防火安全情况及各种消防设备、设施、灭火器材,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4、负责将每天和每周的公司消防情况写书面报告,交主管、保安经理和副总经理。
5、负责调配补充消防灭火器材,并会同有关部门定期进行消防设备检测、保养、维修,及时排除消防设备故障。
6、负责二十四小时监视消防、闭路电视、防盗报警信号,发现火警、火灾及其他问题时,要立即向保安部经理及副总经理报告并提出处理方法。
7、负责管理公司义务消防队,制订重点部位的灭火作战方案,并负责组织演习。
8、负责协助对公司新建、改造工程消防设施的呈报审批工作。
9、负责公司动火部位的安全监督和进酒店施工单位施工期间的消防安全和动火管理。
10、协助作好重要接待任务期间的安全和保卫工作。
第二章安全保障制度
第五条治安管理制度
一、公司内部的治安管理即要参照境外酒店管理经验,又要坚决贯彻市公安部门关于旅馆业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把治安管理和优质服务有机地结合起来。
二、入住登记管理
1、前厅部要有专人负责接待客人入住登记工作,每天24小时当值。
2、凡入住本酒店的外国籍客人、华侨和台港同胞一律凭有效的护照、回乡证、身份证、旅行证等证件登记入住。
3、国内客人入住必须凭本人有效的身份证或军官证、士兵证等登记入住。
4、“住宿登记表”由客人填写表内所列的内容,并由负责接待的服务员验证无误后,开具“开房通知单”给客人到前台收款处预交房租。
5、贵宾入住则在贵宾进房后,同接待单位工作人员代为办理。
6、长包房的客人,应在租房协议上注明住客人数及其基本情况,客人第一次入住要在前厅部办理入住登记手续,如需换人入住,要及时到前厅部办理更换手续。
7、旅行团及会议客人的入住手续,统一同旅行团陪同或会议会务代办。
三、客房治安管理
1、客房楼层设服务台,台班服务员的主要任务是做好服务,掌握客情,保障宾客安全。
2、台班对刚入住的客人,凭前厅部的开房通知单、前台收款处的房租预付单并查验证件后对号开房。
3、住客每次外出回房时,将住客每次进出的时间做好记录。
4、卫生工进客房搞卫生时,应把工作车放在门口,不得关门。
搞完卫生要锁好房门才能离开,须做好记录。
5、住客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匕首等入房。
一经发现应制止并立即报保安部前往处理。
6、住客不得在房间内从事赌博、吸毒、嫖娼、卖淫等违法活动,一经发现,立即报保安部会同公安机关处理。
7、住客办理退房手续时,当班服务员要第一时间入客房进行安全等检查,异常情况或客人遗留物品,要立即通知前台收款处并报告部长处理。
8、对晚上没有回来住宿的客人,当班服务员应做好记录及交班。
当客人回来时,应主动问明情况,记载在册,并提醒客人如外出住宿要事先知会。
若超过24小时未见客人回房,应立即报保安部。
四、对来访客人的管理
1、凡住客本人引带的来访客人,应礼貌地请来访者按公安部门的规定填写“来访宾客登记表”并查验来访者证件,记录进出时间。
2、凡没有住客引带的来访客人,要问明情况,征得住客同意,并凭有效证件办理好来访登记手续后,才能允许来访者进入客房。
3、当住客不在客房时,如住客本人没有立字交办,不得让来访者进入客房。
4、来访人因事需在客房留宿的,必须按规定持证件到前厅部办理加宿入住登记手续。
超过24小时不办手续又不愿离房间的,要报保安部处理。
五、餐厅治安管理
1、餐厅在正常营业期间的治安管理由各餐厅主管、领班负责。
2、各餐厅迎送员和服务员要维持好用餐秩序。
3、对正在用餐的客人,迎送员和服务员要提醒客人保管好随身携带的物品,以防他人顺手牵羊偷走财物。
同时服务员要留意观察客情,防止不法分子混入进行盗窃、诈骗活动。
发现可疑人员和事故苗头,应严密监控,及时报告。
4、如遇餐厅服务员与客人发生矛盾,但未构成治安案件的,餐饮部门按照层级管理的原则进行处理。
客人之间发生争吵,首先要劝导隔离,一旦发生斗殴,要及时上前制止,如有扩大之势要立即报保安部,派人前来处理。
5、餐厅如有重要任务或大型宴会、酒会,保安部须派保安员在门口负责维持治安与秩序。
6、客人用餐完毕,服务员应及时提醒客人带走行李并检查有否遗留物品。
7、遇有个别客人有意逃帐、白吃,一般由餐饮部经理自行解决,必要时也可报保安部协助处理。
七、对拾遗物品管理
1、在公司范围内,无论任何地方拾获任何物品,都必须尽快交到保安部处理。
2、客房部员工拾获遗留物品,须交由台班登记并转交保安部。
其他部门员工拾获遗留物品,须交由主管或领班,并在当班时间内交到保安部。
3、保安部在接到拾获物品后,应马上填写“遗留物品登记表”一式二份,写清楚日期、房号、拾获地点、物品的详细情况、拾获人所在部门及姓名等。
一份交拾获者,一份连同遗留物品一起存入柜内,并将资料填入遗留物品登记册上。
4、所有遗留物品者必须锁在保安部储存室,贵重物品和一般物品要分开保存。
贵重物品(如珠宝、钻石、相机、手表、手提电话等)通过查阅在宿登记表了解客人住址等方法,写信或电话通知客人认领。
一般物品保留时间三个月,如无人认领,则由保安部列册上交公安部门加以处理。
5、如客人回来认领遗留物品,须说明遗失物品的内容、时间、地点等,由保安部核实并检验认领人证件,请客人在认领单上签名后如数交给客人。
如贵重物品,还需留下客人的证件号码及联系地址。
八、对三管要害部位的管理
1、管钱、管物、管有价票证的部门(班组)是三管单位。
凡能影响全局安全的部位均为要害部位。
三管要害部位由保安部根据情况确定后建档管理。
2、凡被列为三管要害部位的,应建立必要的警卫守护力量、加强值班巡逻、设置必要的技术防范措施。
如各种报警设备、各种加固保险装置、各种监视控制设施。
3、凡被列为公司一级的三管要害部位,非该处工作人员及其上级主管,未经有关领导批准者不得入内。
其他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后进入的人员,要由该部门工作人员记录。
4、凡在三管要害部位工作的员工,要忠于职守,责任心强,认真学习技术、安全生产应急措施和消防知识,熟悉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工作守则,执行安全岗位责任制,积极做好“七防”工作,对安全承担责任。
5、一切要害部位,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入或储存。
6、消防设施、器材要加强管理,严禁挪作他用。
报警装置与系统要经常检查,保证完好。
7、要经常组织员工学习保密制度、财务制度、仓管制度等,并严格遵守。
发现漏洞要立即整改。
8、对机械设备、线路管道、仪表阀门、开关等,要建立定期维修制度,坚持班前班后检查,做好交接班登记,保证安全生产。
9、保安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三管要害部位的安全岗位责任制、公司规定实施的各项治安管理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九、对公司员工的治安管理
1、公司员工必须自觉服从保安人员按照公司规定,对任何员工携带离酒店的物品实施的检查。
2、员工带公家物品出门必须有放行条,保安员有权检查任何员工携带离酒店的物品。
3、员工在酒店内的各项活动均要严格遵守《员工手册》的有关规定,保安员在各自工作岗位范围内,有权纠正员工各种违章违纪的行为。
4、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不得进行娱乐活动,严禁在公司范围内打扑克、麻将等一切变相赌博活动。
5、员工更衣室、工衣柜及值班宿舍,严禁放置易燃、易爆、贵重物品和现金。
员工自己保管衣柜钥匙。
如遇特殊情况,保安部及所在部门领导三人以上在场,有权对员工工衣柜进行检查。
6、员工上下班要按规定的出入门口进出;上夜班员工的自行车和进酒店保管的摩托车,要按规定的路线行驶,按规定停放在指定的车棚内不得乱停乱放。
7、员工凡拾获客人遗留物品,一律要立即如数上交保安部。
拾获黄色淫秽书刊、画报由保安部经理收缴,任何人不得擅自处理,严禁私拿和传阅、复制。
十、对外来车辆的管理
外来车辆管理工作由保安部负责。
1、禁止一切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进酒店停放。
2、酒店内各种指示牌要清晰清洁,并放置在显眼的地方。
外来车辆停放必须听从保安员的安排,不得违章占道乱停放,不得在酒店内鸣喇叭。
3、停放车辆的司机与客人离开前,必须将车上行李物品带走自行保管,并锁好门窗。
4、禁止出租车在酒店内停放,若有特殊情况(如客人包车到店开房进餐等)须经保安部登记。
5、酒店内严禁外来车辆兜拉客人。
6、如发生两车碰撞事件,由司机将车靠边自行协商解决,不得阻碍店内交通。
十一、对施工单位和工程人员的管理
外来施工人员由雇用方负责管理,公司保安部负责监督、检查本制度的实施。
1、所有施工单位工程人员,必须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各施工单位应对工程人员做好必要的审查工作,进场前将名册送公司保安部,办理好有关手续,并接受安全和法制教育后方能施工。
3、工程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户口管理条例,非本市户口(包括来自境外的施工人员)需在公司范围内居住的,都必须在进场前凭身份证办理入住登记手续。
4、施工人员进场施工,一律要佩戴由保安部统一核发的胸牌(临时工作证)。
进出酒店要自觉接受保安员的检查,带出酒店的物品和基建材料(私人物品除外),一律凭雇请部门负责人签发的放行条方可带出。
凡有证不戴、无证进场、使用过期证件、冒用或借用他人证件等均属违反管理行为。
5、施工人员要注意仪表仪容,不得赤脚、不准穿背心、拖鞋在接待部门(楼层、大厅、商场、餐厅等)行走坐立。
为严格执行公司的有关规定和施工要求,按指定的路线、区域行走、活动和运送物品。
对宾客要礼貌、礼让。
未经批准不得行走北大门,不得擅自进入客房区,不得使用客用设施及本公司员工福利设施。
6、注意安全,谨慎操作若有损坏公司及客人财物、设施的要追究责任,赔偿损失。
7、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与住宿地点接待亲友、留宿客人,不得赌博、打架滋事,必要时接受有关安全部门检查。
8、施工单位及人员要严格执行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注意防火安全,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乱丢烟头火种,不准乱拉电线和生火。
在收工前,要清查施工现场,对易燃、易爆物品要专人负责管理,领用制度要严密,使用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9、违反以上规定者,将视情节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消防监督条例进行处罚,直至拒绝有关人员进场施工。
所属施工单位若擅自行使,将责成该单位责任人限期整改,否则将上报总经理取消施工合同。
10、长包房车辆进入酒店,要服从车场保安人员的指挥调度,停放车辆要办理停放手续。
十二、对合作、租赁单位的管理
1、凡进入本公司场地经营或与本公司合作、租赁的企业或个人,都必须与本公司签订治安安全、消防安全管理合约书,制订具体的安全管理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管理好自己的经营场地。
2、各合作或租赁单位,要组织各自聘请的员工和客户进行安全和法制学习,教育他们遵章守法,遵守我公司的各项有关制度和安全措施,服从我公司保安及保安人员的管理。
3、各合作或租赁单位,必须按规定设置防护器械和消防器材,并选出安全人员与义务消防员,有条件的应自建保安组织,管理好自己的经营场所。
4、各自管理的经营场所一旦出现治安纠纷或突发事件,要尽快与保安部取得联系,沟通协作,妥善处理。
5、各合作或租赁单位必须配合保安部和有关部门,对各经营场地进行各项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
十三、对长包房(写字楼)的管理
1、凡长包房在签订《定期租赁客房、写字楼合约》时,须将该客户负责人或联系人的名单、联系电话提交给销售部,以便联系。
2、长包房固定人员的限额。
允许1-2人留宿值班。
凡留宿人员均须办理入住手续,留宿人员增加或变动时,该客户的负责人或联系人应先将情况告知客房部和所在楼层,并陪同该员到前厅部办理入住手续。
3、纯属作办公用(房间不设床)的长包房,该客户须将办公人员名单报客房部和所在楼层;办公人员超过深夜12时或需临时入住时,(每房限住1-2人)须到前厅部办理住宿手续,否则按违章住宿处理;办公人员不得自带卧具到房内住宿。
4、除该客户已定在馆留宿或办公的人员外,来访人员均需在楼层办理来访登记手续,并于当晚十二时前离房,不得私自留宿,否则按违章处理。
5、需在长包房挂招牌的客户,须先到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妥手续,并报公司总经办备案,然后由客户根据公司规定的规格制作好招牌,交公司校对后代办安装,以保持楼层的格调,公司收取适当的安装费。
6、长包房需增设电传机、传真机、外线电话、酒店内线电话,应先向公司总经办递交申请,经公司总经办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
7、长包房要妥善保管好在房间内的财物,如有遗失,本公司概不负责。
8、不得随意移动房内设备,禁止在房内的墙壁、窗台钉钉,房内设备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9、房间内严禁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熨斗、多用插座。
不得乱拉电线,违章按违反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处理。
如需增加用电设备(如录音机、录像机、电脑打字机、复印机、电视机等)应报公司保安部同意方可使用。
若私自增加用电设备,按违章处理,由此而引发的事故,一切责任由该客户负责。
10、不能把房间当作仓库,储存过多货物,严禁在房内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和在房内生火、烧纸张物品等,否则,应负由此而产生后果的全部责任。
11、严禁在房内进行聚赌、奸宿、吸毒、投机倒把等违法犯罪活动。
违者交由保卫部门追究责任。
12、凡租赁我公司的长包房,不得私自转租给其他单位,凡国内客房长包房,不能入住港澳台同胞、华侨和外籍人。
第三章防火安全制度
第六条防火安全制度
一、消防组织
(一)建立三级防火组织:
公司由总经理,部门由部门经理,班组由领班担任防火责任人。
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由公司领导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的业务指导,把防火工作作为公司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列入议事日程,抓细抓好。
(二)、防火责任人的职责
1、领导公司、部门、班组的消防工作,贯彻消防法规。
2、组织制定、修改各项规章制度和灭火方案。
3、组织防火安全检查,整改火险隐患。
4、对员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认真落实防火工作岗位责任制。
5、布置、检查、总结消防工作,定期向上级和消防部门报告工作情况。
6、组织管理好消防器材,确保消防器材完好。
7、组织制定在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领导义务消防队,组织消防演练。
8、组织扑救火灾,协助公安消防监督机关调查火灾原因。
9、调查火警火灾事故,协助公安消防监督机关调查火灾原因。
(三)、建立消防中心,配备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和消防专业人员。
负责值班巡逻;维护保养消防器材设备;对员工进行消防培训;制定各种消防安全制度。
每日、每周、每月向保安部经理报告消防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公司领导请示汇报。
(四)、按公司员工总人数1.5%的比例建立义务消防员,定期进行学习、训练和考核,充分发挥其在各部门的防火骨干作用。
义务消防员要积极做好火灾、疏散人员、保护现场等工作,隶属保安部经理。
二、对员工的防火要求
本公司员工严格执行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积极参加消防活动,做好防火宣传教育。
1、做好班前班后的防火安全检查。
2、熟悉自己岗位的环境,操作的设备及物品情况,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摆放的位置,懂得使用方法,并做好保管。
3、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或仓库(包括木工房、施工场地)应挂“严禁吸烟”标示牌,要及时清理纸屑、垃圾、杂物,经常保持安全通道的畅通。
4、发现有异味、异声和异色时,要及时报告,并积极采取措施处理。
5、牢记火警电话119和公司消防中心电话1045。
6、救火时听从消防中心人员和现场指挥员的指挥。
三、公司内部的火灾预防
(一)、认真控制动火
1、本公司和外单位因施工需要在酒店内动火的工程,必须到消防中心办理动火证,若动火时间逾期,须及时办理延期手续。
2、凡动火的部位要有专人负责,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做到“八不”、“四要”、“一清”。
“八不”即动火前:
①防火、灭火设施不落实不动火。
②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
③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
④凡盛装油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管道,未经洗干净,排除残存的油质不动火。
⑤凡盛装过气体受热膨胀有爆炸危险的容器和管道不动火。
⑥凡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和场所,未经排除易燃易爆危险的不动火。
⑦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地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不动火。
⑧未有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不动火。
“四有”要即动火中:
①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
②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要立即停止动火。
③发生火灾、燃炸事故时,要及时扑救。
④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一清”即动火人员和现场工作负责人在动火后,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才能离开现场。
3、在重点部位危险地段(油库、电房、变压器室、车场、电脑室、电话机房、蓄电池房、各机房、楼层天花板及仓库等处)动火必须由总经办、消防中心、工程部和施工单位会审同意后方能动火。
违者要按有关规定处理罚款。
动火后要认真检查现场。
防止遗留火种而引起火灾。
4、不办动火证而擅自动火的,一经发现除监督其补办动火证外,对施工单位负责人进行罚款处理,若造成事故的,要追究其责任。
(二)主楼各部不准存放易爆、有毒和腐蚀性物品,禁止在公司范围内燃放烟花炮竹。
(三)客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煤气炉、油炉、电熨斗、电烙铁、咖啡炉等电热器具。
确因工作需要应经消防中心同意后方能使用,并做好登记。
不准将衣物放在台灯架罩上烘烤,不准在房间内焚烧纸屑等杂物。
(四)布草间、楼层小仓库内不准吸烟。
(五)各走道楼梯出口等部位要保持畅通,严禁堆放物品,疏散标志和指示灯要保证完好。
(六)装有复印机、传真机、印刷机的部位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
用易燃液体(酒精、汽油、天然气、煤油等)清洗机器部件时,要保持室内通风。
进行大量清机机器时,必需经保安部经理同意并到室外通风处进行清洗。
如无法移动机器时,必须打开门窗,保持室内通风。
沾有油墨和易燃物品的纸张、油布要装在有盖的桶内并及时清理,机器周围不准放可燃物。
印刷用的易燃物不准存量过多(限2-3天用量),贮存的易燃品的容器要密封盖好。
(七)物资仓库要严格执行防火要求
1、仓库内的物品要分类储存,库存的出口主通道宽度1-1.5米。
物品堆垛之间、物与墙、灯、房顶之间要保持0.5米距离。
2、仓库内的照明灯,限用60瓦以下的白炽灯泡,不准用可燃物做灯罩,不准使用碘钨灯、电熨斗、电炉、电铬铁、电钟、交流电收音机、电视机、录放机、电茶壶等电热设备。
汽油、柴油库的照明灯具要有防爆装置,仓库要保持空气流通,室温不得超过40度,各类物品要标明性质名称。
3、每个仓库要进行一次绝缘检查,发现有接触不良、绝缘破损,可能引起打火、短路、发热等问题,必须立即维修和更换。
4、物品入库时要防止挟带火种,潮湿的物品不准入库。
物品入库半小时后,值班人员巡查一次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
堆积时间较长的物品,要进行翻堆清查,防止物品积热产生自燃。
(八)各厨房餐厅用火、用电、使用液化气炉、酒精炉等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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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 保安 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