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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薪酬分配管理办法
陕西彬长文家坡矿业有限公司
2020年薪酬分配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集团《2020年经济运行方案》、《2020年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薪酬分配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矿业公司生产经营实际,特制定2020年薪酬分配管理办法。
第二条薪酬分配管理包括薪酬制度建设、工资总额基数核定、考核结算、提取使用、审批发放、监督检查等。
第三条薪酬分配指导思想:
以全面预算管理为基础,加强工资总额预算和动态考核分配管理,坚持“两低于”工资分配原则,员工收入水平稳中有增,工资增长主要通过经济效益增长来实现。
第四条薪酬分配管理原则
(一)坚持总额管控,结构合理的原则;
(二)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
(三)坚持量入为出,以丰补歉的原则;
(四)坚持倾斜井下,严控地面的原则;
(五)坚持效益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第五条严格执行工资收入指导系数制度
1、工人收入分配指导线:
(1)采掘一线、井下辅助、地面人员分配系数比例为2:
1.5:
1-0.8。
(2)同一岗位班组长、普通员工工资水平控制在1.3:
1。
(3)集团新分配管理岗安排在技能操作岗位的人员,执行计分工资且按照同岗位熟练工不超过80%计分,转正定级后恢复执行管理人员计资。
工人岗位人员在熟练期、学徒期内计分标准按熟练工的1:
0.8-0.6执行。
临时借调地面工作员工,工资按地面对应岗位一档工资标准执行,不得执行井下工资或按计件工资分配。
2、管理人员收入分配指导线:
(1)基层区队(车间)管理人员与机关同职级人员收入水平控制在1:
0.9-0.6范围。
(2)机关不同性质同职级人员收入控制系数:
生产类1.0、经营及其它类0.9-0.75。
(3)机关管理人员奖金分配指导系数为:
副总师、部门正职1.0、部门副职0.8、科员0.5-0.3。
3.管理人员工资考核及使用
(1)机关管理人员当月抓三违指标6个,隐患排查指标8个,当月入井12个,任何一项指标未完成,取消当月安全月奖。
(2)区队管理人员出现如下情况不按系数进行提取工资:
①实际出勤不足18个班且不含带薪假;
②入井次数达不到井工要求(正职12个,副职16个,技术员12个);
③跟班次数不够(跟班数不低于区队所有管理人员平均跟班数,且按照4:
3:
3比例分配);
④抓三违指标6个,隐患排查指标8个任何一项未完成的;
⑤当月区队技术员(享受工程师工资待遇的),如未完成以上考核指标,不享受中级职称工资待遇,按照科员岗技效益工资标准计发工资。
⑥当月发生重伤及以上或者涉险事故的,所有管理不提系数,按计时工资计资。
⑦当月区队未完成月计划工作量任务(除公司认可的特殊原因外),管理人员根据月实际结算金额的人均工资,按系数提取分配,不得参与借资金额进行提取分配工资。
(3)管理工资总额提取方式:
基层区队管理人员工资以本单位当月人均工资(应剔除明确奖励对象的奖励金额和集体罚款金额)作为基数,乘以相应的工资系数(表一)进行提取工资。
(4)管理人员工资分配方式:
为使管理人员工资分配更加科学合理,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区队管理水平。
规定各区队管理人员执行工资二次分配即:
先根据管理人员岗技工资及各类津补贴进行分配后,剩余工资再按照各层级管理相应系数比进行分配。
(5)区队主持全面工作副队长或副书记,岗位技能工资和效益工资标准按照文件规定套改执行,超额工资按照正职系数2.0进行提取。
机修车间人员工资暂按照计时工资结算制度执行。
表一:
采掘、辅助区队管理人员工资分配系数表
职务
区队长、书记
副队长(含主管技术员)
技术员
系数
2
1.6
1.2
第六条管理职责权限
(一)人力资源部负责矿业公司工资总额和收入水平的调控管理,年度工资及奖金分配办法的制定;组织业务部门进行月度经营考核;负责结算各部门、区队(车间)工资;审核工资专户所有费用;监督检查各部门、区队(车间)薪酬分配情况;统计并报送薪酬报表及分析说明。
(二)企管规划部负责内部市场化运行与管理,部门量化考核审核备案、领导年薪考核、年度各项经营指标及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考核。
(三)各专业部门负责核定分管区队(车间)的生产任务情况。
(四)各部门、区队(车间)负责制定本部门内部工资分配方案、计分考核管理办法、负责制定公司规定范围内的单项奖及公司内部劳动竞赛等相关奖励考核办法,负责工资、奖金制作审批工作。
(五)财务部负责薪酬费用的筹措和发放以及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员工薪酬及时、准确发放。
(六)纪委、工会部门负责检查工资分配情况,听取员工的意见,提出改进建议。
第二章工资总额基数
第七条加强定员工资总额管控,根据彬长集团定编定员规定,结合矿业公司生产实际实行人员动态管理,在机关部门实行定员工资总额包干,内部量化考核分配管理,具体考核办法按照公司量化考核办法执行。
区队(车间)执行劳动定额工资结算办法。
在定员范围内,实行增人不增资,减人不减资。
在定员人数配置到位的情况下,对于各部门单位超勤工资不予结算;非组织原因引起的超定员工资,公司也不予结算;因组织原因需超定员培训的新工,增加的工资基数依照集团公司相关规定,由人力资源部予以追加。
为加强公司工资总额管控,提高工时利用率和生产效率,进一步提升各区队业务贡献价值,确保员工工资增长随着区队产值效益增长而实现。
对当月未完成任务的区队,可使用工资总额(含借资部分)控制在月度总额基数的90%以内。
对当月任务完成较好的区队,工资使用总额控制在月度总额基数130%以内,超出部分进行预留,待任务完成不理想时予以补充使用。
公司在月度、季度工资有结余情况时,按程序先向集团人力资源部请示同意后,可将结余部分用于全员发放激励工资使用。
第八条下列因素引起工资总额基数变化,工资基数予以调整。
(一)政策性或客观生产条件变化,需增减定员的,工资总额基数按标准随之增减;
(二)对超定员培训储备人员,按单位人均工资标准80%乘以净增人数增工资基数;超定员培训储备的大中专毕业生,按60%标准乘以净增人数核增工资基数;
(三)公司认可的其他调整因素;
第九条各单位结算工资基数:
矿业公司对各单位核定的工资总额基数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业务范围内的辅助杂活费用、培训学习工资、各类带薪假工资、工资性津补贴、以师带徒津贴、加班加点工资。
节假日加班工资,根据生产实际在定员范围内另行单独追加结算。
第三章工资考核与结算
第十条矿业公司各单位工资指标结算取决于矿业公司当月经营成果,集团公司对矿业公司工资总额结算与商品煤产量、进尺、吨煤完全成本、安全指标和其他专项指标等挂钩考核。
公司当月结算工资=固定工资(60%工资基数)+完成计划产量工资+超计划产量工资+进尺结算工资+成本考核结算工资-安全指标扣减工资±其它专项奖罚。
公司对各区队工资结算数=(月商品煤或进尺完成量*吨煤工资单价或进尺单价+业务范围外零星用工工资)*矿业公司内部考核结果+节假日加班工资±成本指标考核奖罚±其它类奖罚款
第十一条各单位工资考核结算:
矿业公司经营考评会对各单位的经营考核指标进行考核,机关各部门工资主要与产量、进尺、成本、安全、重点工作等指标挂钩考核。
区队工资主要与实物量、成本、安全、质量标准化、重点工作、党建工作等指标挂钩考核。
机关部门按照经营考核指标挂钩考核兑现,成本指标考核经过考评会研究确定奖罚金额,在月度部门工资结算中予以追加或扣减。
机关人员执行计时工资分配,通过部门经营考核及个人量化考核双重考核兑现,其中效益工资参与个人量化考核上限为160%。
具体量化考核比例按照公司《量化考核办法》执行。
区队考核指标:
生产任务(采掘40分、辅助区队20分)、煤质(采掘10分、辅助区队30分)、安全结构20分、安全基础10分、质量标准化15分、党建工作5分。
修旧利废、回收复用、电费按照实际发生额进行考核转化为工资。
为加强区队安全管理,实现安全伤亡事故零目标任务,对于矿业公司发生工伤及涉险事故的,严格按照经营考核办法执行。
发生死亡事故的,扣减公司各部门、区队安全结构分20分,同时再扣减责任区队20分;发生涉险事故的扣减公司各部门、区队10分,同时再扣减责任区队20分;发生重伤事故的扣减责任区队20分;发生轻伤事故的一线区队每1人次扣4分,2人次扣10分,3人次扣20分;二线及地面单位的每1人次扣10分,2人次扣20人;
人力资源部根据经营考评会考核结果将成本考核扣罚与基层区队工资结算实行相互转化机制,根据各区队材料、配件、电费、修理费,按100%成本费用考核并进行相互转化分配。
(一)采掘单位
为提高采掘单位的单产单进水平,鼓励超额完成任务,提高企业生产效率,对综采队、掘进队工资结算实行一部、二部、三部计件单价阶梯式动态管理。
月度计划产量按照年度计划任务核定,不参考公司当月实际下达计划任务,其中一部单价为:
未完成月计划任务单价,按照二部单价下浮5%核定;二部单价为:
完成月计划产量单价;三部单价为:
超月计划产量部分单价,按照二部单价150%核定;生产任务超月计划产量完成的,计划产量按照二部单价结算,超产部分按三部单价结算,未完成计划任务的全部按照一部单价结算。
各项考核指标核定以生产任务为基础,生产原煤(进尺)以每月计划产量(进尺)分月考核,当月结算。
各区队工资结算办法如下:
1.综采队
综采队核定人员169人,2019年商品煤生产任务340万吨(不含掘进煤20万吨),月平均计划28.33万吨,吨煤工资结算单价如下:
表二:
综采队工资单价表
采煤工艺
工作面名称
工资总额
(万元/月)
一部单价
完成28.33万吨以下
(元/吨)
二部单价
完成计划产量28.33万吨
(元/吨)
三部单价
超计划产量部分(元/吨)
采全高
4104/4105工作面
184.16
6.17
6.49
9.74
综采队月工资结算数=(月计划产量28.33*二部工资单价+超计划产量*三部吨煤单价+业务范围外零星用工工资)*矿业公司内部考核结果±成本考核±奖罚款+节假日加班工资
若当月未完成月计划产量28.33万吨,月工资结算数=(实际商品煤完成产量*一部单价+业务范围外零星用工工资)*矿业公司内部考核结果±成本考核±奖罚款+节假日加班工资
综采队的吨煤工资承包结算单价中包括了工资的所有组成部分及业务范围内的零星工程或隐蔽工程。
实行工资承包后,如遇工作面地质变化或发生人员紧缺时,按照工作面地质变化施工期间实际出勤支付计时工资,借用其他单位人员工资由矿根据实际情况支付人工费用,综采搬家倒面及承担业务范围以外其他零星工程或隐蔽工程按实物工作量核算工资。
2.综掘一队
综掘队一队核定人员178人,月进尺计划346.7米,全年计划进尺4160米,共施工4106运顺、4107回顺两个掘进巷道。
表三:
综掘一队工资单价表
全煤
综掘
20.6㎡
21.2㎡
锚网索联合支护
4106运顺
4107回顺
月度计划进尺346.7m
一部单价(元)
二部单价
(元)
三部单价
(元)
4794
5046
7569
超计划完成月进尺任务时,月工资结算数=(当月计划进尺*二部单价+超计划进尺部分*三部单价+业务范围外零星用工工资)*矿业公司内部考核结果±成本考核±奖罚款+节假日加班工资
若未完成当月计划进尺346.7米,工资结算数=(实际进尺完成量*一部单价+业务范围外零星用工工资)*矿业公司内部考核结果±成本考核±奖罚款+节假日加班工资
3、综掘二队
综掘二队核定人员89人,月进尺计划116.7米,全年计划施工42盘区辅运巷,进尺1400米;掘进业务未完全饱和,若安排掘进任务以外的其它工程时,按照零星工结算工资。
表四:
综掘二队工资单价表
全煤
综掘
23.2m2
锚网索联合支护
42盘区辅运巷
月度计划进尺116.7m
一部单价(元)
二部单价
(元)
三部单价
(元)
5422
5707
8561
超计划完成月进尺任务时,月工资结算数=(当月计划进尺*二部单价+超计划进尺部分*三部单价+业务范围外零星用工工资)*矿业公司内部考核结果±成本考核±奖罚款+节假日加班工资
若未完成当月计划进尺116.7米,工资结算数=(实际进尺完成量*一部单价+业务范围外零星用工工资)*矿业公司内部考核结果±成本考核±奖罚款+节假日加班工资
4、综掘三队
综掘三队核定人员89人,月进尺计划115.8米,全年计划施工42盘区胶带巷及检修通道,进尺1390米;掘进业务未完全饱和,若安排掘进任务以外的其它工程时,按照零星工结算工资。
表五:
综掘三队工资单价表
全煤
综掘
断面
22.4㎡
锚网索联合支护
42盘区胶带巷
月度计划进尺115.8m
一部单价(元)
二部单价
(元)
三部单价
(元)
5461
5748
8622
超计划完成月进尺任务时,月工资结算数=(当月计划进尺*二部单价+超计划进尺部分*三部单价+业务范围外零星用工工资)*矿业公司内部考核结果±成本考核±奖罚款+节假日加班工资
若未完成当月计划进尺115.8米,工资结算数=(实际进尺完成量*一部单价+业务范围外零星用工工资)*矿业公司内部考核结果±成本考核±奖罚款+节假日加班工资
5、综掘四队
综掘四队核定人员89人,月进尺计划115.8米,全年计划施工42盘区一号回风巷及相关硐室,进尺1390米;掘进业务未完全饱和,若安排掘进任务以外的其它工程时,按照零星工结算工资。
表六:
综掘四队工资单价表
全煤
综掘
断面
21.5㎡
锚网索联合支护
42盘区一号回风巷
月度计划进尺115.8m
一部单价(元)
二部单价
(元)
三部单价
(元)
5461
5748
8622
超计划完成月进尺任务时,月工资结算数=(当月计划进尺*二部单价+超计划进尺部分*三部单价+业务范围外零星用工工资)*矿业公司内部考核结果±成本考核±奖罚款+节假日加班工资
若未完成当月计划进尺115.8米,工资结算数=(实际进尺完成量*一部单价+业务范围外零星用工工资)*矿业公司内部考核结果±成本考核±奖罚款+节假日加班工资
6、综掘五队
综掘五队核定人员76人,月进尺计划50米,全年计划炮掘进尺600米;掘进业务未完全饱和,若安排掘进任务以外的其它工程时,按照零星工结算工资。
表七:
综掘五队工资单价表
全煤
炮掘
断面
21.2㎡
锚网索联合支护
月度计划进尺50m
一部单价(元)
二部单价
(元)
三部单价
(元)
7078
7450
11175
超计划完成月进尺任务时,月工资结算数=(当月计划进尺*二部单价+超计划进尺部分*三部单价+业务范围外零星用工工资)*矿业公司内部考核结果±成本考核±奖罚款+节假日加班工资
若未完成当月计划进尺50米,工资结算数=(实际进尺完成量*一部单价+业务范围外零星用工工资)*矿业公司内部考核结果±成本考核±奖罚款+节假日加班工资
7.生产准备队
生产准备队核定人员79人,核定吨煤基础工资单价为1.63元/吨。
实际生产准备队生产任务主要以工作面安装、巷道支护维修、回撤工作面等井下辅助生产工作为主,则按照按照每月实际完成工作量核算工资。
生产准备队月工资结算数=业务范围外零星用工工资*矿业公司内部考核结果±成本考核±奖罚款+节假日加班工资
(二)井下辅助单位工资结算
表八:
辅助单位工资单价表
单位
单价(元/吨、米)
备注
机电队
3.46元/吨
运输队
1.14元/吨
不含胶轮车司机及检修工种
158.3元/车
车辆运输费
皮带队
2元/吨
通风队
1.51元/吨
不含设施班人员
探放水队
21.17元/米
采前预抽钻孔
32.65元/米
探放水钻孔
防冲队
13.33元/米
帮部卸压孔
20元/米
顶部卸压孔
当各区队因实际人员与定员不符时,属于超定员配置并为后续队伍组建培养储备人才的,超员部分人员按照当月人均工资80%追加结算工资;当月因区队业务量发生变化时,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业务量从新核定单价后,按新单价结算工资。
1.机电队
机电队核定员工160人(含101栈桥皮带运输)。
按商品煤计划产量360万吨,月计划指标为30万吨,核定吨煤工资单价3.46元/吨。
如遇生产布局及生产系统发生变化,业务范围变更及生产岗位增加或减少等情况,按调整后人员重新核定计件工资结算单价。
机电队月工资结算数=(当月商品煤销量*吨煤工资单价+业务范围外零星用工工资)*矿业公司内部考核结果±成本考核±奖罚款+节假日加班工资
2.运输队
运输队核定人员114人,其中胶轮车运输及检修维护业务按照内部市场化结算,核定单价为158.3元/车,每月初由调度指挥中心确定上月运输队拉运量,报人力资源部核算工资。
其他岗位则按照按商品煤计划产量360万吨,核定吨煤工资单价1.41元/吨(不含胶轮车司机及检修维护岗位)。
运输队月工资结算数=(当月商品煤销量*吨煤工资单价+月胶轮车运输量*运输单价+业务范围外零星用工工资)*矿业公司内部考核结果±成本考核±奖罚款+节假日加班工资
3.皮带队
皮带队核定人员85人,按商品煤计划产量360万吨,月计划指标为30万吨,核定吨煤工资单价2元/吨。
硫化皮带工作量按照公司劳动定额标准核算工资。
皮带队月工资结算数=(当月商品煤销量*吨煤工资单价+业务范围外零星用工工资)*矿业公司内部考核结果±成本考核±奖罚款+节假日加班工资
4.通风队
通风队核定人数83人(其中岗位工71人,设施班组12人)。
岗位工按商品煤计划产量360万吨,月计划指标30万吨,核定吨煤工资单价1.51元/吨。
设施班组根据当月完成实物工作量结算工资,不参与吨煤工资提取。
通风队工资结算数=(当月商品煤销量*岗位工吨煤工资单价+当月核定设施班组零星工数*零星用工单价)*矿业公司内部考核结果±成本考核±奖罚款+节假日加班工资
5、探放水队
探放水队核定人员35人,核定吨煤基础工资单价为0.56元/吨。
实际探放水队全年计划从事排水等辅助工程业务,全年无打钻进尺计划,若临时有打钻业务,结算单价详见表八。
从事打钻业务外的井下辅助工作时,则按照实际完成工作量,根据劳动定额标准结算工资。
探放水队月工资结算数=(月钻孔延米×延米单价+零星用工工资)*矿业公司内部考核结果±成本考核±奖罚款+节假日加班工资
6、防冲队
防冲队核定人员35人,全年卸压孔进尺计划162189米,结算单价详见表八。
每月初由防冲办确认钻孔进尺数,并报人力资源部核算工资。
防冲队月工资结算数=(月钻孔延米×延米单价+零星用工工资)*矿业公司内部考核结果±成本考核±奖罚款+节假日加班工资
(三)地面单位工资结算
机修车间工资采取计时工资与计件工资相结合方式,实行岗位技能工资保底,效益工资与工作任务挂钩考核的分配方式。
待业务正常开展、人员配置到位后实行劳动定额计件工资分配。
(四)机关各部门工资结算
公司各部门工资实行计时加奖励,以定员人数为基础,按照岗位技能效益工资制度标准进行核定,实行定员工资总额包干、建立以经营考核为主,内部量化考核为辅的考核分配体系。
在集团公司月度工资考核的基础上,实施矿级对部门考核、部门对员工绩效考核分配三级管理。
各类津补贴按实际出勤工数计算。
结合公司实际效益情况,机关各部门上浮效益工资比例最高不超过60%进行控制,根据公司量化考核办法具体考核发放。
各部门月度工资结算数=月度岗位工资基数+效益工资基数*矿业公司对部门的内部考核比例+∑各类津补贴+∑带薪假及加班工资±奖罚款
第12条零星工程工资支付
(1)加强零星工程计划管理
各业务部门要严控零星工程施工管理,全年各专业零星工程任务由调度指挥中心统筹安排下达并监督管理。
各业务部门严把辅助作业计划编制关,每月下旬将次月零星工作业计划报调度指挥中心审核,生产矿长审批。
月度生产计划会确定次月零星工程项目,零星工程分为三大类,一类为主营业务零星工程,取决于各业务部门分管的业务属性,且技术及施工标准较高,工程量较大,施工难度相对较高。
二类为通用类业务零星工,主要为工作量相对较小,施工任务简单的零星工程。
三类为突发性或临时性重点零工工程,主要为抢险救灾或公司安排的临时重点性工程。
月度生产计划会审核确定后,一类零星工程由主管业务部门下达零星工程任务书;二类、三类零星工程由调度指挥中心统一下达。
原则上各区队月零星工支出不应超过当月工资结算总额的5%,对超出部分按照零星工总额80%进行考核结算。
抢险救灾或矿业公司临时安排的重点零星工程除外。
(2)加强零星工程验收考核
各业务部门要加强工程质量过程管控和验收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验收标准,杜绝二次施工、返工等现象发生,减少人工费用的支出。
施工前下达的零星工程任务书要明确工程施工范围、工期、工程量、验收标准等指标,零星工程任务书由业务部门负责人签字,各专业分管领导签字,生产副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
施工完毕后由相关业务部门参加验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予以认定工作量,要求必须有零星工任务验收单(一式两份),一份备案一份交于人力资源部。
(三)零星工单价支付标准
零星工程按照公司劳动定额标准核算工资,具体支付标准为从事工作面一线350元/工、采掘辅助(主要在综采工作面两巷或掘进工作面)300元/工、一般辅助240元/工、地面160元/工,该费用包含所有的工资性津补贴,不再额外支付各类津补贴。
(四)矿业公司对各采掘队、井下辅助区队、地面(车间)要从严控制零星工程和隐蔽工程工资的发生。
在生产运行管理过程中,生产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业务范围划分安排和组织生产,从业务数量,工程质量方面严格审核与检查验收,杜绝乱报,多报,质量不过关工程等现象的出现。
(四)各采掘队新上工作面或原工作面巷道的维修起底、设备倒运、安装、拆除、回收、更换,抽(排)水、设施的安设、移动,管道铺设、延伸、缩短、拆除、电缆敷设、回收以及工作面的看守均按公司劳动定额标准核算工资。
第十三条基层区队材料配料员、办事员一律实行计时工资,按照岗位技能效益工资标准考核支付工资待遇。
为提升区队材料配料员、办事员的工作积极性,规范基层资料及质量标准化管理,给予配料员、办事员适当补助,其中采掘单位配料员40元/工,辅助单位配料员25元/工,区队办事员20元/工。
第十四条建立工资考核结算分配管控机制。
为了保障各单位工资结算分配公平、科学合理。
人力资源部建立了工资分配三项会议制度。
(一)建立工作量认定会议制度。
会议由人力资源部主持,各生产口矿领导、副总师、各生产部门负责人参加。
会议于每月5日前召开。
主要议题是讨论和确认区队当月工作量,落实各部门、区队及外委项目部月度集体及个人罚款。
会上由各生产部门通报各自安排给区队的当月工作量,并通报本部门当月罚款;由参会领导最终确定工作量及罚款金额;会议召开完次日,由各生产部门将确认的工作量经分管领导签字后交人力资源部,罚款交安全环保部。
(二)建立“成本分析、经营考核、工资结算”三会合一制度。
会议由财务部牵头,公司领导、机关各部门、区队负责人参加,人力资源部根据矿业公司经营考核结果,初步制定公司工资分配方案,在会议中通报本月各部门、区队考核结算工资情况。
(三)建立工资平衡会议制度。
会议由人力资源部牵头,公司领导班子参加。
公司领导根据当月实际完成产量和实际工资结算分配情况,结合集团公司工资分配指导线要求,经会议研究决定可对基层区队工资结算采取(预借、预留)的方式进行合理调整,根据倾斜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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