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灾害预防措施及处理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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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灾害预防措施及处理计划
东矿文〔2008〕93号签发人:
王兴田
东林煤矿关于报批二○○九年度
矿井灾害预防措施及处理计划的请示
南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为进一步搞好矿井灾害预防,消除灾害事故。
根据公司安排和我矿实际,特编制出我矿二○○九年度矿井灾害预防措施及处理计划,现予上报。
当否,请批示。
附件:
东林煤矿2009年度矿井灾害预防措施及处理计划
二○○八年十二月十六日
主题词:
煤矿灾害预防措施请示
东林煤矿党政办公室2008年12月16日印
南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东林煤矿(二○○九年度)
矿长:
王兴田
安全矿长:
段云平
总工程师:
田丰
生产矿长:
邓礼富
安全副总:
段云平
生产副总:
孙林昌
机电副总:
任正双
通瓦副总:
沈永红
安监处:
贾志忠
机动科:
朱泽成
生产科:
王成平
技术科:
张杰雄
通瓦科:
杨洪军
地测科:
方成福
编制:
贾志忠
二○○八年十二月三日
东林煤矿井田走向长7.05km,沿倾向宽2~3km,下边界为-600m水平,井田面积18km2,竖井开拓,井田内含煤六层,其中可采煤层二层,均具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
4#煤层煤厚1.7~3.3m,为主采层;6#煤层煤厚0.7~1.5m,为保护层。
井田北翼受黑漆岩扭转轴影响,南翼受甘家坪向斜构造影响,在井田内煤层倾角有缓倾斜、倾斜、急倾斜;地表腰子河流经井田中部750m范围,井田地表标高在+310m~+650m之间,主、副井口标高为+311.2m,竟成平硐标高为+311.27m,在雷雨季节存在着雨水灌入井下之威胁。
根据我矿地质条件复杂,煤层赋存不稳定,加之北翼受采空区积水威胁等情况,结合我矿七十年的开采实践,东林煤矿是一个具有瓦斯、煤尘、水、火、顶板、冲击低压等六大灾害威胁的矿井。
为了保证我矿在2009年实现安全生产,必须贯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针对“五大自然灾害”在采掘生产中显现的特点及规律,力争变被动为主动,分而治之,以此防治灾害事故的发生,并在一旦发生事故时能有效防治事故的扩大和迅速组织抢救遇险人员的目的,现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06年版)第九条规定和东林煤矿2009年采掘部署及采掘战场安排,特编制我矿《2009年度矿井灾害预防措施及处理计划》。
一、矿井灾害预防措施
(一)矿井几种主要灾害发生前的一般预兆
1.煤与瓦斯突出前的预兆
⑴无声预兆:
工作面顶(底)板压力增大,煤壁被挤出、片帮掉渣,有时出现顶压或底鼓,煤层层理紊乱,煤色暗淡无光泽,煤质变软,软分层或次软分层增厚,工作面瓦斯忽高忽低,煤壁发冷,打钻时出现顶钻、卡钻、堵水、喷孔现象。
⑵有声预兆:
煤层中响煤炮,煤层在发生变形过程中出现霹雳声、闷雷声、机枪声,声音由远到近,由小变大,煤壁发生震动和冲击,顶板来压,支架背护的排花折断声等。
2.突水前的预兆
⑴煤壁挂汗,在掘进中水沿煤层渗出,碛头出现水珠,巷道中出现雾状水气;
⑵煤体松软发湿,光泽变暗,工作面温度明显下降;
⑶煤壁“挂红”,煤壁变冷,工作头(面)水蒸气大;
⑷工作面顶板淋水增大或底板突然涌水;
⑸工作面可听到煤层中有嘶嘶的水声。
3.煤层自燃的预兆
⑴火区附近巷道空气温度及来自火区的水温都比正常情况高;
⑵煤层自燃时会产生CO、CO2使人感到闷热、精神疲乏、憋气、头痛、四肢无力;
⑶煤自燃可闻到煤油、汽油、松节油的气味;
⑷巷道气温升高,水蒸气凝集在空气中呈现雾状,在支架和巷壁表面形成水珠,俗称“煤壁挂汗”。
4.回采工作面冒顶前的预兆
⑴顶板连续发生断裂声,有时采空区内顶板发生闷雷声,顶板掉渣增多,顶板裂缝增加且口子变大,顶板下沉量明显增大;
⑵压力增大,煤壁受压,片帮增多,因煤壁被压酥,电钻或风钻打眼采煤时省力;
⑶工作面用木支柱支护时,大量支柱被压断,并可听到支架折断的声音,用单体支柱支护时,三用阀滴液,压力越大滴液越严重;
⑷由于压力增大,工作面支柱产生钻底现象严重,支柱下缩量增大;
⑸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增大,如顶板有淋水时,则淋水明显增加。
(二)2009年各采、掘工作面存在的主要隐患
1.“2607”二段上下分段;“3602”二段采面回采工作面;⑴顶板垮冒及仓矸;⑵上部采空区积水及顶板茅口含水层水涌入;⑶采空区煤层自然发火及高温;⑷煤与瓦斯突出。
2.“2411”二段上下分段、“2402”N4段和“2402”S4段采面有:
⑴顶板垮冒;⑵上部采空区积水;⑶瓦斯超限及瓦斯煤尘爆炸;⑷回采过煤柱煤与瓦斯突出;⑸采空区高温。
3.“3603”一段上下分段有:
⑴顶板垮冒及仓矸;⑵上部采空区积水及顶板含水层水涌入;⑶采空区煤层自然发火及高温;⑷煤与瓦斯突出。
4.-350m水平延深、“3-7”区、“3-1”区(-350m水平)底板系统及“2-6”区生产系统补套和“3-5”区、“3-2”区抽采系统掘进有:
⑴顶板垮冒及岩爆;⑵瓦斯积聚及放炮后掘进工作面有毒有害气体积聚;⑶石门揭煤防治瓦斯突出;⑷防治穿断层(裂隙)水。
5.“2606”二段、“3602”二段、“3605”一段、“2411”和“2409”二段煤层巷道:
⑴煤与瓦斯突出;⑵瓦斯积聚及超限;⑶瓦斯煤尘爆炸;⑷顶板垮冒;⑸穿上部老空水。
6.2009年有2个石门揭穿煤层
⑴﹣200m七石门揭开6#煤层;⑵﹣350m一石门揭开6#煤层。
揭石门时,主要隐患有:
⑴顶板垮冒;⑵煤与瓦斯突出;⑶瓦斯积聚及超限;⑷瓦斯煤尘爆炸。
(三)预防煤与瓦斯突出的措施
1.加强瓦斯防治工作,对煤柱位置、尺寸要求认真核实和分析,并准确填绘在采、掘交换图上,且在现场作好明显标记,防止在采、掘活动时误入煤柱。
2.各采区在采掘前,针对各头面的实际情况,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四位一体”的综合防突措施。
并现场实行挂牌管理。
3.加强防突管理。
“3602”二段风、机巷掘进及切割和“3605”一段风、中、机巷掘进;“2411”二段切割掘进及“2409”二段本层巷掘进和石门揭煤是全矿防突重点,在采、掘活动时,严格执行“四位一体”的综合防突措施。
4.石门揭煤,4#煤层尽量选在保护范围内揭石门,所有石门要根据煤层突出危险程度编制相应的石门揭煤设计和“四位一体”的综合防突措施。
并严格现场实施。
5.加强保护层开采,在开采保护层时,严禁随意留设煤(岩)柱,若因特殊情况必须留设煤柱时,必须按有关煤柱管理规定执行。
6.狠抓瓦斯抽采。
强化多措并举、应抽尽抽、有保必保、抽采平衡的技术措施。
做到“先抽后采,先抽后掘”,严格抽采钻孔质量,在抽采工作中坚持“多钻孔、严封闭,高负压、长期抽”的方针。
7.在瓦斯防治中,根据东林煤矿的实际情况,遵照《防突细则》及能投集团关于防治瓦斯事故五十条规定,认真采取“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确保安全。
(四)预防瓦斯、煤尘爆炸的措施
1.加强通风系统管理,严格实行分区独立通风。
杜绝违反规定的串联通风,防止出现角联通风、老塘通风、扩散通风、口袋通风和无风、微风作业。
确需串联通风时,必须制定可靠的措施,经批准后实施。
2.严格执行瓦斯管理制度。
严格瓦斯检查“三对口”和井下手上交接班制度,杜绝空班漏检、虚报假检、少检,严格执行“一炮四检制”及矿业公司“一通三防”管理制度,严防瓦斯超限。
3.加强地质构造段的特殊瓦斯涌出管理,采掘工作面是瓦斯管理的重点:
走向长壁采面治理好上隅角瓦斯超限,掩护支架采面防止架顶瓦斯超限和下煤堵断工作面、下煤眼及溜子道而造成瓦斯积聚超限,对巷道贯通,掘透老巷,瓦斯排放,启封密闭等在实施前要制定专门措施。
4.加强掘进工程质量管理,防止空帮空顶,同时加强局部通风管理,防止局部瓦斯积聚和超限。
5.加强安全监测监控,严格交叉断电。
6.加强防尘管理,坚持综合防尘。
⑴掘进头坚持湿式打眼,放炮装填水泡泥,放炮前后洒水降尘,冲洗岩帮,放炮时采取压气喷雾降尘,设净化水幕。
⑵加强装载点、各转载点的喷雾降尘,进、回风巷道喷雾装置齐全完好,设净化水幕,实行喷雾降尘。
⑶加强各采区和各巷道的粉尘清扫,防止煤尘堆积。
7.加强电气防爆管理,所有电气设备、电缆入井前,都要进行防爆检查和完好状况检查,凡失爆或不完好的电气设备不入井。
定期对井下电气设备、电缆进行防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杜绝电气失爆。
8.井下电焊、气割采取专门措施。
9.禁止任何人携带烟草、点火物入井或穿化钎衣服入井。
10.所有入井铁道、管道采取绝缘措施,防止将雷电引入井下。
11.所有密闭都将铁道、管道切断,不得有导体进入密闭墙内。
(五)预防瓦斯窒息事故的措施
1.坚持“不掘则以,一掘必穿”的原则,从采、掘部署、设计、计划安排上不留盲巷。
2.坚持临时停工地点不停风。
3.对所有盲巷一律打密闭,防止出现瓦斯库。
4.加强局部通风管理,防止出现循环风,风筒出口风量保持60m3/分以上,并能射流到碛头。
5.加强掘进工程质量管理,防止空帮空顶出现局部瓦斯积聚。
6.加强通风系统管理,防止出现角联通风,老塘通风,扩散通风,口袋通风和无风、微风作业。
(六)井火灾的预防
⒈矿开采的4#、6#两煤层均为容易自然发火煤层。
为此,在工作面开采
时,尽可能加快推进速度,连续推进,开采过程中尽量不留浮煤,开采结束后,在一个月内进行永久封闭。
2.对出现的高温点加强观测,加快推进度和调压控风工作,防止自燃。
3.加强对密闭的检查、观测及取样化验,一旦出现高温,总工程师和
有关科、队应随时掌握高温点的变化情况,以便根据高温点的变化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处理。
4.加强防火管理,防止外因火灾发生。
⑴入井人员严禁携带烟火及易燃物品入井和穿化钎衣服入井,井下放炮坚持使用好“三泥”,井下严禁拆卸矿灯。
⑵加强电气防爆检查,杜绝井下电气失爆,电气设备的三套保护装置要齐全、灵敏、可靠,采区固定设备、电缆要完善管理制度。
⑶凡由地面导入井下的铁道、管道的绝缘夹板和接地保护在三月份前进行全面检查、处理、严防雷电导入井下。
⑷四月份前完成高压电缆电试工作。
(七)防洪和井下突水事故的预防措施
1.在雨季来临前,完成地面所有防洪沟和井下+110m、±0m、-100m、-200m、-350m等水平的水沟清理修补工作,并对+110m、-100m、-200m、-350m水平的四个水泵房、“3-4”区泵房的排水、电气设备、防洪水闸门进行一次检修,对水仓要进行清淘,保证水仓容量。
4月20日前完成防洪演习。
2.在四月初,要准备齐主、副井口,管子斜井口,竟成平硐,+110m水平和-100m水平各通道口的防洪封堵材料,确保发生水灾时能够及时封堵,防止洪水灌入井下。
3.加强矿井水文地质观测工作,在防洪季节,地测科要随时掌握矿井涌水量的变化情况。
每月按时向矿总工程师提供水文资料报告书,洪水季节每周报告一次,紧急情况下及时提供地面水文和井下涌水量资料。
4.加强水文地质预测,各采、掘头面要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方针,防止误穿老塘水、断层水、溶洞水。
5.“2411”二段、“3602”二段工作面回采前按防治水设计进行疏排水;“2607”二段、“2411”二段、“2402”N4段、“3603”一段工作面涌水量较大,在回采过程中,要加强涌水观察及水的治理。
(八)冒顶事故的预防措施
1.采煤工作面初采、收尾、过断层、过老巷、过厚煤区(压薄带),掘进工作面开口、贯通和顶板破碎带应编制防止顶板事故的专门措施或在作业规程中作明确规定。
2.走向长壁工作面和使用单体支柱的掩护支架采面,单体入井前必须经过检修、检查、试压,确保支柱性能良好,使用中遇失效支柱,坏铰接顶梁要及时更换,严禁使用失效支柱。
3.工作面使用的单体支柱,金属摩擦支柱要按期升井试验,不超期使用。
4.加强泵站管理,泵站压力达《作业规程》规定,不得任意调低压力,乳化液浓度达2—3%。
单体支柱初撑力达到作业规程规定。
5.加强工作面支护质量,对工作面变化带进行特殊支护,特别是“2402”S4和“2402”N4采面遇水时的支护更应严格。
6.加强各掩护支架工作面的管理,要仔细检查工作面的钢丝绳锈蚀情况,螺丝紧固情况,支架联结情况,架子完好情况及工作面支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和处理。
7.严格掩护支架工作面的管理,控制采深,严格控制回架时松动螺丝数量,防止事故发生。
8.巷道开口和贯通要有专门措施。
架厢巷道掘进头要加强前探支架,固棚器、金属扣寸的使用,松软煤层掘进加强刹刁和背护质量。
锚杆支护巷道要保证锚杆支护质量,锚杆布置符合设计,初锚力、终锚力达到规定。
9.各采、掘队要加强巷道的背护质量和超前托梁的使用。
10.各施工队作业过程中要加强敲帮问顶及悬矸的清找。
(九)预防灾害事故的安全培训、技措工程、备灾物质储备计划。
1.强化安全培训。
⑴加强员工的业务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及《煤矿安全规程》的学习,业务技术培训以实际操作为主,辅以必要的理论培训。
⑵矿要有计划地组织对各工种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员工操作技术水平和业务技能,各职能部门和基层科队积极配合;⑶安全教育的形式要多样化,主要以思想教育、案例教育、算帐对比教育为主;⑷安全活动,各单位每周星期四安全学习必须认真开展,并要利用广播、黑板报、安全知识竞赛和事故案例演讲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同时要抓好班前安全会的质量,矿安全部门每月对安全工作作好计划安排,月末要有安全工作总结。
2.2009年应完成的技措工程:
⑴干堰沟离层注浆工程;
⑵竞成压风机房及设备更新改造;
⑶矿用变压器改造;
⑷矿用防爆电磁起动器改造;
3.预防灾害发生的救灾物资储备计划见附表三。
二、矿井灾害处理计划
(一)处理灾害事故的指挥机构、成员的职责、通知方法及顺序:
1.处理灾害事故的指挥部设在矿调度室,指挥部必备的灾害事故处理有关资料附后。
2.处理事故领导成员职责见表一。
3.处理事故的领导成员通知顺序见表二。
(二)井下一旦发生灾害事故,及时组织抢救。
灾区人员自救和撤离措施:
1.井下一旦发生灾害事故,现场人员应判明事故性质,灾害事故的范围、程度及人员伤亡情况后,由班长组织人员撤离灾区,且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
2.矿调度室接到井下灾区汇报电话后:
⑴及时作好记录,录好音,保持头脑清醒,有条不紊指挥现场人员自救互救及按“作业规程”规定的避灾路线撤离灾区;⑵立即命令救护队下井抢救遇险人员和撤出灾区人员,进入战备状态就地待命。
⑶立即按附表二的顺序向矿领导汇报,并通知有关部门。
(三)几种灾害发生时灾区人员安全撤离措施
1.发生煤与瓦斯突出和瓦斯煤尘爆炸时的撤离措施:
灾区所有人员及受灾害波及的人员必须听从抢险救灾指挥部命令,按照规程规定的撤退路线,在班组长的带领下撤至安全地带或地面,当灾区受灾人员无法得知指挥部命令时,原则上按最近撤退路线向进风流中进行撤退至安全地带进行自救和互救。
2.井下发生突水事故时的撤离原则
凡受到水灾威胁的所有人员,应在当班班长带领下按“作业规程”规定的撤退路线迅速撤离灾区,原则上本着“人往高处走”的原则,迅速撤到安全地方。
3.井下发生火灾事故的撤离措施
发生火灾时,现场人员首先要判明火灾的性质,若是外因火灾及电气设备引起的火灾,必须采取措施迅速处理,及时切断电源,如是内因火灾,灾区人员应迅速撤至新鲜风流中的安全地方。
4.发生顶板事故的撤离措施
一旦工作面发生顶板事故时,应根据本人所在位置分别向风溜巷撤至安全地点。
5.避灾路线的确定
为了确保灾害发生时,人员能安全顺利地撤离,在编制《作业规程》时,必须根据施工区域存在的主要灾害,明确制定避灾路线,并在施工前学习掌握。
6.防止灾害事故扩大的措施及自救措施
⑴根据各区域存在的灾害隐患,搞好预防工作;
⑵备齐各种防止灾害事故扩大的装备及设备、材料;
⑶在煤与瓦斯突出的头面,安设压风自救器及防逆流风门,在所有煤巷、半煤巷掘进头和回采工作面进、回风巷道中安设隔爆水袋。
(四)几种主要灾害发生后的处理措施
1.发生煤与瓦斯突出的处理措施
⑴当救灾指挥部得知发生煤与瓦斯突出的信息时,应估计受灾区域范围及受波及的区域。
立即命令受灾和受波及区域切断电源,并命令救护队进入灾区撤人救人,首先到无信息区域撤人救人和进入灾区进行灾情侦察。
⑵根据事故性质确定主扇工作状态,保证通风系统完好,缩小灾害扩散区域,尽快排出瓦斯,减少危害;
⑶杜绝火源,若发现有火源时,应立即组织力量扑灭。
若不能直接灭火时,必须根据处理火灾事故原则,隔绝火源,防止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的发生。
⑷若煤与瓦斯突出波及到井底车场附近时,应切断供给井下和地面井口附近50m范围内的全部电源和火源,各个出入人员的井口必须派人站岗。
⑸组织地面急救站,抢救治疗遇险人员。
2.发生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的处理措施
⑴首先切断进入灾区及灾害波及区域的一切电源;
⑵根据灾情决定主扇工作状态;
⑶派救护队戴机入井到未爆炸区域撤人救人,随后沿进风方向至受波及区域救人;
⑷救护队派侦察小分队对灾区情况进行侦察,以便指挥部确定处理措施和材料等工作;
⑸清理现场,修理受破坏的巷道,调整通风系统,恢复正常通风。
3.发生火灾的处理措施
井下明火容易发现,当火势不大时,应组织力量直接扑灭,如火灾不能直接扑灭时或是煤层自燃引起的火灾时:
⑴探明火区发生地点、范围和原因,撤出人员,防止有害气体蔓延。
⑵切断火区的电源;
⑶根据灾情确定抽风机工作状态;
⑷根据灾情确定是否密闭,封堵火区;
⑸直接打钻注浆灭火。
4.发生水灾的处理措施
⑴井下发生水灾,受威胁的人员根据抢险指挥部的指示,按避灾路线从低处往高处撤至地面。
⑵根据突水程度,决定是否关闭各水平水闸门,同时增开水泵。
⑶洪水、雷雨季节,若洪水有可能淹井时,矿抢险指挥部立即组织防洪抢救队伍,在主、副井,管子井、竟成平硐井口等进行筑墙堵水。
5.发生冒顶事故的处理措施
⑴当发生冒顶事故时,首先探明冒顶区范围、被埋压、堵截人数及所在工作头面位置等情况;
⑵尽快恢复冒顶区的通风,如一时不能供风时,可用压风对被埋压、堵截人员进行供风;
⑶在处理中,必须坚持由外向里逐一进行,并加强支护和维护退路,防止第二次冒顶,必要时重掘简易巷道,供抢救人员用;
⑷如遇大块岩石威胁遇难人员时,可用千斤顶、撬棍等工具移动石块,但尽量避免破坏岩石的堆积状态。
(五)救灾物资储备计划
矿供销煤质科负责按表三储备物资,并存放在非常仓库(-100m非常仓库设在-100m三石门附近,-200m非常仓库设在-200m五石门附近)。
以便发生灾害事故时使用,如遇特殊情况将所储备物资急用后,必须及时补足规定数量。
(六)发生事故抢救时的指挥程序及必备的技术资料。
1、发生事故抢救时的指挥程序,按《煤矿安全规程》第九条、第十四条规定和本计划执行。
2、处理抢救事故必备技术资料:
⑴矿井通风系统图(表明仓库地点及位置);
⑵矿井避灾路线图;
⑶安全监测系统图;
⑷矿井供电系统图;
⑸井下压风、水管系统图;
⑹井下通讯网路图;
⑺井下防尘系统图;
⑻井下排水系统管路图;
⑼井下瓦斯抽放管路系统图;
⑽地面、井下对照图;
⑾#4、#6煤层采掘工程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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