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区管网土建部分监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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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区管网土建部分监理细则
山西国金电力有限公司
2×350MW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工程
厂区管网土建监理实施细则
河北兴源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山西国金电力有限公司项目监理部
2013年9月
山西国金电力有限公司
2×350MW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工程
厂区管网土建监理实施细则
批准:
审核:
编制:
河北兴源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山西国金电力有限公司项目监理部
2011年9月
目录
一、工程概况
二、编制依据
三、监理目标机控制原则
四、工程监理目的
五、监理工作流程
六、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七、建设强制性条文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附件四
一.工程概况
山西国金电力有限公司新建发电工程,建设规模为2×350MW煤矸综合利用发电机组。
厂区管道设有:
厂区雨水废水回收利用管、生活给水管、循环水管、工业供水管、生活排水管(钢筋混凝土管);厂房内设有水消防系统和消防喷淋系统、采暖系统、通风系统、给排水系统。
二.编制依据
1.1目的
为贯彻落实河北兴源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国金项目部“监理规划”中有关厂区管网(土建部分)专业在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和安全文明施工控制的各项内容和要求,明确厂区管网(土建部分)专业工程在作业中的职责和权利,确保在厂区管网(土建部分)专业工程项目范围内各建筑工程中的土建工程顺利施工,实现合同目标,特制定本细则。
1.2使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厂区室外雨水下水、给水、厂区内补给水、室外回用水,单位工程上下水、采暖、通风等,实行全过程、造价人才网全方位监理方式的工程。
1.3编制依据
1.3.1《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土建工程篇DL/T5210.-2012
1.3.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34-2002
1.3.3《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1.3.4《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1.3.5《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1-90
1.3.6《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1-83
1.3.7《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1.3.8《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三.监理目标机控制原则
1.控制原则
1..1预防为主的原则;
1.2.质量第一的原则;
1.3检查质量标准的原则;
1.4检查以人为核心的原则。
四.工程监理目的
1.1质量控制目标:
按照《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及《火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等相关验收规范检验标准进行验收,造价人才网工程质量合格。
1.2进度控制目标:
按照施工承包合同所规定的工期要求为原则。
使厂区给排水管道,单项工程上下水、采暖、通风工程实现工期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并符合新建工程规模为2台350MW发电机组工程整体进度要求。
1.3投资控制目标:
按照施工合同所规定的工程结算原则,使厂区给排水管道,单项工程上下水、采暖、通风工程实现造价控制在合同总价范围内。
在满足质量,工期和安全文明施工的前提下,减低工程造价,监理工程师论坛工程质量部合格的项目不予以确定工程量。
1.4安全文明施工控制目标:
监督各承包商在各项目施工过程中无任何安全事故及未遂事故,在各项目施工前作好安全文明施工交底并做到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在现场做到安全文明施工的典范。
1.5合同和信息管理及工程协调工作目标:
使厂区给排水管道,单项工程上下水、采暖、通风空调工程的施工在施工合同的框架内进行,做好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合作信息资料的归档整理工作,协调工程有关的各方的工作,使工程合理有序进行。
五.监理工作流程
见:
监理部编制批准并经建设单位确认发布的《管理工作程序》文件及《监理规划》。
六.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1、工程质量控制
1.1事前控制
1.1.1熟悉设计图纸,了解工程特点、关键部位的施工方法,质量要求,施工应注意的事项等,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业主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建议。
1.1.2审核承包到位的质量体系和技术管理体系,了解承包到位的质量意识,审查了解承包到位通过质量体系人证的情况,审查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健全且切实可行,对不健全、不完善之处要求承包到位尽快整改,同时要有相应的技术措施手段以保证制度规定的落实和执行。
1.1.3审查承包到位质量管理和技术管理的组织机构,审查工程专职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的持证上岗情况。
1.1.4审查承包到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质等的有关资料,符合有关规定后报总监理工程师签定。
1.1.5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进场工程材料,需有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资料,并对进场的实物按照监理合同的约定和相关的工程质量检验规范、标准采用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的方式进行检查。
承包单位将其原材料报审表送监理部审批备案。
1.1.6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1)审查其是否符合国家的技术经济改革,是否充分考虑施工合同规定的条件和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
2)施工组织设计是否符合国家关于技术质量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
3)施工组织设计是否确保让工程质量和工期的目标
4)施工方法、人员配备与组织,质量管理措施已经施工进度安排等
5)承包到位是否了解并掌握本工程的特点及难点
6)对质量通病的预防是否合理可行的预防措施
7)安全和文明施工措施是否切实可行
1.1.7审查承包到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告及技术资料,检查、核实与控制其施工准备工作的质量,能否保证正常施工及工程至符合要求后报送总监理工程师签发。
1.1.8要求承包到位报送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工序和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审核同意后可以签认。
1.1.9审查承包单位是否进行技术质量较低,技术质量交底的内容是否包括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
质量要求验收标准,施工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可能出现意外的措施及应急方案,没有做好技术交底的工序或分项工程不得进入正常施工。
1.2事中控制
序号
工程名称
H停工待检点
见证点
旁站点
1
定位及高程控制
√
2
砂石基础
√
3
管口的链接
√
4
管道焊接
√
5
管道的灌水试验
√
6
打压试验
√
7
管道回填前周边的保护检查
√
1.2.1管道在埋地敷设时,应在当地的冰冻线以下,如必须在冰冻线以上铺设时,应做可靠的保温防潮措施。
在无冰冻地区,埋地敷设时,管顶的覆土埋深不得小于500mm,穿越道路部位的埋深不得小于700mm。
管材为钢管、铸铁管时,试验压力下10min内压力降不应大于0.05MPa,然后降至工作压力进行检查,压力应保持不变,不渗不漏;管材为塑料管时,试验压力下,稳压1h压力降不大于0.05MPa,然后降至工作压力进行检查,压力应保持不变,不渗不漏。
1.2.2管沟的基层处理和井室的地基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各类井室的井盖应符合设计要求,应由明显的文字标识,各种井盖不得混用。
设在通车路面下的各种井室,必须使用重型井圈和井盖,井盖上表面应于路面相平,允许偏差为±5mm。
绿化带上和步通车的地方可采用轻型井圈和井盖,井盖的上表面应高出地坪50mm,并在井口周围以2%的坡度向外做水泥砂浆护坡。
1.2.3排水管道的坡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严禁无坡或倒坡,管道埋设前必须做灌水试验和通水试验,排水应通畅,无堵塞,管接口无渗漏。
排水检查井分段试验,试验水头应以试验段上游管顶加1m,时间不少于30min,逐段观察。
1.2.4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较大质量问题或质量隐患,采用照相机摄影等手段予以记录
1.2.5对隐蔽工程的隐蔽工程
隐蔽工程施工完毕,承包单位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报送隐蔽工程报验申请,并附上相应的检验验收资料,自检结果及验收报告等资料。
报送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收到报验申请后,首先对质量证明资料进行核查并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到场检查,承包单位的专职质检员和相关施工人员应随同道现场配合,符合要求予以验收。
1.2.6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有关工序产品质量的证明文件,隐蔽工程的检查,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验等文件资料以确保和控制施工过程的质量。
1.2.7分部分项工程的检查与控制
施工过程中随时对存在工程质量的问题及部位提出处理意见或发出整改通知单,对没有按照要求进行处理或整改,而继续施工的现象及时上报总监理工程师,建议进行停工处理。
分项或分部工程完成后,承包单位在自检合格的基础山想监理工程师提交报验申请,由监理工程师予以检查确认,监理工程师按照合同文件的要求,根据施工图纸的有关文件规范标准及对工程施工结果,质量控制资料以及内在质量等方面进行检查、审核、确认。
符合质量要求予以确认验收,如有质量问题,则指令承包到位进行处理,对质量符合要求后再予以检查验收,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资料进行审核和检查,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并报送总监理工程师。
1.2.8施工作业环境状态的控制
检查承包单位对施工作业环境条件方面的准备工作。
如水、电或动力供应施工照明、安全防护设备、施工场地空间条件和通道等。
检查这些条件是否良好,是否能保证施工顺利进行和保证施工质量。
检查施工质量管理环境是否良好的工作状态,如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系统自检是否落实。
组织机构管理制度,检测标准、人员配备等是否完善和质量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
1.2.9施工现场劳动组织及作业人员的控制
从事作业活动的操作者数量要满足作业活动需要相应工种的配备,要保证作业有持续的进行。
作业活动的直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质检人员、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
1.2.10作业活动过程控制
承包单位作业活动中的作业者,在作业结束后必须进行班组自检,然后工地施工人员检查。
最后由专职质检人员检查,在专职质检员检查的确认合格的基础上上报监理工程师进行复检和确认,监理工程师应把技术复检工种看作经常性工作任务,贯穿整个施工作业过程中。
1.2.11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1.2.12施工中存在的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的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的质量事故时,通知总监理工程师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
要求承包单位整改,整改完毕后经复查符合规范要求后报送总监理工程师,即使签署工程复工报送表指令承包单位继续施工。
1.2.11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上报总监理工程师责令承包单位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经设计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
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发生质量事故后责令承包单位立即停止施工,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质量施工原因分析、审核、批准承包单位的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措施检查处理结果,确保对质量事故或质量缺陷的处理,达到合格,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防治类似工程质量事故再次发生的预防措施。
1.3事后控制
1.3.1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分析统计、评定工程质量等级。
1.3.2在工程施工完后,承包到位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提交报检申请,在总监理工程师的组织下对该工程进行竣工初验,初验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审核承包提交的竣工验收所需的文件资料,包括各种质量控制资料,试验报告以及各种有关的技术文件。
审核承单位提交的竣工验收所需的文件资料并于已完成工程有关的技术文件(设计图纸、工程变更、施工记录及其他文件)对照进行核查。
现场对拟验收的工程项目的质量进行全面检查。
1.3.3协助总监理工程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文件、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对承包单位报送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核,并对工程预验收,对检查中发现的验收文件、资料不足或不符合要求之处,要求承包单位补充、核实及改正,现场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令承包单位进行处理和整改,对于所验工程项目的竣工资料及实物全面检查、验收合格后,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工程报验单,并上报业主,同时提交工程质量评比报告,通知业主组织进行正式竣工验收。
1.3.4督促承包单位自己做好成品保护和现场清理。
1.3.5竣工验收时如有剩余未完和有质量缺陷的工程,督促承包单位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必要时与业主、设计单位、承包单位协商处理。
2、工程进度控制
2.1依据施工合同的有关条款,施工图和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工程进度的控制。
2.2审核承包单位提出的施工进度计划,并监督承包单位按照批准的工程进度计划进行工程施工。
记录实际进度相关情况,对进度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分析,随时盘点工程进度。
2.3当工程实际进度符合计划要求时,要求承包单位编制下一步进度计划。
2.4当工程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及时通知承包单位采取纠编措施,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工程进度滞后的原因分析和改进措施,监督执行并检查整改结果,当实际进度严重滞后于计划进度时及时报总监理工程师与业主商量采取进一步的补救措施。
3、安全和文明施工控制
3.1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条件工作规定》等有关电力基建安全生产的规定、规范进行安全管理。
3.2督促承包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对职工进行安全文明管理教育培训。
3.3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监督承包单位采取纠正与预防措施,遇到威胁安全的重大问题时发出暂停施工指令。
3.4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情况。
4、监理合同规定其他监理服务
4.1协调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各方的工作,使工程合理有序按计划进行,通过协调使各方对工程进度形成向心力,推进工程正常进行施工。
4.2进行工程质量、造价、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信息管理。
4.3及时整理监理资料,做到真实完整,分类有序。
4.4工程结束后,以书面的形式向业主提出工程监理报告,对工程施工进程中的重大质量问题必须及时报告业主。
七、建设强制性条文
序号
项目
条款号
条文项目内容
检查项目范围
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3.0.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6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7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8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9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10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全厂建筑物
5.0.4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5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全厂建筑物
5.0.7
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全厂建筑物
6.0.3
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全厂建筑物
6.0.4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
全厂建筑物
6.0.7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全厂建筑物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4.0.1
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
检验批应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编号为一批。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其结果使用。
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砌体
4.0.8
凡在砂浆中掺入有机塑化剂、早强剂、缓凝剂、防冻剂等,应经检验和试配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有机塑化剂应有砌体强度的型式检验报告。
砌体
5.2.1
砖和砂浆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砌体
5.2.3
砖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严禁无可靠措施的内外墙分砌施工。
对不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搓,斜搓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
砌体
6.1.2
施工时所用的小砌块的产品龄期不应小于28d。
砌体
6.1.7
承重墙体严禁使用断裂小砌块。
砌体
6.1.9
小砌块应底面朝上反砌于墙上。
砌体
6.2.1
小砌块和砂浆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砌体
6.2.3
墙体转角处和纵横墙交接处应同时砌筑。
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搓,斜搓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
砌体
7.1.9
挡土墙的泄水孔当设计无规定时,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泄水孔应均匀设置,在每米高度上间隔2m左右设置一个泄水孔;
2泄水孔与土体间铺设长宽各为300mm、厚200mm的卵石或碎石作疏水层。
砌体
7.2.1
石材及砂浆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砌体
8.2.1
钢筋的品种、规格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砌体
8.2.2
构造柱、芯柱、组合砌体构件、配筋砌体剪力墙构件的混凝土或砂浆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砌体
10.0.4
冬期施工所用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石灰膏、电石膏等应防止受冻,如遭冻结,应经融化后使用;
2拌制砂浆用砂,不得含有冰块和大于10mm的冻结块;
3砌体用砖或其他块材不得遭水浸冻。
砌体
《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98-2000
3.0.3
掺加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严禁使用脱水硬化的石灰膏。
砌体
4.0.3
砌筑砂浆稠度、分层度、试配抗压强度必须同时符合要求。
砌体
4.0.5
砌筑砂浆的分层度不得大于30mm。
砌体
附件一
施工方案报验程序
附件二
原材料报验程序
附件三
分项、隐蔽工程报验程序
附件四分部工程质量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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