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新工人安全知识》培训教案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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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新工人安全知识》培训教案1
《煤矿职工安全知识》
培
训
教
案
授课:
***
日期:
2012年10月23日
《煤矿职工安全知识》培训教案
教案编写人:
***
教学时间:
2012
教学地点:
会议室
教学内容:
《煤矿安全知识》
主讲人:
***
教学方法:
讲授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要求
第一章节:
入井须知
第二章节:
安全乘车与行走
第三章节:
灾害预防
第四章节:
紧急避灾灾害预防
第五章节:
煤矿工人的权利、义务与权利维护
教学目的:
1、让职工掌握矿井中各种防灾、避灾知识,提高个人安全意识。
2、提高职工安全理论知识,并将所学到的知识融入到实际工作中,从而不断提高个人安全操作水平。
3、使职工明白作为一名煤矿工人的权利和义务,并懂得如何用权利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授课内容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要求
一、煤矿企业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和规范。
二、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技术审批制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办公会议等制度。
三、煤矿企业必须设置安全生产机构,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安全生产人员和装备。
四、煤矿企业必须建立人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人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前严禁喝酒。
五、煤矿企业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
未经安全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培圳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
六、煤矿企业必须实行群众监督,职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工作地点出现险情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撤到安全地点;当险情没有得到处理不能保证人身安全时,有权拒绝作业。
七、煤矿矿长必须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备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煤矿事故的能力,并经依法培训合格,取得安全任职资格证书。
八、煤矿至少应及时填绘反映实际情况的下列图纸:
①井上、井下对照图;②采掘工程平面图;③通风系统图;
九、煤矿发生事故后,矿长和技术负责人必须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抢救,矿长负责抢救指挥,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
第一章节:
入井须知
01.煤矿是高危行业,入井前要吃好、睡好、休息好,千万不能喝酒,以保持充沛精力。
02.明火和静电可导致瓦斯爆炸及火灾,不能穿化纤衣服和携带香烟及点火物品下井。
03.入井前要随身佩带矿灯、佩带安全帽、携带自救器,配备不齐或设备不完好不能入井工作。
04.携带锋利工具时,要套好护套,防止伤人。
05.通过班前会可了解工作地点的安全生产情况、明确安全注意事项、掌握防范措施,保证作业安全,因此要按时参加班前会。
06.自觉遵守《入井检身制度》,听从指挥,排队入井,接受检身。
课后效果抽查:
现场提问3——5名员工讲解本节课的重点内容
第二章节:
安全乘车与行走
07.上下井乘罐、乘车、乘皮带要听从指挥,不能嬉戏打闹、抢上抢下。
08.要按照定员乘罐、乘车,并关好罐笼门、车门,挂好防护链。
不能在机车上或两车厢之间搭乘。
09.人货混装十分危险,不要乘坐已装物料的罐笼、矿车和皮带。
10.开车信号已发出和罐笼、人车没有停稳时,严禁上下。
11.运送火工品时,要听从管理人员安排,千万不能与上、下班人员同时乘罐、乘车。
12.乘罐、乘车、乘皮带行驶途中,不能在罐内、车内躺卧和打瞌睡,不能将头、手、脚和携带的工具伸到罐笼和车辆外面;不能在皮带上仰卧、打瞌睡和站立、行走,不能用手扶皮带侧帮。
13.乘坐“猴车”(无级绳绞车)时,不触摸绳轮,做到稳上、稳下。
14.在巷道中行走时,要走人行道,不在轨道中间行走,不随意横穿电机车轨道、绞车道,携带长件工具时,要注意避免碰伤他人和触及架空线,当车辆接近时要立即进入躲避硐室暂避。
15.在横穿大巷,通过弯道、交叉口时,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任何人都不能从立井和斜井的井底穿过;在兼作行人的斜巷内行走时,按照“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规定,不要与车辆同行。
16.钉有栅栏和挂有警告牌的地点十分危险,不能擅自进入;爆破作业经常伤人,不可强行通过爆破警戒线、进入爆破警戒区。
17.严禁扒车、跳车和乘坐矿车,严禁在刮板运输机上行走;在带式输送机巷道中,不能钻过或跨越输送带。
课后效果抽查:
现场提问3——5名员工讲解本节课的重点内容,并列出几个问题让职工回答。
第三章节:
灾害预防
18.瓦斯是开采煤炭过程中释放出来的无色、无味、无臭气体,有四大危害:
一是可以燃烧,引起矿井火灾;二是会爆炸,导致矿毁人亡;三是浓度过高时会导致人员缺氧窒息、甚至死亡;四是会发生煤(岩)与瓦斯突出,摧毁、堵塞巷道,甚至引起人员窒息死亡、瓦斯爆炸。
19.瓦斯事故是可以预防的,只要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防止瓦斯积聚和出现火源就可以预防瓦斯事故的发生。
20.监测监控是有效预防瓦斯积聚的重要措施,要爱护监测监控设备;不能因为监测监控设备报警、断电影响生产而擅自调高瓦斯监测探头的报警值、破坏瓦斯监测探头或用泥巴、煤粉及其他物品将瓦斯监测探头封堵上。
21.井下的风筒、风门、风桥、风障等通风设施是为矿工提供新鲜空气和防止瓦斯积聚、预防瓦斯事故的最重要的基础设施,这些通风设施一旦被破坏,风流就可能紊乱、导致瓦斯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所以,一是要自觉爱护井下通风设施,二是通过风门时,要立即随手关好,不能将两道风门同时打开,以免造成风流短路。
发现通风设施破损、工作不正常或风量不足时,要及时报告,修复处理。
22.掘进工作面是最容易发生瓦斯积聚、发生瓦斯事故的地点之一,保证局部通风机的正常运转可有效防范瓦斯事故的发生。
局部通风机通常由专人负责管理,其他人不可随意停开。
23.工作面在瓦斯超限的情况下仍然坚持生产作业,极易引起重特大人员伤亡事故。
各种规章规定,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当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作业,从超限区域撤出。
当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事,也必须停止作业,从超限区域撤出。
24.由矿灯、机电设备产生的火花都能引起瓦斯爆炸和矿井火灾,导致人员重大伤亡,所以在井下不能随意拆开、敲打、撞击矿灯,不准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更不能使用明刀闸开关。
25.吸烟引发的瓦斯爆炸时有发生,为了确保井下全体矿工的人身安全,井下严禁吸烟和使用火柴、打火机等点火物品。
26.出现以下一种或多种征兆时,就可能发生煤与瓦斯突出,因此在观察到以下征兆时要立即停止作业、从作业地点撤出,并报告有关部门。
无声征兆:
工作面顶板压力增大,煤壁被挤出、片帮掉渣、顶板下沉或底板鼓起,煤层层理紊乱、煤暗淡无光泽、煤质变软、煤壁发亮,工作面风流中瓦斯忽大忽小,打钻时有顶钻、卡钻、喷瓦斯等现象。
有声征兆:
煤层发出劈裂声、闷雷声、机枪声、响炮声,声音由远到近、由小到大,有短暂的、有连续的、间隔时间长短不一,煤壁发生震动或冲击,顶板来压、支架发出折裂声。
课后效果抽查:
27、有些煤矿的煤尘具有爆炸性,一旦发生煤尘爆炸,会造成矿毁人亡,后果十分严重;但只要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有效实施煤层注水、湿式打眼、使用水炮泥、喷雾洒水、冲洗煤帮等综合防尘措施,煤尘爆炸是完全可能预防的。
在井下工作时要爱护防尘设施、设备,不可随意拆卸、损坏。
28、顶板事故是最常见、最容易发生的事故,要注意防范,当出现以下一种或几种征兆时,要及时采取措施防范:
顶板、支架发出响声;顶板掉渣;煤壁片帮;顶板出现裂缝;顶板脱层;直接顶漏顶等。
29、顶板是否会发生冒落,可采用以下方法进行观察:
一是敲帮问顶。
即用钢钎或手稿敲击顶板,声音清脆响亮,表明顶板完好;发出“空空”或“嗡嗡”声的,表明顶板岩石已离层,有冒落的危险,应采取措施把脱离的岩块挑下来。
二是打木楔。
既在顶板裂缝中打入一小木楔,过一段时间如果发现木楔松动或松脱,说明裂缝在扩大,顶板有冒落的危险,应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三是震动观察。
既一手扶顶板,一手持凿子或镐头等工具敲击顶板,若感到顶板震动,即使听不到破裂声也说明已有顶板离层,有冒落危险,应及时防范。
30、井下火灾后果十分严重,会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还会引发瓦斯、煤尘爆炸,导致灾害进一步扩大,应十分注意矿井火灾的防范:
一是不能在井下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明火;二是没有得到批准的情况下,不得从事电、气焊作业;三是不能将剩油、废油随意泼洒,也不能将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张等易燃物品随意丢弃。
31、火灾发生初期是灭火的最好时机,因而应主动学会使用灭火器具,掌握灭火知识。
在发生火灾时,若火势不大,可直接组织身边人员灭火;若火灾范围大或火势太猛,现场人员无力抢救、自身安全受到威胁时,应迅速戴好自救器撤离灾区或根据领导指示行事。
32、矿井水灾事故是煤矿五大自然灾害之一,也会造成人员的重大伤亡,当观察到以下一种或几种征兆时,必须停止作业,判明情况,立即向领导或调度室报告,并从受水害威胁的区域撤出:
工作面变得潮湿,顶板滴水、淋水,岩石膨胀,底鼓,矿压增大,片帮冒顶,支架变形,有水叫声,煤层挂汗、挂红,工作面有害气体增加、有时带臭鸡蛋味等。
33、探水作业经常会发生意外,进行探水作业时,要预先开好躲避硐,加强支护,规定好联络信号和避灾路线,并经常检查瓦斯。
当钻进中遇到异常情况时,不要轻易移动或拔出钻杆、擅自放水,要及时向领导或调度室汇报,情况危急时,要立即撤出。
34、炸药在爆炸过程中会产生爆炸火焰,防范措施不当就会引发瓦斯爆炸,因爆破作业引发的瓦斯事故时有发生。
为了防止因爆破作业引发的瓦斯事故,有关规章规定:
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检查瓦斯浓度),爆破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装药、爆破;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使用专用发爆器,严禁使用明火、明闸刀(开关)、明插座爆破;炮眼必须按规定封足炮泥、使用水炮泥,严禁使用煤粉或其他易燃物品封堵炮眼,无封泥或不足时严禁爆破。
课后效果抽查:
现场提问3——5名员工讲解本节课的重点内容,并列出几个问题让职工回答。
第四章节:
紧急避灾
35、有效的自救和互救可减少事故伤亡,挽救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因而要主动学习和掌握矿井灾害预防知识和自救、互救知识,熟悉井下避灾路线。
36、发生事故后,及时报警可增加获救的机会、赢得抢救的时间。
在事故发生后要充分利用附近的电话或派出人员迅速将事故情况向领导或调度室汇报。
37、避灾过程中,要保持镇静、沉着应对,不要惊慌、不要乱喊乱跑;要遵守纪律,听从指挥,决不可单独行动。
38、紧急避灾撤离事故现场时,要迎着风流、向进风井口撤离,并在沿途留下标记。
39、无法安全撤离灾区时,要迅速进入预先构筑的躲避硐室或其他安全地点暂避,在硐室外留下明显标记,并不时敲打轨道或铁管发出求救信号。
撤离路线被封堵时,不要冒险闯过火区或泅过被水封堵的通道。
40、抢救窒息或心跳呼吸聚停的伤员时,要先复苏,后搬运;抢救出血的伤员时,要先止血,后搬运;抢救骨折的伤员时,要先固定,后搬运。
41、正确避灾,可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
遇到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时,要迅速背向空气震动的方向、脸向下卧倒,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以防止吸入大量有毒气体;与此同时要迅速戴好自救器,选择顶板坚固、有水或离水较近的地方躲避。
遇到火灾事故时,要首先判明灾情和自己的实际处境,能灭(火)则灭,不能灭(火)则迅速撤离或躲避、开展自救或等待援救。
遇到水灾事故时,要尽量避开突水水头,难以避开时,要抓紧身边的牢固物体并深吸一口气,待水头过去后开展自救和互救。
遇到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时,要迅速戴好隔离式自救器或进入压风自救装置或进入避难硐室。
课后效果抽查:
现场提问3——5名员工讲解本节课的重点内容,并列出几个问题让职工回答。
第五章节:
煤矿工人的权利、义务与权利维护
42、享有对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建议权,有权要求煤矿企业提供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有权了解作业场所和岗位存在的事故隐患、防范措施及应急方法。
43、享有煤矿企业依法提供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的权利,煤矿企业未能提供安全教育培训时,有权拒绝上岗作业。
44、有权抵制违章指挥和拒绝冒险作业,有权制止违章作业行为。
45、遇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撤离作业场所,并采取紧急避险措施。
46、有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义务。
47、有爱护生产设备、设施和正确使用安全用品的义务。
48、有及时报告险情、参加抢险救灾的义务。
49、因工受到伤害时,有依法要求企业进行赔偿、并享有工伤和社会保险的权利。
50、发现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生产行为时,以及因监督、制止违规生产行为受到打击报复和迫害时,可向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工会组织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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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煤矿新工人安全知识 煤矿 工人 安全 知识 培训 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