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机制三平台一保障.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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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机制三平台一保障
中共磁县县委
关于实行“三机制三平台一保障”
工作机制推进农村社会管理创新的
实施意见
(2011年12月19日,征求意见稿)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党中央为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而确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党代会精神,结合村“两委”换届工作,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夯实社会管理和维护稳定的根基,促进全县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在全县推进农村“三机制三平台一保障”工作机制,提高农村组织化水平,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和省委“五个严防”、“五个平台”、市委“五个延伸”精神要求,按照“群众组织化、组织群众化”的思路,着力推进“三机制三平台一保障”工作机制,“三机制”,即党建运行机制、民主管理机制和经济合作机制;“三平台”,即警务维稳平台、群众服务平台和文化创建平台;“一保障”,即以建立县财政支持的村级公共财富积累机制,强化村级财力保障。
通过实行“三机制三平台一保障”工作机制,加强和创新农村基层基础社会管理工作,提升群众组织化水平,切实增强农村基层组织加快发展、稳定和谐、文明创建能力。
二、工作措施
(一)党建运行机制
1、拓展党的基层组织。
按照“党员走到哪里,党组织就建到哪里”的原则,不断扩大党建工作覆盖面,把党的组织机构延伸到各个领域、各个行业。
在经济合作组织、协会、专业批发市场等产业链条的关键点上,建立党支部或设立党小组;在村代会、村监会等议事决策监督机构上统一设立党小组;在各乡镇工业园区建立党总支,符合条件的企业建立党支部,企业内部班组中设立党小组;在经济发展较快、外来务工党员较多的村,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把党员纳入相应的党组织进行管理。
2、完善基层党组织管理。
按照“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有利于党组织活动开展、有利于党员教育管理、有利于经济发展”的原则,循序渐进、扎实稳妥的做好党组织设置工作。
在党总支设置上,将全县人口2000人以上、党员50名以上的行政村作为重点,改进党组织设置,将党支部升格为党总支,先行确定3-5个条件成熟的村先行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开。
在各乡镇工业园区建立党总支,2012内全部完成5个党总支的设置工作,并做到“三建一挂”,即建好班子、建好阵地、建好制度,挂好党组织牌子。
在党支部设置上,隶属党总支管理的各类组织中都要建立党支部,凡是符合建立党支部条件的(有3名以上党员),2012年底全部单独建立党支部;有1-2名党员的暂时建立联合党支部,没有党员的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做好党员培养和发展工作,创造条件建立党支部。
在党小组的设置上,隶属党支部管理的各类组织中都要设立党小组,各党支部在基层经济组织、维稳组织、民主组织、村民小组以及企业班组等组织中要全面完成党小组设置工作,实现各层面党员100%的有效管理。
2012年底前实现党的基层组织全覆盖。
推行以“工作经费财政化、干部待遇工资化、支部书记职业化”为内容的农村干部“三化”管理。
2012年2月前抓1—2个试点乡镇,3月份以后,在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在农村全面推行“三化”管理。
3、优化基层党组织结构。
按照县十次党代会提出的基层组织“四个优化度”要求,以村“两委”换届为契机,扩大农村基层党组织班子选人视野,加大党员干部培训力度,大力实施“领头雁”工程,将农村致富带头人、经济合作组织负责人、非公企业业主等各行各业的先进党员代表选拔到基层党组织领导岗位上来,特别是选准配强农村党支部书记。
在选拔确定经济组织、维稳组织、民主组织、村民小组等各类组织负责人时,优先考虑优秀年轻党员、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
积极推行“双向培育,双向转化”工作,将各类组织负责人培养成党员,将党员中的优秀分子转化为各类组织负责人。
同时注重加强农村党组织后备力量的储备培养,把非公有制企业、经济合作组织、园区、基地负责人及其中层骨干、村民小组长、优秀村民代表全部列为发展对象进行培养,打破名额限制,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为党组织增添生机和活力。
4、激发基层党组织活力。
每年省、市、县各类表彰,都要安排一定比例的优秀农村党支部书记表彰名额。
每年至少评选一名优秀党支部书记授予磁县发展功勋奖。
建立支部书记队伍进入、退出和激励机制,完善任职年限、人口规模、工作业绩相结合的考核奖惩制度,探索支部书记待遇与社会养老保险挂钩制度,支部书记补贴实行逐年增加。
对在村党支部书记岗位上连续任职10年以上、获得市委、市政府以上荣誉称号、特别优秀的现任党支部书记,依据有关规定,可招聘为乡镇全额事业单位人员。
(二)民主管理机制
进一步规范基层民主组织设置,加强制度机制建设,保障监督权行使,全部建立起“党组织领导、村代会决策、村委会执行、村监会监督”的村级治理新架构,充分发挥村民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真正实现从“为民做主”到“由民做主”的转变。
1、健全基层民主组织。
在全县农村建立村代会和村监会,一是将村代会建成常设性议事、决策机构,每5—15户推选1名村民代表,组成村代会,作为村民参政、议政的主要平台;二是整合现有各监督组织,将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村民理财小组等的职能整合为村民监督委员会,负责村级事务的监督。
2012年完成150个行政村村代会和村民监督委员会两个民主组织的建立健全工作,理顺好工作关系。
2013年底前实现民主组织建设全覆盖。
2、完善民主运行机制。
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党领导下的基层民主自治组织建设,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机制,规范村务运作程序,村代会集体讨论决定村里的重大事务,村监会负责村级事务监督,村党支部和村委会负责执行,对村级重大事务实行“五步工作法”(民主提议、民主商议、民主决议、公开承诺、监督执行),推动民主自治组织依法有序开展工作。
3、严格村务公开制度。
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程序、形式,定期对村级财务收支、计划生育、土地征用和宅基地审批、集体经济项目承包经营、户籍登记办理、救灾扶贫款、村干部责任目标和报酬奖金、“一事一议”筹资、新农村建设资金及其它应公开的公共事务,通过公开专栏,向群众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4、加强村级财务监管。
推行“村财乡代管”、村会计委托代理制等管理方式,坚持村民民主理财,全面提高村级财务管理水平并定期公示,确保村级经费规范使用。
同时,村办公经费和其他必要支出应实行报账制。
加强村级财务管理,认真实行村民民主议事、民主理财制度,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的使用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审议决定,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安全有效使用,防止截留挪用。
(三)经济合作机制
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载体和依托,要进一步加强引导、规范、扶持、支持和服务,进一步提高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规范化管理水平、提高经营服务实力、提高辐射带动能力。
1、经合组织要实现全覆盖。
要围绕童装、纺织劳保、塑料回收、食品加工、果品、家禽养殖、畜牧养殖、水产养殖、大棚蔬菜、莲藕种植、山区特色产品、物流服务等主导产业和特色、优势产品,在种、养、加工、销售和服务等重点环节,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各类农村行业协会,力争到2014年底,实现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全覆盖。
2、建设一批试验示范基地。
建立“村两委+经合组织”推进模式,积极鼓励和支持农村党员干部带头领办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把党的组织建设延伸到各个产业链条,加强各类合作经济组织的党组织建设,以党的组织建设推进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实现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的相互促进和良性互动。
3、规范管理提高。
坚持一手抓规范,一手抓发展的原则,对已经成立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要依法搞好注册登记,确保注册登记率达到100%,并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行业协会的有关规定抓好规范提高,健全合作制度,完善组织章程,理顺分配制度,提高服务带动能力,让入社农户得到切实的经济实惠,提高农民入社的积极性。
4、优惠政策扶持。
对依法注册登记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按照《农业部等八部委关于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意见》(农经发[2006]6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与发展的若干意见》(冀政[2007]132号)、《邯郸市财政局、邯郸市农协总会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市级财政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邯财农[2011]99号)、《邯郸市财政局、邯郸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关于印发邯郸市2011年度农业产业化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邯财农[2011]130号)和《磁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意见》(磁政[2011]73号)等文件规定,对农村经合组织在信贷规模、授信、抵押等融资和税收减免以及土地使用等方面给予支持;对结构合理、制度完善、运行规范、辐射带动能力强、确实发挥较好作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给予资金奖励;县财政设立创业扶持资金、科技专项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支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做大做强。
5、培育壮大品牌。
把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培训纳入全县培训规划,县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对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进行培训。
对当年获得国家级名牌产品、驰名商标,省级名牌产品、著名商标,以及市级名牌产品的企业,在上级政府奖励的基础上,再给予一定的奖励。
(四)警务维稳平台
立足磁县实际,紧紧抓住磁县列入三项工作试点县机遇,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整合资源,积极推进以村级警务室建设为核心的农村综治维稳组织建设。
1、推进村级警务室建设。
认真落实市委工作安排部署,在全县376个村,村村建立警务室,每村招聘一名警务员,警务室直属辖区公安派出所管理,警务员工资、社会保险、工作经费、警务装备等,纳入县财政预算统一保障。
推行“1+2+1”维稳管理模式,“1”是警务员,“2”是村治保会和民调会,每个村治保会配备3—5名治安员,每个村民调员按每10户设置1名的标准进行配备,“1”是村治安巡逻队。
由警务员兼任村长助理,赋予综合管理职能,协调联动“两会一队”力量,对群众进行法律法规和安全防范知识宣传教育,开展群防群治业务指导与培训,发动和组织群众进行安全防范,协助查破案件和调解治安纠纷,维持社会秩序。
2、构建“两防一调”机制。
“两防”即“人防”和“技防”。
“人防”主要靠村警务员协调组织村治保会和治安巡逻队力量,在重点时段对重点路段和重点部位进行巡查防范,排查隐患、震慑犯罪。
“技防”主要是充分利用和发挥“平安互助网”工程、电子警用地图和探头监控“天网”工程等科技手段,全面拓展农村科技立体化防范体系。
“一调”主要由警务员组织协调村民调会和人民调解员对一般民间矛盾纠纷进行调解。
实施“一案三补”奖补机制,切实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构筑大调解工作格局。
3、实行“四联”责任机制。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一岗双责”和权责统一、责罚相当的原则。
各乡镇、县下基层工作组、驻地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对所辖和分包乡镇、村的信访稳定工作共同负责,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对本村信访稳定工作具体负责,实行信访稳定工作联合管理、矛盾纠纷联合化解、突出问题联合防控、维稳责任联合绑捆的“四联”机制。
对发生进京非正常上访等“三类”案件的及其他造成不良影响信访问题的,实行责任联究和经济处罚,确保全年不发生进京非正常上访。
(五)群众服务平台
以服务群众为重点,以建设和谐社会为目标,高标准建设村级群众工作室,整合优化,服务创新,打造科学、规范、统一、高效的公共服务平台。
1、优化便民服务。
充分发挥村级群众工作室平台作用,整合行政审批、计生、国土、民政、财政等相关部门资源,公开服务事项,简化办事流程,承诺办事时限,对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计划生育、农用地审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涉农补贴、家电下乡、建设规划、户口办理、就业指导等事务进行“一站式办理”,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2、覆盖社会保障。
按照“广覆盖、缓提标”的原则,扩大五保供养、低保、新农保、新农合、新城合、医保、大病医疗救助、贫困学生救助等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服务的覆盖面,实现应保人群全覆盖。
3、建立干部下基层长效机制。
严格落实下基层干部“一岗双责”,和“月报告、季服务、年考核,捆绑责任,一包三年”规定要求,实化“每月第一个周六千名干部下基层集中活动日”,组织动员更多领导干部,用更多时间深入联系村,了解民情民意、实施对口帮扶、兴办民生实事、化解矛盾纠纷,切实为群众解决问题。
4、加快互助幸福院建设。
目前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206个农村互助幸福院,要加快推进,到2012年底,实现互助幸福院覆盖全县所有农村,进一步完善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切实实现全县农村留守老人、独居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
(六)文化创建平台
1、加强文化阵地建设。
要把村级文化设施纳入新农村和新民居建设规划,设立专项财政资金,每年帮扶一批行政村建设文化活动室;每个行政村要按照建起一支文艺表演队、建好一个文化活动场所、创排一个有本村特色的文化节目、建设一条文化街、建好一个广播站、有一条健身路径等“六个一”的要求,组建农村专职文化队伍、文化志愿者队伍和农村特色文化示范户,壮大民间文化力量,打造农村宣传教育、文体活动、科技推广、学习培训、休闲娱乐、书报阅览、影视欣赏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文化活动中心。
2、创建文化活动载体。
深入推进“欢乐乡村”文化工程,县财政每年拿出专项资金,支持“欢乐乡村”活动;创建各类农民兴趣协会组织,在农村建立一批书画、剪纸、漫画等文化产业合作社;完善农村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妇女禁赌会等群众性自治组织,制定村规民约、道德标准,倡导文明新风;开展以“唱红歌、颂党恩”为主题的农民唱红歌活动;开展农闲、节日、集市“办文化”、“送文化”活动;引导特色文化示范户相互联合,以市场运作的方式自办股份制等形式的文化团体,兴办文化产业,开拓农村文化市场;鼓励农户创建文化活动大院、文化中心户、文化室、图书室等,支持农民组建非公有制文化企业,自筹资金、自负盈亏、自我管理,开展图书分销、电影放映、文艺演出等;鼓励社会资本在政策范围内,以各种形式兴办文化实体,从事农村文化产品生产和文化服务,开发文化资源,逐步变资源优势为产业优势;积极实施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探索长效机制,积极支持农村文化建设;积极倡导社会力量参与农村文化事业,促进农村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
3、深化文明创建活动。
每年在全县党员干部群众中开展“磁县发展功勋奖”、“十大和谐家庭”、“十大道德模范”、“十大星级户”、“十大创业标兵”和“两新”组织先进典型及幸福家庭评选表彰活动,弘扬社会正气,激发全县人民干事创业热情,展示新时期全县干部党员和广大群众风采。
切实通过一系列文明创建活动,弘扬正气,崇尚先进,凝聚合力。
(七)村级财力保障
要进一步拓宽村级组织经费渠道,建立县财政支持的村级公共财富积累和集体收入增加机制,强化村级集体财力保障,切实解决村级班子工作正常运转难、为群众办事难的问题。
1、强化村级经费保障。
落实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冀发[2008]14号)文件关于“村务活动经费,每村每年不少于1万元”规定和市委“村级工作经费财政化”的要求,坚持经费向农村倾斜,确保工作经费拨付到位。
同时,加大农村转移支付补助村级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杜绝挪用、截留现象,确保专款专用。
2、建立公共财富积累机制。
对农村土地、闲置办公用房、厂房、学校等集体资产资源,进行整合,采取自主经营、租赁、抵押、承包、作价入股等方式流转,增加集体资产收益;建立新建项目、新上企业税收县级留成用于奖励乡镇和村集体机制;认真落实省市《关于规范新民居建设中土地管理》的规定,提高新民居建设收益村级留成比例;落实乡村异地上项目税收分成制度。
3、增加集体经济收入。
鼓励和支持村级组织利用自身优势,开辟增收渠道,不断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增强村级组织发展实力,提高村级组织自我保障水平。
对村兴办的集体经济,一方面减免税收,另一方面提供信贷金融服务,并在政策、信息、技术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
三、组织保障
1、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成立推进”三机制三平台一保障”机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书记李德进同志担任,副组长由李凯林、江志强、郝红燕、董贵星、赵鹏飞、刘云堂、王建华、李学安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承担推进农村”三机制三平台一保障”工作机制的日常工作。
2、明确分工,狠抓落实。
分别成立推进党建运行机制、民主管理机制、经济发展机制、综治维稳平台、公共服务平台、文化建设平台、村级财力支撑等七个推进工作组,明确分工职责,协调联动配合,形成整体推进合力。
3、加强督查,严格考核。
各乡镇各部门要把推进”三机制三平台一保障”工作机制抓到实处,县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要制定专门督查方案,跟进督查,确保落实。
县委组织部要将工作推进和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评价体系,严格考核,严格奖惩,确保有序扎实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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