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1原材料质量控制监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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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原材料质量控制监理实施细则
河南省南水北调受水区焦作供水配套工程
原材料质量控制
监理实施细则
编号:
PT/XZ/021
河南华北水电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南水北调焦作供水配套工程建设监理1标监理
二O一二年十二月
编制:
审核:
批准:
目录
1总则1
1.1适用范围1
1.2监理内容1
1.3监理依据1
1.4监理目标2
2、监理职责2
3、施工单位职责3
4、申报签证程序4
5、质量检验程序5
5.1钢筋混凝土结构用的钢筋5
5.2水泥6
5.3砂、石骨料6
5.4掺合料9
5.5止水9
5.6土料10
5.7工程用水10
5.8外加剂11
5.9水泥砂浆、水泥浆、混凝土及混凝土预制体12
5.10护岸石料或砌体石料12
6、材料的运输、储存与管理13
7、其他14
1总则
1.1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河南省南水北调受水区焦作供水配套工程的原材料质量控制方面,监理人员需了解与管控的工作。
1.2监理内容
本监理人标段内原材料的进场验收、材料保管、使用等。
1.3监理依据
(1)国家和水利部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2)水利部及有关行业颁发的技术标准及相关规定;
(3)河南省南水北调受水区焦作供水配套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文件(NSBD-JZPT/JL-01
(4)监理人签发的施工图纸;
(5)河南省南水北调受水区焦作供水配套工程施工合同文件;
(6)DL/5144-2001《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
(7)DL/T5169—2002《水工混凝土钢筋施工规范》;
(8)《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
(9)《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2007);
(10)《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2007);
(11)《中热硅酸盐水泥、低热硅酸盐水泥、低热矿渣硅酸盐水泥》
(GB200-2003);
(12)《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
(13)《水利水电工程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SL/T225-98);
(15)《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GB50290-98);
(16)《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1596-2005);
1.4监理目标
通过本实施细则使监理人员掌控对施工所用的原材料如何按程序进行有效控制,使之符合合同和相关规范的要求。
做到能够更好的控制工程原材料质量,确保施工质量满足合同以及规范要求,避免出现不合格材料用于工程实体。
2监理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工程建筑材料的监理总体控制;
(2)副总监理工程师协助总监进行质量专业管理工作;
(3)现场监理工程师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并具体分管和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各专业工作。
对于监理检测工作方面,负责安排人员进行跟踪检测及见证送样;
(4)监理工程师负责对工程“材料/构配件进场报验单”的审核及签认,可安排监理人员进行跟踪检测及见证送样工作;
(5)监理员协助实施工程材料的质量监理工作,并根据职责分工对“材料进场外观验收检查表”进行核实后签认,对于水泥进场温度应在检查表中记录;
(6)各标段现场监理工程师负责实施工程原材料的平行检测工作,对于监理检测频率进行掌控,并及时将抽检结果及材料质量情况向监理部汇总。
3施工单位职责
(1)施工单位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建筑材料的采购合同、出厂材质证明、出厂合格证书、材料样品和出厂试验报告等(水泥、外加剂等材料的28天龄期强度必须在到达龄期后及时补报)。
(2)施工单位必须按施工承建合同的有关规定建立检测试验室或委托有资质的水利资质检测单位,对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水泥、土工合成材料、止水材料、钢筋、砂石骨料、石料、土料等建筑材料和用于工程施工的泥浆、水泥浆、水泥砂浆、混凝土、混凝土预制件和低压缩性土等半成品材料(统称建筑材料)进行自检取样试验,并按工程施工承建合同的有关规定和监理文件的有关要求将试验成果的检测报告送项目监理部审查和批准。
(3)监理工程师可根据监理合同规定或项目法人要求对工程各项材料进行抽查试验。
施工单位应按工程施工承建合同的有关规定提供监理抽检试验用的各种材料和试件,必要时将现场试验室提供给监理工程师使用和按监理工程师指示进行各项取样试验工作,并为监理工程师监督检查取样和试验过程提供方便。
(4)施工单位计划使用代用材料时,应提前14天提出申请报告,报送监理部批准。
报告须附有代用材料的供货情况说明、出厂合格证、出厂和自检试验报告。
监理部在认定其不影响工程施工质量、且与项目法人和设计单位协商并达成一致书面意见后可批准予以采用。
(5)施工单位应对提供使用的所有建筑材料负全部责任。
一旦发现在本工程中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半成品或成品,施工单位必须按监理工程师的指示立即予以更换和将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运离工地,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合同责任。
(6)施工单位未能按规定进行建筑材料的质量自检试验和办理试验室计量认证而造成泵站工程项目施工进度延误的,由施工单位承担合同责任。
4申报签证程序
(1)建筑材料进场前,施工单位应按承建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将拟选择的材料生产厂家,采购或使用计划,一并报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
并确保整个工程施工货源的统一和材料性能的稳定。
(2)在建筑材料进场时,应通知现场监理人员并在“材料进场外观验收检查表”上签署复核意见。
施工单位应按合同文件规定,进行自检检测试验,并按规定向监理工程师报送《材料/构配件进场报验单》,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投入使用。
(3)钢筋的机械性能试验如有某个试验结果不符合规定要求,则另取两倍数量的试件,对不合格的项目作第二次试验,如还有一个试件不合格,则该批钢筋即为不合格。
(4)《材料/构配件进场报验单》按一式三份报送,监理工程师在接到申报后及时核实确认,报送监理部由质量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加盖公章返回施工单位质检部门两份,以作为单位、分部工程和单元工程的施工基础资料及质量评定依据和以后验收时的备查资料。
(5)监理工程师根据施工情况可随时进行平行检测,规范未明确规定平行检测的数量时,应不少于施工单位自检数量的10%。
5质量检验程序
5.1钢筋混凝土结构用的钢筋
1)钢筋,生产厂家应有生产许可证,每批应有出厂日期、生产合格证以及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2)钢筋在使用前,按同一厂家、同一炉号、同一规格尺寸每60t为一批(不足60t的按一批对待)验收,每批至少取样一组。
做拉力试验和冷弯试验。
热处理钢筋:
从每批钢筋中抽取10%的盘数(不少于25盘)进行表面质量和尺寸偏差的检查。
如检查不合格,则应对该批钢筋进行逐盘检查。
另在每批中抽取10%的盘数(不少于25盘)进行力学性能试验。
试验如果有一项不合格,则不合格盘报废,并再从未试验过的钢筋中取双倍数量的试样进行复验,如仍有一项不合格,则该批钢筋为不合格。
3)钢筋加工的尺寸应符合施工图纸要求,加工后钢筋的允许偏差不得超过下表数值
圆钢筋制成箍筋,其末端弯钩长度
箍筋直径
受力钢筋直径
<25
28~40
5~10
75
90
12
90
105
加工后钢筋的允许偏差
受力钢筋全长净尺寸的偏差
±10
箍筋各部分长度的偏差
±5
箍筋起弯点位置的偏差
厂房构件
±20
大体积面积
±30
钢筋转角的偏差
3
钢筋的焊接方法应符合有关规程规范并经监理工程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
对使用的不同品种、钢号、直径的钢筋之间焊接均需至少进行一组焊接强度试验(3根)和进行焊接缝外观检查。
4)钢筋的代换必须符合合同文件、有关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经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
5)钢号不明的钢材,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但不能在承重结构的重要部位上使用。
对钢号不明的钢筋进行试验,其抽样组数不得少于6组。
5.2水泥
1)水泥的生产厂家应具有生产资质和生产许可证。
运至施工工地的每个批号的散装水泥入罐温度不宜高于65℃,均需有出厂合格证(含出厂日期)和厂家的质量检验报告单(28天强度可补报)。
2)施工单位必须进行验收检验。
按同厂家、同品质、同标号,每200~400t为一批(不足200t按一批对待)验收,每批至少取样一次,做强度(3天、28天)、标准稠度、安定性、凝结时间和比表面积(细度)试验,每季度需对水泥碱含量、三氧化硫含量检测不少于一次。
监理工程师若发现有与规范要求或所报供应厂家不符合的水泥,则要求施工单位从工地运走。
先出场的水泥应先用,袋装水泥储运时间超过3个月,散装水泥超过6个月,使用前重新检验,并按试验结果决定是否使用,每季度对水泥全项指标检测一次。
5.3砂、石骨料
表一细骨料的品质要求
项目
指标
天然砂
人工砂
石粉含量℅
_
6~18
含泥量℅
≥C9030和有抗冻要求的
≤3
_
<C9030
≤5
泥块含量
不允许
不允许
坚固性
有抗冻要求的混凝土
≤8
≤8
无抗冻要求的混凝土
≤10
≤10
表观密度kg/m3
≥2500
≥2500
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
≤1
≤1
有机质含量
浅于标准色
不允许
云母含量℅
≤2
≤2
轻物质含量℅
≤1
_
表二粗骨料的压碎指标
骨料类别
不同混凝土强度等级的压碎指标值℅
C9055~C9040
≤C9035
碎石
水成岩
≤10
≤16
变质岩或深成的火成岩
≤12
≤20
火成岩
≤13
≤30
卵石
≤12
≤16
表三粗骨料的品质要求
项目
指标
备注
含泥量
D20、D40粒径级
≤1
D80、D150(D120)粒径级
≤0.5
泥块含量
不允许
坚固性
有抗冻要求的混凝土
≤5
无抗冻要求的混凝土
≤12
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
≤0.5
折合成S03,按重量计
有机含量
浅于标准色
如深于标准色,应进行砼强度对比试验,抗压强度比不应低于0.95
表现密度kg/m3
≥2550
吸水率℅
≤2.5
针片状颗粒含量
≤15
试验论证,可放宽到25℅
5.4掺合料
1)掺合料的品质应符合现行的国家和有关行业标准。
掺合料每批出厂时应有产品合格证,主要内容包括:
厂名、等级、出厂日期、批号、数量及品质检验结果。
掺合料应储存在储罐内,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应注意防潮,不得混入杂物,并应有防尘措施。
2)粉煤灰等掺合料以连续供应200t为一批(不足200t按一批计),需先检测细度合格后方可入罐,对每批进场的掺合料按现行规范要求进行品质(细度、需水量比、烧失量、含水量)检验,对于碱含量按每季度检测一次。
粉煤灰的品质指标和等级
指标
等级
细度(45um方孔筛筛余℅
Ⅰ级
Ⅱ级
Ⅲ级
烧失量℅
≤12
≤20
≤45
需水量比℅
≤5
≤8
≤15
SO3℅
≤95
≤105
≤115
碱含量(Na2o当计量)1)10℅
≤3
≤3
≤3
含水量℅
干排法
≤1
≤1
≤1
湿排法
≤15
≤15
≤15
5.5止水
1)对进场的止水材料,每一批都应进行原材料取样,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材料性能试验,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2)对于橡胶止水带应检测硬度、拉伸强度、扯断伸长率、撕裂强度及压缩永久变形等指标,对于铜止水应检测抗拉强度、伸长率和弯曲试验等指标应满足下表
橡胶止水带物理性能指标表
项目
橡胶止水带
遇水膨胀线
硬度(邵尔A)度
60±5
45±5
拉伸强度,MPa
≥15
≥3
扯断伸长率%
≥380
≥350
压缩永久变形
70℃×24h,%
≤35
23℃×168h,%
≤20
撕裂强度,KN/m
≥30
≤1
脆性温度,℃
≤-45
≤-40
臭氧老化50pphm20%48h
2级
热空气老化
70℃×168h
硬度变化(邵尔A)度
≤+8
拉伸强度,MPa
≥12
扯断伸长率%
≥300
低温弯折(-20℃×2h)
无裂纹
体积膨胀率,%
≥400
缓膨膜遇水溶解时间,h
≥168
反复侵水试验
拉伸强度,MPa
≥2
拉断伸长率,%
≥2
体积膨胀率,%
5.6土料
在土料选定前必须取样,对土料的比重、天然容重、颗粒级配、最佳含水率、最大干密度等物理力学特性进行试验,土料场规划和土质必须符合要求并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后方可使用。
土料填筑前需进行土料碾压工艺试验。
碾压后的土料应进行干密度和含水率试验,
按100~150m3进行一组土样自检试验确定相应施工参数。
5.7工程用水
堤防工程配制泥浆、水泥浆、水泥砂浆、混凝土(含塑性混凝土)和混凝土预制件等所用的水必须符合JGJ—63—89《混凝土拌和用水标准》。
水的PH值、不溶物、可溶物、氯化物、硫酸盐、硫化物的含量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物质含量限值
项目
预应力混凝土
钢筋混凝土
素混凝土
PH值
>4
>4
>4
不溶物Mg/L
<2000
<2000
<5000
可溶物Mg/L
<2000
<5000
<10000
氯化物(以CL-计)Mg/L
<5000①
<1200
<3500
硫酸盐(以SO24计)Mg/L
<600
<2700
<2700
硫化物(S计)Mg/L
<100
-
-
5.8外加剂
1)外加剂生产厂家应具有生产资质和生产许可证等,每批应有产品出厂日期、出厂合格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及使用说明。
2)当储存时间超过产品有效存放期、或对其质量有怀疑时,必须重新进行质量鉴定。
掺量大于或等于1%的外加剂以100t为一批,掺量小于1%的外加剂以50t为一批,掺量小于0.01%的外加剂以1~2t为一批,一批进场的外加剂不足一个批号数量的,应视为一批进行检验。
3)掺引气剂、普通减水剂、早强减水剂、缓凝减水剂、引气减水剂、高效减水剂、缓凝高效减水剂、缓凝剂和高温缓凝剂等九种常用外加剂的混凝土性能要求见表
试验项目
外加剂种类
引气剂
普通
减水剂
早强
减水剂
缓凝
减水剂
引气
减水剂
高效
减水剂
缓凝剂
缓凝高效减水剂
高温
缓凝剂
减水率℅
≥6
≥8
≥8
≥8
≥12
≥15
∕
≥15
≥100%
含气量℅
4.5~5.5
≤2.5
≤2.5
≤3.0
4.5~5.5
<3.0
<2.5
<3.0
<2.5
泌水率比℅
≤70
≤95
≤95
≤100
≤70
≤95
≤100
≤100
≤100
终凝时间差min
初凝
(-90~+20
0~+90
≤+30
(+90~+20
(-60~+90
(-60~+90
(+210~+480
(+120~+240
(+300~±480
终凝
(-90~+20
0~+90
≤0
(+90~+20
(-60~+90
(-60~+90
(+210~+720
(+120~+240
≤±720
抗压强度比℅
3d
≥90
≥115
≥130
≥90
≥115
≥130
≥90
≥125
∕
7d
≥90
≥115
≥115
≥90
≥110
≥125
≥95
≥125
≥90
28d
≥85
≥110
≥105
≥85
≥105
≥120
≥105
≥120
≥100
28d收缩率比℅
<125
<125
<125
<125
<125
<125
<125
<125
<125
抗冻等级
≥200
≥F50
≥F50
≥F50
≥F200
≥F50
∕
≥F50
∕
对钢筋
锈蚀作用
应说明对钢筋有无锈蚀危害
对热学性能
的影响
用于大体积混凝土时,应说明7d水化热或7d混凝土的绝热温升的影响
5.9水泥砂浆、水泥浆、混凝土及混凝土预制体
水泥砂浆、水泥浆、混凝土及混凝土预制体等的配合比和强度等级以及泥浆的配合比必须符合合同和技术规范的要求,水泥砂浆、混凝土和混凝土预制体等按不同强度等级的混凝土拌和料每100m3进行一组(3个试件)混凝土强度自检试验,混凝土预制件成品应按100m3进行一组(3个试件)自检强度试验,不足的也按100m3取一组(3个试件)进行,每季度对于混凝土抗渗、抗冻检测指标的检测不少于一次。
5.10护岸石料或砌体石料
施工单位应对每一批进场的石料的尺寸进行检查,对砌体用石,还必须要求石块有一面的表面比较平整。
6材料的运输、储存与管理
6.1钢筋
运至施工工地的钢筋必须按不同等级、牌号、规格及生产厂家分批验收、堆存、立牌标志、不得混杂。
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锈蚀和污染。
钢筋宜堆置在仓库(棚)内,露天堆置时应垫高并遮盖。
6.2水泥、外加剂:
(1)水泥、外加剂的运输从厂家或其他转运站将材料运至工地需要有良好密封设施的运输设备,要确保材料在运到施工工地时不受潮和不受其他杂物污染。
(2)不同品种、标号及厂家的水泥、外加剂等应分别贮存,不得混杂。
水泥、外加剂等运到施工工地后应立刻存放在干燥、密闭、具有良好排水和能风的地方,以免受潮。
堆放地点应设防潮层,距地面和边墙至少30cm,水泥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5包。
当外加剂
(3)为了保证使用的水泥、外加剂等有良好的质量,施工单位在施工工地上应:
1)先用存放时间较长的水泥、外加剂等材料。
2)袋装水泥贮运期超过3个月,水泥、外加剂贮运期超过6个月的,不得再用于主体工程和重要结构部位,除非有实验证明其质量仍然可靠,并事先获得项目监理部批准。
3)袋装水泥、外加剂等应在厂家装袋,任何破损的袋装水泥、外加剂等材料应废弃。
4)在拌和楼(站),水泥、外加剂等材料应分别存放,不同品种及不同厂家的材料应分开存放,且应留出运输通道,并以相同的方式称量送进拌和机。
6.3粗骨料
粗骨料储存应符合下列要求:
(1)粗骨料贮存应不使其破碎、污染和离析。
(2)堆存骨料的场地应有良好的排水设施,不同粒径级配的骨料必须分别堆存并设置隔离设施,严禁相互混杂,并应留出运输通道。
(3)不允许任何不当设备在粗骨料堆上操作。
6.4细骨料
细骨料贮存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存贮期无异物侵入,在贮存料堆上不应放置任何不当设备。
(2)应避免离析、污染,并具备规定的脱水条件。
(3)细骨料堆存的活容积应满足施工期间对合格料的需要,并留出运输通道。
6.5混凝土预制体
混凝土预制体在运输中要防止碰掉边角和断裂,卸车时要小心轻放,防止油渍等污染物污染混凝土预制件的表面。
6.6土料
土料的备用贮存必须有防雨措施且场地排水设施良好。
7、其他
(1)混凝土材料、混凝土拌和物、砂石料和止水材料以及金属材料等的检测项目、检测方法、检测频率及控制标准等均应按工程承建合同、设计技术要求、有关规程、质量评定和验收标准的规定进行。
(2)监理工程师为材料检验所进行的批准、审核、检查与认证等,并不能减免工程施工单位所应承担的合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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