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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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省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意见
关于全省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深化拓展创先争优活动,全面提高全省基层党组织建设科学化水平,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意见》(中组发〔2012〕6号),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要求
全省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要紧紧围绕“强组织、增活力,创先争优迎十八大”这一主题,按照“抓落实、全覆盖、求实效、受欢迎”的工作要求,贴近基层需求,回应党员关切,顺应群众期盼,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以及省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基层党建工作各项任务,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建设中的突出问题,着力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着力完善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为推进“四化两型”建设、实现“两个加快”提供坚强组织保证,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通过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努力实现以下目标:
基层党组织战斗力进一步提升,基层党组织书记素质进一步提升,党员队伍生机活力进一步提升,基层基础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基层党建制度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方法步骤
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有计划、有组织、分步骤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
(一)调查摸底,分类定级。
从党支部入手,对基层党组织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重点调查组织设置是否合理、领导班子是否健全、组织制度是否完善、经费场所保障是否落实、作用发挥是否充分,切实摸清底数、掌握情况、找准问题。
对照“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标准和“一个好的支部,必须要有一个好的带头人、一个好的发展思路、一个好的工作制度、一个好的活动阵地、一个好的保障机制”的要求,按照“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等级,采取党支部自评、群众测评、上级党组织评定的程序,对基层党组织进行分类定级,并建立台账。
(二)整改提高,晋位升级。
按照巩固先进、推动一般、整顿后进的要求,对基层组织建设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改进提高的目标、责任和措施,并作出公开承诺,抓好整改落实,使每一个基层党组织在原有基础上都有新的提高,普遍实现晋位升级。
力争到2012年底,“较差”类党组织晋位升级率达到90%以上,“一般”类党组织晋位升级率达到20%以上,“较好”类党组织晋位升级率达到10%以上。
(三)学习先进,创先争优。
继续开展“三级联创”活动,实施“2323”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全省着力建设20个基层党建工作示范县(市、区)、300个示范乡镇(街道)、2000个示范村(社区)、3000个机关、学校、企事业、社会组织示范单位。
“七一”前夕,省委表彰一批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县(市、区)委、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以及“群众满意窗口”。
各地各系统要结合创先争优总结表彰工作,选树宣传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组织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立足岗位“学先进、见行动”,营造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的良好氛围。
三、推进措施
以农村、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为重点,针对基层党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统筹协调和分类指导,明确重点任务,突出办实事解难题,切实抓好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任务落实,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水平整体提升。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重点推进“四项工程”:
(一)组织覆盖工程
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各领域基层党组织设置形式,明确和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加大组建党组织力度,健全科学严密的组织体系,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社会覆盖。
认真开展流动党员摸底排查和管理服务。
健全城乡一体、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党组织配合的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制度。
以乡镇、街道党(工)委为责任主体,扎实开展“党组织找党员、党员找组织”活动,重新联系一批因流动失落组织关系的党员,保证党员不管流动到哪里都能够有效纳入组织管理、参加党内生活。
把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列入年度党员发展计划,力争通过几年努力实现职工50人以上的企业都有党员。
扎实推进党组织集中组建。
贯彻全国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各级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和街道(乡镇)为重点,开展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集中组建行动。
2012年全省选派25000名党建工作指导(联络)员,帮助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组建党组织、开展党的工作,力争到年底,实现应建必建、全面覆盖。
开展“双强六好”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创建活动,发挥党组织在企业职工群众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和企业发展中的政治引领作用。
做好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产业链、项目工地、城镇新建小区、居民楼栋、商务楼宇和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相对集中点建立党组织的工作,将党的基层组织建立在经济社会各个方面、各个领域。
全面理顺基层党组织隶属关系。
对一些基层党组织隶属关系不顺的,及时进行调整完善,明确管理主体,着力解决管理缺位、虚化、脱档等问题。
做好街道“大工委制”和社区党组织“兼职委员制”试点、推广工作,发挥街道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推进共驻共建制度建设,加强对辖区“两新组织”党组织和流动党员的管理服务,构建区域化党建格局。
改进农村党小组设置形式,充分发挥党小组作用。
(二)支部活力工程
全面实施支部活力工程,把基层组织建设年各项工作抓到每一个支部,把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提高落实到每一个支部。
选优训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
结合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结果,对不胜任现职的党组织书记,及时进行调整。
加大从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中选派优秀年轻党员干部到村、社区任职工作力度,加大从优秀党员大学生村官中选拔或面向社会选聘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力度,加大从优秀村党支部书记和大学生村官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的力度。
积极推荐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基层党组织书记作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
加强基层党支部书记后备人才队伍建设,做好大学生村官的培养、选拔和管理工作,帮助大学生村官尽快成长成才,推进高校毕业生进社区工作。
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当好党组织书记”为主题,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工作。
今年5月底前完成基层党组织书记加强社会管理集中培训;新任党组织书记在半年内要完成任职培训;12月底前对10000多名新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普遍进行一次轮训;党的十八大召开后,各地各系统要举办基层党组织书记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专题培训班。
切实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
加强在工人、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工作,着力解决农村党员队伍青黄不接、非公有制企业党员严重不足的问题。
要把后进村、换届选举难点村、连续3年以上未发展党员的村、党员年龄结构严重老化的村作为农村发展党员的重点,在坚持标准的前提下,力争今年发展1-2名党员。
实施党员大规模培训规划,依托各级各类党校、远程教育设施和培训基地,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培训。
坚持民主评议党员,探索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方式方法,畅通出口,进一步纯洁党员队伍。
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省、市州和有条件的县市区要积极筹集资金,设立党员关怀帮扶专项基金,使党内关怀从临时性救助向制度化安排转变。
积极谋划切合实际、各具特色的工作思路。
村党组织要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培养新型农民、带领群众致富、维护农村稳定,形成一个富民强村的好思路。
社区党组织要围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优化管理、维护稳定,形成一个建设文明和谐社区的好思路。
企业党组织要围绕服务生产经营、凝聚职工群众、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形成一个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好思路。
机关、社会组织和高校等事业单位党组织要围绕完成中心任务、促进业务工作,形成切合各自实际的好思路。
坚持选派科学发展指导员制度,保持15000名科学发展指导员的规模,并加强管理服务,引导他们重点帮助村、社区和其它基层单位党组织完善发展思路,实现科学发展。
创新工作方式和组织制度。
各领域基层党组织要按照各自功能定位,推动基层党组织工作和制度创新,使党的组织生活更适应党员工作、生活实际。
深入推行“四议两公开”,进一步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
重视加强村改社区、新建小区党建工作,认真做好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深入推进社区“四有一化”建设。
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健全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探索适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员、流动党员、离退休人员党员特点的组织生活制度。
总结创先争优做法和经验,每个基层党组织至少建立一项务实管用的制度,促进公开承诺、一会四评、群众推优等做法规范化、常态化。
建立健全党员责任区、党员中心户、党员先锋岗、设岗定责、党员志愿者队伍,创新党员特别是无职党员增强党性、服务群众、发挥作用的方式。
发挥远程教育、红星网、手机信息平台的作用,推进党员教育上手机、上电视、上互联网,运用信息技术提高基层党建科学化水平。
切实加强后进、贫困村党组织的整顿帮扶。
根据分类定级的情况,对后进薄弱村,通过下派“第一书记”、部门包村帮建等措施,进行集中帮扶。
坚持“部门包村、领导联村、干部驻村”,省、市、县三级派出5000个工作组、10000名党员干部进驻5000个后进、贫困村,每2年开展一轮建设扶贫。
从县、乡党政机关选派12000名党员干部担任“第一书记”,主要派驻经济薄弱村和后进村,加强帮扶指导。
深入开展“万企联村、共同发展”活动,继续组织好6500家非公有制企业对接9500个村,建立村企党组织互帮互助机制,帮助发展农村经济,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增加农民收入。
在完成上述重点任务的同时,统筹抓好其他各项基层党建工作。
在乡镇全面推广“文建明工作法”,加强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和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健全乡镇党委科学运行机制和议事决策机制。
深入开展国有企业“四强四优”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的工作机制。
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我省《实施办法》,落实好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
完善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突出抓好青年教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
以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为契机,全面推进科研、文化、卫生、体育和中小学等事业单位党建工作。
推进党群共建,带动工会、共青团、妇女等其它各类基层组织建设。
继续开展“三亮三比三评三创”,深入推进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为民服务创先争优。
(三)党群连心工程
坚持将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作为基层党组织的核心任务,自觉把基层党组织的工作重心转移到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上来。
推动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
认真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建立健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若干制度的意见》(湘发〔2011〕13号),深化拓展机关干部“走访群众听民声,深入基层解难题”等作风建设主题活动,建立健全干部住村(社区)入户等制度,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干部住村(社区)入户,确保每个村(社区)都有干部住点联系、入户走访。
把结对帮扶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深化和拓展“双联”帮扶、社区“联点扶建”和结对共建、农村定点帮扶、系统对口帮扶、干部结对帮扶等工作,每个机关和事业单位原则上结对帮扶一个村、社区、困难企业等不同类型的基层单位,有帮扶能力的党员干部原则上每人结对帮扶1名以上困难群众。
全面推行乡镇(街道)民情台账制度。
乡镇(街道)干部都要向所联系村(社区)的群众发放联系卡,方便群众联系,每年要对联系村(社区)的多数农户(居民)特别是困难农户(居民)进行走访,并坚持记民情日记,随时了解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困难、意见和诉求。
对干部联系走访掌握的情况,乡镇(街道)党(工)委要纳入民情台帐,定期分析、及时处理、动态更新,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切实抓好任务分解与责任落实。
深入开展乡镇干部“一人学一技”活动。
坚持按需选学,组织乡镇干部根据当地农村发展和群众需要,结合所学知识、个人爱好等,自主申报选学1门以上实用技术技能。
坚持加强培训,县市区根据本地产业发展布局、农民技术需求和干部选学意愿,每年有针对性地对乡镇干部进行分类集中培训,乡镇每年确定1-2门实用技术进行专题培训,确保每名乡镇干部参加实用技术集中培训每年不少于一次,力争通过1-2年的努力,使每名乡镇干部熟练掌握1-2门实用技术和相关技能。
坚持帮带服务,每名乡镇干部负责联系指导一个村并开展技术服务,重点帮扶1-2个示范户,每年帮助一户困难群众脱贫致富,做到学一门技术、带一批群众、兴一项产业、促一方致富。
积极创新基层群众工作机制。
在乡镇(街道)、村(社区)普遍设立群众工作站、组,选派县市区直机关干部和乡镇(街道)干部定期驻群众工作站、组直接开展群众工作,收集社情民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提供各项便民利民服务,帮助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在社区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不断提高社区党组织社会管理能力和服务群众能力。
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到社区报到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要在居住地社区认领服务岗位,当社区志愿者,参与社区公益活动。
普遍建立党员服务中心,健全服务网络,创新服务方式,强化服务功能。
推行党代表接待日、党代表工作室制度。
(四)基本保障工程
基层组织建设年要突出办实事解难题,加大基层组织建设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切实解决一些基层组织缺经费、少场所的问题,保证基层党组织工作有力量、办事有经费、活动有阵地。
健全基层党组织运转保障机制。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把村、社区党组织工作和活动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保证基层党组织日常活动的开展。
全省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从村均4万元/年提高到5万元/年。
乡镇社区运转经费保障标准参照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标准执行。
省财政对48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给予重点支持。
严格落实“一定三有”要求,按照不低于当地农村劳动力年平均收入水平全面落实村党支部书记的基本报酬,合理确定并落实其他村干部报酬待遇,适当提高离任村主干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在全省推行村党组织书记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按照县(市、区)人均财力情况,每年从一般转移支付中对各市州、县(市、区)社区运转经费给予分类分档补助。
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确定社区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
通过税前列支、财政支持、党费拨返、党员自愿捐助等途径,多渠道解决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活动经费问题。
加强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和阵地建设。
对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没有活动场所或活动场所不达标的,要加大投入、整合资源,抓紧建设和达标;现有场所设施不配套、服务功能不完善的,要抓好配套完善,今年要实现全省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全覆盖。
对48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维修改造,省财政给予重点扶持。
各县(市、区)要加强对活动场所的管理和维护,提高使用效率,逐步建立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维护维修制度,完善资金筹措办法。
进一步加大社区党组织办公用房和活动场所建设力度,省财政通过“以奖代补、先审后补、分步实施”的办法,根据县(市、区)人均财力情况,对县市级和农业人口超过70%的城市城区无办公用房社区办公用房建设给予一次性补助。
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集聚和流动党员较多的区域,特别是产业园区,要统一规划建设区域性、综合性、开放性党员群众活动中心。
以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平台为基础,加快推进基层党建信息化建设,建立覆盖城乡的党建信息网络。
扎实推进乡镇机关危房改造和“五小”设施建设。
建设资金按照“省级补助、市县配套、乡镇自筹”的办法共同筹措,抓紧改造乡镇办公危房,解决“五小”设施问题。
省财政进一步加大建设资金补助力度,对维修项目进行分类分档补助,切实改善乡镇干部工作生活条件。
四、督查考评
加强对基层组织建设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将考评结果作为奖惩的重要依据,强化各级党委(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
建立健全“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制度。
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考评办法,全面考评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任务完成情况,强化考评结果的运用,切实做到述职述党建、评议评党建、考核考党建,任用干部看党建。
实行“三级联述”,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就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分别向上一级党委进行专项述职。
实行“三级联评”,组织基层党组织、党员和群众代表对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抓党建工作情况进行评议。
实行“三级联考”,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作为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党(工)委和部门党组(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今年下半年,选择部分市州委书记就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情况向省委常委会或全委会述职,选择部分县(市、区)委书记就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情况向省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或省委组织部部务会述职。
建立健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双述双评”制度。
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每年就履行党建工作职责情况分别向乡镇(街道)党(工)委和党员、群众代表进行述职,分别接受乡镇(街道)党(工)委考评、群众测评。
要将评议与年度岗位目标管理考核相结合,将评议结果与绩效报酬挂钩,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奖优罚劣,树立导向。
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专项考评。
建立健全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定期通报等制度,加强工作指导,强化督促检查,务求取得实效。
在各地各系统各部门逐级自查考评的基础上,年底前省委对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情况进行全面考评。
要将运转经费落实情况、活动场所建设情况等纳入各级党委、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强化各级党委、政府的责任。
加强考评结果运用,对不认真履行职责、问题突出的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及相关责任人,要进行通报批评、约谈诫勉直至组织调整。
省委组织部将对基层党建工作考评排名靠后和问题突出的县(市、区)委书记、组织部长实行约谈问责,限期整改。
五、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按照中央部署要求,把加强基层组织作为今年创先争优活动的重点,以创先争优为动力,全面落实基层组织建设年各项任务。
构建“书记抓、抓书记”的领导格局。
各级党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地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
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头深入基层抓调研、抓指导、抓落实、抓联系点建设,切实做到责任明确、措施到位、领导有力;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工作分工,认真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形成书记抓、抓书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
落实行业职能部门抓基层组织建设的工作责任。
行业职能部门党组(党委)要把领导和指导本行业本系统的基层组织建设作为一项基本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明确部门责任,创新管理机制,完善工作制度,加强支持保障,实现管业务与抓党建相统一、相促进。
部门党组(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要选择本行业基层单位办联系点。
推动领导干部深入基层指导帮促。
坚持和完善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办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省、市州委常委要联系一个县(市、区),具体指导一个乡镇(街道)、帮扶一个村(社区);县(市、区)委常委要联系一个乡镇(街道),具体指导一个村(社区)或企业,县(市、区)、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要结对联系2-3个党支部书记;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要联系一个村、社区、企业或本系统基层单位,加强指导,推动落实。
深化拓展“组织部长下基层”活动,各级组织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要至少确定1个基层党支部作为联系点;开展“组工干部千村行”活动,广大组工干部要深入一线抓基层组织建设。
上级党组织要选派优秀党员干部作为基层党组织的联系人,帮助基层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确保每个支部都有一名联系人。
进一步充实基层党建工作力量。
县以上党委要建立健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充实工作力量,发挥职能作用。
市州、县(市、区)委组织部门要进一步充实基层党建工作力量,切实加强组织员队伍建设,确保基层组织建设有人抓有人管。
各市州、县(市、区)委和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党委、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工委、省社会组织党工委要结合本地本系统实际,认真研究制定落实本意见的具体方案和工作措施。
把基层组织建设年办成群众满意工程
中共湘潭市委
中央、省委确定2012年为基层组织建设年。
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部署,于2月20日上午在东方红广场召开“千人大会”,高规格启动、第一时间部署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
全市以“争创五个好,迎接十八大,共建幸福湘潭”为主题,大力实施“六大工程”,着力办好“八件实事”,像抓重大发展项目、重大民生项目一样抓实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年,真正办成实事工程、民心工程、满意工程。
一、“四个一批”抓支部,集中力量打基础。
我们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迅速出台了对基层党组织统一分类定级的实施办法,扎实推进“四个一批”。
一是拓宽领域,组建一批。
进一步加大在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专业合作社和流动党员集中地组建党组织的工作力度,确定了200多名领导直接联点帮建,选派了500多名党建指导员进驻帮建,今年要再组建党组织300家,做到应建全建。
二是整顿后进,转化一批。
市县乡三级选派了500多名机关干部担任村党支部第一书记,抽调县级干部带队组成30多个工作组,整顿难点村、转化后进村、帮扶贫困村,理清发展思路,切实改变工作后进、发展落后局面。
三是注重选优,配强一批。
培训了6000多名基层党支部书记,选拔了520名优秀致富能人担任村书记、主任,培养了27名优秀大学生村官进入村级班子,公推公选了1800多名年轻的村级后备干部。
每个村发展1-2名35岁以下的青年党员。
深化“一人学一技”活动,市、县组织500多名专家、技术人员“送教下乡、助学到村”,推动乡村干部学一门技术、联一户致富、带一片产业。
四是规范管理,提升一批。
在1624个村、165个社区,全面推行“五制”管理(即目标责任制、公开承诺制、绩效评估制、表彰激励制和过错追究制),全面实行村账乡代理,全面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开展实事承诺、廉政承诺和述绩述廉、评绩评廉,促进一批基层支部年底实现管理提标、工作提升、晋位升级。
二、“八件实事”为抓手,加大投入强保障。
在基层组织建设年中,抓实“六大工程”(即基层组织全覆盖工程、基层干部能力提升工程、基层组织阵地建设工程、基层组织阳光工程、基层组织运转保障工程、基层党员温暖关怀工程),全市投入1亿多元资金,办好“八件实事”。
重点是强阵地、保运转、激活力。
一是强阵地。
市、县财政每个项目补助6万元,再新建、改造400个村部,今年年底实现村村有村部;新建、改造60个左右社区办公活动场所,进一步完善、保障社区办公活动用房。
二是保运转。
组织调研测算,进一步提高村、社区干部报酬标准,运转经费保障标准分别在去年村均4万元、社区12万元的基础上再作提高;市、县财政按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每名党员200元的标准,保障活动基本经费。
三是激活力。
给每一名乡镇正职、村书记主任,增发岗位津贴,并对考核排名全市前十名的乡镇,每个乡镇奖励10万元。
进一步加大力度,公开选拔一批优秀村(社区)书记主任、大学生村官进入乡镇(街道)班子,定向考录一批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让乡村干部有盼头、有奔头。
三、“万名干部”下基层,服务群众转作风。
一是领导垂范一线深入。
市委常委带头沉到一线接地气,带头深入乡村解民忧。
市、县领导都直接联系重点项目,联系乡镇(街道)、村(社区),联系重点信访案件,帮助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和加强基层组织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是群众工作一刻不松。
确定每月25、26日为“群众工作日”,建立市县乡村四级网络,安排82个市直单位对口联系82个乡镇街道,在“四问”、“五摸”中访民情、听民声、解民难。
三是扶贫济困一帮到底。
实施“千万帮扶工程”,组织1000家企业和1万名机关干部结对帮扶万户困难家庭脱贫致富。
市财政、党费每年拿出400万元,建立全市生活困难党员温暖关怀基金,实现长效化、制度化、规范化。
四、“三项机制”促落实,推动党建上水平。
严格落实“评议评党建、考核考党建、述职述党建、任用干部看党建”的硬要求。
一是开展书记带头述评。
坚持书记抓、抓书记,把抓基层组织建设年情况,列入党建责任“双述双评”的重要内容,进行认真评议。
二是组织专项督查讲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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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 全省 开展 基层组织 建设 实施 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