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绩效考核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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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绩效考核办法
金婺教〔2011〕15号
金华市婺城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及
领导班子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办法
各直属单位、中小学:
为进一步推进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队伍建设,通过考核激励机制激发广大校长工作热情,提高学校的办学质量和管理水平,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和谐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指导意见》(浙教人[2009]1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广泛征求意见,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和谐发展为目标,以提高班子队伍素质为核心,以提升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水平为导向,全面实行义务教育学校管理者年度目标责任制和年度履职考核制度,努力创设有利于加强校长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的干部队伍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着力构建符合教育和学校管理队伍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校长及领导班子绩效考核评价制度。
二、考核范围
全区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校长及校级班子成员(正副校长、书记、职数内副书记及局任命的校长助理)。
三、考核原则
在对校长进行全面考核时,必须遵循以下主要原则。
(一)客观公正的原则。
对校级班子成员的评价要客观,特别是对校长等一年来的工作实绩,要用辩证的、发展的眼光来分析,要立足所在学校的实际情况来考核。
(二)民主公开的原则。
对校长等的考核标准、内容、程序要公开,并接受社会特别是广大教职工的监督。
(三)注重实绩的原则。
对校长等的考核,既要考核对象的素质和表现,更要考核他们的工作业绩。
(四)多主体评价原则。
对考核对象的考核,应通过多渠道、多角度获取信息,实施多主体评价。
四、考核内容
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全国中小学校长任职条件和岗位要求》等法律法规规定,通过对校长德、能、勤、绩四个方面的全面评价,综合考核校长在以下八个方面的执行力和目标达成度。
(一)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
(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的措施和成效;
(三)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规范办学行为的情况;
(四)尊重广大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实行民主管理的情况;
(五)重视教师培养培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措施和成效;
(六)校园安全稳定工作情况;
(七)廉洁自律情况;
(八)办学规模和总体办学水平。
五、考核办法
校长、书记等的绩效考核每学年一次,由教育主管部门于次年的九月底之前完成。
(一)学校类别的确定
根据学校发展性规划年度实施计划的督导评估结果为主要依据确定为A.B.C三类。
(二)通过多主体评价,考核校长等的自身素质管理水平和整体表现。
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档。
考核程序如下:
1.领导小组考核。
局成立考核小组和督察小组(考核小组:
负责对学校班子考核计分;督察小组:
由局人事、纪检、督导人员组成,负责对考核情况的督察)。
考核小组通过教师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对校长“思想品德、考勤、专业素质、教育成果”四大模块20项指标(见附件一)进行全面考核;督察小组对考核的结果公正性、客观性实施督察。
该项占绩效考核分值的40%。
2.教工民意调查。
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听取校长的年度(学年)述职后,通过七方面内容(见附件二)对校长进行民意测评,占绩效考核分值的20%-30%。
教工测评满意率低于60%的,该项不得分。
(满意度95%以上记100分;90%以上不足95%计90分;85%以上不足90%计80分;80%以上不足85%计70分;75%以上不足80%计60分;70%以上不足75%计50分;65%以上不足70%计40分;60%以上不足65%计30分;不足60%计不计分。
)
3.社会民主评议。
组织学生及学生家长代表、社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通过八方面(见附件三)对校长进行民主评议。
该项占绩效考核分值的10%(此项视实际情况确定)。
4.机关干部测评。
组织教育行政部门全体机关干部,通过八方面(见附件四)对校长进行民主测评。
该项占绩效考核分值的10%。
5.领导班子评价。
主管局班子成员,在领导小组的考核、教工民意调查、社会民主评议、机关干部评价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对校长整体素质和工作业绩的了解情况给予评价。
该项占绩效考核分值的10--20%。
6.完成区委、区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交办的重点工作情况(根据具体学校具体情况从领导班子评价中划出分值10%)。
7.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校长考核不能为优秀:
(1)违规加班加点、节假日补课,经查实两次以上的;
(2)教师体罚学生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
(3)教师有偿家教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
(4)因工作失误造成群体性(5人及以上)上访或无理上访的;
(5)教职工有违法犯罪行为的;
8.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校长确定为不合格:
(1)因违法违规违纪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的;
(2)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并被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书面通报批评的;
(3)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9.学校党支部书记的绩效考核办法参照校长考核办法进行。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校长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发放的主要依据。
对获得合格及以上等第的校长,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校长所在学校的“类别”和校长考核“等第”发放。
对考核不合格的校长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对有重大问题的校长,按党纪政纪处理。
(一)“系数”确定:
初级中学:
(学校正职)
A类:
优秀1.8;合格1.7;不合格0。
B类:
优秀1.7;合格1.6;不合格0。
C类:
优秀1.6;合格1.5;不合格0。
小学:
(学校正职)
A类:
优秀1.7;合格1.6;不合格0。
B类:
优秀1.6;合格1.5;不合格0。
C类:
优秀1.5;合格1.4;不合格0。
(二)比例的确定:
优秀比例不超过40%,合格比例约占60%,不合格不定比例。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计发公式:
奖励性绩效工资=学年度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等次系数(法人代表再上浮0.1的系数)
七、学校副职的考核办法和结果的使用
(一)学校副职根据考核结果分:
优秀、称职、不称职三档。
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副校长周兼课不少于教师的一半,每少一节扣2分。
男50周岁、女45周岁适当照顾。
1.全校教职工民主测评(占30%);2.教工民意调查。
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教职工测评满意率低于60%的该项不得分(记分办法与校长同)。
2.机关干部测评。
组织教育行政部门全体机关干部测评,占绩效考核分值的10%。
3.领导班子评价。
主管局班子成员测评,占绩效考核分值的20%。
(二)比例的确定:
优秀不超过40%,称职约占60%,不称职不定比例。
(三)学校副职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在满工作量的情况下,学校部分发放本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数,局发部分每月具体标准如下:
初级中学:
A类:
优秀800元;称职700元;不称职0。
B类:
优秀700元;称职600元;不称职0。
C类:
优秀600元;称职500元;不称职0。
小学:
A类:
优秀700元;称职600元;不称职0。
B类:
优秀600元;称职500元;不称职0。
C类:
优秀500元;称职400元;不称职0。
(四)校长助理(经局任命)的考核参照学校副职考核办法进行并按各自考核档次同比副校长标准每月顺减50元发放。
(五)非职数内任职的副职参与学校组织的考核和发放。
八、经批准可以允许校级领导自愿不参与局组织的考核,参与学校教师一起考核,但考核后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不得超过局定同类别学校中的合格(称职)等第标准。
九、凡已参加了(含部分参加)局考核并发放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领导成员将不再享受绩效考核范围内的任何奖励待遇(包括奖励性绩效工资的二次分配)。
十、专职乡、镇成技校校长的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办法由局另行制定。
十一、学校工会主席享受学校副职的工作量待遇,并与教师一样参与学校组织的考核与发放。
十、本办法由金华市婺城区教育文化体育局负责解释。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日
主题词:
班子绩效考核
抄送:
区委办、区人大办、区府办、区政协办、区纪委、
区委组织部、区人劳社保局,潘云秋同志。
金华市婺城区教育文化体育局2011年4月2日印发
附表一:
姓名:
婺城区校长绩效考核表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
自评
考核组评
思想品德20分
1.贯彻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5分
2.廉洁自律,党风廉政考核优秀
5分
3.严于律己,尊重教职工,民主测评满意度95%以上
5分
4.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学校呈正态发展趋势
5分
考勤10分
5.自觉服从并遵守上级的有关规定。
5分
6.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事假累计3天以内,病假累计15天以内(住院时间和住院时间相同的休养时间可不计)
5分
专业素质、管理能力和工作量30分
7.正职任职每一年记0.6分
6分
8.具备一门自己擅长的学科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
3分
9.具有合格的学历,具备合格的校长岗位培训证书
3分
10.具有良好的文字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和参与或指导教科研能力
3分
11.班子成员团结,能发挥最大效能,管理有序
5分
12.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驾驭工作能力,师生关系和谐
5分
13.50周岁以下校长每周任课不少于4节,50周岁以上校长提倡兼课、上示范课,或每周听课不少于2节
5分
教育教学成果40分
14.学校教学计划、制度齐全,目标明确
5分
15.办学理念清晰,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办学有特色,重视学校体艺活动
10分
16.建立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有合理的提高教学质量方法、措施,不断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参照基教科质量分析评价)
13分
17.带头参加教科研活动,学校教科研方面有出色成绩并能切实有效地促进学校发展,
6分
18.学校安全措施健全,后勤管理规范,与社区关系和谐
6分
附加分10分(此项记最高分,不累计分)
19.学校或个人当年受区级党委、政府、教育主管部门书面表彰。
5分
20.学校或个人当年受市级以上党委、政府、教育主管部门书面表彰。
10分
附表二:
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测评表
考评项目
姓名
政策理论水平
开拓创新精神
决策把关
组织能力
完成任务
工作实绩
融入集体
团结协作
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民主作风群众意识
任教兼课
教学绩效
综合满意度
满意
不满意
优秀
合格
不合格
优秀
合格
不合格
优秀
合格
不合格
优秀
合格
不合格
优秀
合格
不合格
优秀
合格
不合格
优秀
合格
不合格
附表三:
社会、家长代表评议校长
校长姓名
思想政治情况(10分)
廉政勤政情况(10分)
家校配合沟通情况(10分)
轻负担高质量情况(10分)
校风校貌情况(10分)
师德师风情况(10分)
安全卫生收费情况(10分)
综合评价情况(30分)
总分
10分
8分
7分
6分
10分
8分
7分
6分
10分
8分
7分
6分
10分
8分
7分
6分
10分
8分
7分
6分
10分
8分
7分
6分
10分
8分
7分
6分
30分
25分
20分
15分
附表四:
领导、机关干部评议校长
校长姓名
思想政治情况(10分)
廉政勤政情况(10分)
班子团结情况(10分)
工作实绩情况(10分)
工作作风情况(10分)
工作态度情况(10分)
与各科室配合情况(10分)
综合评价情况(30分)
总分
10分
8分
7分
6分
10分
8分
7分
6分
10分
8分
7分
6分
10分
8分
7分
6分
10分
8分
7分
6分
10分
8分
7分
6分
10分
8分
7分
6分
30分
25分
20分
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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