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川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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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川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陆川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二、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四:
《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表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六:
《部门收支总表》
表七:
《部门收入总表》
表八:
《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7年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二、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四、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陆川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所属陆川县食品药品执法大队基本情况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玉林市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在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技术标准,参与拟订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推动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负总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2、负责全县食品行政许可的监督实施。
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县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
负责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3、协助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做好全县药品零售(连锁)、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行政许可和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
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协助实施执业药师注册工作。
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
依法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
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
负责化妆品监督管理。
4、负责制定全县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
建立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并监督实施。
5、负责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6、负责制定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7、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8、指导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9、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
督促检查各镇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10、承办县人民政府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陆川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有直属单位1个。
系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
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是:
陆川县食品药品执法大队。
局机关本级内设政秘股、综合协调股、食品生产监管股、食品流通监管股、食品餐饮监管股、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股、行政审批股、保健品化妆品监管股、政策法规股共9个职能股室。
二、人员构成情况
陆川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员编制总数为25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聘用人员控制数2人。
实有财政供养人数25人,其中行政在职23人,工勤在职2人,离退休人员5人。
编外在职实有人数2人。
具体情况如下:
1、陆川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本级。
行政编制25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25人,离退休人员5人。
编外在职实有人数2人。
2、陆川县食品药品执法大队。
参公事业编制81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73人。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预算公开表格.xls)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7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总预算939.19万元,同比增加296.62万元,增长46%。
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39.19万元,同比增加296.62万元,增长46%。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其他结转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
其他结转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总预算939.19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717.1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6%,同比增加231.12万元,增长47%;项目支出22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4%,同比增加65万元,增长41%。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3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87.8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同比增加87.87万元,增长100%。
(2)医疗卫生类科目支出预算796.1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5%,同比增加195.34万元,增长32%。
(3)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55.1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同比增加12.91万元,增长30%。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717.1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6%,同比增加231.12万元,增长36%。
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76.4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0%,同比增加152.57万元,增长35%。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85.6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2%,同比增加76.73万元,增长89%。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55.1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同比增加1.83万元,增长3%。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22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4%,同比增加21.04万元,增长13%。
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1.3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5%。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66.7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75%。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助支出预算5.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3%。
其他资本性支出38.4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7%。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939.19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717.19万元,项目支出222万元。
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219.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61.9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58万元。
主要用于陆川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
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食品安全事务83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
主要用于陆川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食品药品执法大队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保障 业务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如食品安全宣传费、办公费、印刷费、会议费、干部培养经费支出、差旅费支出等。
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493.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2.19万元,项目支出81万元。
主要用于局机关和1个局属事业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
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其中:
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4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
主要用于除基本事务支出以外的其他项目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7.8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
是根据县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
住房公积金55.1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
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1个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陆川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重点支出和专项经费预算安排等主要情况:
(一)、食品药品执法大队和各镇食品药品监督所的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根据《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加强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桂食药监综[2014]2号)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执法基本装备配备指导标准的通知》(食药监财[2014]号)精神。
对各镇食品药品监督所进行快检室建设和采购有关快检设备等。
(二)、加强业务培训,对基层食品药品监管队伍的培训和指导,强化干部培训和法制宣传教育,严格规范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人员行为,保证队伍素质。
(三)食品生产、流通购买检测样品和检验费等。
三、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7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1.75万元(全口径),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4.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27.50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1.75万元,比2016年初预算34.31万元减少2.56万元,同比下降7.5%。
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7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用于:
随同县委和政府出国(境)团组考察学习费用,计划安排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4.25万元,同比减少0.6万元,下降12%,主要是安排接待上级领导、其他地县有关领导来我县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费2017年预算27.5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6年预算29.46万元,同比减少1.96万元,下降6.7%,根据县公务用车定编管理办公室核定,陆川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务用车编制数8辆,实有车辆总数8 辆,2017年共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27.50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和下属食品药品执法大队执法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
四、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144.87万元,同比增加37.02万元,增长25%。
政府集中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0%;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0%。
政府采购资金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144.87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
货物类采购预算109.87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35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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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川县 食品药品 监督 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