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项目工程建设综合项目PPP模式实务案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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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项目工程建设综合项目PPP模式实务案例
工程建设项目PPP模式实务案例
-12-25
一、省内:
1、杭州地铁1号线工程
2、杭州市文一路地下通道(保俶北路~紫金港路)工程
3、温州市域S1铁路一期工程
4、温州市环山东路(经开区段)项目
5、台州湾大桥及接线工程某些路段
6、绍兴市嵊新污水解决一期工程、提标改造工程及污泥处置工程
7、常山县天马污水解决厂改扩建工程
8、玉环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一期工程
二、省外:
1、北京地铁4号线项目
2、大理市生活垃圾处置城乡一体化系统工程
3、固安工业园区新型城乡化项目
4、合肥市王小郢污水解决厂资产权益转让项目
5、江西峡江水利枢纽工程项目
6、酒泉市城区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项目
7、陕西南沟门水利枢纽工程项目
8、深圳大运中心项目
9、苏州市吴中静脉园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10、天津市北水业公司某些股权转让项目
11、渭南市天然气运用工程项目
12、张家界市杨家溪污水解决厂项目
13、重庆涪陵至丰都高速公路项目
杭州地铁1号线工程
一、项目概况
杭州地铁1号线工程为连接中心城核心区与江南、临平、下沙副城中心区骨干线,线路全长47.97公里,其中地下线41.36公里,高架线6.14公里,过渡段0.47公里;设车站30座,其中地下站27座,高架站3座;车辆基地和停车场各1处、控制中心1处。
初期配车288辆。
项目概算总投资为220.76亿元。
杭州地铁1号线工程前期工作开始于本世纪初。
6月6日,经市委、市政府批准,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挂牌成立。
12月26日,地铁1号线实验段婺江路站工程开工建设。
2月11日-13日,国家发改委委托中咨公司,对《杭州市都市迅速轨道交通建设规划》进行了评审,建设规划通过专家评审。
6月1日,国务院批准了杭州市地铁项目建设规划,6月6日,国家发改委正式下发了《关于审批杭州市都市迅速轨道交通建设规划请示告知》,1号线工程正式立项。
2月7日,地铁1号线工程初步设计通过浙江省发改委批复。
项目于3月28日开工建设,于11月24日开始试运营。
日均客流稳步递增,已由试运营之初日均14万人次攀升到当前日均41万人次。
项目采用PPP模式,由香港铁路有限公司(如下简称港铁公司)和杭州地铁集团成立特许经营公司——杭州杭港地铁有限公司负责运营。
实践表白,杭州地铁1号线工程采用PPP模式获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有力推动了杭州市投融资体制改革,增进政府基本设施融资多元化,有效减轻政府当期基本建设投入和长期财政补贴承担;二是克服地铁经验及人才局限性困难,可以更快、更好学习掌握先进地铁建设、运营和管理经验;三是推动了轨道交通设施市场化进程,实现轨道交通行业体制机制创新;四是增进行业原则体系建立和政府监管体系完善,进而获得轨道交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均衡发展。
二、运作模式
(一)详细模式
1号线工程投资建设分为A、B两个相对独立某些:
A某些为土建、隧道工程,投资额约137.86亿元,约占项目总投资62.4%,由杭州地铁集团负责;B某些为机电、车辆等设备某些,投资额约82.9亿元,约占项目总投资37.6%,由PPP项目公司杭港地铁公司负责。
杭港地铁公司由杭州地铁集团和港铁公司通过各自全资投资公司按51:
49出资比例组建。
杭港地铁按《资产租赁合同》,从杭州地铁集团租赁A某些资产,并进行所有A、B资产运营、维护和更新,以及站内商业经营,通过地铁票款收入及站内商业经营收入投资获得合理投资收益。
25年特许经营期结束后,杭港地铁将B某些项目设施完好、免费地交给市政府指定部门,将A某些项目设施归还给杭州地铁集团。
杭州地铁1号线PPP模式如图1所示。
图1杭州地铁1号线PPP模式
(二)实行流程
3月,杭州市政府依照《杭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条例》关于规定,决定1号线项目采用PPP特许经营模式进行招商,拟引入境内外投资者参加杭州市地铁一期工程1号线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
3月24日,市发改委发布地铁一期工程1号线特许经营项目招商公示。
共有港铁公司、新加坡地铁公司、威立雅交通巴黎地铁公司三家参加投标。
通过竞争性谈判,拟定优先考虑与港铁公司合伙。
1月5日,市委、市政府讨论通过了地铁1号线杭港合伙原则性合同。
3月,市政府和港铁公司就1号线项目草签了特许经营等合同或合同。
8月17日,商务部正式批复批准杭州地铁一号线投资有限公司与在香港注册港铁杭州一号线投资有限公司在杭州市设立杭州杭港地铁有限公司(如下简称杭港地铁公司),1号线特许经营项目获批,9月6日,特许经营公司-杭州杭港地铁有限公司注册成立,9月28日,市政府授权市交通局与杭港地铁公司订立特许经营合同。
11月24日,1号线正式开始试运营。
(三)合同体系
重要有三个核心合同:
一是杭州地铁1号线投资公司与港铁杭州1号线投资公司订立《中外合伙经营合同》和《公司章程》,二是杭州市交通局与PPP项目公司杭港地铁公司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三是杭州地铁集团与PPP项目公司订立《资产租赁合同》。
《特许合同》是PPP项目核心,全面商定市政府、杭港公司双方权利义务,项目融资、建设运营、移送原则和规定,以及票价机制、风险分担等事项,为PPP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提供了明确根据和坚实法律保障。
1号线项目特许经营合同由主合同、附件合同以及后续补充合同共同构成,涵盖了建设、试运营、运营、移送各个阶段,形成了一种完整合同体系。
《中外合伙经营合同》和《公司章程》从合伙宗旨、董事会和经营管理机构构成、合同期限等方面对合伙经营进行规则商定。
《资产租赁合同》规定了杭港公司租赁A某些资产范畴、移送办法、保修期以及租金和租赁期限等内容。
基于PPP合伙机制建立以及先进管理理念引入,杭港公司正从规范化管理走向系统化、精细化管理,日均客流稳步递增,列车服务重点指原则点率、兑现率也保持在99.8%以上高位,售票机、闸机等设备可靠度也均保持在99.8%以上,这些数据均远超《特许合同》所规定考核指标。
在此期间,杭港公司通过建立先进财务管理系统和全方位财务预算体系,有效控制了经营管理成本(每公里人员配比达1:
47);同步依托灵活财务管理手段实行合理借偿贷,使公司在不依托政府财政补贴前提下,具备长期经营财务能力和可持续性经营潜力,这均有助于保证1号线长期稳定运营。
三、经验借鉴
(一)选取适当合伙伙伴
适当合伙伙伴是PPP项目获得成功核心。
要选取具备行业建设和运营经验、有资金实力、有成功运营模式公司。
基于以上挑选合伙伙伴原则,杭州市政府通过全球招商,选取港铁作为合伙伙伴。
一方面,港铁是香港特区最大政府控股上市公司,30近年轨道交通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和物业管理经验,业内保持领先,也是全球少数几家赚钱地铁运营商之一。
另一方面,港铁是香港最大地产开发商之一,开创性地实行“地铁+物业”模式,实现轨道交通可持续发展。
再次,具备跨地区轨道交通经营经验,香港之外,港铁还在伦敦、墨尔本、北京等都市运营铁路。
良好体现、成熟经验、雄厚资金实力以及先进运营模式,是选取港铁基本支撑。
(二)建立有力政策保障体系
杭州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积极协调各方利益关系,敢于突破创新,为项目推动提供了全方位保障。
在项目实行过程中,政府变成了全程参加者和全力保障者,为项目配套出台了《杭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条例》、《杭州市都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等法规政策。
市政府成立了由副市长牵头招商领导小组,市发改委主导完毕PPP项目实行方案、竞争性谈判等,市地铁集团负责详细操作和研究。
(三)设计合理风险-收益平衡机制
1号线特许经营项目一方面建立了票价调节机制和客流风险分担机制。
1号线运营票价实行政府定价管理,考虑到地铁运营成本会随着CPI、工资、电价等因素变化而变化,因而《特许合同》中商定了开通年初始票价,同步也商定了依照上述3项因素进行周期性调节测算票价。
若实际票价低于测算票价,政府就其差额向PPP公司进行补偿;反之,PPP公司与政府提成。
对于客流风险分担机制,目是实现政府与公司共同哺育客流、共担风险、共享收益,同样以一定客流预测为判断基准,若实际客流低于预测客流时,政府向PPP公司进行补偿;反之,政府将与PPP公司分享收益。
(四)建立有效监管机制
监管机制重要通过政府部门监管及合同监管得以保障。
1号线项目政府监管部门可以分为两类:
一类是政府直接监管部门,另一类是普通监管部门。
直接监管部门与1号线投资、建设、运营发生直接、紧密联系,例如交通局负责对1号线运营安全性、准点率等进行监管;财政局负责监督1号线运营经济效益状况,以便予以财政补贴。
普通监管部门依照各自职责范畴对1号线建设运营等方面进行监管,例如环保局对噪音等环保状况进行监管。
合同监管则是通过《特许合同》、《中外合伙经营合同》、《资产租赁合同》等合同构造予以体现。
杭州市文一路地下通道(保俶北路~紫金港路)工程
一、项目概况
文一路地下通道(保俶北路~紫金港路)工程是杭州“一环、三纵、五横”都市迅速路系统中“一横”德胜路至文一路重要构成某些,项目建设对缓和城西交通拥堵问题,提速东西向交通具备重要意义。
工程西起紫金港路西,东至保俶北路,全长约5.8公里,其中隧道长约5.28公里。
该工程由两某些构成,其中紫金港立交段长约0.68公里,隧道主线段长约5.12公里。
地下隧道为双向4车道都市主干路,地面道路为双向6车道都市主干路,设计车速60公里/小时,隧道级别为一类都市交通隧道。
项目概算总投资为47.6亿元。
项目于年终开工建设,预测竣工。
BOT段全长5.12公里,工程内容重要涉及:
地下隧道一座,改建5座地面桥梁,新建2座人行过街设施;以及地面道路恢复、地下管线、景观绿化等建设。
BOT段概算投资为39.66亿元。
二、运作模式
(一)详细模式
工程采用BOT方式,即市政府向投资方——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和浙大网新建设投资集团构成项目公司授予特许经营权,容许其在一定期间内进行该工程建设和运营,而投资方在公共基本建设过程中采用总承包模式施工,当特许期限结束后,投资方将该设施移送市政府。
特许经营期限为,市财政每年向项目公司支付专营补贴。
(二)实行流程
在完毕项目初步设计之后,杭州市建委于9月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公开招标,共有7家联合体参加投标。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和浙大网新建设投资集团构成联合体综合得分排名第一,成为项目投资人。
经市政府授权,11月19日市建委与投资人订立项目投资合同,商定由项目投资人依照项目建设方案和政府有关规定,完毕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
项目投资合同订立后,投资人依照项目投资合同规定成立项目公司,详细负责项目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
经市政府授权,市建委与项目公司订立项目特许权合同,授予项目公司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特许权利。
依照特许合同,项目公司开展项目勘察设计、征地拆迁、融资安排、工程建设等项目投资建设工作。
三、经验借鉴
(一)为都市市政道路投融资摸索了可以复制“范本”
都市市政道路不直接受费,单个项目没有钞票流,比较难以实行常规BOT方式。
本项目通过创新,第一次引进社会资本参加都市道路建设,为类似项目提供了可以复制“范本”。
(二)选取具备施工总承包资质公司作为投资方
本工程在选取投资方时,将投资方具备隧道施工总承包资质作为必要条件之一。
与老式管理模式相比,EPC建设模式下设计、采购与施工界面间协调工作由老式外部接口转变为内部接口,将老式外部收益内部化,减少了工程造价;总承包商在实行项目时会站在业主角度思考问题,激发其管理动力,使承包商在项目实行中变被动为积极,在项目管理上有助于项目整体利益;总承包商同步也是项目股东,参加项目运营,会更加注重施工质量,减少运营阶段养护成本。
(三)通过公共平台选取投资人
本工程BOT项目招标是杭州市初次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招标方式选取投资人,避免了“旷日持久”谈判,减少了中间环节,节约前期时间。
(四)委托管理提高效率
都市基本设施建设发展中心受建委委托,将自始至终参加项目跟踪、协调、服务工作。
通过委托管理模式,较好地解决了为项目提供合同管理和跟踪服务问题。
温州市域S1铁路一期工程
本项目是国家发改委PPP项目库推介项目之一,项目已开工建设,预测建成。
一、项目概况
S1线是温州市域铁路网中重要一条主干线,是温州火车南站、金温铁路温州火车站、都市公交中心站、温州机场等不同交通站场纽带,将不同类型客流进行迅速集散运送,可以大大提高市民出行效率,缩短旅途时间,并缓和高峰时段交通压力。
同步,S1线是在中心城与新城之间提供迅速、大容量、公交化市域铁路,是温州大都市区范畴东西向交通走廊骨干,对拉开都市框架,完善都市综合交通体系,改进居民出行条件具备重要意义。
项目西起瓯海区潘桥镇,向北经沿海铁路温州南站后,折向东上跨沿海铁路至温州西站,沿既有金温铁路廊道至温州东站,折向南沿龙湾区南洋大道、前房路经奥体中心至永强机场,出机场后向北跨越瓯江南口至灵昆半岛,线路全长53.507公里,近期设17座车站,建设期四年,总投资186.0683亿元,项目资本金93.03415亿,占总投资50%。
资本金50%由政府出资解决,此外50%资本金通过引入社会资本解决,资本金以外资金通过银团贷款和引入保险资金、融资租赁等渠道解决。
项目于9月经国家发改委批复立项,已全线开工。
截止当前,合计投资54.6亿元,完毕总投资29.4%。
项目建设对大力推动温州市轨道交通基本设施建设,提高公共服务质量与效率,减轻当前财政压力,增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备重要意义。
二、运作模式
S1线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多元化融资”思路,创新投融资机制,通过幸福轨道股份、保险债权筹划、可续期公司债券等多渠道吸引社会资本参加项目建设。
组建温州幸福轨道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作为S1线项目业主,负责S1线投融资、建设与营运管理。
12月温州轨道交通向民资开放,面向社会募资15亿元,运用物业开发回收增值某些,令项目得到合理回报。
幸福轨道公司将S1线项目资本金中35亿元向社会定向筹集,暂定1股1万元,即35万股。
股权年净投资回报率为6%。
三、经验借鉴
S1铁路一期工程是国内具备创新性、引领性,具备先行先试意义轨道交通项目,是温州市市域铁路网建设实行第一步,将为其她几条线路建设积累经验。
温州市环山东路(经开区段)项目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规划国省道,全长约7公里,其中涉及隧道2座,桥梁6座,路基宽44米,设计时速80公里/小时,按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兼顾都市道路功能原则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为15.8亿元,其中建安费9.34亿元,项目征用土地约560.9645亩,拆迁建筑物约6.7万平方米,建设工期42个月。
7月24日,项目建议书获省发改委批复。
2月25日,工可报告获省发改委批复。
12月17日,初步设计获省发改委批复。
8月1日,施工图设计获省交通运送厅批复。
建设工期为42个月。
筹划于8月开工,4月竣工。
项目采用投资施工一体化模式,规定社会投资人具备相应施工资质,接受联合体投标。
中标后,由社会投资人和政府投资人按商定联合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和具备相应资质社会投资人(或联合体成员)订立施工合同。
二、运作模式
(一)详细模式
管委会为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开发区项目中心为管委会授权指定履行招商、监管职能等项目业主职能部门或公司进行监理招标,并和监理单位订立合同;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即交建公司,为指定与社会投资人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政府投资方。
社会投资人由业主单位通过招标或其她方式引入拟定。
财政局负责出资购买道路使用费。
项目公司将采用有限责任公司形式,政府投资方与投资人订立《合资经营合同》,本项目拟按照政府投资方占股5%,社会投资人占股95%,共同出资成立PPP项目公司,政府按照出资金额,以已经投入某些前期费用(涉及设计、监理费等)抵为股本金,详细操作方案按照工商注册规定执行。
投资双方依照合资经营合同及公司章程运作管理公司。
(二)实行流程
4月经温州市人民政府批准,该项目拟采用PPP融资建设模式建设,上报省发改委、省交通厅,并于9月获省发改委批复批准作为浙江省PPP试点(浙发改基综函[]352号)。
经开区管委会委托北京大岳征询有限责任公司编写实行方案,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招标代理,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征询事务所作为全程顾问和合同谈判单位。
成立了由管委会领导、区发改、监察、财政、规划、国土、住建、交通部门成立领导小组,对于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商定,提高效率。
10月,实行方案上报市政府,通过2次由温州市常务副市长主持,市财政、发改、交通、住建委、建成等部门参加审查会议,并于12月2日,实行方案获得市长办公会议通过并出具会议纪要(温州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11号)。
1月在市交通局全程监督下,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因投标单位局限性3家,经2次公开招标失败后,上报市交通局批准,批准采用竞争性谈判,最后经多轮谈判拟定温州国丰汇融控股有限公司为牵头人和浙江交隧集团有限公司、路港集团有限公司构成联合体作为本项目社会投资人。
于4月1日项目业主和社会投资人订立合同,政府投资方和社会投资人订立合资经营合同,5月完毕项目公司政府参股和重组工作。
三、经验借鉴
(一)采用投资施工一体化模式,规定社会投资人具备相应施工资质,接受联合体投标,一次招标,后续投资人无需另行施工招标,节约时间。
(二)政府全过程参加项目,履行监管职能,同步,监理单位由政府实行机构单独招标,并接受政府委托参加工程建设,跟踪审计单位政府实行机构进行委托,有助于政府监督管理。
(三)由于本项目是非经营项目,项目自身不具备经营能力,无法通过自身经营活动收益,经多方讨论,采用了“道路+政府购买服务”实行途径,政府按照经营期5年支付服务费,构成了项目公司经营固定钞票流。
(四)该项目政府此前期投入作为股本金入股,减轻了政府承担。
政府投资方虽然占有5%股份,但是不参加项目公司寻常经营管理,参加公司利润提成,对于非政府因素导致超支或亏损,由社会投资方自行解决。
但对涉及环境安全、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经营方针决策,股权转让及变更,对外担保,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策等事项拥有一票否决权。
(五)前期夯实市场调查工作,是项目顺利落地核心,通过充分市场调查后明确原则,价格,服务等条件,社会投资人依照规定编制标书进行投标,政府择优选用,尽量为社会投资人预留空间,这样既能满足政府需求,又能精准计算成本,需进行大量前期摸底工作。
(六)采用资格预审公开招标,通过2次招标失败后,转为其她方式,既缩短了时间,又符合法定合法程序最后拟定了社会投资人。
台州湾大桥及接线工程某些路段
一、项目概况
台州湾大桥及接线工程起于三门县六敖镇,与三门湾大桥及接线工程相接,终于温岭市城南镇附近接乐清湾大桥及接线工程,路线全长102.366公里,沿线所经县市重要有三门、临海、椒江、路桥和温岭。
台州湾大桥及接线工程为双向6车道高速公路,设计速度采用100km/h,路基宽度采用33.5m,桥涵设计荷载采用公路-Ⅰ级。
初步设计总概算核定为240.0256亿元,建安费169.2452亿元。
项目收费期。
鉴于台州市财力有限、资本金筹措困难以及指挥部工程管理技术力量局限性客观实际,依照省发改委〔〕570号文献精神,台州在前期研究建设模式基本上,与某些央企、上市公司和省龙头施工公司进行进一步洽谈后形成方案。
经省政府领导批示批准,以及浙发改函〔〕431号文献批复,最后形成台州湾大桥及接线工程某些路段“PPP”模式融资建设方案。
采用“PPP”模式路段:
施工总承包路段总长48.885公里,桩号K99+000~K147+768,初步设计概算批复建安费约73亿元(其中三门县境内30.644公里,初步设计概算批复建安费约42亿;临海市境内16.338公里,初步设计概算批复建安费约28亿;椒江区境内1.903公里,初步设计概算批复建安费约3亿)。
二、运作模式
(一)采用“PPP”项目运作模式及回报机制
本项目已成立项目公司(浙江台州市沿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社会资本融资20亿资金,其中4亿作为资本金在中标订立PPP合同后30天内一次性到账,占项目公司股份5%,按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操作,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别的16亿资金在中标订立PPP合同后30天内到账8亿元,剩余8亿资金在第一种合同年度内分两批(每半年到位一批,每批4亿元)到账,账号在PPP合同中明确,16亿资金商定工程交工验收后五年内按每年20%返还(可酌情提前回购),同步回报从到账之日起按实际占用资金按年6.5%原则以政府补贴形式每半年支付一次。
20亿资金进出方案:
16亿资金进入浙江台州市沿海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母公司),4亿作为资本金进入项目公司浙江台州市沿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子公司),母公司浙江台州市沿海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过股东决策承诺,进入母公司16亿资金由母公司负责回购,并提供11亿信用担保和5亿土地担保。
详细由母公司有关股东和相应县市区政府提供承诺。
浙江台州市沿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为浙江台州市沿海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社会合伙人选取机制及当前工作进展
浙江省台州湾大桥及接线工程PPP模式融资和某些路段施工总承包项目采用公开招投标模式。
当前已进入招标阶段:
6月2日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招标公示,定于7月16日开标。
招标文献编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则施工招标文献》、交通运送部《公路工程原则施工招标文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伙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15号)和《浙江省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文献编制办法》及浙江省发改委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浙江省政府性投资项目融资建设管理指引意见》告知(浙发改法规[]571号)为根据。
三、经验借鉴
(一)重要领导注重推动了工作进程
“PPP”模式从提出到考察、摸索,到合伙单位洽谈,以及最后模式拟定和招投标文献形成,都得到了省、市重要领导,以及省发改委、省交通运送厅等部门领导高度注重,对工作推动起到了至关重要作用。
(二)各部门通力协作,组建专业班子运作是核心
在“PPP”模式运作过程中,省发改委、省交通运送厅各业务处室予以了政策、技术上指引;台州市政府特别组建了专业班子,涵盖交通、财政、法制等十几种部门专业人员,参加到“PPP”模式摸索全过程。
(三)谋求政策性支持是难点问题突破口
在“PPP”模式运作过程中,咱们遇到了许多难点问题,在解决问题过程中,咱们积极谋求政策性支持,研究和吃透中央、省有关政策规定,在政策框架下,结合项目实际,突破了许多难点问题。
(四)国内知名专家指引,发挥了很大作用
指挥部在研究过程中,专门请了交通系统知名专家把关和指引,在许多核心问题上,经知名专家点拨后,解决思路就豁然开朗。
绍兴市嵊新污水解决一期工程、提标改造工程及污泥处置工程
一、项目概况
绍兴市嵊新污水解决一期工程解决规模为15万吨,远期规模30万吨,于8月开始筹建,12月25日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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