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800KV直流铁塔技术规范角钢塔.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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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800KV直流铁塔技术规范角钢塔
国家电网公司集中规模招标采购
项目名称:
向家坝-上海±800kV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
铁塔
(包21)
技术协议
买方:
国网直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设计方:
浙江省电力设计院、江苏省电力设计院、华东电力设计院
卖方:
绍兴县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
2008年12月21日
地点:
北京
目录
(一)通用技术规范1
1总则1
1.1一般规定1
1.2卖方应提供的资格文件2
1.3工作范围2
1.4标准和规范2
1.5必须提交的技术数据和信息4
1.6交货5
(二)专用技术规范1
2铁塔加工技术要求和性能参数1
2.1概述1
2.2技术要求和性能参数1
2.3螺栓与防卸螺栓8
2.4其它技术说明9
2.5产品质量合格证9
2.6标志、包装、运输9
2.7工厂检验和监造10
2.8目的站检验10
2.9现场检验10
2.10技术服务10
2.11质量保证11
附录A供货业绩12
附录B主要生产设备清单12
附录C主要试验设备清单12
附录D零部件、焊接件检测抽样方案13
附录E输电杆塔Q420高强钢焊接及热加工技术规程14
附录H±800kV及以下直流架空送电线路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
(一)通用技术规范
1总则
1.1一般规定
卖方应仔细阅读本技术规范(技术规范通用和专用部分)在内的招标文件阐述的全部条款。
卖方提供的铁塔制造技术规范应符合本技术规范所规定的要求。
卖方必须有权威机关颁发的ISO–9000管理体系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对卖方的资质要求见招标文件商务部分。
本规范书提出了有关本工程使用铁塔的图纸放样、原材料采购、铁塔构件加工、铁塔试组装、质量检验、包装及运输、售后服务等方面应执行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卖方提供的产品质量应达到《输电线路铁塔质量分等标准》(SDZ025-87)中一等品要求,同时满足《110kV~500kV架空电力线路工程施工质量及评定规程》(DL/T5168-2002)的要求。
铁塔的制造应根据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业主批准的施工图及有关技术文件,按计划工期要求进行。
卖方提供的铁塔应是全新的。
不能因施工图和技术文件的遗漏、疏忽和不明确而解脱卖方提供符合有关标准要求的铁塔和工作质量的责任。
倘若发现不正确之处,卖方必须通知招标单位,在差异问题未纠正之前仍进行的任何工作,应由卖方负责。
如果卖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卖方提供的产品完全符合本规范书的要求。
如有异议,应在投标书中以“对规范书的意见和同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加以详细描述。
本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卖方应提供符合有关国标、行标最新版本标准和本规范书要求的产品。
本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卖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应按较高标准执行。
本规范书将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
本规范书未尽事宜,由招标人和卖方在合同技术谈判时双方协商确定。
本规范书中涉及有关商务方面的内容,如与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有矛盾时,以《商务部分》为准。
本规范书中各条款如于技术规范专用部分有冲突,以专用部分为准。
1.2卖方应提供的资格文件
卖方应按下列内容和顺序提供详实卖方资格文件。
卖方应保证所提交文件的真实性。
基本资质不满足要求、投标资料不详实或严重漏项将导致废标。
1.2.1卖方应提供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国家颁发有效的500kV铁塔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1.2.2卖方应提供与所投标包相应电压等级和以上电压等级工程铁塔供货记录并填写附录A,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名称、供货数量、合同价格、订货时间、交货时间及相应的证明;
1.2.3近两年在国内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工程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售后服务未有不良纪录;
1.2.4铁塔制造所依据的技术规范和工艺标准;
1.2.5近两年在国内220kV及以上工程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同一合同10%及以上);
1.2.6近两年在国内220kV及以上工程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交货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工程进度;
1.2.7作为推荐的数据部分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对于卖方来说都将成为合同数据的一部分,对这些数据的任何差异均需招标方予以认可;
1.2.8卖方应提供生产招标产品的人员、检验设备、生产装备、台班生产能力、总生产能力等资料并填写附录B、附录C;
1.2.9卖方应提供本企业的Q420高强钢铁塔焊接作业文件以及Q420高强钢焊接技术管理人员和焊接操作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1.2.10通过招标资格预审的卖方可不提供上述资料,但应提供下述资料文件:
本企业的Q420高强钢铁塔焊接作业文件;Q420高强钢焊接技术管理人员和焊接操作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1.2.11除以上内容外,卖方应对本技术规范书要求的其它内容明确应答或明确承诺。
如果需要的话,卖方应免费提交招标人要求的供合理评标用的补充数据和资料。
1.3工作范围
卖方的工作范围如下:
本工程所委托加工的各型铁塔的图纸放样、材料采购、铁塔构件加工、铁塔试组装、质量检验、包装及运输、售后服务。
1.4标准和规范
卖方在生产制造中除按施工图指定的规范之外,必须执行下列标准的最新版本(如标准间要求有差异时,应执行要求最高的标准)。
表1.1
序号
标准名称
标准号
1
输电线路铁塔制造技术条件
GB2694-2003
2
输变电钢管结构制造技术条件
DL/T646-2006
3
送电线路铁塔制图和构造规定
DLGJ136-1997
4
输电线路铁塔质量分等标准
SDZ025-87
5
110kV~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程
GB50233-2005
6
110kV~500kV架空电力线路工程施工质量及评定规程
DL/T5168-2002
7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及验收规范
GB50205-2001
8
塔桅钢结构施工及验收规程
CECS80-96
9
建筑钢结构焊接规程
JGJ81-2002
J218-2002
10
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栓螺钉和螺柱
GB/T3098.1-2000
11
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母粗牙螺纹
GB/T3098.2-2000
12
六角头螺栓C级
GB/T5780-2000
13
六角螺母C级
GB/T41~2000
14
扣紧螺母
GB805-88
15
输电线路铁塔及电力金具紧固件冷镦热浸镀锌螺栓与螺母
DL/T764.4-2002
16
锌锭
GB/T470-1997
17
金属和其他无机覆盖层热喷涂锌、铝及其合金
GB/T9793
18
热轧等边角钢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9787-88
19
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厚钢板和钢带
GB3274-2007
20
热轧钢板和钢带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709
21
碳素结构钢
GB700-2006
22
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
GB/T1591-94
23
碳钢焊条
GB/T5117-1995
24
低合金钢焊条
GB/T5118-95
25
气焊、手工电弧及气体保护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型式与尺寸
GB/T985-88
26
埋弧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型式与尺寸
GB986-88
27
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析
GB11345-1989
28
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
GB3323
29
Q420高强钢焊接及热加工技术规程
见附录E
30
输电铁塔用Q420角钢采购技术条件
见附录F
31
±800kV及以下直流架空送电线路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见附录G
32
±800kV及以下直流架空送电线路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
见附录H
1.5必须提交的技术数据和信息
1.5.1生产进度表:
卖方应在合同签订后15天内向招标方提交生产进度控制表。
生产进度控制表应以横道图表示材料采购、审图放样、样塔加工及试组装、批量生产、镀锌、工厂试验和检验、质量检验及包装发运的进度控制,包括对每项工作及其过程的补救方案和补救措施。
1.5.2卖方在试组装前7天应向招标方提交详细的试组装安排,以便招标方决定是否组织有关各方参加验收;
1.5.3文件和图纸:
1)合同签订后10~30天内(少数塔型除外),招标方按塔型分批向卖方提供铁塔加工图,每个塔型1式4份。
铁塔制造完工后20天内,卖方将2套含修改内容的加工竣工图提供给招标方;
2)如果卖方在没有得到批准文件的情况下开始进行工作,卖方应对必要修改发生的费用承担全部的责任,不应因为有关文件的修改而变更合同价格,任何的修改和变更不减轻卖方对满足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和承担的责任;
3)如需修改设计时,卖方应对设计部门经批准的书面修改文件报招标方,提交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名称、标题、卖方的专责工程师签名、准备日期和相应的修改文件编号。
1.5.4铁塔制造所遵守的技术规范和工艺标准。
卖方应对本技术规范书要求,明确应答或明确承诺本工程铁塔制造所遵守的技术规范和工艺标准(包括企业标准和工艺规程)。
如果需要,招标方可要求卖方免费提供完整、有效的规范、标准和工艺文件。
对于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卖方应根据材料供应、生产和检验设备、人力资源、生产工艺、质量标准及生产能力的真实情况如实填写技术偏差表。
铁塔出厂应提供的文件
铁塔在出厂时,卖方应提供下列文件:
(1)产品出厂合格证(含镀锌合格证书),一式2份。
(2)钢材、锌锭及紧固件原始质保书和复验报告各2份。
(3)铁塔加工清单一式2份。
(4)设计变更和材料代用说明各2份(含修改后的安装说明)。
(5)检验项目的检验资料2套。
(6)全部塔型加工完成后20天内,卖方向招标方交付含修改内容的竣工图各2套。
1.6交货
生产进度表规定了每一标段每一种塔型的交货期。
交货期指铁塔抵达目的地的时间。
卖方应对货物的制造、包装和运输到合同交货地负责,在货物交付时应提供完整的包装清单。
(二)专用技术规范
2铁塔加工技术要求和性能参数
2.1概述
输电线路铁塔应符合本技术规范1.4节有关标准的要求。
2.2技术要求和性能参数
2.2.1角钢塔的技术要求和性能参数
2.2.1.1一般要求
(1)角钢塔制造除符合现行标准外还应满足本技术规范和本工程设计图纸的技术要求;
(2)钢材在剪切和冲孔、冷矫正和冷弯曲时,其工作地点温度按表2-1执行。
表2-1
项目
剪切和冲孔
冷矫正
冷弯曲
钢材
牌号
Q235
工作地点
温度不低于
-20℃
-16℃
-6℃
Q345
-15℃
-12℃
0℃
Q420
-10℃
0
不允许
(3)铁塔材质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规定和设计文件的技术要求,并附有质量证明书,除注明为Q345B、Q420B等钢材外,其余未注明者均为Q235B钢材(铁塔杆件的材质以设计文件或本工程施工图为准)。
构件几何尺寸、外观及允许偏差见表2-2,其余参见《输电线路铁塔制造技术条件(GB2694-2003)》。
(4)角钢铁塔主要零、部件为热轧等边角钢、热轧钢板,连接采用螺栓或焊接。
(5)Q420B高强角钢和钢板按铁塔总重量的33%考虑,规格为L125~L200。
(6)卖方有义务要求设计单位和项目单位澄清本工程所采用钢材的具体要求,并可在技术偏差表如实反映。
表2-2材料切断允许偏差
项目
允许偏差
示意图
基本尺寸
长度L或宽度b
±2.0
端部垂直度P
≤±(3b/100)<±3.0
切断面垂直度P
≤±(t/8)<3.0
续表2-2零件制弯的允许偏差规定。
项目
允许偏差
示意图
曲点(线)位称△
±2.0
制
弯
度
f
钢板
±(5L/1000)
角
钢
边
宽
b
mm
非
接
续
角
钢
b≤50
±(7L/1000)
50<b≤100
±(5L/1000)
100<b≤200
±(3L/1000)
接续角钢不论b大小
±(1.5L/1000)
续表2-2其他要求
项目
允许偏差
示意图
孔径要求
孔径
+0.8
0
孔锥度
D1-D
≤0.12t
孔垂直度a
≤0.03t≤2.0
孔
位
置
度
角钢及钢板排间距离ε
相邻两排间
±0.7
任意两排间
±1.0
角钢准距a
±0.7
同一组内任意两孔间L1
±0.7
同一组内相邻两孔间L2
±0.5
相邻两组的孔间L3
±1.0
不相邻组的孔间L4
±1.5
角钢及钢板的端孔中心至切断线的距离Ld
±1.5
角钢端孔中心至切角边缘的距离Lq
±1.5
续表2-2清根、铲背、开坡口规定
项目
允许偏差
示意图
清根h
d≤10
+0.8-0.4
10<d≤16
+1.2-0.4
d>16
+2.0-1.6
角钢铲背圆孤半径R1
+2.0
开坡口
开角α
±5°
钝边C
±1.0
续表2-2焊接连接组装的允许偏差规定
项目
允许偏差
示意图
跨焊缝的相邻两孔间距L
±1.0
搭接构件孔中心相对偏差K
1.0
搭接间隙m
b≤50
1.0
b>50
2.0
T接板倾斜f
有孔
±2.0
无孔
±5.0
T接板位移δ
有孔
±1.0
无孔
±5.0
续表2-2成品矫正允许偏差规定。
项目
允许偏差
示意图
角钢顶端直角90°
接头处
外置材
±35¹
内置材
±35¹
型钢及钢板平面内的
挠曲f
b≤80
±(1.3L/1000)
B>80
±(L/1000)
焊接构件平面内挠曲f
接点间挠曲
主材
±(1.3L/1000)
腹材
±(1.5L/1000)
整个平面挠曲
±(L/1000)
(7)制造和检验用的量具、仪器应有满足标准要求的精度,并按规定送计量部门检定且在检定有效期内。
(8)角钢内外表面麻面的面积之和不得超过角钢内外总面积的8%。
2.2.1.2切断技术要求
钢材的切断(机械剪切和火焰切割的统称),应优先采用机械剪切,其次采用自动、半自动火焰切割。
钢材切断后,其断口处不得有裂纹和大于1.0毫米的缺棱,并应清除毛刺、溶瘤、飞溅等。
切割断口的表面粗燥度不得大于1.0毫米。
2.2.1.3制弯技术要求
零件的制弯,应根据设计文件和施工图规定采用冷弯(宜在室温下)或均匀热弯(加热温度为900℃-1000℃),不得以不均匀加热如割炬、割咀烘烤制弯。
Q420高强钢热弯工艺应符合《Q420高强钢焊接及热加工技术规程》的要求,构件制弯后应进行内部无缺陷探测检查,并提供相关检测报告。
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在温度分别下降到700℃和800℃之前,应结束加工,Q420钢材在热变形加工后应适当保温缓冷。
2.2.1.4制孔技术要求
除设计文件或图纸注明孔的制作方法外,Q420构件厚度≥12mm、Q345构件厚度≥14mm和Q235构件厚度≥16mm时应采用钻孔,小于上述厚度时可采用冲孔,Q420构件应采用钻孔。
2.2.1.5焊接技术要求
焊缝连接的结构,应按设计图纸中注明所要求的焊缝质量级别焊接,其技术要求和检验质量标准,应符合GB50205《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焊接”部分的有关规定。
同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对Q420构件宜选用E55系列焊条,Q345构件宜选用E50系列焊条,对Q235构件宜选用E43系列焊条;
影响镀锌质量的焊缝缺陷应进行修磨或补焊,且补焊的焊缝应与原焊缝间保持圆滑过渡;
焊缝外观应达到:
外形均匀、成型较好,焊道与焊道、焊道与基本金属间过渡较平滑,焊渣和飞溅物基本清除干净。
2.2.1.6焊接连接组装技术要求
卖方焊接连接组装时除应满足下述技术条件外,对Q420钢材应具备焊接工艺评定资料等工艺文件。
(1)焊接前,连接表面及沿焊缝每边30mm~50mm铁锈、毛刺和油污等必须清除干净;
(2)定位点焊用的焊条的型号应与正式焊接要求相同,定位点焊缝高度不宜超过设计焊缝高度的2/3,应由经培训合格的焊工持证上岗施焊。
2.2.1.7成品矫正技术要求
矫正的允许偏差应控制在《输电线路铁塔制造技术条件》(GB2694-2003)和《Q420高强钢焊接及热加工技术规程》的要求范围内,矫正后的部件外观不应有明显的凸凹面和损伤,表面划痕深度不宜超过钢材厚度的允许偏差值。
2.2.1.8热浸镀锌要求
全塔所有构件,包括连接螺栓均采用热浸镀锌防腐。
热浸镀锌应符合《输电线路铁塔制造技术条件》(GB2694-2003)对热浸镀锌件的质量要求。
镀锌层表面应连续完整,并具有实用性光滑。
镀锌件上不得残留有锌渣,也不应有多余的锌棱、锌液等残留物。
不得有过酸洗、漏镀、结瘤、积锌和锐点等使用上有害的缺陷。
镀锌件上的气泡、疙瘩、斑纹等缺陷超过规定的标准时,应重新进行镀锌。
镀锌层平均附着量即厚度和面密度,通常以金属镀层测厚仪直接测量锌层厚度。
发生争议时,以脱层试验方法测试面密度作为仲裁。
镀锌层应与金属基体结合牢固,应保证在无外力作用下没有剥落或起皮现象,经落锤试验镀锌层不凸起、不剥离。
镀锌层应进行钝化处理,其技术要求应符合有关技术规范。
修复的总漏镀面积不应超过每个镀件总面积的0.5%,每个修复漏镀面不应超过10cm2,若漏镀面积较大,这些制件应返镀。
不出现比较严重的色差,保证镀锌后的平均厚度。
2.2.1.9试拼与试装技术要求
零件、部件加工后,应按施工图进行试拼与试装检查。
试拼检查是将束件各层所有的零件合并一起,检查孔位置的正确性;试装检查是将一定单元(整塔或其分段)的零件、部件组装一起,检查其控制尺寸和安装适宜性。
试拼与试装检查应满足下列技术要求:
(1)铁塔应进行试组装,塔身应组装4个面。
整塔试组装时应有招标方的代表及有关单位人员参加,组装时各零部件(包括挂点金具)均应按施工图要求进行就位。
安装不适宜时应查明原因,不得强行组装。
(2)试拼、试装中,当检查束件上孔的位置正确性时,应用量规进行。
采用比螺栓公称直径大0.3mm或0.4mm(前者适用于镀后检查,后者适用于镀前检查)的量规检查时,束件上所有的孔应全部通过。
(3)用于试装的零件、部件,应从具有互换性的产品中提取;用于试装的螺栓应与图纸设计要求一致,宜采用专用螺栓或从大于公称直径的螺栓中选取。
试装时,所使用的螺栓数目应不少于连接杆件端部螺栓总数的30%,同一组孔螺栓数量少于3个(包括3个)时应全部安装,并应进行紧固。
(4)采用插入式基础的铁塔,其插入角钢应和塔腿联合放样、加工,并一起试组装。
当插入角钢不在招标采购范围内时,插入角钢亦应和塔腿联合放样。
(5)铁塔试组装检验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a.塔型控制尺寸检查;
b.构件规格与设计图或经批准的设计转换图的校对;
c.构件偏差的抽查;
d.构件几何断面尺寸偏差的抽查。
(6)试装中发现的问题应做好记录并应及时处理。
损坏的镀锌层应进行重新镀锌;需要修改的部位,应由卖方提出清单报招标方,经设计单位修改后,卖方再按修改的图纸、文件进行加工;对修改的部位在加工后,仍需进行试组装。
如卖方未按上述程序加工,其后果由卖方承担。
(7)各种塔型应先加工一基,经零部件检验合格和整塔试组装验收合格后方可成批下料加工。
2.2.1.10塔脚板制作
塔脚板四周应平整、光滑、无毛刺和裂纹。
塔脚板上的底脚螺栓孔制孔时,应先引孔,并逐次达到设计所规定的孔径。
塔脚板上的靴板倾角应保证精度,在与塔身主材、斜材连接时不得有超过2mm空隙。
塔脚板经矫正后应平整,不得有凹凸出现,以致影响与基础的连接。
2.3螺栓与防卸螺栓
螺栓规格与级别:
角钢铁塔螺栓均采用普通粗制螺栓,规格一般为M16、M20,螺栓6.8级,M24采用8.8级(螺栓规格和强度级别以设计文件或本工程施工图为准,8.8级螺栓应由国家认可的检测单位进行抽样检测);钢管塔连接螺栓采用6.8级和8.8级螺栓。
2.3.1螺栓本工程所有铁塔除双帽螺栓、防卸螺栓外,其它螺栓均带一防松扣紧螺母。
当采用双螺帽螺栓连接时,应确保装好螺帽后螺杆平扣或出扣。
2.3.2防卸螺栓从塔脚基础顶面以上10m高度水平范围内(长短腿铁塔以最短腿的塔脚计算,大跨越铁塔按塔腿第一个自然段)的所有连接螺栓(包括横隔面),均使用防卸螺栓,若在10m处遇有节点板或接头时,其上所有螺栓均使用防卸螺栓。
对防卸螺栓要求如下:
1)防卸螺栓与原螺栓同级别、同规格;
2)防卸螺栓不得破坏连接件的镀锌层;
3)防卸螺栓采用双帽且应能复紧,安装后露扣长度须满足规程和设计要求;
4)防卸螺栓应方便施工及检验,不宜使用专有工具;
5)防卸螺栓应同时具有防松性能;
6)防卸螺栓的无扣长应与普通螺栓一致。
2.3.3对于国家电网公司项目应满足国家电网公司有关质量、工艺的要求。
各投标商在普通螺栓、防松、防卸装置的使用方面,在下述或等同的厂家中自行选取:
①浙江海力标准件有限公司
②温州信德电力配件制造有限公司
③保定邦德电力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④温州爱德标准件有限公司
⑤河南省偃师市安力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⑥武汉标准件四厂
武汉川博紧固件公司
2.3.4损耗、备件与合同结算重量
螺栓供货需按图纸中螺栓总数增加3%作为安装损耗。
考虑螺栓无扣长的加工误差影响,除图中统计的垫圈数量外,需另按施工图中螺栓总数的5%增加备用垫圈,以供安装铁塔紧固螺栓(垫在螺帽一侧)之用。
铁塔招标重量为设计估算重量,该重量中未考虑螺栓安装损耗、备用垫圈和采用防卸螺栓等因素引起的铁塔采购重量变化加。
合同签订采购重量以设计图纸重量为准,合同结算重量以竣工图中重量为准。
2.4其它技术说明
卖方为本工程提供的线路器材(铁塔构件、螺栓及其它配件),除满足招标文件、本技术规范书和施工图中的要求外,还应满足现行有关标准及规范,当出现不统一情况或采用其它标准时,需提交设计认可。
2.5产品质量合格证
产品出厂应由卖方产品质量检验部门检查和验收,签发产品合格证并标注产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2.6标志、包装、运输
2.6.1标志
卖方应对货物的标识、包装和运输到合同交货地负责。
(1)铁塔零部件标记为钢印,字形应排列整齐不得有残缺,钢印深度根据钢材厚度可在0.5mm~l.0mm以内,对于Q420高强钢的标记可采用钢印或喷涂方式;焊接部件的钢印不得被覆盖。
(2)所有构件应有明显的工程标记符号;
(3)全部包装标识应标记清楚、正确,以保证安全地到达目的地,特别注意避免产品丢失或包装错误的可能性;
(4)外包装标记应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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