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桔冰梅片中药保护临床研究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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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桔冰梅片中药保护临床研究方案
甘桔冰梅片中药保护临床研究方案
国药准字:
Z6258
甘桔冰梅片中药保护临床研究方案
以复方青果颗粒为对照评价甘桔冰梅片治疗急性喉炎(风热犯肺)安全性和有效性的随机、双盲双模拟、阳性对照、多中心临床试验
申办单位:
重庆华森制药有限公司
临床试验负责单位:
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临床试验参加单位:
成都市第一人民医院
重庆市中医院
泸州医学院附属医院
泸州医学院附属中医院
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
云南省中医院
统计设计:
重庆医科大学教研室
方案设计起草:
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张勤修主任医师田理主任医师丁红副主任医师曾洁萍博士
讨论:
8月13日本方案经药品申请人、各试验单位专家共同讨论修改
版本号:
修订日期:
审签:
摘要……………………………………………………………………………1
甘桔冰梅片临床试验方案………………………………………………………2
1.试验依据…………………………………………………………………2
2.试验背景…………………………………………………………………2
3.试验目的…………………………………………………………………3
4.试验设计…………………………………………………………………3
4.1设计方法……………………………………………………………………3
4.2样本量………………………………………………………………………3
4.3随机…………………………………………………………………………3
5.病例选择……………………………………………………………………3
6.治疗方案……………………………………………………………………7
7.观测目的……………………………………………………………………9
8.疗效判定标准…………………………………………………………………9
9.安全性评价标准………………………………………………………………10
10.临床试验步骤………………………………………………………………10
11不良事件记录与报告…………………………………………………………10
12.数据管理与统计分析………………………………………………………12
13.试验总结……………………………………………………………………14
14.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14
15.伦理学要求和知情同意……………………………………………………15
16.各方承担职责与论文发表规定……………………………………………15
17.临床试验任务分配…………………………………………………………16
18.预期进度……………………………………………………………………16
19.试验场所和人员……………………………………………………………16
主要参考文献……………………………………………………………………18
甘桔冰梅片中药保护临床试验方案
摘要
题目以复方青果颗粒为对照评价甘桔冰梅片治疗急性喉炎(风热犯肺证)安全性和有效性的随机、双盲双模拟、阳性对照、多中心临床试验
试验中心:
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成都市第一人民医院
重庆市中医院
泸州医学院附属医院
泸州医学院附属中医院
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
云南省中医院
试验目的进一步验证甘桔冰梅片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设计区组随机、双盲双模拟、阳性对照、多中心试验。
受试人群1.符合中医风热犯肺证辨证标准。
2.符合西医急性喉炎诊断标准
3.年龄:
18-65岁
4.声音嘶哑≦2天。
5.知情同意,志愿受试,获得知情同意书过程应符合GCP规定。
凡符合上述五项标准者,即可纳入试验病例。
样本量480例。
其中试验组360例、对照组120例。
治疗方法1实验组:
甘桔冰梅片口服,每次2片,每日4次
复方青果颗粒模拟剂口服,每次1袋,每日3次
2.对照组:
甘桔冰梅片模拟剂口服,每次2片,每日4次
复方青果颗粒口服,每次1袋,每日3次。
疗程连续服用5天,停药后一天复查。
疗效性指标1主要疗效指标:
声音嘶哑、咽喉不适症状的改进情况。
2.次要疗效指标:
疾病疗效、中医症候疗效。
安全性指标三大常规,心电图,肝、肾功能
统计分析主要的分析变量是主要疗效指标的最终评价,同时进行FAS分析及PP分析。
预期进度试验开始后10个月完成病例入组
甘桔冰梅片中药临床试验方案
以复方青果颗粒为对照评价甘桔冰梅片治疗急性喉炎(风热犯肺证)安全性和有效性的随机、双盲双模拟、阳性对照、多中心临床试验
甘桔冰梅片是重庆华森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中成药,于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生产批件(批准文号:
Z6258)。
处方由桔梗、薄荷、射干、青果、乌梅、蝉蜕、甘草、冰片组成,具有清热开音之功效,用于风热犯肺证引起的失音声哑。
甘桔冰梅片于进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耳鼻喉科用药乙类第897号。
受重庆华森制药有限公司委托,现由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为负责单位,云南省中医院、成都市第一人民医院、重庆市中医院、泸州医学院附属医院、泸州医学院附属中医院、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为参加单位,进行甘桔冰梅片治疗急性喉炎(风热犯肺证)的中药保护临床试验,验证其临床疗效及安全性。
1.试验依据
1.1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生产批准文号:
Z6258。
1.2《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1.3《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技术要求》。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第一组)(1993年)。
1.5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试行)()。
2.试验背景
2.1甘桔冰梅片是治疗风热犯肺证(急性喉炎)的中药。
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生产批件(批准文号:
Z6258)。
处方由桔梗、薄荷、射干、青果、乌梅、蝉蜕、甘草、冰片组成,具有清热开音之功效,用于风热犯肺证引起的失音声哑。
2.2甘桔冰梅片毒理试验结果
①急性毒性试验:
一日灌胃小鼠甘桔冰梅片84.0g原生药/kg,,常规饲养14d,对小鼠无明显毒性反应,测得小鼠的最大耐受量为84.0g原生药/kg。
②长毒试验:
灌胃甘桔冰梅片1个月及停药半个月,各剂量组对大鼠的摄食量、体重增长、血象、肝肾功无明显影响,对大鼠的大脑、小脑、脑干、心脏、肝脏、脾脏、肺脏等34个器官组织无明显的病理形态学损伤,提示甘桔冰梅片对大鼠蓄积性毒性较小,其安全剂量为25.0g/kg(相当临床人用日用量的156.3倍)
2.3甘桔冰梅片主要药效学研究结果
主要药效学试验结果表明,以2.5、5.0、10.0g/kg不同剂量甘桔冰梅片灌胃大鼠,能显著的抑制角叉菜胶所致大鼠足跖肿胀及慢性棉球肉芽肿的形成;以15g/kg甘桔冰梅片一次灌胃小鼠,对巴豆油诱发的小鼠耳水肿及腹腔毛细血管通透性的增高具有明显抑制作用;体外抑菌试验表明,在0.25—lg/ml浓度下能抑制金葡菌,卡她奈瑟菌,甲、乙型溶血性链球菌的生长;
以7.5、15.0g/kg/d连续给药5日,对小白鼠的特异性免疫功能及羊红细胞诱导的循环抗体水平均无明显的影响,但在2.5-10.0g/kg/d剂量范围下对二硝基氯苯诱发的迟发型超敏反应有较强的抑制作用。
以上结果提示,甘桔冰梅片有明显的抗炎、抑菌、抑制迟发型超敏反应的功能。
3.试验目的
进一步验证甘桔冰梅片治疗急性喉炎(风热犯肺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4.试验设计
4.1设计方法
采用多中心、分层区随机、双盲双模拟、阳性药物平行对照的试验设计方法。
整个试验将按本方法由国内6家医院协同完成。
4.2样本量
临床试验按优效设计,参数设置如下:
优效介值设为10%,a=0.05,b=0.1,即试验组与对照组的疾病疗效优效率率差95%的可信区间下限大于10%可认为试验组优于对照组。
根据甘桔冰梅片IIa期临床试验结果和参考复方青果颗粒中保试验资料保守估计主要疗效指标为声音嘶哑和喉痛不适的改进率,试验组(根据甘桔冰梅片高剂量)约为85%,对照组(复方青果颗粒)约为75%,根据两个率比较的样本量计算公式(PASS软件计算),采用3:
1设计,需480例,结合法规和研究期间脱落情况计划病例如下:
本阶段拟观察风热犯肺证(急性喉炎)病例480例(试验组360例,对照组120例)。
4.3随机
随机方法:
随机数字表由统计人员提供,利用SAS软件模拟产生。
借助SAS统计分析系统对试验中心进行随机编号:
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为01中心、成都市第一人民医院为02中心、重庆市中医院为03中心、泸州医学院附属医院04中心、泸州医学院附属中医院为05中心、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为06中心、云南省中医院为07中心。
4.4对照药选择
根据公认有效原则,选用复方青果颗粒作为对照药。
5.病例选择
5.1急性喉炎诊断标准
参考韩德民主编的全国高等学校医学规划教材《耳鼻咽喉头颈外科》的有关内容制定(2月出版,高等教育出版社,第318页)。
1)病史:
有感冒、过度用声或喉部受到不良刺激病史;
2)临床症状:
患者出现声嘶、喉痛不适等;
3)检查:
喉镜检查见喉粘膜、声带充血及水肿。
同时具备以上3项即可诊断。
5.2中医喉喑风热犯肺证诊断标准
参考王士贞主编的新世纪(第二版)全国高等中医药院校规划教材《中医耳鼻咽喉科学》的有关内容制定。
(1月出版,中国中医药出版社,第170页)。
主症:
声音嘶哑、喉痛不适
次症:
发热微恶寒、口渴、喉干痒而咳、头痛
舌、脉象:
舌边红,苔薄白或薄黄;脉浮数
具备主症中的2项、次症中的2项结合舌脉象即可诊断。
5.3中医症状分级评分标准
(1)主症
①声音嘶哑
采用0—10分级法:
0为发音正常,10为完全失声,1—3表示轻度声音嘶哑,4—6表示中度声音嘶哑,7—10表示重度声音嘶哑,由患者把声音嘶哑级别圈在相应的数字上。
012345678910
正常完全失声
发音正常(0)0分
轻度声音嘶哑(1—3)2分
中度声音嘶哑(4—6)4分
重度声音嘶哑(7—10)6分
②喉痛不适
采用0—10分级法:
0为正常,10为极度喉痛,1—3表示轻度喉痛不适,4—6表示中度喉痛不适,7—10表示重度喉痛不适,由患者把喉痛不适级别圈在相应的数字上。
012345678910
正常极度喉痛
正常(0)0分
轻度喉痛不适(1—3)2分
中度喉痛(4—6)4分
重度喉痛(7—10)6分
(2)次症
①发热微恶寒
无0分
有1分
②口渴
无0分
有1分
③喉干痒而咳
无0分
有1分
④头痛
无0分
有1分
(3)舌脉象:
不计分。
①舌质红
(-):
舌质正常(+):
舌质红
如表现为其它舌质,请如实记录。
②苔薄白或薄黄
(-):
舌苔正常(+):
苔薄白或薄黄
如表现为其它舌苔,请如实记录。
③脉浮数
(-):
脉象正常(+):
脉浮数
如表现为其它舌质,请如实记录。
5.4体征评分标准
0分:
喉粘膜及声带未见异常,声带闭合佳。
1分:
喉粘膜及声带轻度充血,声带轻度关闭不全。
2分:
喉粘膜及声带明显充血肿胀,声带关闭不全。
5.5纳入病例标准
5.5.1符合中医风热犯肺证辨证标准。
5.5.2符合西医急性喉炎诊断标准者。
5.5.3年龄:
18-65岁。
5.5.4声音嘶哑≤2天。
5.5.5知情同意,志愿受试,获得知情同意书过程应符合GCP规定。
凡符合上述五项标准者,即可纳入试验病例。
5.6排除病例标准
5.6.1不符合中医风热犯肺证辨证标准。
5.6.2不符合西医急性喉炎诊断标准者。
5.6.3年龄大于65岁或小于18岁。
5.6.4声音嘶哑>2天。
5.6.5体温>38.5℃
5.6.6实验室检查WBC≥11×109/L、N≥80%、ALT≥正常值的1.5倍、Cr>正常值。
5.6.7过敏体质或已知对本试验药物成分过敏者。
5.6.8合并心、脑血管病、肝、肾及造血系统等严重原发性疾病,精神病患者。
5.6.9近3月内参加过其它临床试验者。
5.7剔除病例标准
下述情况病例可剔除,剔除病例应在病例报告中说明原因,且其CRF表应保留备查。
5.7.1不符合纳入标准而被误纳入者。
5.7.2随机化后未使用过一次试验药物者。
5.7.3无任何试验记录者。
5.7.4试验期间使用了方案规定的禁止用药,且影响疗效判断的药物者。
5.8退出及脱落标准
5.8.1患者出现严重不良事件,发生并发症和特殊生理变化,不宜继续接受试验者。
5.8.2患者在用药过程中不愿意继续接受试验者。
5.8.3患者用药后疗效不好,根据医生判断应退出试验者作无效病例处理,并换用临床常规治疗。
5.8.4试验过程中,受试者依从性差(试验用药依从性小于80%或者大于120%),中途停药或换药、加药,或合并使用本方案非规定范围内联合用药,影响疗效或安全性判定者。
5.8.5受试者虽未明确提出退出试验,但不再接受用药及检测而访,也属于脱落病例。
应尽可能了解其退出的原因,并加以记录。
如:
自觉疗效不佳;对某些不良反应感到难以耐受;有事不能继续接受临床研究;经济因素;或未说明原因而失访等。
5.8.6对退出或脱落的病例,应保留其病例记录表,并以其最后一次的检测结果转为最终结果,对其疗效和不良反应进行全数据集分析。
5.8.7试验过程中,若虽用药时间未满整个疗程,但因病情痊愈而停药者,不作为脱落病例。
5.8.8试验过程中,若虽用药时间达到或超过3天但未满整个疗程,因疗效不佳而停药者,不作为脱落病例,疗效评判为无效。
5.9中止试验标准
5.9.1试验中发生严重的安全性问题,应及时中止全部临床试验,查明原因后,再考虑是否恢复临床试验。
5.9.2试验中发现试验药物治疗效果太差,甚至无效,经研究确认不具备有临床价值者。
5.9.3试验中发现临床试验方案有重大失误,难以评价药物效应;或设计较好的方案在实施中发生了重大偏差。
5.9.4申办者要求中止和药物监督管理部门因某种原因勒令中止试验。
6.治疗方案
6.1药品来源
6.1.1实验组
试验组:
甘桔冰梅片,由重庆华森制药有限公司提供,规格:
0.2g/片。
批号:
有效期:
,室温保存。
复方青果颗粒模拟剂,由重庆华森制药有限公司提供,规格:
10g/袋。
批号:
有效期:
,室温保存。
6.1.2对照组
试验组:
甘桔冰梅片模拟剂,由重庆华森制药有限公司提供,规格:
0.2g/片。
批号:
有效期:
,室温保存。
复方青果颗粒,由四川科瑞制药有限公司提供,规格:
10g/袋。
批号:
有效期:
,室温保存。
所有试验用药物均须在符合GMP条件下生产并经药检检验合格。
6.2试验药品的准备
6.2.1根据试验病例随机分配表,对两组试验用药进行统一编号、包装,包装袋上标明药物编号、药品名称、用法用量、疗程、使用注意事项及“临床研究用药”字样。
6.2.2药品包装
用于每一位入选合格病例治疗用的药品为1个药盒,每盒内装有足够受试者全疗程(5+1天)的研究用药。
每个药盒品外包装上均贴有如下标签内容:
试验组包装标签:
国药准字号:
Z6258药物编号:
甘桔冰梅片中药保护临床研究用药(仅供临床研究用)
数量:
甘桔冰梅片48片,0.2g/片,复方青果颗粒18袋,10g/袋,供5+1天治疗用。
适应症:
急性喉炎(风热犯肺证),症见声音嘶哑、喉痛不适、发热微恶寒、口渴、喉干痒而咳、头痛,舌边红苔薄白或薄黄,脉浮数。
用法用量:
甘桔冰梅片口服,2片/次,4次/日
复方青果颗粒,1袋/次,3次/日
疗程:
连续用药5天。
储藏条件:
室温
生产批号:
使用期限:
研制单位:
重庆华森制药有限公司
注意事项:
剩余药品和包装务必交还医生
6.3药品的随机编码
6.3.1处理编码的产生
采用分层区组随机化方法。
分别按中心进行分层,选取合适段长。
借助SAS统计软件PROCPLAN过程语句,给定种子数,产生480例受试者所接受处理(两组试验用药物)的随机安排(即随机编码表)。
6.3.2药品准备
首先,在申请人所准备的药物中(两组试验用药物)进行随机抽样,提供相应的药检报告。
其次,申请人将药物按药品包装要求包装。
6.3.3包装后药品的分发
将分装好的试验用药盒按随机分层的中心编号,发往相应的各个试验中心。
6.4药品分配与发放
6.4.1患者将按病种随机进入试验组和对照组。
研究单位将提供给每位患者足够用5+1天的同一药物编号的研究药品,各临床研究单位确定专人管理试验用药的保存、发放、登记、回收。
6.4.2各研究单位按随机确定的各医院分配的药物编号筛选病人,合格者入选。
药品管理员按每位受试者纳入观察时间先后顺序和药物编号发放药品,不得选择药品,该药物编号将整个试验过程中保持不变。
发药时,药品管理员应及时填写“临床试验用药品发放记录表”。
临床试验结束后,《临床试验用药品发放记录表》由各研究单位做为原始资料统一存档。
6.5给药方案
试验组:
甘桔冰梅片,每次2片,每日4次
复方青果颗粒模拟口服,每次1袋,每日3次。
对照组:
甘桔冰梅片模拟剂口服,每次2片,每日4次
复方青果颗粒口服,每次1袋,每日3次
6.6合并用药
6.6.1除规定用药外,试验期间禁止使用其它影响观察试验药物疗效的中药和西药。
6.6.2合并疾病所必须继续服用药物,或其它治疗必须在病例报告表中记录药名(或其它疗法名)、用量、使用次数和时间等,以便总结是加以分析和报告。
6.7药品清点
在受试者每次复诊时,观察医师应如实记录受试者用药情况,判断受试者用药依从性,并决定该患者是否能继续参加试验,同时及时记录在研究病例报告表上。
注:
依从性=实际用药量/应该用药量×100%
试验结束后,未痊愈患者按当前临床常规方法治疗。
6.8药品保存与回收
药品保存:
研究用药由试验单位统一保存、管理(温度15℃-25℃),已发放的药品亦需在相同条件下保存。
药品回收:
由负责为受试者用药的专人将剩余药品交与药品管理员,一并与试验末用药品交于申请人,统一销毁。
7.观测项目
7.1安全性观测
7.1.1生命体征:
如体温、呼吸、脉搏、血压等。
7.1.2血、尿、便常规检查。
7.1.3心电图、肝功能(ALT、AST、ALP、TBIL、r-GT)肾功能(BUN、Gr)
7.1.4不良事件
7.2疗效性观测
7.2.1主要疗效指标:
7.2.1.1声音嘶哑症状的变化。
7.2.1.1喉痛不适症状的变化。
7.2.2次要疗效指标
7.2.2.1疾病疗效。
7.2.2.2中医证候疗效。
7.3观测时点
7.3.1中医症状、舌脉象:
用药前、用药结束后±1天内各记录1次。
7.3.2喉镜检查:
用药前、用药结束后±1天内各检测并记录1次。
7.3.3安全性指标:
用药前、用药结束后各记录1次,要求在用药前、用药结束后±1天内进行检查。
8.疗效判定标准
8.1声音嘶哑疗效判定标准
痊愈:
用药后声音嘶哑消失,声音嘶哑症状评分为0;
有效:
用药后声音嘶哑有所减轻,声音嘶哑症状评分较用药前下降≥30%;
无效:
用药后声音嘶哑无明显减轻,声音嘶哑症状评分较用药前下降<30%。
8.2喉痛不适疗效判定标准
痊愈:
用药后喉痛不适消失,喉痛不适症状评分为0;
有效:
用药后喉痛不适有所减轻,喉痛不适症状评分较用药前下降≥30%;
无效:
用药后喉痛不适无明显减轻,喉痛不适症状评分较用药前下降<30%。
8.3急性喉炎疗效判定标准
临床痊愈:
临床症状及体征消失,中医证候总积分为0;
有效:
临床症状及体征有所改进,中医证候总积分用药前下降≥30%
无效:
临床症状及体征无明显改进,中医证候总积分用药前下降<30%
8.4中医证候疗效判定标准
痊愈:
用药后症状基本消失,中医证候总积分(含主症及次症,以下同。
)较用药前下降95%。
有效:
用药后症状有所改进,中医证候总积分较用药前下降≥30%,<95%;
无效:
用药后症状较治疗前无明显改进,中医证候总积分较用药前下降<30%
9.安全性评价标准
9.1不良事件的发生率。
9.2严重不良事件的发生率。
10.临床试验步骤
10.1访视1:
筛选期
本次访视应完成如下内容:
10.1.1获得病史
10.1.2取得人口学资料
10.1.3进行全面的体格检查,取得生命体征资料
10.1.4喉镜检查情况
10.1.5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
10.1.6进行实验室安全性检查
10.2访视2:
入选期
本次访试完成如下内容:
10.2.1记录临床症状及体征情况
10.2.2确认符合入选标准
10.2.3审核入选排除标准
10.2.4填写病症基线情况
10.2.5记录合并用药和不良事件
10.2.6药品发放,并填写药品发放记录表
10.3访视3.:
用药后(停药后±1天内)
10.3.1记录治疗后临床症状及体征情况
10.3.2进行全面的体格检查,取得生命体征资料
10.3.3喉镜检查情况
10.3.4取血进行实验室安全性检查
10.3.5记录合并用药和不良事件
10.3.6填药品回收记录表,清点受试者交还的未用药的研究药品
11.不良事件的记录与报告
11.1定义
11.1.1不良事件
不良事件的术语涵盖了在临床研究观察期间受试者出现的并会影响受试者健康的任何证候、症状、综合征或疾病的出现或恶化。
该术语也包括了实验室或其它诊断过程中发现的与临床相关的情况,如需要计划外诊治措施,或导致从试验中退出,或实验室检查项目超过过常值的20%判为异常。
不良事件可能是:
新的疾病;治疗状态症状或体征的恶化,或伴随疾病的恶化;对照药物的作用;与参加该试验无关;一个或多个因素的组合。
因此,“不良事件”这术语并不意味着与试验药物的因果关系。
11.1.2严重不良事件
是在试验药物任何剂量下或在观察期间任何时候出现的以下不良事件,包括:
导致死亡;即刻危及生命;需住院治疗或延长住院时间;伤残;导致先天畸形;有重要的医学意义(指那些不会立即危及生命或导致死亡或需住院的事件,但可能危害患者或需要采取措施来预防上述所定义的一种后果):
需要医学处理来防止永久性的损伤或损害。
11.1.3药品不良反应
在按规定剂量正常应用药品的过程中住院产生的有害而非所期望的、与药物应用有因果关系的反应。
在种新药或药品新用途的临床试验中,其治疗剂量尚未确定时,所有有害而非所期望的、与药品应用有因果关系的反应,也应视为药品不良反应。
11.2预期不良反应范围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临床前期研究资料及本试验药药物组成,尚未发现有关甘桔冰梅片不良反应的记录。
11.3不良事件的记录
试验期问如实填写不良事件记录表,记录不良事件的发生时间、严重程度、持续时间、采取的有效措施和转归。
11.4严重程度判定
11.4.1轻度:
轻度不适,受试者能够忍受,不影响继续用药,不需作特殊处理。
11.4.2中度:
中度不适,需作列症处理,能够坚持用药。
11.4.3重度:
重度不适,患者不能耐受,需停止试验。
11.5与药物因果关系判断
不良反应事件和化验值异常与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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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桔冰梅片 中药 保护 临床 研究 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