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五无监管区创建工作的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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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五无监管区创建工作的意见
常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五无”监管区创建工作的意见
根据《常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创建“五无”监管区实施方案》(常工商发〔2010〕76号)文件要求,为切实抓好2011年“五无”监管区创建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意见。
一、更加明确创建目标
通过2010年创建工作,全市系统监管理念进一步更新、监管方式进一步转变、监管基础进一步加强、监管效能进一步提高,无照经营大幅减少,假冒伪劣基本杜绝,维权成效更加显著,传销活动有效遏制,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大幅提升。
在2010年创建基础上,力争2011年“五无”监管区覆盖面达到80%以上。
在提高创建达标率的同时,实现重点工作巩固、基础工作夯实、亮点工作深化,努力打造常德特色。
二、更加严格工作标准
(一)无无照经营:
无应当依法取得而未取得许可证或者其它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无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它批准文件,未依法办理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无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应当取得经营许可证或者其它批准文件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无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以及营业执照有效期满后未办理重新登记手续,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在清理整治无证无照经营工作中,要加大引导力度,对于违法行为轻微、不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无照经营行为,要变堵为疏,变非法为合法,变无照户为有照户,千方百计扩大市场主体总量。
涉及前置许可而无法办照的,要及时抄告相关部门。
要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争取出台文件,明晰部门职责,明确首个前置审批部门为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第一责任人。
加强对吊销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后延监管力度。
要对照吊销企业(个体工商户)库,逐一开展调查走访,并记录其真实情况,对吊销后仍继续违法从事经营活动的,要立案查处;对吊销后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督促其申请注销。
(二)无假冒伪劣:
无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和有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禁止销售的商品;无销售“三无”商品、仿冒商品和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旧充新等不合格商品;无销售“三无”、过期、变质以及其它危及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食品;无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无对商品质量作虚假宣传的违法广告。
(三)无传销活动:
辖区内无传销团伙从事传销活动;无传销活动场所和传销商品仓储场所;无居民或村民参与辖区传销活动。
(四)无消费投诉积案:
无规定时限内未办结的消费投诉案件;无群体性消费投诉举报案件。
(五)对管区干部无举报:
管区干部无违反总局、省局、市局禁令的投诉举报属实案件;无不作为、乱作为等失职、渎职行为的投诉举报属实案件;无违纪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属实案件。
三、更加完善工作措施
(一)完善监管责任区划分
1、农村工商所所在地乡镇可以划分为1-2个网格监管责任区,经济户口超过300户的乡镇,可以划分为2个责任区,其他乡镇按每个乡镇划分为1个网格监管责任区。
2、城区工商所按照自然市场或自然路段的经济户口分布数量划分网络监管责任区。
3、一个乡镇、街道办事处或社区(村、居委会)不能交叉划分为跨所的网络监管责任区。
4、划分监管区不得脱离网格责任区,不得单独设立“企业监管区”。
5、监管区一经划定,本年度不得再行调整。
(二)完善市场巡查机制
1、扎实开展市场巡查。
网格监管应按照“三统一”要求开展现场巡查,即监管业务系统信息、现场巡查工作记录(或移动监管记录)、相关工作文书内容(签发给业主的文书、业主保存的巡查记录本)三统一。
2、明确日常巡查频次。
一是深化食品经营户信用分类监管,将食品经营户按照诚信经营程度划分为A、B、C、D四级,城区A级经营户每个月巡查1次,农村A级经营户每两个月巡查1次;城区B级经营户每半个月巡查1次,农村B级经营户每个月巡查1次;城区C级经营户10天巡查1次,农村C级经营户每半个月巡查1次;D级经营户查处取缔;学校内及周边食杂店统一为每1个月巡查1次。
二是深化重点监管户信用分类监管,按照《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重点行业监督管理试行办法》规定,加强对三大类重点行业企业的监管力度,第一类企业(除食品经营行业外),每个季度检查不少于1次;第二类企业,每半年检查不少于1次;第三类企业每年检查不少于1次。
三大类重点行业企业以外的一般企业,A级经营户除接举报或发现其他线索的个案调查外,可免于日常检查;B级经营户每年检查不少于1次;C级经营户每半年检查不少于1次;D级经营户查处取缔。
3、加强企业监督管理。
市、县级局登记的企业,应在核发执照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内网通知企业住所地工商所认领,工商所接指令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认领完毕,并回复通知机关,同时将该企业划入网格监管区,明确监管责任人。
市局将加大对此项工作的督查和考核力度。
(三)营造创建工作亮点
1、继续试点移动监管。
本着“先行试点、逐步推广”的原则,重点在桃源县局、西湖分局、西洞庭分局试点移动监管,要按照巡查频次要求开展市场巡查,及时将巡查信息录入“五无”监管区创建管理系统,并认真做好移动监管工作经验的归纳和总结。
2、推行电子经营台帐。
每个县市区局要确立一个有条件的监管责任区,实施电子经营台帐管理试点,将经营户的进销货台帐、索票索证台帐等进入电子台帐管理,提高食品质量监管效率。
3、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
深入开展示范、警示、岗位廉政“三教育”活动,教育干职遵纪守法,提升专业知识水平和职业操守,增强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切实遵守总局、省局的《六项禁令》、《八条禁令》和市局的《四项纪律规定》,彻底杜绝违法违纪违规和失职渎职行为发生,确保对工商干部无举报。
4、创新打传工作机制。
全面落实省市打传机制,重点在武陵分局、鼎城区局等传销活动多发区域,建立打、防、控、管、“四字”打传工作机制,彻底杜绝传销活动。
5、提升维权服务效能,深化全系统对大维权工作的认识。
为广大消费者服务,是工商部门履行职责、提升形象、扩大影响、扎牢根基的重要平台,重点开展打假保民生、保名优、保三农“一打三保”行动,进一步完善工商12315消费投诉快速反应、利民便民、快办快结、分类处置等机制,确保无消费投诉积案。
6、创新监管工作模式。
重点在汉寿县局开展“1+1=1”网格化巡查监管模式,即1人1区(主要开展指导、服务、提醒等工作)、2人1组(主要开展检查、调处、执法等工作),相邻2区互为主次,实施巡查监管。
各单位要于5月30日前将上述亮点工作方案报市局“五无”监管区创建办公室(设市局监管科)。
(四)完善考核验收方法
1、2011年“五无”监管区创建工作按照网格责任区创建、工商所申报、县级局考核、市局抽查、省局复核的模式开展。
2、县级局对2010年已验收达标的监管区要组织自查自检,六月十日前将自查结果报市局,市局六月十五日左右组织抽查,抽查率为20%-30%(德山分局、西湖分局、西洞庭分局100%复查),省局三季度组织复核。
凡在市局、省局组织的抽查复核中不达标的,一律取消荣誉并收回牌匾,该单位五无工作推倒重来。
3、2010年度未验收及验收未达标的,由各单位自行组织考核验收,考核验收结果报市局后,由市局组织复查。
4、2011年度对监管区的复查采取“一个标准、一把尺子、一支队伍、一查到底”的方式,由市局“五无”监管区创建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考核验收。
对县级局的考核打分由半年督导和年终考核组成,半年督查占30分,年终考核占70分。
5、调整创建、考核重点,重点考核创建现场,监管区主要考核“无无照经营”和“无假冒伪劣”两项内容,“无传销活动”、“无消费投诉积案”、“对管区工商干部无举报”主要考核县级局及工商所,考核结果的责任要相应落实到监管区。
6、对县级局的考核内容将大举“瘦身”,更加侧重创建现场,文件档案资料有电子版即可,重复的考核内容将删除。
7、适当调整考核分值,创建“无假冒伪劣”监管区工作中(合计25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考核占7分,消费者权益保护、农资市场监管、广告市场监管工作考核各占6分。
8、考核验收做到“三结合”。
考核验收与办案罚没收入、推进全民创业、建设人民满意工商相结合。
坚决杜绝“零办案”工商所,对于“零办案”工商所,实施考核“一票否决”,取消工商所评优评先资格。
9、强化管理系统运用。
要加强“常德市工商局‘五无’监管区创建管理系统”运用,市场巡查、无照经营、重点监管户、创建信息等要及时录入管理系统。
10、原则上取消“五无”监管区考核加分项目,获得省市局授予的关于“五无”创建工作重大荣誉的除外,具体由市局“五无”创建领导小组认定。
更加明确减分项目,调整后的减分项目为:
(1)在督导检查中,发现经营户销售过期、“三无”食品的,无照经营的(除《常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五无”监管区考核评定验收办法》界定的六种排他情形外),检查发现第一次,所在单位予以扣1分,监管责任人全市通报批评,所长写出书面检查;第二次发现,所在单位扣2分,监管责任人警告处分,所长全市通报批评,联系局长写出书面检查;第三次发现和年终验收考评中发现(即使是第一次发现),所属监管区直接认定为不达标,管区干部直接认定为不称职岗,所在工商所取消“五无”监管区评先资格,所在单位扣3分,监管责任人记过处分,所长警告处分,分联系局长全市通报批评并向市局写出书面检查。
(2)辖区内有举报或发现有传销活动未查处的,扣1分;因不作为造成上访等不稳定因素的,扣2分。
(3)因存在消费投诉积案,或群众对处理结果不满意(查证属实),造成群众越级上访、违规上访的,1次扣1分。
(4)干部因违纪违规,被通报批评的,1次扣1分;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1次扣2分;被新闻媒体曝光的,1次扣2分。
(5)因监管区内发生监管责任事故、失职渎职,监管区被一票否决的,每发生1次所在单位扣2分。
10、明确奖惩措施。
市局决定,继续执行2010年《常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创建“五无”监管区实施方案》关于考核达标的监管区、监管责任人及工商所长等的各项奖励和惩罚措施。
县级局考核分值在90分以下的、市局复查发现有3个以上(含3个)监管区不达标的、省局复核发现1个监管区不达标的,该县级局“五无”创建工作为不合格,责令全部重新组织创建验收。
11、“五无”监管区创建工作未尽事宜涉及其他部门问责的,按其他部门问责条款问责。
四、更加强化创建要求
(一)继续实施单独考核。
市局继续对“五无”监管区创建工作实施专项考核,将总分按10%的比例折合成年终目标管理考核得分。
(二)始终保持创建成效。
各单位要加大对2010年创建达标监管区的复查力度,不能有“一劳永逸”的思想。
对于省局复查中出现问题的工商所,取消“常德市工商局‘五无’监管区创建先进工商所”荣誉牌匾,出现1个问题,相应在该局2011年“五无”创建考核中扣1分。
(三)加大督查问责力度。
市局将于6-7月份对“五无”监管区创建工作开展半年督查,对出现的问题将严格问责。
(四)重大问题一票否决。
在创建工作中,对于出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监管责任事故、监管干部因失职渎职违法犯罪的,对该局创建工作实施一票否决。
(五)紧密结合“创文”工作。
市城区各单位要将“五无”创建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紧密结合,要借助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之力,加强汇报沟通,形成治理合力,彻底解决无照经营、食品安全、打击传销、消费维权、农贸市场经营秩序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实施监管重心下移、监管人员下沉,严格落实网格监管责任制。
市城区各单位要向各农贸市场派驻1-2名工商干部,履行监管、维权、执法职能,并协助所在市场搞好创建其他工作。
全市各单位要设立“社区工商工作站”,向每个社区派出1名干部,履行监管、维权、执法等工商职责,市城区“社区工商工作站”还要协助社区搞好文明创建工作。
派出干部接受社区和工商部门双重领导,并接受所在社区的工作考核。
(六)加大宣传报道力度。
各单位要采取编简报(全年不得少于10期)、办专栏、上电视、登报纸等形式,加大“五无”创建工作宣传力度,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七)深入总结创建经验。
各单位要加强创建工作经验总结,把基础工作做实,把重点工作做新,把特色工作做亮,探索建立长效机制,把创建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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