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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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市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XX政办发〔X〕50号)精神,推动物流业降本增效,进一步提升物流业发展水平,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贯彻落实《XX省物流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2015-2020年)》(XX政办字〔2015〕205号)关于我市融入
XX城市圈、服务黄河三角洲经济区的地区性物流节点城市定位,坚持市场运作、政府引导、深化改革、创新驱动,着重发展陆路综合物流、城市配送物流、重点行业物流。
以推动全市物流业降本增效为重点,着力解决物流瓶颈制约,优化要素资源配置,落实各项支持政策,力争到X年,社会物流总费用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较2015年降低1个百分点。
二、重点行动
(一)深化物流管理体制改革。
1.推进物流行业商事制度改革。
简化办理程序,加快推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落实“先照后证”改革,进一步放宽物流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条件,鼓励物流企业网络化经营布局。
积极推动“双告知”工作,通过信息化手段将物流企业的登记注册信息告知同级相关审批机关,审批机关根据职责做好后续监管工作。
(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税局、市统计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2.推进公路、铁路等领域改革。
优化公路超限运输行政许可办理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落实完善道路货运驾驶员诚信管理制度,加强道路货运驾驶员诚信考核。
推进铁路货运改革,整合利用现有铁路资源,提高铁路资源利用率。
统筹规划建设铁路物流园区,与港口企业、区域物流园区等开展合作,加快铁路货运场站向综合物流基地转型升级。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国资委、市铁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3.促进物流车辆便利通行。
对企业从事生活必需品、药品、鲜活农产品和冷藏保鲜产品配送,以及使用节能与新能源车辆从事配送的,优先给予通行便利。
制定城市货物配送管理保障措施,确定城市配送车辆的标准环保车型。
合理确定配送车辆停靠卸货区域,在重点物流中心、配送站点及农产品市场周边兴建停车场,规划临时专用停车泊位,保障配货车辆停靠需求。
(市服务业发展局、市公安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质监局、市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X年年底前完成)4.严格执行公路运输收费标准。
规范公路收费管理和监督执法,在我市全面取消二级公路收费项目的基础上,规范公路、桥梁等普通公路收费行为。
加大高速公路收费管理和监督,提高收费公路信息的透明度。
进一步规范车辆超限处罚标准,加大治理超限超载、路面执法过程中的各种乱收费和“以罚代管”等行为。
(市交通运输局、市物价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X年年底前完成)5.规范物流领域收费行为。
贯彻落实《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1号),取消营运车辆二级维护强制性检测。
督促港口、铁路等企业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实行进出口环节目录收费清单制,推进收费管理制度化、科学化、透明化。
(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物价局、市铁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X年年底前完成)6.进一步发挥营改增政策效应。
加强增值税政策宣传辅导,帮助物流企业纳税人熟悉增值税抵扣机制,努力做到应抵尽抵,不断降低企业税收负担。
加强对物流业的政策执行情况调研,帮助物流企业优化设计符合增值税原理的运营模式,发挥营改增政策效应。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要求,调研交通运输业个体纳税人异地经营及开具发票等情况,细化落实各项政策。
物流企业可按照规定申请实行固定业户总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纳税,财税部门按照职责权限予以审批。
(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二)构建便捷通畅的物流设施和网络体系。
1.加快构建物流开放通道。
抓住国家实施“一带一路”战略的机遇,充分发挥欧亚班列作为“一带一路”建设重要抓手的作用,以“X新欧-XX号”集装箱智慧多式联运项目建设为突破口,打造“一干两支”线路,加快与沿线城市的互通互联,建设区域新型物流示范基地。
(市发展改革委、市铁路局、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2.推进多式联运综合运输体系建设。
大力发展公铁联运、陆海联运等先进运输组织方式。
重点推广多式联运、企业联盟、无车承运人及甩挂运输等模式。
支持多式联运公共信息平台建设,推动信息交换共享,加强在设施标准、运载工具、管理规则等方面的统一衔接和一体化服务水平。
鼓励骨干物流企业向多式联运经营人、综合物流服务商转变。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铁路局、XX海关驻XX办事处、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X年年底前完成)3.完善物流网络布局。
依托现有综合运输设施,完善港口、铁路、公路集疏运设施,提升临港铁路场站和港站后方通道能力,突破连接枢纽的交通瓶颈。
运用大数据等先进信息技术,科学测算货物的流量流向,合理布局物流枢纽。
完善城乡配送网点建设和物流园区、物流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物流网络布局要与产业集群、城乡统筹发展配套进行。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铁路局、XX海关驻XX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X年年底前完成)4.推进城乡智能物流配送。
依托大数据、云计算、北斗导航等技术,采集交通路况、气象等信息,加强对物流配送车辆、人员、温控等要素的实时监控,统筹利用相关数据资源,优化配送路线和运力,做好供应商、配送车辆、网点、用户等各环节信息的精准对接,提高配送效率。
加快建设城市公用型配送节点和末端配送点,优化城市配送网络,做好“最后一公里”保障工作。
支持交通运输、物流企业联合构建城市、农村智能物流配送联盟,支撑配送服务向农村延伸。
推动物流企业、电商企业、邮政和快递企业、供销合作社等充分利用现有物流资源开展深度合作,开展农村共同配送,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网络。
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建立农产品进城快捷通道,在配送网点建设、配送车辆进城等方面创造条件。
(市服务业发展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三)推动互联共享的智慧物流体系和平台建设。
1.推进物流信息互联互通。
推动传统物流活动向信息化、数据化方向发展。
鼓励在生产、流通、仓储等单元推广应用感知技术,支持制造企业、商贸流通企业、物流企业建立面向上下游客户的信息服务系统,促进移动互联网与物流行业深度融合,通过电子化、数据化方式采集物流交易和物流活动信息,推动库存、配送信息在供应链上下游共享,提高物流业务运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推广应用电子面单、电子合同等数据化物流活动信息载体,促进物流信息互联互通。
充分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推动建立区域、部门、行业间的物流信息共享机制,促进政府、中介组织、企业等信息公开与共享。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2.推进物流共享平台建设。
建设完善专业化物流服务平台。
支持社会资本有序建设综合运输信息、物流资源交易、大宗商品和大宗生产资料交易服务等专业化服务平台,提供信息发布、线路优化、仓配管理、追踪溯源、数据分析、信用评价、客户咨询等综合服务。
促进公安、XX海关驻XX办事处、质监、工商、税务等部门以及铁路、公路、水运、邮政等行业数据信息共享,加快交换节点建设,形成信息共享服务平台。
研究建立我市物流大数据中心,推动跨运输方式、跨部门、跨区域的信息互联共享,形成互联网融合创新与物流效率提升的良性互动。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服务业发展局、市铁路局、市邮政管理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工商局、XX海关驻XX办事处、市质监局、市国税局、市金融办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3.推进智慧物流体系建设。
支持公共服务机构、企业针对社会化物流需求提供基于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的各类应用服务,发展“互联网+”智能集成式物流模式,对原材料、零部件、产成品等运输仓储提供系统化解决方案。
加强物流资源交易等信息平台之间数据对接、信息互联,促进货源、车(船)源和物流服务等信息的高效匹配,实现物流活动全程监测,有效降低运输载具空驶率。
推动智慧物流园区、智能仓储配送及分拨中心使用标准化、智能化设施、设备,实现物流系统运作的自动化、可视化、可控化、智能化管理,提升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
推广应用智能快件箱,新建或改造现有资源,组织开展智能快件箱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商务区专项行动。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服务业发展局、市铁路局、市邮政管理局、市质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四)积极培育物流服务主体。
1.培植壮大物流企业骨干。
鼓励社会资本进入物流领域,通过兼并重组、拓宽投融资渠道等方式,引导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等参与物流企业创新发展。
引导农业、制造业剥离物流服务业务,成立第三方物流服务实体。
扶持中小物流企业创新服务模式,加强资源整合,组建物流企业服务联盟。
在产业物流领域重点支持京博物流、西王物流、亚光物流做大做强,提升企业信息化水平、管理理念,推进传统物流企业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型。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服务业发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2.加强物流企业家队伍建设。
通过校企合作等多种形式,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为物流企业提供智力支持。
倡导和培育企业家精神,培养一批具有创新精神和工匠精神、具有物流行业或区域影响力的企业家。
加强物流咨询、物流策划等服务机构建设,建立物流业发展智库,为物流企业提供战略规划、战略咨询等多种服务。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3.创建物流服务品牌企业。
坚持高标准引领,强化品牌营销和推广,引导企业制定品牌战略规划,明确市场定位,强化品牌策划,开展营销推广。
在全市范围内筛选理念先进、管理规范、效益突出的龙头物流企业进行重点扶持,强化品牌战略和意识,推动名牌创建工作,培育形成一批影响力大、竞争力强的品牌物流园区、物流企业。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市质监局、市服务业发展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五)促进产业物流融合发展。
1.促进物流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
结合《〈中国制造2025〉XX省行动纲要》和我市重点行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鼓励物流企业紧密围绕企业物流需求,主动融入产业物流供应链,为生产企业提供采购物流、入厂物流、交付物流、回收物流等精细物流服务,通过流程优化、模式创新、效率提升,建立面向企业用户的一体化供应链管理服务体系。
重点扶持与产业集聚区相配套的集成化、专业化、一体化的物流园区建设。
各县(区)要按照市政府X年重点工作中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的要求,强化骨干物流企业引领作用,科学规划、打造提升一批现代物流园区和物流大市场。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2.促进物流业与农业、商贸流通业融合发展。
加快推进快消品、农副产品、药品、电商等领域物流标准化建设,保障通行便利。
发挥交通运输、商贸、供销和邮政物流体系在农村物流网络化服务中的优势,支持开展联盟合作,加快开拓农村物流市场。
加快构建与电子商务发展相适应的现代快递物流配送体系,增强物流服务与电子商务的协同能力。
推进农产品、鲜活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和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形成重点农产品物流集散中心,促进城乡物流协调发展。
(市发展改革委、市服务业发展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市农业局、市质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3.促进物流业与交通运输业融合发展。
加强对各类交通物流服务平台的引导,促进企业线上线下多点互动运行,鼓励运输和物流企业利用“互联网+”发展一体化、全过程的供应链管理服务,提升物流增值服务能力。
支持传统运输企业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型,促进交通物流企业规模化、集约化、网络化发展。
组织开展道路货运无车承运人试点,研究完善无车承运人管理制度。
铁路运输企业要积极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型,开放各类信息和接口,提高多式联运服务能力。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服务业发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铁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六)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1.优化物流市场环境。
完善物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通过各类平台加强物流行业与公安、工商、交通运输、保险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建立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机制。
建立物流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信用信息档案,建立跨区域、跨行业、线上线下联合的惩戒机制,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
加强物流业安全保障。
公安、交通运输、铁路、邮政、安监等部门要重视物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履行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操作规程,禁止超限超载运输。
危化品运输要强化管理职责和从业人员资格条件,严格物流设备设施的检验检测,保障营运车辆安全性符合国家规定,切实加强物流安全保障工作。
强化邮政、快递物流的收寄和货运的安全检查,严防通过物流渠道邮递违禁物品。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服务业发展局、市质监局、市金融办、市国税局、市公安局、市铁路局、市邮政管理局、XX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安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2.统筹规划建设。
建立重大项目建设协调机制和绿色审核通道,推动多式联运转运设施、供应链物流、冷链物流、城乡配送网络、物流标准化、物流信息化平台等工程项目建设。
加强物流业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土地利用、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规划的协调和衔接。
按照各种运输方式衔接和集疏运网络建设的要求,推进创新型物流城市、物流园区、智能型物流体系建设。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服务业发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质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3.优化物流政策环境。
落实XX省《关于金融支持物流业发展的意见》(济银发〔X〕181号),进一步加大物流业金融支持力度,各金融机构要优化金融资源配置,突出信贷支持重点,加大对多式联运、冷链物流、供应链一体化、城乡配送、智慧物流、信息共享平台等重大工程的信贷支持力度。
要加强政策协调配合,拓宽物流企业融资渠道。
完善物流业财政支持和贷款风险补偿机制。
对合作银行发放的物流小微企业贷款损失给予补偿。
保险公司应大力发展企业财产险、货物运输险、物流货物保险、物流责任险等业务品种,鼓励物流企业积极投保上述险种,为物流企业增加多重风险保障。
落实支持物流业发展的用地政策,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的物流设施建设项目,加快用地审批进度,加大用地支持,在建设用地指标等方面给予支持。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人民银行XX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办、XX银监分局、市保险协会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4.强化协调配合。
各县(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各自实际,明确牵头部门,细化工作方案,统筹衔接,协调联动,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积极有序推进。
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抓紧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分工,细化工作举措,加快推进,确保工作任务落地。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市属开发区管委会,物流业各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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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流 增效 专项 行动 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