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楼消防应急预案与化学灾害事故消防处理救援预案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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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楼消防应急预案与化学灾害事故消防处理救援预案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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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楼消防应急预案与化学灾害事故消防处理救援预案汇编
化学楼消防应急预案与化学灾害事故消防处理救援预案汇编
化学楼消防应急预案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及《化学学院消防安全条例》,提高化学学院全体师生员工应对突发火情、火灾的意识和能力。
保证一旦发生火灾,事发现场及周边人员能及时报警并进行力所能及的扑救,有关人员(包括有关领导、义务消防队员等)能及时到位,有效地组织对火灾的扑救、人员的疏散、被困人员的营救等。
特制定化学学院(化学楼)消防应急预案。
一、成立化学学院消防应急小组
经院长批准成立由一名主管副院长、院安全员、院综合管理委员会成员及义务消防队员组成的消防应急小组,主管副院长任组长。
消防应急小组负责处理与突发火灾有关的一切事宜。
二、及时报警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规定:
“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当立即报警。
”“发生火灾的单位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火灾。
邻近单位应当给于支援。
”
报警方式:
1、火灾报警探测器报警:
当火灾报警系统控制室值班人员发现火警警报时,值班人员应根据报警信息立即到达现场,视火情或使用灭火器及时灭火,或拨打电话:
52119、0119报警。
并尽快向院办(电话:
51710)或消防应急小组组长(电话57907)报告。
2、现场人员发现火情火灾:
当火势较小时,在场人员应主动、迅速、果断的采取相应的扑救措施(如使用灭火器)防止火势的进一步扩大;同时通过手动报警按钮(楼道或消火栓内)或电话(53143)向报警系统值班人员报告。
当火势较大,而自己又不能有效控制火情时,应立即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报警电话:
52119(学校保卫部)或0119(公安消防队),同时通知相邻实验室的人员撤离。
拨打0119向公安消防队报警时,要准确地说明起火单位:
北京大学新化学楼;地址:
成府路202;电话:
62751710或62753143或其它便于消防队联系的电话;除上述报警外,还应及时报告院办(电话51710)。
三、组织扑救
1、发生较小火情时:
在场人员应应用平时所必备的消防知识根据火灾的类别采取相应的措施及时扑救,例如:
发生有机溶剂小面积着火,可用石棉布、湿抹布覆盖火焰直至扑灭,也可用灭火器,使用灭火器时应注意周围的环境。
由于灭火器喷发出来的灭火剂具有一定的压力,使用时应避免打翻其它化学试剂,从而导致大的火灾。
在扑救火灾的同时,在不影响人身安全和安全逃生的情况下还应尽快停止所进行的实验,切断本室的电源、气源,移走钢瓶等压力容器。
密封条件较好的房间不要打开门窗,以防火势扩大。
2、发生较大火灾时:
院领导、院安全员及有关单位负责人都必须尽快到达现场组织灭火。
消防应急小组成员必须根据预先的应急分工(如人员的安全疏散、火灾现场的查看,室外消防栓的开启,消防泵的启动,天然气总截门的关闭,电源的强切与恢复,试剂库、财务室等重点部位的保护等。
见《应急小组成员分工》)立即各就各位,履行自己的分工职责(应急小组成员必须预先熟练自己的分工操作)。
在组织扑救火灾的同时,专门人员应尽快查明火灾现场状况,如火情火势、物品及放置情况等。
在整个灭火过程中,应急小组的专门人员要组织人员保护好试剂库、财务室等重点部位,严防犯罪分子的破坏。
3、配合公安消防队灭火:
报了119火警后,应急小组须派专人在道路口接应消防车进入火场,消防车可从化学楼北门、101教室南边的东侧门、高压房旁的东侧门进入化学楼大院;公安消防人员到场后,要有专门人员及时向公安消防指挥员介绍已查明的火场情况,如火情火势、燃烧物品的类别、有无危险物品、有无人员被困等。
本单位义务消防队队员应在公安消防员的指挥下,紧密配合共同灭火。
四、应急疏散
火灾难以控制时,消防应急小组组长在消防控制室通过消防广播通知和指挥楼内人员依次进行安全疏散。
除应急小组的专门人员负责疏导人员单向疏散外,火灾发生部位的系所中心负责人和实验室主任应协助指挥、疏导本单位人员单向疏散。
疏散通道:
化学楼的安全疏散通道有:
楼道、楼梯(南区东、西两侧楼梯及主楼梯;西区南侧楼梯及北侧主楼梯;北区东楼梯及西侧主楼梯)、南区两侧阳台;北区一层东侧两扇专用逃生门。
在化学楼工作学习或做实验的每一位人员都必须熟悉相应的疏散通道。
疏散方向:
一般情况下应按照楼道中疏散指示灯和安全出口灯(楼道中的疏散指示灯、安全出口灯和1/3的照明灯装有充电电源,停电后可维持半小时左右。
)指示方向单向疏散。
楼内人员平时就应明确,一旦发生火灾,自己所在的位置及相应的疏散方向、疏散路线。
例如,一旦N407发生火灾,N407东部的人员应从北区东楼梯下至一层,再由一层的北侧逃生门撤离到楼外;N407西部的人员可从北区主楼梯撤离到楼外,也可在四层由北区疏散到西区再由西区到南区直至楼下。
若北区五层或南区五层发生火灾且安全楼梯被火封堵,不能及时撤离到楼下安全区域的情况下,可临时撤离到西区楼顶。
人员撤离后必须关闭防火门,防止火灾向另一防火分区曼延。
紧急疏散时,电梯为消防队员灭火所用,不能用于疏散。
应急小组专门人员及在场的各单位负责人应组织好已撤到安全区域的人员,维持好现场的秩序。
五、抢救、逃生及自救
发生火灾时,如有人员被大火围困,应坚持“救人第一”的思想。
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只要发现火场上有人受到威胁,有生命危险,都必须抢救。
如确有人员受伤,化学院每一位师生员工都有义务护送伤员到医院就治,或拔打120急救电话求救。
当现场人员被大火围困时,应采取以下措施进行逃生:
1、当疏散通道着火,逃生路线被火封堵,但火势不大,可用水把身上的衣服淋湿,用湿毛巾、口罩等捂住头、口、鼻,迅速果断地冲出火区。
2、如果没有火势,只有浓烟时,可用湿毛巾、口罩等捂住口、鼻,低势爬出烟雾区。
3、如果生命受到威胁,又无其它自救方法时,可用结实的绳索或把衣物撕成条状牢靠地连接起来,一端紧拴在暖气管上,一端拴在自己的腰上,手抓绳索,一边漫漫放松绳索一边沿墙壁下滑,逃离火灾危险区。
当现场人员被大火围困,不能及时撤离时,应设法采取各种措施进行自救。
1、如果身上已经着火,千万不可奔跑,应设法把衣服脱掉,也可卧在地上打滚,把身上的火苗压熄。
如果就近有水或灭火器,可直接向身上喷洒。
2、当没有上述逃生之路时,应退回房间内,关闭通向火区的门窗,有条件时可向门窗上浇水,以延缓火势蔓延。
如烟雾太浓,可用湿毛巾等捂住口、鼻,但不宜呼叫,防止烟雾进入口腔,同时可向室外扔出小东西,在夜晚则可向外打手电,发出求救信号。
化学灾害事故消防处理救援预案
第一部分:
单位内部
随着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各类化工企业发展迅速,生产、储存、运输化学物资的企业上千家,品种300多种。
由于化工灾害事故具有发生突然,扑救困难,扩散迅速,危害严重,而且社会涉及面广大。
事故发生在单位内部,工艺流程、化工装置复杂等。
为提高消防队伍处置化学灾害事故的能力,保证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结合支队现有装备和人员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处置化工单位内部的抢险救援预案。
一、指导思想
处置单位内部化学灾害事故行动要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事故单位、消防支队,各有关部门协同配合。
本着对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先控制、后处置”和“救人第一”的指导思想,立足于“打高技术仗,坚持科技强警的方针”达到人与装备有机结合,发挥特种装备的作战效能,充分发挥消防部队在灾害事故中的突击队作用。
二、处置原则
(一)坚持救人第一的原则。
支队在处置化学危险品突发事件中要坚持救人胜于救灾的方针,用各种方法积极组织抢救人命。
(二)坚持以快制快,果断处置的原则。
支队所属处置力量在战斗行动中要做到接警快、到达现场快、战斗展开快、处置方法准确、果断、有效,把危险和损失程度降低到最低限度。
(三)坚持认真细致,不留隐患的原则。
在处置化学危险品突发事件结束后,要组织专门人员对现场进行认真细致地检查,消除一切隐患,防止出现二次灾害。
三、组织指挥
1、总指挥部
总指挥:
市长
副总指挥:
政府秘书长、公安局局长、消防支队支队长
成员:
经贸委、建委、电业局、卫生局、广电局、环卫局等单位领导
职责:
确定总体决策和战斗行动方案,调集指挥各方面灭火抢险救援力量。
2、灭火救援组
组长:
消防支队长
成员:
消防支队相关人员
职责:
及时掌握灭火救援中的变化情况,提出相应措施,适时调整作战方案和调配灭火力量,组织协同作战;受理各级指挥员及联动单位的建议和请示,选择最佳灭火救援方案,及时作出或调整战斗部署;根据紧急需要,向总指挥部报告,并调集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交通运输、交通警察等有关单位参战;根据灭火和抢险救援的紧急需要,决定截断现场区域内的电力,破拆建(构)筑物,停止可燃气体和液体输送。
3、警戒组
组长:
公安局局长
成员:
交警、巡警、治安、警卫、武警等单位人员
职责:
负责封闭有关道路,维护事故现场交通秩序,保证执行任务的各种车辆畅通无阻,确保到场领导安全,保证抢险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4、后勤保障组
组长:
政府秘书长
成员:
自来水、煤气、电业、电信、交通、环卫、商业等单位人员
职责:
负责火灾事故现场所需灭火救援器材装备、灭火剂及其它物资供给。
5、医疗救护组
组长:
卫生局局长
成员:
市属医院、急救中心等单位人员
职责:
负责现场受伤人员的救治、运送工作。
6、专家组
组长:
经贸委主任
成员:
相关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及灭火专家
职责:
负责拟制、评估灭火救援方案,提供灭火救援技术处置措施、方法。
7、新闻报道组
组长:
广播电视局局长
成员:
新闻单位人员
职责:
负责发布火灾等灾害信息和灭火救援战斗情况。
8、事故调查组
组长:
公安局局长
成员:
经贸委、公安局、消防局等单位人员
职责:
负责火灾事故现场勘查、事故调查工作,认定火灾事故原因和责任,核定火灾损失。
四、处置力量的构成及任务分工
根据救援任务的需要组成疏散分队、化学侦检分队、现场警戒分队、环境检测分队、交通管制分队、人员救助分队、现场通讯分队、后勤保障分队。
特勤大队成立侦检、警戒、救人、堵漏处毒、洗消等小组,并配备处置化学灾害事故所需的防护、救援、侦毒、洗消、抢险等特种器材装备。
1、疏散分队由单位内部人员和公安消防人员组成。
2、化学侦检分队由事故单位技术人员和特勤大队侦检小组成员组成。
3、现场警戒分队由公安消防支队和公安、武警组成;
(1)重危区由市消防支队担任;
(2)危险区由公安、武警人员担任;
4、环境检测分队由消防特勤大队和单位技术人员组成。
5、交通管制分队由公安巡警大队人员组成。
6、救助分队由公安消防特勤大队和市卫生局相关人员组成。
7、通信联络分队由市公安局通信处和消防支队通信科人员组成。
8、后勤保障分队由市政府办公室、消防支队后勤处人员组成。
(1)进入重危区,人员实施一级防护,并安排水枪掩护;
(2)凡在现场参与处置人员,最低防护不得低于二级。
2、询情
(1)被困人员情况;
(2)泄漏物质、时间、部位、形式、已扩散范围;
(3)周边单位、居民、地形、供电等情况;
(4)工艺处置措施。
3、侦检
(1)搜寻被困人员;
(2)使用检测仪器测定泄漏物质、浓度、扩散范围;
(3)确认设施、建(构)筑物险情;
(4)确定攻防路线、阵地;
(5)现场及周边污染情况。
4、警戒
(1)根据询情、检测情况设置警戒区域;
(2)警戒区划分为重危区、轻危区、安全区;
重危区是指对人员、装备、建(构)筑物等构成重大威胁,可能造成人员严重中毒和污染的区域;轻危区是指对人员、装备、建(构)筑物等构成一定威胁,可能造成人员中毒和轻微污染的区域。
(3)分别划分区域并设立标志,在安全区外视情设立隔离带;
(4)严格控制各区域进出人员、车辆,并逐一登记。
5、救生
(1)组成救生小组,携带救生器材迅速进入危险区域;
(2)采取正确的救助方式,将所有遇险人员转移至安全区域;
(3)对救出人员进行登记和标识;
(4)将需要救治人员交送医疗急救部门。
6、战斗展开
(1)占领水源、铺设干线、设置阵地、有序展开;
(2)铺设水幕水带,设置水幕、稀释、降解泄漏物浓度;
(3)采用多支喷雾水枪形成水幕墙,防止泄漏物向重要目标或危险源扩散。
7、堵漏
(1)根据现场泄漏情况,研究制定堵漏方案,并严格按照堵漏方案实施;
(2)关闭阀门,切断泄漏源;
8、输转
将泄漏液体导至中和溶液中,进行无公害处理。
9、洗消
(1)在危险区与安全区的交界处设立洗消站;
(2)洗消的对象;
①轻度中毒的人员;
②重度中毒人员在送医院治疗之前;
③现场医务人员;
④消防和其它抢险人员以及群众互救人员;
⑤抢救及染毒器具。
(3)洗消污水的排放必须经过环保部门的检测,以防造成次生灾害。
10、清理
(1)用喷雾水、蒸气、惰性气体清扫现场内化工设备及低洼处、沟渠等处,确保不留残液(气);
(2)清点人员、车辆及器材;
(3)撤除警戒,做好移交,安全撤离。
六、注意事项
(一)所有参战人员均应按各自分工和任务,穿戴好个人防护装具,携带好器材和工具,方能投入战斗。
(二)当火场上有毒气扩散时,除了加强作战人员的防护外,并通知有关部门,组织好毒气扩散范围内的居民、群众疏散及抢救工作。
(三)火灾扑灭后,要特别注意清理火场,防止某些物品没有清除干净而导致复燃、复爆。
扑救某些剧毒、腐蚀性物品火灾后,要对灭火器材、战斗装具进行清洗、消毒,参加灭火的人员应到医院进行专项体检。
(四)搞好灭火剂和其他物品的供给及调集。
(五)规定明确的进攻与撤退信号。
第二部分公共场所
随着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不断发展,各类化工企业发展迅速,各种化工原料及新能源使用不断增加。
运输过程中,经常发生化学泄漏、爆炸等灾害事故,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同时社会上的邪教恐怖分子和极端分子,有可能利用化学制剂进行破坏活动;化学灾害事故不同于一般的灾害事故,其主要特点是事故地点不确定,发生突然,危害严重,社会影响大。
一旦发生化学灾害事故,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恶性事件。
因此为了做好公共场所化学灾害事故的处置工作,特制定此预案。
一、指导思想
处置化学事故行动要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牵头实施,各有关部门协同配合,本着对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先控制(控制有毒区域和控制染毒人员)、后处置(控制的同时实施侦检、监测、疏散救人、处置毒源和洗消)和救人第一”的指导思想,充分做好一切思想和物质准备,科学计划、统一行动、切实做好发生化学灾害事故的处置工作。
二、处置化学灾害事故的原则
化学灾害事故发生后,处置行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统一指挥,协同配合
处置化学事故的行动需多方力量参加,现场情况复杂,专业技术性强,并且在整个行动中每个环节都不是某一个部门能完成的,要在现场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各方力量积极配合,密切协同。
2、以快制快,果断处置
化学灾害事故的发生具有很强的突发性,在很短的时间内快速扩散和爆炸,针对这一特点,处置行动要做到接警调度快,到达现场快、准备工作快、疏散人员快,正确采取措施果断处置,以快制快。
3、讲究科学,稳妥可靠
处置化学灾害事故必须拥有一支装备精良、训练有素、专业技术过硬的精锐特勤队伍,行动计划的制定和实施以及指挥用兵、战术应用必须做到科学准确。
在实施化学侦检、中毒人员的急救、去污、洗消行动中,必须讲究科学、稳妥、可靠,切不可搞人海战术。
4、就地处置和转移处置相结合
处置化学灾害事故应因地制宜,行动灵活。
属化学品爆炸的,应立即采取封堵措施;属毒剂污染的,要现场处置;有容器等可移动的要用密封箱转移至安全地带实施转移处置。
三、组织指挥及职责
1、总指挥部
总指挥:
市长
副总指挥:
政府秘书长、公安局局长、消防支队支队长
成员:
经贸委、建委、电业局、卫生局、广电局、环卫局等单位领导
职责:
确定总体决策和战斗行动方案,调集指挥各方面灭火抢险救援力量。
2、灭火救援组
组长:
消防支队长
成员:
消防支队相关人员
职责:
及时掌握灭火救援中的变化情况,提出相应措施,适时调整作战方案和调配灭火力量,组织协同作战;受理各级指挥员及联动单位的建议和请示,选择最佳灭火救援方案,及时作出或调整战斗部署;根据紧急需要,向总指挥部报告,并调集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交通运输、交通警察等有关单位参战;根据灭火和抢险救援的紧急需要,决定截断现场区域内的电力,破拆建(构)筑物,停止可燃气体和液体输送。
3、警戒组
组长:
公安局局长
成员:
交警、巡警、治安、警卫、武警等单位人员
职责:
负责封闭有关道路,维护事故现场交通秩序,保证执行任务的各种车辆畅通无阻,确保到场领导安全,保证抢险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4、后勤保障组
组长:
政府秘书长
成员:
自来水、煤气、电业、电信、交通、环卫、商业等单位人员
职责:
负责火灾事故现场所需灭火救援器材装备、灭火剂及其它物资供给。
5、医疗救护组
组长:
卫生局局长
成员:
市属医院、急救中心等单位人员
职责:
负责现场受伤人员的救治、运送工作。
6、专家组
成员:
相关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及灭火专家
职责:
负责拟制、评估灭火救援方案,提供灭火救援技术处置措施、方法。
7、新闻报道组
组长:
广播电视局局长
成员:
新闻单位人员
职责:
负责发布火灾等灾害信息和灭火救援战斗情况。
8、事故调查组
组长:
公安局局长
成员:
经贸委、公安局、消防局等单位人员
职责:
负责火灾事故现场勘查、事故调查工作,认定火灾事故原因和责任,核定火灾损失。
四、处置力量的构成及任务分工
处置化学灾害事故的力量构成:
疏散分队,化学侦检分队,现场警戒分队、环境检测分队,交通管制分队,救助分队,通信联络分队,勤务保障分队。
1、疏散分队由失事单位及事故所在地公安分局、消防支队担任。
2、化学侦检分队由市公安消防支队担任;
3、现场警戒分队由市公安局、市武警支队、消防支队负责。
(1)重危区由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
(2)危险区由市武警支队负责
(3)安全区由治安支队负责
4、环境检(监)测分队由市环保局负责
5、交通管制分队由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负责
6、救助分队由卫生局、消防支队医院负责
7、通信联络分队由市电信局、市公安局通信处、消防支队通信科负责
8、勤务保障分队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消防支队后勤处参与。
(1)进入重危区,人员实施一级防护,并采取水枪掩护;
(2)凡在现场参与处置人员,最低防护不得低于二级。
2、询情
(1)被困人员情况;
(2)泄漏物质、时间、部位、形式、已扩散范围;
(3)周边单位、居民、地形、供电等情况;
(4)工艺处置措施。
3、侦检
(1)搜寻被困人员;
(2)使用检测仪器测定泄漏物质、浓度、扩散范围;
(3)确定攻防路线、阵地;
(4)现场及周边污染情况。
4、警戒
(1)根据询情、检测情况设置警戒区域;
(2)警戒区划分为重危区、轻危区、安全区;
(3)分别在划分的区域设立标志,在安全区外视情设立隔离带;
(4)严格控制各区域进出人员、车辆,并逐一登记。
5、救生
(1)组成救生小组,携带救生器材迅速进入危险区域;
(2)采取正确的救助方式,将所有遇险人员转移至安全区域;
(3)对救出人员进行登记和标识;
(4)将需要救治人员交送医疗急救部门。
6、展开
(1)占领水源、铺设干线、设置阵地、有序展开;
(2)铺设水幕水带,设置水幕、稀释、降解泄漏物浓度;
(3)采用多支喷雾水枪形成水幕墙,防止泄漏物向重要目标或危险源扩散。
7、控毒
对毒源采取吸附、中和、密封、转移等方法予以全面控制。
8、洗消
(1)在危险区与安全区的交界处设立洗消站;
(2)洗消的对象;
①轻度中毒的人员;
②重度中毒人员在送医院治疗之前;③现场医务人员;
④消防和其它抢险人员;⑤抢救及染毒器具。
(3)洗消的方法:
①采用化学消毒剂洗消②采用物理消毒剂洗消
(4)洗消污水的排放必须经过环保部门的检测,以防造成次生灾害。
9、清理
(1)少量残液,用砂土、水泥粉、炉渣、干粉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收集后经无害处置废弃;
(2)大量残液,用泵抽吸或使用盛器收集,集中处理;
(3)清点人员、车辆及器材;(4)撤除警戒,做好移交,安全撤离。
六、救援注意事项
1、参加抢险救援的消防人员必须思想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化学灾害事故的危险性;
2、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3、消防人员在救援过程中,要注意自身安全,防止中毒造成人员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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