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环保管理绩效考核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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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环保管理绩效考核标准
1热电厂安全环保管理绩效考核标准
1.0.1专业管理考核部门:
安全环保部
1.0.2本标准制定依据:
热电厂及齐鲁公司关于安全管理、环保管理等管理办法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1.1
事故管理
1.1.1杜绝发生上报集团公司级重大、特大事故(含急性职业病)。
1.1.1.1发生上报集团公司级重大、特大事故(含急性职业病),除执行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并由集团公司批准的处理意见外,另扣责任单位三个月奖金,扣主管部门两个月奖金。
1.1.2杜绝发生发生上报集团公司级一般事故(含职业病)。
1.1.2.1发生发生上报集团公司级一般事故(含职业病),除执行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并由齐鲁公司批准的处理意见外,另扣事故责任单位两个月奖金,扣主管部门一个月奖金。
1.1.3杜绝发生上报公司级事故
1.1.3.1发生轻伤一人次(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根据事故性质扣事故责任单位(含事故直接责任人、间接责任人、主要责任人、次要责任人、责任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月度奖金5000元,该考核额度具体分配原则如下:
1.1.3.1.1由于个人违章行为所导致的轻伤,扣当事人60%额度,扣间接责任人或次要责任人10%额度,扣责任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人均10%额度。
1.1.3.1.2个人违章行为涉及:
禁烟区内吸烟、在岗饮酒或酒后上岗、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无操作证从事电气、起重、电气焊作业、工作中无证或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违反操作规程进行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作业造成后果的、负责放射源的监护人擅离岗位造成后果的以及危险化学品装卸人员擅离岗位造成后果的,违者依据《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禁令》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1.1.3.1.3若由于个人蓄意违章导致轻伤的,违者予以离岗或下岗。
1.1.3.1.4由于作业环境存在不安全因素、隐患或被他人伤害(作业时非蓄意伤害)所导致的轻伤,扣当事人10%额度,扣直接责任人或主要责任人10%~60%额度,扣责任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人均10%额度。
1.1.3.1.5由于个人安全意识不强所导致的轻伤,扣当事人50%额度,扣间接责任人或次要责任人10%额度,扣责任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人均10%额度。
1.1.3.1.6由于交通事故所导致的轻伤,当事人负主要责任的,扣当事人60%额度;当事人负次要责任,扣当事人20%额度,扣相关责任人10%额度,扣责任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人均10%额度。
1.1.3.1.7厂区内非作业原因所导致的其它各类轻伤,当事人负主要责任的,扣当事人60%额度;当事人负次要责任的,扣当事人20%额度,扣相关责任人10%~60%额度,扣责任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人均10%额度。
1.1.3.1.8上述条款中扣款所剩额度由责任单位另行细化分配。
1.1.3.1.9发生轻伤事故情节严重的,酌情给予事故责任单位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年终时若我厂月均负伤率大于公司考核值,对公司挂扣我厂月度奖金的数额,由该年度各轻伤事故责任单位按照轻伤人次承担。
1.1.3.2发生其他上报公司级生产、设备、火灾、爆炸类事故,扣责任单位月度奖金1~2万元(含事故直接责任人、间接责任人、主要责任人、次要责任人、责任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扣主管部门1000元;情节严重的,酌情给予事故责任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降低岗位工资)、待岗半年、免职、留厂察看行政处分;对公司考核的全厂月度奖金,厂部直接按照事故性质、事故责任落实到各事故责任单位。
若发生上报公司级生产、设备、火灾、爆炸类事故是由于个人违章行为造成,且该违章行为涉及:
禁烟区内吸烟、在岗饮酒或酒后上岗、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无操作证从事电气、起重、电气焊作业、工作中无证或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违反操作规程进行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作业造成后果的、负责放射源的监护人擅离岗位造成后果的以及危险化学品装卸人员擅离岗位造成后果的,违者依据《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禁令》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1.1.3.3在集团公司安全大检查、安全督查中查出的重大隐患,按照上报公司级事故对责任单位进行考核。
1.1.3.4对停发奖金的单位,按发生事故的情况相应扣减事故责任单位岗位工资。
1.1.3.5职工发生轻伤事故,且确需工伤认定申报,事故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在24小时内将事故简要情况用电话、快报等形式报厂安环部,7天内将正式事故报告及相关材料报厂安环部,超过报告时限的,加扣1000元;职工发生轻伤事故,事故单位1个月后申报的加扣奖5000元,事故单位2个月后申报的加扣奖1万元;对不符工伤认定条件而谎报或确需工伤认定而漏报、瞒报的,视情况扣责任单位奖金1~5万元。
1.1.4杜绝发生厂控事故
1.1.4.1发生厂控事故,扣事故责任单位3000元(含责任单位负责人、事故直接责任人及相关责任人),扣事故主管部门200元;情节严重的,酌情对事故责任单位负责人、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
1.1.5杜绝发生一类障碍
1.1.5.1发生一类障碍,一次扣责任单位1500元,挂扣责任单位领导100元/人,挂扣主管部门150元。
1.1.6杜绝发生二类障碍
1.1.6.1发生二类障碍,一次扣责任单位800元,挂扣责任单位领导50元/人,挂扣主管部门100元。
1.1.7杜绝发生设备异常
1.1.7.1发生设备异常,一次扣责任单位300元。
1.1.8杜绝发生未遂事故
1.1.8.1发生未遂事故,视情节轻重每次扣责任单位200~1000元。
1.1.9杜绝发生交通事故
1.1.9.1发生交通事故,其处理以交通管理部门处理意见书为准,并首先执行交通安全管理标准的有关款项,然后根据责任划分落实企业内部考核。
1.1.10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事故
1.1.10.1发生各类事故、障碍,主管部门及责任单位不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每次扣300~500元;在规定时间内未上报事故、障碍分析报告每次扣100元。
1.1.11其它事故考核条款
1.1.11.1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一次加扣500元~1000元;情节严重的,酌情给予事故责任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1.11.2一年内发生重复性事故加倍考核,情节严重的酌情给予责任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1.11.3上述事故考核条款中对事故单位负责人的考核没有特别约定的,执行以下考核标准:
发生上报公司级事故所扣奖中包括:
挂扣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5%扣奖,挂扣车间党政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人均8%扣奖。
发生厂控事故所扣奖中包括:
挂扣车间党政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人均5%扣奖。
发生一类障碍及以下事故所扣奖金中包括:
挂扣车间党政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人均50~100元。
1.1.11.4承包商发生事故,对厂内责任单位和相关负责人比照厂内事故考核规定进行考核。
1.1.11.5原则上公司对我厂各类事故的月度奖金考核额度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
如果上述事故考核条款不适合某类(某起)事故考核处理要求,则以事故调查组提出的考核处理意见为准。
1.1.11.6发生的各类事故中若主要是由于个人违章行为造成,且个人违章行为涉及:
在禁烟区内吸烟、在岗饮酒或酒后上岗、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无操作证从事电气、起重、电气焊作业、工作中无证或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违反操作规程进行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作业造成后果的、负责放射源的监护人擅离岗位造成后果的以及危险化学品装卸人员擅离岗位造成后果的,违者依据《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禁令》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1.2
HSE“三基”管理
1.2.1
HSE生产责任制
1.2.1.1不及时修订HSE“一岗一责制”,做不到一岗一责扣300元。
1.2.1.2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完成一岗一责制培训和考试扣300元;无故不参加考试一人次扣100元;试卷代答一人次扣100元;违反考场纪律作弊者取消考试成绩;出现试卷批阅错误每处扣20元;考试成绩不按时上报扣100元;考试不合格者扣200元。
1.2.1.3没有按时完成HSE目标责任书的层层签订扣300元;HSE责任目标没有层层分解扣200元;没有制定HSE目标责任书考核细则扣100元;考核细则制定不认真,可操作性差扣50元;制定的HSE目标责任书版面不规范,存在错别字和排版乱的现象扣50元。
1.2.1.4没有按时完成全员HSE承诺书的签订扣200元;无故不签订HSE承诺书一人次扣100元;HSE承诺书签订后不按时返回扣100元;HSE承诺书签订不规范(填写内容不全、填写位置不对、没有签字日期或未盖单位公章等)1人次扣20元;发现代签1人次扣100元;HSE签订人员统计表不按时上报扣100元。
1.2.1.5没有按时完成HSE考核细则的修订扣200元;新修订的HSE考核细则内容条款缺少,可操作性差扣100元。
1.2.1.6无故不参加厂部组织的HSE会议,每次扣100元;参加HSE会议迟到、早退或违反会议纪律,每次扣30元。
1.2.1.7不按时组织召开HSE推进委员会会议每次扣100元;不按时传达集团公司安全环保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不按时组织学习集团公司、公司、厂三级HSE文件,不按时传达事故通报吸取事故教训,每项次扣100元;召开会议内容简单、缺乏实效,每次扣50元。
1.2.1.8没有建立HSE会议台帐扣300元;不按时记录会议内容每次扣50元;会议记录不认真、不如实每次扣30元。
1.2.1.9没有建立HSE考核台帐扣300元;不进行月度HSE考核,每缺少一个月扣100元;月度HSE考核不认真,考核内容不全,每次扣50元;考核台帐填写不规范每项次扣30元。
1.2.1.10其它HSE台帐资料(包括HSE检查台帐、HSE教育台帐、HSE组织台帐、隐患治理台帐、事故管理台帐等)没有建立,每少建立一本扣300元;不及时更新、补充台帐内容,每次扣50元,内容填写不规范每处扣30元。
1.2.1.11不按时上报HSE工作月报每次扣50元。
1.2.1.12不按时上报其它HSE专项活动方案、计划、总结等,每次扣50元。
1.2.1.13不按时上报其它各类HSE材料每次扣30元。
1.2.1.14职工对本岗位HSE职责不清楚,扣50元/人次。
1.2.1.15职工上岗未携带HSE承诺书,扣30元/人次;抽查职工不知道HSE承诺内容,扣50元/人次。
1.2.1.16职能部门、基层车间及个人HSE生产责任制不落实扣100~500元/次。
1.2.1.17不认真落实本岗位工作职责或不严格执行运行及检修作业规程者,扣100~500元/人次。
1.2.2
安全票证管理
1.2.2.1票证办理使用的内容、等级、部位、时间及人员等与现场不相符,发现一次扣100元。
1.2.2.2票证未按程序、权限签发及未按照程序执行每发现一次扣100元;票证填写字迹潦草、有空格、不规范扣50元/次;发现他人代管、代签扣100元/次。
1.2.2.3工作票延期而不办理延期手续扣100元;工作票、操作票执行完毕划对号或盖已执行章,违反每次扣100元;工作终结不办理终结手续扣100元。
1.2.2.4不办理安全票证或票证未经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确认签字便开始作业,每次扣100元;未落实安全措施就施工每次扣100元。
1.2.2.5作业监护人无监护人资格证,不佩戴监护人袖标,不履行监护职责,随便离开作业现场,每发现一次扣100元。
1.2.2.6“气体分析报告单”部位或数据不准确、有涂改、填写时间有误、不签字、不盖章、不规范或存根上未附分析报告单,每发现一次扣100元。
1.2.2.7安全票证有效时间填写不准确、不清楚,有涂改,每发现一次扣100元;超时使用票证,每发现一次扣100元;“完工验收”相关责任人没有及时填写,每发现一次扣100元。
1.2.2.8用火作业没有严格执行“三不用火”原则,每发现一次扣100元。
1.2.2.9一张安全票证多处使用,每发现一次扣100元;违反安全票证其它规定,每发现一次扣100~200元。
1.2.3
HSE检查及隐患治理
1.2.3.1不按规定认真组织日常性隐患排查,视情节轻重每次扣100~500元;
1.2.3.2不认真落实隐患治理责任制,视情节轻重每次扣100~500元。
1.2.3.3集团公司级和公司级隐患治理项目没有及时登记到隐患治理台帐,扣100元;不及时补充内容,扣30元,内容填写不规范,扣30元。
1.2.3.4不落实隐患治理的“四定”原则或隐患治理工作不力者扣100~1000元。
1.2.3.5针对列入集团公司级和公司级隐患治理项目,主管部门、车间不按时组织制定治理前的事故预控措施,每项扣100元;不制定项目控制点网络图扣50元;不按时组织编制HSE作业指导书每项扣100元;编制的HSE作业指导书没有危害辨识和安全环保措施,扣50元,危害辨识不认真扣20元,安全环保措施缺少扣20元;每月底不按时上报项目进度每次扣300元。
1.2.3.6隐患治理项目施工过程中不严格按HSE作业指导书施工,不落实安全环保措施,每次扣50元。
1.2.3.7隐患治理项目施工过程中缺少安全监督,存在违章现象,每次扣100元。
1.2.3.8隐患治理项目施工进度缓慢,没有按期完成,每项扣100~500元。
1.2.3.9隐患治理项目不落实安全、消防、环保、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每项扣100元。
1.2.3.10年初没有确立年度厂级和车间级的隐患治理项目,扣100元;不落实“四定”原则每项扣100元。
1.2.3.11隐患整改不及时一次扣100元;由于隐患整改不及时产生不良后果,扣100~500元;厂级隐患整改通知单反馈不及时扣100元/次。
1.2.3.12未及时发现事故隐患造成后果的,视情节轻重扣100~500元;对于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隐患要落实具体可靠的防范措施,未落实扣100~300元/次。
1.2.3.13基层车间每周要组织一次HSE检查,发现一次不按规定进行HSE检查扣100元;每发现一次漏检或未作记录扣50元;HSE检查台帐登记内容不规范,每发现一次扣30元。
1.2.3.14“低老坏”专项整治工作不重视,扣300元。
不按时上报“低老坏整治年”活动方案扣100元,不按时上报月度“低老坏”整治计划每次扣30元,上报的月度整治计划不认真,内容缺少扣20元;不按时上报月度“低老坏”专项整治问题表每次扣30元。
不按时完成月度“低老坏”专项整治计划,每少完成1项扣50元;“低老坏”专项整治工艺质量不过关,出现反复,每次扣50元。
1.2.3.15集团公司、公司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问题,每个问题扣责任单位200~500元。
1.2.3.16在集团公司、公司及地方政府部门组织的各类HSE检查或专项检查中,自查整改工作不力造成影响的,每次扣1000~2000元。
1.2.4
关键装置、要害部位管理
1.2.4.1关键装置、要害部位相关车间不按规定设立关键装置安全工程师,扣100元。
1.2.4.2关键装置、要害部位车间没有明确危险点,没有绘制危险点分布图,扣100元。
1.2.4.3关键装置、要害部位车间没有制定落实危险点安全监控措施,扣100元。
1.2.4.4不按时修订关键装置要害部位事故预案,扣100元。
1.2.4.5年初不制定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全年事故预案演练计划,扣200元;计划不按时上报,扣30元;制定的计划不规范,不符合公司和厂1号文件,扣50元。
1.2.4.6每月按计划组织一次车间级关键装置事故预案演练,每少一次,扣100元;事故预案演练方案不及时上报,每次扣50元,事故预案演练方案不规范,缺乏可操作性,每次扣50元;无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检查考核细则,扣50元。
事故预案演练总结不及时上报,一次扣50元;总结内容不全,扣30元.
1.2.4.7关键生产装置要害生产部位主管部门应每季度组织一次厂级生产事故预案演练,每少一次,扣200元;演练方案和总结不及时报,每次扣50元,演练方案和总结不规范扣30元。
1.2.4.8基层车间不建立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危险点周检档案,扣200元;每缺少一次检查,扣100元;检查不认真或没有及时发现装置异常或隐患,每次扣100~500元,档案填写不认真规范,扣50元。
基层车间不建立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危险点周检档案,扣200元;每缺少一次检查,扣100元;检查不认真或没有及时发现装置异常或隐患,每次扣100~500元,档案填写不认真规范,扣50元。
1.2.4.9基层车间每月不按时上报关键装置要害部位车间级安全检查表,每次扣50元;安全检查表填写不规范每次扣30元。
基层车间每月不按时上报关键装置要害部位车间级安全检查表,每次扣50元;安全检查表填写不规范每次扣30元。
1.2.4.10职能部门每季度应认真组织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厂级安全检查,每少一次扣100元;不按时报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厂级安全检查表,每次扣50元;安全检查表填写不规范,每次扣30元。
职能部门每季度应认真组织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厂级安全检查,每少一次扣100元;不按时报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厂级安全检查表,每次扣50元;安全检查表填写不规范,每次扣30元。
1.2.4.11不认真组织半年一次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安全技术检查,扣200元;未按要求编制半年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安全技术检查报告,扣100元;安全技术检查报告不及时上报,扣50元。
1.2.4.12关键装置要害部位相关车间不认真配合定点承包的厂领导参加关键装置要害部位活动,每次扣100元;不及时填写领导干部信息返回卡车间意见并按时返回,每次扣50元。
1.2.4.13新建装置或重大技改技措项目没有及时制定运行操作规程或检修作业规程,每次扣300—500元。
1.2.5
安全设施管理
1.2.5.1现场平台、护栏、地沟盖板缺损或不完善,每处扣100元。
1.2.5.2现场孔洞没有设置安全围栏、盖板或警示标志,每处扣100元。
1.2.5.3现场安全警示标志缺一点或不完善、不规范扣100元。
1.2.5.4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表、液位计、呼吸阀、阻火器等安全附件不完好,扣300元/台次;不按规定检查、检验,扣200元/次;未建立运行、检修、试验台帐资料,扣100元/次。
1.2.5.5报警器及联锁装置安装率、投用率、完好率达不到100%,扣100~500元。
1.2.5.6摘除联锁要有审批手续,有安全措施,恢复联锁按规定程序进行,违者每次扣100~500元。
1.2.5.7火灾报警系统不完好、不能正常投用,扣300~500元/套;消缺不及时、维护不到位,每次扣100元。
1.2.6
HSE教育培训
1.2.6.1新入厂职工未进行厂三级HSE教育培训,每人次扣所属单位100元。
1.2.6.2职工厂内调动和脱离岗位6个月以上未进行车间、班组安全教育者,每人次扣100元。
1.2.6.3HSE例会、HSE教育培训迟到者每人次扣30元,无故不参加者,每人次扣100元。
1.2.6.4不按规定建立HSE教育培训台帐,每次扣200元;HSE教育培训台帐不规范,安全教育记录不规范,每次扣100元。
1.2.6.5未制定年度HSE教育培训计划,每次扣300元;月度未按HSE教育培训计划进行,或擅自更改计划的,每次扣100元。
1.2.6.6月度安全活动次数不足,每月每少一次扣200元;不按规定进行班组安全日活动,每次扣100元;安全活动弄虚作假、流于形式,记录不认真,每次扣100~200元;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单纯照抄文件,每次扣100元。
1.2.6.7班组安全活动中必学项目如《班组安全》、事故通报、重要安全会议精神、安全文件等,未学习、未传达的,每项扣100元。
1.2.6.8车间未及时联系厂领导定期参加班组安全活动,且无讲评、无签字的,每次扣100元;
1.2.6.9车间领导及管理人员不按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或活动完毕不进行考评、签字,每次扣100元。
1.2.6.10班组成员不按要求参加班组活动,不认真学习相关内容,不发言、不参与讨论的,每次扣50元。
1.2.6.11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培训考核取证、复审,每人次扣100元。
1.2.6.12负有特种工管理职责的单位(如机动部),未及时组织特种人员进行培训、复审、换证等工作,导致特种作业人员证件过期,无证上岗,每次扣责任单位200元。
1.2.6.13特种工管理台帐记录不准确、不规范,管理混乱的,每次扣相关责任单位100元。
1.2.6.14临时工未经过厂三级HSE教育培训,擅自进入现场作业,每次扣用工单位100~500元。
1.2.6.15外来实习人员、参观人员,未经安全教育,擅自进入生产现场,每次扣相关责任单位100~300元。
1.2.6.16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主管部门、相关单位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操作。
违者扣责任单位500元。
1.2.6.17对事故责任者及严重违章职工未进行再教育,每人次扣200元。
1.2.6.18单位未按要求及时填写《职工HSE教育管理档案》,每次扣50元。
1.2.6.19未按有关规定组织所属职工参加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取证,导致职工无证上岗的,每次扣相关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200元。
1.2.6.20定期组织岗位职工安全技术练兵,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员HSE考试,不符合要求者每次扣100~300元。
机组大修及重大检修作业前,必须组织参检人员进行HSE教育培训及考试,违者每次扣责任单位200元。
不按规定组织安全作业票证签发人、负责人及监护人进行上岗资质培训考核的,每人次扣100元。
1.2.7
承包商安全管理
1.2.7.1承包商违反《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禁令》中的相关内容的,对该承包商予以清退,取消其从事厂内施工作业的HSE资格,逐出厂外,永不再用。
1.2.7.2用工单位对所安排的承包商安全施工资质审查不严,导致不具备相应安全资质的承包商队伍进厂施工作业,每次扣200~500元。
1.2.7.3用工单位在承包商安全管理中,没有落实“谁用工,谁负责”的安全管理原则,每次扣200元,导致企外事故的,按事故考核。
1.2.7.4承包商及相关外来人员、车辆不办入厂手续,无证进入厂区施工作业,每次扣用工管理单位100~500元。
1.2.7.5承包商施工作业管理实行区域负责制,所在车间应落实相应区域监管职责,设专人现场监护、检查,重点检查承包商劳动保护情况、作业“票证”执行情况、“三证”办理情况、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三违”情况、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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