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制度完全版免费的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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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制度完全版免费的啊
管理制度
临
猗
县
新
型
农
村
合
作
医
疗
办
公
室
二00八年三月
1. 南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2. 南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
3. 南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4. 南阳市乡镇卫生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5. 南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各科室工作职责
6. 南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守则
7. 南阳市乡镇卫生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工作考核标准
8. 南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工作守则
9. 南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服务承诺
10. 南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管理制度
11. 南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工作制度
12. 南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管理规范
13. 南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登记及缴费办法
14. 南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农民就诊及补助结算办法
15. 南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及财务管理制度
16. 南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及外诊补助资金审批办法
17. 南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用票据使用与管理的办法
18. 南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审批办法
19. 南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
20. 南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合同书
21. 南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考核办法
22. 南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村级定点卫生所考核标准
23. 南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家庭帐户使用办法
24. 南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管理制度
25. 南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就诊、转诊制度
26. 南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重症慢性病管理暂行办法
27. 南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病人特殊检查及特殊治疗管理暂行办法
28. 南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重症慢性病补助办法
29. 南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管理办法
30. 南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农民意外伤害住院补助暂行办法
31. 南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予补助的范围和内容
32. 南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举报制度
33. 南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公示制度
33,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34. 南阳市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须知
1.南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对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组织、领导、协调、管理、监督、考核、奖惩等工作。
具体包括:
一、发动引导农民积极参加合作医疗;制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发展规划和计划。
二、制定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三、确定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标准、合作医疗支付范围和补偿办法、组织农民个人参合资金的收缴。
四、定期检查、监督合作医疗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情况,保证财政补助资金按时足额拨付到位,保证基金公平合理使用、封闭运行,保持基金收支平衡。
五、由财政部门在代理银行设立基金专用帐户,保证合作医疗基金专户储存、专款专用。
六、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到定点医疗机构和参合农民中,全面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运行情况,收集参合农民反映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工作。
七、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工作汇报,认真研究解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运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
八、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运行情况进行年度考核、总结,表彰先进,惩处违规行为,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健康持续发展。
九、定期向同级党委、人大、政府和监督委员会汇报工作,主动接受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的监督。
2.南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检查监督全市贯彻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相关政策和规定的情况。
二、检查监督合作医疗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
三、检查监督合作医疗基金的落实情况。
四、检查监督五保户和贫困人口参合补助资金的落实情况。
五、检查监督合作医疗补助及时到位情况及有无超范围、超标准补助等问题。
六、检查监督合作医疗基金封闭运行、专款专用、收支平衡情况以及有无贪污、挤占、挪用、截留等问题。
七、检查监督定期公示合作医疗收支、使用情况。
八、监督检查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规范情况。
九、检查监督定期组织对合作医疗基金进行审计情况。
十、对合作医疗运行、管理情况进行进行分析评估,并将监督检查情况向市政府、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卫生行政部门、财政部门、民政部门、经办机构及医疗卫生机构等进行反馈,提出意见和建议,责成相关部门纠正和解决合作医疗筹资、运行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十一、受理群众的举报和投诉。
十二、依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和贪污、挤占、挪用、截流合作医疗基金的单位和人员。
3.南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认真执行有关决议、决定,负责合作医疗具体业务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顺利实施。
二、严格按照标准审定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和考核全市各乡镇卫生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及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合作医疗工作,督促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三、严格执行合作医疗基金管理办法和基金财务核算制度,按照规定筹集、管理、使用合作医疗基金,做到合作医疗基金专户储存、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确保基金安全和公平、公正、合理、有效使用。
四、严格执行合作医疗实施方案,规范医疗转诊审批程序,审核拨付市内各定点医疗机构补助费用,对市外住院病人费用进行审核、核算、补助。
对违规支付、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不良行为及时查处。
五、认真审核各乡镇参合农民名单,并如实上报参加人数和筹资金额。
认真做好合作医疗证的发放和档案资料的整理工作。
六、及时向社会公布合作医疗基金的收支和使用情况,落实公示制度,主动接受参合农民的监督,取信于民。
七、监督检查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行为和执行合作医疗管理规章制度的情况,包括医疗行为、服务质量、医疗收费、药品价格、报销程序、补偿兑现等,及时纠正违规行为。
八、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填写各种统计报表并及时上报。
九、定期召开乡镇卫生院农合办和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人参加的例会,听取工作汇报,认真研究解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运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安排下一步工作。
搞好工作动态分析,至少每月编发一期“南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简报”。
十、每年召开一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总结工作经验和成绩,查找不足与问题,全面评价工作效果,部署全年度工作任务。
4.南阳市乡镇卫生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乡镇卫生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本辖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确保各项制度和措施的落实。
二、定期不定期深入到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和参合农民中,全面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运行情况,收集参合群众反映的意见和建议,指导辖区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工作。
加强对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和管理,严格控制不合理的医疗费用开支。
三、每月召开一次合作医疗工作会议,听取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工作汇报,认真研究解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运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安排下一步工作。
四、配合当地政府搞好辖区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工作,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深入广泛宣传,不断增强辖区居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认识,逐步提高农村居民的参合率。
五、对年度内参合农户进行注册登记和人员复核,核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并协助乡镇卫生院将农民个人缴费资金,及时转入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用账户。
六、定期对本辖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使用情况和参合农民补助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取信于民。
七、负责本辖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员医药费用审核补助、信息收集上报、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
八、召开本辖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年度工作会议,总结工作经验,查摆工作中的不足,全面评价工作效果,部署下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九、按时参加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例会。
5.南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
各科室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
协助领导督促查办各项事务及年度目标管理工作,负责文电处理、会议组织、记录和考勤工作。
负责信息统计和文书档案整理、归档、保存及公章管理工作。
负责文印管理工作。
安排办公室日常值班工作,做好电话记录、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并做好安全保卫及卫生清洁的管理等日常工作。
二、审核科
负责对全市参加合作医疗农民的医疗服务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
对本市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补助进行审核;对市外住院病人医疗费用补助进行结算。
严格执行转诊制度,合理分流病人,有效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促进合作医疗基金的有效使用,负责慢性病的申报、发证及补偿工作。
三、征稽科
负责对本市各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就诊的参合人员身份进行核查。
配合市政府对全市参合农民的资金筹集,制定筹资方案。
督促落实对全市医疗费用补助情况进行公示,对特殊补助病人进行调查核实。
落实各种违规举报的查处工作。
四、计财科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法筹集和使用新农合基金,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努力做好基金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确保基金使用安全。
6.南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
工作人员守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病人至上的原则,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参合农民服务。
二、遵守国家法令,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
三、服从领导,听从分配,爱岗敬业,尽职尽责。
四、讲文明讲礼貌,做到笑脸相迎,说话和气,热情接待,服务周到。
五、加强道德修养,增强道德观念,拒绝吃请,拒收财物,廉洁奉公,不以权谋私。
六、努力学习,刻苦钻研业务,掌握补助办法、补助比例及不予补助的范围,熟悉实施方案和各项制度。
七、审核、登记、审批认真细致,补助准确,发放及时无误,杜绝超范围补助和人情补助,不弄虚作假。
八、做好参合农民的就医服务工作,及时调解医患双方矛盾,保障参合农民的参合权益,为参合农民提供咨询服务。
7.南阳市乡镇卫生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工作考核标准
一、筹资工作。
(60分)坚持农民自愿参加的原则,积极宣传发动引导农民参加合作医疗,辖区内参合率在上年基础上有所增长。
(30分)每减少1个百分点扣5分;筹资工作组织有序,筹集资金及时转入基金帐户,按时完成任务。
(10分)延迟一天扣1分。
参合底册完善,归档有序。
(10分)一个村不完善扣1分,一个村不及时归档扣1分;票据管理规范(10分)。
一个村不规范扣1分。
二、监督工作。
(30分)加强对辖区内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每年至少查处乡村两级各一起违规行为。
查处一起得5分,无查处扣10分;病历、处方书写规范,归档有序,(20分)。
按照病历书写规范,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评定,按所得分值折扣得分;有效控制不合理的医疗费用开支。
(10分)费用每超出全市平均值1个百分点扣2分,严格住院标准,发现一起不合理治疗或用药扣1分。
三、管理工作。
(20分)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每月召开一次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例会,通报当月存在的问题,安排下一步工作。
(10分)查会议记录,少一次扣2分。
每年召开一次本辖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年度工作会议,有年度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
(10分)
四、宣传工作。
(30分)搞好辖区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工作,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深入广泛宣传,不断增强辖区居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认识。
参合农民对合作医疗知晓率每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每发现1例不按转诊程序参合农民扣1分。
五、参合农民管理工作。
(30分)对年度内参合农户进行登记和人员复核,人员复核准确,差错一人扣5分;认真核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合作医疗证信息填写准确并加盖钢印。
一证不规范扣1分。
查处参合农民的违规行为,落实举报,一年内至少查处一起参合农民的举报,无举报无落实扣10分。
六、公示工作。
(30分)定期对本辖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使用情况和参合农民补助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取信于民。
每月在乡镇卫生院政府、卫生院、各村诊所、村委会对本辖区当月补助情况进行公示,少一次或一处公示扣5分。
七、档案管理工作。
(10分)病历资料、处方、报表各种档案管理规范,信息收集上报及时。
档案管理不规范扣5分,无按照信息管理规定上报扣5分。
八、考勤考会工作。
(40分)按《南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考勤工作制度》有关规定执行(30分)。
旷工一次扣5分,迟到一次扣1分,早退一次扣1分。
按时参加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例会。
(10分)查会议记录,少参加一次扣2分。
(总分250分,各项分值扣完后实行倒扣)
8.南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
机构医务人员工作守则
一、积极执行各项卫生工作方针政策,身体力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热爱和支持农村卫生工作。
二、能充分认识国家建立合作医疗制度的重大意义,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医疗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坚持以人为本、病人至上的原则,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
三、科学制定临床治疗方案,严格执行医疗收费标准,向农民提供合理、有效、质优、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四、严格掌握出入院标准,准确记载病情,如实出具有关医疗证明,合理转诊。
五、配合做好参合农民住院的身份核定工作,积极、准确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政策。
六、转变观念,转变作风,立足于为民、便民、利民,端正医德医风,拒绝吃请,拒收财物,廉洁奉医,不以医谋私。
七、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用药规定,合理检查,合理用药,自觉履行使用自费药品告知义务,努力减轻患者的负担,杜绝人情处方,千方百计为农民节约医疗费用。
八、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
9.南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务承诺
一、坚持以人为本,推行文明服务,微笑服务,优质服务,做到礼貌待人,服务热情,不推诿、训斥和刁难参合农民。
二、恪守职业道德,坚决拒收任何人出于任何意愿或动机所送的钱物,更不准向参合农民索要钱物和吃请。
三、在尊重患者及其家属的意见的基础上,根据我市卫生资源实际状况,合理分流病人,为病人办理转诊转院手续。
四、简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手续,缩短报销补助时间,方便参合人员。
在市、乡两级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费用,出院结算后,由所住医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处按规定随时给予补助;市以外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市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自收到有关手续后一周内给予补助;需调查核实的病历在10个工作日完成。
五、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和各项制度为患者办理补助,做到审核、登记认真细致,补助准确,发放及时无误。
坚决杜绝超范围补助和人情补助,不弄虚作假。
六、坚持落实合作医疗基金使用情况公示制度,实施“阳光作业”,杜绝暗箱操作,每月公布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发放情况及基金使用情况。
七、坚持落实首问负责制,首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
八、坚决严查各种违法、违诺行为,落实责任追究制,对玩忽职守,利用职权刁难参合人员,败坏合作医疗工作形象的人和事,坚决一查到底,决不姑息迁就。
九、坚持有诺必践,实行投诉、举报制度,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受理有关投诉和举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投诉举报电话:
40309824030983
市卫生局监督举报电话:
4032608
10.南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管理制度
一、南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
市、乡镇卫生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主任为信息工作管理目标第一责任人;办公室确定的信息员为信息管理目标直接责任人。
二、市农合办各科室、乡镇卫生院农合办及各定点医疗机构每月至少报送一条以上信息。
市农合办及时对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信息和有关资料进行整理,每月编发“南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简报”至少一期,报送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及监督委员会领导及成员单位,以便掌握情况,沟通信息。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主要包括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做法、经验体会、存在问题及对策、群众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反馈意见和合作医疗运作情况的各种报表等。
四、各有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管理单位要加强对新农合工作的管理,不断创新工作经验。
报送信息必须做到及时准确,确保真实,填写报表项目内容完整。
要充分认识到搞好信息编发是对各单位工作的动态反映,是反映新农合整体运行的重要形式。
六、各单位每月30日前将工作信息报送至市农合办综合科进行编发,对信息报送不及时、不真实,造成工作被动和严重影响工作进度的,给予通报批评,同时对目标管理进行扣分。
11.南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工作制度
一、宣传目的:
使农民了解建立新农合制度的意义,培养并建立起农民的保健意识,互助共济意识,提高广大农民参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宣传形式:
开展广泛、持久地宣传。
包括召开宣传动员大会;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宣传;采取发放宣传单、宣传册、张贴公示、标语、宣传画,举办宣传栏、宣传演出以及入户宣传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
三、宣传内容:
把握政策要点,统一宣传口径,客观、准确地进行宣传;特别是要注重核心信息的宣传,突出重点,少而精,简而明。
主要要点包括:
1、以户为单位参加,参加者要履行交费义务,每人每年不低于20元;中央和地方财政给每位参合农民每年每人补助80元;医疗费补偿规定和报销程序;参合农民外出打工、经商、在外地看病发生的大额医疗费用,回来后可以按规定报销等。
2、要特别注重通过典型事例进行具体、形象、生动的宣传,通过受益人现身说法,用身边的感人事例,让农民真正了解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义和给农民带来的实惠。
3、要认真做好合作医疗基金筹集和使用的公示工作,充分发挥公示制度的宣传作用。
四、宣传方法:
把宣传工作贯穿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的全过程,深入到每一个角落。
1、做到筹资时乡村干部、经办人员一对一的宣传;2、农民就诊、住院、报销费用、转诊时,医务人员、经办机构工作人员面对面宣传;3、经办机构、医疗机构对就诊的参合农民采用电话、信函等方式进行回访宣传;4、经办机构、医疗机构开通咨询电话,设立咨询台等形式,接受农民咨询,耐心、细致地做好答疑工作。
通过以上方式,真正做到事事宣传,处处宣传,不间断宣传,使宣传工作深入到千家万户,做到家喻户晓。
五、组织领导:
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应认真发挥领导作用,加强对宣传工作的领导;经办机构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监管,做好新农合宣传的组织工作,并认真听取农民代表的意见,倾听代表反映的农民呼声、意愿、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他们参政议政和在新农合管理、监督工作中的作用,确保新农合制度健康发展。
12.南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管理规范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是证明农民参合和就诊时使用的有效证件;一户一证,持证人就诊或报销医疗费用时,须出示此证件,合作医疗证加盖钢印后方可生效。
二、参合农民住院时应随身携带合作医疗证,以备核查。
三、合作医疗证各项信息要规范填写,保证信息准确,参合农民在进行家庭帐户和大额门诊及大额住院补助时,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及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把关,如属医疗证有涂改、缺项及信息不全者要责令其纠正后方予补助。
四、参合人员有变动,除填写人员变动信息外,要加盖经办人印章及乡镇农合办审核章。
五、合作医疗证应妥善保存,不得涂改或转借他人使用,发现医疗证信息填写有错误,应有村委出具证明,由乡镇农合办工作人员予以核实后报市农合办进行信息改正。
(改正时带户口本及身份证,改正后加盖市乡农合办经办人印章及钢印后生效)
六、本证如有遗失,参合农民须带本户户口本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家庭成员1寸近期免冠照片、村委出具的证明到乡镇卫生院合作医疗办公室申请补发,重新填写相关信息并加盖钢印后生效,同时,在补发证上注明“补发”字样。
13.南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登记及缴费办法
一、凡居住在本市辖区内的农民,自愿履行缴费义务,遵守南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有关规定,均可进行参合登记。
二、参加南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员,以行政村(居委会)为单位,由村(居)委会负责,逐户逐人登记造册,使用专用票据,以户为单位收取费用(必须是整户参加),并规范填写由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统一印制的注册登记表一式三份,市、乡两级农合办及村委会各村一份。
三、参加合作医疗的人员应在每年规定的参合登记及缴费期限内一次交清下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用(每人每年不低于10元),逾期未交纳者,本年度不再办理参合手续。
四、登记及交费的期限由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确定,年度内其它时间均不再办理登记及交费手续。
五、登记并交费后的人员名单底册由村委(居委)会核实无误后,按照有关信息认真填写医疗证,经乡镇卫生院农合办进一步审核后报市农合办核准,加盖钢印,以乡镇卫生院为单位统一办理医疗证。
再由村(居)委会经办人负责核领医疗证后,及时将医疗证发放到参合农民手中。
六、医疗证到期后,以乡镇卫生院为单位进行年检,村(居)委会经办人按规定时间和办法对本村参合农民逐户逐人进行复核登记并收取费用,并以村为单位收缴合作医疗证,交至各乡镇卫生院农合办,由各乡镇卫生院农合办审核后在原医疗证上加盖验讫章,继续享受下一年度的相应待遇。
七、医疗证遗失,应及时申请补办,并缴纳工本费。
14.南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农民就诊及补助结算办法
一、门诊就诊补助办法
1.参合农民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可到全市范围内乡村两级任意定点医疗机构(卫生院和定点村所)就诊。
2.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必须使用统一的二联处方、统一收费票据(乡镇卫生院实行微机打印)和家庭帐户补助登记表。
3.小额家庭账户补助方法:
患者医药费采取家庭帐户资金递减的方式给予补助,账户资金由参合农民自己掌握使用,但只准用于乡、村两级门诊小额医疗费用支付;参合农民到乡、村定点医疗服务机构门诊看病后,由定点医疗机构经办人员凭双联处方和统一票据在收费时直接减免,在合作医疗证小额家庭帐户结算登记表相应栏目上填写医疗费用基本情况并签字,同时,由患者(家属)在家庭帐户补助登记表上签名。
家庭帐户用完为止,超出部分由参合农民自付。
4.大额门诊补助办法。
凡患有重症慢性病且具备享受大额门诊补助所规定临床指征的病人,于本年度治疗结束前将有关诊断依据(市级以上诊断证明、各种相关检查报告单及其它支持诊断的病历资料或住院病历)交至乡镇卫生院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按病种进行初步审核,符合标准者汇总上报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经审核后,符合大额门诊报销条件者,提供相关医疗费用资料(门诊病历、门诊处方及收费票据),按大额门诊补助办法予以补助。
二、住院就诊补助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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