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街道污水零直排街道建设的行动方案最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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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街道污水零直排街道建设的行动方案最新
关于街道“污水零直排街道”建设的行动方案(最新)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X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X省“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行动方案》、《X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X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行动方案》和《X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行动方案》要求,高水平推进“五水共治”,切实巩固全区“零直排”成果,有序推进雨污分流工作,有效防止水质反弹,实现“决不把脏乱差、污泥浊水、违章建筑带入全面小康”的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类实施、整体推进”的原则,以管网建设为基础,以持续推进彻底的污水纳管和严格的雨污分流为核心,基本实现全街污水“应纳尽纳、应截尽截、应处尽处”,使雨污管网全覆盖、污水全收集、雨污全分流、处理全达标,建立完善长效运维机制。
到X年,街道达到“污水零直排街道”建设标准,水环境质量改善,促进街道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二、任务清单
(一)全面排查
各社区要“点、线、面、网”结合,以社区为单位,系统全面对建成区内所有排污单位、区块情况进行地毯式、网格式排查,特别要突出城中村、城郊结合部、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和八小行业集聚区域等重点区块,做到无遗漏、无盲点,彻底理清管网底账和污染源头情况。
1.全面查清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类、生活小区类和其他类等三大类建设单元的截污纳管情况,重点查明污水排水体系、雨污有无混接等问题。
对污染源性质、污染物浓度及排放量、污水处理设施、排水许可证等进行逐一排查记录。
2.全面查清污水收集管网建设运维情况,全面测绘并厘清现有管网系统布局走向、管网底账。
查明重点区块、重点单位管网是否覆盖、管网是否存在错接、漏接、淤积、错位、破损、溢漏等结构性和功能性缺陷。
对排水体制、管网范围、管径、长度、标高、埋深等情况逐一排查记录。
查清截流井设置、雨污合流、山水混接、河水倒灌等情况。
3.全面查清排污(水)口整治情况,重点查明排污(水)口是否按规范设置、是否存在异常排污等情况。
(二)制订方案
1.各社区要根据街道行动方案和部署,编制建设具体实施方案,厘出问题短板,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挂图作战。
各社区的建设方案均需报城管科备案,并向社会公开。
2.加强规划区域间的共享统筹,优化管网布局,确保每个区块污水都有管收集。
各相关科室、社区、城建单位等要按照“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的原则,系统谋划配套管网建设,制定相应提升改造方案。
3.存在问题的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类、生活小区类和其他类等三大类基本建设单元内所有排污单位、区块均要对照相应建设标准,制定“一点一策”治理方案,确定项目表、时间表和责任表。
(三)全面整改
深入推进污水纳管和雨污分流工作,参照住建部《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排水口、管道及检查井治理技术指南(试行)》,按照项目化推进、清单化管理的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有效整治。
1.深入开展城镇雨污分流改造,严格实行雨污分流。
对现有截流式合流制排水系统进行改造,全面取消截流井,全面整治河水倒灌、雨污混接等问题;阳台污水合流制的小区进行分流改造;新建小区必须严格实行雨污分流,阳台污水设置独立的排水系统。
对2年内拆迁改造和确因条件限制难以实施改造的区块、排水户,应根据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建设临时截污设施,防止污水直排。
2.全面开展城镇和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老旧管网修复和改造,打通断头管、修复破损管、纠正错接管、改造混接管、疏通淤积管。
3.深入开展企业内部和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雨污分流改造,做到厂区可能受污染的初期雨水、工业废水、生活餐饮污水的清污分流和分质分流。
深入推进化工、电镀、造纸、印染、制革等重点行业废水输送明管化改造。
4.按照培育一批示范企业、集聚一批小散企业、消减一批危重企业的总体思路,深入开展散乱污企业和小作坊、小餐饮等其他类建设单元的雨污分流改造。
(四)加快建设
加快污水收集管网特别是支线管网建设,优先解决已建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不足的问题,重点区块雨污分流改造与污水收集管网延伸工程做到同步配套。
对在建或拟建的城镇污水处理厂,要同步规划建设配套管网,同步建成投运。
新建项目区块必须实行雨污分流、管网配套。
X年底前,完成X钢污水泵站规划选址,助推城北污水处理厂同步建设。
(五)强化管理
全面落实已建排水设施养护全覆盖,建立完善已建管网移交和档案管理制度,严格实施管网巡查、检测、清淤和维护等机制,切实落实日常养护、管理责任。
1.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建立和完善污水处理设施第三方运营机制。
2.全面实施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制度,依法核发排水许可证。
各类排水户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向城镇污水管网排放污水,并符合排水许可证要求。
3.切实加强对排水户污水排放的监管,坚持对违章排水行为“零容忍”。
对于应当申领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排水户,未取得许可证或不按照许可证要求排放污水的,严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同时,加强对各类排水户及排水设施的动态监管,特别是大型综合体、沿街商铺等业态变化较快的区域,要加大监管力度,实时对管网图进行更新,防止出现新的错接、漏接、混接、溢流等情况。
4.强化工业企业监管,继续保持打击水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对偷排、漏排以及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等各类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严格验收
1.要切实加强工程建设质量管控,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监理、施工许可、竣工测量以及档案验收移交等制度,确保工程质量。
2.要严格按照省、市、区、街道“污水零直排街道”创建和验收标准,开展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类、生活小区类和其他类建设单元以及街道“污水零直排街道”建设的验收工作。
3.街道相关科室要做好指导服务工作,制定相应的调查、建设及验收标准,加强日常指导和督促。
开展复核验收时,区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发挥专业优势,对街道“污水零直排街道”建设实质性措施进行全面审查把关。
三、工作计划安排
(一)摸排筹备及试点阶段(X年3月-12月)。
全方位开展排查,全面厘清管网底账、各类污染源。
到9月底前,完成31个小区的合流管、截流井、截流泵站排查基础上,进一步完成截污纳管、污水排水体系、雨污混接、管网覆盖、管网错接、管网破损、管网溢漏、管网淤积、山水混接、河水倒灌等情况摸排,形成整治项目清单。
8月底前,各社区完成各类“污水零直排街道”实施方案的编制。
9月底前,各社区完成整治方案的编制。
同时,各社区将编制好的实施方案和整治方案报街道城管科备案。
以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类和生活小区类为重点,继续推动“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试点工作。
11月底前,各社区完成辖区内的其它截污纳管、污水排水体系、雨污混接、管网覆盖、管网错接、管网破损、管网溢漏、管网淤积、山水混接、河水倒灌等情况摸排和完成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同时按照中央环保督察X市整改工作协调小组《关于转发〈X年主城区雨污分流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X〕8号)的要求,按时限完成相关整改任务。
(二)全面实施阶段(X年7月-X年12月)。
从X年下半年开始,在总结试点经验和已掌握的排查底数基础上,统筹推进污水管网建设与改造,边排查边整改,大力推进严格的雨污分流、彻底的污水纳管,着力深化入河排污(水)口整治。
各相关科室、社区、城建单位要按照市、区、街道“污水零直排街道”总体建设目标,统筹协调自身建设进度,原则上,到X年底,各社区达到“污水零直排街道”建设标准;
(三)建设验收阶段(X年10月-X年12月)。
各相关科室、社区、城建单位根据辖区创建“污水零直排区”工作推进情况,分期分批开展创建验收工作。
X年试点建设及后续年度建设任务,应在当年年底前完成验收。
验收通过后,抽查发现问题,经整改后复查仍不合格的,取消“污水零直排区”称号,重新整治、验收。
到X年底,基本完成市、区、街道级验收,建设成果得到持续巩固提升,全街道全面建成“污水零直排街道”。
四、职责分工
城管科:
负责“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的指导、协调、督查、通报、考核等工作;组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技术组,加强建设工作的技术保障。
牵头做好截污纳管雨污分工程实施;督促协助社区做好公建单位的前置管理及现有公建截污改造。
加强日常巡查,牵头落实涉河违章建筑的查处及拆除工作。
负责指导和督促小餐饮、足浴保健、美容美发、洗衣等小行业以及农贸市场开展“污水零直排区”排查和建设工作,并配合开展验收;指导和督促星级酒店和旅游景区等场所开展“污水零直排区”排查和建设工作,并配合开展验收。
负责指导督促生活小区类和其它类“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配合做好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类“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协同街道做好“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工作;
负责市政管网管理维护、排水管网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建设和维护、排水许可证的核发与管理工作、“污水零直排”长效运维管理机制建立;指导督促雨污分流和截污纳管的提升改造,开展相关改造项目设计审查、质量监督和项目验收等工作;牵头完成中央环保督查X市整改工作协调小组下达的主城区雨污分流工作目标任务;牵头辖区内入河排污(水)口的排查、整治、标识设置,实现入河排污(水)口身份证式管理;负责查处各类违章排水行为;负责城区污水管网运行和养护工作,做好混接点核实和整改核定等工作,对主、次干管及污水收集支管的混接点进行动态排查;配合做好港口码头、船舶锚泊服务区等业主单位开展“污水零直排区”排查和建设工作,并配合开展验收。
负责指导督促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类“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牵头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类“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的推进及督查、复核等工作;配合做好其它类“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协同街道做好“污水零直排区”创建任务;负责工业企业污水进入排水管网前预处理设施的监督工作,加强对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证的批后监管,强化对工业企业污水预处理设施和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工业企业违法违规排污行为;牵头做好港口码头、船舶锚泊服务区等业主单位开展“污水零直排区”排查和建设工作,并指导建设单位开展验收。
城建科:
负责牵头做好拆迁地区污水排放核查工作,确保无雨水、河水进入污水系统;负责牵头做好拆迁安置地块项目和牵头各城建单位(指挥部)做好道路管网“污水零直排区”建设。
负责指导开展新建道路管网建设的技术指导、设计审查、质量监督和项目验收等工作,并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做好验收、移交和开通;配合市政管理部门做好全区建设工地排水的日常监管工作,规范排水行为督促建设单位办理相关排水手续;协同老旧住宅小区改造中开展阳台污水纳管工作;指导、协调和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对住宅小区开展“污水零直排区”排查和建设工作,建立小区管网养护制度,做好养护工作,并配合开展验收;把好新建项目相关排水工程质量关,参与联合执法。
负责按时推进地块开发项目的建设及雨污分流工作;实施开发建设范围内市政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的建设及雨污分流工作;工程竣工以后做好相关建设项目的验收、移交和开通工作;负责预报涉及排水的工程项目年度建设计划,及时通知管理部门参与建设项目排水设计方案的会审及竣工验收,并提供相关设计与竣工排水管网资料;在招商企业入驻过程中,自身做好或配合做好公建前置管理工作,参与相关联合执法工作;配合相关社区做好“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工作;负责落实好区政府交办的工作。
纪工委:
负责对“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行动工作中不履行职责或履行不力,因作风不实、监管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对相关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并问责。
党政办:
负责牵头做好“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行动工作的宣传报道以及涉河问题的舆情应对。
安监站:
负责指导审核“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中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或备案);将各类企业、工商户等排水户的“违法排污”行为纳入“信用X”征信体系,引导企业、工商户自觉规范污水排放行为。
文化站:
负责指导和督促直属学校“污水零直排区”排查和建设工作,指导和督促开展其它各类学校、培训机构等开展“污水零直排区”排查和建设工作,并配合开展验收;督促落实下属学校排水管网的长效管理工作,确保学校生活污水不出校区、不进河道。
财政科:
负责“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的资金保障工作,切实保障“污水零直排区”相关重点工程建设经费;做好“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资金监管工作,确保发挥财政资金的最大效益。
国土所:
负责优先保障“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程用地;配合“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提供地下水监测相关信息。
市场监管所:
负责指导和督促各类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等开展“污水零直排区”排查和建设工作,并配合开展验收。
计生科:
负责指导和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污水零直排区”排查和建设工作,加强各类医疗污水、废液的规范处置管理,并配合开展验收。
各社区:
社区是所辖区域“污水零直排街道”建设的责任主体,负责本辖区建设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开展沿河主、次干管,截污管及截流井等河水倒灌点排查工作,消除河水倒灌现象;负责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建筑拆除工作。
五、相关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污水零直排工作”建设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主任赵勇担任,副组长由社区主任担任,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和各社区相关条线工作人员组成。
办公室设在城管科,由城管科落实日常工作。
“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行动是当前及今后几年深入推进“五水共治”的重点工作,是改善全市水环境质量的关键举措,是防止水质反弹的治本之策,各社区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出成效。
(二)精心组织实施
各社区各科室和各城建单(指挥部)位要精心安排、周密部署、细化要求、明确分工,确保建设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城管科牵头制定本区建设方案,督促指导相关单位科学编制“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实施方案或整改方案,并形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责任清单,逐项制定整改计划。
坚持规划引领,在污水管网和处理设施建设布局上要区域统筹协调。
坚持部门协同,特别是在散乱污和低小散行业整治工作中要多措并举,形成合力。
坚持打组合拳,建设工作与“三改一拆”、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老旧小区提升等多管齐下。
(三)落实要素保障
建立政府引导、市场推动、社会参与的投融资机制,街道财政要加大资金支持和保障力度。
结合“最多跑一次”审批制度改革,对建设项目开通绿色通道,加快审批流程。
强化技术保障,区里要成立建设工作技术组,积极引进第三方力量开展建设,大力推广使用排水管道电视检测等探测技术,结合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切实加强对设计、施工、监理、长效运维等单位的监督监管。
各建设主体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严格落实工程建设相关标准与验收要求,确保把建设工程做成放心优质工程。
(四)强化督查考核
将“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作为区里督查的重点内容,对建设工作组织、进度、质量、成效等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督查。
区治水办要加强对辖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街道、城建单位要切实加强督查督办。
建立健全督查考核机制,把“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纳入各街道各部门“五水共治”重点考核的内容,考核结果与年度综合考评挂钩。
(五)落实长效管理
建立雨、污水管网长效管理机制,落实监管和养护人员,确定管理和养护职责。
落实养护经费,确定各类“污水零直排”设施养护定额,明确生活小区类经费保障。
通过排水管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对管网改迁、设施移交、业态调整、水量变化等信息进行动态监管。
建立排水管理、养护、执法“三合一”联动机制,结合河长制、湖长制,及时发现并查处违章排水行为。
落实其他类排水许可批后监管责任,按照排水户批后监管要求开展定期水质监测和雨污分流检查工作。
(六)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发挥电视、广播、网络、微信、微博等媒介的舆论导向作用,积极引导各类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志愿者队伍参与建设活动,及时总结推广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
加强涉水方面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宣传,增强企业商户环保自律意识,自觉履行治水社会责任。
加强信息公开,拓宽公众参与平台,畅通监督渠道,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建设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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