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地块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招标文件DOC 49页.docx
- 文档编号:3661423
- 上传时间:2022-11-24
- 格式:DOCX
- 页数:47
- 大小:48.12KB
某地块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招标文件DOC 49页.docx
《某地块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招标文件DOC 49页.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某地块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招标文件DOC 49页.docx(4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某地块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招标文件DOC49页
宁波市丽园湾二期7#地块
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专用条款)
项目编号:
ZCZ-NB04
招标人:
宁波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市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二月
宁波市丽园湾二期7#地块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专用条款)
项目编号:
ZCZ-NB04
招标人:
宁波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人:
宁波市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人: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单位:
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技术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项目组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文件编制日期:
2013年月日
备案意见:
备案单位:
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盖章)
备案经办人:
(签字或盖章)
备案日期:
2013年月日
说明
1、本招标文件专用条款为招标人依据《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11年4月)填写、编制的,本专用条款与示范文本配套使用;
2、如本专用条款与示范文本中内容不同的,以本专用条款为准。
招标文件由于内容太多,没有打印
第一章投标邀请函
1、招标文件的获取
你单位已通过资格预审并被确认入围参加宁波市丽园湾二期7#地块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的投标,现邀请你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请于2013年3月20日至2013年3月26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分至11时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分持本投标邀请函在宁波市公资交易中心(地址:
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国际商务大厦1号楼13层,下同)(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2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图纸押金为/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2、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4月15日13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资交易中心(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当日公告栏)。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阵为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3、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波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
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宁波市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宁波市江东区和济街88号地址:
宁波市中山西路168号
(城投大厦)
邮编:
315000邮编:
315010
联系人:
王幸喜联系人:
丁煜
电话:
0574-870电话:
0574-8730
传真:
0574-873传真:
0574-873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
帐号:
/帐号:
09200
2013年3月20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一
项号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1.1.2
招标人
名称:
宁波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宁波市江东区和济街68号
联系人:
王幸喜
电话:
0574-870
2
1.1.3
招标代理人
名称:
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宁波市中山西路88号
联系人:
丁煜
电话:
0574-8740,8734
3
1.1.4
项目名称
宁波市丽园湾二期7#地块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
4
1.1.5
建设地点
海曙区机场路以东、新星路以北、规划姚江东路以南
5
1.1.6
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
242643.66(M2)
6
1.1.7
结构层数
框剪结构22-29层
7
1.1.8
招标工程类别
一类
8
1.1.9
工程总投资
约158000万元
工程造价
招标控制价:
724.7557万元
9
1.2.1
建设资金来源
及出资比例
自筹,100%
10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1
1.11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分包工程
不允许。
12
1.1.1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13
1.3.1
招标范围
宁波市丽园湾二期7#地块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14
1.3.2
标段划分数量
及方式
1个标段
15
1.3.3
质量等级标准
达到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16
1.3.4
安全等级要求
合格
17
1.3.5
计划工期要求
与土建总包工程进度同步
18
1.4.1
1.4.2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条件:
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须60周岁以下)贰级资质,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合法有效的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须提供3个月社保证明;
业绩要求:
/。
2、其他:
(1)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经理须经“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审核通过,且未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10.1.2项约定的不良行为记录。
(2)拟派项目经理施工任务量控制必须符合《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甬建发[2009]269号)和《关于进一步落实鼓励建筑业企业创优争先工作通知》(甬建发[2011]168号文件的规定,且不得有未竣工的变更项目和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施工项目。
在建筑市场活动中不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
19
1.4.3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20
1.10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21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自行踏勘
22
3.2.1
投标报价方式
综合单价法
23
3.2.1
工程量计算依据
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甬发改投资(2010)188号。
24
3.2.4
合同价格类型
固定单价,总价可调。
25
3.3.1
商务标编制内容
1、商务标封面(格式见示范文本第115页)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详见示范文本第116页);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示范文本第117页);
4、投标函(适用于综合单价法或工料单价法计价项目)(格式详见示范文本第119页);
5、投标函附录(内容以专用条款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为准,格式详见示范文本第121页);
6、投标担保收执证明(格式详见示范文本第123页);
7、投标报价文件(适用于综合单价法计价项目,格式详见示范文本第124页);
(1)投标总价表(格式详见示范文本第125页);
(2)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格式详见本专用条款第八章附件1)
(3)各子系统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格式详见本专用条款第八章附件2)
8、投标文件对技术部分的承诺:
(1)方案设计和说明:
各子系统的技术方案论述、产品描述及合理化建议(含设备清册,注明设备材料的品牌选用)(本部分格式投标人自拟);
(2)技术规范偏离表(格式详见本专用条款第八章的附件3);
(3)工程服务及售后服务承诺(本部分格式投标人自拟),主要阐述投标人对工程服务范围、产品质量、质保期、售后服务点、维护保养、培训等方面的承诺;
(4)施工技术方案要求的承诺(格式详见本专用条款第八章的附件4);
(5)项目管理机构
①拟派往本招标项目的管理机构人员组成表(格式详见第八章的附件5);
②拟派项目经理简历表(格式详见示范文本第151页);
③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格式详见示范文本第152页);
④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格式详见示范文本第153页);
9、承诺书(格式详见本专用条款第八章附件6)
电子格式:
/
26
3.3.2.1
技术标编制形式
----
27
3.3.2
技术标编制内容
----
28
3.3.3
资信标编制内容
1、资信标封面(格式详见示范文本第171页):
2、投标人专业承包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必须提供原件备查);
3、投标人类似项目施工经验(复印件加盖公章,必须提供原件备查)。
备注:
1、未提交资信标的作废标处理;
2、未提交资信标内容的,只得最低分。
29
3.3.4
资格审查申请
文件编制内容
----
30
2.2.1
招标文件质疑
截止时间
2013年3月27日11时30分
31
2.2.2
招标文件答疑
截止时间
2013年3月27日17时00分
32
4.3.1
投标截止时间
2013年4月15日13时30分
33
3.5.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开始起60天。
34
3.6.1
投标担保
金额:
人民币10万元整。
形式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支票或银行电子汇票
担保收件人:
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提交地点:
宁波市公资交易中心11号窗口;
开户银行:
华夏银行宁波分行
银行账号:
0181910
提交截止时间:
2013年4月14日17:
00前(以资金到达上述账户时间为准,投标单位凭有效的银行交款证明到宁波市公资交易中心11号窗口开具收据。
)
退取时间:
详见示范文本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8条款,同时退还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咨询电话:
0574-8715
35
3.4.1
投标文件份数
书面格式:
一份正本,二份副本,中标单位中标后再提供二套。
电子格式一份(与书面投标文件内容相同的光盘一张,单独密封)。
36
4.2.1
投标文件提交
收件人:
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地点:
宁波市公资交易中心(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当日公告栏)。
截止时间:
2013年4月15日13时30分
37
5.1
开标
开始时间:
2013年4月15日13时30分
地点:
宁波市公资交易中心(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当日公告栏)
38
6.1.1
评标委员会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人。
其中招标人代表:
1人,专家:
4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在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39
6.4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一。
40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每标段各2家。
41
7.4.1
履约担保
形式:
银行保函;担保收件人:
招标人;
金额:
不少于投标总价的7%。
提交时间:
签订本招标工程承发包合同前。
担保额度浮动机制
实行
42
7.5.1
支付担保
形式:
银行保函;担保收件人:
中标人;
金额:
与履约担保金额对等;
提交时间:
签订本招标工程承发包合同前。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词语定义
----
10.1.1
类似项目
投标人已完成过软土地基基础且结构形式与招标项目类似的合同金额在434.8534万元及以上的住宅小区工程项目的建筑智能化工程。
10.1.2
不良行为记录
指申请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工程建设网(http:
//)正在公示的且正在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10.2
招标控制价
设置招标控制价724.7557万元(其中暂列金额为0万元,投标报价浮动范围在招标控制价的-5%~-10%(包含-5%、-10%)以内有效(暂定价部分不作下浮)。
10.3
投标人代表
出席开标会
按照本投标人须知第5.2款的约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已备案的拟派项目经理参加开标会。
被邀请的人员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相关人员须向招标人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委托代理人还须出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0.4
中标公示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预中标人的情况在宁波市公资交易中心网站和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日。
10.5
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
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非中标单位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他人。
10.6
重新招标的
其他情形
除本投标人须知第8条款约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7
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的的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10.8
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9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约定,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
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10
履约担保额度
浮动机制
根据宁波市建设委员会甬建发[2009]302号文件规定:
对没有行业信用评价或行业信用评价一般的企业,其履约担保金额度为工程合同金额的7%;对行业信用评价优良的企业,调低其履约担保金额度至工程合同金额的5%;对行业信用评价差的企业,调高其履约担保金额度为工程合同金额的10%。
行业信用评价以宁波市建设委员会出具的文件或证书为准。
10.11
工程清单核对(适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项目)
中标人发现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有误差的,须在中标后2个月内将误差部分工程量提交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咨询机构确认。
超过规定时间提交的,招标人有权拒绝调查整有误差的工程量清单。
10.12
招标人的
补充约定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
(适用于综合单价法计价项目)
序号
项目内容
说明与要求
备注
1
施工准备时间
签订合同后3天
2
提前合同工期奖励标准
1000元/天
3
延误合同工期赔偿标准
1000元/天
4
延误合同工期违约金限额
合同价款的2%
各项违约金限额之和应与履约担保金额保持一致。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41项规定实行履约担保额度浮动机制的,中标人在其投标函附录中明确的各项违约金限额应按履约担保额度浮动比例同步调整,各项违约金限额之和应与调整后的履约担保金额保持一致。
5
未达到工程质量验收一次性合格标准违约金限额
合同价款的3%
6
未履行项目经理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到场承诺违约金限额
合同价款的1%
7
未履行主要机械设备到场承诺违约金限额
合同价款的0.5%
8
未履行安全文明施工承诺违约金限额
合同价款的0.5%
9
安全文明施工费
由投标人自行报价,按规定计入投标报价中。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市区一般工程”考虑,提前竣工增加费比例不考虑,且安全文明施工费、检验试验费不得低于规定费用低限值。
投标人需计取的费用应在投标函附录或投标报价文件中予以明确,未明确的,结算时按不计处理。
当投标函附录中的费用与投标报价文件中费用不一致时,以投标报价文件中费用作为结算依据。
10
检验试验费
11
提前竣工增加费
12
其它施工组织措施费
13
企业利润和管理费
计入各细目综合单价中
14
工程保修担保金额
结算价款的5%
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的投标人可采用银行保函形式。
但须在投标函附录中明确,否则,招标人可以不予接受。
15
是否同意招标文件其它内容
要求投标人承诺“同意”
投标人必须承诺“同意”
16
是否同意合同条款及合同附件格式
要求投标人承诺“同意”
投标人必须承诺“同意”
注:
招标人根据需要填写“说明与要求”的具体内容,对相应的栏竖向可根据需要扩展。
……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信标和商务标二册组成,分开包封。
3.1.1商务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3.1.1.1商务标封面(格式见示范文本第115页)
3.1.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详见示范文本第116页);
3.1.1.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示范文本第117页);
3.1.1.4投标函(适用于综合单价法或工料单价法计价项目)(格式详见示范文本第119页);
3.1.1.5投标函附录(内容以专用条款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为准,格式详见示范文本第121页);
3.1.1.6投标担保收执证明(格式详见示范文本第123页);
3.1.1.7投标报价文件(适用于综合单价法计价项目,格式详见示范文本第124页);
(1)投标总价表(格式详见示范文本第125页);
(2)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格式详见本专用条款第八章附件1)
(3)各子系统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格式详见本专用条款第八章附件2)
3.1.1.8投标文件对技术部分的承诺:
(1)方案设计和说明:
各子系统的技术方案论述、产品描述及合理化建议(含设备清册,注明设备材料的品牌选用)(本部分格式投标人自拟);
(2)技术规范偏离表(格式详见本专用条款第八章的附件3);
(3)工程服务及售后服务承诺(本部分格式投标人自拟),主要阐述投标人对工程服务范围、产品质量、质保期、售后服务点、维护保养、培训等方面的承诺;
(4)施工技术方案要求的承诺(格式详见本专用条款第八章的附件4)
(5)项目管理机构
①拟派往本招标项目的管理机构人员组成表(格式详见第八章的附件5);
②拟派项目经理简历表(格式详见示范文本第151页);
③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格式详见示范文本第152页);
④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格式详见示范文本第153页);
3.1.1.9、承诺书(格式详见本专用条款第八章附件6)
3.1.2资信标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3.1.2.1资信标封面(格式详见示范文本第171页):
3.1.2.2投标人专业承包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必须提供原件备查);
3.1.2.3投标人类似项目施工经验(复印件加盖公章,必须提供原件备查)。
3.2、投标报价
修改为:
3.2.1工程总报价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表现,包括但是不仅限于:
施工设备、劳务、管理、设备、材料、安装、调试、施工水电费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其他发生的各项应有费用。
3.2.2综合单价:
完成设备清单项目中每一计算单位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是不仅限于:
辅助材料费、施工安装费(包括设备基础的施工、安装和施工水电费)、检测(含第三方检测费用)、调试开通费、关税、增值税、运输保险、维修保护费、特殊工具服务费、协调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其他发生的各项应有费用。
投标人仅在上述费用的范围内根据企业的管理水平,综合分析后自主确定。
3.2.3投标文件商务标应按投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以及本专用条款“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提供的子系统目录顺序进行分项编制和报价,标明本合同拟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价、综合费率和综合总价。
3.2.4本招标工程的设备采取固定价格承包,一旦确认某一投标人中标,除合同规定的可调整内容外,中标人不得要求追加任何费用。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自主报价,并承担投标责任,投标时漏项、少计的工程量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综合单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如投标人未填写综合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予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中。
3.2.5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中标后设备和材料价格波动引起的风险,对中标后设备停产等情况应给以充分估计,并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3.2.6本工程已对智能化系统方案进行了深化设计,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提供了各子系统的配置设备的参考品牌、型号规格及生产地,投标人应予积极响应,投标人响应的设备必须与2/3期、4/5期和6/7期兼容。
3.2.7商务标的各子系统工程量清单及报价表中,除在商务标的技术部分承诺中说明偏离情况并提供有关技术参数对照资料的项目外,出现品牌、型号规格及产地、数量等主要内容与工程量清单中投标系统设备清单不符的,一律作废标处理。
在技术标中说明、偏离情况并提供有关技术参数对照资料的项目,如经评委会三分之二以上评委认定投标人响应的设备的品牌及产品性能低于招标人提供的参考品牌,则作设备选型偏离处理,设备选型偏离的作废标处理。
3.2.8总承包服务费和配合费按投标总价的2.0%计,不含在本次投标总报价中,施工水电费及其他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2.9设置招标控制价724.7557万元(其中暂列金额为0万元)。
3.2.10对投标报价条款如存在疑问的,各投标单位应在招标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如不提出将按不利于投标单位进行理解。
……
5、开标
……
5.3开标前验证
投标人应提前向招标人提交相关证件和资料,招标人将作好验证记录供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参考:
5.3.1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3.2投标担保收执证明原件;
5.3.3投标人同时还须提交本专用条款本章第3.1条款规定的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的原件。
5.4有效投标人的确认
5.4.1违反本须知第5.2款规定的投标人将被视作自动放弃投标。
5.4.2违反本须知第5.3款规定的投标人将被视作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
第三章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2.1
初步评
审标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投标
文件
形式
评审
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担保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条款规定。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
投标人提交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3条款要求。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3至第3.4.5条款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八、九、十一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或格式略有改变但不影响投标文件的评审。
投标文件标注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2条款规定或未按该条款规定进行标注时,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
投标文件份数
不少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35项规定的份数。
2.1.4
商务标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13项规定。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某地块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招标文件DOC 49页 某地 建筑 智能化 系统工程 施工 招标 文件 DOC 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