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目标管理认证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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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目标管理认证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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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目标管理认证办法
陕西省档案局关于印发
《陕西省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证办法》的通知
(陕档发〔2011〕20号)
各市档案局、杨凌示范区档案局;省级机关、民主党派、群众团体、省属国有企业: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省档案事业管理,规范各单位的档案工作,全面提升档案管理综合水平,更好地服务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我局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基础上,对原《陕西省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证办法》(陕档发〔2004〕74号)重新进行了修订,现将《陕西省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证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档案局
2011年7月28日
陕西省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证办法
(2004年7月30日制定,2011年7月28日修订)
第一条为了加强全省档案事业管理,规范各单位档案工作,提升档案管理综合水平,更好地服务全省政治、经济、文化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陕西省档案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证是对档案工作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综合评价,是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将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内容、环节和流程具体到目标责任,将法律、管理和经济措施细化到认证标准,强化控制各单位档案管理过程,保障档案工作质量,维护档案真实、完整和安全,促进各单位档案工作逐步实现标准化、规范化和现代化。
第三条适用范围:
(1)本省内各级各类国家综合档案馆和专业档案馆;
(2)本省内各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3)中央驻陕单位;
(4)其他社会组织。
第四条《陕西省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证标准》(附件1)包括档案工作管理机制、档案业务建设、档案信息化建设和档案开发利用四部分。
认证标准将根据档案工作的发展、变化情况适时进行重新修订。
第五条陕西省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证等级包括:
AAA、AA、A三个等级。
AAA级为最高等级,AA级为较高级,A级为合格等级(A级是全省各类档案机构应达到的基本要求)。
认证标准采用百分制(附件1),90分以上(含90分)为AAA级,80分以上(含80分)为AA级,70分以上(含70分)为A级。
第六条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证,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由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
省档案局负责设区市档案馆和省级机关、省属企事业单位(含下属控股企业)、中央驻陕单位档案工作目标管理AAA、AA、A级认证;
市档案局负责县(市、区)档案馆和市级机关、市属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目标管理AAA、AA、A级认证;同时负责县(市、区)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目标管理AAA级认证。
县(市、区)档案局负责县(市、区)级机关、所辖乡镇(街道办事处)、县属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目标管理AA、A级认证。
第七条垂直管理的市、县级机关,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转报与上级主管部门同级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认证。
第八条 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必要时,可委托行业、集团公司组织本行业、本企业下属单位AA、A级的认证,认证意见报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批。
第九条 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证采取自愿申请,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
等级申报一般采取逐级认证的方法进行。
第十条 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证程序:
(1)自查申报:
申报单位应对照《陕西省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证标准》逐项自查,结合本地区(系统、单位)实际,制订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证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自查达到相应认证等级后,书面报请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认证。
年检不合格单位当年不得申报认证。
申报单位在提交申请认证报告时,在报告中应说明自查情况,同时填报“陕西省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证申报审批表”(含认证打分及反馈意见表)(附件2)一式三份。
(2)认证预检:
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收到认证申请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组成2-3人预检组,前往认证申请单位预检,提出预检意见和整改建议,指导认证申请单位完善档案工作。
(3)认证核查:
申请单位应按照预检组提出的整改建议进行整改,在达到认证标准时,即可组织认证核查。
认证组由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3-5人组成,认证组组长由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指定一人担任。
认证组成员应熟悉档案工作,具备5年以上档案工作经验。
对垂直管理的市、县级机关组织认证时,认证组成员应包括申请单位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的档案人员和申请单位所在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人员。
认证组按照听取申报单位工作汇报、现场质询、审查相关佐证材料,依照《陕西省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证标准》,实地核查、综合评价的方式,形成认证意见并反馈相关情况。
(4)认证意见由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后,将“陕西省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证申报审批表”返回认证单位,并颁发等级证书。
第十一条 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证等级证书统一由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定制、编码和备案。
第十二条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组织开展的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证是对申报单位档案工作质量管理的综合评价,是申报单位档案工作部门和人员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每年通报认证相关情况。
建议同级党委、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陕西省档案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通过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证的单位或档案专(兼)职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三条认证等级有效期五年,有效期满后,由原组织认证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按照《陕西省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证标准》组织复查,对复查达不到相应认证等级标准的单位将责令整改、降级或收回等级证书,取消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证等级。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陕西省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证办法》(陕档发〔2004〕74号)同时废止。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陕西省档案局负责解释。
附件:
1.《陕西省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证标准》(2011年版)
2.陕西省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证申报审批表
附件1:
陕西省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证标准
(2011年版)
类号
项目
认证内容
分值
1
档案工作管理机制
20
1.1
档案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①有档案管理机构0.5分;
②明确有档案工作分管领导0.5分;
③档案工作纳入到本地区(系统、单位)发展规划0.3分,纳入到年度工作计划当中0.3分,纳入领导工作议事日程0.3分;纳入到相关人员岗位职责0.3分;
④档案工作经费有保障0.5分;
⑤建立了本单位档案工作管理网络0.5分;
⑥档案机构、档案人员获得过当地党委、政府表彰或市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表彰0.5分;
⑦近3年每年有档案工作计划、工作总结0.3分。
4
1.2
执行档案工作法律法规
①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陕西省档案条例》等档案工作法律法规0.5分;
②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或参与档案工作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咨询活动0.5分;
③配合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执法检查0.5分;
④对档案违法行为和违法案件及时查处0.5分。
2
1.3
集中统一管理原则
①档案机构对本地区(系统、单位)属于接收范围的各门类(载体)档案做到了集中统一管理1分;
②对本地区(系统、单位)的档案工作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1分。
2
1.4
档案人员基本素质
①明确有档案专(兼)职人员,保持档案人员相对稳定1分;
②档案人员接受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培训率达100%1分;
近三年本单位组织档案业务培训或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档案业务培训0.8分;
③档案人员接受档案专业继续教育达到50%以上0.2分;
④档案人员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的占80%以上0.5分;
⑤档案人员评聘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0.5分;档案人员与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享受同等待遇0.5分;
⑥档案人员撰写发表专著、业务文章0.3分;
⑦订阅档案报刊0.2分。
5
1.5
档案馆(室)建设
①档案库房符合《档案馆建设设计规范》、《档案馆建设标准》要求,档案室参照执行1分;
②档案办公、库房、阅览做到三分开1分;
③档案库房容量及装具满足需要1分。
3
1.6
设施设备与安全保管条件
①档案库房配有空调机、去湿机、温湿度表、吸尘器、声像档案防磁柜、电子档案光盘柜等,满足防火、防盗、防虫、防光、防潮、防高温、防尘、防鼠“八防”要求1.6分,每项0.2分;
②配备了复印机、照相机、录音机、录像机等设备0.4分;
③制定了本地区(系统、单位)档案工作突发应急预案1分;
④定期检查档案安全保管状况,制订有档案安全责任制,档案安全有保障措施1分。
4
2
档案业务建设
35
2.1
档案业务基础建设
①建立了档案收集、保管、整理编目、保密、利用、统计、鉴定销毁等项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2分,缺一项扣0.3分;
②结合本地区(系统、单位)档案工作实际,编制了档案分类大纲和编号办法(方案)以及归档范围、档案保管期限表3分,每项1分;
③馆(室)藏档案结构合理,门类齐全1分;
④近三年各门类(载体)档案(含专门档案)归档率达100%1分;
⑤近三年各门类(载体)档案归档完整率、准确率达95%以上1分;
⑥档案库房有温湿度记录,温湿度符合档案管理要求1分,温湿度超标,没有采取措施不得分。
9
2.2
档案业务控制措施
1文件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纳入档案专(兼)职人员岗位责任制1分;
2文件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纳入有关工作程序,建立档案部门参与重大活动档案收集机制1分;
3落实档案工作“四同步”和“四参加”制度4分;
4建立了规范的全宗卷1分;
5归档文件制成材料和字迹材料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要求1分;
6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档案目录、案卷封面、档案盒1.5分;
7档案人员岗位变动时,及时办理档案交接手续0.5分。
10
2.3
档案业务成效
1各门类(载体)文件整理规范,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要求2分;
2案卷目录、卷内目录、归档文件目录、备考表编制规范4分;
3归档章填写规范、清晰1分;
4档号编制科学,档案实体上架排列规范2分;
5开展档案统计工作,数字准确、账物相符,能按规定向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报送档案事业统计年报表1分;
6有计划对到期档案进行价值鉴定和开放鉴定1分;﹡
7对破损档案能采取相应技术措施及时进行修复与保护1分;
8对国家重点档案按有关要求组织开展抢救工作,档案室对破损档案、载体不符合档案保管要求的采取相应措施1分;
9对组织鉴定后需销毁档案按规定程序进行销毁,手续齐备1分;
10属于国家综合档案馆档案接收范围的单位,能按照有关规定移交档案1分;
11及时向综合档案馆报送已公开现行文件1分。
16
3
档案信息化建设
25
3.1
档案信息化基础
1档案信息化建设纳入本地区(单位)电子政务(信息化)建设规划当中1分;
2档案信息化与本地区(单位)信息化做到了同步发展1分;
3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计算机、刻录机、扫描仪等档案信息化设备1.5分;
4应用了符合本地区(系统、单位)实际的档案管理软件2分;
5对电子文件的运行、档案数据的存储、提供利用采取了有效安全保障措施0.5分;
6对本地区、本单位的档案数据进行异地、异质备份1分。
7
3.2
数据库建设
1建立了馆(室)藏全部档案案卷级目录数据库2分(按完成比例得分);
2建立了馆(室)藏全部档案文件级目录数据库3分(按完成比例得分);
3建立了馆(室)藏全部资料目录数据库1分;
4对馆(室)藏永久保管和利用频繁档案建立了全文数据库2分(按比例得分);
5建立了多媒体数据库1分;对馆(室)藏录音带、录像带等磁性载体档案进行数字化转换1分。
10
3.3
电子文件归档
1建立了电子文件归档制度1.5分;
2对本地区(系统、单位)电子政务系统或OA办公自动化系统产生的电子文件进行有效管理1.5分。
3
3.4
网络建设与应用
1国家综合档案馆建立档案信息网站,档案室在本系统(单位)网站上建有档案信息网页或在本单位网站设立档案工作栏目2分;
2提供计算机检索查询服务1分;,
3通过局域网或互联网实现馆(室)藏档案案卷级、文件级目录查询,公布档案信息各得1分;
4在局域网上实现全文阅览1分。
5
4
档案开发利用
20
4.1
检索工具编制
1编制有多种形式档案检索工具。
其中:
编制了案卷级手检式目录1分;文件级手检式目录2分;专题目录1分;
2编制资料手检式目录1分。
5
4.2
档案资料编研
1编纂了《档案馆指南》、《全宗介绍》、《大事记》、《组织机构沿革》、《基础数字汇编》5分;
2汇编有《产品介绍》或《科研成果简介》、《工程项目简介》、《专题介绍》等2分;
3编研成果为领导决策或中心工作提供有效服务2分(公开出版物一种1分,内部资料一种0.5分,2分封顶)。
9
4.3
档案开放利用
1对馆藏到期档案及时组织开放1分;﹡
2国家综合档案馆建立现行文件阅览中心,开展已公开现行文件利用工作1分;﹡
3有档案利用效果登记(汇编)1分;
4档案部门服务机制有创新1分。
4
4.4
档案部门开展社会教育
1国家综合档案馆被同级党委、政府及职能部门命名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0.5分;﹡
2设有档案固定陈列展;企事业单位建立荣誉室(展室)0.5分;
3配合同级党委、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中心工作,举办专题展览(含网上展览),开展其它社会教育活动1分。
﹡
2
注:
带﹡符号的相关条款是对档案馆所设定的,对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机构认证时不考核、不扣分。
附件2:
陕西省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证申报审批表
申报单位:
(盖章)
申报等级:
认证时间:
年月日
审批单位:
(盖章)
证书编号:
陕西省档案局印制
单位名称
隶属部门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档
案
机
构
情
况
档案机构
名称
档案机构负责人
档案人员
数量
主管领导
联系电话
申请认证等级
年月已获得级档案馆(室)
档
案
基
本
情
况
档案门类
数量
档案起止时间
备注
文书档案
(卷/件)
基建档案
(卷/盒)
会计档案
(卷)
实物档案
(件)
照片档案
(册/张)
录音、录像
(盘)
电子文件
(件)
其它(专门)
档案
申
报
单
位
自
查
意
见
(盖章)
年月日
上
级
单
位
审
查
意
见
(盖章)
年月日
认
证
组
意
见
组长签名:
年月日
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意见
(盖章)
年月日
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级认证意见
年月日
认证组成员签名
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签名
备注
组长
认证打分及反馈意见表
编号
标准分
自评得分
认证得分
认证说明(工作亮点、存在问题)
及改进工作的建议
1
20
1.1
4
1.2
2
1.3
2
1.4
5
1.5
3
1.6
4
2
35
2.1
9
2.2
10
2.3
16
3
25
3.1
7
3.2
10
3.3
3
3.4
5
4
20
4.1
5
4.2
9
4.3
4
4.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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