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顶精文FGS银行第二中心支行ⅩⅩ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方案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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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顶精文FGS银行第二中心支行ⅩⅩ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方案doc
银行第二中心支行ⅩⅩ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方案
为规范和加强中心支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根据总行《ⅩⅩ银行ⅩⅩ年分支机构内控评价考核方案》要求,结合中心支行内部控制特点,制定本方案。
一、内部控制目标
不断优化内控环境,强化合规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操作风险,进一步提高全行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水平。
在全行范围内深入推进“合规创造价值”的经营与管理理念,不断夯实内控与操作风险管理的基础,坚守合规风险底线,在依法合规经营的前提下,促进经营战略目标的实现。
二、内部控制指标
序号内部控制指标值
1不良贷款率不良贷款率<3%
2操作风险损失率<0
3案件发生率<0
4监督检查计划完成率100%
5重要资料不许缺失100%
6重点账户对账率100%
7年度内控评价等级一级
三、内部控制措施
为确保实现上述内部控制目标及指标,提高中心支行“内控五要素”精细化管理水平。
中心支行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内部控制环境方面
1、制定内控目标。
建立操作风险管理、业务合规操作等内部控制目标,并将内部控制目标进行分解,与各道防线职责有效结合。
2、持续做好制度梳理。
建立制定、补充、调整和清理内控制度的机制,定期对各级、各类内控制度评审,适时进行更新,同时,员工必须掌握执行内控制度。
3、完善岗位职责。
部门之间要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并根据业务变化及时做出调整,关键岗位、不相容岗位的设立和人员配备符合规定,有效发挥各类委员会管理作用。
4、加强企业文化与合规文化建设。
制定内控合规文化建设方案,把企业核心价值观、内部控制原则、风险意识、风险控制、风险防范,以及出现险情或损失的对策等作为对员工的教育内容。
5、完善内部控制实施的激励约束机制。
将辖内各责任单位和全体员工实施内部控制的情况纳入绩效考评体系,严格执行重要岗位定期岗位轮换制度和强制休假制度。
开展员工职业道德风险排查与案件警示教育工作,建立员工违规行为管理机制,对违反监管当局“五十六个严禁”的规定的员工严肃问责。
(二)识别与评估方面
1、各业务管理部门识别并确定本条线面临和存在的主要操作风险,建立风险点清单;制定内部控制方案并组织实施;严格执行“五十六个严禁”的规定。
2、做好应急准备和处置,建立并保持应急预案和程序按计划进行应急演练。
(三)信息交流与反馈方面
1、各业务条线自查、检查和评价情况应及时通报,同时,应按时提交的专兼职合规报告。
2、完善反舞弊机制建设。
(四)监督评价与纠正方面
1、一道防线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设计并组织开展业务的自查和检查,特别是监管当局“五十六个严禁”的自查和检查,检查前应制定检查计划、检查方案,检查中应编制检查记录,检查后应形成检查报告。
2、一道防线定期对本业务和管理条线的内控情况进行自评,出具自评报告,自评报告应就本条线内部控制的全面性、有效性作出真实评价。
3、合规部结合各部门内部控制自评情况和内外部审计监督情况,独立地对本行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全面的评价,出具评价报告。
并履行对一道防线的复查、监督职能。
4、持续改进。
检查部门对查出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应采取恰当、有效的措施跟踪落实整改,对严重违规行为应严格执行问责程序。
同时,一、二道防线自律监督记录和资料(计划、通知、方案、确认书、整改报告、台帐、通报、自评价报告等)要妥善保存。
(五)内部控制措施方面
各业务管理部门要根据本条线的特点,结合《关于发布<内外部监管部门列示的风险要点>及禁止性规定》(ⅩⅩ版)的通知》(ⅩⅩ银发[ⅩⅩ]729号)、《银行业违规清单、检查要点及处罚规则》(银监办发[20GG]182号)(见内控合规管理系统“政策法规解读/风险提示”板块)、内控评价检查问题库(见内控合规管理系统“功能连接板块”板块)等提供的信息,有效地开展本条线重大风险的排查、加强对问题的整改,完善相应控制措施,保证本条线业务合规操作,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四、评价范围
按照总行《ⅩⅩ银行ⅩⅩ年分支机构内控评价考核方案》,结合中心支行实际,对机关各业务部门、各管理行内控管理情况进行现场评价。
评价时限:
ⅩⅩ年10月至评价日。
五、评价方式
内控评价采取年度一次性现场评价与日常检查相结合,由中心支行合规部牵头组织实施。
为充分发挥一道防线自律管理的作用,按照总行ⅩⅩ年内控考核要求,中心支行在年度对控制活动方面评价时,积极引进小企业金融业务管理部、个人银行部、电子银行部、金融同业部、运营部等部门独立开展本条线内部控制措施的检查评价,促进相关业务管理部门在深化自律管理的基础上由‘‘自己管自己’’向‘‘自己管好自己”转变。
六、评价内容
本年度的考核内容仍以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识别与评估、内部控制措施、信息交流与反馈、监督评价与纠正,即内控五要素为框架。
(一)内部控制环境
1、内部控制目标
是否建立了操作风险管理、业务合规操作等分支行内部控制目标,如案件发生率、重要资料完整率、重点账户对账达标率等。
内部控制目标是否进行分解,是否与各道防线职责有效结合,分支行内控目标、部门网点内控目标、员工个人内控目标是否明确、量化。
2、内控制度
是否已建立制定、补充、调整和清理内控制度的机制;定期对各级、各类内控制度评审,适时进行更新。
各业务和管理条线的主管部门是否重注本条线内控制度建设,结合本区域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具体的实施细则、操作程序和控制措施,进一步优化业务管理和操作流程,确保各项业务有章可循。
内控制度的内容是否符合适用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是否遵循总行统一的业务管理要求;是否呐能有效指导员工操作和实施风险控制。
内控制度是否为员工所掌握。
是否严格按照本行内控制度开展相关工作,办理相关业务。
3、组织架构
部门之间是否分工合理、职责明确、报告关系清晰。
关键岗位、不相容岗位的设立和人员配备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全体员工是否了解和掌握内部机构设置、岗位职责等情况,正确行使职权;岗位职责是否符合实际情况,是否具可操作性,是否全面,是否规范,并根据业务变化及时做出调整。
设立的各类委员会是否有效发挥管理作用。
4、企业文化与合规文化
(1)是否制定了内控合规文化建设方案,采取宣传、培训和研讨等形式传播内控合规理念;是否把企业核心价值观、内部控制原则、风险意识、风险控制、风险防范,以及出现险情或损失的对策等作为对员工的教育内容;是否熟练掌握监管当局“五十六个严禁”的规定。
是否重视对员工的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是否制定了员工行为准则或类似规范,并传达到员工;员工是否确知职业道德标准和违规行为界限及后果。
是否对内控先进的机构、部门或员工予以奖励,树立内控合规典型。
5、人力资源
是否建立内部控制实施的激励约束机制,将辖内各责任单位和全体员工实施内部控制的情况纳入绩效考评体系,促进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
是否建立了对部门和网点负责人以及重要岗位人员的准入、退出机制,对掌握本行重要商业秘密的员工是否建立和执行离岗限制规定。
是否建立和严格执行重要岗位定期岗位轮换制度和强制休假制度。
关键和重要岗位人员是否具备内控合规工作胜任能力并充分履职尽职。
员工职业道德风险排查与案件警示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对违反监管当局“五十六个严禁”的规定的员工是否严肃问责。
是否建立员工违规行为管理机制,是否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是否将员工的违规行为纳入绩效考核范围。
(二)风险识别与评估
1、操作风险识别与评估
是否制定识别、计量、评估、监测和管理主要业务风险的程序和方法;是否加强对监管当局“五十六个严禁”的管理。
业务管理部门是否已识别并确定本条线面临和存在的主要操作风险,是否有风险点清单;是否对风险的后果及发生的可能性等进行了评估;是否制定针对性的控制措施。
当内外部环境和条件发生变化时,是否对操作风险进行再识别和再评估;再识别和再评估的结果能否确保新的风险及以前未加控制的风险得到识别和控制。
对新识别的操作风险是否深入分析其产生的根源、路径及对本行的影响范围。
能否及时发现由于员工的思想道德及业务素质问题所产生的操作风险。
2、内部控制方案
是否为实现内控目标与控制不可接受风险制定了内控方案,特别是监管当局“五十六个严禁”的规定;内控方案如何运用风险识别与评估结果的信息,确定了哪些控制要点和控制措施,内控方案是否有效。
内控方案是否包括了各项任务的职责权限和相应的控制策略、方法、资源和时限要求,并形成了文件。
内控方案是否得到实施。
3、应急准备和处置
是否已建立并保持应急预案和程序,识别可能发生的重大操作风险事件。
如何规定重大操作风险事件发生时应采取应急响应的措施,措施是否及时、有效。
是否规定并实施对应急的设施、设备和系统定期检查和维护,是否按计划进行应急演
练。
(三)信息交流与反馈
1、交流与沟通
一、二道防线的自查、检查和评价情况是否及时、如实报告本行管理层,通报被检查
机构和部门,上报总行法律合规部的内外部检查监督和评价信息是否真实、完整、及时。
提交的专兼职合规报告是否真实、完整、及时。
通过内控合规管理系统报送的合规动态信息等的数量、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2、反舞弊机制建设
是否建立反舞弊机制,坚持惩防并举、重在预防的原则。
举报投诉制度和举报人保护制度是否及时准确传达至本行全体员工,制度是否具有可操作性。
对舞弊事件和举报所涉及的问题是否及时、妥善地做出处理。
(四)监督评价与纠正
1、重大风险自我排查
一道防线是否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设计并组织开展业务的自查和检查,特别是监管当局“五十六个严禁”的自查和检查,检查前是否制定检查计划、检查方案,检查中是否编制检查
记录,检查后是否形成检查报告。
对重大风险是否持续关注,定期或不定期的主动开展自我排查工作。
2、内部控制体系自评价
一道防线是否在本行法律合规部和本单位兼职合规员的协助下定期对本业务和管理条线的内控情况进行自评,出具自评报告,自评报告是否就本条线内部控制的全面性、有效性作出真实评价。
法律合规部是否结合本行各部门内部控制自评情况和内外部审计监督情况,独立地对本行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全面的评价,出具评价报告,评价报告是否就本行内部控制的全面性、有效性作出真实评价。
法律合规部是否能够有效履行对一道防线的复查、监督职能。
3、持续改进
对自查、检查和自评价等内部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检查部门是否深入分析问题的性质和产生的原因,提出整改要求,跟踪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被检查部门是否建立整改台账,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整改方案,并组织落实各项整改措施。
整改部门或责任人是否能够按要求完成整改,是否仍然存在屡查屡犯现象;采取的整改措施是否恰当、有效,并具有预防性,有无整改报告;对无法整改(或已形成事实的)的问题是否有详细的情况说明。
对内部监督中发现的渎职、违规操作、风险失控、声誉损失或其他违规事项,是否严格执行问责程序,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4、文档控制
一、二道防线自律监督记录和资料是否真实齐全(计划、通知、方案、确认书、整改报告、通报、自评价报告等)。
是否妥善保存内部控制相关记录和资料,确保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过程的可验证性。
(五)内部控制措施
主要包括:
小企业业务、个人业务、电子银行业务、金融同业业务、运营管理、反洗钱管理、合同及公章管理、风险专项排查等,各业务由中心支行对口管理部门独立开展相应的检查
七、评价指标与标准分值
评价指标标准分值
内部控制环境30分
风险识别与评估30分
公司层面信息交流与反馈10分
监督评价与纠正30分
小计100分
小企业业务10分(新增)
个人业务15分(新增)
电子银行业务10分
金融同业业务10分(新增)
流程层面运营管理15分
反洗钱管理10分
合同及公章管理10分
风险专项排查20分(新增)
小计100分
八、评价实施
评价工作分为评价准备阶段、评价阶段及报告阶段
(一)准备阶段(ⅩⅩ年9月)
成立评价组,确定评价对象,学习、研究总行《ⅩⅩ银行ⅩⅩ年分支机构内控评价考核方案》,结合中心支行实际,搜集整理相关评价依据,按照评价工作进行责任分工,确定评价内容及评价方法,组织评价人员进行培训。
(二)评价阶段(ⅩⅩ年10月8日至11月20日)
评价人员通过深入支行现场评价,广泛传导内控合规理念,传播内控知识。
同时,按照评价指标分工逐项开展评价,认真编写评价工作底稿和评价确认书,问题描述清晰,检查依据充分,并注意结合支行内控管理工作的特点,提出切合可行的评价建议。
(三)报告阶段(ⅩⅩ年11月20日至ⅩⅩ年12月10日)
相关业务条线于ⅩⅩ年12月10日之前将各支行的评价得分结果反馈至合规部。
合规部讨论、汇总各支行过程评价及限制评价结果,确定评价等级,形成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书,经内控委员会各位委员审议通过后,通报最终评价结果,同时于ⅩⅩ年12月31日前上报总行。
九、评价结论
(一)计算公式
1、评价最终得分=评价指标总得分+(或-)正向激励得分(或负向约束得分)
2、评价指标总得分=(公司层面的评价得分/100)G业务层面的评价得分
3、公司层面的评价得分=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识别与评估+信息交流与反馈+监督评价与纠正
4、业务层面的评价得分=小企业业务+个人业务+电子银行业务+金融同业业务+运营管理+
反洗钱管理+合同及公章管理+风险专项排查
(二)评价等级与绩效分值
按百分制确定评价得分,标准分值为100分(不含额外加分项);根据分支机构评价得分,按照1-8个等级区间确定绩效分值。
评价等级得分区间绩效分值
一级彡9010
二级上彡85,<908
二级下彡80,<857
三级上彡75,<806
三级下彡70,<755
四级上彡65,<704
四级下彡60,<653
五级<600
(三)关于评价限制的调整
1、正向激励
评价期间存在下列情况的,则在评价指标总得分的基础上适当加分,上不封顶。
每成功堵截一起内外部欺诈案件,并获得总行、中心支行相关部门认可的,加1分;
每获得一次监管机构授予的内控、案防、操作风险管理、反洗钱管理等方面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的、书面或电子邮件表扬的,均加0.5分;
每识别出总行业务系统设计存在的一处缺陷,并经对口业务管理部门认可的,加0.5
分。
2、负向约束
评价期间在内控、案防、操作风险管理、反洗钱管理等方面每受到一次监管机构的书面或电子邮件通报批评的,则在评价指标总得分的基础上扣2分。
评价期间监管机构或总行、中心支行认定发生包括但不限于如下重大违规事件的(因外部不可预测或不可抗力导致的损失除外),则在内控评价最终得分确定的评价等级的基础上再下调1〜6级。
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超越总行授权办理授信业务。
•存在假按揭行为。
•因安全防范措施不当,发生金融诈骗、盗窃、抢劫、爆炸等案件,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
•因经营管理不善发生挤提事件,或遭受国家有关部门(如银监、人民银行、外管、工商、税务、公安等部门)的严重处罚,或被媒体负面报道,造成重大影响。
•业务系统故障,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
•经查实的其他重大合规及操作风险事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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