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信访及投诉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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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信访及投诉管理制度
佛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信访及投诉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方便群众监督,确保投诉工作落实,根据《信访条例》、《佛山市影响行政效能行为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为方便群众对行政许可(审批、审核)事项进行监督,我局在政务网和政务窗口的显著位置公开信访及投诉电话和受理通讯地址。
第三条配备兼职的信访干部,负责具体受理、办理信访投诉事项。
信访干部要坚持原则,廉洁奉公,秉公办事,遵守信访工作纪律,不泄露工作秘密和信访投诉人要求保密的事项。
第四条信访及投诉的受理范围:
(一)投诉或举报与我局工作职责有关的需要我局予以解决的各种问题;
(二)反映、咨询与我局业务有关的问题;
(三)对我局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
(四)对我局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建议、申诉、控告的;
(五)其他应由我局管理的信访投诉事项。
第五条信访投诉事项统一由局办公室接收或接待,登记受理并按公文处理程序处理。
第六条信访工作及群众投诉处理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接访登记。
对来信做到当日来信当日拆封,登记来信时间、数量、内容。
摘录投诉内容要简明扼要,做到三个准确:
来信反映的问题、性质和问题发生的时间与地点要准确;文字表达要准确;拟转出交办单位要准确。
对来访、来电要认真对待,问清情况,做好记录,如实记录群众来访、来电的日期、人员、次数、内容等。
来访人员要求见领导时,可视具体情况而定给予安排。
收到上述信访事项后,能够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应当当场书面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信访人的姓名、住址不清的除外)。
(二)呈阅转办。
凡信访投诉件及上级交办的转办件、领导批示件要呈分管领导阅批。
根据来信内容、性质及归口办理原则,按照分管领导批示意见,分别转给业务科室处理。
接访人应当在接信之日起小时内转给相关科室,做到不积压、不丢失、不错转。
(三)调查处理。
对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各职能科室应在接到交办件后立即按有关业务程序进行调查立案处理,并在规定期限内上报办理结果。
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办理完毕的,要主动说明情况。
重大紧急问题的处理,要随时汇报。
(四)加强催办。
办公室除办好自办的来访问题外,应认真做好转办件的催办、督促、检查工作。
(五)及时回复。
对上级交办的信访件,须依时结案,及时撰写回复函,呈主管领导签发上报。
上报材料要做到交办函号清楚。
如个别案情复杂,不能如期上报的,主办科室(队)要及时与交办部门沟通反映,同意后可延长结案时间。
(六)分类归档。
信访投诉件回复、上报后,应将办理过程中形成的全部资料进行整理,并分类按程序立卷、装订、归档。
第七条办理信访及投诉事项的时限:
(一)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按规定的时限办结;
(二)一般信访件在日内办结,重大复杂信访事项可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日;
(三)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件签收后,转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市文广新局纪检组、监察室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办理程序的意见》处理;
(四)佛山市行政服务热线成员单位信息系统自收到咨询起小时(自然小时)内受理及首次回复(以系统工单派单时间计算);
(五)佛山行政投诉电子监察系统自收到投诉的小时(自然小时)内接收,自接收起小时(自然小时)内完成批准并受理,自受理起日内回复;
(六)佛山网络发言人平台自收到咨询的小时内受理,收到咨询后日内正式回应,特殊情况可以延迟,但最长不得超过日。
第八条为了解决投诉处理有无失误及信访、投诉人对办结落实情况的满意度,监察室在投诉件结案后个工作日内,就重大效能投诉处理情况与投诉人进行一次实地或电话回访,确保投诉处理客观、公正、公平。
第九条投诉事项涉及我局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或违反有关规定的不当行为的,由监察室负责调查处理。
经调查属实的,相关责任人除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外,应作为人员考核的重要依据,当年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第十条信访及投诉处理必须严格按照程序办理,不得将信访及投诉材料转给被投诉人,不得将投诉人的基本情况透露给被投诉人,调查处理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第十一条信访工作成绩优异的科室和个人,应给予奖励。
第十二条各科室对交办的信访件推诿、敷衍、拖延不办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视情节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三条信访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给工作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
.信访事项登记表
.信访管理台账
.信访事项受理告知单
.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
.信访事项转送单
.信访事项转送(存根告知)单
.重大信访信息报送表
.信访事项不予受理告知单
.信访事项不再受理告知单
.信访事项延期办理申请书
.信访事项延期办理告知单
附件
信访事项登记表
编号
信访人姓名
信访形式
来信人地址
转来单位名称
转来字号
信访
反映
内容
受理人
意见
受理(请在月日前阅复,并将处理结果及原件材料反馈给信访办);
转送;转交;存档(重复来信,姓名地址不清,无实质内容);
不予受理(监察投诉,争议仲裁,诉讼,行政复议,正在处理事项,人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
不再受理(对复核意见不服,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
签名年月日
分管领导意见
签名年月日
处理
部门
回复
意见
局领导
意见
签名年月日
附件
信访管理台帐
日期
编号
来信单位信访人
来信字号
联系方式
内容摘要
受理人意见
领导批示
处理结果
办结日期
。
附件
信访事项受理告知单
编号:
:
你来访(信)反映的
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我局已予受理。
佛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年月日
附件
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
关于对×××信访事项的答复意见书
:
你的来信已收到,现答复如下:
…………………
佛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年月日
附件
信访事项转送单
编号:
:
市镇村(街)来访(信)反映
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的原则,请在收到本转送单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是否受理。
佛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年月日
附件
信访事项转送(存根)单
编号:
姓名:
住址
来访(信)反映的问题
转送至处理。
承办人批准人
年月日
———————————————————————————————
信访事项转送(告知)单
编号:
:
你来访(信)反映
,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的原则,转送至处理,请你直接与该机关(单位)联系。
佛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年月日
附件
重大信访信息报送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年月日
信访人
姓名
信访
人数
事发
地点
事发
时间
信访问题涉及的
地区、部门
反映的主要问题及事发原因
目前
动向
处理
化解
情况
说明:
、一批(次)上访填写一张表格。
、此表填好后报送至佛山市信访局。
附件
信访事项不予受理告知单
编号:
:
你来访(信)反映的
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请你依法通过:
()劳动监察投诉举报途径解决;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途径解决;
()申请行政复议途径解决;
()提起诉讼途径解决;
()向职能部门反映解决
()向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
佛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年月日
附件
信访事项不再受理告知单
编号:
:
你来访(信)反映的
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属
我局不再受理。
佛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年月日
附件
信访事项延期办理申请书
信访人
信访编号
信访事由
延期时间(天)
延期理由
办理人签字:
年月日
部门
负责人
意见
局领导
意见
附件
信访事项延期办理告知单
同志:
因你的信访事项
根据《信访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决定延长办理期限天。
佛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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