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矿产资源总体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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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蚌埠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16-2020年)
(征求意见稿)
蚌埠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11月
目 录
第一章总则1
第一节规划定位1
第二节编制依据2
第三节编制目的2
第四节适用范围及期限2
第二章矿产资源现状与形势3
第一节 国民经济发展状况及矿业经济3
第二节矿产资源概况3
第三节矿产开发利用情况6
第四节二轮规划实施回顾8
第三章 指导原则与规划目标13
第一节 指导原则15
第二节 规划目标16
第四章 矿产开发与资源产业布局18
第一节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调控方向18
第二节 矿产资源产业重点发展区域20
第三节 矿业布局优化调整与转型升级20
第五章 严格规范砂石粘土/小型非金属矿产资源开发管理22
第一节 合理调控开采总量22
第二节 优化资源开采布局22
第三节 严格开采规划准入管理23
第六章 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24
第一节 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24
第二节 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重点项目25
第三节 创新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机制27
第七章 积极发展绿色矿业28
第八章 矿业权设置区划及监督管理30
第一节 探矿权设置区划30
第二节 采矿权设置区划30
第九章 规划实施管理32
第一节建立完善规划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制度32
第二节健全完善规划实施评估调整机制32
第三节加强规划实施监督检查33
第四节提高规划管理信息化水平33
附 则34
第一章总则
第一节规划定位
《蚌埠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是规划期内(2016-2020年)本行政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纲领性文件;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本行政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活动的重要依据。
本规划是对《安徽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涉及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全面分解、细化落实,是对本市依法审批管理的蚌埠市域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进行详细规划与安排,明确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任务和治理工程,确保规划目标、任务、空间布局、勘查开发准入管理措施的实施。
第二节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二、《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5号);
三、《关于开展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35号)等相关规范性文件;
四、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规程》和《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5〕9号);
五、《安徽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
六、《安徽省矿产资源管理办法》、《安徽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
七、《埠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蚌埠市十二五、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等。
第三节编制目的
《规划》引导全市矿业经济发展,服务和改善民生,加强生态保护,强化监督管理,着力落实上级规划部署要求,确保规划目标指标和任务落地、空间布局落地、勘查开发准入条件和管理措施落地。
《规划》同时对本级依法审批管理矿种的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活动做出具体安排。
第四节适用范围及期限
一、适用范围
本《规划》适用于蚌埠市行政区域范围。
二、规划期及基准年
《规划》以2015年为基准年,2016—2020年为规划期,2021—2025年为展望期。
第二章矿产资源现状与形势
第一节 国民经济发展状况及矿业经济
蚌埠市位于北纬32°43′15″至33°30′10″,东经116°43′46″至118°03′46″,是皖北的中心城市。
有千里淮河第一大港,京沪铁路、淮南铁路、京沪高铁和合徐、南洛、界阜蚌高速公路交汇于此,形成了我市明显的交通区位优势;市域面积近5951平方千米,人口376.35万,辖龙子湖区、蚌山区、禹会区、淮上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经济开发区6个区和怀远、五河、固镇3个县。
2015年全市人口355.27万人,GDP达到1253.1亿元,比上年增长10.2%,人均GDP达38267元;三次产业结构较上年调整为15.1:
51.2:
33.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369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1552元;全市地方财政收入达到119.68亿元,比上年增长13.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较上年增长9.2%,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9.9%。
2015年矿业总产值83.6亿元,其中采矿业产值7.27亿元,采矿业占矿业总产值的8.70%,矿业总产值占全市国民生产总值的6.67%,矿业经济在全市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较低。
第二节矿产资源概况
截止2014年底,蚌埠市已发现矿化线索的矿种有26种,其中金属矿产7种(铁、岩金、砂金、铜、铅、锌、银),非金属矿产16种(建筑石料用灰岩、水泥用灰岩、制灰用灰岩、熔剂用石灰岩、饰面用花岗岩、建筑石料用花岗岩、砖瓦用粘土、水泥用粘土、水泥配料用粘土、普通萤石、玻璃用脉石英、化肥用蛇纹岩、重晶石、片麻岩、砖瓦用页岩、建筑用大理岩等),水气矿产2种(地下水、矿泉水)。
本区已查明并收录于《安徽省矿产资源储量表》中的矿种有11种,即岩金、砂金、铜、铅、银、铁、水泥用灰岩、化肥用蛇纹岩、矿泉水、建筑石料矿等。
有各类矿床(区)49处,其中中型7处,小型及以下42处。
查明资源储量市县级别备案的矿种主要为建筑用灰岩、建筑用砂砾岩、建筑用片麻岩和建筑用花岗岩矿四种,有各类矿床9处,均为小型以下矿床。
一、主要矿产
1.铁矿:
矿产地6处,规模均为小型及以下,累计查明铁矿资源量1678.8万吨,基础储量195.6万吨。
主要分布于蚌埠市禹会区马头城、施湖李、城隍庙、五河县大金山等地。
2.金矿:
矿产地6处,岩金5处,砂金1处;规模均为小型矿床。
累计查明金属资源量11190千克,基础储量5100千克,主要分布于五河县大巩山、朱顶西坂等地。
3.水泥用灰岩:
矿产地3处,累计查明资源储量10740.90万吨,基础储量553.00万吨,中型规模2处,小型及以下规模1处,主要分布于蚌埠市禹会区马城镇。
4.建筑石料用灰岩:
矿产地7处,累计查明资源储量821.67万立方米,均为小型及以下规模矿区,主要分布于蚌埠市禹会区新城口、五河县东北部以及怀远县唐集镇。
5.含镍蛇纹岩:
小型1处,查明资源储量304.80万吨,主要分布在五河县黑石山。
6.水泥配料用粘土:
矿产地1处,矿区规模为小型及以下,资源储量22.00万吨,分布于蚌埠市禹会区新城口。
7.建筑石料用片麻岩:
矿产地2处,均为小型及以下规模,查明资源储量为160.23万立方米。
8.建筑用大理岩:
矿产地1处,为小型及以下规模矿区,查明资源储量为69.66万立方米。
9.建筑用砂砾岩:
矿产地1处,为小型及以下矿区,查明资源储量为128.93万立方米。
10.水气矿产:
矿泉水:
《安徽省矿产资源储量表》中备案登记的矿产地17处,允许开采量6646立方米/日。
中型3处、小型14处,主要分布于蚌山区、龙子湖区,大多数属偏硅酸与锶达标型。
其它未查明资源矿产:
饰面用花岗岩、重晶石、普通萤石、玻璃用脉石英、水泥用大理岩、方解石、蛭石、含钾岩石等矿(化)点,由于勘查程度低,未查明资源量。
二、全市矿产资源基本特点
1.全市现已查明矿产资源相对贫乏单调,主要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资源为铁矿、金矿、水泥用灰岩矿以及建筑石料,重晶石、玻璃用脉石英等矿产因勘查程度低未查明资源量;
2.蚌埠市矿产整体分布情况,郯庐断裂带近南北向斜贯五河县东部,其主要矿产资源多为为金矿,少量铁矿;全市西南部与凤阳邻接,地层多为五河群庄子里岩组,多产铁矿;蚌埠市西部新城口地区与凤阳、淮南相邻,寒武系馒头组地层发育,多产水泥用、建筑石料用灰岩;
3.全市现已查明资源储量矿床,其规模除姜家大山水泥用石灰岩矿为中型,其余为小型和小型以下,主要原因勘查难度较大,现有勘查程度低。
4.全市已查明资源量矿产的矿床类型特征主要为:
金矿主要为石英脉型矿床,铁矿主要为沉积变质型和热液交代型矿床,水泥用石灰岩矿主要为沉积型矿床。
第三节矿产开发利用情况
一、矿山开采利用现状
截止到2015年底,全市开发利用的固体矿产有10种(含亚种),矿山总数14处,其中生产矿山6处,停产矿山7处,筹建1处。
矿山企业从业人数452人,年产矿石量352.17万吨,产值41128.75万元。
矿产品开采利用较单一,矿山企业规模为2处中型,其余均为小型,且分布较散。
从所有制结构统计,国有企业1个,私营企业2个,其他有限责任公司11个。
1.金属矿产
铁矿:
小型矿山3处,2处停产,1处筹建。
金矿:
小型矿山6处,年产矿石量为2.4万吨,产值1861.34万元,利润137.8万元,从业人数194人。
2.非金属矿产
水泥用灰岩:
中型矿山1处,该矿山处于生产阶段,年产矿石量240.54万吨,工业总产值36536万元,从业人数100人。
建筑石料用灰岩:
生产矿山1处,为小型矿山,年产矿石量38.86万吨,产值670.75万元,从业人数24人。
建筑用花岗岩:
小型生产矿山1处,年产矿石量41.94万吨,产值930万元,利润150万元,从业人数45人。
片麻岩:
2处矿山,均为小型,年产矿石量56.32万吨,产值1408万元。
二、全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特点
2015年矿业总产值83.6亿元,其中采矿业产值7.27亿元,采矿业占矿业总产值的8.70%,矿业总产值占全市总产值的6.67%,水平总体较低,矿产品种有限,矿山规模小,与上轮规划相比较,全市矿山开采矿种中,除了怀远姜家大家山水泥用石灰岩矿建成投产,且产能规模达到中型以外,其余主要开采矿种是金矿和建筑用石料等,且开采规模都比较小,绝大部分处于停产与筹建状态。
第四节二轮规划实施回顾
一、规划目标实施情况
二轮规划实施期间虽然受到经济环境影响,《规划》(2008-2015年)规划目标基本完成。
其指标分为约束性指标和预期性指标两类。
表1二轮规划目标实施情况一览表
类别
序号
二轮规划指标
实施情况
备注
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
1
开展重要成矿远景区1:
5万区域地质矿产调查
已完成
约束性
2
开展怀远、固镇等地区磁(重力)异常验证
已完成
3
五河县荣渡—小溪集金及多金属矿整装勘查
进行中,取得一定突破
4
怀远石榴农业生态地质调查
进行中
5
1:
10万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覆盖全市
进行中
6
1:
5万地质灾害调查
进行中
7
蚌埠市及三县城市地质调查
完成野外工作,未提交报告
8
浅层地热调查、城市应急水源地调查
进行中
9
蚌埠段1:
25万淮河流域农业地质调查
进行中
10
预期提交可供进一步勘查的中小型矿产地1—2处,其中包括金、铁、铅锌或水泥灰岩等矿产地。
增加333及以上资源储量金1—2吨,铁3000—4000万吨,水泥灰岩2000—3000万吨。
增加了2个金矿矿山(五河县西坂金矿南矿段金矿,五河县西坂矿区井头矿段金矿)提交姜家大山水泥用石灰岩中型规模矿产地1处,提交小型及小型以下建筑石料矿山9处
预期性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11
矿石总量年均增长6%左右,2015年达到650万吨(含煤炭、水泥用灰岩开采量);采矿业总产值年均增长6—10%,2015年达到4.3—5.8亿元。
截至到2014年全市年产矿石10.394万吨
12
主要矿种矿石产量调控指标:
砖瓦用粘土矿250万吨。
建筑石料用灰岩矿80万立方米。
砖瓦用粘土矿山在2015年全部关停,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2.35万吨
13
逐步关闭不符合生产和安全、环保条件的小矿山。
减少小矿山企业总数,矿山企业数量控制在180家左右。
现全市矿山企业14家,规划期内全市砖瓦用粘土矿山被注销关闭
续表1二轮规划目标实施情况一览表
类别
序号
二轮规划指标
实施情况
备注
14
矿山“三率”指标严格执行有关技术质量指标要求。
铁矿开采回采率达到88%,金矿开采回采率达到92%,各种建筑用石料达到98%,砖瓦用粘土矿达到99%。
达到规划指标
15
严格执行规划制定的小型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标准。
严格执行小型矿山最低服务年限标准。
严格执行小型矿山准入条件
16
固体废弃物(废渣、矸石、尾砂)资源二次开发利用水平有所提高,矿山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0%。
达到规划指标
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17
全市矿山地质环境规划治理面积753公顷,治理率达60%,土地复垦面积753公顷,土地复垦率为60%;新建矿山环境治理率100%。
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率为35%,土地复垦率为30%。
矿山采选(洗)的“三废”达标排放率和综合利用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完成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面积277公顷(治理率36.56%),土地复垦面积236公顷(35.04%)
18
建立健全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责任机制,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保证金制度。
严格执行
19
建立健全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制度体系和行政监督管理体系,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以及闭坑矿山的地质环境治理与恢复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实现全市矿山环境的基本好转。
严格执行
从表中数据看出,全市公益性性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都已开展工作,受工作周期影响,大部分的调查项目完成室外勘查工作,最终成果尚未有提交,规划期内全市资源勘查有一定突破,五河县荣渡—小溪集金及多金属矿整装勘查通过现在工作成果来看,有一定的突破,对未来的勘查工作提供了指导性的目标。
全市在水泥用石灰岩矿和建筑石料矿山的勘查工作上顺利完成规划目标,提交中型水泥用石灰岩矿山1处,9处小型及小型以下建筑石料用矿山。
矿业经济受国内整体经济环境影响,矿石开采量和矿业经济短期内均有一定下滑,主要原因是关停注销了全市砖瓦用粘土矿山,但是随着二轮规划期内勘查提交的矿产地,如怀远姜家大山水泥用石灰岩矿、蚌埠市高新区张家大山、大峰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的顺利出让,全市的矿业经济三轮规划期内会有大幅度提升。
二轮规划期内严格执行了矿山“三率”指标、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标准及最低服务年限标准,金矿平均开采回采率92%,选矿回收率92%,综合利用率84.64%,矿山“三率”指标基本达到了规划要求。
矿山采选(洗)的“三废”达标排放率和综合利用率基本能够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二、矿产勘查规划、开发利用与保护分区分区评述
蚌埠市二轮规划依据成矿条件、成矿远景区划、矿产勘查程度、经济发展需求以及省有关资源规划要求,设立禁止勘查区6个、限制勘查区1个、禁止开采区6个、限制开采区1个。
现状条件下,禁止、限制区内无新设探(采)矿权,除地热探矿权外,原有探(采)矿权依法逐步注销、关闭,禁止、限制区管理措施落实到位、效果显著。
三、二轮规划期间矿业权市场建设
二轮规划期间,《蚌埠市矿业权设置方案(2012-2015年)》(以下简称“方案”)于2013年9月获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实施,2015年又对方案进行修编,按照方案中设置的市县发证拟设采矿权,全市通过自筹资金开展勘查工作,提交姜家大山水泥用石灰岩中型规模矿产地1处,提交小型及小型以下建筑石料矿山9处,其中安徽省怀远县姜家大山水泥用石灰岩矿采矿权于2013年在安徽省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顺利实施了设置出让,经公开挂牌出让竞得采矿权价款6.06亿元,蚌埠市高新区张家大山、大峰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于2015年在蚌埠市招投标中心分别通过公开出让,竞得采矿权价款分别为1.2亿元和1149万元,实现了矿产资源的优质优用,促进了地方社会经济发展。
三、二轮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蚌埠市处华北陆块东南缘,近东西向展布的蚌埠隆起被北北东向延伸的郯庐断裂带截接并在区内交汇,业内专家一直认为该区域与山东金矿具有相同的成矿模式,有良好的潜在成矿条件背景,但是在现有条件下,全市矿产资源总体上较为贫乏,尤其是优势矿产金矿,其查明资源储量的矿区规模大都为小型,全市范围内区域性地质调查工作力度不够,已经开展的地质找矿工作仅限于探矿权范围,对于成矿地质条件的认识缺乏系统性、完整性。
公益性地质调查与评价项目立项少,商业性地质找矿项目资金投入风险大。
矿产开发利用方面,金矿资源是我市的优势矿产,有一定的资源潜力,但目前开采规模较小,尚未形成优势矿业经济。
特别是缺少大中型矿山企业和规模型、效益型经营,资源潜力有待进一步发掘。
全市支柱性产业玻璃工业所需要的玻璃用石英岩区内尚未发现可开采利用的矿产地,玻璃用脉石英资源具一定规模,但勘探资金不足,勘查程度不够,未能开发利用。
二轮规划期间由于姜家大山水泥用石灰岩矿的顺利出让投产,填补全市水泥行业的空白,满足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镇化建设的需求。
在未来第三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期间,加强政策引导,鼓励商业性项目的投入;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力度,吸引多方资金,对重要的成矿远景区、成矿带深入展开研究;在积极争取国家、省财政资金支持的同时,不断提高地方财政预算对公益性地质调查评价工作的投入,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开发。
第三章 指导原则与规划目标
第一节 指导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根据“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国土资源工作新的职责定位,从蚌埠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资源特点出发,适应全面深化改革新要求,全面分解、细化、落实上级规划部署要求,对本级依法审批管理和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授权审批管理矿种的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活动作出具体安排。
引导、规范区内矿业活动。
本着规模开发,集约节约利用原则,重点开发金、水泥用石灰岩矿产,合理有序利用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严厉打击无证非法采矿行为,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
二、基本原则
1.细化、分解、落实省级规划
为确保安徽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在蚌埠市的有效落实,保障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总体目标和任务的实现,本次规划编制将细化、分解、落实省级规划的目标指标、规划布局与分区、重大工程等内容,与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衔接一致,避免矛盾和重复。
2.合理继承和创新发展相结合
在评估《蚌埠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实施情况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和借鉴以往规划编制的成功经验。
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探索建立矿产资源开发与保护的负面清单和准入管理等制度,创新发展规划底线思维,改进工作方法,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3.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
紧密围绕全市经济发展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统筹安排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任务,满足全市经济发展需求。
4.突出重点提高深度
随着蚌埠市经济社会建设不断发展,以及对矿产资源需求不断加大,以蚌埠市区域内矿产资源特点,结合蚌埠市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和首轮蚌埠市矿业权设置方案实施情况,参照2015年省国土资源厅评审通过的《蚌埠市矿业权设置方案修编》,对市县级审批发证的采矿权进行调整和新设,明确矿山准入条件;安排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重点项目,强化资源环境保护;强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的监督管理。
第二节 规划目标
一、2020年目标
以《安徽省矿产资源规划》(2015-2020年)、以《蚌埠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蚌埠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计划纲要》为依据,提高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对矿产资源需求的保障能力为目标,分为约束性指标和预期性指标两类(见表3)。
二、2025年展望
进一步加强郯庐断裂带和蚌埠隆起凹陷带的基础地质调查、区域矿产勘查,提高地质矿产地勘查程度,稳步提高矿产资源保障程度。
采矿业总产值保持稳步增长,矿业结构和布局进一步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式得到根本性好转,实现转型升级;严格控制小矿山数量,进一步增加大中型矿山的比例;进一步发展壮大我市优势矿业,满足全市经济建设需求。
不断加强矿山建设与社会全面协调和谐发展,大力推进绿色矿业建设,进一步提高绿色矿山达标率(60%),全面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基本实现环境友好型矿业发展。
进一步完善矿政管理水平,矿业权市场运作规范化、法制化,加强三级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矿政管理的透明度、不断简化矿政审批手续,增强矿政管理部门服务意识、服务体系完善,将矿政管理向矿政服务转变。
表2 蚌埠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目标与指标
类别
序号
约束性指标
预期性指标
矿业经济
1
采矿业产值达到9.2亿元,年均增长5-7%
开发
利用
与保护
2
矿山总数达到20家
3
2015-2020年砂石粘土/小型非金属矿石总量年均增长4-6%,2020年达612.58万吨
4
矿产地储备达到1-2处
矿业转型升级与绿色矿业发展
5
矿山平均产能提高百分比
6
大中型矿山比例达到25%
7
主要矿种三率达标率达到70%以上
8
绿色矿山数量占全市总矿山数量的30%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
9
历史遗留矿山环境恢复治理面积
10
矿山治理恢复面积401.006公顷
矿山复绿面积达到26.1294公顷
11
矿山土地复垦面积1214.9084公顷
第四章 矿产开发与资源产业布局
第一节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调控方向
一、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调控矿种
蚌埠市依据全市成矿地质条件、成矿远景区区划、矿产勘查程度以及全市已查明矿产资源,结合全市城镇化建设和基础建设对非金属建材需求不断增大的特点,确定鼓励勘查开发金、铁、铅、铜、银多金属矿、水泥用石灰岩、建筑石料(灰岩、大理岩、砂砾岩、片麻岩)、砖瓦用页岩矿等矿种。
二、重点勘查布局
从落实、分解、细化上级规划涉及本行政区内容出发,对于五河金矿整装勘查、怀远-蒙城(蚌埠地段)铁、金多金属矿调查评价等省基金项目积极配合,力争实现找矿新突破;
(一)重点调查评价区
1.五河地区金矿省级整装勘查区;
对于五河金矿整装勘查市县国土资源局积极配合省厅工作,力争实现找矿新突破;
(二)重点勘查区
1.蚌埠市新城口地区水泥用石灰岩矿、非金属建筑用石料矿(石灰岩、页岩)存量调查重点勘查区;
2.怀远-蒙城铁、金多金属矿调查评价重点勘查区(蚌埠地段);
3.五河县双庙地区金多金属矿重点勘查区;
4.怀远县非金属建筑用石料矿存量调查重点勘查区;
5.五河县非金属建筑用石料矿存量调查重点勘查区。
对于全市非金属矿矿产勘查,以摸清家底,最大限度利用为目标,满足全市经济建设发展需求。
在以上区域开展重点勘查同时,按照省规划要求,积极配合上级推进五河-张八岭地区的矿产资源评价,加大异常查证和矿化点检查力度,提高矿产程度,提交可供进一步勘查的矿产地。
三、重点开发布局
根据全市矿产资源查明资源赋存情况,结合现今蚌埠的城镇化建设情况,蚌埠市矿产资源开发将突出以金矿、水泥用灰岩矿、建筑用灰岩矿为重点矿种,规划期内初步形成规模化集约化开发利用。
(一)重点矿区
1.五河金矿重点矿区;
2.蚌埠市新城口地区水泥用灰岩矿、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重点矿区;
3.怀远县唐集镇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砖瓦用页岩矿重点矿区;
4.五河县小溪镇建筑石料矿重点矿区。
加大重点矿区开发力度,鼓励矿山企业依法集约规模开采,扩大产能,提高开发利用水平;对区内已有低水平开发企业采用政府引导,企业运作等市场方式进行整合;提高“三率”达标率,加强综合开发利用,实施开发中保护的方针,建设绿色矿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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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蚌埠 矿产资源 总体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