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天然气供气设施投融资及监管体制专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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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天然气供气设施投融资及监管体制专题
深圳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十一·五”发展规划
天然气供气设施投融资及监管体制
专题编号:
01
负责单位:
凯捷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负责人:
金峤伟
二OO五年五月二十日
目录
第一章天然气供气设施投融资方式研究1
一、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融资方式1
二、天然气供气设施的投融资方式4
第二章深圳市天然气供气设施的资金需求7
一、燃气集团的投融资现状7
二、未来主要的资金需求8
第三章天然气供气设施的融资方案13
一、天然气供气设施的融资计划13
二、可能采取的融资方式14
第四章国家对天然气下游领域的监管19
一、目前的监管状况19
二、未来的发展趋势23
第五章深圳市天然气监管政策及深圳燃气落实措施29
一、监管体制29
二、深圳燃气落实政府监管的措施35
第一章天然气供气设施投融资方式研究
一、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融资方式
(一)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主体
积极稳妥地加快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进程,引入竞争机制,建立政府特许经营制度,促进市政公用事业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城镇化发展提供必要的基础条件,这是城市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的目标。
由于目前我国正处于大规模的建设期,因此从动态角度看,市政公用设施投融资渠道的多元化,是实现市场化改革目标的重要前提条件。
各地政府也不同程度地改革了城市建设由政府包揽一切的传统做法,以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为突破口,以市政公用设施项目分类为基础,以市场化运作为主导,多渠道、多元化地筹集城市建设资金,初步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发展格局,投资主体也相应由过去政府单一主体变为政府、社会、外资共同参与的局面。
在投融资体制改革方面,深圳市分别于2001年和2002年制定并颁布了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实施意见,提出了改革政府投资决策体制、非经营性项目建设体制、非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运营体制、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和运营体制、社会事业投资和运营方式等9大类、28项投融资体制改革任务。
通过2年多努力,深圳已经改变了传统的公用事业投资、运营模式,向民间资本开放垄断性基础设施领域,促进了公用事业投资主体多元化、融资渠道社会化。
(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需求特点及融资方式
城市基础设施是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载体,它直接关系到公共利益,关系到人民群众生活质量。
城市基础设施建立具有投资规模大、时间长、社会效益高于经济效益等特点,对资金需求大,满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巨大的资金需求,目前主要有五种融资模式:
财政融资模式、负债融资模式、企业积累模式、经营资源模式、外商直接投资和民营资本融资模式。
1.财政融资方式
主要包括政府预算内支出和政策性收费。
(1)政府预算内支出
政府预算内支出包括:
中央财政专项拨款、“两项资金”和地方财政拨款三个部分。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公用事业附加是城市维护建设的专项资金,在九十年代以前是城市维护建设的主要资金,占城建资金总量的40%左右(近几年稳定占城市资金的20%左右)。
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增大,建设资金需求增长加快,两项资金已远远不能满足需要。
为此,各地加大了财政拨款的力度,但由于城建资金需求量的急剧上升,但政府预算内投资占城建资金的比重总体上还是呈下降趋势。
(2)政策性收费
包括城市建设配套费和增容费、过路过桥费、市政设施有偿使用费以及其他各种收费等。
1996年后,随着“治乱减负”工作的开展,不合理收费被取消,目前各种收费占城建资金的比例约占10%。
总体上,政府投入所占比例呈下降趋势而市场投入比例呈上升趋势。
从1996年开始,政府投入和市场投入比例发生了明显变化,政府投入由1995年以前90%左右,下降为不到50%,同时,社会资金投入迅速增长。
2.负债融资方式
主要有银行贷款、利用国债、利用外国政府和金融机构的贷款以及发行企业债券和发行股票筹资。
(1)银行贷款
十四大以后,市政公用事业加快了市场化改革的进程,价格机制初步得以确立,利用国内银行贷款的规模增长迅速,2001年60%以上的城市利用银行贷款,总额达到742亿元,占城建资金比例为29.4%,是1992年23倍。
(2)利用国债资金
中央实行积极财政政策,加大了对城市基础设施的资金投入。
国债资金加上带动的银行贷款、地方政府财政资金和其它社会资金用于上千个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这些项目大部分是城市急需建设而以前无力投资的项目,涉及到全国95%的地级以上城市及中西部地区部分县城的供水、道路、供气、供热、垃圾和污水处理等领域。
(3)利用外资
至今,利用国外政府和金融机构贷款、与国外企业合资合作、外商直接投资等各种方式已在供水、燃气、地铁、道桥、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项目中运用,近10年来实际利用外资的总规模约占全国同期利用外资规模的10%。
(4)企业债券和股票
从相对规模来看,我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股票和企业债券融资总共占该领域当年投资额的比重尚不到1%,与一些国家占30%相比,直接融资比重过低。
3.企业积累融资
企业自筹资金增长迅速,在城建投资中的地位日趋提高。
随着收费和价格改革的实施,企业通过自身的积累用于扩大再生产的资金总量明显上升,自筹资金占城建资金的比重已提高到15%以上。
4.政府经营资源融资
政府出让土地、有偿转让无形资产经营权以及出售存量资产所得等用于投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1)土地出让转让收入
90年代中后期,随着土地有偿使用制度的推广和完善,大多数城市开始利用土地出让收入弥补城市建设资金不足。
近几年,部分城市又进一步过渡到通过土地开发和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带动土地升值,升值后的土地招标或拍卖出让,出让收入再用于城市建设,形成了城市建设与土地经营良性互动的新模式。
(2)经营无形资产收入
近几年,在城市经营思想的指导下,通过有偿竞买的办法,出让城市出租车经营权、公交线路专营权以及道路、广场、绿地、路灯、桥梁、停车场等和冠名权、广告权、收费权,取得收入再用于城市建设。
(3)存量资产经营权转让收入
将过去由政府垄断经营的城建存量资产投放市场。
通过对固定资产存量经营权转让、股权转让以及资产转让等方式实现对收费路桥、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等存量资产进行盘活。
5.外商直接投资及民营资本融资
随着政府包揽一切观念的转变、价格和收费制度的改革与创新,以及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经营性和非经营性类别的划分,社会资金开始进入城建领域。
各地将有盈利的基础设施项目推向市场,利用特许经营权转让以及BOT建设、发行企业债券、股票等方式盘活存量资产、吸引民间投资。
1998年湖南长大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长沙第八水厂,成为我国第一家国内BOT项目。
上海、天津、青岛等城市自来水公司通过股权转让的形式,吸引外商直接投资。
但目前外商直接投资只占实际利用外资的17%,民营企业投资数量也十分有限。
在以上五种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融资模式中,前三种方式运用比较普遍,后两种运用相对较少。
二、天然气供气设施的投融资方式
(一)天然气供气设施的投资主体
我国天然气项目的融资则经历了三个阶段:
在国家财政主导型融资体制下,天然气项目的建设资金由政府拨款投资,无偿供给;投融资体制改革之初——“拨改贷”时期,企业的资金来源主要为银行提供的低息贷款,其中项目的开发利用建设部分实行国家低息贷款,同时辅以合资、引进外资、国际借贷等多渠道的筹资办法;随着改革的深化,企业逐步在市场中自主融资,采用多种渠道和方式并严格遵循市场规则。
就深圳燃气集团天然气供气设施建设的投资主体而言,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燃气管理条例》对燃气工程建设资金的相关规定,燃气工程的建设资金应当多渠道筹措:
(1)燃气市政管道和与该管道连接的供气站的建设资金应当列入市政设施预算,由政府投资建设;
(2)燃气场站、码头的建设资金都由燃气企业自行筹措;(3)庭院管网、室内管道建设资金,由开发单位负担,列入工程预算。
由此可见,燃气管网建设的投资主体有政府、企业和用户,新修的市政管道由政府投资,旧的管线改造和天然气新建的管网系统由燃气集团投资,庭院网及庭院网以内的地上地下的投资由开发商负责,实际由业主出钱。
(二)天然气供气设施的资金需求特点
天然气项目个体的特殊性导致了融资方式各有不同,融资决策应立足于项目自身的特点。
天然气供气设施建设项目的融资具有如下特点:
(1)资金需求量庞大。
天然气产业属于资金密集型,天然气利用也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
(2)资金回收期长。
天然气产业在发展初期销售量呈缓慢增长,使项目收益达到能够弥补项目投资的水平要较长时间。
(3)风险较大。
天然气的不易储存性,决定了管道的铺设应在下游用户确定的情况下进行,从而实现销售,产生畅通的现金流。
另外,除了项目本身的风险外,整个天然气项目的系统性风险也不容忽视。
(4)融资费用多。
主要依赖项目的现金流量和资产进行项目融资,利用长期、复杂的贷款和证券融资,项目融资所需的费用比一般公司融资要高很多。
(5)融资可获优惠政策。
天然气的环保性使项目比较容易获得政府的支持,因此,项目的风险可能降低,并获得一些优惠政策。
(三)天然气供气设施建设的融资方式
由于天然气下游项目资金需求规模大,企业自有资金的积累远不足以满足城市管网建设资金的巨大需求,其缺口主要由企业通过市场自主筹资。
一般而言,企业的一般性的融资方式都适用于天然气供气设施的融资,另一方面,由于天然气城市管网等供气设施的建设属于基础设施建设,因此在利用传统融资工具的同时,还可以尝试项目融资等融资方式。
融资工具主要有以下几种选择:
1.银行贷款
从银行贷款是目前我国企业融资的主要方式,企业融资结构中70%以上资金来自银行贷款。
燃气企业从事的是公用事业,具有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保护效益两大特征,较容易获得国内银行的优惠贷款。
另外,还可以争取国际国内银团的贷款。
银团贷款是由多家银行或金融机构采用同一贷款协议,向一家企业或一个项目提供一笔融资额度的贷款方式。
银团贷款重点支持符合国家或地方经济发展计划的能源、信息、交通、高科技、机电设备及国家或地方重点工程的项目。
目前我国几大商业银行都有银团贷款的业务,但整体来看,银团贷款所占的比重比较低,这与我国银行间的竞争状况有关,银行之间竞争过度而合作不足,各银行对优质项目的争夺还比较激烈,这样往往导致银团贷款难以实现。
目前规范银团贷款的是央行于1997年公布实施的《银团贷款暂行办法》。
银监会目前尚没有对促进银团贷款发布过相关规定,但是,有些地方银监局已经先行一步,发布地方性的规定来促进银团贷款的发展。
厦门银监局于去年2003年11月发布了《厦门市银团贷款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厦门各商业银行,“凡列入市政建设规划的重点项目贷款应采取银团贷款方式。
大中型企业、企业集团的融资项目符合银团贷款要求的,鼓励采取银团贷款。
”
2.项目融资
项目融资是指贷款人主要依靠项目所经营而产生的现金流量来偿还贷款,而不是只注重项目主办人资信的一种融资方式。
近几年来,项目融资在我国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应用领域也越来越广,从一开始应用于电站、公路、桥梁等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到现在全面应用于通讯系统、旅游、医疗、教育和体育设施,以及环保工程和农业项目的建设等,项目融资逐渐成为对外融资的一种成熟形式。
以资金来源划分,项目融资的主要方式有BOT(特许权融资方式)、ABS(发行债券的融资方式)、融资租赁等多种融资方式。
对政府而言,城市燃气的特许经营实际上相当于一种BOT融资方式,专营公司在特许期限内拥有、运营和维护燃气设施,并通过发展用户收取初装费或者服务费等,收回投资并收取合理利润;ABS项目融资方式是指以项目所属资产为支撑,以项目资产可以带来的预期收益为保证,通过在资本市场发行债券来募集资金的融资方式。
它可以不受原始权益人自身条件的限制,绕开一些客观存在的筹资壁垒,实现以较低的成本筹集到大量资金的目的。
天然气项目中管道和城市管网的建设比较符合债券融资的特点,可以考虑债券融资方式,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在国内债券市场上发行的ABS债券,利用ABS方式给天然气项目融资更无先例;融资租赁是通过偿付租金的方式来购买大型昂贵设备的一种方式,主要用于基础设施项目中机器设备的购置,在天然气利用建设项目中也可以考虑。
利用信托计划进行融资是国内项目融资中用得最广泛的融资方式。
将信托方式引入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能大大拓宽投融资渠道。
信托公司作为项目的投融资中介,接受分散的投资者的资金信托,通过多种信托方式,如贷款信托、以项目公司为载体发行企业债券直接融资、以基础设施信托投资基金为中介进行股权融资等等信托方式,参与基础设施项目投资。
例如,西部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策划和实施的“陕西天然气资金信托项目”,是全国第一个投资于天然气项目的集合资金信托产品,开创了信托为我国天然气项目提供投融资支持的创新模式。
信托资金规模2亿元,期限1年,以贷款方式借给陕西天然气有限公司,用于该省天然气长输管道建设和生产经营。
3.上市融资
仅就深圳市场的天然气利用工程而言,通过银行贷款的方式也能够满足未来几年的资金需求,但融资成本相对较高,通过上市直接沟通资本市场,燃气集团能够获得一个良好的融资的平台,获得企业持续发展所需要的资金,彻底解决资金瓶颈。
目前,国内几家主要的城市燃气整合商都已成功上市,其中,中国燃气通过收购香港上市公司海峡集团(0384.HK)33.1%的股份,成功实现借壳上市后,开始跑马圈地;新奥燃气已从香港创业板转到主板;华燊燃气和百江燃气也在香港创业版上市。
第二章深圳市天然气供气设施的资金需求
一、燃气集团的投融资现状
目前深圳燃气集团的融资主要依靠企业自身积累和银行贷款,融资渠道较为单一,为了迎接2006年天然气到来,燃气集团目前正在进行深圳市城市天然气利用工程的建设工作,一期工程需要资金25亿元人民币,此外,为了实现做强做大燃气集团、增大企业销售量、扩大市场份额,燃气集团还计划实施“走出深圳”计划,计划投资长江以南的东南部沿海地区的城市燃气企业,未来五年内是燃气集团资金需求的高峰年份。
为了筹集上述庞大的资金,目前燃气集团除了充分挖掘企业积累潜力外,还充分利用企业自身经营稳健、现金量充裕、盈利能力稳定的特点,积极争取了国家开发银行11亿长期投资贷款额度及中国四大银行及其他商业银行合计30亿的综合收益授信额度,此外,还计划通过上市筹集建设资金。
二、未来主要的资金需求
燃气集团在天然气供气设施建设方面的资金需求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
一是天然气转换的资金需求;二是天然气高中压输配管网的建设、天然气场站建设等的资金需求;三是非城域网供气设施建设的资金需求。
(一)天然气转换
深圳市天然气转换工程是一个浩大的系统工程,主要的资金需求包括地下燃气管网系统改造、地上燃气供应系统改造、工商用户改造、转换前期的准备工作、转换当天工程费用、转换后勤保障等多方面内容。
预计转换前,特区内管道气用户将达到67万户,根据深圳市天然气利用工程初步设计中的天然气门站位置、供气能力和目前中压燃气管网现状,燃气集团已经初步制定了特区内的转换的时间计划,预计2006年将转换8万户居民,2007年和2008年各转换25万户,2009年将完成转换的扫尾工作,预计转换9万户。
按照天然气转换工程的计划,预计转换中每年的资金需求如表2.1所示。
其中,工商用户的改造由业主直接委托专业生产厂家进行改造,故改造费用未计入。
管网系统改造的费用包括特区内特区外新增管网、新增碰口点、新增阀门的改造费用。
转换前期准备包括居民用户和工商用户的管网调查,升压试验,特种车辆及设备购置改装,技术研讨及专家咨询服务费,宣传和培训等,费用共计1993.5万元。
表2.1天然气转换资金需求表(单位:
万元)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管网系统的改造
2600
1300
0
0
0
燃气灶改造
0
1540
4813
4813
1733
调压器改造
4974
1500
3000
3000
0
流量表更换
86.65
0
0
0
0
转换前期准备
0
1993.5
0
0
0
转换当天工程费
0
800
2500
2500
900
转换后勤保障
0
80
250
250
90
合计
7661
7214
10563
10563
2723
注:
转换当天的工程费用和转换后勤保障仅包括特区内的民用户转换所需的费用。
争取政府的全力支持,是天然气转换工作成功的关键,特别是燃器具改造费用需要政府出台政策。
目前仅特区内燃气具改造的费用就高达1.3亿元。
北京的天然气转换工程中,灶具的转换费用由供气单位向房屋产权单位收取280元,向居民收取40元;热水器转换费用则由改造单位与用户具体协商;上海的天然气转换工程中,用户燃气具改造的费用则由政府补贴。
深圳市政府在这方面并没有明文规定,因此,这部分的费用来源可能存在以下几种方案:
(1)置换费用完全由燃气集团自己出;
(2)置换费用先由燃气集团垫资,政府在气价上进行补贴;(3)置换费用由政府、燃气集团、居民按照一定比例共同支付。
燃气具的改造、更换工作量大、时间紧、燃气具的品牌也比较杂,而且还可能出现用户不配合的情况。
因此,转换的最终方案必须要充分考虑到转换中涉及到的各利益相关主体的特点及其对不同费用支付方案的承受能力。
燃气集团应尽量争取第二或第三种方案,赢得政府对天然气转换工作的大力支持,减少燃气具转换对燃气集团的资金需求。
(二)天然气利用工程管网建设
深圳市天然气利用工程主要建设:
2座门站、2座LNG调峰站(留仙洞、大工业区)、2座LNG气化站、1座天然气调度中心、1座LNG槽车中转站、29座次高压/中压调压站、46公里高压管线、211.4公里次高压管道和1303公里中压管道。
1.高压系统
“十一·五”规划期内,天然气高压系统的投资建设资金需求约为1.7亿元,其中预计2005年投资9000万元,2006年投资5000万元,2007年投资3000万元。
2.次高压输配系统
2004年已完DN500次高压管线17.6km.,DN400次高压管线1km,共计3100万元的投资额。
预计未来几年次高压管线及场站的总投资为67039万元(不包括未预见费用6704万元),具体的建设和投资计划如表2.2所示。
表2.2天然气利用工程次高压管线及场站投资计划表
时间段
次高压管线(km)
场站
投资
合计
(万元)
DN500
DN400
DN300
门站(分销站)
调压站
调峰站(气化站)
2005.1-2005.12
70.3
6.3
8
2
4
2
22474
2006.1-2006.12
8.7
5
7.7
9
1
9379
2007.1-2007.12
9.7
9.4
3
4895
2008.1-2008.12
10.8
1.5
2
2998
2009.1-2010.12
15.6
40.5
20
1
5
4
27293
未预见的费用
——
——
——
——
——
——
6704
总计
73743
3.中压输配系统
中压管线的建设中,庭院网及庭院网以内的地上地下的投资由开发商负责投资,燃气集团主要负责庭院网红线与现有管网连接的的部分的投资。
预计2005年至2010年共建设中压市政燃气管道340公里,预计工程的总投资为3.4亿元(不包括未预见费用3400万元),未来几年中压管网具体的建设和投资计划如表2.3所示。
中压市政燃气管网投资为弹性投资,可依据用户发展情况和完善管网的实际需要增加投资额度。
表2.3天然气利用工程中压市政燃气管网投资计划表
时间段
管线(km)
投资(万元)
2005.1-2005.12
60
6000
2006.1-2006.12
70
7000
2007.1-2007.12
60
6000
2008.1-2008.12
50
5000
2009.1-2009.12
50
5000
2010.1-2010.12
50
5000
未预见的费用
——
3400
总计
340
37400
综合高压、次高压及中压三方面的管网建设与投资计划,燃气集团在2005年到2010年期间,天然气利用工程管网输配系统的总的资金需求为118039万元(不包括未预见费用),每年的资金需求规模分别在37474万元、21379万元、13895万元、7998万元、18645万元、18648万元。
(三)非城域网供气设施建设
1.非城域网的市场范围
深圳市特殊的地理地貌决定了还存在一些管网到达不了的市场区域,或者管网能够到达但并不经济。
在这些非城域网供气的市场范围中,燃气集团主要以瓶组的方式进行供气。
宝安区能够以瓶组供气的非城域网主要分布在光明、石岩两个街道办事处;而龙岗区能够以瓶组供气的非城域网主要分布在坑梓、坪地和南澳三个街道办。
2.非城域网供气设施建设规模
在上述非城域网的市场范围中,除已实现瓶组供气的区域以外,其它区域供气设施的建设预计还需瓶组设备13个,其中自然瓶组5个,强制瓶组8个,如表2.4所示。
表2.4深圳市非城域网供气设施的建设规模
区域
瓶组设备(个)
自然瓶组
强制瓶组
宝安区
4
3
龙岗区
1
5
总计
5
8
3.非城域网供气设施建设规划及资金需求
自然瓶组的费用按每个3万元预测,强制瓶组的费用按每个20万元预测。
非城域网供气设施建设的资金需求为175万元。
这部分的资金需求相对较小,预计2005年和2006年各需95万元和80万元。
4.非城域网供气设施投资主体
对于一些适宜瓶组供气的居民小区,可以积极争取深圳市所辖区的各级政府的资金支持,共同投资建设非城域网的供气设施,或者由居民小区当地的镇政府进行投资。
根据《深圳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第九章901条的规定,“特许经营期间,由市政府及其所辖区各级人民政府或各部门投资建设的市政管道燃气设施拥有所有权”。
根据《深圳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第十章1003条的规定,“特许经营期间,由市政府及其所辖区各级人民政府或各部门在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投资建设的全部管道燃气设施应自该设施竣工验收备案之日起租赁给乙方。
租金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因此,如果是由居民区的镇政府对供气设施进行投资,建设完成后,可以由燃气集团租赁使用,政府拥有管网设施的所有权,燃气集团拥有使用权,并且每年支付一定的租赁费用。
对于非城域网供气设施的建设来讲,如果公司的资金比较紧张,单个的项目都可以以这种租赁的方式来运作。
第三章天然气供气设施的融资方案
一、天然气供气设施的融资计划
综合上述三方面的资金需求,燃气集团在2005年到2010年期间天然气供气设施建设总的资金需求在16.2亿元(包括未预见费用),每年的资金需求规模如表2.5所示。
表2.5天然气供气设施资金需求状况(单位:
万元)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天然气转换
7661
7214
10563
10563
2723
0
天然气管网输配系统投资
37474
21379
13895
7998
18645
18648
非城域网供气设施建设
95
80
0
0
0
0
合计
45230
28673
24458
18561
21368
18648
未预计费用
4523
2867
2446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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