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知识重要考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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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重要考点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核心知识点总汇
1.十七大报告指出:
改革开放符合党心民心、顺应时代潮流,方向和道路是完全正确的,成效和功绩不容否定,停顿和倒退没有出路。
2.在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中,我们党把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结合起来。
把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同发展市场经济结合起来。
把提高效率同促进社会公平结合起来。
3.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取得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是:
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是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在内的科学理论体系。
5.科学发展观,是对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
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
6.党的第十七大的主题是: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
7.科学发展、社会和谐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要求。
8.过去5年,党和国家工作取得的十大新的重大成就是:
(1)经济实力大幅提升;
(2)改革开放取得重大突破;(3)人民生活显著改善;(4)民主法制建设取得新进步;(5)文化建设开创新局面;(6)社会建设全面展开;(7)国防和军队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8)港澳工作和对台工作进一步加强;(9)全方位外交取得重大进展;(10)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扎实推进。
9.我国经济从一度濒于崩溃的边缘发展到总量跃至世界第四、进出口总额位居世界第三,人民生活从温饱不足发展到总体小康,农村贫困人口从两亿五千多万减少到两千多万,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
10.新时期最鲜明的特点是改革开放;新时期最显著的成就是快速发展;新时期最突出的标志是与时俱进。
11.“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12.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重点是诚实守信。
13.党的理论、路线、纲领、方针、政策和工作的最高衡量标准是是否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14.马克思主义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社会的本质要求是努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15.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根本的是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16.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原则是集体主义。
17.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核心是为人民服务。
18.我国经济长期发展的基本的立足点是扩大内需。
19.“一国两制”构想的核心内容是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不动摇。
20.发展两岸关系和实现和平统一的基础是坚持一个中国原则。
21.我国外交政策的宗旨和目标是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
22.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是国有企业改革。
23.标志着我国对外开放进入新阶段的重大举措是实施“走出去”战略。
24.我们党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不断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25.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善于组织群众、联系群众。
26.科学的本质是创新。
27.党的纪律处分有五种:
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和向党外组织建议撤销党外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28.分配主体在分配过程中处于主导地位。
29.中美贸易关系中的核心问题是美国对华贸易的巨大逆差。
30.真理是相对和绝对的统一,任何真理超出一定程度和范围就不再是真理。
31.割让香港岛的不平等条约是《南京条约》。
32.目前我国的收入分配原则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33.《巴黎公约》的原则规定的专利保护原则是:
国民待遇原则、优先权原则、专利和商标独立原则。
34.价格机制是市场机制的核心,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最灵敏的调节手段是利率。
35.报刊的监督是舆论监督,而不是法律监督。
36.垄断是帝国主义的主要特征(列宁名言)。
37.机关发文要坚持精简文件的原则,严格控制发文,行文要求少而精,注重效用。
38.历史人物对社会发展既能起加速作用,也能起延缓作用。
39.东北易帜才是南京国民政府形式上统一全国的标志。
40.国家能干预某些重要商品的价格,如食盐、药品。
41.并非所有对社会有危害性的行为都构成违法。
42.党内最重要的纪律处分是开除党籍。
43.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答复问题,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
44.行政诉讼是基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不服行政机关的处理决定而引起的诉讼。
行政诉讼的被告只能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45.建立合理的行政组织,优化行政组织,是提高行政效率的一个重要条件。
46.国家安全包括国家经济安全、政治安全和军事安全等内容。
47.生产力是人们改造和认识自然的能力,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动力,也是历史前进的根本力量。
而人民群众是生产力的最直接的体现者,因此说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
48.妨碍行政诉讼的拘留决定属于人民法院对妨碍诉讼的当事人或者诉讼相关人的强制措施,是为维护法院秩序和诉讼的正常进行而采取的。
49.国有企业改革的一个重要目标和步骤就是政企分开。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不应再由国家直接经营管理或者由国家统负盈亏的经济单位,而应该使之成为具有一定权力和义务的法人实体。
当然也不能完全任由其发展,所有权仍属于国家全民所有,但并不要求拥有全部的所有权。
50.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含义是:
(1)守法上的平等,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2)司法上的平等,任何人的合法利益都一律平等地受到保护,对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予以追究;(3)反对特权,在法律面前不允许任何公民享有法律以外的特权。
这并不包括立法上的平等。
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实施的一项基本原则。
51.社会主义法治原则的一个基本要求就是依法行使权利。
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公民不能任意行使,必须在法律许可的范围之内、不损害国家、集体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
52.“神舟五号”实现了载人航天飞行。
53.新时期我国爱国主义的新主题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54.哲学和具体科学的关系中,哲学是基础,在各门具体科学的基础上加以概括总结,分析其中的共同规律和方法,并为具体科学提供哲学指导,因而是世界观和方法论在具体科学领域的运用。
55.法律的最主要的特征是:
法律具有强制性和阶级意志性。
56.真理就是人们正确反映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的认识;而谬误则相反,是错误反映的主观认识。
57.马克思主义具有革命性和实践性的特征,它也是不断发展的科学,而且它既包含了绝对真理也包含了相对真理。
58.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调整也是“二战”后资本主义迅速发展的重要原因,但最根本在于第三次科技革命的兴起和推动。
59.法律部门也称部门法,是指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和,主要依据就是法律所调整的对象及方法。
60.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国家的实质就在于它是阶级统治的工具,是统治阶级进行阶级压迫的暴力机关,从国家的产生和运行来看,特别是在阶级社会中,国家的阶级性集中表现在国家的阶级压迫工具性。
61.行政立法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立法,一般立法指的是立法机关的立法活动。
行政立法就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据法律在职权范围之内依照法定程序制定行政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单行条例等。
行政立法的主体是行政机关,而不是其他的国家机关。
62.《宪法》第42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63.传统经验决策主要是领导者凭借个人经验主观臆断,因而显得过于简单和随意性较大。
64.真理就是指符合事物发展规律的正确的认识,但真理毕竟属于认识范畴,因而具有相对性。
真理包括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绝对真理就是对客观事物的本质的反映。
是真理,表明在一定范围内它是正确的。
65.犯罪未遂具有以下特征:
一是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二是犯罪没有完成,没有符合某一具体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三是犯罪未完成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
66.历史唯物主义主张理论和实践是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实际工作中的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都是理论和实践脱离的错误倾向。
它要求理论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变化,并依据具体情况指导实践。
理论也应反映不同的时期和不同的对象的特点和个性,这也是理论与实践关系的具体要求。
67.依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警告;
(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等。
68.实事求是是毛泽东思想的精髓。
它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党中央领导人在长期的中国革命实践和反对教条主义、经验主义和共产国际绝对神圣化的斗争中确立起来的。
69.《刑法》第21条的规定: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害,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
70.因果关系是一事物引起另一事物发生的关系,引起另外一种现象的现象是原因,被一种现象造成的现象是结果。
它们之间有时间上的先后关系,但不等于说有先后关系的就一定是因果关系。
必须是具有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才可确定为因果关系。
71.世界经济全球化趋势主要表现为:
国际组织的建立;国际贸易的大幅度增长,把世界各国经济有机地联系起来;生产的国际化程度大大加深,跨国公司遍及世界各地;经济管理制度的国际化等。
72.根据2004年通过的《宪法修正案》第30条的规定,我国宪法对国旗、国徽、国歌和首都都作了规定。
73.“白马非马”论明显将个别性、特别性夸大化,是一种形而上学的观点,它将一般和个别、共性和个性、普遍和特殊割裂开来。
74.规范性公文不同于其他性质的文件,应当严格遵守四个原则:
高度的一致性、严密性、稳定性和连续性。
75.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要起到基础性作用,市场体系、国家宏观调控、市场主体(企业)和竞争中的重要因素价格等,都是基本条件。
76.法的执行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贯彻和实施法律的活动,法的执行主体应该是行政机关。
77.商品经济的基本规律是价值规律。
78.领导武昌起义的是文学社和共进会这两个革命团体。
79.党风的核心内容,集中表现在五个方面:
(1)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
(2)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3)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风;(4)谦虚谨慎、艰苦奋斗的作风;(5)民主集中制的作风。
80.根据《国务院组织法》第8条规定,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经总理的提出,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
81.按照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人民群众创造历史,但不等于说每一个群众都是历史的创造者。
82.我国《宪法》规定: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决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
83.党的纪律处分有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五种。
84.列宁的物质定义是从物质和意识的关系角度界定的。
85.感性认识必须上升到理性认识,是因为感性认识是对事物外部现象的反映。
86.唯物辩证的因果联系是指引起和被引起的现象之间的联系。
87.“从物到感觉和思想”与“从思想和感觉到物”是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对立。
88.中国古代哲人荀子说:
“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
这是一种朴素唯物论观点。
89.社会形态是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统一。
90.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9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核心是坚持共产党的领导。
92.政府对市场的调控主要是宏观总量的调控。
93.中国处理国家间关系的基本原则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94.人们可把社会优抚看成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特殊纲领。
95.集体企业职工的工资收入属于按劳分配性质的收入。
96.贯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一原则,适用法律时仍然要以党的政策为指导。
97.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属于单一制。
98.法律关系参加者能以自己的行为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资格在法学上称为行为能力。
99.单位犯罪的主观方面必须有为本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的故意。
100.司法工作人员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应当依法追究而不追究,不应当追究而追究,或者作出枉法裁判的行为,应判处徇私枉法罪。
1.科学发展观:
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
2.科学发展观的“五个统筹”:
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
3.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4.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措施:
扭转财力过分集中向上的态势,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缓解基层财政困难;继续加大反腐败,反贿赂力度,进一步理顺收入分配秩序;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加强税收执法力度,打击非法致富;改变农村落后面貌,减少城乡差距,减少贫困;促进城市化,改变就业结构;变“人口大国”为“人力资源大国”;建立全民节约型社会。
5.哲学:
是关于世界观的学说,是理论化、系统化的世界观,是自然知识、社会知识和思维知识的概括和总结。
6.哲学的基本问题:
思维和存在。
7.马克思主义哲学:
是以科学实践观为核心,辩证法和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观和历史观相结合的严整的科学的哲学体系。
8.真理:
是客观事物及其本质和规律在人们头脑中的正确反映,是客观内容和主观形式的统一。
9.社会历史观的基本问题:
社会存在、社会意识。
10.毛泽东思想的主要内容:
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理论;统一战线理论;军队建设和军事战略理论;政策和策略理论;思想整治工作和文化工作的理论;党和领导和党的建设理论;国际关系到外交方针理论。
11.毛泽东思想的活的灵魂:
实事求是:
是毛泽东思想的精髓;群众路线:
是党的根本工作路线;独立自主:
是革命和建设的根本立足点。
12.社会主义的本质:
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13.邓小平理论的精髓: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
14.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
15.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结构:
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16.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个人收入分配制度:
是按劳分配不公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17.“一国两制”的基本内容:
是一个中国、两制并存、高度自治、和平统一。
18.“十一五”时期(2006-2010)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打进工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发展服务业;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深化体制改革;实施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
19.“三个代表”:
指党要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20.“三个代表”的历史地位和指导意义:
它是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继承与发展;是中国共产党必须坚持的根本指导思想;始终做到“三个代表”是中国共产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
21.法:
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22.法的特征:
它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具有国家强制性;它规定人们权利与义务的社会规范,具有明确的规定性;它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守的社会规范,具有普遍的约束性。
23.法的作用:
是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强制。
24.法的制定(即立法):
指有关国家机关在法宝权限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废止和补充规范性文件的活动。
25.立法程序:
指法律议案的提出,法律草案的议论,法律的通过,法律的公布。
26.法律渊源:
指根据法律效力来源的不同而形成的不同法律类别。
(如: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法规、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中国政府承认或加入的国际条约)
27.法的实施:
指法律在社会实际生活中的具体运用和实现(指法、司法、守法)。
28.宪法:
是规定国家根本制度,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实际对比关系,规范国家权力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国家根本法。
29.宪法的原则:
有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法治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西方为“权力制衡原则”)。
30.国家制度:
指国体(关于国家的性质)和政体(关于国家的形式)。
31.中国国体:
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32.政体(政权组织形式):
指一个国家权力划分及行使的体制结构,其内容包括国家权力如何划分,设立哪些机关行使这些权力;各机关应如何行使权力,以及各机关之间的相互关系等。
33.政体的分类:
有君主制政体,共和制政体。
34.国家结构形式:
指一个国家整体与其各个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如单一制、联邦制)。
35.公民的基本权利(即宪法权利):
指由宪法规定的为保障公民基本人权而必须享有的有关人身、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必不可少的权利。
36.公民的基本义务(即宪法义务):
指由宪法规定的为保障一个有序的社会而必须由公民履行的最基本的义务。
37.我国公民基本权利:
有平等权利、政治权利和自由、人身自由和宗教信仰自由、社会经济文化权利、特定人的权利。
38.我国公民基本义务:
是维护国家统一各各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国家财产,遵守劳动规律,尊重社会公德;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保卫祖国抵抗侵略;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依法纳税;其他义务(注:
劳动和受教育即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
)
39.国家机构:
指国家为实现其职能而建立起来的国家机关的总和。
40.我国的国家机构:
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党务委员会(它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对外代表国家);国务院(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中央军事委员会(是全国武装力量的最高领导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和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41.行政法:
是调整国家行政机关在履行其职能的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总称(即:
是调整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42.行政法的特点:
是没有统一和完整的行政法典,法律形式散见于各种法律规范之中,涉及的领域十分广泛且内容非常丰富,具有很强的变动性,行政实体法和行政程序法相融合。
43.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是合法性、合理性、应急性。
44.行政法的作用:
是保障行政权力有效行使,促进行政主体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贯彻实施宪法,推动民主政治进程,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文化建设,保护社会经济、文化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45.行政行为:
指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管理活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所做出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46.行政行为的主要特征:
是从属法律性,裁量性,单方意志性,效力先定性,强制性。
47.行政行为内容:
赋予权益或科以义务;剥夺权益或免除义务,变更法律地位;确认法律事实与法律地位。
48.行政行为的分类:
按抽象行政行为分行政立法行为和制定规范性文件行为;按具体行政行为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征收和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复议。
49.行政合同:
是行政主体为了行使行政职能,实现特定的行政管理目标,相互之间或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过协商一致以明确各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所达成的协议。
50.行政指导:
指行政主体在基职责、任务或其管辖的事务范围内,为适应现实社会和经济生活的需要,基于国家的法律原则和政策,在相对方的同意或协助下,适时灵活地采取非强制手段,以有效地实现一定行政管理目标为目的,不直接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51.行政程序:
指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时所必须遵循的方式、步骤、空间以及时限的总和。
52.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
是程序法定、相对方参与、效率、程序公正。
53.行政程序的主要制度:
有资讯公开,公开调查,通知,说明理由,听证,时效,职能分离,辩论,回避,行政救济。
54.行政违法:
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侵犯受法律保护的行政法关系;对社会造成一定程序的危害,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
55.行政责任分三类:
一,行政主体承担:
通报批评;赔礼道歉、承认错误;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返还利益;恢复原状;停止违法行为;履行职务;撤销违法的行政行为;纠正不当的行政行为和行政赔偿。
二,公务员承担:
通报批评;赔偿损失和行政处分。
三,行政相对人:
承认错误、赔礼道歉;接受行政处罚;履行法定义务;恢复原状、返还原物;赔偿损失。
56.刑法:
是统治阶级为了维护其阶级利益和统治秩序,以国家的名义制定的有关什么行为是犯罪和对犯罪者适用何种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57.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
有罪刑法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罪刑相当。
58.刑罚的分类:
分主刑和附加刑。
59.主刑的种类:
管制(3个月至2年),拘役(1至6个月),有期徒刑(6个月至15年),无期徒刑,死刑。
(注:
数罪并罚时,管制≤3年,拘役≤1年,有期徒刑≤20年)
60.附加刑的种类:
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61.假释:
指对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了一定的刑期以后,如果确有悔改的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附条件地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
62.犯罪的种类:
有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军人职责罪。
63.刑事诉讼:
指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追究犯罪人(含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活动。
64.刑事诉讼的基本程序:
立案,侦查,起诉,审判,执行。
65.民法:
指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而然之间、法人之间、自然而然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66.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
有物权,债权和知识产权。
67.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有:
人格权(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与名称权,名誉权,隐私权和荣誉权)和身份权(监护权,配偶权,亲属权)。
68.民法的基本原则:
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民事权益;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遵守法律和国家政策;尊重社会公德和社会公共利益。
69.法人:
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享有独立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70.法人的分类:
分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71.物权:
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除人的权利。
72.债:
指特定的当事人之间请求一定给付的民事法律关系(引起债的原因包括合同关系、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缔约过失、单独行为等)。
73.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有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当事人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合法和尊重社会公德;合同必须履行;合法合同受保护。
74.知识产权(智力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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