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寿险产品整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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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寿险产品整理
平安健康保险对比
产品名称
投保年龄
保险期限
缴费方式
类型
保险责任
备注
成人
平安福18
18-55周岁
(10、15、20交)
18-45周岁
(30交)
终身
年交、半年交、季交、月交
终身
寿险、疾病
保险、意外
保险
1、重疾保障:
80种重疾+20种轻症,范围广泛,保障终身;不同轻症
最多赔付三次,且不影响重疾保额
2、轻症长保额:
70岁前每发生一次特定轻症,主险及重疾险基本保额立即提升20%,最多可增加60%,为轻症减负。
3、恶性肿瘤多次赔付:
针对初次患恶性肿瘤五年后复发、转移、
新发等情况,可得到第二、三次赔付。
4、自驾双倍更:
驾驶或乘坐非营运私家车、乘坐公共交通期间发生意
外伤害,享双倍意外险保险金;保障范围广泛,涵盖
281项意外伤残评定标准。
可保至70周岁。
5、运动达标增保额:
参加平安RUN活动累计18个月最低只需14
个月保额提升5%,累计24个月最低只需18个月保额提升
10%,每月达成25天10000步,计当月达标,连续达标3个
月赠送1个锦囊抵1个月。
6、保费豁免:
投被保人发生合同约定的轻症、重疾,不用
再交豁免保险期间内剩余的各期保费,保障继续有效。
7、身故保险金:
为主险的(100%-170%),因运动达标最高增加10%和轻症给付保额最高可增加60%;意外身故再加意外保险金,驾乘双倍。
1、必须组合:
平安福18+平安福
重疾18+长期意外13
2、20年交,51-55无长期意外
30年交,41-55无长期意外
3、可以附加平安福肿瘤、健享人生、意外医疗、住院日额、豁免B、豁免C、轻症豁免B、轻症豁免C
守护福
18-55周岁
(10、15、20交)
18-45周岁
(30交)
终身
年交、半年交、季交、月交
终身
寿险、疾病
保险
1、重疾保障:
80种重疾+30种轻症,范围广泛,保障终身;不同轻症
最多赔付三次,且不影响重疾保额
2、轻症长保额:
70岁前每发生一次特定轻症,主险及重疾险基本保额立即提升30%,最多可增加90%,为轻症减负。
3、运动达标增保额:
参加平安RUN活动累计18个月最低只需14
个月保额提升5%,累计24个月最低只需18个月保额提升
10%,每月达成25天10000步,计当月达标,连续达标3个
月赠送1个锦囊抵1个月。
4、保费豁免:
投被保人发生合同约定的轻症、重疾,不用
再交豁免保险期间内剩余的各期保费,保障继续有效。
身故保险金:
为主险的(100%-200%),因运动达标最高增加10%和轻症给付保额最高可增加90%;
1、可单独投保,主保费≥万
2、可以附加平安福肿瘤、境外医疗、长期意外13、健享人生、住院日额、意外医疗、轻症豁免B、轻症豁免C
产品名称
投保年龄
保险期限
缴费方式
类型
保险责任
备注
少儿
平安福18
0-17周岁
(10、15、20年交)
终身
年交、半年交、季交、月交
终身
寿险、疾病
保险、意外
保险
1、重疾保障:
80种重疾+10种少儿特疾+20种轻症,范围广泛,保障
终身;且10种少儿特疾独立给付,不同轻症最多赔付三
次,且不影响重疾保额;
少儿福重疾18可选:
按份算,最高20份,保至25岁:
重疾陪护金:
2000元/份*6个月
特定陪护金:
2000元/份*6个月
轻症陪护金:
2000元/份*3个月累计最多三次(需不同轻症)
2、轻症长保额:
70岁前每发生一次特定轻症,主险及重疾险基本保额立即提升20%,最多可增加60%,为轻症减负。
3、恶性肿瘤多次赔付:
针对初次患恶性肿瘤五年后复发、转移、
新发等情况,可得到第二、三次赔付。
5、自驾双倍更:
18岁以后驾驶或乘坐非营运私家车、乘坐公共交通期
间发生意外伤害,享双倍意外险保险金;保障范围广泛,
涵盖281项意外伤残评定标准。
可保至70周岁。
6、保费豁免:
投被保人发生合同约定的轻症、重疾,不用再交豁免保
险期间内剩余的各期保费,保障继续有效。
7、身故保险金:
18岁之前为少儿定寿基本保额;18岁以后为主险(100%-160%),因轻症给付保额最高可增加60%,意外身故再加意外保险金,驾乘双倍;18-25岁身故为主险+意外保险金+定寿保险金。
1、必须组合:
少儿平安福18+少儿福疾18+少儿豁免17,重疾保额最低30万起,多子女投保可降低保额
2、少儿定期:
0-25岁的生命价值,最高20万。
3、长期意外:
按伤残等级赔付,18岁之前意外身故返还所交保费。
4、可以附加平安福肿瘤、少儿福重疾可选、少儿定期、健享人生、意外医疗、住院日额、豁免B、豁免C、轻症豁免B、少儿豁免17
5、少儿定期最高20万,健享人生最高6份,意外伤害最高100万
爱满分
0-17周岁
(10、15年交)
30年
年交
两全
保险、疾病
保险
1、重疾保险金:
等待期内,退还已交保费,给付后合同终止;等待期
后,80种重疾,给付1倍基本保额,给付后合同终止。
2、轻症保险金:
30种轻症,给付基本保额*20%,不同轻症最多给付3
次;轻症的赔付不影响重疾保险金及满期保险金(不含轻症涨保额
责任)
3、满期保险金:
满期给付主附险所交保费*150%;给付后合同终止。
4、身故保险金:
18岁前返还已交保费;18岁起给付已交保费*150%;
给付后合同终止。
5、豁免保险金:
交费期内投保人身故,豁免剩余主附险保费;
被保人赔付轻症保险金后,豁免剩余主附险保费。
6、150万以下无需任何体检,仅需提供出生证明、儿保资料。
1、销售时间:
号
2、爱满分+重疾最低保费9000元
3、150万以上
(1)提供健康资料:
①0-3岁:
须提供出生证明、儿保资料;
②4-14岁:
须体检:
物理检查、血尿常规;
③15-17岁:
须体检:
体检项目同成人体检;
(2)填写财务问卷;(3)契调
(4)提供父母财务证明。
产品名称
投保年龄
保险期限
缴费方式
类型
保险责任
备注
安鑫保
0-55周岁
(10、15、20、30年交)
至60、70、80岁三种可选
年交、半年交、季交、月交
两全
保险、疾病
保险
1、身故保障:
18周岁前身故返还平安安鑫保两全保险已交保费,已满
18周岁身故给付1倍基本保额。
2、重疾:
45种重大疾病,确诊后给付基本保额。
3、满期返还:
保险期满,返还主附险全部已交保费。
要注意的是:
满期金、身故金、重疾金的给付都仅限一次,且给付任一项后主附险合同终止。
1、主险年交保费不低于1000元,
重疾最低保额为5万
2、可附加一年险,没有豁免
玺越人生(成人版)
18-65岁
终身
3年、5年、10年
年交,不支持小缴别
年金
保险
1、特别生存保险金:
1、18-50岁投保:
在第5、6保单年度末分别返
还年交保费的50%;2、51-65岁投保:
在第5保单年度末返还年
交保费的50%。
2、生存保险金:
18-50岁投保:
在第7保单年度至64周岁对应的保
单年度,每年给付基本保额的20%;51-65岁投保:
在第6保单
年度至64周岁对应的保单年度,每年给付基本保额的20%。
3、养老保险金:
在65周岁对应的保单年度起至终身,每年给付基本
保额的30%。
4、身故保险金:
若身故,赔付所交保费与现金价值较大者
附加聚财宝,分红+聚财宝17Ⅱ财富二次增长(日计息月复利)
另可附加5年期医疗险
附加守护一生可超过交费期
3年、5年交最低保费2万起
10年交最低保费万起
智悦人生Ⅱ
18-60岁
终身
缴费年限不限
年交
年金
保险、疾病
保险
主险合同年金领取年龄及领取比例由您在投保时与保险公司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在主险合同保险期间内,您可以申请变更年金领取年龄和领取比例。
在6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含6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后,且主险合同生效已满5年,仍生存,保险公司自您与保险公司约定的领取年龄保单周年日开始,于每年的保单周年日按照您与保险公司约定的年金领取比例乘以主险合同所交保险费给付年金。
每个保单年度领取的年金不得超过所交保险费的20%,且不得超过主险合同保单账户价值。
年金领取后,保单账户价值、平安附加智悦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2017)基本保险金额以及平安附加智悦人生一年期定期寿险基本保险金额按领取的金额等额减少。
鑫祥
28天-55周岁
20年30年
至55、60、65岁
5年、10年、20年交
两全保险
满期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我们按期满时本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1、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身故,我们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本主险合同终止。
2、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后(含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身故,我们按身故时本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倍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1、最低保额1万起
2、附加重疾保额不得超过主险保额,45种重疾保障和重疾豁免
3、参与公司分红和保单贷款
产品名称
投保年龄
保险期限
缴费方式
类型
保险责任
备注
传世臻宝
18-67周岁
终身
3、5、10、20年
保障型
1、身故保险金:
被保人身故,给付主险保额与合同现金价值两者中的较大金额者。
2、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人发生意外,且在180天内身故,除了给付身故保险金外,还将另外给付1倍主险保额,相当于至少赔2倍主险保额。
3、提前给付保险金:
合同生效1年后,被保人被确诊为严重疾病末期,经专科医生认定其所患疾病无法治愈,且存活期间在6个月以下者,可以申领1次提前给付保险金,金额不超过申请时身故金的50%,且总额不超过10万元。
(后期给付身故保险金时,会扣除这笔提前申领的保险金。
)
1、附加险可以加意外13、豁免C、定期,时间不超过投保时间
2、附加自驾车意外险(可选):
自驾车意外:
70岁前,自驾乘非营业车辆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给付基本保额;
自驾车伤残:
70岁前,自驾乘非营业车辆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导致伤残,按照基本保额*伤残比例给付。
主险200万保额起;附加自驾车意外险100万保额起,不超过主险基本保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
金鑫盛2017
28天-65岁
终身
10、15、20、30年
保障型
1、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身故时本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2、附加重疾:
最低保额3万起,重疾保额不得超过主险保额,45种重疾保障和重疾豁免
鑫盛2017(常青树)
28天-60岁
终身
10、15、20、30年
分红型
1、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身故时本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2、附加重疾:
最低保额3万起,重疾保额不得超过主险保额,45种重疾保障和重疾豁免
3、保单分红:
红利可选择累积生息、抵交保费,还可以交清增额领取方式,增加保额。
平安理财保险对比
产品名称
投保年龄
保险期限
缴费方式
类型
保险责任
备注
智能星Ⅱ
0-17周岁
终身
交费年限不限
年交
年金
保险
1、年金:
主险合同年金领取年龄及领取比例由您在投保时与保险公司
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在主险合同保险期间内,您可以申请变
更年金领取年龄和领取比例。
在6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含60周
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后,仍生存,保险公司自您与保险公司约定的
领取年龄保单周年日开始,于每年的保单周年日按照您与保险公司
约定的年金领取比例乘以主险合同所交保险费给付年金。
每个保
单年度领取的年金不得超过所交保险费的20%,且不得超过本主险
合同保单账户价值。
年金领取后,保单账户价值按领取的金额等额减
少。
2、身故保险金:
若于第1个保单年度内身故,按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
付身故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1)所交保险费与部分领取的差额;
(2)身故当时的保单账户价值。
若于第2个及以后保单年度内身
故,保险公司按身故当时的保单账户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主险合同
终止。
1、必须以智能星定寿组合投保,保费最低4000起交
2、可以选重疾17、无忧豁免A15、豁免B、豁免C,一年附加险
3、重疾为45种,保额不低于5万,确诊即付,不影响现金价值
4、未满18周岁投保定寿不得超过150万,最低不低于10万
5、定寿18岁前身故金为所交保费与保单账户价值的较大值,
18岁后为基本保额
玺越人生(少儿版)
0-25周岁
终身
3年、5年、10年
年交,不支持小缴别
年金
保险
1、特别生存保险金:
第5、6保单年度末分别返还年交保费的50%
2、生存保险金:
第7保单年度起至祝寿金领取前,每年给付基本保额
的20%。
3、祝寿金:
在60/65/70周岁对应的保单年度(可选),一次性给付所交
保费。
4、养老保险金:
祝寿金领取后至终身,每年给付基本保额的30%。
5、身故保险金:
祝寿金给付前,按所交保费和现金价值较大者给付;
6、祝寿金给付后,按基本保额和现金价值较大者给付。
附加聚财宝,分红+聚财宝17Ⅱ财富二次增长(日计息月复利)
另可附加5年期医疗险
附加守护一生可超过交费期
3年、5年交最低保费2万起
10年交最低保费万起
鑫利17Ⅱ
0-60周岁
至80岁
5、10、15、20、30年
年交、半年交、季交、
月交
年金
保险
1、生存保险金:
自第5个保单周年日开始,每个保单周年日时被保险人仍生存,按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6%给付生存保险金。
2、满期生存保险金:
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按期满时主险合同基本保
险金额的2倍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3、身故保险金:
身故按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1、主险合
同所交保险费;2、身故当时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主险合同终止
4、保单红利:
可参与我公司分红
1、可单独投保
2、可附加鑫利重疾17Ⅱ+豁免C
3、重疾17Ⅱ不得超过主险保额,重疾保障45种,等于2倍保额
4、附加鑫利定寿17Ⅱ保额不得
高于保额5倍
平安消费型保险
产品名称
投保年龄
保险期限
AB款
前提条件
保险责任
备注
健享人生
0—55周岁,可续保到64周岁
交一年
保一年
A款:
无社保
B款:
有社保
公立医院
社保范围
医疗费用:
3000元/份/次(包括300元门诊)
手术费用:
非器官移植手术:
1500元/份/次;
器官移植手术:
10000元/份/次
A款无社保:
直接报80%
B款有社保:
社保先报,剩下100%报销,社保没报,按60%报销
等待期意外:
0时生效;
疾病:
30天生效
住院日额07
0—50周岁
可续保到64周岁
交一年
保一年
公立二级及以上
一般住院补贴:
10元/份/天;全年不超过180天
重疾住院额外补贴:
10元/份/天;全年不超过90天
疾病免赔三天,意外和重疾无免赔期
补偿健享不能报销的部分
等待期意外:
0时;
疾病:
30天;重疾:
90天
海外医疗
18—55周岁
可续保至74周岁
交一年
保一年
保险额度:
600万
计划一
计划二
公立医院保费
676起
随年龄增长而增长
1、医疗费用:
在海外发生合理必要的费用支出,包含住院医疗费用、诊疗费用、护理费膳食费、住宿费'陪同人员的合理住宿费等。
日住院额600元/日,一年最多给付60天。
2、交通费用:
承担被保险人、一名陪同人及器官捐赠者以治疗为目的出国就医产生的交通费用,
3、住宿费用:
承担被保险人、一名陪同人及器官捐赠者以治疗为目的出国就医产生的住宿费用
4、遗体遣返费用:
如果被保险人或者活体器官捐赠者在授权的第三方安排国外治疗过程中身故,我们承担死者遗体遣返至中国的费用。
5、归国后治疗补贴医药费:
归国后由于康复和后续治疗的费用进行补贴,最高30万。
注:
1、保障区域为除中国(包括港澳台)以外的全球其他区域,归国后责任按约定执行
2、等待期90天
3、被保险人需满足投保或者续保的前12个月内在中国大陆累计居住时间达到340日及以上才可以投保和续保本保险产品。
E生保
0-60周岁
可续保至
99岁
交一年
保一年
保额
400万
600万
分有社保
和无社保
公立医院
住院医疗
保费
166起
随年龄增长而增长
1.一般医疗:
住院医疗年限额200万/300万
2.恶性肿瘤:
恶性肿瘤住院医疗年限额200万/300万
3.年免赔额1万,一万以上给付比例100%
4.恶性肿瘤津贴保险金1万直接给付
注:
1、不限社保用药:
包括自费药、进口药、靶向药等
2、不限疾病种类:
一般疾病、恶性肿瘤等
3、不限治疗手段:
1、特殊门诊、住院手术、化疗透析等
4、费用垫付
产品名称
投保年龄
保险期限
前提条件
保险责任
备注
就医360
重疾险客户
交一年
保一年
公立医院
就医VIP
通道
199元
1、3年无需再交费,患病后顾无忧:
发生重疾,获得免赔后,无需再交费,可继续使用3年的就医360服务
2、6大专家资源,全程专家诊疗:
协助挂专家号:
副主任及以上级别的专家门诊
协助安排专家病床:
安排副主任及以上专家病床
国内外专家二诊:
国内主任医生、国外权威专家、获得更好治疗方案
原主诊专家院后复诊:
安排原主诊医生给予书面指导建议;也可预约挂号复诊
海外专家病床安排:
为客户安排海外专家进行手术
中医专家康复调理:
百位名中医在线问诊、北上广三甲医院副主任以上、将客户购买的中药制成颗粒,全国送药上门
3、0担忧:
就医资源覆盖全国、延伸海外,资源丰富零担忧
注:
1、就医360不单独对外销售,需购买平安人寿含重疾的产品后方可购买
2、仅有新投保重疾险客户享有就医360购买资格
3、同一个被保人只能够买1份就医360服务
4、每年还可享受6次/300元的常用药优惠券,10000元的重疾药品支持
创可贴2017
0—50周岁
保至60岁或者70岁
公立医院
手术住院补贴
1、身故保险金,按合同及附加险合同所交保险费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2、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按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所交保险费之和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3、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经医院诊断必须住院并在住院期间实际实施了手术治疗的,从被保险每次住院的第4日开始每日按日额保险金给付手术住院日额保险金。
每次手术住院日额保险金给付天数=因手术实际住院天数-3日
4、手术住院日额保险金累计给付天数最多为90天
等待期90天
抗癌先锋
0-50岁
可续保
至85岁
交一年
保一年
年限额度
5万、10万、20万
1、社保先行赔付 保险赔付=医疗费用-社保赔付费用
2、社保未先行赔付保险赔付=医疗费用*90%
3、包括癌症确诊前30天内的相关医疗费用
等待期90天
平安意外保险
产品名称
投保年龄
保险期限
缴费方式
类型
保险责任
备注
意外13
0—64周岁
交一年
保一年
无AB款之分
意外险
按伤残等级(1-10级)281项赔付,节假日驾乘私家车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双倍赔付,小孩10岁之前最高可买10万保额
公立医院
意外医疗
0—64周岁
交一年
保一年
A款:
无社保
B款:
有社保
公立医院
医保范围
100元免赔,以上100%报销,全年不限次数
意外医疗保障范围很广,无论是小意外(猫爪狗咬、火烧饭烫、磕磕碰碰等)还是大意外(车祸、火灾等),无论是住院还是门诊,均能报销,一般强调门诊可报
意外引起的住院和门诊费用报销
百万
任我行
18-55周岁
交十年保
20年或者30年
保额
5万
意外险两全险
1、满期生存金:
保障20年返还主险所交保费的120%,保障30年返还主险所交保费的130%.
2、全残或身故保险金:
自驾车、公共交通、网约车、公务车、电梯、8种自然灾害造成的全残和身故赔付基本保额的20倍也就是100万。
3、一般意外或疾病身故:
18-40周岁:
主险已交保费160%,41-60周岁:
140%,61周岁以上:
主险已交保费120%
4、费率:
1699元—3425元
5、事故中行人全责时,不承担给付责任。
6、拖拉机和摩托车不在保障范围
1、附加行人交通意外身故和伤残:
按伤残等级给付比例*30万,必须为步行被机动车伤害,自己全责不陪。
2、附加意外伤害医疗A:
2万每年,免赔100,A/B有社保100%,B款无社保80%。
3、意外住院日额:
最高200/天,每年最高给付90天
4、附加险交一年保一年,意外医疗最高续保至65周岁。
平安
不倒翁
18-65岁
交10年
保至80岁
18-51可保30年
分A/B款
最高可投两份
意外险
两全险
1、满期生存金:
被保人满期生存,按110%主险已交保费之和给付
2、意外严重骨折津贴:
严重骨折必须住院治疗,给付5000元意外骨折住院津贴,保险期间内最高给付10次意外严重骨折保险金
3、意外骨折住院津贴:
按实际住院天数*100元给付,每次不超过90天,每年不超过180天。
A款没有
4、意外身故/全残、疾病身故保险金:
按照年龄对应比例*主险已交保费给付(18-40岁:
160%;41-60岁:
140%;61岁以上120%)。
A款没有
产品名称
投保年龄
保险期限
类型
保险责任
备注
幸孕星
20-40岁孕妇从怀孕到28周之前均可投保
保一年
第一被保险人妊娠特定基本住院医疗保险金:
第一被保险人确诊初次患合同约定的26种妊娠特定疾病,就特定疾病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住院医疗费用,扣除免赔额,有社保100%报销,无社保报销70%。
第二被保险人住院医疗保险金:
第二被保险人自出生之日起15天内经诊断需进行住院治疗的,期间产生的医疗费用,在扣除免赔额后,按70%赔付。
注:
保险期间内,给付的第一被保险人妊娠特定疾病住院医疗保险金和第二被保险人住院医疗保险金二者之一或二者之和累积达到住院医疗保险金限额时,二项保险责任终止。
第二被保险人先天性疾病保险金:
第二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初次患合同约定的先天性疾病,按对应的金额给付,一次为限。
住院医疗保险金:
第一被保险人和第二被保险人合计3000、10000、
30000等三个档次,免赔额都为1000,第二被保险人
先天性疾病保险金分别为10000、30000、100000元
有社保保费在199-2668元,没社保保费在399-4860元。
被保险人分为第一被保险人和第二被保险人
第一被保险人:
年龄为20岁-40岁,已孕且孕周不超过28周的女性
第二被保险人:
保险期间内第一被保险人所分娩的活产新生儿
注:
①三胎及以上不在保障范围内,采用辅助生殖技术(人工授精、试管婴儿、胚胎移植等)不在保障范围内。
②活产新生儿指妊娠满28周及以上,分娩出后有心跳、呼吸、脐带搏动、随意肌收缩4项生命体征之一的新生儿。
保宝乐
28天-17周岁
交10年
保30年
两全
保险
意外险
满期生存保险金:
保险期满时仍生存,保险公司按主险合同及平安附加保宝乐少儿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平安附加保宝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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